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廉政党课讲稿四篇

2022-02-13   来源:演讲稿
正确认清形势,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廉政勤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保持和支持干事创业。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19年廉政党课讲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9年廉政党课讲稿1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好!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提高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 凤庆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方案》的通知凤教发〔2014〕165号文件的安排,对党员干部进行以“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为主题的廉政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今天,我讲的题目是《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争当廉洁从教表率》。

  人们崇尚清廉,都把廉洁看成是一种美德,一种境界,一种高风亮节;人们唾弃腐败,把腐败看作是会腐蚀一个人的灵魂,腐蚀一座“大厦”的支柱的毒瘤。古往今来,多少人因为清廉而流芳百世,又有多少人因为腐败而遗臭万年。有人说,廉洁是一棵松,在万木凋零的冬日,为人们送上一丝绿意;有人说,廉洁是一盏灯,在黑暗冰冷的夜晚,为人们添上一份光明。

       也有人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改革开放和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我们正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美好的目标不断前进。然而,在我们生活的社会环境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一个个反腐大案浮出水面,一个个贪官纷纷落马,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敲响了反腐倡廉的警钟。这些不和谐的因素对共产党员提出了挑战,尤其是在权利部门、在重要岗位工作的人,经常会面对这些严峻的考验。 随着新时期党建工作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党中央审时度势,及时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只要我们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肩负的是育人的重任,一直以来“一支粉笔,两袖清风,三尺讲台”已经成了教师的生动写照,说到反腐倡廉,也许有些同志会认为很难与教师联系到一起。但是仔细想想,作为一名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真诚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教育好每一个学生,使他们能够从小就懂得崇尚洁身自爱,不就需要有一颗廉洁从教之心吗?我们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不难发现,学生和学生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一是学生个体上的差异,有个性活泼的、文静的、内向的、外向的;学习认真的、马虎的、成绩优异的、一般的、甚至有放弃学习的等等,所有这些差异都有可能引起老师感情上的偏颇;二是学生家庭背景上的差异,有的是普通市民的孩子,有的是政府官员的子女,有的是外来民工的孩子,有的是企业主老板的孩子,有的孩子打扮得很时尚,有的孩子穿着很朴素等等,这些不同家庭的背景背后,有着经济和文化层次上的差异,这也有可能引起教师认识上的偏颇。我们是不是用“一把尺子”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孩子了呢?举几个最现实的例子,有的家长为了让孩子能够坐到好的位置,可能会找到各种各样的关系去给老师打招呼;有的家长为了孩子能得到老师的特殊关照,也可能会找到关系去说情,甚至请客送礼;有的老师因为接受了家长的吃请,不得不去按家长的意思办;有的老师为了点蝇头小利,向学生推销资料,摊派辅导用书;有的教师采取各种隐蔽方式办辅导班收取补课费,搞有偿家教,并教唆引诱甚至强迫学生参加所谓的补习班,若不参加平时就会给脸色看;家长来学校了解学生情况,有的老师态度冷漠,甚至有的老师动辄就把家长叫到学校进行训斥;有的老师很会演“变脸”,有权能办私事的家长有求必应,对无权无势的家长视而不见;有的老师歧视差生,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有的干部不按权限和程序办事,超出职责范围乱当家乱说话等等现象,这些都是非常现实而不可回避的问题,更是与《廉政准则》的要求相悖的。由此可见,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的同时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我们随时都有可能被“糖衣炮弹”打到,廉洁自律的防线也随时都会被突破,这能说反腐倡廉离我们很遥远吗?

  老师们,反腐莫论事大小,倡廉不在位高低,自然界有阳光明媚也有风雨如磐,社会生活中有光明也有黑暗,但是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廉洁清正永远是时代的呼唤,勤政廉政永远是人民的期盼。作为教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就是我们的行为准则,《廉政准则》也同样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神圣的使命感主动融入到反腐倡廉工作中,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政治本色,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良好形象。 那么,我们该如何做到廉洁从教呢?

  首先,应该做到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决不能因学生性别、智能、家庭条件等差异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情感模式。在我们的教育过程中,必须考虑到这些差异,为的是因材施教,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明确,我们同时面对的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他们都是你的学生,都应该得到你应有的关怀和教导,这一点是没有差异的。教师从教学的公正性,可以充分反映出教师人格的崇高性。具体体现在对每一个学生都能给予全心全意地关注,尤其体现在对待后进生、学习困难学生的转化问题,一有爱心,二有信心,三有耐心。

  其次,一定要爱岗敬业,将自己的教学才能奉献在学校,奉献在课堂,奉献给学生,这也需要有廉洁从教之心。关于个别教师办辅导班的问题,学校一直持反对态度,并明令禁止教师授意学生参加辅导班和动员学生参加自己办的辅导班(含节假日)等有偿家教行为。这种行为与《廉政准则》第二条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七条规定:“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是完全相悖的,不仅损害了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而且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我们内行都清楚,学生参加辅导班,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提高学习成绩的问题,而且容易让学生过于依赖课外辅导,渐渐脱离课堂,还影响到其他学科的学习。这不利于对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培养,不利于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同时还给学生家庭带来了不必要经济负担。现在是市场经济,社会上盛行办辅导班,搞有偿家教,似乎归结起来就是有需要就有市场。作为一名教师工作之余,为他人辅导,付出了时间精力和智慧,得到物质或者金钱上的回报,看起来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但是仔细想想,个别教师办辅导班、搞有偿家教,完全是把个人利益放在眼前,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赚钱,这样做就是损害教师的职业形象。教师的神圣职责就是教书育人,它要求教师应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全心全意地教育好每一个孩子,这其中自然也对学生的培优补差。把这分内之事当作分外之事来做如何能够自圆其说呢?相反,我们的教师当中不也有利用休息时间无偿辅导学生,家长打电话到学校感谢的吗?这两种做法是不是反映出两个不同的思想境界呢?可以说,教育工作是一种特殊的工作,它不能完全地以7小时或者8小时坐班来衡量教师的工作量,也不能完全用学生的考试成绩来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因此,这就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应有的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精神。

