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是个人或团体,对某件事情未来要如何的操作,提出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问题及建议范文(精选五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问题及建议
按照文件要求,近期我对县纪委、县监察委,各乡镇纪委及部门纪检组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为更好破解其履职困惑提出了建议思考,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一)底气不足,不敢监督。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少数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少数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制约了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能力不足,不会监督。一是配备力量不足。党把反腐败的重要性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在我县基层纪检机构力量配备上明显不到位。在我县已设置的21个纪检组(纪委)中,都只有纪检组长一个“光杆司令”,未配备相关工作人员;21个乡镇纪委书记经过去年纪律体制改革已实现专职,但两名乡镇纪委委员均是兼职。基层纪检机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单打独斗”,纪检监察工作缺编、缺位现象突出。二是业务能力不强。选配到基层纪检机构岗位工作的干部大多属半路“出家”,且缺乏相应的经济、财会、审计、法律等基本功,有的甚至“依葫芦画瓢”也画不好,不会办案等现象较普遍,一时难以适应执纪监督问责的基本需求。三是年龄断层现象突出。目前,我县部门纪检组长平均年龄45.2岁,最大52岁,50岁以上5人,40-50岁的13人,35岁以下仅1人,年龄明显偏大。
(三)精力分散,不想监督。一是部分单位的“一把手”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习惯用过去的思维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态度不坚决。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业务,但在实际工作中,又会给基层纪检机构安排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事务,让纪检干部“配合”,甚至出现越殂代庖“配合变主抓”的现象,大量精力被占用,存在“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现象。二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松懈厌倦情绪。不能结合所在部门实际积极主动想办法,提对策,满足于上级纪委布置什么就做什么,不督促就不做。三是工作避重就轻。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传达学习文件、制定完善制度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上,有意无意地回避作风监督、案件查办、执纪问责等关键环节。派驻纪检组长普遍感觉要对“一把手”实施监督很棘手,是“端着别人的饭碗舀别人的饭”,对其他班子成员实施监督效果也不理想。
二、对策建议
(一)完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干部队伍。要配齐配强人员,在人员的配备上,要考虑干部的优化组合,坚持实行竞争上岗和定期轮岗制度,将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党委纪委机关挂职任职锻炼和从基层选调优秀干部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相结合。建立公开透明的人事制度,坚持用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的方法选拔干部,严把纪检监察干部的入门关,着力引进熟悉会计电算化及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知识结构。纪检监察干部努力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二)加强思想教育,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和责任意识。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组织活动的检查监督者,必须在政治上站得稳,经得住各种考验。要通过主题教育,采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座谈讨论与专题交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方法,着重加强对纪检干部的职业道德、敬业意识的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他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克服畏难情绪,倡导爱岗奉献精神,规范其行为准则,促使纪检监察队伍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涉及到许多不曾接触的新知识,新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要定期举办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轮流进行培训,使每个在职干部每1-2年就有一次培训学习的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
(四)深化管理机制,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管理。一方面要实行定期考察制。把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拔性考察与经常性考察、重点工作专项考察、重大活动跟踪考察结合起来,随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表现;另一方面要实行实绩考核制。在建立和完善科学考核制的基础上,按照民主、客观、公正的原则,不断拓宽考核渠道,充实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全面掌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为正确选人用人提供可靠的依据。
(五)健全奖惩机制,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奖惩机制,为纪检监察干部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从而把纪检监察干部的注意力引导到靠素质竞争、凭能力进步上来。通过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潜在能力能够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
(六)推进派驻纪检机构改革。一是理顺派驻管理体制。借助深化纪律体制改革契机,实现纪检组综合派驻,直接对县纪委负责,实现派驻工作“超脱”于驻在部门,使派驻机构从驻在部门各种复杂的“关系网”、“人情网”中解脱出来。二是加强派驻机构力量。完成改革后,每个派驻纪检组也仅3到4人,办案力量相对薄弱,应适当予以补充。同时要加大对派驻纪检干部的学习培训力度,分批分次组织轮训,全面提升其能力和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三是明确职责,突出主业。细化派驻机构工作指引。针对当前关于派驻工作制度具体操作指引缺乏的问题,推行派驻纪检组长“专司主业”制度。一方面,明确要求派驻纪检组长要积极参加驻在部门有关会议和活动、了解重要工作,以便更具针对性地实施监督;另一方面,明令禁止派驻纪检组参与驻在部门具体业务、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其他工作,确保派驻纪检组更加专注执纪监督问责职能。
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桥头堡”,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我们应积极稳妥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狠抓纪检监察队伍和人才建设,全面落实基层纪检派驻机构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重要保障。
【篇2】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问题及建议
