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三篇

2021-11-19   来源:演讲稿
巡察,汉语词语,拼音xún chá,释义为巡行察访,巡视;吏役名。下面是共赢教育网为大家带来的2021年在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三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1年在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一篇

  同志们:我们:

  省巡视工作动员会召开后,我市迅速行动,积极准备,为全市巡视工作顺利启动做好充分准备。根据市委安排,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决策,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我市巡视工作顺利开始,稳步推进。刚才XX副部长读了《关于巡逻县(市、区)的工作方案》,要认真学习理解。接下来,我将对县(市、区)的巡逻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巡逻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巡逻的责任感、自觉性和主导性。

  建立市县党委巡视制度是省委、市委根据党内监督法规,参考巡视经验,加强市县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的重大决策和制度革新。

  (一)建立市县党委巡逻制度,开展巡逻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行全面严格管理党责任的重大措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党在新历史时期治国理政的新策略。其中,全面打造小康社会是总体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是鹏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全面严格控制党,重要的是坚持党委主体责任这一牛鼻,加强工作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和实效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监督无死角,主体全权复盖,力量不放松。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发挥巡视监督作用的实践证明,新的历史时期,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制度安排,是逐步加强主体责任,全面严格执行党要求的重要抓手。去年,市委与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合作巡视了我市县区和部分市直部门,发现了一些问题和问题线索,通过巡视整改解决了一些问题。

出问题,对多名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既形成了强大震慑,也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正是借鉴巡视经验、倚重巡察威力,有效破解“责任压力层层递减”这个难题,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举措。

  (二)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实现巡视巡察监督全覆盖的创新之举。“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国一盘棋。”这是中央确立的巡视工作方针,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实践的科学总结。按照中央的部署,去年省委对XX个省辖市进行了全面巡视,实现了省一级的巡视全覆盖。但是依照目前的巡视格局,中央巡视到省、延伸到市,省级巡视到市、延伸到县,县以下则是巡视监督的空白。县以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党全部战斗力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填补对县以下的巡察监督空白,不仅是巡视全覆盖的内在要求,而且,将能实现纵向全链接,构建起完整的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监督体系,开辟党内监督新路径、形成上下联动新格局。

  (三)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快推进XX区区域性中心强市建设的迫切需要。加快XX经济区区域性中心强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全市上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当前,我市正处在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全市人民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既定目标实现。然而当前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一些党员干部作风形象不好,难以担当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任。从近年来受理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看,来自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占XX%以上,其中反映乡科级以下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占总量的XX%以上,而且有些问题是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下力气整治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不良行为,匡正基层风气,建立良好政治生态,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加快中原经济区区域性中心强市建设,显得非常现实而紧迫。要认清肩负的重要职责和使命,提高认识,凝聚共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地、主动地做好巡察工作。

  二、明确工作任务,把握工作要求,探索工作方法,努力实现巡察工作良好开局

  关于巡察工作抓什么、怎么抓,省委下发的意见和实施办法中,已经有明确的部署和规范,各级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各级务必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确保巡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一)要认真做好开局起步工作。好的开始,等于成功的一半。开局起步工作一定要扎实,务必做到积极稳妥。

  1、要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按照先市后县的原则,市里首先启动对县(市、区)的巡察工作。经市委研究,决定于今年下半年,分两批对县(市、区)开展巡察,对于今年的巡察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要完成好今年的巡察任务,需要县(市、区)与市委巡察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落实好这项政治责任。接受巡察县(市、区)的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严明规矩,严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巡察工作,提供必要工作条件。要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及时通过会议、文件、内外网站、公示栏等方式公布巡察工作的任务、安排和巡察组的联系方式,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按照要求认真抓好整改并公布整改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问题。巡查组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巡察制度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在巡察期间紧紧依靠县(市、区)党委开展工作,加强与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沟通。在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问题,下功夫推进问题解决。同时认真用好巡察成果,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市纪委,选人用人问题及时移交市委组织部,分门别类进行处置,巡察结果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并加强督查督办。巡察期间,巡察组不处理被巡察单位的具体问题,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