  教师的职业神圣而光荣,担负着培育下一代的艰巨任务,教师的人格对学生的学习、生活、为人、处事等诸多方面都具有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会直接地影响学生身心的发展。教师只有廉洁从教,才能真正做到爱岗敬业,真正为人师表,才能把真、善、美的种子播撒在学生心田,并使之“开花”、“结果”。 《廉政准则》的颁布,从制度上规范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然而“知易行难”,如何贯彻落实才是关键。如何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如何才能抵得住种种诱惑?就我自己对廉洁的思考,我觉得主要是“重修养以强魂,祛贪欲以守节”方可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其一,要“知”与“行”结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这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首先必须抓好对《廉政准则》的学习,要逐条逐句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要强化信念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心中要始终清楚什么人可交,什么人不可交;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做。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中,很多人都是因为“交友”不慎出了问题,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我们党员干部也是人,也有自己的亲朋和同学,也有属于自己的感情空间。但是,我们结交朋友,必须从保持清正廉洁的角度出发,把握好交友的度。尤其是当我们由于地位的变化,而出现的一些新朋友,我们更要留意,认真分析一下对方是不是别有用心、另有所求,是不是看中了我们手中的权力,如果是这样,我们就要当心了。因此,既不能排斥正常、健康的人际交往,也不能滥交朋友,更不能把朋友关系异化为酒肉关系、金钱关系和交换关系,在人情交往中要做到即讲感情又不徇私情。要多与那些品行端正、正直坦诚、敢说真话、直言不讳的人交朋友,形成事业上相互支持,感情上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

  其二,要“自律”与“他律”结合。一定要守住第一道防线,有这样一个历史故事:一个古代官员乘轿进城遇雨,看到一个轿夫穿了双新鞋,开始时小心翼翼地只挑干净的路面走,“择地而行”,后来轿夫一不小心,踩进泥水坑里,由此便“不复顾惜”了。他把这件事讲给另一个官员听,另一个官司员很受震动,表示“终身不敢忘”。这个故事说明,人一旦“踩进泥水坑”,心里往往就放松了戒备。反正鞋已经脏了,一次是脏,两次也是脏,于是便有了惯性,从此便“不复顾惜”了。我们有些党员干部也是这样,他们起先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能够做到清正廉洁,偶然一不小心踩进“泥坑”,就从此放弃了自己的操守,破罐子破摔了。我们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要经常用《廉政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做清正廉洁的带头人,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学生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累。 其三,要“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有个寓言说,有个偷针者和偷牛者一起被游街,偷针者感到委屈,发牢骚说:“我只偷了一根针,为什么和盗牛贼一起游街,太不公平了!”盗牛者对他说:“别说了,我走到这一步也是从偷针开始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由小变大,由量变到质变的。一个人不可能一夜之间成为腐败分子,其走向腐化堕落大多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开始的。胡长清第一次只是接受了不法商人赠送的两支毛笔,后来发展到接受他人的宴请、金钱等,再后来便一发不可收拾,竟肆无忌惮地索要起来,最终被判死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都是至理名言,一定要牢记。《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党员,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领导干部一定要谨记,越是小事越要留心,越是独处越要小心,越是顺境越要清醒,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

  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大至一个国家,需要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国民的行为,小至一个单位,需要制定规章制度,来约束成员的举止。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特殊使命,因而需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疑正是教师们的行为之“规矩”,是对教师行为的更深一层的约束。古人讲,“徒法不能自行”。如果人们缺乏执行制度的意识,那么,再多再好的制度最终也形同虚设。

  我们要增强制度意识,打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把制度转化自己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每个人都要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只有这样各项工作和事业才能顺利发展,反腐倡廉建设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效。要自觉地把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热情欢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对组织和群众的意见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以外力促使自己内在廉政细胞的生长。我们要从廉洁自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党内外各种形式的监督,加强自我警示,做到警钟常鸣,提高“思廉、践廉”自觉性。对此,我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廉洁从教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各项工作。

  二要更新教育观念,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改变对学生和家长居高临下的态度,主动、积极地建立一种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热爱学生,尤其要热爱学困后进生。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对待家长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

  三要树立“六种意识”,廉洁从教,服务学生。牢固树立“育人先做人,正人先正己”的意识,要求学生做到,自己坚决要做到;牢固树立“学校无小事,事事都育人;教师无小节,处处作表率”的意识,以教书育人为本职,作学生、教师的表率;牢固树立“宁守清贫,不损师德”的意识,发扬教师高风亮节、廉洁从教,维护“爱岗敬业、淡泊名利、无私奉献、执着追求、探索创新”的良好形象;牢固树立“以法执教、以德治教、以德服人”的意识;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忧患意识、竞争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和危机感;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以校为家,以教为业,校兴我荣,校衰我耻。

  教师是学生增长知识和思想进步的导师,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影响,让我们以《廉政准则》为准绳,怀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继续发扬“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棵草去”的优良传统,净化校园这块纯净的圣土,共同维护教师廉洁奉献的师德操守,为我们的民族撑起我们傲岸的脊梁!这是我们应该做到的,也是我们一定能够做到的!因为,我们是光荣的人民教师! 谢谢大家!

