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学校管理制度(通用7篇)

2022-10-19   来源:情书

制度是一个中文词,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律法规、礼仪习俗等规范。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疫情期间学校管理制度的文章7篇 ,欢迎品鉴!

【篇一】疫情期间学校管理制度

  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维护校内师生的安全,严格管控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特制定此规定。

  一、无正当事由,外来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

  二、运营车辆禁止进入校园。确因教学、开展集体活动等需要租赁车辆进校接送师生的,由承租部门填写《校外车辆出入校园申请表》,报保卫处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后应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确保校园安全。

  三、来校探访本校教职工的外来车辆,需教职工持本人工作证到门口迎接并做好相关登记,履行疫情防控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车辆进入校园后应按照学校要求规范停车,出校时正常收取停车费。

  四、进入校园办理公务的'外来车辆,需提前和相关对接部门取得联系,相关部门应事前在保卫处网站下载校外车辆进出校园登记表,送保卫处备案后方可进入校园;如因急事临时进入校园,由相关对接部门派人到校门口对接,做好相关登记并履行疫情防控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离校时,凭盖有对接部门公章小票方能免费通行。

  五、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免费放行并主动指明路径。

  六、危化品车辆因特殊需要必须出入校园的,除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外,需提前在保卫处网站下载危化品车辆进出校园审批表,保卫处审批后方可按规定路线和规定时间(晚23:00至次日6:00)进入校园,完成工作后须立即离开校园,确保校园安全。

  七、此规定即日起执行。

【篇二】疫情期间学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江苏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指示精神,按照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各项文件、通知、通报,特制定本制度。

  1、各班级应指定卫生委员1人,协助班主任做好本班级学生的健康管理工作。

  2、各系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系部学生的健康管理工作,指导学生通过APP每天填报体温、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运动情况。

  3、各系部应继续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每日两次健康“零报告”。

  4、实施晨检和午检报告制度。各班级应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班主任及时上报晨午检情况,异常情况应报告系部书记/副书记、校医,由校医进行复检。无异常情况也应上报晨午检完成情况,缺席晨午检的应当天补检。

  5、实施个人防护检查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学生应适当自备个人使用的医用外科口罩,并建议自带体温计和其他医护用品等(学校提供宿舍公用的体温计和常规消毒用具)。

  6、实施公共场所体温检测制度。学校在校门口、宿舍区人口等人员密集场所出入口进行体温检测。通过检测的学生,方能入内。体温异常的,应详细登记学生的基本情况,联系班主任,报告校医,学生留在原地,进行复检。

  7、实施学生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因病缺课的学生,应按照《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

  8、严格考勤、查寝制度。各班级应安排专人对全体学生上课和就寝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缺勤、早退、请假等学生,做好登记和追访,第一时间上报班主任。

  9、实行卫生检查制度。后勤服务助、学生发展处、校团委、校系两级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对教学区、实训区、公共场所、各班包干区、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和评比,确保环境卫生。

  10、强化卫生知识宣传与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等形式,利用好新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鼓励同学们自备餐具、自觉隔一米排队、不乱扔垃圾、减少人群聚集等,使公共卫生和个人防护的观念深入人心。

  11、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12、引导学生健康作息。坚持宿舍定时供电、定时熄灯制度,引导广大学生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增强自身免疫力。

  13、强化体育锻炼。对没有身体健康方面问题的学生,每天可保持适量运动,增强身体素质。

  14、组建疫情防控心理援助队伍,制订心理援助及危机干预工作方案,科学、高效、平稳、有序地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心理疏导工作,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做好隔离学生心理疏导工作。摸排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师生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监控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人群,并应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针对相关人员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或个体咨询介入,避免冲动行为的发生。

【篇三】疫情期间学校管理制度

  为控制疫情,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自2020年1月28日起,对出入校门作如下规定,请自觉遵守。

  1.非假期留校学生不得擅自返校。留校学生原则上不要离开学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的,进出校门必须进行登记说明。

  2.出入校门人员必须凭工作证或学生证,特殊情况需要入校工作的外聘人员,请聘任部门出具证明和合理理由报告,经同意后登记身份证和联系方式才能进校。

  3.来校游玩和锻炼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4.进校人员必须通过测温,体温超过37.5度者不得入校,特殊情况必须入校的,门卫做好人员信息(包括手机号)登记后,报告保卫处值班人员,由保卫处值班人员报告校医院值班人员。

