关于艺术培训学校招生方案【七篇】

2023-01-12   来源:策划书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艺术培训学校招生方案【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艺术培训学校招生方案篇1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厦门市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厦教基〔20xx〕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幼儿园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二、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班适龄幼儿(即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1.公办园招生对象为各公办园所在招生片区内户籍的适龄幼儿(招生片区对象的具体条件见本意见第四条);

2.因学位已满,除新开办幼儿园外,公办幼儿园的中、大班原则上不接收插班生;

3.学前班招生对象为学前班所在村(居)户籍的适龄幼儿;

4.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持有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三、报名时间

公办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7月30日,民办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8月13日。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学前班

1.招生片区划分:

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园。招生片区由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度公办幼儿园学位数和适龄户籍幼儿人数划定,其中学位数已趋饱和的幼儿园,新交付的小区楼盘原则上不再划入招生片区。招生片区每年将根据学位数和户籍幼儿数进行动态调整。

鉴于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而目前我区户籍幼儿数已远超公办幼儿园学位数,自20xx年起,凡小区楼盘有民办配套幼儿园的,原则上就近入读配套的民办幼儿园,享受政府补助,不再划入其他公办幼儿园招生片区。公办幼儿园若招收完片区内生源后尚有空余学位的,可面向周边其他小区楼盘招生,摇号录取。

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应于报名前一周在划定的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

2.招生对象确认:

(1)片区招生对象的适龄幼儿应与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即幼儿父(母)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及父(母)户口所在地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幼儿及父(母)应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

(2)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xx年7月30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幼儿,不纳入片区招生对象。

(3)购置商品房落户的适龄幼儿父亲或母亲持有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适龄幼儿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的,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

(4)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的父(母)在厦确无房产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厦无房证明,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

(5)若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所致(以拆迁协议为准),可视为片区内“两一致”对象同等按照公办幼儿园招生规则参加录取(含摇号录取规则)。

拆迁户家长可自主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安置房所在地或自购房所在地)片区的公办幼儿园报名(只允许选择一次)。

(6)实验幼儿园片区内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实验幼儿园的小班至大班阶段就读,属同一家庭户且子女多于一人的除外。本条件自20xx年起,适用范围扩大至全区公办幼儿园。

3.摇号规则:

(1)若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数超出学位容量时,将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的办法确定录取对象,具体摇号时间由幼儿园另行通知。

(2)为进一步增加学位供给,区教育部门积极挖潜扩容,20xx年秋季新增设海沧幼儿园兴港二分园、海沧幼儿园水岸名筑分园、未来之星幼儿园京口分园和新绿幼儿园海沧湾分园共4所分园,计划11月份投入使用。这4所分园所属的总园片区内第一次摇号落选的对象,可根据家长自愿原则,在第一次摇号结束后5日内分别到海沧幼儿园、未来之星幼儿园和新绿幼儿园报名登记,参加有空余学位的分园的第二次摇号录取。(以总园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未被公办幼儿园录取的适龄幼儿,由家长自行选择周边民办幼儿园就读,按照相关政策享受政府补助。

(4)未来之星幼儿园、浪琴湾分园、蓝月湾分园三个园区,实行统一划片招生,按照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学生的具体录取园区。

4.万科城幼儿园因二次装修改造,计划于20xx年11月份投入使用,请片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于7月30日到万科城幼儿园现场报名登记。

5.海沧幼儿园兴港二分园和水岸名筑分园因二次装修改造,计划于20xx年11月份投入使用,请片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于7月30日到海沧幼儿园兴港分园现场报名登记。

(二)民办幼儿园

1.本区“两一致”对象选择到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入园的,按照入读的民办幼儿园等级享受政府补助;其中选择到实行物价报备收费的非普惠性民办小区配套幼儿园入读的,教育部门按照一级园分级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差额部分由家长自行承担。家长需在8月13日前到民办幼儿园报名确认方可享受补助,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入读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区户籍幼儿,报名分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按照我市分级收费政策执行补助;报名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按物价部门报备的收费标准执行。

3.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应依次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1)海沧区户籍适龄幼儿;(2)父(母)近一年在海沧区居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

五、报名及录取

(一)公办幼儿园、学前班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经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1.户口簿、房产证、免疫卡、健康卡、体检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2.幼儿的父母属于被拆迁对象且户口同册的方可认定为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