  2019年廉政党课讲稿2

  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根据 XX 通知要求和 XX 指示,结合前期正式公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今天由我围绕“严守党的纪律、加强党性修养,做一名好党员好干部”给大家上一堂廉政党课,目的是引导大家认清严守党规党纪的重大意义,切实了解党的纪律主要内容,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为确保 XX 纯洁稳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主要讲三个方面。

  一、认清重大意义,坚定不移严守党的纪律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鲜明特征,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党员队伍的性质、宗旨和本色,也关系到 XX 建设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创新发展,是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使党的纪律成为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这也是对党员干部思想觉悟、党性观念、工作作风最根本的考验。

  (一)党的纪律是党的政治建设的“奠基石”。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政治建设是从深层次解决党内存在突出问题的根本所在。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现的管党治党的所有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都是“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都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问题。就在前段时间,XX 因多次在微信群内散布错误和不当政治言论,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妄议妄论造成影响恶劣,XX 党委对 XX 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经研究决定给予 XX 处分。XX 乱评乱议、口无遮拦,看似发牢骚将怪话,实质上就是“四个意识”淡薄,不讲政治、对党不忠诚。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最基本的红线,不断强化政治意识,谨记“XXX”“XX”的认识,真正对自己的政治生命负责。

  (二)党的纪律是党内团结统一的“粘合剂”。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生命。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统一,除了依靠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依靠党员对党的事业的忠诚以外,必须有严格的纪律作保证。1938 年,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指出:“鉴于张国焘严重地破坏纪律的行为,必须重申党的纪律:(一)个人服从组织;(二)少数服从多数;(三)下级服从上级;(四)全党服从中央。谁破坏了这些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深刻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历史经验证明,只有坚持党的纪律,才能凝聚全党意志,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完成党的历史使命。苏共在有 20 万党员时取得十月革命胜利,在有 200 万党员时赢得卫国战争,却在有近 2000 万党员的时候亡党亡国,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很 4重要的一条就是苏共党内出现了不同声音,党员纪律涣散,在关键时刻军队不听党的指挥,内部出现了严重分裂。今天,我们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拥有近 9000 万党员的大党,如果没有严格的纪律,就不可能在组织上形成一个坚强的整体。新时代新形势,党员面临着各种复杂严峻的考验,在遵守党纪条规上应当有更深刻的认识和更高的自觉性。

  (三)党的纪律是军队能打胜仗的“强心剂”。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利。”小平同志也曾讲:“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理想和铁的纪律,这是我们真正的优势。”在我军建军的 87 年历程里,我们始终坚持“以党的纪律来保证党指挥枪这一原则的贯彻执行”,时刻保证了枪杆子牢牢掌握在党的手里。在红军初创时期,毛泽东就提出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来发展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新中国成立后,以颁布纪律条令为标志大力推进 XX 的纪律建设,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深入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军方针,形成了一整套科学严密的纪律,这是我军发展壮大、无坚不摧、战无不胜的重要原因之一。1931 年,红军第三次反“围剿”战斗中,3 万多红军坚决严格执行军纪,4 天之内三战皆捷,歼敌两个师又两个团。1948年辽沈战役中,东北野战军第 4 纵队第 12 师第 34 团在地形易攻难守、兵员敌众我寡、装备敌强我弱的态势下,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叫响“顾全大局,严守纪律,誓与阵地共存亡”的口号,顽强阻击了敌海、空军配合下的 11 个师 6 昼夜的轮番攻击,始终坚守阵地、寸土不让,为夺取战役最后胜利乃至全国解放做出了突出贡献。党的纪律不仅是战争年代战胜强敌、夺取革命胜利的根本保证,也是新时期战胜一切敌对势力、维护党和国家建设大局、有效履行我军历史使命的有力武器。新 5时代虽然没有革命战争年代那样的硝烟弥漫,但随着 XXX 使命任务的不断拓展,我们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特别是多元思想碰撞严重、敌我矛盾交织复杂,特别是担任 XXX 形势更容不得有丝毫懈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战斗标准立起来,把当兵打仗、带兵打仗、练兵打仗和培育忠诚可靠、英勇无畏的战斗精神抓紧抓实,以严明党纪法规,以高度自觉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号令意识,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毫不动摇地高举旗帜、听党指挥,确保 XX 始终能打仗、打胜仗。

