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退役军人自查报告(合集四篇),欢迎品鉴!

第1篇: 退役军人自查报告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人深入学x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__精神、党中央及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xxxxx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结合,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现将本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强力推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
一、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做推进法治建设的“风向标”
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议程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制度,加强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每季度局党组书记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xxxxx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2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学懂弄通、逐步梳理,进行任务分解,压实责任,并听取各科室关于依法行政、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是履行领导责任。成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初,制定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局机关年度学法计划,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xxxxx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今年共开展领导班子学法10余次。制定我局重大决策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相关制度。
三是严格工作考核。法治建设是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我局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不断加强学法用法业务水平,做推进法治建设的“勤学者”
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本人深入贯彻落实xxxxx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服务退役军人的能力水平。今年以来,本人带领局党组主持中心组学习12次,对涉及机关建设和退役军人服务的各项法律规定、讲话批示进行了深入学习,同时组织参与区司法部门组织的学法考试1次,机关内部组织普法考试1次,籍此检验局机关学法工作的开展成效。通过长期的学习,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水平明显提升。
二是自觉执行廉政规定。本人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2020年以来,本人没有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没有违规投资上市公司及金融理财产品,没有持有大额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没有巡视反馈、接受组织约谈函询、问责或因“四风”问题被查处等情况;没有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本人还与局机关全体公务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同时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坚持实行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一些苗头性问题予以“截流堵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局机关政治生态环境。
三是加强工作法规学习。将加强法律学习作为我局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一年来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各项法律与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律法规,为局机关各股室依法履行职能、开展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不断完善架构组织建设,做推进法治建设的“推进器”
一是持续加强“三个体系”建设。着力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创新基层退役军人管理模式,切实解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问题。我区按照“应建尽建”“全面挂牌”的目标已建成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346个。其中,区服务中心1个、镇服务站13个、村(社区)服务站332个。各级服务机构共有专兼职工作人员669余人,均落实相应的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基本落实“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要求,初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域的区、镇、村(社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同时,加强法律拥军制度建设。双拥办与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联合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各镇设立涉军维权办公室,强化了各成员单位在拥军优抚法律服务工作上的统筹协调,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配合,进一步保障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区法律拥军工作合力向纵深发展。
二是寻求突破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再上新台阶,指导各镇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实际打造自身服务品牌,推进服务保障网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三是积极实践“一线工作法”。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新途径,创建机关党员挂钩重点服务对象工作新模式,革新退役军人帮扶新局面。同时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制度,以“局班子成员+科室+乡镇服务站”三者联动服务的形式,局机关与街道退役军人事务战线的沟通和互动得到切实加强,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最大限度保障退役军人的权益,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四、积极开展“七五”普法系列活动,做推进法治建设的“传播者”
一是选树身边典型模范,树立法治建设模范先锋。退役军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转业到地方后,他们保持和发扬了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不忘从军经历,积极到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是我区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区结合“最美退役军人”评选表彰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大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最美退役军人”宣讲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共1000多人参加了宣讲普法活动。