  2、县(市、区)要重视建好巡察工作队伍。在做好接受巡察工作的同时,各县(市、区)要根据市委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巡察队伍建设。目前各县(市、区)已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建立起巡察办和巡察组骨干队伍,下一步要尽快配齐工作人员。今天动员会后,我们要对巡察办和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县(市、区)也可以参照市里的方式,静下心来搞好人员培训,针对巡察对象认真制定巡察方案,掌握基本流程和方法,做好各类情况处置预案。

  3、要分步实施抓好首次亮剑。面对层级多、群体大、情况各异的巡察对象,巡察工作一定要整体规划,按年度分批次按计划实施。今年年底前市里安排对县(市、区)进行巡察,明年初开始安排对市直单位进行巡察。县(市、区)要按照巡察到乡、延伸到村的要求,认真制定巡察全覆盖方案。稳扎稳打、逐步深入,先求点上突破、再谋面上铺开,切不可贪多求快,大轰大嗡。特别是县对村的巡察,一定要突出重点,主要解决好举报反映问题突出的村,不要搞成村村点火、户户冒烟。首次巡察事关全局、事关长远,首战务必谋定而后动。巡察对象要选准,数量不宜多,关键是问题导向要鲜明,做到有备而去,首战必胜。

  4、要重视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实现巡察功效的最大化,离不开各种监督力量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市委已经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巡视巡察工作若干制度的意见,从七个方面规范了与巡视巡察工作相关联的制度机制,这也是我们市县巡察工作一开展就必须注意解决好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巡察机构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并不断丰富完善。当前要抓紧建立“三个机制”,切实提高巡察效能:要建立与纪委和组织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对接,做到巡察一批、印证一批、移交一批、查处一批;建立与审计部门的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建立与公检法司等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约谈询问、信息查询、建议初查、商请督办、法纪咨询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在制度机制建设上,党委要发挥主导作用,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具体指导,巡察机构要主动加强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做到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形成合力,最大限度提升巡察的震慑力。

  (二)要坚持聚焦中心、剑指问题。一是巡察定位要准确。问题导向是巡察工作的基本定位,也是事关巡察工作生命力和方向的重大原则。巡察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这一重要思想,要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解决。通俗讲,巡察就是“寻事儿”、“挑刺儿”找问题的,就是要瞪着眼睛看,竖起耳朵听,盯着线索查,让问题无处藏身。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这“两职”也是衡量巡察工作和巡察干部的底线。二是巡察重点要突出。要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重点人就是:十八大和教育实践活动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重点事,就是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基层改革发展稳定、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重点问题,就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作风、纪律、腐败、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此外,对县处级以上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相对侧重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对乡科以下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相对侧重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三是巡察整改要彻底。要切实防止和纠正重巡察、轻整改的问题。对巡察反馈的整改建议,巡察机构要建立台账,抓好报账、交账、转账、查账、销账的全过程。被巡察单位党委书记要签字背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整改、清空账户。要认真搞好巡察整改回访,适时杀个回马枪,对难以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情况再了解,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推动再整改,持续形成再震慑,深化和巩固巡察成果。对欠账、挂账问题,要紧盯不放,组织立项督查、定点督查,整改不到位不撒手。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而出现呆账、坏账问题的,要严肃问责。整改情况要在党内严肃通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四是巡察成果要善用。巡察的根本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实现巡察与查办案件无缝对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做好干部工作有序对接。各级纪委对巡察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分类处置、优先办理,该查处的查处,该诫勉的诫勉,该警示教育的警示教育,对反映不实的及时澄清,并定期反馈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组织部门要按照巡察提出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名单,及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查核工作;在考察、评价、调配班子和干部时,应注意听取巡察机构意见,充分运用巡察成果。按照纪在法前、管住大多数的要求,着力抓早抓小,及时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防止养痈遗患。对发现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尤其是体制机制问题,要及时归纳总结,交由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三)要探索机动灵活、务实高效的巡察方式方法。巡察工作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没有现成的路子可走,要紧密结合实际,在干中学、学中干,勇于实践、大胆创新。一是要综合运用各种巡察方法。省委《意见》中明确的13条具体办法,都是巡视巡察实践经验的总结,要结合实际很好加以运用。腐败问题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反腐败斗争是极为严峻复杂的,不要期望一种办法、一次交锋就解决问题,一定要树立多向思维,坚持多策并举。有的同志总想走捷径、单打一,到头来非但发现不了问题,还影响工作的开展。要根据巡察工作各个环节的不同要求,综合运用函询、谈话、核查、问卷、暗访、审计、“下沉一级”等多种手段,通过深入了解、对比、印证、研判,达到发现问题的目的。二是要积极探索切合基层实际的新手段新办法。巡察主体和对象的不同,决定了巡察工作不能完全套用巡视办法,在认真学习研究借鉴上级巡视工作方式方法的同时,市县巡察机构还要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在依纪依规的前提下,只要有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什么办法都可以尝试,不要拘泥于固定的模式。市县都要结合实际,加强问题研究,注重发现典型,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工作规律,逐步形成一套有效管用的巡察办法,不断把巡察工作引向深入。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巡察责任,保持务实作风,确保巡察工作顺利高效运转