  (四)党的纪律是党员腐化变质的“防火墙”。我们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党。建国初期,针对党内出现的奢靡之风,毛主席亲自批示处决了刘青山、张子善腐败案,在当时产生了振聋发聩的强烈影响,杀了两个人,管了几十年,使党经受了执政初期的严峻考验。近的来说,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苏荣、孙政才等高官腐败案的严厉查处,反映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同时也敲响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警钟。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告诫我们,放松了纪律约束,就会走向腐化堕落,最终也将受到纪律的严惩。拿我们 XX 来看,党员干部队伍总体是先进的、纯洁的、有战斗力的,但同时也要看到,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和党员干部队伍成分结构的变化,特别是面临的各种利益诱惑明显增多,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影响加剧,使保持党员干部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面临着严峻挑战。年初以来,XX 纪委共核查 XX 反映的问题线索 XX 条,个别谈话 XX 余人次,对 XX 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约谈,对 XX 名违规违纪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干扰了 XX 正常工作,牵扯了各级领导精力,损害了 XX 声誉。所以,面对这样的形势,就更加需要严明纪律、严格监督,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保持 6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加强党性修养,切实掌握党的纪律内容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10 月 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这次修订的条例将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将使全面从严治党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全体党员干部要全面学习掌握党的纪律的主要内容。

  (一)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的根本内容。习主席指出,在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既是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纪律建设的根本内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主要问题,更加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指导思想,将坚决维护以习主席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强调了“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增加了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行为的处分条款,进一步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拒不执行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实不坚决、打折扣等行为的处分,强调了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这些条文的充实与完善,就是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证全党令行禁止。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 7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组织纪律是党的纪律的基本原则。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党,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组织纪律是处理各级党组织之间及党组织和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是维护党内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也是党履行使命的需要。严明组织纪律必须严格落实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坚持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的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反对任人唯亲,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小圈子。新修订的《条例》在贯彻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在组织纪律部分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为、“七个有之”问题相关条款作了进一步充实完善,体现在“三个细化具体化”:在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行为中增加了“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处分规定,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在拉票贿选行为中增加规定“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进一步严肃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行为的情形中增加了“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具体情形,有利于各级党组织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广大党员干部,无论党龄军龄长短、职务地位高低,都必须严守组织纪律,不能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都不允许妄自尊大、我行我素,为贯彻实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三)廉洁纪律是党的纪律的底线红线。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 8的基本底线。《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廉洁纪律就是在廉洁方面,为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划定不可触碰的底线。新《条例》修改后,开宗明义对党员干部提出廉洁总体要求,针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细化完善了相关条款,强化了对党员干部从事营利活动的监督,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管好自己的家属,围绕新型违纪行为完善了党纪处分的情形。我们一定要看清现在越来越紧、越来越严的形势,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小到请假外出的批准,再到考学、学技术、立功的推荐,入党、配骨干、嘉奖的决定,大到大项物资购买、人员选调。组织把我们放在这个岗位,是让我们去服务群众的,然而少数同志却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为自己谋利益的工具。比如,有的同志在涉及群众的敏感问题上搞私相授受,有的事前不收,事后收,性质一个样;有的戴有色眼镜看待群众,对于家境好的高看一眼,甚至希望让家境好的群众为自己提供“帮助”。要知道“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给你好处是看中了你手中的权力,得了好处就得给人办事,最后就只能把上级组织和群众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个人利益的资本,导致违纪问题的发生。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汲取各类通报的惨重教训,切实把握十九大这个“分水岭”、三万元这个“硬杠杠”、行贿受贿一起查和“五个移送”这个“铁规矩”,真正让遵守纪律规矩成为日常行为准则和生活习惯,做一个正心修身、律己持家、清廉为官的共产党人,自觉抵御歪风邪气的侵蚀。

  (四)群众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人民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党在任何时候都应该把群众利益放 9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群众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群众纪律是密切党与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新《条例》群众纪律部分,明确规定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从重加重情节,新增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完善对不作为乱作为、搞劳命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干部是管理、服务群众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群众的成长和单位的建设。然而,我们有的同志表里不一、言行不一,习惯于拿手电筒照别人,特别是一些在基层任职时间相对较长的同志,以老自居,对别人喊得凶,对自己放得松,导致自身威信逐渐降低。少数同志在与群众相处中,常以一名干部自居,高高在上,尤其是在变相打骂体罚问题上,幼稚地认为这是管理大胆泼辣的表现,实际上却伤害了群众的自尊心,人为地造成了内部关系的紧张。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切实端正对群众的根本态度,真心关爱群众的成长进步,只有这样才能换得群众对单位的真情,才能更好地推动单位建设。

  (五)工作纪律是党的纪律的作风根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工作纪律体现良好的工作作风,这关系着党的形象,影响党的执政根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严抓紧抓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党上下纠正“四风”取得重大成效。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难改,和平积弊屡见不鲜,新的隐形变异问题时有发生。习主席多次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新《条例》新增的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搞 10舆论造势”、“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行为做出处分规定。这些充分体现了以习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纠正“四风”、改进作风没有间歇期、没有休止符。今年 XX 下大力纠治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微腐败”和不正之风,结合季度靠帮建同步对 XX 全面开展巡查工作,还是发现一些问题,有的单位党组织工作指导不端正,怕问题查的严暴露多给单位抹黑,对发生的违纪问题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监督惩戒的尺子“挺不直、打不实”;有的单位存在刻意打压合理意见诉求的现象,致使 XX 公布的纪委举报电话、设置的意见箱等没有很好发挥作用;个别纪委成员甘当“挂职委员”,风气监督员把兼职当“闲职”,作用发挥不明显,担心监督上级给自己惹麻烦,监督同级伤和气,监督下级丢选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这些歪风,最容易扰乱人心,挫伤一些同志的工作热情,危害极大。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记住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以时刻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坚决破除。