二是开展基层普法工作,有效增强社会法治理念。贯彻落实“七五”普法精神。在“8.1”建军节、“9.30”烈士公祭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利用广场宣传、晚会宣传等形式,对政策开展普及,共举办(参与)晚会2场,广场活动1次,制作宣传展板10余块,对相关政策法规大力宣传。形成普法宣传的体系,开设“扬州市XX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工作号,以此为重要普法阵地,开展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和相关法律普及;为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开展专场招聘会,就退役士兵复学培训和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进行了专题宣传,共印刷政策宣传资料1万余份,分发给各退役军人服务站,形成从区级到村级服务保障机构宣传体系。
三是组建“老兵讲师团”,积极创新普法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老兵讲故事活动”并进行《国防教育法》等普法宣传,选派人员常态化开展普法志愿宣传活动。结合“七五”普法,依托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等阵地引导广大退役军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科学用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成立以来的各项工作都上传到门户网站,保障退役军人工作政务公开化、透明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的过程、执法的依据、执法的结果按照政务公开和司法公开的要求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五、提高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水平,发挥法治建设的“指挥棒”作用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落实集体重大事项和重要执法工作集体决策制度和风险评估、台法性审查等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执行,从机制上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机要、保密等相关工作。严格抓好工作执行,通过自查等多种手段,排查工作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2020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局发文28份,局党组发文5份。全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案件。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活动和人事、采购等重点环节的活动的监管,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同时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二是有效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活动和人事、采购等重点环节的活动的监管,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同时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三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按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及时把国家、省、市最新的退役军人法规政策发布到微信公众平台、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围绕民生和社会热点,利用XX门户网站等信息化平台,公开财政预算、公告公示等政务信息。今年,公开政策文件、人事任免、工作动态等信息110余条,每月公开条数均超过核定标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退役军人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充分利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作用,及时处理和回应退役军人咨询问题。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各类来信来访我局办结回复率达100%。
六、建立健全涉军纠纷化解机制,发挥法治建设的“调和剂”作用
一是完善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工作。我局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的诉求,力争有求能应、有求必应,让退役军人感受到贴心服务。我局出台了《信访工作制度》,为所有退役军人的诉求建立台账、专门督办,坚决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目前,我局共接待退役军人740批次841人次;接收部系统转交信访件16件,接收省系统转交信访件35件(其中市局转交8件),省督办件2件,阳光平台系统17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5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二是多措并举积极畅通信访渠道。退役军人可通过来访、来信、网上信访、领导信箱等多种渠道进行信访诉求的表达,推进退役军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发挥网上信访主要渠道作用,使其与实地来访具有同等效力。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梳理本地区涉退役军人信访事项,成立工作专班,对重点、难点信访事项属地化解,在符合政策的范围内妥善办理。对当前没有政策依据的,做好思想疏导、政策解释工作,引导信访人员以合理合法途径进行诉求。针对重要时期,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保持通讯畅通。对扬言进京上访人员,由我局、公安局、信访局及属地联合行动,对其进行劝说,防止越级上访。对离开本地的涉退役军人信访人员,我局及其他相关单位人员前往信访人员暂住地,解释相关政策,防止事态扩大。今年,梳理排查重大信访问题8件由我局攻坚领导包案(涉及参战身份认定、军转干、困难帮扶等)、各镇、各部门攻坚领导包案(涉及社保补缴、评残、重新安排工作等)24件。
三是依托三级服务体系建立矛盾调解机制。我局设立“老兵调解室”,专门负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化解与权益维护工作,依法积极参与调解退役军人、军属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民事纠纷。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化解矛盾,引导有关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制度建设体系还不够完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二是法治监督还不够全面,要开展常态化的执法事项的监督检查;三是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还不够充分和平衡,还需完善响应工作制度,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抓学习,争当学法用法“排头兵”。将法治建设和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紧密结合,完善相关法治建设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激励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是抓规范,夯实依法决策“压舱石”。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我局法制力量充分授权,保障决策的法制化;进一步细化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认定和运行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度落实到位。
三是抓监督,筑牢主要责任“防火墙”。紧紧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的原则,完善监督、审查和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2篇: 退役军人自查报告
按照《榆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县级局2020年度工作考评的通知》(榆退役军人发〔2020〕50号)要求,我局围绕工作考评内容,就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等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来,神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四个导向”,围绕“三个目标”(团结管理好、服务保障好、作用发挥好),着力构建“533工作体系”(“五级书记”主抓退役军人工作统筹联动的工作运行体系、“三驾马车”共同驱动的组织管理体系、“两站一中心”协同运转的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搞好“两项活动”、抓住“一个关键”、做实“五项工作”为重点,探索形成具有神木特色的“八一”工作法,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神木市荣获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一、围绕“一个统领”加快推进体系建设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坚持政治统领,所有工作都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动。
