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2021-12-26   来源:热门推荐
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培育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2.1.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2.2.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3.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2.4.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2.5.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6.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2.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

  3.3领导小组职责:

  3.3.1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3.3.2批准合约规划;

  3.3.3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3.3.4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3.3.5确定合同形式;

  3.3.6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3.3.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3.3.8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4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3.4.1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3.5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3、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申请登记、招标通告,代表招标人联系、安排外部招标事宜,并办理各政府招标主办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

  4、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5、组织标前会、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6、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如果有);

  7、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与招标有关的情况;

  8、组织开标,根据领导小组的批复,组织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四、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及设备采购等业务:

  4.1.原则上金额大于等于20万元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及设备采购等业务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禁止将应统一招标的分部分项工程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4.2. 金额大于20万元但属下述情况时可采用直接委托或议标确定合作单位,当合作单位有不止一家可供选择时,优先采用议标。

  a、政府垄断工程;

  b、因技术、市场原因造成实质性垄断,投标单位不足3家,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工程;

  4.3. 小于20万元的工程是否招标不作强制要求,可采用议标或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

  4.3.1 议标应按如下要求执行:

  参与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2家,常规工程应选择至少3家参与;

  议标的谈判必须有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人员同时参与,并按约谈结果填写《工程评标定标审批表》,约谈记录作为附件同时报批。

  4.3.2. 直接委托时应按如下要求执行:

  标的金额较小的零星工程、设备采购等项目至少选择三家单位进行价格比选;

  经办人填写《询价备忘录》报总经理审批。

  五、工作流程

  5.1 招标前期工作

  5.1.1 项目合约规划

  项目招标工作实施前,由合约部进行合约规划,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并备案。

  招标方式及合同行式:

  各类施工工程招标应尽量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招标方式。编制“项目开发计划”时,应给工程量清单招标安排合理的时间,因工期紧急而无法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可以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即包干单价的招标方式。

  主体工程不允许采用费率招标,特殊情况下不得不采用时,需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执行。

  下述工程项目应采用两阶段招标法:招标项目的技术含量高,产品质量差异程度大且难以量化,如幕墙、门窗、精装修;投标产品存在较大差异,比较的重点是性价比而不单纯是价格,如智能化、机电产品。两阶段招标法即先进行方案招标(可要求投标方初步报价),统一技术标准或设备型号后再进行第二阶段招标。

  5.1.2. 招标计划

  项目发起人(牵头部门)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编写招标计划。

  招标执行小组将汇总的招标计划及时通报招标领导小组。

  招标计划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进行会审,使其切实可行。

  5.1.3. 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编写:

  由项目发起人(牵头部门)编制或填写,由工程部对技术部分的内容进行把关,合同预算部对招标文件的经济内容进行把关,其中项目发起人是指招标项目的主要关联或主控部门即:

  项目的方案策划、设计、销售代理、物业委托管理等招标由营销部牵头主控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监理、勘察、拆迁等招标由工程部牵头主控,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涉及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招标由合同预算部或审计部牵头主控。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投标人须知:包括评标方法和标准、编制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和投标有效期;

  合同主要条款及协议书格式;

  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投标函及附件、履约担保证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和说明;

  投标价格要求及其计算方法;

  技术条款:包括招标项目范围、性质、规模、数量、标准和主要技术要求及交货或提供服务的时间;

  图纸或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

  其它应当说明的问题;

  完成招标文件草稿后,应送交招标领导小组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或有任何修改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编制单位,由编制单位进行必要修改和完善,经过修改和完善的招标文件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核。

  招标文件应完整、系统,全文表述准确,对于涉及双方利益的经济条款,应在招标文件中表述清晰,避免事后发生纠纷。

  (10) 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单位及时回标,并将技术标、经济标分开封装,以方便我方评标。

  5.2 招标实施过程

  5.2.1 投标单位的选择

  ①在了解具备承接本招标工程的单位情况、市场价格、供求现状的前提下,结合我公司目前的工程管理水平、招标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入围投标单位。

  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必须有3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多标段同时发标时,一个标段不得少于3家投标单位,同一单位原则上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的标段投标。

  ③投标的单位的选择: 合同预算部、工程部、营销部等相关部门均可以推荐2-3家单位参与投标,公司其他员工也可推荐投标人参加投标;

  ④对拟参加投标但未列入“合格承包商名录”中的单位,由项目发起人组织招标执行小组及相关部门考察,考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分属不同部门,考察结束后填写《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经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后准予投标。

  ⑤入围投标单位的最终选择权由招投标领导小组集体确定。选择入围投标单位应注意保证其间有充分的竞争,避免相互之间有关联关系、避免十分熟悉的同类承包商参加同一项工程的竟标。总包工程招标必须保证每次招标均有新入围的投标单位参与;分包工程力求每次招标均有新入围的投标单位参与。