  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制度创新,各县(市、区)党委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启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一)要高度重视巡察这项重要工作。一是真正摆上位置。开展巡察工作,是省委、市委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各县(市、区)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务必要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市委要求,结合实际,通盘考虑、统筹谋划、认真研究,尽快拿出具体可行的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切实凝聚共识。要拿出专门时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省委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扎实打牢开展巡察工作和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基础。三是体现责任担当。各县(市、区)党委要全程主导,党委书记要亲自推动。特别是开局之初,党委书记对巡察机构的重点人选要亲自审查把关,重点事项要亲自主持研究,巡察任务要亲自点题圈定,重点环节要亲自参与指导,重点难点问题要亲自协调督促,确保巡察工作顺畅启动。四要真正见到成效。衡量党委对巡察工作重视不重视,不在表态而在行动和效果。不是要看开了什么会、发了什么文,关键要看行动快不快,工作实不实,标准高不高,效果好不好。我们一定要真重视、真抓、抓出真成效,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真切的看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切不可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当前,一个重要的成效标志,就是要通过巡察把信访这个大难题解决好。

  (三)要以务实的作风推动巡察工作。巡察的本质属性是较真碰硬,容不得将将就就。一是要雷厉风行。要以马上就办的作风,紧锣密鼓地做好巡察启动工作。万事开头难,工作中肯定会有不少矛盾和困难。县(市、区)短时间内要组建一支队伍,矛盾和困难可能会多一些。各县(市、区)党委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做到认识到位、力量到位、保障到位,健全组织快、建章立制快、开展工作快。二是要久久为功。要立足长期作战、持久攻坚思考谋划巡察工作,不能有临时观念、不能搞花架子。在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面前要保持政治定力和工作定力,切实做到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要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节奏和力度,推动巡察工作持续深入;要用好巡察这把利剑,使党内监督没有死角、不留空白,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持久战。但同时也要强调,雷厉风行不代表蛮干,县以下乡村情况复杂,务必在准备充分的基础上启动巡察,可以先行试点,摸索经验后再铺开。三是要依纪依规。巡察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政治敏感度、社会关注度高,务必在依纪依规的前提下进行。谋划工作一定要树立法治思维,处理问题一定要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一定要运用法治手段。巡察干部要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违法违规的土办法再管用也不能用,要让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同志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任重道远,抓好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意义重大。让我们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尽职工作,开拓奋进,扎实推动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建设XXX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2021年在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二篇