一是“五级书记”主抓退役军人工作运行体系统筹联动。2019年3月7日,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率先成立,市委书记担任第一组长,市长担任组长。12月,全市20个镇(街)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相继成立,并由党委政府一把手担任组长。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召开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委议军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军政座谈会议、军地联席会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10余次,整合各方力量研究部署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形成军地协同、部门协同、上下协同,统筹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三驾马车”共同驱动的组织管理体系同向发力。2019年1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成立后,迅速推进“两站一中心”建设。5月底,全市1个服务中心、20个镇(街)、364个村(社区)服务站全部组建成立。年底实现机构健全、人员编制配备齐整、经费足额保障的“五有”标准。今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筹融合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工作。聘请退役军人“老班长”担任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组织社会力量建设“四支队伍”(舆情员、网评员、接访员、红宣员),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补齐了“三驾马车”的最后一环,健全了退役军人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
三是“两站一中心”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协同运转。按照“五有”和“全覆盖”要求,“两站一中心”已于去年5月底全部组建成立。今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退役军人工作机构政治文化建设规范》和《陕西省高质量创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统一制度职责流程,统一上墙内容,统一设计装修,高标准、规范化一体推进中心(站)建设工作。将1000多平方米的服务中心办公场所进行装修改造,设有服务大厅、“一站式”办理窗口、军人之家、老兵驿站、老班长谈心室、思想政治工作室(党员活动室)、志愿服务队工作室、法律援助工作站、政治文化展示区、荣誉物品军旅物品展陈区等区域。目前已按“标杆型”服务中心定位,将其打造成集“五个阵地”(教育管理阵地、基层服务阵地、帮扶援助阵地、宣传文化阵地、权益保障阵地)、九大功能(政治文化宣传、信息动态管理、就业创业扶持、生活困难帮扶、合法权益维护、心理调适慰藉、医疗康养咨询、司法援助服务、志愿组织活动)于一体的“退役军人之家”。对20个镇(街)、364个村(社区)服务站分别按照标杆型、示范型、规范型要求分类打造。按照“标杆型”服务站建设标准先期打造的3个镇、2个社区服务站已完成装修改造。剩余17个镇(街)、362个村(社区)服务站分别按照示范型和规范型要求加紧装修改造。
二、主抓“八个方面”全面提升服务保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一手抓思想政治工作,一手抓服务保障工作,从搞好“两项活动”、抓住“一个关键”、做实“五项工作”八个方面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用心用情用力服务退役军人。
(一)搞好“两项活动”,构建“五三五矩阵”。一是打造“五个阵地”。设置“一站式”窗口、两厅(2个服务大厅)、三区(1个政治文化展示区、1个荣誉物品军旅物品展陈区、1个退役军人服务区),形成负责退役军人信息采集、集中报到登记、党组织关系转接以及教育培训的教育管理阵地;为退役军人提供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帮扶援助阵地;主动正面发声、宣传退役军人工作成效的文化宣传阵地;守护退役军人利益的权益维护阵地;集“九大功能”于一体的基层服务阵地。二是搭建“三网平台”。以服务中心,高家堡镇、花石崖镇、尔林兔镇三个镇级服务站,人民路社区、陵园路社区两个社区服务站为首批标杆,建设一张服务阵地示范网。以“网格化”为载体,“常态化联系服务”为抓手,打造全覆盖网格体系(5个大网格、20个中网格、364个小网格和N个微网格),建立由“大中小微四个网格长”协同“网格员”组成的常态化联系服务“四长多员”工作队伍。市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大网格长,每人重点联系3名退役军人,工作人员每人重点联系2名退役军人,每半年联系服务至少1次。镇(街)、村(社区)服务站实行联系服务全覆盖,每季度联系服务至少1次,精准对接服务退役军人,建设一张每一名退役军人都有人服务的结对连心网。依托8个系统(OA系统/综合办公系统、信息采集系统、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系统、退役士兵信息管理系统、信访系统、烈士褒扬管理信息系统、军休安置服务管理信息系统)、1个App(退役军人),建成集退役军人“大数据、服务、管理”于一体的云端平台,建设一张信息共享智慧网。三是组建“五支队伍”。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围绕开展党建宣教、抢险救灾、医疗健康、扶贫帮困、疫情防控、秩序维护等不同类型的志愿服务活动,构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与社会公共事务工作良性互动、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建设“舆情员、网评员、接访员、红宣员”队伍,主动、正面发声,宣传退役军人工作成效。队伍成立后,核实统计三等功以上英模人物信息443人,搜集整理三等功以上英模事迹40篇;通过市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报道50篇,神木市以上媒体发布报道22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发布12篇;向上级推选“陕西最美退役军人”1人,“兵支书”2人,退役军人讲党课“微课堂”1人;推荐的退役军人企业家李维军荣获“优秀退役军人企业家”荣誉称号。
(二)抓住“一个关键”,推进“五用心工程”。一“用心”分析调研我市退役军人就业现状。我市自主就业退役军人3030人,其中未就业人数793人,下岗失业人员占比18.56%,非下岗失业人员占比81.44%。未就业人数按照年龄结构和文化水平划分,45周岁以上318人,占比40.1%,45周岁以下人数为475人,占比为59.9%;小学文化水平占比10.1%,初中文化水平占比50.5%,高中或中专文化水平占比39.4%。二“用心”根据不同年龄制定不同就业方式。针对45周岁以上未就业退役军人采取方式一:1.人力资源公司直接推荐就业。2.通过微信群及公众号获取岗位信息,选择适合的工作。3.参加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针对45周岁以下未就业退役军人采取方式二:1.人力资源公司直接推荐就业。2.通过微信群及公众号获取岗位信息,选择适合的工作。3.参加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4.通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5.为符合条件的神木籍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供岗位,解决就业问题。三“用心”开展线上线下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一是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季”线上招聘会。通过在神木论坛微信公众号头条发布、神木论坛APP首页置顶宣传,信息总浏览量达18万+,个人求职数757人,达成就业意向461人,签订就业协议213人。二是开展“金秋招聘月退役军人专场线下招聘会”。前期在神木新闻网、神木电视台、爱上神木微信公众号、神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广泛宣传。11月9日-11月14日招聘日个人求职数达700人,达成就业意向325人,签订就业协议223人。四“用心”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创新服务就业模式。鼓励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通过“神木市退役军人就业系统”填写个人信息与就业需求,系统将自动分析数据,推送岗位,第一时间实现企业岗位与就业需求的精准匹配。五“用心”抓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及学历提升工作,完成大学生退役士兵委派工作。一是组织130名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岗前培训会。二是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推荐27名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推荐16名退役军人到锦界富油能源集团等企业就业。三是推送140名退役士兵进入高校参加学历提升教育。
