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永实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三篇】

2022-12-19   来源:策划书
评审,指评议和审查;审议。一般是比赛的时候需要评审来决定选手的比赛结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宁永实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三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宁永实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篇1

  为进一步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竞争意识,增强敬业爱岗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快我校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步伐,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xxxx年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连教政[2xxxx]36号文)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z(校长、副书记)

  副组长:z(副校长)z(工会主席)

  成员:z(总务主任)z(教科室主任)

  z(大队辅导员)z(教师代表)

  z(教师代表)z(教师代表)

  二、基本原则:

  1、政策性原则:以《z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基本政策做依据。

  2、能效性原则:考核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实绩。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实绩、择优推荐的原则。

  3、多元评价原则:个人自评、同行互评、学生评价、民主测评、学校评议相结合。

  4、程序性原则: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评审、公示结果、发文公布程序操作。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六公开”的原则:即公开推荐人数、公开政策规定、公开推荐程序、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推荐人选。

  三、职称评审程序: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

  1、具备条件人员自我申报,进行述职,民主测评(个人自评、学生评价、群众测评、职能部门测评);

  2、评审领导小组对参评人员各项条件进行综合评审、量化,确定推荐

  人员名单;

  3、公示推荐人员名单,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公示推荐名单(7天),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局。

  四、小学高级教师任职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2.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4年以上或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方可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中级职称,必须具有本科学历。2xxxx年起,4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报中小学教师中级(即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专业资格原则上须获得本科学历,2xxxx年以前本科在读可以申报(须凭在读学校证明)。

  3、承担并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任务。

  4、教育管理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3年以上,或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

  关于对非班主任人员教育工作的认定:(1)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长实际工作年限可等同于班主任工作年限。(2)担任兴趣小组等辅导任务的教师,所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一年按0.5年计算。(3)上述范围的教育工作年限可互通累计,不可重复计算。

  5、教学工作要求:教学基本功扎实;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必须在“立体评教”活动中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

  6、论文及课题要求:论文着作须提供任现职以来的供专家鉴定论文三篇。课题研究必须通过鉴定并有结题证书,提供任现职以来的课题一项并证明主持或参与。

  发表论文必须有国内统一刊号CN,否则不作为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

  7、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继续教育证书,每年接受继续教育课时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共课学习不少于25学时,且经人社部门认定验证。

  须持有基本功考核合格证书、市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合格证书、班主任培训合格证。1962年以前出生的教师和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可免训。

  8、其他必备条件:1、申报人必须持有同本人申报学校类型和专业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者江苏省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者。3、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二级乙等以上。4、“立体评教”须取得合格等级。5、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必须与学历相一致。

  9、符合《关于做好2xxxx年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其它相关评审条件。

  五、职评工作纪律:

  (一)职评工作人员应遵守:

  1、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参加各项职评活动,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作好各项职评工作。

  2、客观公正、一视同仁的看待每一位申报人员,评审过程中绝不带个人感情色彩和私心杂念,不接受参评人员的吃请、送礼;

  3、对评审活动中的各种意见及每一细节均需严格保密,对有意无意泄露评审秘密的,经学校查证属实的,学校将严肃处理,并取消其参加职务评审资格。

  4、本人和亲属申报参加职评者,相关评议过程必须自觉严格回避,并不得打听。

  (二)申报参评人员应遵守:

  1、不得以职评为目的请客、送礼、拉帮结派;

  2、个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3、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评审工作程序和时间参与评审,不得以任何外力干扰评审工作的进行。

  六、职称评定量化计分:

  (一)考核内容及考核期限

  1、考核内容:民意测评、必备条件、继续教育、政策性加分、教育工作、教学工作、教研工作

  2、考核期限:任现职后起至2xxxx年6月20日

  (二)考核方法

  校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材料分项量化打分,根据各类职称指标数排序,总分前2名作为推荐人选。

  (二)、分项量化标准

  1、民意测评(分值4分)