  ⑥公司优先选择与公司建立长期伙伴关系并在公司“承包商名录”中资质评级较高、具有良好合作记录的合格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合作记录评价包括:工程质量、现场管理、经济结算、历次投标记录等;在公司投标记录中,经常投出最高价或接近最高价的队伍,一般情况下,不再选择其入围投标;反之,经常投出最低价或次低价的队伍,可优先选择其作为入围投标单位,但低于成本恶性竞争的单位除外。

  ⑦应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及企业信息库,对承包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级别高及长期合作良好的承包商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中标权。

  ⑧合格承包商应符合以下要求: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管理规范;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雄厚,满足相应投标工程的需求;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与我公司无诉讼,无舞弊、贿赂、串标等行为。

  ⑨招标执行小组应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合格承包商资格进行评审,评审依据包括履约情况、合作情况、技术能力和经济能力变化状况等,对不合适的承包商应及时从合格承包商名录中删除。

  10、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招标,投标单位不得少于5家。

  5.2.2. 发标与招标答疑

  招标文件的发放由合同预算部招标岗位发放给投标单位,为保证投标单位履行其投标承诺,公司应收取一定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答疑会由项目发起人(主控部门)组织工程部、合同预算部及相关部门参加,应注意把招标工程概况、技术要求、报价要求及招标中的非常规做法向所有的投标方进行交底,避免理解差异,使投标在回标分析时更具可比性。

  招标答疑要做好记录工作,整理好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发给所有投标单位,包括投标期间招标方认为需要回答的投标方的其它疑问。

  如有必要组织现场踏勘的,由工程部统一安排,负责现场组织、回答施工单位现场提出的疑问,并将书面记录统一发送至合同预算部及其他相关部门。

  5.2.3. 开标

  1、开标由招标执行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可随时参加开标工作,当次招标的执行小组成员必须参加开标,开标后由执行小组有关成员和投标单位如实填写开标记录并签字确认;

  2、开标日期应为递送投标书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起之后收到的投标书将不予考虑,并将投标书原封不动退回投标人。

  5.2.4. 清标

  开标以后的清标工作的质量是做好招标工作的重要保证,必须为清标工作留出足够的时间。所谓清标工作是指对各家投标单位报送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和整理,特别是报价范围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范围一致、是否存在算术计算错误、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主要项目的工程量和价格、主要材料设备的选用、投标价格的构成、措施项目的报价是否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责任和义务相一致、对招标文件中设定的主要合同条款或其他条件是否充分理解并将其体现在投标报价中等等。通过清标工作发现的疑问,应以书面形式由招标执行小组进行书面答疑,并整理出清标疑问卷发给各相关投标人,要求他们做出书面澄清和答复。通过这种多轮次的质疑、澄清和回复,将各家投标人的报价口径完全统一到招标文件约定的基础上,在合同签约之前消除任何疑问或差异,避免签约后发生纠纷或扯皮。

  5.2.5评标

  评标准备

  由执行小组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决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一般情况下,评标委员会由当次执行小组成员组成,特殊情况可外聘;

  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的、招标范围、

  主要合同条款、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办法、标准、条件和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条件。

  经济标评比和技术标评比应在统一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普通工程的技术标和经济标可同时评比。

  技术要求高,或对配合、维修服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工程,应采用两阶段评标法,先评技术标,技术标评比结果确定后再评经济标。在两阶段评标法中,如果技术标的评比结果对经济标评比产生影响,从而不能按照经济标评比顺序选择投标队伍的,应先行作出说明并经招投标领导小组集体确认。

  投标文件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

  为保证评标的准确和公正,提高评标活动的效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开标会记录、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实质性内容以及各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等,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判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如果投标文件属于根据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应予废除的或投标文件属实质上不响应(重大偏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文件不完整的,属于细微偏差性质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补正,投标人拒绝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评分结果进行折减或拒绝其投标。被评标委员会拒绝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技术标评审

  技术标评审为合格性判断。只有通过了技术标的合格性评判以后的投标人才有机会进入后续评价;如果投标人的技术标部分被评判为不合格,则该投标人予以淘汰,不得进入后续评价;

  技术标评审时可由工程部再组织专业人员评审,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自行确定评分办法。

  经济标评审

  经济标评标的内容主要是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优惠性进行评价。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应就价格问题与投标人进行询标谈判。对经济标的基本要求如下:投标报价为合理低价,但低于成本不予考虑;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或比选事宜。

  三、招标组成人员及职责

  1、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计划合同部具体实施,公司内部参加人员为合同部造价代表及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及现场代表、财务部业务人员。

  2、职责:负责管理公司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的招投标活动。主要职责是拟定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等。

  3、简单工程比选由公司自主完成,其它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

  四、招标管理

  1、由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招投标或比选工作,对于确因特殊情况需紧急实施工程,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实施具体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报请政府职能部门审批。