(三)做实“五项工作”,优化“枫桥式服务”。
“双拥”创建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组织实施春节、八一拥军优属活动,走访慰问5个驻军部队、重点优抚对象等,发放慰问信、年画、春联。二是每年为驻神部队提供长效保障经费332万元,为驻神部队搞好现代化建设。三是解决了2名随军家属就业问题。四是将驻神部队官兵就医、子女入学入托纳入本市全民免费医疗和15年免费教育范围。五是疫情防控期间,专武干部和退役军人纷纷走上疫情防控一线,向湖北武汉捐款捐物50余万元,人武部利用库存战备物资搭建疑似病人预检中心。六是开展“退役士兵返乡接站”活动,为退役士兵举行“回家”欢迎仪式。七是组织退役军人党员赴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与驻神武警中队在碧麟湾景区开展义务植树、户外拓展训练过“军事日”活动,承办“八一”双拥联欢晚会,追忆军旅情等一系列活动。八是邀请驻神部队官兵走进校园普及国防知识,联合神木市司法局走进神木市武警中队为即将退役官兵现场讲解政策法规,赠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手册》、《七五普法读本》等书籍100余册。九是圆满完成迎检任务,神木荣获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优抚优待工作同步推进。一是用好关爱基金。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总规模2200万,今年“99公益日”共募集资金72.78万元。发放榆林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一批次4户1.9万元。发放神木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三批次204户102.2万元。二是常态化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利用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对功臣模范、烈军属和困难退役军人进行走访慰问12次,帮扶资金118万元。三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均已发放。四是全年按时足额发放优抚金。第一季度为1833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434.1万元;第二季度为1900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463.8万元;第三季度为1882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394.8万元;第四季度为1850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459万元。五是为46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09.6万元。六是对88名2020年度退役优秀士兵(士官)进行集中慰问,发放慰问金4.4万元。七是协调市住房保障中心为抗美援朝老战士乔蛇义申请廉租住房。由单位出资,将老八路焦狗儿安排到敬老院生活。八是依据《神木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报销比例。九是实行“阳光安置”,以服役期间量化评分为依据,按照双向选择安置方式,完成5名转业士官安置工作。按程序做好2名转业军官安置工作。委派131名退役大学生士兵到事业单位工作。十是为符合条件的1286名退役军人全部办理了社保接续。
权益维护工作落实有力。一是加强学习宣传《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联合司法部门开设“法制大讲堂”,开展法制进军营等活动。二是注重发挥“老班长、老党员、老干部”作用,积极与驻军部队等武装部门沟通协作,聘请退役军人老领导和现役部队政委担任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利用他们与退役军人的天然联系优势,推动矛盾及时就地化解。三是充分利用“全覆盖网格体系”作用,全面推行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今年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共化解矛盾44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项、发挥作用不缺位”。四是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对退役军人矛盾问题进行全方位排查,不留死角。对疑难复杂、时间跨度大、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强力推动化解。截至目前,我局共接待来访退役军人81人次,群访4批18人次,个访63人次,现场答复化解54宗,调查回复15宗。其中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上转办3宗,“互联网+督查”平台1宗,神木市委办督办单1宗,神木市信访局网上转办1宗,我局自办9宗,到期办件率100%。回复百信问政单9件,满意度100%。同时,我们重点在“两会”“国庆”期间做好矛盾排查、动态研判、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和问题化解工作,全国“两会”“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神木市退役军人进京赴省“零非访”。
褒扬纪念工作示范引领。一是建立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常态化祭奠祭扫工作机制,拟定《神木市常态化祭奠祭扫英烈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神府革命纪念馆作为国防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作用,与镇(街)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团联合互动。截至目前,共接待祭奠祭扫120批次。其中,研学10批次、烈士家属7批次、个人12批次、企事业单位76批次,共计2.9万人。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新招入4名协管员加入讲解员队伍,组织为期15天的红色讲解员培训班,对全市12名讲解员进行培训,全面提升讲解员队伍素质。三是突出主题内容。清明节期间开展“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主题祭扫活动,共计9377人参加祭扫活动。9•30公祭日,共计700余人参加活动。接待亲属祭扫3批次27人,其他社会组织祭扫3批次60余人。四是宣传挖掘故事。通过烈属、革命老兵、知情者挖掘烈士遗物、革命文物,广泛向全市征集革命烈士遗物。五是打造特色亮点。疫情防控期间,利用“互联网+、VR”等新技术、新手段,搭建神木英烈网、建设神府革命纪念馆3D-VR全景系统网祭平台。截至目前,共计2.2万人进行了网络祭奠祭扫活动。
队伍建设工作继续加强。一是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二是严格“三会一课”,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过好民主生活会。三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四是开展胡志强、辛耀峰案以案促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公开经费预算,办理好百姓问政,紧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新表现,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驰而不息整治“四风”。五是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采取“业务负责人领学与邀请专家讲座”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方式,立足岗位、贴近实战,制定具体科目,邀请专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安排系统业务负责人就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技巧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每周一、周三常态化开展业务知识交流学习;组织为期五天的全系统干部职工培训班。赴延安革命纪念馆、延安新城学习书院、延安梁家河、佳县神泉堡、米脂杨家沟、温家川红色教育基地现场观摩学习党的红色革命史,提升干部职工学习能力、履职能力、攻坚能力和服务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省厅和榆林市局的各项安排部署,把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和实际行动,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砥砺奋进,奋力谱写神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新篇章。
