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计划3篇

2022-01-31   来源: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是食品安全保障的重要支撑。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2020年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计划3篇,供大家参考选择。

  2020年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计划1

  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食品快检工作的通知》(甘市监发〔2020〕60号),现就做好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做如下计划:

  一、工作任务

  2020年,按照省局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总数与食品快速检测批次1:1比例完成快速检测任务的要求,全市食品监管机构共开展食品快检11550个批次,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1)。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根据市局统一计划安排,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2020年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分配食品快检任务,积极组织开展快检工作,按规定完成市局下达的任务指标。同时,要研究制定快检车使用方案,明确快检车辆编制、经费、人员保障等问题,每台快检车每年检测数应不少于500批次(含在本地市场监管机构任务中),以保证食品快速检测车专车专用,快检任务按时完成、检测记录完整真实。并于次月3日前,对辖区前一月食品快检工作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局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管科。

  各县区基层市场监管机构是检测任务的具体承担者,要根据县区局下达的检测计划,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小摊点生产销售的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开展快检工作时,要按附件3~8要求,填写快检相关工作表格。食品快速检测各类文书表格由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所属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印章。

  各县区所辖每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企业)在第一、四季度每月检测应不少于120个批次,第二、三季度每月检测应不少于150个批次;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根据本地监管实际,在此基础上,对每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企业)每月增加不少于计划任务数15%的抽检任务。按规定完成全市19个企业快检室,全年共开展食品快检不少于30780个批次的指标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市场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食品快检工作提出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快检工作对于履行食品监管职责、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责任,从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统筹安排食品快速检测工作,重视检测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强对快速检测设备的日常保管、维护,充分发挥快检设备的作用。把食品快检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强化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按照规范程序开展食品快检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快检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好2020年食品快速检测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测重点。各地要针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有计划、有重点、有选择地组织开展食品快检工作。

  1.重点场所: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和批发部、小食杂店、小型餐饮和农村的食品零售店等为食品快检抽检重点场所,并将快检筛查范围延伸到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已经建立快速检测室以及省局引入第三方快检服务的,原则上,市场监管机构不再对该场所进行重复抽样快检。

  2.重点品种和项目:食品快速检测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生产加工的食品、餐饮具以及消费量大、保质期短、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为主,重点加强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硝基呋喃、瘦肉精、孔雀石绿、双氧水(过氧化氢)、硼砂、二氧化硫、吊白块、亚硝酸盐、重金属、工业碱、肉类水分等项目的快速检测。

  3.食品快速检测车职能和任务:一是用于大型活动食品安全保障。随着我市各种大型活动的不断增多,相关食品安全保障要求更是不断提高,要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车灵活、机动的特点,为完成此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二是用于应急处置。食品安全突发情况要求及时处置,食品快速检测车的快速机动检测能力要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提供靶向数据;三是用于“快检进市场”工作。食品快速检测车进市场可实行全天候农产品快检,要为民众的“菜篮子”安全多一道新保障;四是用于偏远农村食品快检工作。我市部分县区地域广阔,要利用食品快速检测车的可移动,可现场、快速检测的功能,填补食品安全监管和检测能力的不足。

  4.检测的基本要求。各县区局要制定好本级年度快检计划,要将快检的品种、批次合理分配,并将快检结果录入“食品快检监控平台”。录入的数据要做到真实、准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谎报虚报快检数据。市局将每季度对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快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以及时掌握全市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适时开展定向监测和专项整治。

  (三)严格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水平。

  1. 加强人员培训。各地要加强对快速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通过对食品快检法律法规、检测标准、设备检测原理、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开展检测技能比武等方式,使每个人熟练掌握检测基本原理、操作步骤、判定方法,确保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落实。各单位要通知已建设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企业,加强与系统运维商(目前为广州达元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宋朝颖,电话18688395790)的联系,组织对检测人员进行持续性培训,解决检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检测工作任务。

  2. 加强检测后处理工作。各地在实施快检工作时,要严格抽检和检测程序,认真填写各类数据(见附件3-8),及时归档备查。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通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暂停销售,并立即向所属市场监管机构报告。市场监管机构得到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报告,或自行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立即通知食品生产经营者暂停销售、下架封存,进行监督抽检。