  2、对于公司采用bt代建的项目,由公司招标管理主要人员对bt业主招投标过程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程序规范、有序。

  五、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川府发[XX]9号)、《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成府发〔XX〕134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2、比选:在符合《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规定要求的,均从其规定,对于个别紧急工程,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比选方式。

  六、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

  根据公司项目实际,参考龙泉驿区基建项目代理机构库方式,建立单独的代理机构信息库,代理机构在信息库中产生。在信息库建立前,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

  七、招标文件的编制

  1、公司招标一律实行国家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执行。

  2、工程公开(参照197号文件)比选参照四川省政府发布的标准比选文件执行;

  工程公开(参照197号文件)比选参照四川省政府发布的标准比选文件及公司内部修编的通用范本执行。邀请比选得可以参照上述文件执行。

  八、招投标管理分工

  1、计划合同部具体实施招投标的全过程管理,提出招标方案、条件、预算控制价、初拟合同。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商务标的条款和内容。具体编写或审查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投标文件商务标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确定投标报价的范围、确定合同价格的方式、合同价款的调整的条件和方法、工程变更的确认和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拟订投标人有关财务状况的招标规定,确定和审查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及担保书格式、资信情况等财务方面的内容。明确甲供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等内容

  2、工程部负责测算工期,确定招标范围,以及各专业工程工作界面的划定、现场环境及地质条件、投标人资质及合格条件、技术规范等。并为预算控制价的编制提供技术支持。

  3、财务部负责审核付款条件等其它相关财务工作条款。

  4、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配合工作。

  九、开标、评标和中标

  1、开标。本公司的各类项目招标的开标,由公司授权的招标人代表参加,代理机构代表主持。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开标(开选)

  (1)采用公开招标的工程,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的确定,应当遵照招投标管理部门及有关法规的规定;

  (2)采用邀请形式招标的工程,评标委员会由公司组建或从评标专家库中抽选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根据招标文件对合同总价、工期承诺、工程业绩、社会信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审后确定施工单位。

  3、投标文件评审

  (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质、服务承诺、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投标价格低于企业成本价(预算部核定)的投标,不予选择。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应当重新招标。

  4、定标

  (1)评标委员会(评标小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推荐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若公示合格后直接确定第一名为候选人,发送中标通知书。第一名放弃中标的,依据有关规定依次顺排。

  (2)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计划合同部负责协调代理机构向政府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十、授予合同

  中标人确定后,由计划合同部经办,相关部门配合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以中标价与中标人签订相关建设工程合同,合同评审见《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十一、招投标工作纪律

  1、招标人及公司相关部门、各职能工作人员不得向投标人及其他第三方透露有关招标的任何情况。

  2、合同计划合同部编制或审核的工程标底及预算控制价应当保密,不得向其他部门及任何无关方透露。

  3、招标领导小组及其小组成员、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馈赠。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公司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本制度归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解释。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1)招标投标管理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即这种劳动是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在进行这种劳动之前,人们要有预先的设想或方案,即有决策、计划。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为了决策、计划及实现方案,需要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并为这些有目的的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提供各种服务,所有这些活动就是进行管理。招标与投标只有通过管理才能有效地结合起来。否则,招标和投标只是建设工程活动的要素。从这个意义上讲,管理也是生产力,是一种间接的生产力。

  (2)招标投标管理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固定资产建设活动是一种复杂的现代化大生产活动。只要存在共同劳动,有分工协作,就需要决策、计划、组织、协调、控制、服务等各个环节的活动,也就需要管理。招标与投标管理是对固定资产建设中有关工程项目招标与投标的活动进行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机制的完善,招标与投标的广泛采用,自然产生了对招标与投标活动进行管理的需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事业的发展,固定资产建设规模越来越大,结构越来越复杂,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建设中社会经济联系越来越广泛,从而建设的招标与投标活动越来越多,这已不是个别招标与投标单位之间的事,而是千百万家招标与投标单位之间的事。建设工程招标与投标管理也越来越复杂和重要。只有加强工程招标与投标管理,才能实施正常的招标与投标的程序,规范正常的招标与投标活动,在招标与投标单位之间建立一定的联系,使共同的建设活动正常进行,使投标单位之间在法定的程序下开展正常竞争,在竞争中不断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3)招标投标管理是国家适应大规模固定资产建设要求而产生的经济职能。招标投标管理是以国家为主体对固定资产建设中的招标与投标活动进行管理,这是国家政权适应固定资产建设发展,提高投资效益的要求而产生的经济职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固定资产建设的招标与投标的发展,就总体来说是市场经济活动,需要对投标招标活动进行管理:①为了加快建设速度,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②为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照市场经济法则办事。③为了正确处理招标与投标各方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利益的结合。④为了合理使用建设中人、财、物等生产要素,促进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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