 经县委研究同意,决定召开2021年县委巡察工作动员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21年县委巡察工作,启动今年第一轮巡察。刚才,X同志宣布了本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及任务分工决定,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截止2020年底,县委共组织开展了X轮常规巡察,基本实现了镇和部门巡察监督全覆盖。一是政治巡察定位更加准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注重对中省市关于巡视巡察新精神新要求的学习落实,深刻把握政治巡察要求,工作成效日益明显。二是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加强了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印发了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三色督办单制度》,编辑整理形成了《中共X县委巡察工作手册》《巡察工作制度汇编》,为县委巡察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三是问题整改扎实有效。加大了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巡察整改审核关,及时发现问题,全力督导落实。创新“三色督办”,强化督办落实,确保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巡察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以及巡察领导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已成常态,巡察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巡察机构逐步完善。这些成绩的取得,更加坚定了我们做好巡察工作的信心。但是,通过几轮巡察发现,我县管党治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同志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到位、政治自觉不够;部分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少数基层党组织建设软弱涣散、服务基层能力差,信访矛盾突出等。下面,我就做好今年巡察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把政治巡察引向深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完善巡视巡察制度,把利剑直插到基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并多次强调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省纪委书记X在X届省委第X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强调,围绕强化政治监督,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市纪委全会提出,以强化政治巡察为根本,在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全覆盖上取得新成效。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巡察机构要深刻理解政治巡察的内涵,深刻领会中省市关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动巡察全覆盖、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巩固脱贫成效,聚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做好今年巡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和对人民负责的政治高度,扎实开展巡察监督,真正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巡察,根本是要担负“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准确把握关于深化政治巡察要求,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准确把握政治和业务关系,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职能,着力从政治高度发现和分析问题。要突出“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工作。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重点监督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党章、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等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情况。

  二、紧盯问题,扎实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精准发力,突出工作重点。今年,在实现镇和部门巡察监督全覆盖的基础上,将对重点部门(镇)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同时探索对村(社区)开展巡察,更好地推动巡察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针对巡察直接面对村(社区)群众的特点,着力加强对中央惠民利民、乡村振兴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管党治党宽松软,党的领导作用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涉黑涉恶、勾结黑恶势力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中的腐败问题,民生领域及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腐败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村级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拉票贿选、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等等。

  (二)精准出击,查找问题线索。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能不能发现问题,一靠党性二靠能力,核心是主观能动性。巡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的观念,强化使命担当。要深刻理解“六围绕一加强”内涵,坚持政治巡察立场不动摇。巡察监督是以六大纪律为准绳,不是对业务监督检查,要由点到面、由表及里,发现基层党组织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原因。同时,要注意改进方式方法,善于发现问题。比如个别谈话,就要研究和哪些人谈、用什么方式谈容易发现问题。再比如调阅资料,就要研究调阅哪类资料在哪些部位上容易发现问题。要坚持群众路线,把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

  (三)精准处置,完成高质量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发现的问题精准研判,确定哪些需要进一步了解关注、哪些要参考掌握。要区分问题性质,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如实报告问题,是什么问题反映什么问题,有多少问题报多少问题,不能随意放大或缩小,更不能歪曲、隐瞒和捏造。要认真落实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凡是写进报告的问题都要有具体的人和事作支撑,特别是对重大问题的定性判断,既要有面上情况的总体分析,更要有典型事例和数据支撑。根据被巡察单位职能特点,突出针对性、增强时效性,对发现问题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总结归纳和提炼,要厘清和找准问题本质,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切实推动工作进步和发展。

  (四)精准整改,确保取得实效。要把立行立改、快查快办作为巡察村(社区)整改的重要方式,对巡察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巡察组要督促立即整改、全面整改。要及时把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移交给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反映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提前介入、先查先办。巡察反馈后,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迅速落实整改,按时报送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报告,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在前几轮的巡察整改过程中,存在部分被巡察单位思想重视不够,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操作性、针对性不强,责任不明确、任务不具体,个别单位对问题整改绕圈子,存在有同类问题“反馈—整改—再反馈—再整改”的应付现象。以上存在的问题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强化主体意识,明确责任、敢于担当。镇党委要以上带下,既要带头整改,又要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好整改任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办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责,形成监督合力推动整改,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流于形式、停在表面的,要严肃进行问责追责,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密切协作,全面保障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一)协调配合,凝聚整体合力。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巡察办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配合的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观念,既讲职责分工、更讲协作配合,努力形成步调一致、同频共振的强大合力。抽调人员原单位要无条件地服从县委决定,全力支持配合,确保巡察干部集中精力、心无旁骛地开展工作。纪检、组织、人社、政法、信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做好配合工作,要向巡察组及时通报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为巡察组更准确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供参考。被巡察单位要把巡察当作份内之事和应尽之责,坚决服从巡察组的要求和安排,密切协作配合,主动接受监督,实事求是向巡察组报告工作、反映问题、说明情况,保障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二)精挑细选,接受重大考验。巡察工作是组织对巡察组成员的重大考验。我县开展巡察以来,都是一轮一抽人,一轮一授权。各巡察组的同志,每一名都是县委精挑细选的。巡察工作是一项特殊的任务,打铁的人首先要成为铁打的人。巡察,既是对巡察对象的“体检”,也是对巡察干部的检验。巡察干部要珍惜组织信任,各巡察组要把巡察政治责任担当起来,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不走样,发现问题主业不动摇,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不懈怠,争做巡察监督的忠诚卫士。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争当专家型、权威型的巡察干部。要严格执行县委巡察工作人员“八不准”。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保密纪律和廉政规定,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圆满完成县委交给的巡察工作任务。