  (六)生活纪律是党的纪律的行为规则。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形象。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的义务。党员不仅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上,更要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坚持用家风建设带动党风政风建设。习近平十分重视家风培养,他指出,“领导干部的家风,不仅关系自己的家庭,而且关系党风政风。”《中国共产当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规定了“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的廉洁自律规范。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新《条例》也在生活纪律方面专门新增了关于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党员干部的家风正,就会对家庭成员的作风潜移默化地输送正能量,家庭成员违纪违法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相反,家风不正、家教不严,不仅会助长配偶、子女利用干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谋取私立的错误行为,甚至可能会把党员干部本人拖入违法违纪的深渊。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党员干部走向严重违法违纪的重要原因。因此,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作风的重要表现。所以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家风建设的重视程度,通过树立良好家风带动党风政风向上向善发展。

  三、坚持自省自励,自筑牢违规违纪底线

  习近平同志指出:“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严守党的纪律,既要靠监督制约的他律作保证,也要靠自身修养的自律固根基。广大党员要自觉把严守党纪条规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时处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为群众树标杆、作表率、当样板。

  (一)提高自我要求,注重自律自省。反思单位今年以来发生的有一定影响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有的干部放松了自我要求,党性观念较弱,纪律意识淡化,最终导致了违纪问题的发生。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每名同志要想真正管住管好自己,做到不犯或少犯错误, 12少走弯路,就要做到慎独、慎微、慎初。

  一要慎独 。“慎独”,语出《中庸》:“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其意是当独自一个人而无别人监视时,也要表里一致,严守本分,不做坏事,不自欺。一个人如果萌发了某些不良念头,由于有监督,一般来说比较容易自我克制和约束。但是在无人监督而又有利可图的情况下,能够谨慎不苟,就很不容易。一些人违法违纪,就常常抱着无人知晓的侥幸心理,而心存侥幸却往往带来不幸。党员干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和岗位,独立自主性强,特别需要慎独。要严格按照党纪条规约束自己的思与行,自觉给爱好“上把锁”,给交往“设道岗”,特别是要在工作圈、生活圈、交往圈中始终做到独善其身,临渊履薄,不做背离党的要求的事。

  二要慎微。慎微就是注意小节、小事,微处自律。酒杯虽小可淹死人,麻将虽小可打倒人,“小节”不过律,就可能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最终铸成大错。比如关于个人爱好的问题,人有爱好无可厚非,但要节制,否则就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投其所好。赖昌星常讲的一句话就是“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所以,一定要给自己的爱好戴上“紧箍咒”,“爱”之得当、“好”之有道。总之,要想洁身自好就必须从小处管住自己,把握住小事小节里的政治、品行和纪律,真正守住底线,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

  三要慎初。就是要谨防第一次越线。许多人犯错误的教训一再印证,往往是因为第一次打开缺口,而后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直至控制不住,难以自拔。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违法犯罪,常常是随着职务升迁之后,权力越来越大,受赞美的机会多了,接受批评的机会少了,溜须拍马的人多了,公开反对的人少了,有了第一次失控,然后一步步走向罪恶深渊。这就警示我们,凡是有可能违法乱纪和有损党员干部 13形象的事,一定要慎之又慎,决不能越“雷池”半步。

  (二)注重理论武装,增强法纪意识。党员干部身份不同于普通群众,在遵守党纪条规上应当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强的自觉性。理应学法守法,自觉成为崇尚法治、惜守法纪的模范。

  一要“ 知”法是前提 。剖析一些干部违法犯罪的教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懂法。党章 55 条、党纪 142 条,包括中央以及 XX 党委的各类禁令,条条都是铁规矩,刑法更是高压线。知法的根本途径是要学法。只有认真学习法纪法规,才能懂得一名党员、一名干部应当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违反纪律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在思想深处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火墙”。

  二要“ 畏” 是关键。敬畏法度,要畏在无人处、私底下,八个小时之外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大凡腐败分子都是一些不畏法律、不畏百姓、不知自律之徒。个别党员干部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之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太缺少戒惧,缺乏“怕”的自我约束意识,总以为自己很“牛”、本事很大、“能量”很强,不把组织、领导放在眼里,甚至法规也要蔑视几分。当前,不收手不收敛是查处的重中之重,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心存敬畏,只有常怀畏法之心,才能时刻保持如临深渊的心态,不敢任意妄为。

  三要“ 守” 是习惯。就是要把遵规守纪当成一种行为习惯,当成一种处事方式,当成一种生活幸福。杨业功一生清廉,他在家门旁贴上“携礼莫入”的警示字条,几十年来不曾有人能携礼进人他家;他下基层就餐,始终要求坚持四菜一汤规定;他每年经手上亿元的经费,但每逢出差,总是和司机住一个标准间。追寻他的人生轨迹可以发现,遵守法纪、一切按规定办在他身上已成为一种习惯。各级党员干部要像杨业功同志那样,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做遵守党纪国法的模范,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做到处事讲 14原则、用权守规矩、为官保本色。

  (三)主动接受监督,保持政治本色。监督好比堤坝,权力好比河流,如果堤坝达不到应有的高度或不坚固,河流就会带来灾难。因此,党员干部应不断强化监督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一方面,要大力加强组织监督。大部分党员干部违规违纪,主要是其思想品质蜕化的结果,但组织上管理不严,监督不力,也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从一些党员干部发生问题可以看出,少数基层党支部不善于不敢于依靠组织、依靠制度管党员管干部,民主生活会缺乏原则性、战斗性,党员汇报讲工作多讲思想少,民主评议党员重评轻议,从思想上分清是非、解决问题、提高觉悟不够。落实这些管理监督制度,内容上要把管思想突出出来,对象上要把管干部突出出来。管住了思想就没有管不住的人,管住了干部就没有管不好的党员。