  群众测评:按评定票数,分别计分为2、1.5

  职能部门:按评定票数,分别计分为2、1.5、2、必备条件(分值10分)

  (1)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学历、普通话均达到规定要求。缺项不评审。(分值5分)

  (2)任职资格、继续教育、班主任培训、新课改培训、基本功考核、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岗前培训(转岗英语教师)均达规定要求。缺项不评审。(分值5分)

  (3)加分内容:近四年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1分;立体评教优秀1分;1983年以前出生的取得本科学历且专业对口的加1分;学士学位、双专科加2分;硕士研究生毕业(含双学士学位)加3分,取高,不累计。“双师型”加3分。。(分值3分)

  4、政策性加分(分值18分)

  (1)资历:在教学一线工作满10年,从第11年算起每超一年加0.5分,满5分为止。(分值5分)

  (2)培训进修:参加县、市、省、国家以上骨干培训分别加0.5、1、1.5、2分。非骨干培训降档(不含必备培训项目)同一项目取高加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分值4分)

  (2)支教: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委派,参与对农村薄弱学校支教且住教一学期以上加3分,非住教、定期到固定学校支教加2。非对口支教,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委派赴农村薄弱学校执教观摩课、讲座,每次0.5分,满2分为止。(分值1分)

  (3)表彰加分:受到校、区、市、省级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的分别加1、2、3、4分;获以上级别非教育教学科研类单项表彰的分别加0.5、1、1.5、2分。累计最高不超过8分。校表彰累计最多3分。(分值8分)

  5、教育工作(分值15分)

  (1)师德表现: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洁从教、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由校各职能部门联合评定。(分值5分)

  (2)达标内容: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3年以上,或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所带的班级、少先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分值5分)

  (3)加分内容:任现职后担任教育管理工作(限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每超过规定年限1年加0.5分,最多加3分;本人或所带班级(含少先队辅导员)获得教育主管部门表彰,校、区、市、省级以上分别加1、1.5、2.5、3分。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的各类竞赛中获得优秀辅导(教练)员(奖)或承担班队会观摩、讲座,校、区、市级、省级以上分别加0.5、1、1.5、2.5分。辅导学生在各类竞赛中获奖区一等奖、市二奖每次0.5分,市级一等奖以上每次1分,同项比赛取高,不可累加。校业绩累积不超过4分。(分值5分)

  6、教学工作(分值20分)

  (1)完成任务情况: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勇于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由校各职能部门联合评定。(分值8分)

  (2)达标内容:教学基本功扎实,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任现职以来,开设校级以上教学公开课等3次以上,或获得校级以上评优课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分值7分)

  (3)加分内容:担任大循环教学;任现职后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校、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教学能手、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等),校、区、市以上教学工作先进个人;基本功大赛三、二、一等奖,校级;区级,市级,省级;优质课评比获奖降1档加分;执教校、区、市、省级公开课、讲座;同项目取高加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校级业绩累计最多5分。(分值5分)

  7、教科研工作(分值20分)

  (1)达标内容: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教科研材料3篇。其中本学科教科研材料2篇,至少有1篇在区级以上的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或在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奖,或参与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5千字以上,或承担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撰写课题报告或课题研究论文。(分值10分)

  (2)加分内容:获校、区、市、省级以上教科研先进个人分别加1、1.5、2.5、3分;参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专着5000字以上每部加2分;主持区、市、省级课题分别加1、2、3分,参与县区、市、省级课题分别加0.5、1、1.5分。论文市、省级以上发表每篇分别加2、3分(教学设计、非核心刊物降档);论文(教学设计降档)获三、二、一等奖,市级0.5、1、1.5分,省级分别加1、1.5、2分;区级二、一等奖分别加0.5、1分,可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分值10分)

宁永实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篇2

  一、评审依据:

  紧紧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对人才工作的要求,以优化教师队伍岗位结构、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目标,坚持“师德为先导、实绩为主导、教研为向导”的原则,依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等

  (二)评审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等

  (三)材料验核评分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等

  材料员:xxx

  三、推荐程序及时序进度安排:

  1、9月5日:召开今年符合申报中、高级职称条件的全体老师会议。学习文件,公布指标,了解材料评分细则。

  2、9月6日--9日:申报人员上交实绩展示材料,材料验核评分小组对照评分细则打分。

  3、9月12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申报人员公开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4、9月13日:召开全体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先民主评议,按1:1.5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评审小组进行无记名投票;领导小组对投票结果再次评议,确定今年正式申报人员名单;校内公示;申报人员准备具体材料。

  5、9月19日:公示期满,学校正式上报申报人员名单。

  6、9月22日:申报材料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宁永实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篇3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XX〕31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教师、实验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函〔20XX〕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XX年的职称评审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20XX年度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考核等次条件

  正常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20XX、20XX年的考核必须达到称职以上。破格申报的人员,教师、实验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其他系列人员近两年专技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遵纪守法,积极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及有关管理工作和服务性工作。对在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审高一级职务:

  1、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屡出一般事故而无改进的(学校有具体规定的,按学校相应规定执行。)。

  2、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校纪,造成严重影响的。

  4、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犯错误正在受审查或屡犯错误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5、谎报、剽窃教育教学成果、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成绩以及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的。

  (三)学历、资历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严格执行《试行条例》的规定。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均按破格对待。根据省职改办有关精神,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学历按相当本科对待。

  (四)免试条件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XX〕12号)文件精神,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为:

  1、外语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具有省级以上政府教育、外事等主管部门认可的一年以上国外访问学者、留学经历,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首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

  (2)晋升副高级职称时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外语要求属同一级别的。

  (3)公开出版过外文专著、或5万字以上译著(第一作者)的。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者申报正高级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或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中级职称的。

  (5)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进入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或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或获国家科技奖三等奖以上或省科技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市州科技奖一等奖前4名人员;或专业工作能力业绩突出,在全省行业内或市州作出重要贡献,受到省部级以上本专业表彰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

  (6)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50周岁以上,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高、中级职称的。

  (7)外语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原有第二外语要求的;或外语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

  (8)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9)同级申报转换系列(专业)人员,晋升前一职称时已参加与现职称级别要求相同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

  2、计算机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计算机:

  (1)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或水平证书者。

  (2)计算机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者。

  (3)年满50周岁者。

  3、申请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的人员,要提交免试申请,并说明免试理由,填写《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呈报表》,报经省职改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参加评审。

  (五)水平能力测试

  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要取得由相应系列评委会办公室颁发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未参加测试或参加测试不合格者,不得推荐评审。其中教师系列的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以近两学年学生评教评学成绩为依据,排名在后10%的,不得申报评审。

  (六)外语、计算机考试和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有效期

  1、20XX年4月16日以后,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原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在申报晋升级别要求相同的职称时有效。20XX年4月16日以前取得的合格证不再有效。

  2、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作为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有效期为三年,即20XX年及以后测试合格证今年评审有效。

  三、破格晋升

  坚持破格审核制度。根据省职改办要求,对于破格条件的把握,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需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申报。

  破格人员应填写《破格审查表》,提供《破格审查表》中所列破格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集中到省职改办审批。

  四、转评、转评晋升

  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了岗位,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跨系列(专业)申报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

  转评晋升:在转评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称为转评晋升。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任现职满6年的可转评晋升。

  以上二类人员均需填写《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五、开辟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评审“绿色通道”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教强省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的意见》(鄂政发〔20XX〕77号)关于对从事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做出成绩的科技人员在职称评定时予以倾斜的精神,开辟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评审绿色通道。

  对于符合《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鄂职改办〔20XX〕192号)“科研成果转化”相关条款、实绩突出的人选,应填报《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进行申报。

  六、评审办法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评审办法

  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等五人组成(其中院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负责本院教师系列职称材料的初审,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纸质和电子)、汇总《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纸质和电子)。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连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和《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在规定的时间报学校职改办,由学校评委会限额评审。