  (三)结合实际,加大探索创新。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延伸的通知》和全市《2021年巡察工作要点》“探索推进市县巡察延伸到村”的精神,今年,我县首轮巡察对象有九个重点村、四个社区。巡察对象的特定性决定了巡察工作不能完全套用以往的方法,在以往巡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要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对基础较好、情况相对简单的村(社区),快进快出,重在党性教育、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的强烈信号;对情况复杂、反映问题较多的村(社区)可酌情延长时间,着力发现并解决问题。在依纪依规的前提下,只要有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可以尝试一些新举措、新办法,不必拘泥于固定的程式。要尊重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民风民俗,注重用好用活“访”的方式,采取开门迎访、入户走访、重点探访、跟踪追访等多种方式,到百姓家中、田间地头,充分听取两代表一委员、老党员、贫困户、低保户等的意见建议,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中访民情、察民意。要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及时将有效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形成内容务实、组织协调、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不断推动县委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同志们,新时代赋予我们新使命。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锐意进取,砥砺前行,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巡察工作,为巩固脱贫成效、聚力乡村振兴,在持续追赶超越中奋力建设美丽富裕X做出新的贡献。

      2021年在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三篇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县委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对全县巡察工作进行动员安排部署,推动巡察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局、稳步推进。一会儿,刘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1996年,中央纪委第一次开展巡视。党的十七大把巡视制度写入党章。2009年,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成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更名为中央巡视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改进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市委坚持把巡视巡察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持续加大力度、保持强度、坚持法度、提高精准度,有力震慑了腐败,改进了作风,发挥了利剑的震慑作用。自2013年5月以来,中央巡视组进行了8轮巡视,派出100组次巡视组,巡视单位142家,涵盖省区市、中央部委、央企、委办局、五大行和证监会等单位,谈话2万多人次,受理信访120余万件,一大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在巡视中被发现,数十名部级以上高官在巡视中落马。实践证明,巡视是完全符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一种有效的监督方式。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正是省委审时度势,依据党内监督法规,借鉴巡视工作经验,强化市县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市委及时建立了巡察工作制度,成立了机构,启动了巡察工作。县委高度重视,多次专门召开常委会,听取情况汇报,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县委巡察办和4个巡察组,出台了《关于开展巡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被巡察乡镇、单位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暂行规定》等文件,会前已印发给大家。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清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巡察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

   (一)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及时把握中央巡视工作新精神。今年9月,中央颁布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开展巡视工作的指导方针、机构和人员构成、职责、巡视对象、范围和内容、工作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纪律与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突出了“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对“四个着力”监督内容作出新的概括。主要创新内容体现在十个方面,即: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明确巡视全覆盖要求;明确巡视工作主体责任;理顺巡视工作领导体制;规范巡视机构设置和职责;围绕党的纪律深化监督内容;对专项巡视作出规定;创新巡视工作方式;强化巡视成果运用;严肃责任追究。对于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预见,在新条例指导下,今后的巡视工作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进一步实现有的放矢、精准打击。