3.家长应如实提供报名登记所需的材料,如有发现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登记资格。

4.家长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不来报名的或超过申请期限不来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报名登记后,幼儿园将安排教师入户家访,进行实际入住调查,若发现未实际居住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入读分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区户籍幼儿,报名时需出示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留存相应复印件,并享受限价收费政策:

1.厦门市户籍的非本区幼儿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父母及子女页)。

2.非厦门户籍的幼儿需符合以下“四证”:

(1)父(母)在厦居住1年以上的暂住证明;

(2)父(母)在厦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三)经审核无误,符合招生条件的对象按照本意见第四条招生办法相关要求办理录取。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关入园条件。各幼儿园要按照本意见要求,严格审核招生对象的报名材料,在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保护招生片区适龄幼儿入园的合法权利的同时,对“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幼儿,幼儿园要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应耐心解释,并做好指导工作。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凡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三)加强民办幼儿园招生监管。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各民办幼儿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并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按规定及时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同时将审查结果报区教育局复核。幼儿园不得未审查先收费。

(四)做好残疾儿童入园工作。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应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五)加强招生服务工作。各幼儿园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统一受理,指导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努力使广大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园。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

(六)各幼儿园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从本园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并于7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7月23日前向社会公告。

艺术培训学校招生方案篇2

  一、报名条件

  四川省、重庆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八省(市)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业成绩优秀的高中毕业生,且在高中阶段取得艺术专业全国(省)业余考级水平证书的学生。

  包括以下艺术种类:西洋乐、民乐、声乐、舞蹈、主持、书画(今年不招收钢琴类特长生)

  二、报名办法

  申请者按照如下流程报名:

  (一)登陆“西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b.swufe.edu.cn)使用“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

  (二)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申请表(艺术特长生组)》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附上获奖或考级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照以下要求返回我校。

  请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以特快专递(EMS,请不要以其它方式邮寄)的方式寄至西南财经大学校团委,截止日期2008年12月20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收件地址:四川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竹园二楼;邮编:611130;咨询电话(传真):028-87092098。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艺术特长生组)”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选拔程序

  (一)初审

  学校将组织相关老师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结合学校艺术团建设及各艺术类别的实际需要,确定参加测试考生名单。我校将于12月25日左右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参加测试考生名单。

  (二)抽签

  确定参加测试的考生,于测试前一天下午4点到我校光华校区光华会堂前空地抽签决定测试顺序。

  书画类考生统一考试,不参加抽签。

  (三)专项测试

  1、测试方式:学生来我校接受艺术专项测试,具体方式见附件

  2、测试时间:2009年1月10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上午8点开始,按抽签顺序到考场候考。

  注意事项:(1)参加测试时请各位考生带上身份证原件备查。

  (2)按收费许可证川价费[2007]98号文件,学校向考生收取报名考试费:80元/人。

  (四)确定入选资格

  学校将根据测试结果拟定预选名单,报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形成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组)预录取名单。

  学校有权根据最终测试情况,在不超过总计划数的情况下,调整各项目的招收人数。

  (五)公示

  入选我校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Q吧)信息平台、考生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平台、所在中学以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四、录取办法

  (一)高考志愿填报要求

  入选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入学统一考试,高考志愿须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第一志愿的第一顺序填报我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将不予录取。

  入选考生应按照要求及时返回相关信息(如:高考成绩、高考志愿等)。非学校原因导致延误造成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录取条件

  入选考生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最低分数控制线(即重点分数线)以上,体检合格,经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审核同意,我校将予以录取。

  (三)专业确定

  1、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其当地调档线的考生,我校可满足其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

  2、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最低分数控制线(即重点分数线)以上,但低于我校在其当地调档线的考生,我校根据其高考志愿,高考成绩、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综合考虑,尽量满足其所填报专业志愿。

  五、监督机制

  (一)申请人应严格遵循“诚信”原则如实提供个人各项材料和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申请人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所在中学接到入选名单后应在校内公示两周以上。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我校拒绝接收该中学推荐材料三年。

  (三)我校将聘请省内专业艺术团体的专家和高校艺术专业教师组建我校艺术专项测试专家库,每年测试前由学校随机抽取组成当年测评考核小组。

  (四)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和相关新闻媒体对我校自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五)学校招生监察领导小组全程参与选拔工作,一旦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

