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规划》,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文章20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力全面复工复产达产,切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促进防城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2020年工作部署和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防城港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防城港市集中开展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契机,2020年继续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经营者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集中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打击保健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二)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期间防护用品生产行业的经营情况,加大对行业龙头企业、驰名商标、有影响的字号、科技密集型企业的商业秘密等的保护力度,坚决打击侵害企业商业信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重点查处口罩、体温枪等商品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特殊标志,对企业或商品资质等作虚假宣传、市场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服务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三)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直播平台领域监管。重点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包括在APP、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平台对商品的性能、功效、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网红代言人及团队、“刷单”公司等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互联网经营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加强民生领域监管。重点查处教育、旅游、医疗(含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房地产、金融、汽车销售等领域的商业贿赂、市场混淆、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聚焦农贸市场、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着重查处百货用品、家电、日用品、食品等领域存在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及摸底调查阶段(7月15日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向相关经营者宣传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违法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督促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加强对本辖区重点行业领域的经营者主体情况、网上网下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积极指导规范经营行为,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6日—11月30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检查,对前一阶段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拒不改正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经营者,依法从严查处。
(三)总结阶段(11月30日—12月5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梳理汇总,集中宣传报道执法成果,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规范市场、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复杂性,做到有措施有安排有落实,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同时,严格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履行监管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开展监管工作,增强职责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进一步完善反不正当竞争监管体制机制,推动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协同配合,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上下级、跨区域协同配合的作用,调动执法办案能手,整合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内部协调沟通,密切协作,充分发挥整体职能作用。发现性质恶劣、影响范围广、具有典型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要及时形成典型案例材料上报,努力实现“查办一起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社会效果。
(三)加大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各单位)要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对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违法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进行宣传,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提高专项行动的社会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以执法带动普法,提升反不正当竞争监管的社会效果。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效果评估,请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从今年7月开始,每月15日前将当月执法工作情况、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执法情况统计表(附件)等报送市局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科,市局在专项行动期间适时将对各地开展执法行动予以督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2月5日前,将全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工作建议、典型案例、工作相片等材料上报市局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科OA邮箱。联系人:蒋云东,联系电话:2885675、13877054301,邮箱:[email protected] 。
第2篇: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关于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滦集团公司《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和国和集团公司《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工作方案》安排,为全面查摆并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现制定基层减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开滦集团公司和国和集团公司工作部署,把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对照中办发〔2019〕16号、中纪办发〔2018〕8号文件明确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聚焦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深挖细查,靶向治理,久久为功,正风肃纪,努力为基层减负,为推动国和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调研,深挖细查。3月份以来,各级各单位按照国和集团公司党委部署,深入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在前期整治工作基础上,要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国和集团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规定为重点内容,由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开展文风会风、检查考核、深入联系点和追责问责等方面制度执行情况专题调研和检查,对2018年以来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检查考核、有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形成目录清单,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整治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
(二)突出重点,靶向治理。按照专项整治部署,结合专题调研,突出四个方面,深化专项整治。一是进一步管控各类会议。在前期梳理的基础上,国和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要形成年度会议计划清单,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会议,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召开;坚持做到能一次性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不层层开会,能以视频形式召开的会议不集中开会,能合并召开的不分别召开,确保2019年比2018年各类会议有所减少。二是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在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文件,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非工作必需,一般不在文件中笼统要求下级出台配套文件。严控会议讲话印发形式和篇幅,一般性专项工作会议领导讲话不印发正式文件。科学界定文件密级和印发范围,能公开的要尽量公开,以便于指导工作落实。三是进一步规范检查考核。各单位办公室组织上报汇总年度考核事项,建立年度考核清单,并经单位领导班子审定后组织实施。全面实施联合考核,在加强日常考核和过程控制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集中性综合检查考核,坚决杜绝多部门重复考核同一事项的现象。四是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各级领导人员到基层单位调研,严格控制调研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不搞层层陪同,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国和集团公司领导到基层调研由办公室统筹安排,一般不同时到同一单位调研。调研期间,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安排迎送,不安排超规格接待。
(三)严明纪律,形成震慑。纪检监察部门要从严明党的纪律的高度,严肃查处中纪办发〔2018〕8号文件中明确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对不依规问责,问责泛化简单化,对问题整改不重视、流于形式,不认真核查、不据实报告、不严肃整改等问题,严肃精准问责,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好。要进一步畅通信访和问题线索发现渠道,注重在工作督导、审计、效能监察、监督检查和突发事件中,发现对国和集团公司工作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倾向问题和案件线索,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强化警示震慑,对典型案例要进行深入剖析,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保持惩处的高压态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站位。各级各单位要结合贯彻国和集团公司“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巡视整改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开滦集团公司党委和国和集团公司党委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从思想上认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和表现形式,不断增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真正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来看待、来坚守、来遵循。
(二)强化担当,狠抓落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今年开展的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自查中发现以及专项整治调研摸排出的现象和问题,全面梳理,深入分析,重点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查摆、问题整改是否到位,着重发现和解决问责不力、问责泛化简单化和清理不彻底等问题,逐项整改并不断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国和集团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完善机制,巩固成果。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坚持标本兼治,既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又要强化建章立制,对现有相关制度,开展调查研究,找出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现象,分析根源,查漏补缺,健全机制,堵塞漏洞,系统性提高制度的约束力,以制度机制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同时对基层减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整治完成后,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在汇总后报国和集团公司办公室。
第3篇: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根据昆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昆明市消防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实施方案》(昆消防委发〈2019〉5号)工作要求,大队结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检查主要为利用自建或租赁库房、场地,储存、保管、装卸搬运、配送货物的场所,其中物流产业园、大型物流公司的货物仓库(堆场)等场所为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力求通过专项整治,摸清全区物流仓储场所底数,完善基础台账;督促仓储场所产权单位、委托经营管理单位及使用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准确掌握消防安全现状,强化各项管控措施,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召开工作会推进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同时将专项整治纳入每月检查重点内容。印发《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关于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昆高消〈2019〉112号,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措施及网格责任人。大队网格责任人与派出所警组分别摸清辖区重点单位及一般单位列管的物流仓储场所底数,建立仓库消防“户籍”档案,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易燃易爆物品种类,物品堆放、线路设计是否按照规范标准,场所附近是否配备足够的灭火设施和人员是否掌握必要的灭火自救常识。
第4篇: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高级法院开展三项规定专业整备活动的要求,海东二级法院采用多种形式,扎实开展三项规定专业整备活动,推进审判实施健康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向各县(区)法院和本院各部门发布《关于全市法院实施三项规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两级法院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丰富学习形式,巩固思想教育。海东二级法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自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条规定相关内容;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条规定相关内容;发放三条规定学习资料;汇总319本,全面掌握三条规定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提高遵守三条规定的思想自觉,加强干警贯彻落实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签订承诺书,层层传递压力。海东中院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层层签订《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104次,为过问事件画红线,设立禁区,敲响司法行为规范警钟,预防关系事件、人情事件、金钱事件的发生。