   (二)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避免受到追究问责。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巡视组要拓展监督内容,切实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关键在治、要害在严”落实到巡视检查“两个责任”中,通过巡视监督,面对面传导压力,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坚守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认识、大局认识和责任认识。去年以来,对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各级加大了“一案双查”“一案双究”的力度,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如今年2月份,中纪委首次专门通报了8起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对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管理局、福建省厦门市环保局等8个地方和单位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责任追究;今年7月份,省委对新乡市委原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新乡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进行了追责处理,并在全省通报,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反响。通过巡视,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两个责任”缺失、压力传导不到位、从严治党不力、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等问题。

   (三)顺应违反“八项规定”动辄则咎新常态,克服以往不以为然心理。今年是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三周年。三年前,八项规定出台时,有些人以为这就是“一阵风”,“抓一抓就过去了”。但让很多人感到意外的是,这一刮就是三年,而且还将继续刮下去。正如因违规为两个女儿大办婚宴而被查处的广东省韶关市政协副主席邓建华所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贯彻文件出台后,我以为那只是文件而已,不会有真动作,所以就没当回事,还是沿袭了以前的习俗和惯例给女儿操办婚宴。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后悔不已。”其实,持像邓建华一样想法的人仍不少,由于没有正确认识作风建设新常态,至今对诸如违规参加宴请、超标准接待、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操大办、乱发津补贴、办公用房超标、违规收送节礼、出入私人会所等这些过去看来根本不当回事的所谓“小事”“平常事”动辄就要受到处分不理解,有时因公受到处分感到委屈。如今年9月中纪委通报的6起典型案例,10月省纪委通报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全部都是以上所述现象。据统计,自八项规定出台至今,三年来,全国已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4934起,处理人数138867人,其中5528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从处理的干部看,乡科级处理达130793人,县处级7389人,地厅级678人,省部级7人,违纪人数呈金字塔式,县乡两级干部违纪占99.5。这些看似不以为然的小事,却改变了党的作风,净化了社会风气,广大群众透过“小事”见微知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同时,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成为纪律条文,使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用制度巩固了作风建设成果。

   (四)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与中央步调同频共振。开展巡察工作,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否主动支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是一个十分严肃的政治问题。巡察对象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巡察监督,真正把巡察监督当作关心、考验和爱护,变成自觉行动,不能消极对待,置身于巡察监督之外。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决不能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对巡视组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决不能拖拖拉拉、语焉不详;

   对巡察组开展的专项检查,决不能蒙混过关、欺骗甚至对抗组织。对推三阻四、消极应对、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要扭住不放、一寸不让。凡出现履行责任失职,不掌握情况、不主动采取措施或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凡出现隐瞒不报、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拒绝或不按要求提供文件材料,或者逃避巡视监督、甚至公然对抗等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及时点名曝光,以儆效尤。今年以来,中、省纪委网站先后通报了一批不支持、不配合巡视工作的反面典型。如8月份中纪委网站通报,中央第八巡视组赴郑州铁路局了解情况时,要求其提供接待账目和凭单,该单位竟然拒绝提供,说找不着了,工作笔记本也销毁掉了,菜单也无法提供。后根据巡视组发现的情况和线索,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对郑州铁路局原局长张军邦严重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吃喝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州铁路局党委书记杨伟军因未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