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基层组织,是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和监督者,也是县级党委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者和主力军,其地位举足轻重。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要求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不断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至关重要。
近年来,**区纪委机关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注重从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坚持以强化工作来带动机关建设,以机关建设来提升工作水平,纪委机关实力进一步增强。
(一)维护发展大局,注重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治保障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基层组织,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参与、积极介入经济领域的关键环节,认真履行职责,在践行科学发展观中不断强化区纪委机关政治保证作用。一是坚持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来加强保障力。中央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和《xx-2014年工作规划》出台以后,**区将其作为强化反腐倡廉工作和纪检监察职能的重要举措,在贯彻落实中逐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二是坚持以推进经济发展环境优化来加强保障力。着眼于适应经济发展和形势需要,不断提高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大局驾驭能力,聘请了16名纪检监察暨经济发展环境社会监督员,对30家重点工业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在13家商会建立了“发展环境联系调研点”,设立50个纪检监察暨软环境建设监测点,建立企业缴费登记卡和便民便企联系卡,形成了灵活高效、快速便捷的机关效能监督网络。三是坚持以推进反腐败机制制度创新来加强保障力。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廉政信函、廉政承诺、个人重大事项
报告
、述职述廉等制度,开展专项清理,制定长效监管机制,切实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二)关心关注民生,注重增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群众影响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处于基层,更需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更需要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需要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一是以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来维护群众。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维护、实现、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工作中,强化教育收费工作监督检查,深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强化医德医风建设,探索医疗体制改革,“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建立治理公路“三乱”执法责任制,推行农民减负“一票否决制”,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以积极化解基层矛盾来团结群众。针对近年来影响农村基层稳定的部分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并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农村财务重点项目清理工作,检查清理了xx年4月以来177个行政村涉及油田补偿款、土地承包款、部门援助款、个人捐助款、私贷私借款、集体资产出租出让收益款“体外循环”、规避“乡管”、支出混乱等问题,由区一级直接下查到村,向老百姓交了一笔“明白账”、“放心账”;实施农村小型工程招投标制度,将农村小型工程建设中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项目纳入招投标范围,维护了农村稳定,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果。三是以创新有效机制举措来服务群众。在加强对涉企、涉农政策执行情况监管的同时,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更有效地服务新农村建设,结合**区建设和发展的实际,从容易滋生腐败的各个环节入手,逐项建立制度,探索推行了群众申请事项全程代办制、重大村务决策票决制、为民办事双向承诺制、农村财务定期审计制等制度,推进了基层民主建设,转变了党风政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三)强化资源整合,注重提高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战斗力。油地军港共处一地是**的基本区情。区纪委监察局机关注重用长远的眼光、发散的思维、联合的意识来研究工作,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具特色、更富成效。一是以推行人大、政协、纪委机关协同监督来促进党外监督。建立“三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在执纪执法联合检查、政风行风联合评议等方面建立协同配合机制,最大限度地整合监督资源,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目前,“三机关”开展联合监督检查6次,收到良好效果。二是以建立油地纪委联席会议制度来形成工作合力。油地双方致力于“协调配合、优势互补、相融并促、共同发展”,研究和探索油地纪委协调配合的运作机制和实施办法,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区域性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重点事项、重要活动方面,加强互动交流,形成同向合力,大力提升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水平。三是以实行纪委常委分片联系反腐倡廉工作制度来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致力于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纪委常委每月至少1天到所联系片内各部门、单位开展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度会,每年至少组织召开2次联系片内部门、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分析会,听取联系片内部门、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对所联系片内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业务指导。
(四)发挥品牌效应,注重提高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公信力。为进一步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水平,塑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自去年以来,区纪委监察局机关精心打造“倾心护航”机关品牌,以创建“五型机关”为载体,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注重融合品牌的学习理念,抓好学习型机关建设;注重融合品牌的绩效理念,抓好勤廉型机关建设;注重融合品牌的创新理念,抓好创新型机关建设;注重融合品牌的服务理念,抓好服务型机关建设;注重融合品牌的机关精神,抓好节约型机关建设。
