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疫情应急预案

2022-02-01   来源:工作计划
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安全事件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以下是本站分享的药店疫情应急预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药店疫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 [2014]508号)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唐集团制〔2009〕47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江苏省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大唐南京发电厂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2015版)

  1.3 适用范围

  1.3.1适用于本企业所属生产、生活区域传染病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1.3.2 本预案为《大唐南京发电厂综合应急预案》(简称《综合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综合应急预案》使用。

  1.3.3本预案指导传染病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工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2.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的基础作用。各公司、部门、专业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2.2.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本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下,各公司、部门、专业项目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2.2.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部门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统一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部门不同专业队伍的作用,依靠统一协调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2.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2.2.5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风险的来源、特性

  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3.2 事件类型、影响范围及后果

  突发的传染病疫情,可能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或社会秩序、经济发展等,严重时会造成社会动荡,需要紧急采取措施。

  4 事件分级

  4.1 重大疫情

  发生肺鼠疫病例、霍乱大规模暴发、乙类或丙类传染病流行以及鼠疫、霍乱、炭疽、天花、肉毒杆菌毒素等生物因子污染事件。

  4.2 较大疫情

  发生腺鼠疫病例;发生霍乱小规模暴发疫情;发生新出现的传染病有集中发病趋势的疫情;发生乙类传染病较大规模暴发疫情,即在局部范围内,在疾病的最长潜伏期内发生出血热、伤寒、副伤寒、急性病毒性肝炎、痢疾、发生丙类传染病局部流行倾向。

  4.3 一般事件

  发生霍乱散发病例、带菌者;生新出现的传染病确诊病人;发生乙类、丙类传染病小规模暴发疫情,即在局部范围内,在该疾病的最长潜伏期内发生急性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痢疾或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

  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应急组织体系

  5.1.1我厂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组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

  总 指 挥:厂长

  副总指挥:副厂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工程师

  成 员:厂长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工会、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部门行政正职组成

  5.1.2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以及办公室,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厂办公室主任担任,安监部、设备部负责人任副主任。

  5.1.3突发事件发生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并根据现场需要成立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组、稳定生产工作组、综合协调工作组、安全保卫工作组、医疗救护工作组、物资供应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等。分别为:

  1.抢险救援工作组

  主任:人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2.稳定生产工作组

  主任:思政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3.综合协调工作组

  主任:厂长办公室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4.安全保卫工作组

  主任:安监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5.医疗救援工作组

  主任:人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6.物资供应工作组

  主任:物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7.善后处理工作组

  主任:厂长办公室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5.1.4 响应应急机构结构图

  5.2 职责

  5.2.1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和部署,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和决定应急结束等工作。

  (3)统一协调和调度厂内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

  (4)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对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资源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5)决定和宣布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组建各应急工作组。

  (6)提出修订“传染病疫情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负责每年组织传染病疫情事件应急预案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应急演练。对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发生的事件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7)负责对事故(事件)进行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计划。

  5.2.2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督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和演练工作。

  (3)负责监督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4)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情况,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5)负责汇总、通报事故(事件)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归口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地方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有关单位汇报。

  5.2.3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当传染病疫情流行或可能流行启动应急预案时,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示,安排人员协调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将当地政府的指(命)令、卫生主管部门和疾控中心的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和要求,迅速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2)安排人员对全体人员进行非典型肺炎、禽流感等传染病的预防、隔离以及个人防护等专业的培训,做到对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发现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及时联系上级疾控中心,在上级疾控中心专家的指导下对病人或者疑似病人进行隔离和转运,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制做表格分发到各部门,对各部门人员的体温进行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采取措施。

  (5)配合上级防疫部门调查、登记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史;对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集中隔离或者分散隔离的方法进行医学观察。

  (6)对来自疫区的人员(本企业出差,学习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子女)中有可能接触传染病源的人员进行监测,必要时对接触病人或可疑病人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每天进行1-2次常规检查,直到有效隔离期满后解除隔离,并对其它有可能造成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的途经、经过路线、接触人员的范围,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7)安排人员选择消杀效果好的药品,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采取其它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2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

  (8)安排人员准备一定数量防护眼镜、隔离衣、防毒面具、防护手套、口罩等。

  5.2.4应急救援现场各工作组职责:

