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3篇

2022-01-30   来源:工作计划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学校关于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学校关于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1

  关于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省纪委机关、省监委《关于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市教体局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我校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提升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教育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聚焦统计造假问题,在落实政治责任、问题整改、创新思维和方法、标本兼治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工作漏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净化教育风气,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要求,明确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好群众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重点集中整治“孩子辍学”、“招生入学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以及推荐教辅资料”、“教师承担的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套取、贪污、挪用基层教育经”、“学生资助政策和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暗箱操作、应补未补”、“教师索要或违规收受家长、学生财物,在教师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暗示、强迫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辅导班”、“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组织机构

  成立黄山路学校漠视群众利益专项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毕元东

  副组长:于 海 崔 波

  成员:陶海燕 张 晓 倪 昂 林丽仙 于红艳 孙 艳

  四、整治重点及措施

  (一)整治“学生辍学”问题

  1.核查处理非真实性失学数据。汇总学生详细信息后逐级上报,最后由学校处理。11月底前整改完成。责任科室:教导处

  2.一人一案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要完善失学辍学儿童管理台账,认真查找本校有无辍学问题,分析造成适龄儿童失学辍学的原因,分类施策、精准控辍。对于因贫失学,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避免因贫失学辍学。责任科室:教导处

  3.强化监督考核。利用学期开学时间做好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监督检查

  (二)整治招生入学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以及违规推荐教辅资料问题

  1.加大公开力度。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咨询电话、招生结果和教辅材料选用推荐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监督举报。11月底前整改完成。责任处室:教导处

  2.建立问题清单。围绕是否存在违反目录管理规定推荐目录外教辅材料问题,是否存在违反“一科-辅”要求和自愿原则强迫或变相强迫购买教辅材料问题。责任处室:教导处

  (三)整治教师承担的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问题

  1.开展自查整治。于10月31日前全面摸清社会性事务进校园情况,梳理与教学业务无关的、增加教师负担的事项,建立工作台帐,逐-进行清理。10月底前整改完成。责任处室: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

  2.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未经审批允许外部门、单位进入学校举办非教育教学活动的予以严肃查处。10月底前整改完成

  责任处室:校长室、政教处

  (四)整治学生资助政策和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暗箱操作、应补未补等问题

  1.加强资助资金管理。落实在预算执行方面定期调度和通报,严格按政策规定分配下达资助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11月底前整改完成。责任处室:总务处,

  2.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根据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完善对孤儿、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免除保教费政策。11月底前整改完成。责任处室:政教处 会计室

  (五)整治教师索要或违规收受家长、学生财物,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暗示、强迫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辅导班问题。

  1.开展自查整治。将根据教育部《严禁老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19】4号等文件精神,开展全面自查整治。10月底前整改完成。责任处室:政教处

  2.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媒体网站、公示栏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时间通讯畅通,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教师师德问题的监督,逐件落实回应及时处理有关问题。11月底前整改完成。责任处室:政教处

  (六)整治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问题

  1.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程序。教师申报评审职称均需在校内公开、公示申报材料、论文论著、各类证书、课时工作量等申报材料。不断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对问题线索逐一核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11月底前整改完成。责任处室:政教处

  2.加大调查处理力度。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凡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晋升的资格,已骗取了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取消,已被聘任,任命,职务的予以解聘,撤销,自查实之日起5年内不准其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为他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假证明材料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工作人员是专业技术人员的5年内不准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七)整治在各类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问题

  强化试卷运送、保管、回收等关键环节的安全保密管理,严格实施试卷安全保密检查,加强试卷保密过程监督检查。加强考试监管力度,规范考试纪律,对于在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教师和学生按教师职业道德和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责任处室:教导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领导。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开展自查自纠。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排查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挂账督办落实,主动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建章立制,及时将整改成果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切实发挥长效作用。

  学校关于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日照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边学边查边改的部署要求,聚焦教育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强化专项整治,以牢固的初心使命真刀真枪解决问题,以扎实有效的整治成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及工作措施

  重点围绕我校工作相关联的8项具体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一)查找招生入学过程中可能侵害群众利益以及违规推荐教辅资料问题。

  1.加大公开力度。学校在官方网站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公布学校教辅材料选用推荐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问题,职能科室要第一时间转送、指导相关处室查处,责任主体科室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报告有关调查处理结果。

  2.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招生计划要求录取。

  3.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现的违反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教辅材料选用推荐的违规情况,要及时进行整改。