  六、本方案由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7092355

  西南财经大学

  2008-10-30

  附件:

  西南财经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安排

  (一)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初定2009年1月10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上午8:00开始

  地点: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光华会堂

  (二)测试内容

  1、器乐:自备乐曲一至两首,视奏;

  2、声乐:自备歌曲一至两首,视唱,练耳;

  3、舞蹈:自备舞蹈一至两段,基本功,技巧,模仿;

  4、绘画:

  (1)、画种不限、内容不限、表现形式手法不拘。素描、水粉、水彩、线描、国画、艺术设计均可;题材内容自选;写实、装饰、抽象、写意、工笔、平面设计、立体创意均可;

  (2)、考生自备画纸、绘图工具。自备绘图纸(三八开)、国画纸(四尺生宣纸)、水彩纸(三八开)、清水、画板、画架;自带画笔、颜料、笔洗、削笔刀、铅笔、橡皮、绘图仪器;

  (3)、作画时间3小时以内。考试1小时后可申请去卫生间或换水等,返回时不得改变画面现有构图。

  5、书法:

  (1)自带笔、墨、纸、砚。

  (2)现场创作一副书法作品。内容健康、字体不限、字数不限但不宜太少;

  (3)创作时间2小时。

  (三)考场纪律

  1、严格按照网上抽签顺序进行考试。

  2、家长一律不得进入考室。

  3、遵守场内外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艺术培训学校招生方案篇3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全部完成报名考试,队伍素质不断提高,职责进一步落实,考试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四化统一考试顺利进行,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具体工作

(一)做好高考(含全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中考、联考和自考。

1、高考。做好高考政策宣传,让学校、社会、家长、考生熟悉高考政策法规,成为家喻户晓的名字。通过好考生的资格考试,责任到人,层层把关,谁主管,谁签字负责,防止不合格考生参加高考。

2、中考。严格资格考试,做好报名工作。全县初中毕业生统一电子图像采集,实行资格考试三级负责制,防止不合格学生报考复试。做好中考特长生、省属郝散(郝散市)和少数民族学生的资格考试工作。

3、入学考试和自学考试。做好成人高考和自考的宣传和组织工作,保证良好的学历。做好考生报名、缴费和报名信息确认的技术指导工作,及时准确发放准考证、成绩通知书和毕业证书。

(二)继续狠抓考试纪律。进一步细化我县高考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做到每个环节对人负责,堵塞各种工作漏洞,落实维护高考公信力的要求。

1、加强对考生的应试教育。督促各学校做好考生的考试教育工作,成立工作组,在各学校宣传入学考试政策,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5月前完成工作。

2、加强业务培训。4月至5月,我们将召开学校招生负责同志培训会议,研究省市招生政策,明确工作职责。

3、加强对主要监考教师的培训和管理。建立各学校主要监考人员档案,督促各学校完善监考教师的培训和管理。

4、完善电子监控系统。加强硬件管理,注重监控系统的技术维护。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确保考场监控、考点监控、县级招聘电子监控指挥平台和省级电子监控指挥中心在考试期间成功衔接,充分发挥电子监控的监管作用。

5、让试卷安全。加强安全室建设,配合公安、保卫部门,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保管和押运工作。坚持试卷由招生办公室、公安、保密三个部门共同管理的制度,坚持试卷跟踪检查制度,坚持考试日常制度,坚持责任追究制度。

6、做好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画廊、横幅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宣传和公布招生考试政策及相关事项。

7、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继续遵循“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加强备考、小组考试、考试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监控。继续做好与校长和招生负责人签订招生考试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工作

艺术培训学校招生方案篇4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坚持育人为本,提高选拔质量,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推动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艺术人才支撑。

  二、总体目标

  从2022年起,逐步推进高校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相关改革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艺术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艺术专业特色发展。

  1.明晰艺术人才选拔培养定位。

  高校艺术人才选拔培养要结合学校办学实际,进一步找准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根据不同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能力素质要求,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选拔体系,着力选拔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推进高校艺术类专业内涵发展,培养具有扎实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的艺术人才及具备丰厚文化底蕴和突出专业能力的拔尖艺术人才。