(一)机构编制不足。**区纪委监察局机关编制14人,包括2名工勤编,成立的经济发展环境管理办公室隶属于纪委监察局,编制6人,合计编制20人。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日臻增加,而人员编制一直未作相应调整,远远不能适应反腐败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往往出现顾此失彼现象。
(二)机构设置不全。根据国家行政机构设置要求,行政机关内部机构一般对口设置,但对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来讲,科室设置合并现象普遍,某些科室承担上级对口的两个或三个科室职能,比如,**区纪委办公室向上承担市纪委办公室、研究室、干部室的工作职能,区纪委执法室承担市纪委执法室、监察综合室的职责。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本身属于基层组织,承担工作任务量大,而人手却很少,造成工作压力较大。
(三)个别机制不顺。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大案要案的不断出现,许多纪检监察干部走上了反腐一线,推上了矛盾的风口浪尖。一般而言,除县纪委书记异地交流任职外,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工作左右制肘的被动局面。另外,县级纪委常委在同县直单位主要领导谈话、带头开展工作方面,由于级别低于工作对象,往往出现工作体制不理顺问题。
(四)干部出口不畅。**区纪委9名科级干部中,在机关工作近20年的1人,超过xx年的3人,5年至xx年的2人,个别同志长期工作于纪检监察战线,随积累了丰富经验,但也缺乏同其他单位进行工作交流,不利于干部多岗位培养锻炼,同时也影响了年轻干部的成长进步。
(一)始终服从服务发展,协助党委抓好反腐败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好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作用,协助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
(二)牢记党的宗旨,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反腐倡廉工作的着眼点放在解决事关全局的热点难点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上,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以落实党的农村政策为着眼点,服从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抓住维护群众利益这个根本,把改进干部作风体现到为群众办实事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素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推进党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三)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查处基层违纪案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特别是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努力遏制腐败案件的发生,达到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效果。注重采取依纪依法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方法,妥善慎重及时地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要立足于维护好、发展好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群众反映的问题一个一个地分析研究,一项一项地处理,做实、做细、做深,保障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社会和谐的满意程度。
(四)加强机关组织建设,健全干部管理和内部激励机制。一是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在配齐配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基础上,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不仅对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也提倡机关内部进行交流。二是健全轮岗制度。应进一步健全机关内部的岗位轮换制度,对中青年干部的轮岗应有计划地进行,合理设定轮岗年限,要求干部在某个岗位上工作满期后必须轮岗。三是建立竞争上岗制度。为鼓励竞争,促使人才脱颖而出,应建立县级纪检监察干部竞争上岗制度,以保持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四是抓好干部培训工作。改进培训的方式方法,培养纪检监察综合人才,对在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业系统培训,既学业务,也学管理、金融、法律、电脑等综合知识,以此提高干部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篇3】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问题及建议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履行职责的基础,关系到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形象,关系到反腐倡廉工作的稳步推进及成果的巩固。这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纪检监察队伍要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和方向,充分认识当前加强自身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作风、业务能力和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为倡廉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一、当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监督执纪不愿为、不敢为的问题。
纪检监察部门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只要是开展工作,得罪人是在所难免的,这将会给纪检监察干部带来极强的精神压力,加之纪检部门工作压力大,相关待遇水平也不高,甚至是政治待遇一般,这又会给纪检监察部门带来社会、家庭层面的压力,这一系列的问题就会导致纪检监察部门的干部在遇到比较特殊的案件时,畏首畏尾,不敢作为,不愿作为,也就是俗话说的“出力不讨好”,当下的这个问题是比较致命的,这必将导致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难以很好的推进。
(二)、纪检监察部门尚未探索出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储备人才欠缺。
反观近年来的纪检监察工作,成效显著,但是在工作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需要法条解读并适用,以及在工作中需要利用各种侦查手段与违纪违法甚至犯罪人员斗智斗勇等情况,专业性较强,自身知识储备要求较高,但是我们的纪检监察队伍并不是所有人都有相关知识的积累,存在专业不对口的情况,这些问题必然会给我们在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时产生阻力,故而我们现在的纪检监察队伍需要的是专才、专干,具备相关知识技能的人才,来引领我们的工作队伍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将反腐倡廉、监督执纪工作做好,做扎实。然而,由于纪检监察部门成立时间较短,尚未探讨出一套比较合理实用的人才培养机制,这将会导致纪检监察部门的人才储备不足,难以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稳步推进提供有效保障。
(三)、纪检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无法跟上时代的步伐。
随着5G时代的到来,随之而来的除了生活便利、推动全国上下各个方面的深刻变革以外,也将带来新型犯罪违纪违法的问题,面对新时期的腐败问题趋于多元化、网路化、集团性、复杂性坏人隐蔽性,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必须加强自我的知识积累,主动去适应形势、任务和环境的深刻变化,才能做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但是在纪委监察工作中由于工作繁重、复杂,办理案件的周期较长,故而安排相关知识培训的时间较少、机会不多,想要实现工作中的突破创新,也是难上加难。