  责任单位:教导处、各年级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二)梳理整治学校承担的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问题。

  1.开展自查整治。学校要于10月25日前全面摸清社会性事务进校园情况,梳理与教学业务无关的、增加教师负担的事项,建立工作台账,逐一进行清理。

  2.健全监管机制。学校要对其他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活动进行严格限制。除正常宣传教育类活动外,外部门、单位进入学校开展或组织学生、教师参加的非教育教学类活动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

  3.广泛接受社会监督。11月上旬前,参照治理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有关要求,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未经审批,允许外部门、单位进入学校举办非教育教学活动的,予以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三)整治套取、贪污、挪用基层教育经费问题。

  1.开展重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积极协同市财政局完成解决大班额两项专项资金的重大专项绩效评价工作。严格依照中央和市要求,强化对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建立健全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在中等及中等以下的项目,在安排预算时进行适当调减。

  2.依托“山东省教育资金管理平台”,实现专项资金从预算编报到资金下达、实际支出、绩效管理等全过程的即时、动态监控。

  责任单位:财务处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四)整治学生资助政策和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暗箱操作、应补未补等问题。

  健全完善学生资助制度,提高学生资助规范化、精准化水平。落实《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学生资助标准化体系》,规范和加强资助资金管理。组织开展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核查,对扶贫等部门提供的贫困家庭学生逐个进行核实,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受到精准资助。全面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为学生答疑解惑、排忧解难,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责任单位:德育处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五)整治索要或违规收受家长、学生财物,教师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暗示、强迫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辅导班问题。

  1.认真开展教育宣传。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文件精神,做到全员覆盖、人人知晓。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活动,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收受家长、学生财物,自觉拒绝有偿补课,自觉维护教师群体的良好形象。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2.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整治工作台账。学校在媒体、网站、公示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处理。

  3.严肃责任追究。对宣传教育不及时、自查自纠不认真、师德师风整治不力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明知故犯、顶风违规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纪检室、德育处、各年级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六)整治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问题。

  1.加强评审过程管理。加强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职称评审有关规定,规范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等流程,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正。在官方网站上,主动向社会公布职称评审文件、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严肃工作纪律,聘请高水平专家担任评委,并实行回避制度;评委会议召开期间,评审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通讯工具统一保管,营造客观公正的评审环境。

  2.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学校在组织申报推荐时,必须公开申报数量、任职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张榜公布、发布公示通知等形式在本校全体教职工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评审材料逐级报送。评审结束后及时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审结果无异议。对群众反映经核查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七)整治在教学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问题。

  在各类评先树优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杜绝营私舞弊,确保评选结果公开、公平、公正。经常性地开展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和指导,通过宣传治学典范和明德楷模、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开展诚信科研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育科研人员加强科研学术自律,提高科学道德素养,杜绝教育科研弄虚作假。

  责任单位:教科处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八)整治在招生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问题

  加强考生诚信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法纪教育和考试作弊案例警示教育,让学生自觉拒绝和抵制考试违纪作弊。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对试卷运送、保管、回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保密室实行严格的 24 小时值班制度,严防试题失密泄密,确保试卷绝对安全。狠抓考试过程管理。积极推进标准化考点升级改造。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实行考试联合值班制度,协同处置团伙作弊等突发性事件及网络有害信息。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布监督电话,公开接待来访,帮助考生解决合理诉求,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有违法行为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责任单位:教导处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郑强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辛本卫、姚久德、李茂坤、郑世军、尹衍利、王安伟、王立新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年级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我校教育教学中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科室、年级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专项整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

  对教育教学中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具体抓,一抓到底、落地落实。学校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牵头科室为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强化具体措施,立即行动,快速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在11月底前完成。各牵头科室要将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梳理,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及时督办,并于每月10日、20日下午5时前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市教育局。

  (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部、相关科室要及时查找制度漏洞,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专项整治结束后,对一时没有解决或者解决不彻底的,要建立整治长效机制,持续深化整改,推进标本兼治,巩固深化专项治理和主题教育成果。

  学校关于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3

  为贯彻落实日照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边学边查边改的部署要求,聚焦教育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强化专项整治,以牢固的初心使命真刀真枪解决问题,以扎实有效的整治成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及工作措施

  重点围绕我校工作相关联的8项具体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一)查找招生入学过程中可能侵害群众利益以及违规推荐教辅资料问题。

