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三篇

2022-02-01   来源:工作计划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好干部标准,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任用到科级岗位上来,为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以下是本站分享的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一篇

  为推动我校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我校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一、学校行政人员情况:

  按照我校目前干部职数,学校校长1人(兼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2人(其中1人兼党支部书记),中层干部4名。按上级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尚需增加4名及以上中层干部职数。就干部储备情况,现有中层后备干部4名。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刘 渝 (校长、党支部副书记)

  文子树 (副校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冉 彬 (副校长) 姚强(教务主任)

  组 员:吕炳林(办公室主任) 邱禄毅(工会主席)

  吴利平(教务副主任)

  二、选拔任用条件:

  中层干部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含5年)教龄,教育教学质量在学校名列前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青年教师。初任中层干部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办公室、政教处行政干部须由中共正式党员担任。中层干部必须是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从中层后备干部和有在上级部门挂职锻炼经历的人员中产生,特殊情况须提请区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三、我校此次拟任中层干部职数:中层干部4名。政教处主任1名,政教处副主任1名,教科室主任1名,教务副主任1名。

  四、选拔任用程序

  (一)动议

  1、由学校党组织根据我校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启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2、学校党组织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组织我校党政干部学习《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对我校中层干部队伍进行综合研判,就选拔任用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进行酝酿,形成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报局党委审批同意后执行。学校填写《动议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把关意见表》。

  (二)民主推荐

  待区教育局党委审批同意我校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后,开始开展民主推荐工作。民主推荐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组建考察组。成立我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组,考察组成员由刘渝、文子树和冉彬3人组成。

  2、个别谈话推荐。考察组与教职工代表逐一谈话,听取教职工代表推荐候选人的意见。我校现有在编在职职工88人,服务者5人,志愿者3人,临聘15人,与教职工谈话人数不少于50人。

  3、确定会议推荐人选。根据谈话情况,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会议推荐人选。

  4、会议推荐。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参会人员不得少于50人),公布推荐职位,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民主推荐表。

  (三)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推荐(会议推荐)得票超过1/2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实施考察工作。考察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对考察对象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总体评价。民主测评可以结合会议推荐同时进行。

  (2)谈话考察。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认真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注重考察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谈话人数不得少于会议推荐人数的50人。

  (3)形成考察材料。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4)征求党风廉政意见。考察组应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信访情况,征求区教育局纪委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或反映,要及时核查清楚,坚决杜绝“带病”提拔。

  (四)讨论决定

  我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五)任职备案

  1、任前公示。

  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后,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从发布公示的当日起计算。对公示期内干部群众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应调查核实清楚并提出处理意见。

  2、办理批复、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选拔任用相关资料报局党委,由局党委进行批复、备案。

  3、任职谈话。

  对决定任用的中层干部,学校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同本人谈话,对其廉政及业务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五、严明工作纪律

  (一)严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学校干部;

  (二)严禁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三)严禁在干部档案上弄虚作假;

  (四)严禁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跑风漏气;

  (五)严禁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其他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违纪行为。

  凡有违反以上工作纪律要求的,将根据教育局相关纪律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二篇

  我校现有中层干部本届任期已满,根据中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有关市直学校中层干部全员竞争上岗的指示精神,须进行新一轮竞聘,现将我校2011年选聘中层干部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管理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充满活力的干部管理机制,真正把“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骨干教师吸收到管理岗位上,建设一支敢于创新、踏实工作的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

  二、实施依据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

  2、《市市直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

  3、《市直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讨论稿)》

  4、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中学管理机构设置的有关规定

  三、工作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

  学校将成立中层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名、资格审查、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具体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以及教师代表等组成。

  五、竞争岗位

  我校本次中层竞聘岗位设置保持市局原来批准的岗位和职数,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竞争上岗的处室正职职数共5名。

  任职意向分别是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室、总务处。

  2、本次竞争上岗的处室副职职数共8名。

  任职意向分别是办公室1名、教务处2名、政教处1名、教科室2名、总务处2名。

  六、竞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法律水平、教育教学水平、教育科研水平和行政管理水平。

  (2)热爱教育事业,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不断学习,勇于开拓,自我加压,实绩显著,群众公认。

  (3)师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光明正大,廉洁奉公,严于律己,严守秘密,服从安排。

  (4)坚持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勤于做事,善于做事。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坚持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6)具有胜任拟任职岗位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业务实施能力、改革创新能力、社会交往和语言表达能力。

  2、资格条件:

  (1)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是在编在岗人员。

  (2)新提任的中层干部人选,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新提任的学校中层正职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并有学校中层任职经历。新提任的学校中层副职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5)符合具体职位的特定要求。

  (6)学校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为:男57周岁,女52周岁,原中层干部继续参加竞聘的年龄限制为:男不满54周岁,女不满49周岁。

  3、具体岗位条件

  (1)学校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的聘任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教育法规政策水平。

  ②具有较深的文字功底和比较丰富的文秘工作经验。勇于担当、独立工作,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具有较强的交际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④具有较强的人事及档案管理工作能力。

  (2)教务处主任或副主任的聘任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教育法规政策水平和接待水平。

  ②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

  ③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和指导教学工作的能力。

  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⑤至少一门学科的教学在本校处于领先水平。

  ⑥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

  (3)政教处主任或副主任的聘任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教育法规政策水平。

  ②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

  ③具有多年优秀班主任工作经验等,有较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和指导班主任工作的能力。

  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接待水平和独立应对问题的能力。

  ⑤具有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

  (4)教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的'聘任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