   关于巡察工作抓什么、怎么抓,省市县委已经明确要求,今天专门将大家集中到一起,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下发一系列文件,提出具体要求。可以说,任务很明确,方法很具体,要求很严格。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巡察工作作为巡视工作的拓展和延伸,与巡视工作本质属性一脉相承,必须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巡察工作的一系列要求部署,剑指问题、倒逼责任,充分发挥其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当前,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标准开好局、起好步。好的开局是成功的一半,坚实的第一步事关全局。巡察起步工作一定要周密细致、积极稳妥。首先,要抓好整体谋划。面对群体大、情况各异的巡察对象,巡察办一定要科学规划,按照“县级巡察到乡、延伸到村”的要求,认真制定巡察全覆盖方案,渐次开展、压茬推进。要稳扎稳打、逐步深入、讲求实效、确保质量,先求点上突破、再谋面上铺开,切不可贪多求快。特别是对村级的巡察,一定要突出重点,主要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相对突出的村,不要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第二,要抓好首次亮剑。首次巡察至关重要,首战务必谋定而后动。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结合市委前三轮巡察情况,我县首轮巡察对象已经确定,近期将进驻开展工作。巡察之前,巡察组要针对巡察对象制定详细的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基本流程和工作方法,做好各类情况的处置预案。巡察办要列出函询清单,及时协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信访局、编办、审计局、统计局等部门,提供被巡察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方面的情况,为巡察组综合分析研判提供参考,确保巡察组“带着问题去巡察、目标明确搞巡察”,更好地发挥巡察监督作用。第三,要重视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实现巡察功效的最大化,离不开各种监督力量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去年以来,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明确和规范了巡视工作的相关制度机制,这些都是多年来巡视工作经验的梳理总结。我们要认真学习借鉴,尤其是巡察办和巡察组的同志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完善巡察工作各项制度和机制。当前,要重点建立三项机制:一是建立与纪委和组织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对接,做到巡察一批、印证一批、移交一批、查处一批。二是建立与审计部门的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三是建立与公检法司等单位的配合机制,加强约谈询问、信息查询、建议初查、商请督办、法纪咨询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在制度机制建设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巡察办要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到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形成合力,最大限度提升巡察的震慑力。第四,要尽快形成巡视巡察联动格局。县委巡察机构要牢固树立“一盘棋”观念,主动做好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组织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确保工作不走偏、不走弯路。要建立运转畅通的信息和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对于全局性或系统性、区域性的重大问题,要统一部署行动。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整改意见和移交事项,县委巡察机构要认真督查督办并及时报告。

      (二)坚持聚焦中心、剑指问题。问题导向是巡察工作的基本定位,也是事关巡察工作方向性和生命力的重大原则。一是要准确定位。巡察工作要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解决。通俗讲,巡察就是“找事儿”,就是“挑刺儿”,就是要瞪着眼睛看、竖起耳朵听、顺着线索查,让问题无处藏身。这个导向一定要鲜明,定位一定要把准,不能偏移、不能散光、不能泛化。同时,要防止把巡察当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巡察不是为推动某项工作搞突击性检查,也不是替哪个部门搞督查督办,更不是到被巡察单位总结工作经验、评功摆好唱赞歌,而是要冲着问题去、沿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查的,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这既是巡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更是我们开展巡察的一个底线。二是要突出重点。要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所谓“重点人”,就是十八大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所谓“重点事”,就是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基层改革发展稳定、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所谓“重点问题”,就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腐败、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乡科级以下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侧重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三是要彻底整改。巡察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根本所在,要切实防止重巡察、轻整改现象发生。对巡察反馈的整改建议,巡察机构要建立台账,抓好“报账、交账、转账、查账、消账”的全过程,巡察报告是“报账”,巡察反馈是“交账”,巡察移交是“转账”,巡察督办是“查账”,巡察整改是“销账”。被巡察单位党委书记要签字背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整改、清空账户,不能出现挂账、呆账。巡察组要注重巡察整改回访,适时杀个回马枪,对难以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情况再了解,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推动再整改,持续形成震慑,深化和巩固巡察成果。对欠账、挂账的问题,要紧盯不放,组织专项督查、定点督查,确保整改不到位不撒手、问题不解决不收兵。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而出现呆账、坏账问题的,要严肃问责。整改情况要在党内严肃通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四是要善用成果。巡察成果运用的重点在于“两个对接”,即巡察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做好干部工作的有序对接,巡察与查办案件的无缝对接。巡察结果要及时向党委政府、纪委和组织部门报告。要按照纪在法前、管住大多数的要求,着力抓早抓小,及时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防止养痈遗患。对发现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尤其是体制机制问题,要及时归纳梳理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交由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组织部门要根据巡察提出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名单,及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核查工作。在考察、评价、调配班子和干部时,要注意听取巡察机构意见。各级纪委对巡察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分类处置、优先办理,该查处的查处,该诫勉的诫勉,该警示教育的警示教育,对反映不实的及时澄清,并定期反馈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探索机动灵活、务实高效的巡察方式方法。巡察工作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也没有现成的路子可走。一是要坚持常专结合、以专为主的巡察方式。要紧密结合实际,在干中学、学中干,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在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常规巡察的基础上,更多研究探索专项巡察的新途径。要把握专项特点,突出专项重点,不搞面面俱到,可以围绕一件事、一个人、一个项目、一笔资金、一个下属机构,循着问题线索而去,简化程序,加快节奏,定点清除,精确打击,扩大覆盖面。对同一领域、行业、性质的单位,可以采用“一托二”“一托三”的方式集中巡察,即每个巡察组一次巡察两个或三个单位,同类同步安排。同时,要注重把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有机结合起来,在常规巡察时对被巡察单位的下属机构进行专项巡察,既突出监督重点,又相互印证、相互推动,增强机动性和震慑力。二是要综合运用各种巡察手段。腐败问题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反腐败斗争是极为严峻复杂的,不能期望一种办法、一次交锋就解决问题,一定要树立多向思维,坚持多策并举。要根据巡察工作各个环节的不同要求,综合运用函询、谈话、核查、问卷、暗访、审计、“下沉一级”等多种手段,通过深入了解、对比、印证、研判,达到发现问题的目的。三是要积极探索切合基层实际的新措施。县巡察主体和对象的特定性,决定了巡察工作不能完全套用巡视办法。在学习借鉴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工作方式方法的同时,要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在依纪依规的前提下,只要有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可以尝试一些新举措、新办法,不必拘泥于固定的程式。比如,针对县、乡、村人情关系复杂的情况,要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对巡察组统一调配,任务统一安排,最大限度摆脱“关系网”“说情风”。再比如,对于村委会、居委会属于自治组织,有的村干部既不是党员也不是行政监察对象,巡察工作怎么开展、如何实施有效监督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在具体巡察实践中探索解决。因此,我们一定要加强问题研究,注重发现典型,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工作规律,逐步形成一套有效管用的巡察办法,不断把巡察工作引向深入。

