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食品快检工作的通知》(甘市监发〔2020〕60号),现就做好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做如下计划:
一、工作任务
2020年,按照省局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总数与食品快速检测批次1:1比例完成快速检测任务的要求,全市食品监管机构共开展食品快检11550个批次,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1)。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根据市局统一计划安排,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2020年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分配食品快检任务,积极组织开展快检工作,按规定完成市局下达的任务指标。同时,要研究制定快检车使用方案,明确快检车辆编制、经费、人员保障等问题,每台快检车每年检测数应不少于500批次(含在本地市场监管机构任务中),以保证食品快速检测车专车专用,快检任务按时完成、检测记录完整真实。并于次月3日前,对辖区前一月食品快检工作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局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管科。
各县区基层市场监管机构是检测任务的具体承担者,要根据县区局下达的检测计划,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小摊点生产销售的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开展快检工作时,要按附件3~8要求,填写快检相关工作表格。食品快速检测各类文书表格由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所属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印章。
各县区所辖每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企业)在第一、四季度每月检测应不少于120个批次,第二、三季度每月检测应不少于150个批次;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根据本地监管实际,在此基础上,对每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企业)每月增加不少于计划任务数15%的抽检任务。按规定完成全市19个企业快检室,全年共开展食品快检不少于30780个批次的指标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市场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食品快检工作提出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快检工作对于履行食品监管职责、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责任,从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统筹安排食品快速检测工作,重视检测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强对快速检测设备的日常保管、维护,充分发挥快检设备的作用。把食品快检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强化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按照规范程序开展食品快检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快检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好2020年食品快速检测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测重点。各地要针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有计划、有重点、有选择地组织开展食品快检工作。
1.重点场所: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和批发部、小食杂店、小型餐饮和农村的食品零售店等为食品快检抽检重点场所,并将快检筛查范围延伸到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已经建立快速检测室以及省局引入第三方快检服务的,原则上,市场监管机构不再对该场所进行重复抽样快检。
2.重点品种和项目:食品快速检测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生产加工的食品、餐饮具以及消费量大、保质期短、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为主,重点加强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硝基呋喃、瘦肉精、孔雀石绿、双氧水(过氧化氢)、硼砂、二氧化硫、吊白块、亚硝酸盐、重金属、工业碱、肉类水分等项目的快速检测。
3.食品快速检测车职能和任务:一是用于大型活动食品安全保障。随着我市各种大型活动的不断增多,相关食品安全保障要求更是不断提高,要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车灵活、机动的特点,为完成此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二是用于应急处置。食品安全突发情况要求及时处置,食品快速检测车的快速机动检测能力要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提供靶向数据;三是用于“快检进市场”工作。食品快速检测车进市场可实行全天候农产品快检,要为民众的“菜篮子”安全多一道新保障;四是用于偏远农村食品快检工作。我市部分县区地域广阔,要利用食品快速检测车的可移动,可现场、快速检测的功能,填补食品安全监管和检测能力的不足。
4.检测的基本要求。各县区局要制定好本级年度快检计划,要将快检的品种、批次合理分配,并将快检结果录入“食品快检监控平台”。录入的数据要做到真实、准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谎报虚报快检数据。市局将每季度对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快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以及时掌握全市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适时开展定向监测和专项整治。
(三)严格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水平。
1. 加强人员培训。各地要加强对快速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通过对食品快检法律法规、检测标准、设备检测原理、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开展检测技能比武等方式,使每个人熟练掌握检测基本原理、操作步骤、判定方法,确保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落实。各单位要通知已建设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企业,加强与系统运维商(目前为广州达元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宋朝颖,电话18688395790)的联系,组织对检测人员进行持续性培训,解决检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检测工作任务。
2. 加强检测后处理工作。各地在实施快检工作时,要严格抽检和检测程序,认真填写各类数据(见附件3-8),及时归档备查。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通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暂停销售,并立即向所属市场监管机构报告。市场监管机构得到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报告,或自行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立即通知食品生产经营者暂停销售、下架封存,进行监督抽检。
3. 加强检测保障。市场监管机构所需检测和购样经费应纳入县级人民政府财政保障。2018年配发的快检仪器,省局同时采购了3年的试纸试剂,各单位及时与运维商北京智云达公司联系(陈怡廷:19991978062),保证耗材供应;2015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配备的快检设备,因运维商免费提供检测试剂的合同到期,2020年的食品快速检测室的检测试剂(试纸、检测卡)需由企业自行采购(广州达元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宋朝颖:18688395790;深圳市绿诗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吴佳伟:18922869599;广州安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义博:13630282024),费用自理。
4.加强督导检查。各级要加强对市场监管机构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解决食品检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局每季度对各地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和问题食品检出率综合排名,对不能正常开展检测或完不成快速检测计划任务的市场监管机构通报批评;对当季度没有完成市局下达检测计划和任务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警告1次,由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进行责任约谈,并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1年被3次警告的,报请省局收回该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全部设施设备,根据情况选择改建。
联系人:钱 进
联系电话:(0936)8298263
附件:1.2020年食品快速检测计划分配表;
2.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分配表;
3.食品快速检测抽样单;
4.食品快速检测抽样通知书;
5.食品快速检测报告;
6.食品质量快速检测结果通知单;
7.快速检测不合格食品处理情况报告表;
8.食品快速检测情况统计表。
【篇二】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食品监管水平,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加大宣传
1、在主街道、路口、菜市场等醒目地段设立较大食品安全宣传牌或标语,开展以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2、每村都设立一块以上食品安全宣传栏,一幅永久性宣传标语;每季刊出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图片等。