  1.加大公开力度。学校在官方网站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公布学校教辅材料选用推荐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问题,职能科室要第一时间转送、指导相关处室查处,责任主体科室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报告有关调查处理结果。

  2.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招生计划要求录取。

  3.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现的违反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教辅材料选用推荐的违规情况,要及时进行整改。

  责任单位:教导处、各年级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二)梳理整治学校承担的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问题。

  1.开展自查整治。学校要于10月25日前全面摸清社会性事务进校园情况,梳理与教学业务无关的、增加教师负担的事项,建立工作台账,逐一进行清理。

  2.健全监管机制。学校要对其他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活动进行严格限制。除正常宣传教育类活动外,外部门、单位进入学校开展或组织学生、教师参加的非教育教学类活动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

  3.广泛接受社会监督。11月上旬前,参照治理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有关要求,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未经审批,允许外部门、单位进入学校举办非教育教学活动的,予以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三)整治套取、贪污、挪用基层教育经费问题。

  1.开展重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积极协同市财政局完成解决大班额两项专项资金的重大专项绩效评价工作。严格依照中央和市要求,强化对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建立健全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在中等及中等以下的项目,在安排预算时进行适当调减。

  2.依托“山东省教育资金管理平台”,实现专项资金从预算编报到资金下达、实际支出、绩效管理等全过程的即时、动态监控。

  责任单位:财务处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四)整治学生资助政策和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暗箱操作、应补未补等问题。

  健全完善学生资助制度,提高学生资助规范化、精准化水平。落实《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学生资助标准化体系》,规范和加强资助资金管理。组织开展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核查,对扶贫等部门提供的贫困家庭学生逐个进行核实,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受到精准资助。全面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为学生答疑解惑、排忧解难,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责任单位:德育处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五)整治索要或违规收受家长、学生财物,教师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暗示、强迫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辅导班问题。

  1.认真开展教育宣传。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文件精神,做到全员覆盖、人人知晓。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活动,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收受家长、学生财物,自觉拒绝有偿补课,自觉维护教师群体的良好形象。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2.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整治工作台账。学校在媒体、网站、公示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处理。

  3.严肃责任追究。对宣传教育不及时、自查自纠不认真、师德师风整治不力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明知故犯、顶风违规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纪检室、德育处、各年级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六)整治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问题。

  1.加强评审过程管理。加强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职称评审有关规定,规范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等流程,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正。在官方网站上,主动向社会公布职称评审文件、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严肃工作纪律,聘请高水平专家担任评委,并实行回避制度;评委会议召开期间,评审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通讯工具统一保管,营造客观公正的评审环境。

  2.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学校在组织申报推荐时,必须公开申报数量、任职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张榜公布、发布公示通知等形式在本校全体教职工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评审材料逐级报送。评审结束后及时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审结果无异议。对群众反映经核查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七)整治在教学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问题。

  在各类评先树优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杜绝营私舞弊,确保评选结果公开、公平、公正。经常性地开展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和指导,通过宣传治学典范和明德楷模、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开展诚信科研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育科研人员加强科研学术自律,提高科学道德素养,杜绝教育科研弄虚作假。

  责任单位:教科处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八)整治在招生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问题

  加强考生诚信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法纪教育和考试作弊案例警示教育,让学生自觉拒绝和抵制考试违纪作弊。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对试卷运送、保管、回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保密室实行严格的 24 小时值班制度,严防试题失密泄密,确保试卷绝对安全。狠抓考试过程管理。积极推进标准化考点升级改造。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实行考试联合值班制度,协同处置团伙作弊等突发性事件及网络有害信息。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布监督电话,公开接待来访,帮助考生解决合理诉求,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有违法行为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责任单位:教导处

  完成时限:2020年*月15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郑强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辛本卫、姚久德、李茂坤、郑世军、尹衍利、王安伟、王立新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年级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我校教育教学中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科室、年级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专项整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

  对教育教学中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具体抓,一抓到底、落地落实。学校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牵头科室为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强化具体措施,立即行动,快速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在11月底前完成。各牵头科室要将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梳理,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及时督办,并于每月10日、20日下午5时前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市教育局。

  (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部、相关科室要及时查找制度漏洞,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专项整治结束后,对一时没有解决或者解决不彻底的,要建立整治长效机制,持续深化整改,推进标本兼治,巩固深化专项治理和主题教育成果。

学校关于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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