  2.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

  高校设置艺术学科专业要紧密结合我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求,根据学校办学定位,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等因素,进一步调整优化艺术类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学校每年要对艺术类专业录取新生和毕业生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不具备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不足、就业率低的专业进行相应调整,减少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和办学规模。

  自治区教育厅加强高校艺术学科专业设置调整和招生计划管理,组织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教学指导委员会,不定期对高校艺术学科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培养质量、就业状况等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高校艺术学科专业布局和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二)完善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式。

  我区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统一高考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艺术统考和高校艺术校考,艺术统考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高校艺术校考由相关高校自行组织。

  3.明确艺术统考专业范围。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教育部制定的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各专业分类考试方案,制定我区艺术统考考试科类、科目设置方案和考试说明,增强考试的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型高校的选拔需要。我区艺术统考的科类包括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航空服务类等,到2024年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我区艺术统考全覆盖。对个别生源极少或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艺术类专业,采取与区外联合组织或“考评分离”等方式进行。

  4.严格控制艺术校考范围和规模。

  2024年起,在艺术统考基础上,开展艺术校考的高校原则上为经教育部批准的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院校。上述高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需组织艺术校考的,须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

  组织艺术校考的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人才选拔培养定位,科学制定校考工作方案,加强与区内外艺术统考的衔接,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校考人数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艺术统考成绩进行初选。我区高校艺术校考不得在区外设置考点,区外高校艺术校考也不得在我区设置考点。对于出现违规招生情况的高校,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停止校考资格。

  5.健全艺术考评人员遴选机制。

  2022年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建立健全艺术类专业考评人员信息库,加强与区外招生考试机构、艺术院校的联系与合作,扩大我区考评人员的遴选范围。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逐步增加区外校外考评人员人数,到2024年,区外校外人员比例达到一半以上。

  (1)严格考评人员资格。高校考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从事一线教学和管理工作、身心健康、能胜任考评工作、具有中级职称以上。

  (2)实行申报回避制度。建立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凡在规定时间内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要全程回避,学校不能安排其参加考评工作。

  (3)建立“黑名单”制度。考评人员不能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勾连牟取不正当利益。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考评人员“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6.严格规范考试组织管理。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全面负责艺术专业能力考试统筹管理和组织工作。高校负责艺术校考的组织实施。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有关高校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保密要求,完善艺术统考和高校艺术校考命题、制卷、试卷流转、保管等各环节、全流程的规范管理,确保命题和试卷的绝对安全。严把考试入口关,通过现代技术手段,严防考生_。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严把考试评分关,完善艺术统考和高校艺术校考的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完善信息化评分系统,加强评分管理,积极采取“考评分离”、考评人员现场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三)完善艺术类招生录取机制。

  7.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2024年起,我区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行以下办法:

  (1)使用艺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能力考试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和艺术统考成绩都达到我区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和艺术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择优录取。

  (2)使用高校艺术校考成绩作为专业能力考试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我区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高校艺术校考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3)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艺术类专业招生,不再进行艺术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高校应积极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办法,加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多维度评价,相关使用办法要提前向社会公布。

  8.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

  根据不同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统一高考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2023年,艺术统考考生的综合成绩中统一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为40%。2024年起,艺术统考考生的综合成绩中统一高考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组织艺术校考的高校要对各艺术类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考成绩提出明确要求,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考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9.建立破格录取机制。

  组织艺术校考的高校可制定统一高考成绩破格录取办法,用于录取极少数艺术统考和高校艺术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高校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准后予以录取,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四)强化监督管理机制。

  10.落实高校主体责任。

  高校是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学校要制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二级学院、教务部门、学生工作管理部门、招生部门等相关部门,明确各项工作的职责分工,健全完善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加强监督管理,不得简单下放,层层转交。

  11.强化属地监管责任。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是监管我区艺术统考和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自治区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自治区教育厅要加强对全区艺术类专业发展布局进行总体规划指导,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要加强对区内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各地要加强初高中学段艺术教育。提高师资水平,改善教学环境,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学校要积极开展具有广西民族特色的课外艺术活动。

  探索艺术院校附中与高校艺术人才培养的衔接。发挥高校、高中各自的资源、优势和经验,对课程设置、教育质量评价、师资团队建设、人才选拔机制的改革进行专题研讨,将高校艺术类专业课的基本训练移植到高中课程中,培养有艺术才能、有文化底蕴、有专业技能特色的艺术类中学生。

