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021-12-24   来源:工作计划
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根据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站为大家带来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各事业单位: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我镇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竞聘上岗,其实施方案如下:

  一、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应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适应岗位、专业对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和党委批准的原则。

  二、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领导机构

  成立xx镇“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黎剑同志担任,镇长陈泊如、党委副书记阳贵清任副组长,王敬、张绮维、袁慧、张世全、吴传彬、申国勇为成员。

  三、事业单位人员竞聘的范围

  (一)事业单位需要在内部产生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选的,应当实行竞聘上岗。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聘的岗位,不列入竞聘的范围。

  (二)竞聘上岗必须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进行。竞聘上岗原则上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对本单位有编制但无合适人选的岗位,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面向本部门所属的其他事业单位选聘。

  (三)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用人员; 2、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过岗位总量; 3、出现岗位空缺或新设岗位的; 4、其他情况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

  四、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竞聘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与该岗位相适应资格及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须获得技术岗位等级证书。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根据本人专业技术职务情况,直接聘用到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所设的同级最高等级岗位:

  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4、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5、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6、四川省基础专业技术人才; 7、获得全国、全市(市委、市政府授予)和国家部委(与人事部门联合授予)表彰者; 8、获得国家、省(部)级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三)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情况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聘用到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所设同级高等级岗位:

  1、四川省专业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四川省优秀专业技术人;3、xx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4、xx区科技进步一等奖;5、xx区委、区政府记三等功人。

  (四)有下列情况的,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及以上的人员。 3、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竞聘上岗有关规定的人员。

  五、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1、岗位设置数

  根据区人事局的有关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这次事业单位公开竞争的岗位和职数设置分别为: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七级一个,暂设于农业服务中心,所有事业单位人员都可以参与竞聘。农业服务中心岗位12个,专业技术岗位11个,其中八、九、十级岗位各1个、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4个,管理岗位九级1个;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4个,其中八级岗位1个,十一级岗位2个,十二级岗位1个;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专业技术岗位3个,其中十、十一、十二级岗位各1个;村建环卫中心专业技术岗位3个,其中九、十一、十二级岗位各1个。已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未聘任为八、九级岗位的在十级岗位任职。

  2、程序和办法

  (1)公布竞聘方案。公布竞聘方案,明确竞聘的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方法等。

  (2)资格审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应对各类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职业资格、任职年限及相关奖项等情况进行核查,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

  (3)按照竞聘上岗办法和竞聘上岗的程序开展竞聘。

  (4)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竞聘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工作需要,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5)公示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岗位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于举报拟聘人员的问题,经核查属实的,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取消其拟聘资格。 (6)按规定程序报送xx区人事局登记备案。 (7)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3、竞聘办法

  (1)首次竞聘专业技术人员对照现在执行的工资类别和现聘职务,对应明确相应等级的岗位。

  (2)符合直接聘用条件者,直接聘用到本人现任统计专业技术职务中的最高层次岗位;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优先聘用到本人现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的最高等级高位;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优先聘用到本人现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的相应等级岗位。

  (3)若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同等条件下民主测评得票数多者优先聘用。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应参加测评总人数的80%,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测评内容包括现实表现、廉洁奉公、吃苦耐劳、责任感、业绩等。

  (4)若所有条件都相同,在指标有限的情况下,按照工龄长短排列。

  (5)若工龄相同的情况下,按业绩排列。

  六、几点要求

  1、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配合,服从安排,确保竞聘工作顺利开展。

  2、竞聘工作在乡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施。

  3、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到不搞小团体,不做小动作,力求竞聘工作公平、公正。同时,竞聘期间要坚守原工作岗位,正常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连续不断。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竞聘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在核准的岗位数内,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竞聘对象和要求

  (一)竞聘对象:镇直在编在职在岗的事业单位人员。

  (二)竞聘要求:

  1.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应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并符合任职年限要求。

  2.竞聘人员只能竞聘一个岗位。

  3.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与竞聘,给予优先聘用。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竞聘。其它不得参加竞聘的情形,由镇党政联席会具体研究确定。