  非教师系列由教务处、图书馆等单位分别组成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对相关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连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纸质和电子),在规定的时间报学校职改办,由学校评委会限额评审。评审工作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教务处负责实验系列,图书馆负责图书、档案系列,其他非教师系列由学校职改办负责。

  (二)报送材料的项目及要求

  各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报送材料的整理工作,实事求是、规范细致地整理材料,对上报材料要逐项审查,依照原件核实和初审,严把质量关。

  1、校内评审报送的材料:(有关表格请到FTP平台,人事处文件夹中“校内评审用表格”中下载)

  (1)《湖北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放入材料袋,另一份评审工作小组集中,教师系列和非教师系列分别使用不同的一览表);

  (2)《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仅限教师系列)。电子文档交由教学学院汇总后统一申报。

  (3)《教学工作量情况证明材料》(仅限教师系列);

  (4)《湖北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中所列内容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5)《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呈报表》及证明材料原件;

  (6)破格、转评人员审查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2、校内评审通过人员报送省厅材料的项目及要求:(有关表格请到FTP平台,人事处文件夹中“校内评审通过上报省用表格”中下载)

  (1)2寸彩色登记照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单位);

  (2)《湖北工程学院职称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填报表》(仅限教师、实验系列填报);

  (3)《20XX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花名册》电子版(仅限教师、实验系列填报);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5)《综合材料一览表》及电子文本(注意:教师、实验系列人员直接下载相应表格后填写,一式16份;其它系列人员将有关数据录入省职改办20XX年版职称评审系统后由系统生成,其份数按相应系列的通知要求确定。另外教师、实验系列人员还需将有关数据录入省职改办20XX年版职称评审系统后导出数据库,将电子文本交人事处);

  (6)代表作2部(篇、件),提供原件;

  (7)转评、转评晋升、破格审批表原件;

  (8)其它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教师、实验系列以外人员还应提供原件)。

  1)省职改办下发的“评审单”原件;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签名处应手写);

  3)公示证明材料原件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仅限教师系列);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装订);

  6)任职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

  7)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

  8)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书复印件(教师系列除外);

  9)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书等复印件;

  10)科研材料(按《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登记顺序排列);

  11)20XX、20XX年专业技术考核表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近1学期部分章节教案(教案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此项仅限教师系列);

  13)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3、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字迹要清楚工整,一律用钢笔(档案墨水)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复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其填写内容要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材料必须要有相对应的证明材料(要求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外语、计算机材料

  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应符合规定的等级、时限要求。因年龄原因而免试外语、计算机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因其他原因免试外语、计算机的,应提供与免试内容相一致的证明材料,并填写《外语、计算机免试呈报表》。

  (4)教学材料

  1)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或近五年以来的;

  2)教学奖励情况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3)近一学期所教主要课程重要章节的教案;

  4)教学工作量必须由院、系、教研室提供,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

  5)减免教学工作量应提供说明材料;

  6)教学指导工作的证明材料。

  (5)科研材料

  1)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科研成果、著作应是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应是独著或第一作者,著作应为主编或第一副主编。

  3)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

  4)要注明两份代表作(在《综合材料一览表》中置于最前面);

  5)读硕、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若没有署名“孝感学院”或“湖北工程学院”者,应由所在读研单位出具相应证明

  6)填写各类表格时,须实事求是,逐栏填报,做到材料齐备,内容齐全,字迹工整,印章明晰,所有复印材料要用A4型纸复印,文字必须清晰可见,尤其是公章要能清晰识别。

  七、其它有关说明和要求

  (一)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XX年7月1日。

  (二)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评审推荐工作,坚持条件和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职称工作顺利进行。凡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无理取闹,干扰工作的,取消下一年度的评审资格。

  (三)在评审推荐过程中,学校将继续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岗位公开、评审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有关评审条件请登录湖北省人社厅网站,在“专题专栏”中“职称评定”下的“申报条件”内查找。

  (六)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宁永实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三篇】

https://m.habasit-longbelt.com/wenshu/181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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