开展个人申报,确保自我调查。两级法院组织全体干部(包括录用人员)实施三项规定以来,除本院领导、院长按照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的指示、指示情况外,还口头询问是否有内外部人员的资料,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诉讼代理的未履行申报手续的当事人、律师、特殊相关人员、中介组织是否有不正当交往的外部领导干部的干预事件,不按规定向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
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教育力度。结合海东二级法院开展的两个坚持主题教育和事件解释、事件解释、事件解释警告教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和张坚事件典型事件和2019年全省法院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教育广大干部提高了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警惕广大干部警察,吸取教训,建立了拒绝腐败的坚实思想防线,创造了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与此同时。与此同时。
同时,海东二级法院就如何贯彻落实《三条规定》广泛征求各部门干警的意见建议,发出征求意见表37份,征求意见表7条,着力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三条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采用零报制,形成长效机制。将贯彻落实三条规定作为常态化工作,向各县(区)法院和各部门发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询问事件情况统计月报的19条,对落实三条规定的情况进行月报制和零报制,向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同时,将实施三项规定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审查体系,取消违反规定的晋升资格,通报暴露,认真追究责任。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二级法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备工作取得实效。
第5篇: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消联〔2021〕1号)文件要求,自即日起至3月底集中开展城市管理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综合采取强化检查、严格执法、加强指导、跟踪督办等措施,依法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处理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1.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积极推进消防通道整治工作,并加强与街道、住建、交警、消防等部门的联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联合排查、整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监管合力,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2.加大高层建筑综合整治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维护保养制度,对管理高层建筑的疏散设施、自动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提高其完好率和运行率。同时,适时组织对前期发现的物业小区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协助消防部门查处、整改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并指导物业小区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物业小区建立一支专业半专业化消防队伍。
3.加大消防安全工作协调配合。一是配合做好城市商业综合体治理。针对涉及阻塞消防通道的违建行为协助街道、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确保通道畅通。二是配合做好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协助住建部门开展燃气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三是配合街道做好违章搭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
(二)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
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及各级“两会”前后,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市委、市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要求,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全面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局相关科室要督促局属各单位、本系统行业企业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局属各单位要加强灭火救援演练、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强化值班值守和指挥调度,切实做好灭大火、抢大险的准备。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集中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充分利用宣传栏、LED屏等开展火灾防控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火灾防控应急处置能力。二是结合党日活动、志愿者活动等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向市民普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等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市民的风险防范意识以及应急自救能力。
三、职责分工
各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市城市管理局**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工作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0日)。局属各单位、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拟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1月21日至3月20日)。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延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法持续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结合《**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安办《关于加强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各级“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公用事业科、物业管理科以及局属各单位要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城市管理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统一部署整治工作。具体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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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监管协作。局相关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强化跟踪督察。公用事业科将加强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责任单位应及时整改处理,确保专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
物业管理科、局属各单位于2021年1月、2月,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进展情况和“四个清单”(附件2);2021年3月22日报送工作总结至公用事业科电子邮箱:**
第6篇: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专项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和市直工委工作部署,现就专项整治机关党建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对标对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视察调研河南的重要讲话、指示要求,紧扣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三大任务”,聚焦机关基层基础、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三大责任”,通过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促进机关效能提升、干部作风转变,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引领作用,推动机关广大党员干部为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不懈奋进,为全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整治重点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表率、一个模范”重大要求不深入,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局党组部署要求不到位,开展践行“三个表率”、打造模范机关行动缺乏有效载体和抓手,推进不力,成效不大。
2、机关党的基层基础、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三大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听汇报多,重“痕”不重“绩”,对基层指导帮助少,不解决基层实际困难。
3、在落实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三大任务”方面,思想保守僵化,进取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面对困难和矛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打不开工作局面。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
4、对机关党的工作重点任务不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三重一大”等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
5、对群众利益问题推诿拖延,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
6、服务意识淡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落实不力,对基层群众办事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态度生硬、作风粗暴。
7、纪律松懈,消极怠工,庸懒散浮拖,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
8、其他“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三、工作举措
1、开展一次研讨交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研读上级系列文件精神,联系工作实际,进行研讨交流。采取支部书记讲党纪、先进典型讲事迹、老干部讲传统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在相互座谈交流中守初心、担使命、转作风、抓落实。
2、进行一次党性分析。通过上级点、主动谈、自觉找、广泛征求意见等形式,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把问题找准查实,剖析根源,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打扫思想灰尘,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
3、选树一批先进典型。以“两学两比两争”为牵引,广泛开展“红旗党支部”“党建红旗手”“出彩先锋”“党员示范岗”和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选树、培育一批敢担当、善作为的先进典型,用身边典型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全力晋位次、争上游、走前列、作表率。
4、推动一批问题整改。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发现梳理的问题作出整改公开承诺,形成问题清单、措施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清单,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5、构建一套长效机制。针对实际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和明责、履责、问责等事项,结合上级新出台的文件规定,修订完善制度,强化刚性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要把“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内容,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到实处。机关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抓好整改落实。
(二)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动真格、掏真劲、下大力,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阶段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改。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推动不力的,依规依纪问责。
(三)做好综合评估。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成效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分析报告。
第7篇: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落实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美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监督秘﹝2019﹞118号)和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宣城市医疗美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卫健监﹝2019﹞18号)的要求,有效遏制医疗美容市场乱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对象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医疗美容医院、门诊部、诊所,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机构及人员。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美容医疗机构内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重点检查:(1)发布未经审批的广告或不按审批内容发布虚夸甚至虚假宣传广告;(2)虚增服务项目(其实没有提供该项服务)且收取费用,涉嫌欺诈性收费;(3)将常规诊疗项目换名包装成高新奇特项目,欺骗消费者;(4)有租赁、借用、挂证注册《医师执业证书》等行为;(5)虚构名医或专家坐诊,欺骗消费者;(6)提供夸大病情的虚假诊断和虚假辅助诊断报告(如:虚假检验报告、虚假影像诊断报告等);(7)不规范使用注射用 A型肉毒毒素、胶原蛋白、透明质酸钠等相关药品或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等;(8)机构资质及主诊医师、医师、护士等资质和执业注册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9)机构超出执业登记范围和科目开展诊疗活动;(10)使用无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相应专业医疗技术工作或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非本专业(本专科)的医疗服务;(11)不书写病历文书或制作虚假病历文书等。
(二)严厉打击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等无证行医行为