二、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足,政治站位不高,干部思想不稳定。
纪检监察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往往“栽刺不栽花”的情况,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与其他部门相比,奖金、福利、补贴差距较大;另外政治待遇也得不到很好的体现,干部交流的速度较慢,交流机会少,升迁机会少,纪检监察干部承受着较大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上述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纪检监察队伍的心理落差,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不稳定,认为同样是为人民服务,却是不一样的回报,心理极不平衡,不能安心工作;同时,也会助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畏难情绪,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回避矛盾,害怕困难,面对“人情案”、“熟人案”,碍于情面,顾虑较多,面对“特权案”怕打击报复,畏于权势,不敢碰硬,遇到困难绕道走,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案件质量不高,失去了查办案件的威慑力。
(二)、纪检监察部门成立时间短,相关的人才培养机制尚未成熟。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初期组建是由各单位人员“凑合”起来的,一般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派驻纪检组和县直各单位人员配置不足,加之纪检监察工作时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工作也越来越艰巨,违纪违法案件的广泛涉及到各个方面,且违纪违法人员作案手段多变且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不断增强,而在纪检监察工作部门的人才很少,尤其是在这个老一辈干部与新一辈干部的更迭期,老一辈学习高端知识速度慢,但是具备相关知识的新一辈干部的办案经验却有待提高的情况下,能够探讨出一套较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将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福音,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稳步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三)、培训机会少,相关知识的学习积累不够
自从纪检监察机关进入大众视野以来,各类案件数不胜数,基本每天都在忙于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的路上,出差次数更是多如牛毛,所以,想要在纪检监察部门推进技能培训实施部易
三、建议对策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自我政治站位,同时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待遇水平。
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很多时候不被亲人理解,政治进步不快,生活方面更是压力大,常常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你不能去,别人能得的东西你不能得,这种种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的不稳定,各方面待遇差别大。只有补足纪检监察干部待遇方面的问题,制造适合的公平晋升的机会,让纪检监察干部们有动力、有活力去努力,方能稳定干部思想,更加充分的发挥自我所长,为稳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以及巩固成果献策力。
(二)、集思广益,探讨合理实用的人才培养机制,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部门普遍存在人员配备不足得的问题,基层纪检监察部门更是如此,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一般单位只有两三名工作人员,并且存在专职少、兼职多,综合能力素质总体偏弱的问题。干部配备不齐、不专,已经严重影响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正常开展,加之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繁重,涉及了每年日益增长的案件、信访举报案件、机关作风建设等各方面的工作,人数及人员的质量要求较高,然而,对于刚成立不久的纪检监察部门来说,缺乏各类人才引进及培养的机制,这是十分致命的。故而,作为国家监督执纪的重要部门,充实自身队伍是十分必要的甚至是迫切的,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参考其他部门比较完善并适用的干部培养机制,如开设干部培训班等,集思广益,积极探讨一套适合纪检监察部门的人才培养机制,是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也是时代的要求,更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
(三)、积极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素质不高,业务水平不精,而且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变动频繁,部分同志刚刚熟悉业务就变动了工作,新接手的同志以前也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办案能力不足,工作处处受制,与被查案件的相关的业务知识和能力更是相当缺乏,接手前也不会进行系统地培训。就当下的社会形势来看,为了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点多面广的实际,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加强业务水平的培训是十分必要的,可以分三步走,首先是刚接手的新人应当开展业务培训交流会,将所接手的工作进行基本的培训了解;第二步没隔一季度或是半年开展经验交流会,选择办案水平较好的一批在会上分享经验,同时,其他人有什么问题,也可提问讨论;第三步是统计大家都比较陌生的知识技能,开设相关技能的培训班,补足知识短板,在纪检监察部门办案过程中就能更加轻松。我相信进过三个阶段的学习交流,定能提升我们纪检监察部门的整体业务水平。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们纪检监察不能作为国家监督执纪的重要一环,绝不可因为自身业务水平的不足,而影响了反贪反腐工作的整体推进,只有我们自己的能力提上去,方能为国家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篇4】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基层纪委(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措施。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
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
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5年内进行了3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四)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五)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王歧山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中把纪委的工作职责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这也是各级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四)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
方案
,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纪委管理。