  三、竞聘岗位和条件

  (一)竞聘岗位:高级五、六、七级岗位,中级八、九、十级岗位,初级十一、十二级岗位。

  (二)竞聘条件

  1.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具有全面履行本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竞聘方式和量化标准

  竞聘采用量化考评办法,实行百分制,量化项目为工作资历、主要业绩、民主测评、察访核验和正向激励等5个项目。每名竞聘人员竞聘量化考评得分=以上5项积分累加之和。数字均采取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3位。

  (一)工作资历(30分)

  1.参加工作年限(15分)

  工作年限指竞聘人员参加工作的时间。工作年限加分采用分段累加积分制,工作年限5年以内(包含5年)每一年工龄1.2分,从第6年起至第10年每一年工龄0.8分,从第11年起每一年工龄0.6分,工作年限加分项目封顶15分。(按年平均计算到月,截止时间为开展竞聘工作的当年当月)

  2.专业技术资历(10分)

  (1)专业技术资历:存在细分等级岗位竞聘时,担任现岗位等级的时间,按最长不超过四年计算,每一年1分(按年平均计算到月,截止时间为开展竞聘工作的当年当月)。

  (2)任职资格:指在晋升层级时,取得拟竞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从取得拟聘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之日起至开展竞聘工作的当年当月,按最长不超过五年计算,每一年计1.2分(按年平均计算到月)。

  3.学历学位等级(5分)

  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4分、大学学历3分、大专学历2人,中专学历1分,并取得学位另加1分。按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计分,不累加。个人在职提升学历学位的,以组织人事部门确定为准。

  (二)主要业绩(40分)

  1.年度考核(12分)

  竞聘人员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按优秀4分/年、合格3分/年计分。

  2.岗位职务(8分)

  竞聘人员岗位职务按副科级6分、正股级5分(含副股级主持工作)、副股级4分,一般人员2分计分。担任多个职务的,每多一职务加1分,封顶2分。

  3.表彰奖励(7分)

  竞聘人员近三年个人获得党政综合表彰按国家级7分/项、省级5分/项、市级3分/项、县级2分/项计分;获得业务部门表彰按部级5分/项、厅级3分/项、处级2分/项、科级1分/项计分。表彰奖励累计最高得分为7分。

  4.专业成果(7分)

  竞聘人员近三年个人在省级以上CN或ISSN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分/篇,在市级专业刊物上发表或省级学术会交流1分/篇,在市级学术会交流0.5分/篇。科研项目获省级科技进步1-3等奖按7、6、5分计分,市级科技进步1-3等奖按5、4、3分计分,县级科技进步1-3等奖按3、2、1分计分。专业成果奖励累计最高得分为7分,用于参评职称所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竞聘计分。

  5.亮点展示(6分)

  竞聘人员认真梳理近三年在工作岗位的工作亮点并形成材料,包括承担的工作量、工作方法创新、业绩成果以及在本单位做出的突出贡献等,在开展竞聘时以演讲的形式向考评组成员展示,考评组成员根据竞聘人员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

  (三)民主测评(30分)

  由镇全体干部职工对参加竞聘人员的“德7分、能7分、勤6分、绩5分、廉5分”等5种表现情况分别按系数优秀1、合格0.6、基本合格0.2、不合格-1等四个等次进行民主测评。

  每名竞聘人员民主测评得分=(领导班子成员测评得出的综合评价得分之和×40%﹢各股室负责人测评得出的综合评价得分之和×25%﹢专业技术人员测评得出的综合评价得分之和×25%﹢其他干部职工测评得出的综合评价得分之和×10%)/参加测评的总人数

  (四)察访核验(扣分项)

  竞聘人员近三年在省、市、县、镇效能督查中被查处通报的,每次分别扣10分、8分、6分、3分。扣分实行累加制,不封顶。

  (五)正向激励(加分项)

  1.竞聘人员近三年担任过省、市、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按最高级别分别一次性加5分、3分、1分。累计最高得分为5分。

  2.竞聘人员近三年在信息宣传工作中,获年度本局信息得分排名前5名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0.8分、0.5分。累计最高得分为5分。