重点检查: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在酒店、会所、写字楼、集贸市场、居民区等公共场所(以上统称:非医疗机构)擅自开展医疗美容行为。主要包括:(1)非医疗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2)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3)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4)非法购进和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在非医疗机构擅自开展注射美容、激光美容、手术整形美容等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疗服务等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6月至7月上旬)。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医疗乱象整治及上年度启动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针对本辖区内医疗美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多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形成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的高压氛围。召开相关医疗机构和生活美容机构负责人培训会议,制作张贴医疗美容防欺诈风险告知书和生活美容服务承诺书。
(二)集中整治和督查阶段(2019年7 月至2019年8月底)。以“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集中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范围要实现辖区内设置医疗美容科室的医院、医疗美容专科医院全覆盖,其他类型的医疗美容机构和生活美容机构覆盖50%以上。我县核准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为泾县医院、泾县中医院2家,检查全覆盖;持《卫生许可证》的生活美容机构为67家,随机抽查40家。
(三)总结交流阶段(2019年9月)。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工作总结(包括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汇总表,于 2019年8月30日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科。
四、工作安排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推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希圣,副组长:沈斌,成员:万娟、徐文、朱成良。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专项行动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督办大案要案,督促专项行动的进度。
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承担专项行动的具体检查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卫生二科负责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组织执法人员培训,负责医疗机构的检查,张贴“医疗美容防欺诈风险告知书”,接举报查处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等无证行医行为,负责专项行动总结及汇总表的上报;卫生一科负责动员培训会议的组织召开,负责生活美容机构检查,张贴“生活美容服务承诺书”,查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及生活美容机构其他违法行为;法制宣传科负责专项行动的造势,全方位,多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全称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营造行动氛围,负责“告知书”和“承诺书”的印制。
(二)履行告知,强化警醒。在辖区内所有的生活美容机构张贴“生活美容服务承诺书”,告知生活美容机构不能开展注射美容、激光美容、手术整形美容等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美容服务。在辖区内所有的美容医疗专科机构和综合医院医疗美容科室张贴“医疗美容防欺诈风险告知书”,公布该机构或医疗美容科室的执业范围、执业科目、许可部门、许可日期、校验日期、执业医师资质、医疗美容技术准入等信息,加强群众对超范围执业、冒充有资质的医师提供服务或使用未经准入的技术甚至虚假技术提供服务等非法行为的觉察能力、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对擅自撕毁、清除承诺书和告知书的机构,作为省、市、县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一步重点暗访检查单位。要求有电子屏的机构主动公布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内容。
(三)依法履职,严肃查处。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摸排梳理各类违法线索,充分发挥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对生活美容场所及相关公共场所的巡查暗访作用。坚持全面检查和重点摸排案件线索相结合,加大对重点单位的检查力度。对于机构设置或校验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且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注销相关科室直至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发布非法医疗广告、欺诈性收费、虚假服务欺骗消费者、非法使用药品或假药等涉及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的线索,要及时通报或移交相关部门。切实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力争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处一批不法分子,全面整顿和规范我县医疗美容市场秩序。设立我县医疗美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0563-5038016,举报信箱设在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门口(泾县泾川镇学业路泾县卫健委大楼六楼电梯口),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结果公开,告知社会。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县卫生健康委要主动邀约官方媒体,将所查机构的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意见多渠道向社会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送达机构所在地的社区街道办事处,建议其在政务公开橱窗或专栏中张贴,在每一个居民小区的便民服务信息公开栏(或橱窗)中张贴;同时,抄送机构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要求其在院内醒目场所张贴,并动员基层家庭医生利用微信通讯手段将所查机构的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意见广泛告知签约服务的对象及其家人。
第8篇: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压实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指导,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为准则,强化食品安全治理责任意识,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构建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有效防控夏季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
二、行动时间
6月初开始,9月底结束。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机制
1、要加强与乡镇食安办的沟通协调,督促各乡镇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处置水平,积极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四员”队伍作用,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和指导。
2、加强与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发挥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形成共治合力。
(二)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1、以饮料、糕点、冷冻饮品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污染为重点问题,组织开展夏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2、开展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许可专项清理,全面清理带病运行的企业。
3、专项整治中,发现企业擅自改变功能布局等造成不符合生产条件的,要依法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要停产整改,监督企业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
(三)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1、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冷藏冷冻食品、散装熟食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2、严查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无合法来源的冷藏冷冻食品的行为;严查销售冷藏冷冻食品未按规定贮存或设备设施运行温度未达到要求的行为;严查销售散装熟食没有防尘防蝇防直接接触的措施、熟制食品的食用时限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行为等。
3、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责令整改并落实到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1、开展端午、中秋和高中考期间等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对高中考接待单位及考点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专项治理。
2、以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奶茶店等为重点,以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奶茶为重点品种,超范围经营、超规模接待为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按照“翻箱倒柜”的方式,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以景区周边餐馆、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为重点单位,以凉菜、熟肉制品、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以超范围经营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4、以餐饮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为重点人员,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监督检查中,现场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
(五)开展三个重点时段食品专项抽检行动
以城市、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型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学校及周边经营门店等为重点区域,以节令性食品、冷藏冷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端午节、学校复学复课和中秋节三个重点时段食品和餐饮用具专项抽检行动。
1、学校复学复课抽检要以学校及周边经营门店的米、面、油、肉、奶、桶装水及学校食堂餐饮具为重点;
2、端午节食品抽检以绿豆糕、蛋糕、冷饮、冷藏食品为重点;
3、中秋节食品抽检以月饼、烘烤糕点、冷冻食品为重点;
4、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媒体、公众号等途径发布食品抽检信息,扩大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对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加大跟踪抽检力度,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六)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要求,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1、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频次要求。强化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
2、严肃查处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
3、加大对母婴店、商超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七)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
1、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严格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
3、加强对获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八)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办案力度
1、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食品生产企业、超市、餐馆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过期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2、对整治中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工作重点,制定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二)突出排查重点,治理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治理无证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营“三无”及过期腐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脏乱差”、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对无证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其限期办证;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或取缔;对食品安全工作不重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从严处理,并在媒体曝光;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序时进度要求,定期上报工作进展,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行动见实效。县局将适时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按规定给予奖励,特别要重奖“吹哨人”,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监管所、稽查大队于6月25日前报送工作推动阶段性情况小结,9月20日前报送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及《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第9篇: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全县道路运输驾培市场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刻吸取广安市道路运输驾培市场监管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巩固2019年驾培行业突出问题整治成果,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南充市驾培市场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南市交发[2020]45号)精神,结合我县驾培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一)行业管理部门:重点整治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参与驾培机构经营、违反规定行使监管权力、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审核把关流于形式、收受贿赂、收受红包现金,以及其他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驾培乱象等行为。各驾培机构在办公场所、报名点及教练场设置全省专项整治监督牌的同时,加挂驻经商信局纪检组举报箱。
(二)驾培机构:重点整治驾培机构未按标准要求许可、未按规范和流程许可、许可资料不齐备甚至弄虚作假、未经许可非法从事驾培业务的“黑驾校”等情形。
1、各驾校重新梳理许可申请资料,审批(许可)文件,包括升级验收、等级评定和质量信誉考核资料。
2、各驾校对区乡培训点重新审核,必须有国土部门和所在地乡镇意见以及安全教学设施设备和驾校安全监管措施,资料不全一律关停。
3、全面排查计时终端设备安装和使用情况,各驾校在5月31日前完成自查上报工作,对未安装和使用计时终端的立即停训,限期完成安装,规定期限内未安装和使用的将上报市局在监管平台予以注销并按规定处罚,再从事教学的一律按“黑教练车”查处。
4、全面排查教练员资质,各驾校5月31日前上报所聘用教练员资料,包括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毒酒驾查询记录和聘用合同等。
5、各驾校5月31日前按照许可条件全面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6、全面排查教练车,对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和未进入监管平台的教练车一律在5月31日前自行退出驾培市场。
(三)从业资格培训机构:重点整治对学员资料弄虚作假,只收培训费不培训,培训弄虚作假,教学场地、设施设备不达标等情形。
1、各培训机构全面清理完善学员档案资料,形成目录,以便抽查.