  5.2.4.1抢险救援工作组:由应急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组长,由事发部门现场抢险人员、其他分部抢险人员、厂长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策划部、人资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人员伤害的抢险;被困人员的紧急救援;被困人员的紧急疏散;被困物资的抢险;抢修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抢险、抢修人员的自身安全;设备的抢险、抢修;抢险、抢修中技术支持;灾情过程中生产设备特殊运行方式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保证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应急现场的通信畅通;抢救物资的采购、临时贮存、发放和回收;确保抢救物资质量;为应急救援提供物资保障。

  5.2.4.2稳定生产工作组:由当值值长任组长,安监部、设备部、策划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运行设备的调度和电网的稳定;与省调联系,稳定机组运行;提供灾情引起设备破拆的技术支持;灾情过程中生产设备特殊运行方式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负责保证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协调生产运行设备的处置和运行操作;组织灾后的设备损失的评估;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运行操作;管辖范围内的运行和停役设备及现场的巡检;发现灾情及时汇报;运行设备事故预想的制订;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或协助事故调查。

  5.2.4.3综合协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由由厂长办公室、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经总指挥授权向外发布灾情;经总指挥授权,负责联系人力和物资的外部救援;接待外来人员或应对外界媒体;组织救灾全过程的录像摄制;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抢险现场人力资源的调配;负责撤离人员的安置;所需救援物资或人员的交通工具的安排;抢险现场,抢险、抢修人员的饮食供应;抢险现场,抢险、抢修人员的物品供应;突发事件信息的统一发布。

  5.2.4.4安全保卫组:由安监部主任任组长,由安监部、厂长办公室部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组织监督检查各部室、部门(分部)抢险救灾措施的落实;受灾场所的安全秩序;监督抢险、抢修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预防次生事故的发生;生产、生活区域的安全警戒;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

  5.2.4.5医疗救护组:人资部主任担任组长,由医师、专职等医护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组建抢险现场的医疗救护站;受伤者的紧急救助;与地方医院联手救治;与地方医院联系、护送被救治人员。

  5.2.4.6物资供应组:由物资部主任任组长,由财务部主任及专职、策划部主任及专职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调集有效资源,提供最及时、最大限度的物资保障和供应;抢险资金的落实。

  5.2.4.7善后处理组:由工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由厂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工会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伤亡员工家属安抚、慰问和补偿;稳定员工情绪,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等工作。6 预防与预警

  6.1 风险监测

  6.1.1 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传染病疫情事件由厂办安排专人负责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及时获取疫情信息。

  6.1.2 风险监测的方法和信息收集渠道: 人资部负责搜集、整理、及时监控疫情发展情况,收集汇总各部门人员身体异常情况日报表,对所有可能存在疫情的区域,给予指导各部门进行彻底消毒,并对易感染人群,特别是发热病人给予及时监控及甄别。

  6.1.3 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当发现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时,发现人或病人所在部门应立即将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负责按照规定要求上报上级各相关单位。

  6.2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6.2.1 预警分级

  传染病疫情事件的传染病疫情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时,或造成严重影响时,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具体分级如下:

  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Ⅰ)级):一次传染病疫情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较大传染病疫情事件(II级):传染病疫情人员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一般传染病疫情事件(III级):一次传染病疫情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6.2.2 预警发布程序

  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 疑似病例所在部门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人员汇报,各部门每天定时向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人员汇报本单位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情接触情况),如出现疑似病人由人资部专人进行甄别和处置。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6.2.3 预警发布后的应对程序和措施

  发生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后,应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甄别,并予以有效隔离,同时向上级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统一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治疗医院进行进一步确诊、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

  人资部专职及时将疑似病人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情况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

  6.3 预警结束

  疑似病人经医学观察排除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人经治疗处理后确认康复,厂区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应急指挥部日常管理办公室根据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后发布预警结束通报。

  7 信息报告

  7.17.1应急电话

  突发生事件24小时接警电话:外线025-88010888内线8888

  厂部办公室:外线025-88010011内线8011

  集控室值长:外线025-88010888内线8888

  辅控室:外线025-88010288内线8288

  设备部:外线025-88010161内线8161

  安全监察部:外线外线025-88010091内线8091

  消防24小时值班:025-88010094 内线8094

  7.2即时报告

  7.2.1 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有关岗位人员应迅速向当值值长和部门负责人汇报,接警人员立即向应急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汇报。

  7.2.2发生Ⅳ级事件时,应急归口部门负责人及时宣布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

  7.2.3发生Ⅲ级事件时,有人员伤亡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把信息向上级单位通报。