  加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12.完善多级监督制约机制。

  建立健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领导,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驻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自治区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区内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建立健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高校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本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学校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13.强化招生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对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实行中学、高校、地方、国家四级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高中要按时公示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各高校要及时、准确在网站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分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工作方案、招生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要在网站公布我区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统考办法、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投档规则、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配合教育部通过“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管理服务系统”对高校艺术校考报名、资格审核、办法公开、结果公示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对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14.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对于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高校要严格开展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审查或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及时反馈给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接收到高校复核申请后,要组织专门调查,并及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相关高校。

  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三、组织实施

  15.落实实施方案。

  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要高度重视全区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方案要求。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意见精神和方案的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和人才培养方案。

  16.加强宣传解读。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要制定改革宣传方案,加大对深化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重要意义、政策措施、程序规则的解读力度,统筹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政策培训,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内容,凝聚改革共识,坚定改革信心。各高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期间要公布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咨询电话,派专人接听,解答相关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监控,共同营造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17.高职高专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艺术培训学校招生方案篇5

一、招生定位策划

招生定位策划主要包括:定位生源地和目标群体。决到哪里去招收以及招收什么样这是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培养目标以及办学规模和方向提出的,是解的学生的问题。具体说就是在地理上展开招生的区域和招收学生的目标群。是面向农村,还是面向城市;是面向应届毕业生,还是面向社会。我们把生源地主要定位于万州城区和乡镇,以及辐射到万州周边各区县。其中,万州城区为主要生源地,必须抓好这块市场。招生目标群包括外出打工返乡人员、退伍军人、小初高中毕业生、在家待业人员、在岗培训等,其中初高中毕业生、在家待业、在岗培训人员约占总生源的60%~70%。

二、招生渠道策划

招生工作有多种渠道,尤其是当代,已经进入网络时代,招生渠道正在呈立体化发展的趋势。

招生渠道在招生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一方面,招生渠道要多;另一方面,招生渠道要不断创新,要善于有所突破。一套降龙十八掌和吸心大法,便可笑傲江湖!

我们准备采用以下渠道进行招生:

1、学校的老生带新生,学校全体教职工充当招生人员,利用各种网络人脉,挖掘学生。

2、聘请招生人员,往各主要生源地派驻招生机构、招生代表。

3、参加各级各类招生咨询会、展览会、进行宣传、推销。

4、到生源地学校开展各种联谊活动,进行公关。

5、新闻媒体宣传,树立形象。

6、各种实物广告、宣传单等。

7、网络招生,在万州或重庆各主要网站和论坛上发布招生信息。

三、招生广告策划

做好招生广告策划显得十分重要。招生广告就是有计划地通过媒体向招生目标群传递有关本校、专业招生数量、规格要求、学校优势、特色等信息。以介绍、说服、提醒为目标,起到唤起目标群体的注意、引起兴趣、导致行动等作用。好的招生广告应该真实性强,信息量大而简约,针对性强,符合消费心理。

招生广告策划的关键在于创意。主要应该考虑其经济性、针对性和适合性。我们准备从两个方面做好广告宣传:

1、硬件广告:通过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络、宣传单、户外广告牌、车体广告、展览会、公益性社会活动等。学校也可以自行设计组织一些恰当的活动或传播性工具来发布本校招生信息。如:老师到学生家中和学生家长进行交流沟通并传播学校信息,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一些社会公益活动等。

2、软件广告:要革命,先得造舆论。正所谓三人成行,纵口烁金。口碑效应是最好的广告,它对目标公众的渗透力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要获得良好的口碑效应需要自觉维护学校形象,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及领导的魅力。商场如战场,一个好的舆论氛围往往可以赢得一场战争的胜利。

艺术培训学校招生方案篇6

一、招生计划及对象

(一)招生计划:小班2个班共50人,中班插班10人,大班插班10人,合计70人。

(二)招生年龄

小班: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中班: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大班: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入读xxx街中心幼儿园:

1、适龄儿童其父母一方或双方是在xxx街辖区内工作的10所高校在职教职工(即xxx街辖区内各高校在职教师、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正式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下同)。

2、具有xxx街4条保留村户籍且户籍住址登记在xxx街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户籍住址以派出所登记的为准,下同)。