2、按照许可条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3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5月底)。召开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印发县局整治工作方案,各驾驶培训机构结合实际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动员部署并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排查和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0月)。按照方案要求开展集中排查和整治,针对问题实行清单式和台账式管理,按照时间节点逐一落实。对驾培行政许可、行业监督和业务监督等工作进行问题大排查,并甄别核实反映驾培系统监管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三个不放过”的原则,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组织调配力量进行调查处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大力摸排驾培市场的各种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未取得驾培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培训活动的“黑驾校”、“黑教练车”和“黑教练场”,维护正常经营秩序,确保行业稳定。
(三)总结经验和建立长效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要针对问题台账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同时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教训,及时固化成功模式和做法,着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驾培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做细、做实,彻底根除驾培市场乱象。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全县驾培市场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附件1)。各驾培机构要根据工作实际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细化落实业务分管领导、纪检分管领导的职责,强化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按时间节点,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驾驶培训机构要在5月31日前在办公场所、报名点及教练场设置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制定的《全省道路运输驾培市场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同时畅通举报渠道,我局将采取在驾培机构张贴宣传、通过当地交通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布举报电话: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驻县经商信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817—3951890,县运管局举报电话0817—4201506。
(三)加大督查问责力度。要强化问题整改跟踪督促,加大明察暗访,确保专项整治效果,凡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效果较差的驾培机构,我局将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人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请驾培机构2020年5月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5月31日前报送具体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情况及《机构自查自纠表》。从6月份开始实行双月报制度,双月底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2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情况。联系人:王安仲,联系电话0817 —4201515。
第10篇: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二、整治重点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
(二)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
(三)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
三、方法步骤
此次活动从2020年4月 日开始, 月 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月 日前)
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 月 日至月 日)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自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形成书面报告于月 日前报 。
(三)整治总结阶段( 月 日至月 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严格贯彻。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在自查自纠中,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真真正正地把存在的问题摆出来。同时要切实履职,强化担当,对整改工作不畏难、不糊弄、不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查摆问题不准不实,尤其是瞒压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问责,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工作领导小组
为落实好“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党组书记 院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成 员: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第11篇: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5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1月9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县政府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暨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精神,根据《仙游县2019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仙安委〔2019〕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在全县民政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总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把人民财产安全摆到第一位。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把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突出民政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全面排查安全问题和隐患,做到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帐、重大隐患100%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隐患治理情况逐一录入《仙游县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全面检查全县民政系统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要重点检查救助管理站、救灾物资仓库、殡仪馆、各类养老机构、福利中心、德安医院、敬老院、光荣院、军休所、婚姻登记处等单位。
三、检查内容
(1)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党政同责”落实情况;“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落实情况;安全力量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到位情况;
(2)查消防安全,加强使用明火、电热器具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的检查,杜绝铁皮泡沫屋等,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3)查水电气安全,加强日常用水、用电、用气等的检查,防止因触电、漏电、乱拉乱接、泄露等引发火灾事故;
(4)查设施安全,加强消防器材、无障碍设施、安全疏散、房屋门窗、制冷取暖、文体娱乐等重点设施的检查,确保有效使用,防止发生堵塞、爆炸、人员伤亡等事件。此外,还要加强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等,做好食物留样、安全保障工作,防止因食物中毒、意外事故导致的不利后果;
(5)查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是否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是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自防自救的措施,保证内部安全;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规定安装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6)查应急保障和值班值守情况。应对灾害性天气和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应急运力和应急物资的储备、落实情况,是否完善应急运输预案,做到统筹安排紧急状况下的运力投放、运输组织、保障措施等工作;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随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
四、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属地管理原则,严抓落实。
(1)局办公室负责全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牵头和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局机关的安全排查整治。
(2)救灾救济股负责救灾物资仓库、福利中心、德安医院、救助站及避灾点的安全排查整治。
(3)低保办负责乡村敬老院安全排查整治。
(4)优抚安置股负责光荣院、烈士陵园、军休所安全排查整治。
(5)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负责对全县养老机构(平安老人公寓、尾坂村养老院、三会寺老人公寓、爱心养老院、颐康养老院、百老汇养老院、关爱养老院)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五、工作方法
(1)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发动、动员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巡查。以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为主。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2)建立各监管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台帐,完善养老领域安全生产检查表,查找整改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适时组织“回头看”,重点检查省、市、县政府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督察反馈问题和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及销号“清零”情况。
(3)专项行动期间,各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每月至少组织1次、副职领导每月至少组织2次开展分管领域内督察指导,有节奏、有梯次加强专项行动强度。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民政办、各股室、直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需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认真排查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零事故发生。
(2)严密组织,确保实效。各单位、工作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排查安全隐患,做好排查记录,发现问题,责令当场整改,对当场整改不了的,要限期整改到位。要深入一线,摸清底数,做好登记,确保排查效果。
(3)严格执法,确保落实。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对隐患排查行动走过场、整治不力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执法,并予以公开曝光;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行“一票否决”。
第12篇: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当前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XXX卫生计生系统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解决当前卫生计生行业中损害行业形象、侵害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权益等问题,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全面营造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的良好氛围,促进我院医疗服务质量的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使我院的各项工作全面提高,我院结合2018年取得的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我院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加强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建设,把工作作风整治与医院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起来,与提高干部职工素质结合起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着力解决因医德医风缺失在医疗服务中违法违纪、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为重点,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围绕“作风整治”这一主题,紧密结合我乡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现状,注重制度建设,完善刚性机制,加大执行力度。转作风、抓作风为重点,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真正形成纪律严明、雷厉风行、爱岗敬业、务实拼搏、开拓进取、勤政廉政的良好风气。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术中加价”、推销高值医疗用品和提成药物。努力使全院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工作纪律明显好转,工作作风明显增强,努力树立良好的卫生行业新形象。
三、整治范围和对象
整治范围:全乡辖区所有医疗机构
整治对象:全乡医疗服务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等损害人民群众健康利益的医务人员。
四、工作任务
1、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重点检查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或恶意挂床住院。人证不符,虚构医疗服务。
2、严格查处“术中加价”为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要求医生向病人作出不受礼、不吃请、不收红包的承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影响。同时,加大对病人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形式,让病人知道在医院不送礼、不请吃同样能得到优质服务,形成一种病人不送,医生不收的氛围和风气。 3、加强内部管理与核心制度建设,严肃查处科室出租。
五、工作安排与要求
按照《XXXX卫生计生系统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对整治中发现的反面典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约束机制,构筑长效机制。
第13篇: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根据《江油市教体系统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江教体委〔2014〕33号)文件精神,决定我校的庸懒散浮拖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落实领导责任
四川省江油市第一中学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勾红蔚 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王 永 总支副书记、校监委主任
成 员:赵光荣 总支委员、副校长
董 恒 总支委员、副校长
陈默实 总支委员、副校长
段怀金 总支委员、工会主席
王成显 总支委员、教科室主任
肖尚兵 第一支部书记
罗少华 第二支部书记
江达昌 第三支部书记
王 勤 第四支部书记
邱建川 第五支部书记