  3. 加强检测保障。市场监管机构所需检测和购样经费应纳入县级人民政府财政保障。2018年配发的快检仪器,省局同时采购了3年的试纸试剂,各单位及时与运维商北京智云达公司联系(陈怡廷:19991978062),保证耗材供应;2015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配备的快检设备,因运维商免费提供检测试剂的合同到期,2020年的食品快速检测室的检测试剂(试纸、检测卡)需由企业自行采购(广州达元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宋朝颖:18688395790;深圳市绿诗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吴佳伟:18922869599;广州安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义博:13630282024),费用自理。

  4.加强督导检查。各级要加强对市场监管机构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解决食品检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局每季度对各地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和问题食品检出率综合排名,对不能正常开展检测或完不成快速检测计划任务的市场监管机构通报批评;对当季度没有完成市局下达检测计划和任务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警告1次,由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进行责任约谈,并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1年被3次警告的,报请省局收回该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全部设施设备,根据情况选择改建。

  联系人:钱 进

  联系电话:(0936)8298263

  附件:1.2020年食品快速检测计划分配表;

      2.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分配表;

      3.食品快速检测抽样单;

       4.食品快速检测抽样通知书;

       5.食品快速检测报告;

       6.食品质量快速检测结果通知单;

       7.快速检测不合格食品处理情况报告表;

       8.食品快速检测情况统计表。

  2020年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计划2

  食品快速检验检测工作对于履行食品市场监管职责、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在监管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县域实际,结合局务会对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安排,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食品快速检测设备为抓手,以食用农产品、小作坊和餐饮环节自制食品为检测对象,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及时了解、筛查、掌握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食品的总体情况,增强日常监管的靶向性和有效性,加大对监管中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巩固食品安全稳定向好的态势,保障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

  二、快检任务

  2020年全年共完成1920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任务,餐饮环节快检。全年完成小餐饮快检不少于100批次。

  三、快检范围

  1.全县范围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超市、食杂店、蔬菜店、单位食堂、学校餐厅、校外托管、餐饮企业销售或使用的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果、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

  2.餐饮快检范围以城区集贸市场、小餐饮单位、学校餐厅、校外托管、小食品店、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的自制食品为主。

  四、快速抽检工作时间及方式

  (一)快速抽检时间。按月开展食品快速检测,以各乡镇集会时间为主开展快检工作。11月底完成全年快检任务,12月10日进行分析总结,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快检统计上报工作。

  (二)快速抽检方式。抽、检环节均以县食品检测站完成;各监管区域应派专人积极配合采样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检测站具体负责样品检测结果的报送及公布。

  五、快速抽检的具体要求

  (一)快速抽样过程要求。抽样过程应保证抽样覆盖面和代表性,避免重复抽样,避免抽取临近保质期的样品,并履行法定手续,保存抽样相关证据,抽检过程必须影像取证。各乡镇所负责填写并保存好采样单(一式三份:被抽样单位、抽样单位、检测站各一份);检测站负责填写并保存快检原始记录(一式两份:抽样单位、检测站各一份)、试纸条。

  (二)快速抽检中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在食品快速检测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统一由县食品检测站抽样送检,并将检测结果及时上报县局。快速抽检单位要严格遵守食品检测制度和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发布抽检信息。

  (三)快速抽检结果汇总及报送。检测数据无需录入数据系统,由检测站负责于6月20日、12月20日前进行统一汇总,填写《2020年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汇总表》,上报市局。

  2020年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计划3

  2020年嘉峪关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计划共涉及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餐饮食品、单位食堂和现制现售5大类28080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科学严谨、注重实效、覆盖全面、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快速筛查,积极主动发现风险隐患,注重监测数据分析评价和结果运用,客观反映辖区食品安全状况,更好地运用快检结果探索食品监管规律,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任务

  2020年全市计划开展快检共28080批次,其中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6800批次,十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承担21280个批次的检测任务,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1。