  另一方面,要勇于接受群众监督。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决定了他们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可以对任何党员干部负责地提出批评。广大党员干部要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向他们求教问计。要多方位地开辟民主渠道,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聘任党风监督员,开通意见箱等形式,广泛收集监督信息。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态度待人,听得进来自群众们的各种意见,即使是过火的、错误的意见,也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虚心听取,引以为戒,时刻把自己置身于群众们的监督之下,及时清除身上的“灰尘”,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政治本色。

  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继承和发扬优良作风,不断增强抓好风气建设的自觉性,使 XX 风气建设始终走在社会的前列,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言行,切实对党的事业负责,对自己的政治前途负责。

  2019年廉政党课讲稿3

  各位同志: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按照北方集团党委的要求,今天我们在公司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由我结合党支部的实际,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主题,谈一点学习体会,与同志们相互学习和共勉。

  2019年5月31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根本动力。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出台背景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员主题教育,是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迫切需要。

  党员干部代表着党的形象,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水平的影响着党的事业的发展。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党员干部的管理是我党巩固执政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所以,做好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是提升我党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大以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更要不忘初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与能力。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条例主要内容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主要内容分为四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第三章:检查考核与监督

  第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第九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第十条 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可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等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情况应当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

  第十一条 党委(党组)应当将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或者根据职责开展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 党委常委会应当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五条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当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评议。

  第十六条 党委(党组)应当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党组)和纪委。

  第十七条 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应当依照巡视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巡视监督。

  第十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建立走访座谈、社会问卷调查等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动员和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广泛接受监督。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第二十条 领导班子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第二十一条 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二十二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

  (二)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第二十三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

  第二十四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需要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由有关机关或者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调查处理。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第二十八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政府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政府予以纠正。

  三、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具有非常高的时代价值,是传承和发扬革命精神的重要载体,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的重要途径,是筑牢党长期执政地位的内在要求。

  2016年10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指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2017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指出,领导干部要不忘初心、坚守正道,必须坚定文化自信。没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底蕴和滋养,信仰信念就难以深沉而执着。党员、干部要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去庸俗、远低俗、不媚俗,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2017年12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对继续坚持纠正“四风”作的重要指示”指出,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摆摆表现,找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特别要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在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要力戒形式主义,以好的作风确保好的效果。

  2019年6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千万不能在一片喝彩声、赞扬声中丧失革命精神和斗志,逐渐陷入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贪图享乐的状态,而是要牢记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

  四、不忘初心,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重大意义

  不忘初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于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管党活党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政冶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70周年的重要时刻,根据党的十九大部署,全党启动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这次主题教育,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迫切需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就是要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就是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奔着问题去,以刮骨疗伤的勇气、坚忍不拔的韧劲坚决予以整治,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坚决斗争,努力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就是要继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思想中、具体落实到行动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筑牢党长期执政最可靠的阶级基础和群众根基;就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团结带领人民把党的十九大绘就的宏伟蓝图一步一步变为美好现实。

  “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是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任务、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这次主题教育的特点提出来的。守初心,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初心,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时刻不忘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永远不能脱离群众、轻视群众、漠视群众疾苦。担使命,就是要牢记我们党肩负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勇于担当负责,积极主动作为,保持斗争精神,敢于直面风险挑战,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找差距,就是要对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的放矢进行整改。抓落实,就是要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把初心使命变成党员干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要全面把握,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

  理论学习有收获,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原有学习的基础上取得新进步,加深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理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思想政治受洗礼,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干事创业敢担当,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保持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奋斗姿态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落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民服务解难题,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人民立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自觉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清正廉洁作表率,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坚决预防和反对腐败,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梦想共同奋斗的根本任务,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具体目标,确保这次主题教育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不忘初心”,正是他直面党内存在的挑战和风险的结果。事实上,中国共产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的确不少,最大问题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品质被削弱。从根子上说,就是一些党员遗忘、淡化了党的“初心”。

  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就是党建立和发展的最初心愿。它是中国共产党的身份标识,也是党存在的精神内核和不断发展的动力之源。从“初心”的构成看,“不忘初心”就是:一在信仰上,要成为马克思主义坚定的信仰者,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认识、分析、解决问题;二在理想信念上,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三在宗旨上,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四在精神上,“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五在作风上,始终不忘党的优良作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可以说,这五个方面是我们党近百年取得辉煌成绩的经验总结,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精神支柱,更是全体共产党员必须坚守的政治灵魂。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它在增强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各级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决定》进一步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这为我们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好实施责任追究指明了方向。

  我们党十分重视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就颁布实施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毫不松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力度。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责任制,分解责任要明确,检查考核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到位,让责任制落到实处。

  五、《制度》面临的问题以及如何认真贯彻执行《制度》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般性的、总体性的要求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举措少,致使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落到实处;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不够明确,检查考核不够深入,责任追究不够严肃,有不少地方和部门甚至没有真正追究过责任,等等,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一。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既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评议,以此督促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如果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上有失职等领导责任问题,就要采取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绝不能以集体名义敷衍了事。