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学校党办。王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勤同志任副主任。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相关文件,负责与上级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的联络沟通,做好各项活动的安排,加强对各支部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总结典型经验,及时上报活动信息。
二、明确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营造干事创业、崇廉尚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我校进一步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基本原则:问题导向查症结,标本兼治建机制,从严从实明责任,教惩并举严追责。
目标任务:
(一)治庸提能。重点整治一些党员干部安于现状、自我满足,自甘平庸、自我懈怠,凡事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不重视学习、不研究政策,缺乏改革创新精神和工作激情;落实上级部署磨磨蹭蹭消极应付,遇到困难推三阻四,不敢担当、不愿作为,打不开局面;工作平庸,四平八稳,在其位不谋其政;做人庸俗,不干实事、很会“来事”,理论脱离实际、满口假大空。
(二)治懒正气。重点整治一些党员干部“心懒”,懒于思考,上边怎么说,就怎么说,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工作;“腿懒”,懒于深入,只抓宏观不抓微观,只讲原则不讲具体,“党员教师进万家”和利用工余时间“访民情”流于形式,不愿脚踏实地深入师生了解情况,不愿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安排工作遥控指挥,研究问题坐而论道,落实工作督查不力;“身懒”,工作不仔细、不认真、不负责,守摊子、占位子、混日子,懒于干事,该抓的不抓,该急的不急,见困难就缩,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躲。
(三)治散聚力。重点整治一些党员干部精神不振,贪玩好耍,松松垮垮,不在状态,沉迷于酒局、牌局、吃喝玩乐;作风涣散,无组织无纪律,上班迟到早退,值班擅自离岗,溜岗溜会,开会玩手机,上班期间干的是公事、想的是私利;大局意识差,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认真履行职责,谋人不谋事,推诿扯皮,本位主义,部门利益;不讲规矩、不守制度,会上不说、会后乱说,重大事项不请示报告,自由散漫、我行我素。
(四)治浮定神。重点整治一些党员干部政绩观不正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热衷“造经验”、杜撰“新经验”,盲目决策,好大喜功;执行上级要求打折扣、搞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法规意识缺失,阳奉阴违,虚报浮夸;好大喜功、不说实情、不讲真话,报喜不报忧,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唱功好,做功差。
(五)治拖增效。重点整治一些规划项目迟迟不能开工,一些在建项目迟迟不能完工,一些矛盾问题迟迟不能解决,一些阶段性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群众感情淡薄,服务意识不强,效率低下,工作“耍滑头”、办事“踢皮球”,该办不办、急事慢办,能缓则缓、能拖则拖等严重败坏干部队伍风气的问题。
从现在起到年底,集中一个月时间,按照“迅速治标、制度治本、推动工作”思路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深入改进作风,纠正不良风气,端正不良行为,增强工作动力,激发干事热情,确保“以人为本、全程服务”理念实施强力推进。
三、细化阶段工作
(一)第一阶段:学习讨论、查摆问题(2014年11月28日—12月3日)
1.部署动员。立足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出台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及时部署到年级(处室)支部。
加强宣传动员,在江油一中网站上设专门窗口,及时上传相关内容;利用校讯通平台向教职员工宣传活动的目的义意;在校内做一块专题展板宣传相关知识,展示治理成果。
2.专题学习。重点抓好“七个专题”学习: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学习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学习东明书记重要讲话,学习省委落实巡视整改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深化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省委、市委“两个意见”。
3.问题排查。
问题排查内容:重点围绕“四个对照”进行,即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对照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反映问题、对照全市面上梳理的庸懒散浮拖现象、对照先贤先辈先进,从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普通职工等不同层面查问题、找差距,分类梳理庸懒散浮拖的具体表现。
问题排查要求:坚持“开门评风”,采取群众评议、问卷调查、专题座谈、设立群众信箱等方式,集中排查庸懒散浮拖突出问题。
校长重点自查是否存在庸懒散浮拖的问题,是否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庸懒散浮拖不抓不管、不敢担当等问题;领导班子成员重点自查是否存在不敢承担责任、当“太平官”,对分管领域的人和事疏于监督管理、怕得罪人等问题;党员干部重点自查组织纪律、宗旨意识、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问题排查结果处理:每个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个人都要列出庸懒散浮拖问题整改清单,制定具体措施,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
4.自查自纠。重点对照“两张清单”先行先改:领导班子对照单位整改清单,党员干部对照个人整改清单,采取领导批评、同事点醒、群众监督等方式,指出问题要害,点出思想根源,立即纠正不良行为。召开专项整治专题民主生活和组织生活会方式,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武器,帮助同志查找不足,深刻剖析庸懒散浮拖问题及原因,提出整改办法,作出整改承诺。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改、从严问责(2014 年12月4日—12月20日)
1.严格教育惩戒。校监委要充分发挥监督检察职能,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2.及时有效整改。要把专项整治内容作为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和深化整改的重要任务,作为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和党员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坚持开门开放抓整改,采取适当形式公开整改问题,及时公布整改成效,接受群众监督。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建章立制(2014年12月21日—12月31日)
1.常态开展评议。建立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机制,要采取电话抽查、问卷调查、网络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定期对作风情况进行评议,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2.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制度建设,推动形成科学有效的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监督体系。推广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职行权过程的实时监督。
3.建立长效机制。要充分总结运用教育实践活动和专项整治成功经验,进一步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分析研判预警及绩效考核机制,严肃组织纪律制度,行政效能建设机制,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机制,失职渎职查处问责机制等方面制度机制。
第14篇: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确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落地落实,防止内外部人员插手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交往,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法官廉洁公正司法,现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持之以恒纠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切实防范和根治审判执行中存在的请托和以案谋私等庸俗司法文化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等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七星关区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工作措施
(一)梳理摸清底数,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1.全面摸清“三个规定”实施以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报告、通报和干警因违纪违法受处理等情况;干警因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正当交往受处理的情况;干警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情况;辞职人员在从业限制期内的从业情况。对以上情况要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
2.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纳入统计范围,对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进行统计摸底,探索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关注案件的办理程序。(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
3.对“三个规定”的贯彻积极主动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将当事人通过网络、电话、邮递等方式举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纳入统计范围,形成内外部共同监督的长效机制。(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立案庭)
(二)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培训力度
1.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培训力度,确保干警切实掌握“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干警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2.结合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紧密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事例,汲取深刻教训。(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3.通过组织召开各部门各层级干警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审判执行一线人员对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剖析审判执行人员对过问案件情况不愿意填报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各审判、执行部门)
(三)明确政策界限,组织开展集中申报
1.组织全体干警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庭长根据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外,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以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的情况集中开展一次个人申报,明确相关政策,对不如实申报的,今后发现一律从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2.建立月报制度。审管部门要督促办案人员通过办案系统逐案报告对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干预过问的情况,没有的将落实“零报告”制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各审判、执行部门)
(四)完善硬件建设,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1.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硬件建设,配置电子柜等设备,畅通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向法院递交材料的渠道。(责任部门:立案庭)
2.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平台的作用,该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该及时通知当事人的信息要及时通知,避免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因不能从公开渠道获悉案件办理信息而请托法院干警打听过问案件,切实压缩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的空间。(责任部门:审判管理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各审判执部门)
(五)以整治促整改,健全问责追责机制
1.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对父母、配偶、子女以外的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要建立报告制度,加强对离退休、辞职、开除和调离人员的从业情况抽查核查。(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2.对近几年处理追责的涉及“三个规定”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倒查干警不主动报告、不如实记录和不当交往等情况,抓住典型,进行问责。(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3.加大对新发现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当交往、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干预过问案件等行为,倒逼“三个规定”的落实。(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4.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运用到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干部工作中。(责任部门:政治部)
(六)成立专项整治活动专班
市法院成立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专班,统筹指挥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组 长:赵 乾 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
副组长:裴干明 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聂宗映 党组成员、机关纪委书记
成 员:徐逸杰 秦江玲 彭纪 黎景春 彭静 张杨
活动专班办公室设在机关纪委,彭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五、方法步骤
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分为自查自纠、材料上报、检查督导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2020年4月16日-4月23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于2020年4月23日12时前前将“三个规定”情况自查表报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于当日下班前统计“三个规定”情况汇总表上报市法院。
(二)材料上报(2020年4月23日-5月15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提出完善体制机制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9日前送专班办公室彭纪处;专班办公室梳理、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11日前报送市法院监察室。
(三)检查督导
活动专班采取不定期形式结合“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对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进行监督指导。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省高院的部署上来,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不遮不掩。在专项整治中,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要如实提供情况,确保报告内容及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对反映情况不真实,填报数据不准确,报送材料不及时的,将责令补课,严肃问责。
(三)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要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三个规定”,落实上级法院和院党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活动专班要加强对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落实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专项整治活动走过场。