3、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万户活动。印制食品安全知识小册子,发放到各村、单位、学校、企业中。上街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咨询宣传活动。
4、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邀请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等有关部门专家来辅导讲解。
5、把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
二、开展专项整治
1、1至5月份,开展对流动摊点、小饮食店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重点对建城区流动摊点检查、整治。
2、6至12月份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照小作坊、小企业、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从生产源头上的食品安全。
三、加强食品监管力度
1、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规范农资经营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监管,组织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豆制品、面包、饮料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食品卫生检查,保证合格食品上市。
3、开展对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安全一条街”工程示范建设,实行食品统一配送,争取食品配送率在95%以上。对食品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小店等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检查。
4、开展对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经常性开展对宾馆、饭店、小食店的食品卫生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民主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对学校食堂、民工食堂等每月一次进行食品卫生检查,保证学校食堂、民工食堂的食品安全。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及大型集会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卫生管理,保证大型聚餐点的食品安全。
【篇三】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抓好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镇村两级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对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覆盖
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有效途径,利用村级网络力量和宣传园地,拓宽宣传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同时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教育,创新宣传形式,比如说开展知识竞赛活动,让更多的人来参与食品安全宣传。
三、加强检查次数,加强查处力度
认真组织好辖区内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对餐饮单位、校园食堂和卫生机构多监督多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立即要求改正,同时对无证无照、安全条件差的餐饮业和小作坊,对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质量问题,督促纠正,同时给予帮助和指导,对主观造成的问题,追究负责人,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突出监管重点,确保市场监管到位
为确保全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放心,我们将重点进行农家家宴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专项整治,开展保健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等多项整治活动,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查处违法食品、药品广告,没收销毁假劣食品。
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十一”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确保全镇20xx年无一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
镇食安办要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打击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和食品药品“四小”整治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要强化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要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获证产品和企业发证后的监管,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相对集中区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地下食品加工点以及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存储等条件的非法行为。
二是要加大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要重点做好商超、食品市场、校园及其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要重点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要结合节日期间聚餐场次增多、餐饮消费量增大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几率增大的特点,加大对旅游人群聚集场所及周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对集中承办团圆饭、“年夜饭”、群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含铝食品、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和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节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四是要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要加强节日期间体验式经营行为检查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
(七)加强流动摊贩管理。
城管整治办要设立流动摊贩疏导点,统一管理标准,规范经营秩序,要结合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经营者进市场、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逐步取缔疏导点。要采取积极措施推进露天烧烤、凉卤菜摊点的取缔工作进程,实行退路进店。
要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要求,取缔主次干道流动商贩,依法查处突出店外经营。
【篇四】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2021年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重典治乱”,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打造食品安全民生幸福标杆。
一、强化党政同责。落实乡镇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本镇党政领导班子干部的重要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镇食安委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在11月20日前向市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二、加强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及我市的相关配套制度,坚持集中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逐步规范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生产经营行为。联合镇相关部门及市市场监管局城郊所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工作,做好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强化执行和监管的衔接。
三、持续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继续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推进产地环境污染治理。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工作,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支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突出抓好农药、兽药和肥料、饲料等主要农业投入品监管,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大力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治理,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药兽药行为。