  7.2.4发生Ⅱ级及以上响应条件的事件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省能监办、江苏省公司报告。

  7.2.5报告内容

  7.2.5.1内部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

  (2)事件原因、性质、范围、严重程度。

  (3)事件已造成的影响和发展趋势。

  (4)报告人姓名、单位及通讯电话。

  7.2.5.2 向上级单位的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名称、事故发生时间、受灾中心位置、企业受灾面积。

  (2)事件简要情况。

  (3)人员疏散、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4) 设备设施、建(构)筑物被破坏情况。

  (5)现场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应急人员、应急设备、器材到位情况。

  (6) 道路交通管制情况.

  (7)已采取的措施和救援请求。

  8 应急响应

  8.1 响应分级

  应急响应分级按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级别相对应分为四级

  发生Ⅰ级和Ⅱ级突发事件时,应急响应由集团公司、省公司组织实施,厂级配合应急响应;

  发生Ⅲ级突发事件时,启动厂级应急响应;

  发生Ⅳ级突发事件时,启动部门应急响应,各相关部门进入预警状态。

  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8.2 响应程序

  8.2.1 一般事件:当发现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时,发现人或病员所在部门应立即将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日常管理办公室,对疑似病人予以有效隔离,同时向上级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统一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治疗医院进行进一步确诊、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应急救援指挥部日常管理办公室主任作为此级响应启动责任人。

  8.2.2 重大疫情和特大疫情:部门发现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报告,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命令启动“传染病疫情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人员应分别通知应急指挥部人员及应急救援机构的各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理。救援领导小组组长作为此级响应启动责任人。

  8.3 应急处置

  8.3.1 当发现传染病突发事件时,发现人或病员所在部门应立即将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日常管理办公室。各级健康人员要在不被传染的情况下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8.3.2发现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公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并建议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根据情况命令启动“传染病疫情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应分别通知应急指挥部人员及应急救援机构的各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理。宣传部门及时做好宣传工作,稳定职工和病员情绪。

  厂办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厂工会及二级单位工会应抽调人力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各部门接到应急反应的通知后,应按各自的职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

  8.3.3 当传染病疫情暴发,虽采取措施但不能有效控制时,为保证生产有序进行,对部分健康的运行、检修和管理岗位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8.3.4 应急处置程序流程图见附件

  8.3.5 病人的治疗和转运

  医护人员带好防护用具,做好自我保护工作,对所发现的疑似病人,按有关规定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联系或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转运。

  转运时用专车将病人转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将发病情况,诊断或疑似诊断(病历)向收治医院详细介绍,帮助收治医院在最短时间内明确诊断,及时治疗。

  8.3.6 扩大应急响应

  8.3.6.1现场应急指挥部对事故的发展态势及影响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并随时反馈给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如升级达到启动高一级响应程序条件,应及时提高应急响应界别、改变处置策略,同时向上级和社会救援力量求助。

  8.3.6.2初步处理无效果或险情扩大时,应急领导小组调配机动突击队进行抢险救灾,同时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汇报、联系,请求社会力量进行抢险救灾。

  8.3.6.3经应急处置后,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达扩大应急响应命令。

  8.3.6.4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地方政府、调度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8.4 应急结束

  在本厂所辖区域,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由组长宣布“传染病疫情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结束。

  9 后期处置

  9.1 “传染病疫情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9.2 财务部负责牵头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及后期保险和理赔等工作。

  9.3 传染病疫情事件调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查明传染病疫情的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9.4 应急指挥部日常管理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10 应急保障

  10.1 应急队伍

  按照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实施细则》及各部门工作职责,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应急队伍,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做好日常应急准备检查工作,确保危急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及时到位,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10.2 应急物资与装备

  10.2.1 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10.2.2 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建立与其它单位和供货商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10.2.3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应急办统一协调,由设备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由厂办及物资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

  10.3医疗卫生保障

  10.3.1人资部劳保专职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造成人员伤亡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

  10.4治安保障

  10.4.1保安人员负责门卫警戒,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要物资和设备的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请求柳新派出所协助事故灾难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

  10.5经费保障

  10.5.1在年初资金预算中设应急救援资金,从成本中列支,预算费用。主要用于应急物资的配备、预案演练、奖励和发生事故时的急用。

  10.5.2会同省公司财务部做好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建立专项应急科目,保证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10.5.3 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若江苏省公司暂时无力承担,由集团公司协调解决,保证有足够的应急救援资金。