  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专题调研,找准存在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比如,在责任追究案件的启动程序方面,责任追究由谁来启动、在什么情况下启动需要进行明确等。要铁面执纪,严肃责任追究,在这方面要抓住典型。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问题也不报告、不反映,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依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该组织处理就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就纪律处分,不能下面问题成串还熟视无睹。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对不认真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导致本地区、本单位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造成用人失察失误和不良影响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要适时对责任追究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增强责任制的威慑力。

  对具体的责任行为进行“签字背书”,是强化责任主体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落实责任的有效举措。由领导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在具体责任行为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出了问题,还有倒查机制,还要被追究。这就意味着承诺和责任,既是压力,更是动力。实施责任追究应该终身追究,无论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有什么样的变动,该追究责任的都要追究。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清责任,对于出现的违纪问题,要弄清楚是领导干部主动发现并坚决查处的或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的,还是有失职渎职情节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问题的,前者不承担领导责任,后者必须承担领导责任。

  六、国企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不忘初心、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我党十九大报告主张秉公执法、廉洁政治,国企落实十九大报告要求的过程中,应适当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这不仅能够营造廉洁的工作环境,而且还能促进国企有序建设,提高国企员工政治素养以及思想道德水平。

  现如今,我国社会正处于发展的关键阶段,国企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国企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过程中未能紧密结合社会形势,最终实践效果与预期要求相差甚远,并呈现下述突出问题:

  (一) 思想意识淡薄

  国企经营管理的过程中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其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业务工作的一部分,部分领导者开展基础业务工作时往往忽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并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会浪费基础业务处理时间,即使发现个别员工存在违法乱纪行为,也只是口头批评,未参照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度予以惩处,长此以往,国企员工会对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度持片面认知,员工凭借主观意识应付工作,这对国企有序管理、稳健运行有不利影响。

  (二)工作形式落实

  国企管理体系相对完善,个别部门领导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时,为应付上级领导检查,仅形式化推进,未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于过程。此外,相关制度负责人同时兼任多职,一旦出现腐败行为,则负责人会互相推卸责任,并不是在第一时间提供问题处理措施,这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完善、有序运行会产生消极作用。

  (三)考核指标片面

  调查可知,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执行标准尚未具体确定,考核方案过于片面,考核指标细化工作不到位,过于泛化的考核指标不能直观反映真实情况,并且还会产生违法乱纪行为。部分员工工作积极性会逐渐降低,员工离职意愿度会大大增强,最终国企发展极易因优秀员工数量短缺受到制约。

  (四)责任延时追究

  国企多数领导者为在员工面前维持好人形象,或者迫于职位晋升,往往采取息事宁人处理方法,一旦国企领导者在责任追究中未能秉公执法,主观色彩较浓厚,那么最终会主张嚣张气焰,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权威性。此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过程中会充满较多阻力,这对国企持续发展会产生消极影响。

  国企要想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务必采取有效对策处理已有问题,从以下四方面工作入手,营造良好的国企环境,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助力,最终国企经营管理目标能够及时实现。

  (一)强化思想意识

  国企领导者只有正确认识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改变传统的思想认知,才能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作出积极努力,并规范工作行为。这项工作落实时遵循分级管理领导机制,并且国企组织系统化培训活动,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培训活动,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意义,同时,员工会严格按照责任制要求约束自我行为。只有国企领导者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强化自身思想意识,才能起到榜样示范作用,国企员工自然会端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看法。

  (二)落实工作过程

  党风廉政责任制具体落实于工作过程,同时,明确员工职责,根据国企发展情况制定阶段性发展目标,坚持一人一责制,即使出现管理问题,相关负责人能够主动承担责任,并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改进提出建设性意见。长此以往,员工工作态度会不断端正,员工责任意识会逐渐增强。国企将党风廉政责任制度细分,为各部分布置反腐任务,并对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全面监督,以此彰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践优势。

  (三)做好考核工作

  国企制定科学的考核体系,将责任制渗透于考核的各环节,同时,严格执行月季考核、年度考核等任务,在这一过程中,应用定量与定向相结合的方法,这能大大提高考核准确性,并且考核结果能够客观反映。此外,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制定合理的考核激励措施,对于表现优秀、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者公开表扬;对于表现逊色、多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者组织系统培训,必要时予以警告或者惩处,以此起到警示作用。

  (四)责任深入追究

  国企要想尽最大可能制止腐败行为,务必深入追究违法乱纪行为主体的责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配套制度,与此同时,完善惩罚体系,将防腐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此外,渗透责任制考核于日常管理,引导员工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并且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及时消灭违法乱纪行为。责任追究深入推进,能够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性,这对责任追究制顺利建设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提高国企管理效率,营造良好的企业环境。

  国企正处于改革的关键阶段,通过强化思想意识、落实工作过程、做好考核工作、深入追究责任等措施来引导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这不仅能够优化党风廉政建设效果,而且还能强化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除此之外,国企改革进程能够不断加快,国企经济效益会大大增加。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全体党员同志要做到不忘初心,关键要在思想上得到教育,在行动上知行合一,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国、心中有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思想认识问题一时解决了,不等于永远解决。就像房间需要经常打扫一样,思想上的灰尘也要经常打扫,镜子要经常照,衣冠要随时正,有灰尘就要洗洗澡,出毛病就要治治病。

  作为党员,作为国企员工,应主动履职尽责,切实担负政治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坚持正本清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探索、认真实践,用信仰去格物,用良心去做事,成就“大我”,两袖清风,一身正气,永葆本色。