四、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监管。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实现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扩大食品安全追溯重点品种范围,促进农产品和食品追溯体系的互联互通和有效融合。实施市场抽查制度,严格执行退市和不合格产品、违法销售行为信息通报制度,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秩序。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强化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
五、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拓展风险监测领域,将地方特色食品纳入监测范围;根据修订后的《市禾丰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和应急管理培训。对发生在本区域的食品安全事件,要迅速控制事态,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和上报工作,不得出现瞒报、谎报、缓报现象。严格落实风险研判制度,推进各相关部门间风险监测和监督信息共享。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风险分级监管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提升舆情监测处置效能。
六、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以白酒、淀粉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畜禽水产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类别),以自制食品、保健食品、进口食品、网络销售食品为重点对象,以网络订餐、小餐饮、小作坊为重点业态,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以农村、学校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重大节假日、重大宗教活动为重要节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动。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滥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制假售假、私屠滥宰、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食品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力威慑。
七、服务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围绕市场需求调整农、畜产品种养结构,加快转变农业、畜牧业发展方式,逐步改变现有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小、散、乱的状况。落实“放管服”要求,寓监管于服务中,帮助企业走上以质取胜的良性发展道路,夯实食品安全产业基础。
八、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要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保持监管机构稳定,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经费保障力度,全面实施食品安全“五化”监管模式,强化食品安全统筹协调。强化对各村(社区)的评议考核和结果运用。继续巩固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活动成果,抓好“一镇一特色”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构建具有禾丰特色的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体系。拓展新媒体、自媒体等宣传渠道,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学校、社区、农村和企业。引导企业建立承诺公示制度,稳步推进企业、实验室“开放日”活动,举办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使公众获知时效性强、内容丰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让公众充分了解政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监管成效,指导和引导食品消费行为。深化农(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对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进行联合惩戒,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信息。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引导行业自律,鼓励舆论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大力实施有奖举报。
【篇五】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2020年嘉峪关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计划共涉及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餐饮食品、单位食堂和现制现售5大类28080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科学严谨、注重实效、覆盖全面、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快速筛查,积极主动发现风险隐患,注重监测数据分析评价和结果运用,客观反映辖区食品安全状况,更好地运用快检结果探索食品监管规律,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任务
2020年全市计划开展快检共28080批次,其中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6800批次,十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承担21280个批次的检测任务,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1。
(一)市场监督监管部门任务
1.食品生产流通科根据省局统一计划安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市2020年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计划,科学、合理逐级分配快检任务。对快检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督促抓好快检有问题食品的后处理,每季度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局。
2.各监管分局(所)按规定完成市局下达的快检任务指标。按月制定本部门快检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快检工作,高质量完成本辖区快检任务。并组织督导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完成快检工作任务,组织做好快检有问题食品的后处理。
(二)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任务
每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每年的第一、四季度,每月检测120个批次;
每年的第二、三季度,每月检测150个批次的具体检测任务。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应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本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内食品生产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销售的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工作。
(三)抽检的时间和频次
本年度抽检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
食用农产品每月抽检不少于120批次,专项、应急等抽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下达。(每月抽检批次分配数按附件1)。
(四)快速检测工作重点
1.重点场所: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和批发部、小食杂店、小型餐饮和农村的食品零售店等为食品快检抽检重点场所,并将快检筛查范围延伸到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已经建立快速检测室的,各分局(所)不再对该场所进行抽样快检。
2.重点品种和项目:食品快速检测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生产加工的食品以及消费量大、保质期短、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为主,重点加强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双氧水(过氧化氢)、硼砂、二氧化硫、吊白块、亚硝酸盐、重金属、工业碱、肉类水分等项目的快速检测。
3.检测的基本要求:各分局(所)及快检室要落实好市局制定的食品快检计划,要将快检的品种、批次合理分配,并将快检结果录入“食品快检监控平台”,录入的数据要做到真实、准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谎报虚报快检数据。市局将适时对食品快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每月对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快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及时掌握全市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针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有计划、有重点、有选择的组织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
(一)各分局(所)、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要按照《2020年嘉峪关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计划》,明确快检任务、快检重点、快检频次、快检进度,按月完成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任务。同时督导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开展快检工作。
(二)设立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要固定专职人员从事快检工作,对检测人员有变动的应及时上报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科进行备案;