一是深入推进“两项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水平,结合《陕西省高质量创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五三五矩阵”效应,面向全系统,全面推进标杆型、示范型、规范型服务站创建工作,力争2年内形成一批特色鲜明、退役军人满意的服务站。
二是创新提升工作方法。“八一”工作法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力落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过程中总结出来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提升“八一”工作法,融合更多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服务保障,夯实工作根基,促进基层建设过硬、基础工作过硬、基本能力过硬,为我市退役军人工作健康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三是宣传解读《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2020年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工作的法律,它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坚定决心,给退役军人工作定性、定位、定向,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者提供了抓手,指明了方向。我们将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平台,采取多种传播形式,联合多个部门让公众和退役军人了解相关法律内容和特色亮点。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中组织好学习贯彻工作,通过自学、集体学、邀请专家辅导学等多种方式,让所有人员学精弄懂这部法律的精神要义,以便在贯彻落实上不打折扣,切实把好事办好,努力“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夯实基础。
第3篇: 退役军人自查报告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镇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情况进行自检自评,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
一是2020年3月9日镇党委、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镇、村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2020年3月20日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正式挂牌。二是2020年7月21日镇成立拥军优属服务组织,人员、办公场所、办公设施、职责制度、组织架构全面落实,实现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主要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
一是机构建立后及时为退役家庭补挂光荣牌,并宣传相关优抚政策,对本镇17个村委会320名重点优抚对象身份信息进行了逐一普查,共筛查出战时立功人员6人、获奖人员80人,生活困难退役老兵纳入五保(特困供养)4人,纳入低保和建档立卡50人。这些信息为开展走访慰问和“解三难”工作提供了真实有效的数据支撑。
二是疫情期间组织9名转业士官进行志愿者服务,帮助200多名进城务工农民工快速办理疫情检测手续,维护现场秩序,确保了招聘会顺利有序完成,彰显了广大退役军人“退役不退色,退伍不退志”。
三是全面落实镇村两级站长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全镇19名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与40名重点优抚对象“一对一”结对子,通过走访和电话联系,准确掌握本辖区重点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的基本情况及现实困难,开展退役军人政策解读和困难帮扶,及时传达上级和有关部门的优抚政策。为方便广大退役军人能更容易找到“娘家”,7月中旬在局党委的协同帮助下对服务站办公地点进行了卫星网络定位,通过百度和高德地图就能快速找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四是认真开展双拥工作,“八一”建军节,组织30多名退役老兵和重点优抚对象代表召开座谈会,会上各参会老兵就个人军旅生涯和退伍后的发展情况进行了简要发言,同是退役军人的镇党委书记张坤军同志一一作了点评,并在总结发言中鼓励广大退役军人保持军人本色,兢兢业业干事,踏踏实实做人,勉励大家“卸甲不忘报国志,归田忧怀战友情”,尽快转变角色,做一个懂感恩有担当的有用之人。会后与会领导还电话慰问了陈元文、曹培祥、孙祥周等抗战老兵代表。
五是认真落实抚恤优待政策,**镇现有重点优抚对象319名:其中伤残退役军人14人(四级以上两人);“三属”人员4人;在乡老复员军人9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42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老兵160人;两参人员83人(战时三等功以上老兵6人);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8人。全镇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金都采用“县局造册、财政核准、本人持卡、银行发放”的“四位一体”直接支付方式,保证优抚金及时、足额、便捷的发放到每一名优抚对象手中,全镇2018、2019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于“八一”建军节前全部发放到位。10月份为全镇301名优抚对象办理了建设银行退役军人专用卡,方便优抚金的发放和存取。六是完善退役军人信息采集,补挂军人家庭光荣牌。我镇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在2018年11月底已基本完成,但有6人退役军人由于长期在外,难与取得联系,在今年优抚对象普查中,对这些取得联系的退役军人进行了补采,对光荣牌悬挂遗漏的崔德顺、刘玉祥、李有云家进行光荣牌悬挂,将2019退伍的李启等15名复退老兵纳入乡镇退役人员,协助办理相关复退手续,落实个人组织关系。
七是维护革命纪念设施,缅怀尊崇英烈。我镇有县级爱国教育基地一处,位于雨汪中学校内,共有两座烈士墓,坐标位置为北纬25°7′56″东经104°34′37″,占地面积约20平方米,5月19日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人员现场勘察和维护,坟墓保持完好。9月30日,姚国才副镇长、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退伍老兵代表及烈士亲属对烈士墓进行庄严祭扫,并敬献花篮、张贴五星红旗,共同追忆革命烈士事迹告慰英烈。八是积极落实退役军人流动党员党组织关系。5月14日至26日,对全镇退役士兵进行档案查询,全镇退役士兵中中共党员人数为43人,大部分党员年龄偏大,组织关系稳定,流动党员少,通过镇组织办和村支委会书记核实,共有流动党员3人,都已取得电话联系,党组织关系已得到落实。
九是努力做好宣传,鼓励引导就业培训。2020年春季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我镇共选送21名年轻退役士兵参加,有4人现场选到自己心仪的工作岗位。同时为方便联系和沟通,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了镇退役军人理论学习交流微信群,不定期转发与退役军人信息相关的优抚政策、强军兴军、技能培训和专场招聘等信息,以便广大退役军人回到地方依然能感受到部队的关怀,了解最新的优抚政策,优先进行免费技能培训,早日实现再就业。
十是全面细致筛查全镇符合申报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条件的退伍老兵,逐一电话联系卢自付、黄家端、刘玉祥等20位符合条件的退役老兵准备申报材料,村镇两级一一核查后统一上报局优抚科。我镇目前申请困难援助的人员为黄本端、付保才、牛友福等18人,其中医疗困难援助者13人、生活困难救助者4人、住房困难援助者1人,经村镇两级走访调查,情况属实,整理好相关资料后统一上报。
十一是及时给本镇立功受奖现役官兵家属送喜报、送慰问信及慰问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县人社局将抗美援朝纪念章亲自交到老战士曹培祥手中,并对纪念章的来源及意义做了详细讲解。钱培安、杨云、刘飞三名同志的喜报以及张光周同志的慰问金慰问信已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交由其家属。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成立,基础设施薄弱,工作人员经验不足,处置解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问题能力弱。二是退役军人基数较大,流动性较强,退役军人培训和创业扶持推进工作收效甚微,信息掌握和开展思想教育难度大。三是部分退役军人利益诉求过高,自我定位不切实际,解决诉求问题工作推进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站自身建设,强化专职工作人员自身职业素养,学懂悟透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服务站硬件设施,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二是加大拥军优属工作力度,结合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切实走访慰问战时立功受奖老兵和有实际困难的退役军人家庭,在政策和原则范围内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优抚各项工作。