第15篇: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抓好全县河道采砂秩序整顿。切实提高我县河道安全行洪、度汛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河道堤防管理。使水利工程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
彻底清理、制止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乱采、乱倒、乱排、乱建等违法违规现象。充分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最大限度支援地方经济建设的同时,通过集中开展采砂专项治理行动。并形成河道管护的长效机制。达到堤防完好、河道畅通的目标,确保河流沿岸农田、铁路、公路、堤防、村庄等重要基础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重点
1河道采砂乱收费、乱罚款、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现象;2河道管理范围内乱采、乱挖、乱堆、乱倒、乱排、乱建和影响铁路、公路大桥安全。影响水利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3各种威胁河堤安全和破坏公共设施安全违法行为;4依法整顿河道公路沿线的采砂场点。禁止一切非法采砂活动。这次专项治理活动的重点是坚决取缔违法违规和达不到采砂加工条件要求的加工场点;5依法取缔向河道内排放污水的石子厂、砂场;6河道禁采期内。
对违规采砂场点依法处理并限期整改。对未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不到位的停止采砂经营活动并依法进行处理。对未经许可在河道滥采乱挖砂石的行为,由县专项整治工作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已批办的采砂场点进行检查。规范其采砂行为。坚决从快、从严、从重依法查处。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广泛宣传河道采砂有关规定及政策。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配合河道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刷写标语、设立警示标志、组装宣传车巡回宣传、电视台播放公告、召开会议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方法。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为治理活动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第二阶段:调查处理阶段。对过去没有明确采砂管理权限的区域予以明确。限期处理到位;四是对河道坑槽统一复平,一是对各流域内的河道采砂管理进行拉网式排查;二是对全县河道采砂规划进行重新修订完善。对公益性采砂划定采砂区域予以保障;三是对排查出违纪违规案件进行调查。对河堤损坏不能安全行洪的落实加固措施并限期建设到位;五是对采砂厂进行规范整顿,达不到安全管理要求的限期落实规范管理措施,直到达到标准、违法违纪问题依法处理到位方可恢复经营;六是对排查中发现的其他涉河涉水问题一并进行清理整顿,限期整改处理到位。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阶段。查漏补缺。全面建立河道管理长效机制。集中对河道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分析总结。解决遗留问题。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各乡镇各工作队对辖区河道集中整治和采砂规范管理情况进行认真自查。通过调查走访、实地勘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工作队的整治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写出自查报告交县采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采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保障措施
1明确工作责任。实行各队队长具体负责制。对不服从工作队处理、不执行整改决定、不采取整改措施、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必须依法立案查处。公安、监察等部门要全力做好配合,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以三大流域各工作队为主。对河道违法乱采乱挖、乱占乱建、乱堆乱放等河道违法现象及采砂秩序进行集中整顿。需要县法院、检察院介入的按司法程序进行。对整治活动中妨碍公务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
法从严打击处理,要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和法律震慑,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2严明工作纪律。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协调。要坚决服从整治工作统一安排,专项治理工作需要从各部门抽调的整治工作人员。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所有抽调人员参加整治工作期间。脱离原单位工作。凡参加执法检查的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明纪律,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严禁擅离职守、吃请收贿、违法徇私、违纪违规。对工作积极、整治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中走过场、不守纪律,影响治理活动开展的从严追究责任。
3完善管理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联管的河道管理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各乡镇和县水保部门要结合专项治理活动。建立河道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要进一步加强河道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河道采砂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致力于建立河道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河道管理依法规范、有序安全。
第16篇: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去年以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通过加大作风建设力度,使党员干部在公共场所参与聚众赌博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群众反映有些党员、干部转到住宅、私人会所等隐匿场所参与赌博,有的甚至在上班时间赌博,给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为了严肃党纪政纪,狠刹赌博歪风,树立党员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促进全市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根据市纪委《印发<关于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党员干部赌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纪委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党员干部赌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市有关规定,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决整治我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赌博现象,进一步端正党风、政风,引领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营造我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整治内容
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以下涉赌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一)在上班时间赌博或参与以钱为注变相赌博活动的;
(二)与企业、个体经营者等管理和服务对象进行赌博或以钱为注变相赌博活动的;
(三)在茶楼、宾馆、酒店、会所等公共场所以及在住宅里邀约赌博或进行以钱为注变相赌博活动的;
(四)贪污、挪用公款赌博或利用赌博进行变相行贿受贿的;
(五)为赌博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及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的。
三、工作步骤
这次专项治理活动贯穿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主要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把治理党员干部赌博问题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进行部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专项整治的要求和禁止赌博的有关规定,深入调查和分析本地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的状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赌博的危害,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形成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把梳理和查找本地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是否存在赌博或变相赌博问题,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工作,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作风建设剖析会等形式,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督促有关党员干部对过去参赌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自觉拒赌;对不认真查摆纠正的,一经发现,从重处理。对单位存在的教育和监管不到位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三)专项检查(2014年5月至6月)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大整治力度,突出重点时间、重点对象和重点岗位,深入调查摸排,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的线索,要及时调查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明查暗访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曝光。各乡镇(街办、场)和市直部门单位查处的党员干部涉赌案件,要在案件查结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市纪委监察局。
(四)巩固提高(2014年7月)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完善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健全防范党员干部参赌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乡镇(街办、场)和市直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材料,于7月15日前报市纪委监察局(径送党风廉政办)。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带头,落实责任。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员干部赌博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不参与赌博,主动制止、查处赌博行为。要把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狠抓责任落实。
(二)加强教育,注重预防。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专项整治过程的始终,利用正反典型加强教育引导,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赌博的危害,自觉拒赌、禁赌。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对党员干部队伍中出现的打牌赌博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帮助整改,防微杜渐。
(三)严明纪律,铁面执纪。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宽严相济、惩处与教育并重的原则,坚持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并举。凡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交代赌博问题并认真改正的,以批评教育为主,可不给予处分或从轻处分;对本方案下发以后仍然违反规定参与赌博或以钱为注变相赌博活动的,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按照党纪政纪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在本方案下发以后仍然违反规定参与赌博或以钱为注变相赌博活动的,一律先免职,再按有关规定从严给予纪律处分。
(四)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专项整治的合力。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对赌博行为的主抓责任,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发现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必须同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参与赌博的党员干部严格按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宣传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禁赌、拒赌的良好社会氛围。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既要对参与赌博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查处,又要对专项整治相关责任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履职不到位甚至执法违法的有关部门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五、责任追究
(一)凡领导班子成员参与赌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知情不管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凡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赌博问题放任不管、隐瞒不查、知情不报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情节较重的,予以免职。
(三)凡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赌博问题查禁不力,导致赌博之风屡禁不止的,对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予以免职。
(四)公安机关发现党员干部赌博案件后,超过5个工作日未报告纪检监察机关的,追究分管领导和办案干警的纪律责任。
(五)领导干部为赌博党员干部说情的,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
(六)党员干部对检举人、证明人、办案人员及其家属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第17篇: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解决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江苏省校外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治理、规范提升”的原则,对辖区圈外培训机构进行合拢查,落实分类治理措施,基本消除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并实现长效管理,使校外培训机构资质合法、办学行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从4月中旬至11月底,对全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已办理办学许可证和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以下违规违法行为:
1. 消防、卫生等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2. 未经审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擅自举办培训机构的;超出批准业务范围开展学科培训,擅自变更许可证登记项目,擅自变更办学地点或增设教学点、自行设立分支办学机构异地办学的。
3. 违规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挂钩的培训班,为中小学招生选拔生源组织考试或提供信息、推荐学生的。
4. 与中小学联合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培训测试活动,中小学采用校外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的。
5. 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 “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的。
6. 违规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进行授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学生的。
三、工作措施和步骤
(一)全面排查(4月20日—5月31日)
成立由区教体、综治、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城管、公安、消防、房管及各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每所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组织、招生宣传等情况进行逐项调查,梳理汇总存在问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中小学校对学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面排查结果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分类建档,定期更新台账,确保时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有关信息,加强动态监管。