  5.外来保障车辆、人员进入学校,保障部门必须事先通报保卫处,经人员身份和车辆信息登记并对所有人员测体温后才能入校。

【篇四】疫情期间学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战,特制定防控疫情期间学生管理方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组长:薛某某

  副组长:张某某

  组员:陈某某薛某某

  一、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创新活动形式,传播正能量

  1、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院官某某,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利用“学习强国”app等软件,使学生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动态。

  2、加强诚信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校官某某或各班开展线上班会,向学生宣传有关因瞒报产生严重后果的案例,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抗击疫情众志成城】活动;开展“我与父母共看红色电影”温情活动,传递正能量。

  4、加强珍爱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规则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及管网,定期推送相关内容;开展珍爱生命、感恩等系列线上活动,培养学生的感恩心、责任心等。

  二、做好疫情动态排查和信息统计上报

  1、实行疫情“打卡”签到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天通过班级群要求学生认真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再由班主任汇总,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

  2、建立健康台账。学生每日的健康情况需登记备案,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

  三、强化学生心理疏导,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1、发布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在疫情期间,若学生出现难以排解的负面情绪,可及时寻求学校心理健康服务。

  2、发布相关文章。利用微信平台推送有关如何排解自身忧虑、如何与父母相处等文章,帮助学生进行自我疏导,保持积极乐观。

  3、及时沟通。发挥学校心理健康信息员作用,若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并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原因,及时疏导,给予正确的指引。

  4、开设网络“树洞”。利用网络开设“树洞”,以匿名的形式宣泄自己的情感,排解自身焦虑。

  四、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提高个人素质

  1、制定时间计划表。每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时间计划表,合理规划时间,调整作息,做到劳逸结合。

  2、班级实行“打卡”任务。以班级为单位,每位同学每日上传自己学习、锻炼、做家务等照片,以此形式进行打卡。

  3、开展文化活动,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学生每日抄写、背诵诗词,并在班级群上传。

  五、加强网络舆情监督

  1、严格管理学生网络信息,不得转发散布谣言。

  六、学校大门管理

  一、自7月3日起,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健康码。行程码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全程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加强宿舍楼门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七、与疫情低中去过或接触过去过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做核酸检测并上报学校。

  八、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九、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篇五】疫情期间学校管理制度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疾病。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目标

  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以及教育系统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在足各高校,其他经区教委批准举办的培训机构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的情形。

  五、部门职责

  按照区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设综合协调组、学校排查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外事联络组、宣传报道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牵头,民办教育科、职称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教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履行工作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督办领导小组各项议定事项,督促工作进度,起草、审核相关文件等。

  (二)学校排查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全教育系统学校师生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大足工作学习的湖北籍师生、大足籍在湖北工作学习旅游探亲等师生、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的师生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人;督促落实重点疑似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宣传告知、劝其居家观察或到指定医院诊治工作。

  (三)疫情防控组

  由德育体卫艺科牵头,安全监管及法制科、督导室、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各专项预案;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议;负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及日常检查等工作;当学校有疫情发生时,负责疫情处置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由财务科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防控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五)外事联络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协助。负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协调处理防控疫情的涉外问题。

  (六)宣传报道组

  由办公室牵头,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按市教委,区委区府要求拟定、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宣传通稿,及时监控、应对、处置教育系统网络舆情。

  六、防控措施

  (一)做好寒假期间防控工作

  1.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摸排工作,并上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将信息报送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下发给相关镇街进行监管。

  (2)基教科、民办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做好外籍师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师生的摸排工作,将摸排信息报送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外事联络组专项工作组。

  (3)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寒假期间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的摸排工作,如实填报《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登记表》(见附件1)、《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和《大足区外籍教师和外籍学生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月24日下午3点以前上传教委办公室何勇钉钉。

  2.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工作。

  (1)各学校(幼儿园)通过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推送官方媒体消息,对学生、老师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宣传。

  (2)各学校(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远离易感染环境、远离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假期原则上不去湖北武汉旅游或探亲。

  (3)做好个人、家庭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个人体质。

  (5)师生中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隔离。

  (6)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

  3.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学校卫生保健所加强与各学校(幼儿园)的协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以备开学后的不时之需。