  五、竞聘程序

  (一)成立机构。成立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组织开展聘任工作。

  (二)公布信息。公布竞聘的岗位基本情况。

  (三)自愿申报。竞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登记表》。

  (四)资格审核。对竞聘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条件、参加竞聘人员进行公示。

  (五)测评考察。对符合竞聘的人员进行考核测评、组织考察,得出综合考评结果。

  (六)确定人选。根据综合考评结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任人员。

  (七)任前公示。聘任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签订聘约。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兑现工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所聘用的岗位确定其工资待遇。工资待遇从聘用的次月起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一般每三年开展一次;若遇特殊情况,另行研究决定。

  (二)竞聘人员考评总分低于50分的,不予聘任。

  (三)竞聘同一岗位的人员考评总分相同的,以任职资格取得时间早的优先聘任;取得任职资格时间相同的,以入伍时间早的优先聘任。

  (四)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镇党政会研究决定。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竞聘上岗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

  全市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除外),要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调查核实工作,及时准确报送相关表格材料。

  1.本单位现专业技术人员总数情况。包括各专业具有高级资格、中级资格、初级资格和见习人员数。

  2.本单位应设置岗位数。包括各专业各级别应设置的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数。

  3.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情况。包括已聘任人数(各专业高、中、初级)、取得资格未聘任人数(高、中、初级),计算出聘任比例(计算方法:各级别岗位聘任人数/设岗基数,换算出百分数)。

  4.空缺岗位情况。各专业各级别应设岗位数减去现聘人员数,计算出各岗位的空缺情况。空缺岗位用正负号表示,如果有3个空岗,则写3,如果已超出两个,则写-2。已经超职数聘任的要计算出超出比例。计算方法为超额聘任人数(已聘人数-应设岗位数)/应设岗位数,换算为百分数。

  5.表格中的数据是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核定聘任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单位一定要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准确填报。主管部门要对各单位填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统一报送。

  6.附件1至附件4中的数据统计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附件4中退休人员的统计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7.所有报送的表格应填写完全,主管部门印章、单位印章、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必须完整、有效,且用A4纸打印上报。

  二、组织聘任

  (一)竞聘上岗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7号)文件规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竞聘上岗工作。

  2.事业单位拟定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报人社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需兼职的,须按照潍坊市委组织部、潍坊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潍人字〔2008〕167号)文件规定办理。

  4.竞聘上岗范围。是指在全市事业单位中,按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通过评审、考试、定职、外地调入等方式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尚未聘用的在编在岗人员。

  5.聘期及等级。这次竞聘上岗的聘期原则上为3年,自2019年1月起至2022年12月止。聘任员级对应的岗位等级为十三级,聘任助级对应的岗位等级为十二级,聘任中级对应的岗位等级为十级,聘任副高级对应的岗位等级为七级,聘任正高级对应的岗位等级为四级。

  6.聘任备案。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确定聘任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社局对岗位聘用结果进行审核备案。

  7.聘任备案需提供的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聘任备案汇总表》(附件6)一式三份;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公示情况(附件8);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上年度年度考核结果;增加、减少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批复的复印件1份。

  8.办理聘任书。聘任备案后,单位要统一到人社局办理聘任书,为聘任人员颁发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办理聘任书时请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情况汇总表》(附件7)一式两份。

  (二)续聘任

  1.续聘任范围。续聘是指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已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后继续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行为,其范围对象是全市已完成岗位设置和聘任的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

  2.续聘任的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现聘岗位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参加上个聘期的潍坊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3.续聘任需提供的材料。《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情况汇总表》(附件7)一式两份,在附件7汇总表后括号内注明“续聘任”字样,在备注栏注明首聘起止时间;任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上个聘期内的潍坊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三、有关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客观真实的填写相关表格,不得错报、瞒报和漏报。

  3.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稳妥地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竞聘上岗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4.各单位的聘任相关材料请于2019年1月11日前报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5.附件材料请到“中国寿光--部门导航--市人社局”“通知公告”栏目下载,附件1至附件4、附件6至附件7所附电子版请发送电子邮箱。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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