3、具有xxx街户籍的楼盘业主适龄子女。楼盘业主及其适龄子女的户籍须于20xx年5月8日前转入xxx街道(以派出所的回执为准)。

4、xxx街辖区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适龄子女。符合上述条件但逾期不报名或户籍未能在规定时间转入者,视作放弃xxx街中心幼儿园学位处理。如遇上述1—4类适龄儿童报读人数超过xxx街中心幼儿园招生的学位数,采用摇号派位方式确定入读名单。

5、在解决上述学龄前儿童入读后,还有学位剩余的,可用于安排具有xxx街4条保留村户籍但户籍住址登记在新造镇谷围新邨的适龄儿童和不具有xxx街户籍的楼盘业主适龄子女入读。如报读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的,采用摇号派位方式确定入读名单。

三、招生原则

1、小班招生。按照《关于印发XX市幼儿园招生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xx〕18号)中“自主招生比例20xx年为15%”的要求,经研究,15%自主招生名额面向户籍及住址均在xxx街的适龄儿童招生,如报名人数超出15%的招生数,则采取摇号派位方式确定学位,如摇号不中的此类儿童,可再参加剩余的85%招生名额的摇号;85%招生名额面向此方案“招生范围”中符合第1、2、3、4类条件的适龄儿童,如报名人数超出85%的招生数,则采取摇号派位方式确定学位。

2、中班、大班招生。由于中班、大班插班招生人数较少,如报名人数超出招生人数的,招生名额全部直接面向符合第1、2、3、4类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摇号派位,不进行分批次摇号派位。

3、其他。如满足以上条件适龄儿童后学位还有剩余,则面向第5类适龄儿童招生。双胞胎(多胞胎)报读按照番教文[20xx]17号文件要求实施。

四、学龄前儿童的入园资格审查认定程序

1、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并现场初步审核。

2、初审通过后,填写《xxx街中心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对初审不通过的,进行有关政策解释、引导工作。

3、对申请材料再次复核,通过复核录取的名单予以公示;如复核通过的适龄儿童超过每年级公开招生学位的,则采用摇号派位方式确定入读名单,并予公示。

4、公示期过后,向正式录取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园通知书》。

五、工作安排

(一)《20xx年秋季xxx街中心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将在xxx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上公示。

(二)根据招生方案开展现场招生工作。现场招生报名工作在20xx年5月9—10日进行(摇号具体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再另行通知)。

(三)20xx年6月15日前发出《入园通知书》。提交入学申请并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如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办理注册的时间另行通知),视为放弃xxx街中心幼儿园学位处理。

(四)新生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地点:广州市xxx街中心幼儿园。

2、报名时间:20xx年5月9日—10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4:30时(如在报名时间内未能前往现场报名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报读xxx街中心幼儿园处理。)

3、报名提交材料:

(1)按要求填写好《xxx街中心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

(2)适龄儿童户口簿首页和当页原件、复印件。

(3)适龄儿童父母户口簿首页和当页原件、复印件。

(4)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儿童计划免疫证》原件及接种记录页的复印件。

(6)提供适龄儿童的小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7)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8)计划生育证明(非广东省户籍人员,需提供适龄儿童生母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其首页、第二页、“现居住地查验记录”页共三页的复印件;广东省户籍人员,需提供适龄儿童生母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查验合格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其首页、“查验记录”页共两页复印件)。

(说明:计生证明是教育部门配合计生部门开展计生管理工作需要,不与学位挂钩。)

(9)具有下列情况的,还需提供相应资料:

①各高校教职工适龄子女报读的需提供父母其中一方是xxx街辖区内10所高校在职教职工的证明原件(由各高校出具其任职任教证明,高校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盖高校人事部门公章)及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xxx街辖区内楼盘业主适龄子女报读的需提供购房发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房屋产权查册证明(有效期内)。

③xxx街辖区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适龄子女报读的需提供父母其中一方在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证明原件(所在单位出具其任职证明,单位领导签名,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人员还需提供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10)因特殊原因未能在报名时提交资料的,报名时向工作人员提出,可在20xx年5月15日前补交。资料接收地点:xxx街中心幼儿园一楼办公室。

六、工作纪律

1、xxx街中心幼儿园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材料审核及新生报到等各项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不认真核实幼儿资料,甚至参与招生弄虚作假的人员,将视情节予以组织纪律处理。