(二)分类治理(6月1日—10月31日)
根据全面普查情况,细化工作计划,排出时间节点,分类进行治理:
1. 对有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针对其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报请市教育局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2. 对无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整改发证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分类治理。对具备办学条件的,报请市教育局补办审批手续,发放办学许可证;对基本符合办学要求、无重大安全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期满合格的,报请市教育局办理审批手续,发放办学许可证;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3. 区教体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要共同召开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会议,传达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文件精神,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做出规范办学行为承诺并对社会进行公示;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合法办学、规范办学“白名单”,无证办学、非法办学“黑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及网络向社会公示。
4. 在治理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和说服教育相结合,做好家长和学生工作,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总结验收(11月1日—11月30日)
分类治理阶段结束后,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总结提炼治理经验,树立规范办学典型,研究长效管理机制,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日常监管制度、年检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验收报告报市教育局。
四、责任分工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区教体、综治、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城管、公安、消防、房管及各街道办事处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工作。
2. 区教体局协助市教育局加强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对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办学、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教、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问题进行排查;及时报请市教育局为具备条件的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办理办学许可证;向社会公示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白名单”;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工作。
3. 区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强对在本部门注册的教育类机构的治理。对在本部门注册,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超范围举办文化教育类培训的机构,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对不按要求整改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市场监管局还要从收费监管方面配合专项治理行动。
4. 区综治、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负责安全检查、法制宣传、强制摘牌、行政执法等工作,对无证(办学许可证)无照(营业执照)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责成立即停办整改,对不具备办学条件或拒不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5. 房管部门从办学场所安全方面配合专项治理行动。
五、保障措施
1. 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凡举报必核查、凡查实必查处,确保辖区内不再新增无证校外培训机构。
2. 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宣传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意义、学校教育的重要性、盲目攀比的危害性,营造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中小学校要深入开展家校共育活动,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尊重学生个性发展。
3. 面向社会公示。向社会公布工作方案、举报电话,专项治理举报电话:80803406。
第18篇: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民警、辅警严守纪律规矩,转变工作作风,推动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按照xx市委统一安排部署,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半的纪律作风大整顿,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党的纪律作风建设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整改落实xx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为契机,通过抓典型、重追究、打板子、严纪律、正作风、树导向,打一场纪律作风建设攻坚战,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民警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大整顿、大转变,激励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民警、辅警凝聚共识、凝神提气,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我局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治引领。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纪律作风建设,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穿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xx市委和xx市委决策部署,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二)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强化群众监督,多从自身找问题,联系实际找问题,深刻査摆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盯住薄弱环节、关键少数,把问题査深找准摸透,深入开展问题集中整改,激励干部民警敢于担当、勤政为民、求真务实、凝心聚力,切实把纪律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三)坚持以上率下。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真正摆进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身体力行,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学习提升、带头勇挑重担、带头弘扬正气、带头整改落实,树立鲜明导向,放大“头雁效应”,不断汇聚强大工作合力。
(四)坚持从严从实。坚持把纪律作风建设和公安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正在开展的“纪律作风提升年”“以案促改”活动相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纪律作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在推进工作中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用公安工作实绩体现纪律作风建设成效。
(五)坚持巩固拓展。坚持既要治标、又要治本,聚焦局直机关、窗ロ单位和一线岗位,以行之有效的举措,整治纪律作风方面突出问题,促进干部、民警、辅警工作理念、服务态度和能力素质实现大提升;持续优化工作流程,严格公正执法,构建科学规范、务实有效的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树立崭新形象、提升公安工作效能,净化政治生态。
三、整顿时间
从2019年9月到2021年底,用两年半的时间,持续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
四、整顿范国
全局党员干部、民警、工勤、辅警。
五、整顿内容
深入推进纪律作风整顿工作,重点解决政治规矩、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履职尽贵、从严治党、依法行政等6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政治规矩方面
1、重点整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不止,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郑州市委及登封市委要求不到位,对上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打折、搞变通、做选择,影响党中央权成、阻碍政令畅通、离散党心民心的问题。
2、重点整治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汇报,对本部门、本单位职责权限内解决不了的问题不及时上报,或对超出本单位权限的事项擅自决策,造成不良后果的问题。
3、重点整治自由散漫,不从自身找差距,只挑别人毛病,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对上级政策随意点评、乱发牢騒、散布不实言论,发布小道消息,甚至跑官要官、封官许愿等问题。
4、重点整治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破坏党的团结、领导班子团结的问题。
(二)工作纪律方面
5、重点整治无故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未履行请假手续擅离工作岗位,以“退居二线”“消化职数”“身份问题”等为名义脱离监管和长期不上班的问题。
6、重点整治工作时间打牌、下棋、玩游戏、炒股、网上购物聚众聊天、睡觉,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7、重点整治违反会议纪律,不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报备手续无故缺席、擅自指派他人替会,在会场接打电话、睡觉或中途退场等问题。
(三)工作作风方面
8、重点整治“重形式、轻实效”,开会不研究真实情况、不解决实际问题,文件照抄照转,检査考核过多过滥,多部门重复考核同一事项,考核内容不务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突出,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问题。
9、重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消费由明转暗,违规公款宴请、工作日午餐饮酒、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收受红包礼金、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
10、重点整治“科长经济”“小鬼难缠”“中梗阻”等衙门习气,对待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吃拿卡要、生冷硬推,或“门好进、脸好看、话好所、事依然难办”等问题。
(四)履职尽责方面
11、重点整治不担当、不尽责,对长期存在的矛盾积弊视而不见、打退堂鼓,遇到难题绕着走,碰到问题往后推,不表态、不决策、不拍板,不触及深层次矛盾的问题,对能独立解决的工作层层请示汇报的问题。
12、重点整治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当“太平官”、做 “老好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虽不贪不占,却啥都不干的问题。
13、重点整治对工作安排部署多,跟踪问效力度不够,特别是对重点工作督导实效性不强,造成工作被动或不良后果的问题。
(五)从严治党方面
14、重点整治党建工作“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落实党建责任停留在口头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干部、民警队伍建设有差距、廉政风险防控薄弱的问题。
15、重点整治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政不扎实,不举一反三,整改流于形式或前紧后松,整改措施不硬不实不彻底,整改实效性差的问题。
16、重点整治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关键岗位权力过于集中,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不够,违反“三重一大”决策规定、工程项目不招标、物资采购不招标的问题。
(六)依法行政方面
17、重点整治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在行政审批和惠民政策落实上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放管服”改革不到位,环节多、手续繁、时限长,生搬硬套相关法规,让办事企业、群众来回奔波,费时费力的问题。
18、重点整治执法不公,机械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利益执法、粗暴执法,滥用职权,顶风违纪,以罚代管,随意扩大自由裁量权,执法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9、重点整治市场秩序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不守程序规矩,招投标围标串标,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等招投标乱象,行政审批机构与中介机构利益交换等违法违纪的问题
20、重点整治阻碍项目建设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利用职权在企业中参股谋利,增加企业负担,损害企业利益,破坏发展环境,涉黑涉恶案件时有发生,给黑恶势力当“保护伞”,阻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问题。
六、方法步骤
此次纪律作风整顿不划阶段、不分环节,局属各单位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纪律作风提升年”、“以案促改”活动和登封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把加强学习、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贯穿始终,坚持边学边査边改边建,确保纪律作风整顿扎实推进
(一)动员学习。各警种、局属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明确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具体要求。组织党员干部、民警、辅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等法规文件,切实提高自身严守纪律改进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案例为鉴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收看《镜鉴》《永远在路上》等专题片,以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为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洁身自好警钟长鸣,严守纪律规矩,不断转变作风,自觉树立良好形象。
(二)对照检查。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开展对照检査,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把本单位和个人身上存在的间题找准、找实、找具体。局属各单位要对对本单位、本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认真查找本单位在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精文減会、经费预决算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査漏补缺、补齐短板,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三)整改落实。结合xx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对查摆出的纪律作风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建立问题合账,制定务实管用、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局政治处、督察大队、驻局纪检组抽调专人组成督导组,对各单位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开展情况、有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集中查处一批严重违反纪律作风的人和事、集中整顿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在全局形成有力震慑。