(五)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六)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七)监督机制、体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的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王歧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篇5】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问题及建议
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队伍的作用尤为重要。为了全面掌握我市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积极应对检查体制改革,市纪委组织调研组深入全市5个区县,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展开调研,全面了解区县、乡镇、街道办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工作实绩和存在问题。这次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5场,发放测评表128份,单独谈话106人,深入部分乡镇、街道办和村组、社区专访党员群众,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全市区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职工编制252名(不含企业纪委干部),其中,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巡视联络办)编制52名,市纪委派出机构编制61名,区县纪委编制101名,乡镇纪委编制38名。目前实有人数222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49人,科级及以下162人,工勤人员10人。
二、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特点
1、党委普遍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各区县党委能认真学习中省纪委全会精神,重视支持纪委“三转”和队伍建设工作,各级党委在纪委书记分工上能够予以调整,在纪检监察机关退出有关议事协调机构上督促职能部门(科室)予以接转,在纪检监察干部使用上予以重视、经费上予以保障,为推动“三转”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宜君县委对乡镇纪检组织建设高度重视,为每个乡镇每年预算3万元工作经费,并配备了必要的办案设备,保证了乡镇纪检工作的顺利开展。耀州区委2次专题召开常委会,就区县纪检监察建设和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进行研究,出台了《耀州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区纪委通过民主推荐、实地考察谈话、廉政法规考试、常委班子联签等程序,从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挑选9名干部充实到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印台区纪委加大组织协调力度,5月中旬,充实干部6名,其中正式调入5人,借调1人,解决了机关长期空编多的情况。王益区2015年5月20日区委常委会研究给区纪委增加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5名,在全区46个部门设立4个联合纪检组,正科级建置。四个区县纪委共充实力量19人,有效缓解了机关人员不足的问题。
2、纪委职能定位明确,履行职责到位。各区县纪检监察机关能主动汇报,争取支持,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调整机构设置等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能按照“三转”要求,明确工作思路,厘清职责权限,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切实转变职能。4个区县纪委比照市纪委做法,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与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由以前的1个增设为2个,每室增加1至2人,区县纪委监督执纪力量占比60%以上。据统计,4个区(县)纪检监察机关议事协调机构由过去的30余项,清理退出后平均保留10项,精简比例63.7%。同时,各区县纪委能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定位,坚决从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不再介入监管对象实施的具体监管行为,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防止越位,补上缺位,纠正错位,集中精力,抓好主业。
3、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各区县能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和存在问题,采取多项措施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加大培训力度。耀州区采取以案代训的办法,重点是对乡镇和派出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训练,王益区开展了“三转”工作和案件检查工作程序等培训,使纪检监察队伍知责明责履责。宜君县纪委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严明党的纪律、严守党的规矩专题培训,开展“日学一小时、月读一本书”、廉政党课、学习新《党章》、普法考试等教育培训活动。基层纪检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得到了有效提升。
4、干部管理和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各区县纪委都能以更严更高的标准,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管理,均建立健全纪委常委会议事、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调查研究等制度,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增强。都能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机关《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进行了重新修订,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管理、严格教育,干部的综合素质明显增强,机关管理更加规范。同时,各区县纪委都能认真落实镇村综合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建设,着力加强乡镇(街道)纪委专(兼)职干部的配备工作。各区县都能全面落实纪检监察干部津贴和村(社区)监委会人员待遇。
三、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少数党委重视不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步伐不大。由于受多年的惯性思维和工作模式的影响,加上对新常态下纪检监察政策学习还不够系统、深刻,对纪委“三转”认识还不到位,区县党委、政府在中心工作、项目建设等贯彻落实上,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多挑重担,多参与、多做事,导致上级纪委的要求难以落实。调研中发现,区县党委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配备上,会议讲得多、要求得高,但真正落实得少。2014年3月,市编办对区纪委监察局第一轮内设机构已批复,但一年多以来,区县委还未正式任命,科室负责人都是委局内部临时负责。在区县第一轮机构改革中,各区县纪委均新设立的信访与案件审理室,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部分乡镇(街道)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纪委委员津贴和社区监委会主任、委员待遇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调研中发现,王益区、印台区镇办纪委书记均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同时还分管着党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上的精力很有限;有的纪委委员由纪检组织宣传员兼任,组织宣传工作占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有的由乡镇办所负责同志和部门股长等兼任,大多数身兼数职,没有明确职级待遇,人员流动性大,工作疲于应付。区县需派驻部门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普遍未落实,有的也是兼职,仅仅是挂名,致使一些纪委(纪检组、纪工委)成了“单干司令”。