  10.6通信与信息保障

  10.6.1 制定应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都能够通信畅通,信息传递及时。

  10.6.2 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系统,以移动电话、固定电话、行政电话、调度电话、无线对讲机为核心,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10.6.3 公布应急汇报电话,并根据职务及任职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同时将联系方式发放相关单位。

  10.6.4应急指挥部与应急响应人员以及与集团公司、江苏能监办、江苏省公司、电网公司、地方政府办公室、安监局、公安局、消防支队、气象局、地震局、医疗机构等救援力量之间要通过有线电话、微波电话、手机等通信手段,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做到24小时有人值守。

  10.6.5信息管理部门建立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系统以及运行维护机制,并保障信息安全、可靠、及时传输,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沟通的需要。

  10.7交通运输保障

  10.7.1厂办在应急响应时,保证及时调运有关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和物资。

  10.8医疗卫生保障

  10.8.1人资部劳保专职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造成人员伤亡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

  10.9其他保障

  10.9.1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的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及突发事件专项小组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任务、目标和运作程序等。

  10.9.2根据不同的突发事件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熟悉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措施,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

  10.9.3配置完善的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建立并落实严密的日常检查、维护等标准化管理制度,使各类事故处于可控状态,应急系统处于完备状态。

  10.9.4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针对每一类突发事件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大唐江苏省公司备案。

  10.9.5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

  11 培训和演练

  11.1.1将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生产一线人员100%经过心肺复苏法培训,100%经过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电气人员100%经过触电急救培训。

  11.1.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管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程序、应急资源保障情况和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11.1.3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应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11.2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方式可以选择实战演练、桌面演练其中的一种,每年年度演练计划制定,全厂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22次,其中实战演练方式不少于4次,全厂停电和防汛、消防类应急预案演练必须纳入其中。

  12 附则

  12.1 术语和定义

  12.1.1 传染病

  是常见病、多发病,是由病原体引起、并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染的疾病,有的可导致后遗症、残疾或死亡。

  12.1.2 传染源

  病原体进入人体或动物体内,在体内生长、繁殖,然后排出体外,再经过一定的途径,传染给其他人或动物,这些能将病原体播散到外界的人或动物就是传染源。病人、病原携带者、被感染的人和动物均可成为传染源。

  12.1.3 传播途径

  传播途径是指病原体离开传染源后,再进入另一个易感者所经历的路程和方式。不同的传染病有不同的传播途径,有的传染病有几个传播途径。主要的传播途径有以下几种:(1)空气传播(2)水源、食物传播(3)接触传播(4)生物媒介传播(5)血液及其制品传播(6)经土壤传播(7)垂直传播

  12.1.4 易感人群

  易感人群是对某种传染病易感的人群整体。易感者是对某种传染病缺乏特异性免疫力而容易被感染的人群整体中的某个人。易感者的抵抗力超低,其易感性就越高。易感者的比例在人群中达到一定水平时,又有传染源和合适的传播途径,就很容易发生传染病的流行

  12.1.5 甲类传染病

  是指鼠疫、霍乱。

  12.1.6 乙类传染病

  是指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肺结核、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后又增加了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等。

  12.1.7 丙类传染病

  是指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12.2 预案备案

  12.2.1本预案按照要求地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能监办等单位评审后备案。

  12.2.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至少三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及时修订,修订后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1)当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调整;

  (2)隶属关系发生变化;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

  (4)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

  (5)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

  (6)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要求。

  (7)本预案由人资部制定、归口并负责解释。

  12.5 预案实施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日起实施。

  药店疫情应急预案

  总则

  做好新型冠状肺炎的传染预防知识,定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搞好各项卫生,减少疫情的发生。当发生疫情时,立即启动“疫情应急预案”及时对发生的疫情进行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的扩散,保障顾客、员工、家属的身体健康。

  疫情控制领导小组组成机构及职责

  组长:郑新平

  成员:郑建龙 李秀女

  应急设备、物资

  1、消毒药品、消毒器具(过氧乙酸、84消毒液、酒精、喷雾器等)