   三、真抓实巡,务求实效

   目前,我县的巡察机构和队伍已经成立,人员也已经到位。同时,采取各乡镇各单位推荐、巡察办审查的方式,建立了120余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库”,以便开展工作时从中选配,为巡察工作提供人力保障。巡察队伍是代表党委实施监督的专职队伍,作风素质直接关系县委形象,关系巡察事业成败,关系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打铁必须自身硬”。巡察队伍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关于巡察纪律问题,一会儿,刘书记还要强调,这里我再提两点要求:

      (一)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巡察组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观念,聚焦“一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把思想统一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来,以坚定的态度、坚强的领导、坚实的作风把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到实处。要切实减轻被巡察单位负担。巡察工作要简化形式、提高效率、增强针对性。减少汇报会数量,必开的汇报会,只请汇报人参加,其他人员不陪会。最大限度减少被巡察单位提供文件材料的数量和种类,对需要提供的材料,列出清单,一次性提供到位。要简朴节约办事。巡察期间,实地调研区域不得拉横幅、插彩旗、放展板,搞各种迎送活动。巡察中,尽可能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不安排随行记者或其他人员摄影摄像。要真诚对待群众。巡察期间,要充分调动和保护群众支持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保持各类举报渠道畅通。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对属于巡察范围内的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并及时告知办理结果;对不属于巡察范围内的问题,积极转办并做好解释工作。要严格工作标准。坚决克服一般化、过得去、敷衍塞责、凑合应付等不负责行为。对巡察监督的重点难点深入研究、大胆实践,对巡察工作的规律准确把握、正确运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去伪存真、客观评判,如实报告,切实提高巡察监督水平。

     (二)要抓好整改落实责任。巡察整改落实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单位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整改制度和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强化制度执行,逐级传导压力。县巡察办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被巡察单位加大整改力度,力争取得让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对巡察整改不力、腐败蔓延势头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单位和部门,将严肃追究责任,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督促整改工作持续取得更大成效。

   同志们,巡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省委、市委、县委在关注着我们,人民群众在期待着我们。希望同志们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扛起责任,扎扎实实把党委巡察制度建设好,把党委巡察工作开展好,努力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1年在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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