2、机构设立不科学,人员配置需要进一步优化。由于多种原因,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设置不科学的现象比较严重。王益区纪委,委局机关行政编制15个,其中领导职数13个,干部编制只有2个,形成领导多,具体干事工作人员太少的现象,同时4个专职常委,没有被编制部门列入领导职数。新区管委会下辖5个党委、97个支部、共有党员2351名,在编干部350人。而新区纪工委目前编制4人,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与当前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转变的要求不相适应。由于历史原因王益区区级部门未设立纪工委(纪检组),印台区政府组成部门设立纪检监察机构比例不足50%。在人员配置上,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工作年限长、年龄普遍偏大,特别是派驻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大部分是因为年龄问题、身体原因解决待遇、个人问题。而且一些领导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时间较长,个别同志在同一个单位任职时间超过10年,交流不出去,干部成长进步缓慢,影响工作成效。
3、干部队伍不够优化,年龄结构不合理,业务素质待提高。在调研中发现,区县纪检监察队伍普遍存在年龄老化、文化结构不尽优化等问题。如宜君县纪委常委班子由7人组成,平均年龄50岁,文化结构不尽优化。耀州区19个区直部门纪工委(纪检组)多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年龄偏大,年轻后备干部培养未形成梯队,且专业知识未形成互补。由于现阶段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构成的主体是一些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经过多岗位锻炼的实干型干部,这些同志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经验丰富,但是思维不够敏捷、方式不够创新,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缺乏金融、财会、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执纪监督、查办案件工作需要。
4、系统管理不够科学、体制不顺畅,考核机制不完善。各区县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干部普遍还没有实现统一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的人事管理、考核、推荐基本上以本单位为主,管理体制的错位使他们更习惯于服从于本单位的工作安排及部署,履职履责难以保障,监管作用不明显。部分乡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认为自己首先是单位的班子成员,要服从驻在部门党委的领导,因此,有的担心引起班子矛盾,不敢聚焦主业;有的认为工作所需的车辆、费用、年度考核等都在驻在单位,工作开展还需单位和同志们的支持,因而不愿监督;有的感到自己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位置上干不了多长时间,不愿多得罪人;有的纪检干部年龄偏大,面临离岗退休,有凑合行为;有的纪检干部是属于前几年照顾性安置的,业务能力差,不会监督。加之,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土生土长,有些同志在纪检战线工作10年以上,有的因为身份限制无法晋级转任,长期在纪检一线工作的干部流动较慢或者个人职务难以解决,工作中抹不开面子、放不开手脚、不愿得罪人的现象严重,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持续深化“三转”。督促区县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要争取同级党组织对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履职的理解和支持,坚决克服思想不重视、等待观望等模糊认识,摈弃僵化思维和陈旧工作模式,解决职能泛化和人员弱化的问题,出台规范性工作意见,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职责,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排位,界定纪委干部分工范围,扎实有效地推动“三转”任务落实。
二是要科学设立机构,优化人员配置。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统一设置区县纪委的内设机构,明确规定内设机构的职责和人员编制数,增加区县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编制,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区县尽快推行派驻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乡镇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的管理,把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考核推荐、工作经费全部由市、区县纪委统一管理,同时,按系统和单位特点增加党群部门的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现全覆盖。
三是优化干部队伍,提高干部素质。探索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采取公开招考、基层遴选、竞争择优等办法,真正把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行端正、工作作风过硬、文化程度较高、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员选拔到纪检监察岗位,切实解决区县纪委和市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人员人员年龄偏大、结构不合理和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要利用以案培训、以会代训、以考促训等方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强业务培训,让区县纪检监察干部有机会到中央、省、市纪委接受专业培训或跟班学习;新进纪检监察队伍的基层干部能及时接受相关专业培训,以保证基层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
四是加强科学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考核机制。科学制定工作目标考评实施细则、干部管理办法,强化目标考核。建立纪检监察后备干部人才库,对符合条件的干部加强培训锻炼和交流提拔使用力度。健全岗位责任制,理顺岗位编制,强化岗位职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规范纪委常委分工负责制,落实好内包科室、外包乡镇街办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对纪律审查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违纪违法问题,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和人民信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真正把那些长期在纪检监察战线埋头苦干、考评优秀、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推荐到更重要的岗位任职,用示范效应带动纪检监察干部爱岗敬业奉献。
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问题及建议范文(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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