  ②具有较高的教育法规政策水平。

  ③具有现代教育思想,熟悉新课程改革,有正确的教学观、教师观、学生观。

  ④有主持或参与过课题研究的经历,有独立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的能力。至少有三篇论文在省级以上专门刊物上发表。

  ⑤具有两年以上中层干部或多年学科组长、备课组长等管理工作经历,有较丰富的教科研工作经验和指导教科研工作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务实精神。

  ⑥至少有一门学科教学在校内处于领先水平。

  (5)总务处主任或副主任的聘任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教育法规政策水平。

  ②有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意识。

  ③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④有勤俭持家的意识。

  ⑤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⑥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勤政廉洁。

  七、考评项目和评定方法

  考评的项目为个人基本素质、民主测评、专家考评、组织考察4项,全部采取量化打分的办法进行。各项按2:2:3:3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总分。

  (一)个人基本素质

  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对报名人员的表彰、年度考核等级、教科研成果方面的个人基本素质进行量化评分。

  个人基本分计算方法如下:

  1、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立功为4分,嘉奖或优秀为3分,合格为2分。

  2、个人荣誉

  获市级表彰的为3分,市直级为2分,每提高一个档次加2分,部门单项表彰降一个档次加分。市级教坛新秀1分、教学能手2分、学科带头人3分。

  3、集体荣誉

  所处处室、教研组获市级表彰的,主要负责人加2分,参与工作的加1分,每提高一个档次加1分。

  4、教科研情况

  论文在市级刊物发表或市级获奖的每篇为1分,省级获奖的每篇2分,省级刊物发表的每篇为3分,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的每篇为5分;参加省级课题研究并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为4分,主要参与者为2分,参加市级课题研究并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为2分,主要参与者为1分,其他人员不计分。教案、教学设计获奖参照同级论文获奖计分,参加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奖参照同级论文发表计分。

  以上各项得分累计计算,计算的时间从1997年学校划入市算起。

  个人素质分以最高得分者的分数为满分100分,其他人的得分按比例折算,个人基本素质占总分的20%。

  (二)民主测评

  参加中层正、副职竞聘人员,由学校安排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演讲,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和工作设想(不超过5分钟),演讲结束后,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以得票率计算,得全票的为满分100分,非全票的按比例折算,民主测评分占总分的20%。

  (三)专家考评

  聘请专家对竞聘者进行有针对性的提问,竞聘者进行答辩,答辩测评的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等。领导小组考评分满分100分,占总分的30%。

  (四)组织考察

  由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考察竞聘人员德、能、勤、绩、廉、任职经历、主要特长,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由党政联席会议评议计分,组织考察满分100分,占总分的30%。

  七、实施步骤

  (一)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成立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领导小组。

  (二)制定方案。讨论制订《实验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报市局批准后实施。

  (三)宣传发动。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发动。

  (四)组织报名。通过个人申报、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等形式进行公开报名,填写《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每人须报两个任职意向,每个职位竞聘人选不低于两名。

  (五)资格审查。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候选人名单。

  (六)公布名单。将竞聘候选人的名单在学校的醒目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竞聘演讲。竞聘候选人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每位竞聘候选人必须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演讲,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任职优势、任职后的工作设想和工作目标,每位竞聘人演讲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八)民主测评。在演讲的基础上,教代会代表对竞聘者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

  (九)组织答辩。专家提问,竞聘候选人答辩。

  (十)组织考察。竞聘领导小组对竞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任职经历、主要特长等方面的内容。

  (十一)集体研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中层干部的聘任。

  (十二)任前公示。

  (十三)报局审批备案。

  (十四)办理任职手续。

  八、聘任

  1、学校中层干部的聘任权在学校。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规定,由校长聘任,并报市教工委备案。

  2、学校对中层干部可以聘任、试聘、缓聘、不聘或解聘;中层干部可以受聘、拒聘或辞聘。中层干部辞聘须提前三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离岗。离任的中层干部须按要求办理移交手续。

  3、中层干部聘任期定为叁年。

  4、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有关程序,校长可以决定解聘或终止聘任:

  ⑴本人要求辞职的;

  ⑵在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学年度民主评议中获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低于60%或不称职票超过30%,经查确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⑶本人在任职期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⑷不顾全大局,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职责,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

  ⑸因组织原因岗位需变动的;

  ⑹其他原因需要解聘的。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三篇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学校(单位)内部机构设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办法》(宁教工委组〔2018〕45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开展金陵中学2019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指导原则

  坚持集体领导,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选拔任用工作能力强、组织信得过、群众能满意、工作实绩佳的同志担任中层领导。

  二、选拔方式

  本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

  三、选拔岗位

  校务办公室副主任1名。

  四、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善于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纪律观念。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有较显著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执行力,干部群众公认度高。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超过45周岁。

  5.在九级职员岗位满4年以上;或现聘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或十一级岗位满2年以上,或十二级岗位满3年以上。

  五、工作程序

  1.制定方案。召开学校党政领导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选拔任用方案。

  2.审核报批。报市教育局(工委)组织处预审批复。

  3.民主推荐。在学校校园网公布选拔任用方案;召开民主推荐会并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学校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确定考察人选。

  4.组织考察。考核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考察。

  5.确定拟任人选。学校党政领导联席会议根据考察结果,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征求学校纪检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6.审核备案。填写《学校中层干部拟任人选情况表》,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审核备案。

  7.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8.正式决定任用。根据任职前公示情况,学校党政领导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正式任用人选,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同时上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市教育局人事处备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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