  2019年廉政党课讲稿4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安排我局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主动担当,以上率下,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层层传导压力,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坚持挺纪在前,持续加强预防教育和廉洁风险防控,源头治理效果明显;始终聚焦“四风”,坚持扯袖咬耳,健全完善制度,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2018年全县县直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中获得较好评价,成绩来之不易,我们需要倍加珍惜,再加努力。刚才,我们学习了讲话文件、签订了责任状。下面,就如何做好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使命感

  全局党员干部要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六个坚持”:一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二要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三要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四要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五要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六要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还作出“六个强调”:一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引领伟大斗争、伟大事业、最终实现伟大梦想的根本保证;二是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三是坚持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四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五是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六是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同时号召全党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彰显着强烈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正确方向。省委书记XXX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明确提出全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市委书记XXX强调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以及县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关键在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我们务必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科学判断上来,领会新精神、把握新要求、增强新认识,时刻紧绷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不辱使命,在行动上抓铁有痕、在价值观上正本清源,切实将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县纪委全会精神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不折不扣地执行好。

  二、准确把握形势,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针对性

  一是准确把握全国反腐败新形势。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深沉的忧患意识、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共立案审查省军级以上及其他中管干部x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x万件,处分x万人,其中厅局级x余人、县处级x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8万人;尤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查重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x万人;严查纪检监察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中纪委干部22人,全国纪检系统处分1万余人。归纳全国发生的腐败案例,主要表现为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有的结党营私、拉票贿选、跑官要官、权钱交易,有的贪污贿赂、挪用私分,有的执法犯法、官商勾结、利益输送,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有的吃拿卡要、“小官大贪”,有的腐化堕落、作风糜烂,个别地区、系统表现为塌方式腐败、家族式腐败,触目惊心。我们要充分认识当前全国反腐败形势,深刻领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责任使命。

  二是精准分析我局当前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局的各项工作有了变化,作风有了改进,制度有了规范。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局存在的问题不容乐观,不能回避,有的还比较严重。仍然有许多不和谐因素制约了发展、影响了单位形象,尤其是少数党员干部作风转变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有的在一些大是大非重要问题上,不顾场合、不分对象、信口开河;有的组织观念淡薄,自由主义严重;有的股室、中心在一些工作上互不通气;有的无所事事、指指点点;有的事不关己,对待工作不闻不问;有的在处理一些重要问题时,随心所欲,不请示、不报告等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单位的整体形象,损害了市场主体利益,与当前政治生态要求极不和谐,大家要认真吸取过去的教训,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主动担当作为,着力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效性

  201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之年,也是推进“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更是县委作风建设攻坚之年。我们要始终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疾风厉势,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做到“四个一以贯之”。

  一要一以贯之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一是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期召开班子会,研究责任落实情况。发挥班子“核心”作用,进一步强化对主体责任的认识,定期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自觉融入到平常业务工作之中,与之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压好“一岗双责”。将落实主体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履行班子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一岗双责”,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明确班子成员责任。班子成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担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经常督促指导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注重抓常抓细抓早,参加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每季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每半年对分管股室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局书面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明确股室负责人责任。股室负责人要扎实落实责任目标任务,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了如指掌,对易生腐败薄弱环节加强监控,严格廉洁自律。三是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局党建主责办要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瞒案不报的分管领导和个人,实行“责任倒查”,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从而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二要一以贯之加强廉政思想教育。一是加强政治教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三会一课”为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形式,学习掌握《准则》基本精神和《条例》基本要求。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坚持逢会强调提醒,每季度组织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定期通报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开展心得体会交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党章条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三是廉政文化教育。以反腐倡廉为主题,以“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为载体,继续深化廉政文化建设,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发挥廉政文化引领作用。四是开展法律教育。围绕推进法治建设,做好普法工作,开展法律学习活动,强化党员干部法治观念,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表率,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三要一以贯之加强作风建设。一是持续纠正“四风”问题。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势新动向,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网络,畅通反映渠道。通过专题教育、专项督查、明查暗访、来信来访等形式,围绕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抓好监督,围绕生日、婚丧嫁娶操办日抓好监督,抓住“四风”具体问题,发现一个解决一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二是完善作风改进常态化制度。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会议活动、服务承诺等方面的具体制度,严禁超标准接待,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实行民主理财、阳光理财。加强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的管理,通过实时追踪、适时督察、严格考核、反逼问效,及时发现和查纠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庸懒散拖等突出问题,维护公共资源局良好形象。三是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简化工作程序,加强对招标文件审核、投标保证金管理、现场监管、投诉处理等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管,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干净干事。

  四要一以贯之严格执纪问责。一是强化党的纪律监督检查。严格党的政治纪律,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格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纠正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铁面执纪,确保纪律严肃性。二是强化重点工作的检查督办。对县委、县政府确立的十大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及时提醒催办,早办早结。加强落实执行班子会议决定检查督办,加大对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日常监管。三是强化日常工作生活提醒。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坚守,适时提醒要求。对上班迟到早退、上网购物、炒股、看视频、工作推诿扯皮、慢作为、不作为等违规违纪现象,利用局短信、微信群和QQ群等平台,每周向全局干部职工发送作风信息。同时实行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了解掌握干部个人的思想动态、精神状态、生活状况,充分利用个别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确保全局干部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2019年廉政党课讲稿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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