各监管分局(所)要指导和监督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按计划开展日常检测工作;
食用农产品快检室检测结果表明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通知受检单位停止销售,及时报告所属辖区监管分局(所),并做好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人员培训。一是市局适时开展食品快检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快速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通过对食品快检的法律法规、检测标准、设备的检测原理、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内容培训和检测技能比武竞赛等方式,使每个人熟练掌握检测方法的基本原理、操作步骤、判定方法,提高食品快速检测能力,确保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落实。二要开展快检结果比对活动,由食流科牵头,食药检中心配合开展。三要提高检测效能,将“你送我检”“快检进市场”活动延伸到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当中,发挥快检真正效能。
(二)加强统一报告。各分局(所)要按照“谁检测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快速检测信息录入省局食品快速检测监控系统;
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及时汇总、整理检测记录,填写食品质量快速检测报告单;
各监管分局所不得将检测任务,委托到农贸市场及商场超市快检室检测;
同时,各部门于3月、6月、9月、12月的10日前将季度、半年及全年的快速检测结果汇总表、检测结果报送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电子和书式)。
(三)加强检测后处理工作。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通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暂停销售,并立即向所属监管分局(所)报告,等候监管部门处理。分局(所)得到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报告,或自行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立即通知食品生产经营(销售)者暂停销售、下架封存。快速检测结果确定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按照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四)加强检测保障。各监管分局(所)所需检测和购样经费由市局申请市政府纳入财政保障。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检测试剂(试纸、检测卡),由各检测室自行承担,如有特殊情况,上报市局。
(五)加强督导检查。市局督导组将每季度要对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检测任务完成情况和问题食品检出率综合进行排名和通报批评,要求对每季度没有完成市局下达检测计划和任务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警告1次,由各监管分局(所)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进行责任约谈,并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1年被3次警告的,将收回该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全部设施设备,根据情况选择改建。
(六)疫情期间加大快检力度。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要大力发挥快检室作用,加大对蔬菜、水果的抽检力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食品安全。
【篇六】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20xx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和难题,努力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同时引导食品经营单位进行规范、有序营商,根据区食安委和街道党工委的总体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特制订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工作要点: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做实做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充分发挥街道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按照街道食安办的职责,充分发挥食安办职能作用,加大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抓好成员单位目标责任的落实并由食安办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二)与村(社区)签订《xx街道办事处20xx年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根据责任书的要求对各居(村)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加快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积极预防和控制H7N9等流感疫情的发生和传播;贯彻实施《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协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东湖隆生广场建设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迎接xx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建设考评工作。
(四)突出重点,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食用农产品、肉及肉制品、植物油、粮食、面制品、儿童食品、学校周边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产品,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学校周边、小作坊聚集地等为重点区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着力解决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各相关证照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2、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超市、校园及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零点、小杂货店的监管力度以及对节日、季节性食品市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抽查水产品、植物油、肉及肉制品、儿童食品等品种,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它不合格食品行为以及打击制售注水猪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3、深入排查治理集体食堂、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原材料进货台账、索票索证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杂货店、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五)加强各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做好各个企业的监督和服务及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动态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监管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七)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提升食品安全意识。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群众树立食品安全观念和消费方式;举办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各社区(村)协管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
(八)畅通信息交流。建立畅通的信息平台,按时报送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根据不同季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和性质,向群众提供科学、准确、及时、公正的食品安全信息,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九)加大联合行动力度,将食品安全联合行动经常化,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工作步骤、工作重点,加大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搞好衔接,整合监管力量,对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将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篇七】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系列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提升我县食品安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2021年全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力度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加强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乡镇党委、政府要出台落实党政同责要求的具体意见措施,切实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量(各乡镇、社区负责)。