四是按照县局的安排,认真对照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活动实施细则,逐一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第4篇: 退役军人自查报告
根据《黔西南州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州委法治办〔2020〕7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加强规范性文件清查备案,承接权责清单任务落实。按照中央、省、州系列文件部署和要求,在全局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证明事项、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的审查报备。涉及规范性文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类型,按照法律依据、行使层级分门别类开展权责事项的任务落实和有序推进。
2.按照国家要求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根据《黔西南州司法局关于开展编制证明事项清单(2020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已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编制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回复》向州司法局报告。并逐一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进行清理完成报备。
3.按照要求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依法防控。
在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有关文件精神,针对管辖的光荣院、烈士陵园、服务中心(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就如何阻断输入性感染和交叉感染风险的防控措施进行再研究、再部署。专门成立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防控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开展业务和疫情防控追踪工作,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利用全体干部职工会、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和网络及时向全局职工传达学习中央、省、州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安排部署工作,与43名干部职工签订了《防控新型新冠肺炎疫情承诺书》,先后出台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防控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黔西南州退役军人局积极应对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倡议书》等10多个疫情防控有关文件。根据省厅安排,由州服务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发挥州、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全州3000余名退役军人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充当疫情防控冲锋陷阵“示范员”、宣传教育“讲解员”、排查管控“网格员”、交通要道“守门员”、群众舆论“引导员”、后勤保障“服务员”,并发挥双拥工作优势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助力农民抢收农作物。落实行业管控责任,并在全州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代为祭扫工作,为防止人员聚集,组织开展网上祭扫活动,劝阻外出异地祭扫人员网上祭扫,采取临关管控的方式对15处烈士纪念设施,2处优抚机构明确专人开展疫情防控指导工作。截至6月底,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及全州4.8万余名退役军人和家属均无感染新冠肺炎情况。
4.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可办率和“一窗”分类受理达到规定标准。
承接了州民政局“其他类”权责事项1项,即:退役军人、公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残疾等级评定材料的审查,该事项作为《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1项)(2019年版)》唯一事项(其他类),其最终确认权在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州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州、县(市、新区)、乡镇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通告》,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公共服务事项涉及州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为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针对以上事项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公开了基本信息、办理事项、办事指南、法律法规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事人员,已纳入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管理。
5.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我局不涉及市场监管领域事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严格按照《立法法》《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贵州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省政府程序规定》《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起草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办法》的规定,实施立法计划。
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立法文件和精神,经征求全局各科室意见建议,我局2020年度无立法项目。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都管理规定》《黔西南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
2020年5月1日,制定了《黔西南州州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该规范性文件执法主体为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黔西南州慈善总会,类型为行政。2020年6月10日,已向州人民政府报请登记《黔西南州州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及起草说明、内设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确认意见及相关资料,严格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向州司法局报备审查。
3.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在全局开展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编制证明事项、其他政策措施等文件清理工作,填报了规章清理意见表、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清理统计表,形成情况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修订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
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0年10月28日,起草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送审稿),待征求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后报会议研究通过执行。