(四)建章立制。对集中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推广集中整顿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巩固和扩大整顿成果。针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有效防范和纠正纪律作风问题的制度措施,加强监督制约,提升管理水平。一方面抓好制度的“立改废”,做到有章有制可循;另一方面严格抓好制度的执行落实,为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党员干部、民警、辅警纪律作风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负责抓好统筹协调、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局属各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纪律作风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纪律作风整顿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以纪律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督检查。由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牵头,抽调局政治处、督察大队民警对局属各单位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情况定期向局党委报告,驻局纪检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用坚定有力的措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三)严格考奖惩。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对敷衍应付、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整顿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扣分处理,并与单位、个人考核档次评定及绩效奖、文明奖发放挂钩、对管理不严、纪律松弛、作风涣散、“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严肃追究单位一把手责任;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从快查处,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四)坚持统结合。要把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纪律作风提升年”、“以案促改”活动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相结合,与我局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把纪律作风整顿中激发出来的干劲及时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为推动我市社会政治、经济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第19篇: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
(一)强化线索摸排管理
各社区、相关科室要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规范线索管理。各社区、相关科室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二)加强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1.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街道党工委成员要带头联系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村(社区),驻村(社区)领导和机关干部要把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坚持边整顿边巩固,对问题已经解决的要跟踪问效,防止反弹。
2.严格规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社区)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坚决阻止不符合村(社区)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三)定期联络分析
每周二上午召开一次各社区综治专干联络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知调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需要协调等情况,相关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以的建议。
二、加强督导,严格责任追究
(一)强化督导考核。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社区(村)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三)加大监督力度。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街道纪工委。同时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街道纪工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
三、补齐短板,突出问题整改
(一)畅通举报路径。办事处机关、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区)都要设立举报箱(每村设一个,每个社区设两个),由综治办负责统一制作后发放,村、居要定专人管理,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并报送街道扫黑除恶办公室。
(二)深入群众走访。各村、社区工作专班要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查,从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公安派出所要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同时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
(三)集中研判深挖。街道工作专班要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干河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掌握线索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协调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四、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辖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街道“扫黑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
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管理部门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加快建立防范黑恐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为他们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和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进一步健全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完善派出所与群防群治队伍联勤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区域、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第20篇: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人社系统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系统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广人社发〔2020〕19号)文件要求,着力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质效水平,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彭清华书记批示要求,结合人社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加强系统作风纪律建设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与优化政务服务、强化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等相结合,一体推进落实,着力解决人社系统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作风纪律问题,强化干部职工责任担当,激发其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健全为民服务机制,擦亮温暖人社服务品牌,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整治重点
开展工作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重点对标检查和解决好人社队伍在思想认识、规范管理、服务行为、工作效能、政策宣传、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十个突出问题。
(一)宗旨意识淡薄。主要表现:个别干部缺乏群众观念和基本职业素养,服务群众不热情、不主动、不耐心,语气生硬,态度敷衍,甚至人为设障,故意刁难,给群众留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印象。
(二)首问责任制不落实。主要表现为:对服务群众的来电、来访、来信,未主动热情接听或接待,未负责引领、协助办事群众到相关窗口办事。
(三)责任意识弱化。主要表现:个别股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行业作风管理不研究、不部署,对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习以为常、放之以宽,任由小问题演变为大矛盾。个别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工作不严谨、不细致,工作效果较差。
(四)工作不作为乱作为。主要表现:个别干部在急难险重工作面前故意不作为、慢作为,办事不讲程序,不讲规则,不向领导请示汇报,不经必要的审核把关,导致错漏问题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出现不守规矩,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等问题。
(五)服务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少数干部不注重人社业务学习,对相关政策法规理解把握和运用不熟练,不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解决反映问题。一些服务窗口设置不合理,未实现“一窗办理”。
(六)办事效率低下。主要表现:部分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缺乏时间观念和干事激情,办事节奏缓慢,毫无紧迫感,工作中分不清主次,抓不住重点,拖泥带水,效率低下。
(七)日常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少数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作风散漫,存在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打瞌睡、吃零食、玩手机、嬉笑聊天等现象。
(八)政策宣传不到位。主要表现: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宣传面不广,宣传渠道单一,特别是针对部分年龄偏大或文化程度不高的群众宣传效果还不够理想。
(九)制度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少数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不精准、不配套,实效性、操作性不强。干部职工执行制度不严格,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印章管理、发文管理、请销假等制度形同虚设,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也未及时处理。
(十)办文程序不规范。主要表现:未按相关规定办文,未层层分级把关,文件审核把关不严不细,草拟文件、信访回复未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就擅自行文,导致文件备份归档不及时、不严谨、不规范。
三、方法步骤
本次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从9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一)学习教育(9月)。成立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局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明确工作目的、意义和有关要求。分级分类开展专题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建设等重要论述、彭清华书记重要批示、胡斌厅长在全省系统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匡顺华局长在全市人社系统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暨优化政务服务推进会上的讲话。深刻剖析仪陇县人社局网络舆情事件,坚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持续强化干部职工担当责任意识、服务宗旨意识和爱岗敬业意识。
责任单位:人事股、办公室、监察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
(二)对照检视(9月)。坚持问题导向,各股室、直属单位严格对照此次整治重点以及全县优化政务服务要求,认真查找自身作风纪律问题,梳理本部门所承担政务服务可简化优化事项,建立整改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确保精准施策,立行立改,治本抓源。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监察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
(三)督导检查(10-12月)。结合前期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20〕166号)要求,在省厅开展省市县乡村五级全域覆盖明察暗访的同时,大力实施“231”作风纪律督查行动。即抽调系统内部精干力量、采取模拟办事、现场暗查、服务对象测评等方式开展明察暗访;拓宽信息反馈渠道,通过现场投诉、网微信箱、电话举报以及12345热线等各类渠道,充分发挥全方位监督促进作用;同步拉网式排查,集中力量,高效推进专项督查督导。及时全面掌握股室、直属单位突出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打分排序。
责任单位:人事股、办公室、监察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
(四)整改问效(12月)。坚持分层整改,按分层次、列问题、制清单的方法。属于领导班子问题的,由班子成员负责,夯实责任,尽快整改;属于干部职工个人问题的,直属单位领导负责,建立问题整改清单,采取有效措施限时整改,定期整改销号。干部职工经发现问题存在整改效果不优、思想认识不足以及改而复发的,集中离岗培训,深入学习党和国家作风纪律相关政策规定,充分认识自身错误并承诺改正后方可返岗工作。
责任单位:监察室、人事股、办公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
(五)提升能力(9-12月)。持续深化“人社干部能力提升计划”,充分发挥人社系统培训机构、干部在线培训平台等作用,人社干部职工在年末参加完成不少于30个学时的专项培训。按照省市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工作部署,继续扎实开展“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网络学习答题活动,全面推动全县人社服务能力建设上档升级。
责任单位:人事股、办公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
(六)巩固成果(12月)。通过本次专项整改,深入查找现有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的问题不足,查漏补缺,完善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简化办事流程。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改进“周督导、月通报、年考核”考核体系,奖惩并济,培先树优,强化示范引领,充分调动全县人社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创造性。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特色做法,总结提炼可复制推广经验,构建作风纪律长效机制,积极营造一心为民的“温暖人社”氛围,实现建设人民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的目标。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股、监察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股室、直属单位要严格落实抓作风纪律主体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直属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本单位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把总关、负总责,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到岗。
(二)加强统筹,狠抓落实。各股室、直属单位要把本次专项整治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对照专项整治安排部署,务必抓好关键环节落实,确保排查问题精准、制定措施到位、推进落实有序。
(三)加强监督,促进整改。强化群众监督,畅通问题反馈
渠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围绕整治工作部署严格督查,点对点通报存在突出作风纪律问题的股室、直属单位。对专项整治期间被省厅、市局通报、开展工作不实不细、走过场、打马虎的,列为重点整治对象,跟踪督查。对发现问题置若罔闻、事后反弹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绝不姑息迁就,确保作风纪律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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