(二)强化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对乡镇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深入督查,督促乡镇及其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县食安办牵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严格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查“两个责任”。推进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做到“定格、定岗、定员、定责”(县食安办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社区负责)。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巡查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应急处置等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彻查隐患、抽检“亮项”、“风险监管”、“黑名单”、量化分级、责任约谈、信用评价、信息公示、有奖举报等监管措施,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违法案件、问题食品和企业的曝光力度,推动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从业、诚信自律。推动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
(四)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所占权重达3%(含)以上。组织对乡镇人民政府、县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食安办、各乡镇、社区负责)。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绩效与履职评定、奖励惩处挂钩制度(县食安办、各乡镇、街道、社区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事件(案件)调查等重要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移送机制。
二、严防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五)加大农村家宴登记、排查制度。加大农村家宴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争取在农村家宴排查实现零死角监管。
三、严格食品安全风险管控
(六)强化抽检监测。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和保健食品等重点种类,大型批发市场、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和微生物污染等重点指标的抽检检测力度。扩大评价性食品安全抽检试点范围,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抽检信息公布机制。
(七)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研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完善风险交流制度,加大食品接触材料风险监测和评估力度,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强化食品快检运用,收集快检数据信息,提升快检问题发现率,有效提升食品快检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严格生产经营行为监管
(八)加强流通环节监管。抓细抓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牛羊家禽“集中屠宰、集中检疫、规范管理”。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加强食用农产品收购、贮存、运输环节监管,在全县范围内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信息卡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快检室建设,提升快检工作质量。
(九)促进餐饮业提档升级。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保障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严格管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加强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推动实现100%的大型餐饮企业、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等级达到良好以上。加强和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推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稳步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
五、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加大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力度。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交易各项要求,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加强酒类、水产制品、调味面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监管,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实施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整治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
六、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十一)注重示范引领。深入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指导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开展“明厨亮灶”示范建设。推进农村食品统一配送和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
(十二)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食品安全大科普行动。组织社会餐饮和学校食堂专项培训,狠抓食品安全落实落地。做好食品安全热点舆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
(十三)畅通投诉渠道。健全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渠道,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食品安全进行评价。
(十四)加强协同共治。推动食品安全区域协作,建立健全各类区域协作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在督促企业诚信守法自律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积极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篇八】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食品快速检验检测工作对于履行食品市场监管职责、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在监管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县域实际,结合局务会对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安排,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食品快速检测设备为抓手,以食用农产品、小作坊和餐饮环节自制食品为检测对象,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及时了解、筛查、掌握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食品的总体情况,增强日常监管的靶向性和有效性,加大对监管中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巩固食品安全稳定向好的态势,保障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
二、快检任务
2020年全年共完成1920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任务,餐饮环节快检。全年完成小餐饮快检不少于100批次。
三、快检范围
1.全县范围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超市、食杂店、蔬菜店、单位食堂、学校餐厅、校外托管、餐饮企业销售或使用的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果、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
2.餐饮快检范围以城区集贸市场、小餐饮单位、学校餐厅、校外托管、小食品店、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的自制食品为主。
四、快速抽检工作时间及方式
(一)快速抽检时间。按月开展食品快速检测,以各乡镇集会时间为主开展快检工作。11月底完成全年快检任务,12月10日进行分析总结,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快检统计上报工作。
(二)快速抽检方式。抽、检环节均以县食品检测站完成;各监管区域应派专人积极配合采样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检测站具体负责样品检测结果的报送及公布。
五、快速抽检的具体要求
(一)快速抽样过程要求。抽样过程应保证抽样覆盖面和代表性,避免重复抽样,避免抽取临近保质期的样品,并履行法定手续,保存抽样相关证据,抽检过程必须影像取证。各乡镇所负责填写并保存好采样单(一式三份:被抽样单位、抽样单位、检测站各一份);检测站负责填写并保存快检原始记录(一式两份:抽样单位、检测站各一份)、试纸条。
(二)快速抽检中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在食品快速检测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统一由县食品检测站抽样送检,并将检测结果及时上报县局。快速抽检单位要严格遵守食品检测制度和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发布抽检信息。
(三)快速抽检结果汇总及报送。检测数据无需录入数据系统,由检测站负责于6月20日、12月20日前进行统一汇总,填写《2020年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汇总表》,上报市局。
https://m.habasit-longbelt.com/gongzuojihua/185407.html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