2.参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出重大行政决策。
本年度我局无涉及重大资金、重大项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亦未申报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3.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行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和考核制度,聘请州司法局任萍同志担任法律顾问,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了与州司法局法律援助在线远程视频连线,退役军人可以到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法律援助,有效助力退役军人的法律援助需求,化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助推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行依法决策、法律援助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仅州本级法律援助窗口,已为4名退役军人出具3份“申请法律援助函”,电话回访了5名退役军人诉求,为1名退役军人起草“民事诉讼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全覆盖。
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8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统一思想,理清工作思路,一是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其中行政给付事项三项: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行政确认事项1项:伤残等级评定,其最终确认权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共服务事项1项: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其他类行政权力事项1项:退役军人、公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残疾等级资料审查上报。二是编制执法人员名册。三是按照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要求,配备执法资格人员1人,内设法治机构审核人员1人。四是梳理数据并填报执法资格人员信息。按要求在贵州司法云平台录入。五是规范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正在申报行政执法监督证2人。六是按照规定配备相关执法设备。已配备两台品牌为华德安产品型号DSJ-4H执法记录仪。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要求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按照法治政府对权责清单的调整和更新要求,及时调整和更新我局权责事项,积极推进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行政执法事项改革。
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证的申领,已向州司法局申报领证事项,同时,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
4.按照国家和省、州要求完成“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我局有行政执法人员1人,已在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系统进行了信息采集、填报、录入和审核,并上传了相关资质资料。
5.按照国家规定配备执法记录仪。
按照规定配备相关执法设备。已配备两台品牌为华德安产品型号DSJ-4H执法记录仪。
6.建立完善统计责任制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侵犯。
10月29日,出台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切实加强统计弄虚作假的检查力度,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统计会审,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统计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精准。
7.按照《贵州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
根据《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报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总结》,报告了我局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执法行为基本情况。
8.按照《贵州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
我局有行政给付事项3项,分别为: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工作中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进行落实,按时发放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费和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9.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督促指导各县(市、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兑现2019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全州77名自主择业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工作。
1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制度。
我局成立以来,无案件移送情况,待上级部门出台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相关行政执法证据标准和刑事司法移送证据标准后,对照标准组织单位实施。同时,加强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学习。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此项工作无。
2.及时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
此项工作无。
3.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
无出庭应诉案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矛盾纠纷。
1.依照国家和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积极支持州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依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受理下移规定(暂行)的通知》(州府办发〔2016〕59号)文件精神,10月30日,已及时转发各县(市、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行政复议事项。
2.着力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10月5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会,学习行政诉讼知识,提高干部职工规避行政诉讼意识,积极加强风险研判,规范行政行为,2020年度无行政诉讼事项。
3.依法作出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决定,依法配合州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无行政复议案件。
4.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
10月22日,召开局专题会议,就如何加强行政裁决解决矛盾纠纷,提出信访中为退役军人提供行政裁决化解纠纷的建议,引导退役军人选择行政裁决方式解决纠纷,深入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1.参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职责履行情况。