  2、红外线测温仪、口罩、一次性手套、玻璃体温计等

  预防措施

  1、加强门店入口管理。设立门店入口唯一通道,在门口处设置非接触式测温仪,所以顾客进入药店前均需佩戴口罩和配合测量体温,经过及详细询问登记后,方可进入药店。

  2、严格顾客询查制度。门店入口人员对所来顾客进行个人卫生和打喷嚏防护等生活细节宣讲,购药过程要求佩戴口罩,避免人群聚集。询问所有人员有无湖北、武汉等疫区人员接触史,同时询问是否有干咳、乏力、肌痛、腹泻等临床症状。无发热、临床症状及相关流行病学史的顾客,在合理防护基础上,正常购药。

  健康风险判定标准

  1、高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其他需要纳入高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2、中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有发热,干咳、气促腹泻、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实施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治愈出院确诊病人;解除医学隔离未满14天的无症状感染者;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3、低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高风险、中风险人员以外的人员。

  六、应急处理

  顾客购买药品,进行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37.3℃时,及时停止购药,劝其去医院全面检查。并及时上报彬州市疾病防控中心和小章卫生院防疫人员,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出现严重发烧和疑视病例,打“120”请求早治疗病人,报告疾病控制中心在管区内做终末消毒工作。按照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进行全面隔离。

  七、加强卫生清洁消毒

  1、通风换气。加强营业环境的通风换气,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根据气候条件适时调节;或安装排风设备,加强排风;也可使用合法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

  2、加强人员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顾客进店均需应当佩戴口罩,交谈、购药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

  3、加强环境消毒,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工作,使用84消毒液500 mg/L浓度进行拖地,物品表面消毒用有效氯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台面、货架、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4、医疗废物和污水收集处理,设立废弃口罩等医疗废物处理垃圾箱,并按照有关规定合理销毁。

  5、顾客疏导管理。工作人员应及时疏导顾客,避免店内人员密集。提醒顾客保持至少1米安全距离,必要时对顾客携带的物品进行酒精消毒,降低感染风险。

  实名购药登记。限制销售退热、止咳、感冒、抗菌素类药物,顾客在购买此类药物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对顾客身份信息详细登记在册(但必须确保顾客的信息不能外泄的法律责任),实行日报制度,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药品名称,体温、测量时间,有无湖北、武汉等疫区无接触史等。

  八、疑似感染人员的紧急处理

  1、一旦发现顾客有疑似症状,且发热在37.3℃以上,伴咳嗽或者呼吸困难,近期有湖北、武汉等疫区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群接触史,可能为疑似感染者应予以高度重视。

  2、风险评估:

  仅有症状无湖北武汉及其他疫区旅行史或者接触使者,属于低疑似人员。

  有湖北、武汉等疫区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群的接触史者,属中度疑似人员。

  有症状且有湖北、武汉等疫区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群的接触史者,属高度疑似病人。

  3、防护措施

  工作人员首先确认自己的防护措施得当,并与疑似者保持一定距离,对未戴口罩的疑似人员,及时配发口罩,同时疏散其他顾客。

  4、信息登记

  对于发现的疑似人员,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疑似者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症状、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询问近期密切接触人员。

  5、处置措施

  首先安抚疑似人员情绪,对于低疑似者强调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佩戴口罩。,对于中度疑似者不仅要采取预防措施,还建议在家自行隔离14天并追踪接触史和密切接触人员,及时上报彬州市疾病防控中心,汇报获取疑似人员和接触人员信息。对于高度凝视者应立即联系彬州市疾病防控中心和小章卫生院防疫人员,在确保转送安全前提下,尽快将疑似感染者转运到定点的医院。由医院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6、店内消毒

  疑似人员离店或妥当处理后,店内工作人员及时对室内所有的物品及环境进行彻底消毒,确保无死角漏洞。

  药店疫情应急预案

  一、药品安全应急预案总则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控制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措施,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带来的危害和损失,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提高生命质量,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保护人民生命健康,贯彻统一指挥、群防群控、依靠科学、整合资源、措施果断、严格控制、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2、事故性质特别严重,超过职能部门应急处理能力的;

  3、事故处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二、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由乡成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监督实施。

  指 挥 长:张金国(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周晓东(副镇长)

  成 员:王永红(人大主席)

  王明华(副书记)

  安 岭(副书记)

  王 敏(财政所所长)

  胡 平(监察室主任)

  孙 猛(群工办主任)

  冯 婷(安办主任)

  庞林元(市管所所长)

  事发地村(居)总支书记、单位负责人

  总指挥部的职责:

  1、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方针、政策和预案;

  2、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

  3、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规则;

  4、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5、审议批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应急指挥办公室设在乡群工办,刘锐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指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根据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需要,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5、组织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组。

  6、组织编制和修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应急指挥办公室应当及时对各部门、各村的报告信息进行分析,事故有关情况要及时通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必要时立即召开应急指挥部会议,组织听取有关意见,讨论决定是否启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对符合本预案总则第三条规定情况之一的,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决定按着本应急预案启动处理工作程序,应急指挥办公室应当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部门按照职责进行工作,指挥机构在职权内发布实施措施。

  事故的应急准备:

  1、对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2、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依照有关规则确定管辖范围。

  3、建立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责任制。

  4、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易发地的监督管理。

  5、应当配置和配备专业抢险队伍、抢险车辆,出事后能够迅速到达并进行现场处置任务。

  6、定期对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7、对公众进行广泛事故应急知识、技术和技能宣传教育,及时向公众提供相关危害信息,增强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8、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的防范工作,防止人为造成的事故发生。

  9、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救援设施、设备工作,做好现场的处置工作的物资保证。

  10、对易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地方,要做到勤检查,及时跟踪监督等处理办法。

  11、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监测和预警工作机制,根据不同事故,按照品种、类别、环节等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计划。对监测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综合评价。对早期发现的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重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当及时处理,并按照本预案的报告程序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三、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本《预案》所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食品)药品在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运输、存储、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疾病、伤亡或者对健康构成潜在危险的情况。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1)一次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2)一次造成患者200人以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100人以上的;

  (2)学校、幼儿园等公共餐饮场所和重要活动期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3)事故影响范围跨越行政区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以食品药品为载体的恐怖事件,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5)事故性质特别恶劣或者其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6)其它有证据表明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7)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或者全国性重大活动期间出现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

  (8)其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一般食品事故;

  (二)分级应急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划分为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Ⅰ级);

  2、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Ⅱ级);

  3、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Ⅲ级);

  4、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Ⅳ级)。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按不同的启动方式

  (三)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通报与信息发布制度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制定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报告制度,建立重大、紧急事故报告规程: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性报告和总结性报告。

  2、初次报告应当报告的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病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尽可能报告的信息: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3、阶段性报告应当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在阶段性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4、总结性报告应当报告的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发生和处理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5、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1小时内报告;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置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上报;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

  报告方式

  1、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1小时之内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办公室迅速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指挥部总指挥。

  2、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的同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应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3、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根据事故发生处理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4、有关部门对已经发生或者发现有可能引起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问题除按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的同时,应当及时通报应急救援办公室。

  5、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举报制度,公布统一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电话。

  6、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7、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信息,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四)指挥和控制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事故处理的全过程,统一领导、统一安排,各部门职责分工密切合作。

  (五)紧急处置

  1、应急预案启动前,食品药品事故发生地责任人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为启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好准备。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对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严格保护现场。

  3、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应保证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现场预防和应急处理器具、医疗救护设备、救护所需药品以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4、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组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组,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初步分析,按照工作职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组织开展查处工作。

  5、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

  (六)救护和医疗

  卫生部门积极做好事故救护处置工作,根据出现的事故危害程度采取必要的医疗手段。

  (七)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事故发生地,应急救援人员应采取积极的防护措施,主要有服装、眼镜、鞋、手套、口罩等防护设备。

  (八)群众的安全防护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圈定事故发生范围,保护好现场,避免群众接触危害源。

  四、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指挥办公室及各相关部门应当健全日常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并建立通信系统维护制度以及信息采集制度等。

  (二)组织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启动后,应急指挥办公室应当根据事故性质、危害范围等,立即派出事故调查处理组、人员救治组开展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救治组由卫生院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组由应急指挥办公室根据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能确定,必要时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

  1、事故调查处理组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人员救治组:组织、协调医疗抢救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和采取控制食物安全事故的措施。

  五、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后期处置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动失效,针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如果是主观行为,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事件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及时总结经验。同时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应急指挥办公室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随时通报处理情况。

  六、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其他

  (一)本《预案》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工作的总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指挥部牵头单位应根据本预案中的职责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报送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适时进行演练。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抢险的义务。

  (四)政府各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制定与解释部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

  (六)预案管理与更新:实行定期评审制度、备案制度,此项工作由应急指挥办公室制定。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药店疫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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