2、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20—34xxxx),接受群众监督。

3、报名资料造假者将取消其小孩入读xxx街中心幼儿园的资格,并向相关单位以及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通报。

艺术培训学校招生方案篇7

  为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鼓励学生个性发展,促进省示范高中办学特色多样化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各招生学校要主动公开招生项目及各项目计划数,公开招生程序,公示录取结果。

  (二)考生自愿原则。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及高中学校的招生项目和计划,自愿选择报考学校。

  (三)择优录取原则。各招生学校根据报考学生的专业考核成绩确定专业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正式录取必须经考生填报志愿且由市招生考试院按规定统一录取并对外公布。

  二、招生类型和招生人数

  每个类型招生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以上计划不包括安工大附中艺术特色班、红星中学高水平运动员。

  三、招生项目和基本条件

  (一)体育类

  1.个人项目为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棋类(中国象棋、围棋)、击剑、武术等7项。招生条件为初中阶段获省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上述单项竞赛个人项目取得省级比赛名次前八名或市级前六名队员。

  2.集体项目为足球、篮球、排球等3项,招生条件为初中阶段获市级以上比赛团队前三名主力队员且符合招生学校招生条件。

  (二)艺术类

  1.招生项目为美术、器乐、声乐、表演、舞蹈等5项。

  2.学生应具有相关报考项目艺术特长,且初中阶段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或教育部门参与举办的相应类别的中学生艺术类比赛项目,并获得相应名次。具体招生条件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三)科技类

  招生项目为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信息学、青少年机器人。招生条件为:

  1.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省级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市级个人一等奖(须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且有获奖证书)。

  2.初中阶段获“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市级个人一等奖(须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在初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须是全国计算机学会组织,且有获奖证书)。

  3.初中阶段获“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市级一等奖(须是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且有获奖证书)。

  四、报名资格

  1.在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符合上述招生项目的基本条件。

  五、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

  各省示范高中根据本招生办法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方案,明确招生总人数、招生项目、分项目计划及专业考核办法等,报市教育局基教科、体卫艺科审核备案。

  (二)发布招生信息

  各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经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通过校园网等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应包括招生项目、招生人数、报名资格与条件、考核办法以及时间安排等。

  (三)学生自愿报名

  具备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并凭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学校报名。学生应科学确定报名学校,不得兼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项目计划数的,该项目取消开考。

  (四)学校专业考核

  各学校要成立特长生专业考核领导小组,选调所学专业与项目相符的优秀人员担任评委。各项目评委不得少于5人,其中校外聘请评委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学校制定专业考核细则并组织考核。学校根据专业考核成绩,确定专业考核合格名单。合格人员专业考核得分不得低于专业考核成绩满分的60%。

  原则上专业考核需全程监控录像。基教科、体卫艺科和考试院安排人员参与巡查。学校安排每个项目现场监督人员不得少于2人。

  各学校每年专业考核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确定。

  (五)合格名单公示

  各省示范高中将本校特长生专业考核合格考生的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专业考核成绩等基本信息,在校园网和校园内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合格名单和专业考核成绩分类分项目报市教育局基教科、体卫艺科备案。

  (六)正式录取

  特长生需在普通高中提前批次中填报,由市招生考试院在专业考核合格名单中按以下方式录取:艺术类和科技类特长生根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类特长生根据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算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0+中考成绩÷中考满分×400)。未完成的计划纳入学校正常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六、其他事项

  (一)市教育局成立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各省示范高中要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各初中学校应积极宣传,将特长生招收有关政策传达到每一个考生。

  (二)各省示范高中学校应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办学条件及师资情况,合理确定各类型特长生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数,报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各类型特长生招生项目安排及计划数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

  (三)各省示范高中在特长生招生过程中,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招生计划、考核规则、考核结果要按要求向社会公开。要积极回应家长的情况反映,确保社会稳定。

  (四)特长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对特别优秀的体育特长生,如未达到上述最低录取控制线,可按照以下标准降分录取:初中阶段获得省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竞赛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队员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中考成绩可降至不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的65%;省级前三名、市级第一名队员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可再适当下浮录取分数。

  (五)安工大附中特色班招生比照本办法执行。各县省示范高中招收特长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12年印发的《马鞍山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关于艺术培训学校招生方案【七篇】

https://m.habasit-longbelt.com/wenshu/191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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