  (一)市场监督监管部门任务

  1.食品生产流通科根据省局统一计划安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市2020年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计划,科学、合理逐级分配快检任务。对快检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督促抓好快检有问题食品的后处理,每季度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局。

  2.各监管分局(所)按规定完成市局下达的快检任务指标。按月制定本部门快检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快检工作,高质量完成本辖区快检任务。并组织督导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完成快检工作任务,组织做好快检有问题食品的后处理。

  (二)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任务

  每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每年的第一、四季度,每月检测120个批次;

  每年的第二、三季度,每月检测150个批次的具体检测任务。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应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本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内食品生产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销售的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工作。

  (三)抽检的时间和频次

  本年度抽检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

  食用农产品每月抽检不少于120批次,专项、应急等抽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下达。(每月抽检批次分配数按附件1)。

  (四)快速检测工作重点

  1.重点场所: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和批发部、小食杂店、小型餐饮和农村的食品零售店等为食品快检抽检重点场所,并将快检筛查范围延伸到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已经建立快速检测室的,各分局(所)不再对该场所进行抽样快检。

  2.重点品种和项目:食品快速检测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生产加工的食品以及消费量大、保质期短、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为主,重点加强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双氧水(过氧化氢)、硼砂、二氧化硫、吊白块、亚硝酸盐、重金属、工业碱、肉类水分等项目的快速检测。

  3.检测的基本要求:各分局(所)及快检室要落实好市局制定的食品快检计划,要将快检的品种、批次合理分配,并将快检结果录入“食品快检监控平台”,录入的数据要做到真实、准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谎报虚报快检数据。市局将适时对食品快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每月对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快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及时掌握全市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针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有计划、有重点、有选择的组织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

  (一)各分局(所)、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要按照《2020年嘉峪关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计划》,明确快检任务、快检重点、快检频次、快检进度,按月完成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任务。同时督导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开展快检工作。

  (二)设立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要固定专职人员从事快检工作,对检测人员有变动的应及时上报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科进行备案;

  各监管分局(所)要指导和监督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按计划开展日常检测工作;

  食用农产品快检室检测结果表明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通知受检单位停止销售,及时报告所属辖区监管分局(所),并做好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人员培训。一是市局适时开展食品快检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快速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通过对食品快检的法律法规、检测标准、设备的检测原理、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内容培训和检测技能比武竞赛等方式,使每个人熟练掌握检测方法的基本原理、操作步骤、判定方法,提高食品快速检测能力,确保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落实。二要开展快检结果比对活动,由食流科牵头,食药检中心配合开展。三要提高检测效能,将“你送我检”“快检进市场”活动延伸到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当中,发挥快检真正效能。

  (二)加强统一报告。各分局(所)要按照“谁检测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快速检测信息录入省局食品快速检测监控系统;

  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及时汇总、整理检测记录,填写食品质量快速检测报告单;

  各监管分局所不得将检测任务,委托到农贸市场及商场超市快检室检测;

  同时,各部门于3月、6月、9月、12月的10日前将季度、半年及全年的快速检测结果汇总表、检测结果报送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电子和书式)。

  (三)加强检测后处理工作。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通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暂停销售,并立即向所属监管分局(所)报告,等候监管部门处理。分局(所)得到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报告,或自行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立即通知食品生产经营(销售)者暂停销售、下架封存。快速检测结果确定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按照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四)加强检测保障。各监管分局(所)所需检测和购样经费由市局申请市政府纳入财政保障。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检测试剂(试纸、检测卡),由各检测室自行承担,如有特殊情况,上报市局。

  (五)加强督导检查。市局督导组将每季度要对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检测任务完成情况和问题食品检出率综合进行排名和通报批评,要求对每季度没有完成市局下达检测计划和任务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警告1次,由各监管分局(所)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进行责任约谈,并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1年被3次警告的,将收回该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全部设施设备,根据情况选择改建。

  (六)疫情期间加大快检力度。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要大力发挥快检室作用,加大对蔬菜、水果的抽检力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食品安全。

2020年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计划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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