  4.停止本系统组织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寒假补课,学校也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学习;严禁提前开学,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

  5.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民办教育科严格督促课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集体学习、比赛、交流等活动。

  6.及时报送信息。按市教委、区委区政府要求,从1月25日起学校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即使没有疫情也必须每日上午报学区办,由学区办统计后于12点前用钉钉上报学校卫生保健所陈庆(联系电话:13996299812),教委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5点前报区卫生健康委、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18点前报市教委。

  (二)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进一步动员部署。开学后继续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对防控工作的认识,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结合实际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2.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结合“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配合学校做好患病学生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健康的和谐社会氛围。

  3.进一步加强学校晨午检。督促各校在开学入校当天,加强对返校师生健康观察,务必对每一位入校的师生进行体温测试,开学后继续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填报疫情报告统计表,坚决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重庆市大足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积极获取专业指导,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消毒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5.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校在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习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学校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7.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按要求精准全面摸排,按时准确报送信息。

  七、疫情处置

  (一)学校发现高热学生时,送当地卫生院观察医治,当学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区教委办公室接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市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二)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指导学校保健室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要求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学校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保健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八、应急准备

  (一)学校应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定期对学校相关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九、应急处理

  (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二)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区卫建委和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六】疫情期间学校管理制度

  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省供销社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从1月29日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1月29日起,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南大门,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校园半封闭管理期间,学校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停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

  七、加强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管理,在校办公的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按照杭州市规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八、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九、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

  十、与湖北有关联(去过或接触过去过湖北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

  十一、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十二、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篇七】疫情期间学校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是学校一日常规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加强学校师生的环保健康意识,提高校容校貌整治力度,推进校园“四化”建设,为全校师生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校园环境卫生区划责任

  (一)教室、寝室、公地卫生:由学生负责打扫。

  (二)教师办公室卫生;由本年级教师负责打扫。

  (三)行政办公室卫生:由处室负责人负责打扫。

  二、校园环境卫生组织检查

  (一)学校德育处负责全校公地卫生(包括教学楼厕所)划分,学生会卫生部负责教室、公地、寝室卫生检查。

  (二)校长负责行政办公室卫生检查,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教师办公室卫生检查,教导处负责教学功能室卫生检查。

  三、校园环境卫生检查标准

  要随时保持校园环境清洁卫生,教室、办公室、公地、楼道、厕所一天三次清扫(早读课前、午自习前、下午放学后),学生寝室一天两次清扫(早读课前、晚自习前),仪器管理室根据实验开出情况清扫,具体标准如下:

  (一)教室清洁标准:必须达到亮、净、齐、美四字要求。即门窗玻璃明亮;地面、墙面、桌面干净;桌凳物件摆放整齐;布置美观。

  (二)公地清洁标准:必须达到四无。即地面无吐扔物;无枯枝落叶;花坛里面无杂草;花台瓷砖无污点。

  (三)楼道清洁标准:必须达到扫、擦二净。即楼梯扫的净,护栏玻璃、消防栓、灭火器箱、扶手栏杆擦得净。

  (四)寝室清洁标准:必须达到“五线一干净”。即衣服晾晒一条线,水桶摆放一条线,洗漱用品摆放一条线,被子折叠摆放一条线,鞋子摆放一条线;每天地面打扫并保持干净。

  (五)厕所清洁标准:室内无异味,尿槽、便槽冲洗无污垢,地面干净无积水和污渍,洗手池干净无堵塞,墙面光洁无污迹。

  (六)办公室清洁标准:地面扫清无灰尘、无废弃物,墙面无污迹、无蜘蛛网、标语无缺损,桌面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堆放有序。

  (七)仪管室清洁标准:实验台上使用过的仪器全部清理,且分类归位,做到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四、校园环境卫生通报考核

  (一)学生会每天把班级卫生检查记录单,学生寝室管理员把寝室卫生检查汇总,统一上交值周行政领导,由行政值周领导负责统分,将结果公示在门厅黑板上。

  (二)每周一升旗仪式,学校对各年级卫生积分前50%的班级进行表彰,颁发卫生流动红旗。寝室卫生纳入星级管理,每周一公示在寝室值班室门外。

  (三)学校班级卫生考核结果和班主任绩效考核挂钩。

疫情期间学校管理制度(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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