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黔西南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领导班子及“一把手”对“七五”普法和普法工作的领导责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听取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学习,将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结合我局的业务工作,从切实增强加快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方面,还结合业务工作涉及的政策法规,积极组织分管领导吴望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策法规知识培训,平时加强政策法规知识的自学。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
我局制定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普法教育的工作计划》《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2020-25),结合单位职能职责有步骤、有目标地推进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3.本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情况。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带动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了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抓具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面推进督促检查普法工作。将全局干部职工纳入“法宣在线”学习和考试,全局应参考29人,实际参考29名,考试合格均达到85分以上,参学率达到100%,参考率100%。
4.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
7月16日,印发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任务,提出了相关要求。同时,组织了全局干部职工于7月17日通过个人学法考试账号观看了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庭审视频录像——行政强制拆除案,并撰写了心得体会。
(八)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1.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及公开工作。
逐项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指标,认真撰写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按时在门户网站相应板块公开。
2.积极组织宣传推广本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典型经验。
一是加大安置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各单位空编制情况,高效完成2020年度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及退役士兵档案审核工作,于6月29日至7月3日开展了全州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适应性培训,邀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州纪委、州委办、州委党校、兴义军分区、州禁毒委、州人社局、州国安局等单位的专家和学者为退役士兵讲课,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规、禁毒知识、业务知识、当前社会形势等5大类12个方面的内容。二是开展网上招聘会,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与州人社局合作,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开展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春季推荐就业网上招聘会,共有50家用人单位参与,提供岗位2226个,吸引了530余名退役军人参加网络招聘活动,共有95名退役军人与招聘企业达成工作意向。
3.加强内设机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对内设机构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由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目标任务,强化经费保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中运用,量化考核评分,强化平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年度考核结果、兑现年度目标绩效奖等次的重要依据。
4.加强法治机构工作力量。
一是充分发挥内设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以内设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多元化、多渠道遴选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敬业精神佳的专家学者、律师,已聘任州法律援助中心任萍律师作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律顾问,切实提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律顾问的专业化、知识化水平。三是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明确1名公职律师职能职责,有机整合公职律师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5.本部门全年未发生重大行政违法案件。
全局2020年度未发生重大行政违法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普法工作重视不够。作为州直行政执法部门,许多行政执法事项亟需上级部门顶层制定指导标准或下发制定标准,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方面工作需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的事项不够重视,与业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的力度不到位。
(二)普法宣传力度不大。普法宣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但是除赋予普法宣传更多的内容外,普法宣传的方式和手段更应该多样,特别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来说,当前的普法宣传的工作难以到达应有的宣传效果,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困难也是多重的,但普法的工作力度急需加大加强。当前普法宣传更多的呈现为到人员密集场所发宣传小册子,更多的“执法普法”、“以案释法”、“学法普法”以及辅助多媒体、自媒体的法律宣传形式还很欠缺,宣传力度不够。
(三)部门协作不顺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效率不高。
法治政府考核任务落实指标需要涉及业务科室完成事项,仍然存在不作为的情况,牵头科室需全权包揽非科室职能的任务精准落地,导致工作任务落实效率不高。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建立学法情况评价制度。积极向领导汇报行政执法工作需逐步推进工作事项,加强沟通,通报信息,及时将领导干部学法情况进行登记,主要记录参加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以及平时学习法律知识的情况。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注重学法用法效果的运用,将其作为考核、评价、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构建法治宣传工作格局。为进一步推动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围绕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八五”法治宣传工作规划的总体目标,强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建立“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逐步形成州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内设机构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工作格局,为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强化部门协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沟通配合,互通信息、共享信息,强化部门协作,主动对接,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的推进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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