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汇编三篇】

2023-12-18   来源:工作报告

法治政府就是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汇编三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1

  为积极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今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确保了法治创建工作与民政工作有效结合、齐抓并举,以法治创建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在民政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自20xx年开始,结合新的“三定”方案,在局办公室增挂了政策法规科,全面加强民政行政法制工作。年初对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和普法教育宣传工作排出计划,狠抓落实,切实把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逐步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法规科牵头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与浙江省汉桥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单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局依法行政咨询团的作用。

  (二)突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一是多次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宪法》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加强法制培训,制订《民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规定》,建立执法资格考试与个人考核晋升挂钩机制及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规划,这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创了首例。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民政专业法制培训和市政府执法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我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在全局营造了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依法行政能力大为提高。截至目前,目前,全市民政系统共有34人拥有执法证,持有率达70%。

  (三)深化教育宣传,切实提升懂法守法意识。一是深化“民政法制”六进活动(即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组织动员老协宣讲骨干到各镇、街道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慈善法》的宣讲。二是举办大型宣传服务活动。今年4月,我局在晨沐广场举办大型便民服务活动,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还对市民提出的关于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防灾减灾、养老服务、困境儿童等方面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三是大力开展婚姻收养政策宣传活动,今年我局在晨沐广场婚姻收养政策宣传活动,通过知识问答、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对婚姻有关规定、登记所需材料、办理收养条件、服务咨询电话等进行广泛的宣传,并向群众发放《婚姻登记法律法规汇编》、《收养登记法律法规汇编》、《婚姻登记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

  (四)落实执法责任,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我局作为行政执法单位,法治创建要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和落实执法责任制两手抓,依法行使职责。

  一是开展最多跑一次工作。今年,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民政系统办事事项“八统一”梳理成果落地工作的通知》(浙民法〔20xx〕45号)文件,逐项检查权力事项库、浙江政务服务网、单位门户网站等及办事指南、便民手册事项信息,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准确一致。及时完成了政务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一证通办事项梳理、梳理规范“一件事情”办事目录和服务指南,同时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分工替岗制、服务承诺制等便民服务规范。截至9月底,民政窗口已受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852项,办结840项,提前办结771项,按时办结81项,平均办理天数7天(平均数5天),实际提前速率61%。

  二是开展竞争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法制办要求,我局对近几年来以我局为起草单位所出台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部门竞争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梳理未发现出台竞争性规范性文件。

  三是建立完善配套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建立民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范围,对本单位执法机构及其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追求相关责任,并设立执法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将办事权限、办事程序、办理时限、违章责任追究、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三是根据权力阳光要求,将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做到审批切实提速提效,效果良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务。四是开展双随机抽查。今年,根据省厅要求,我局在系统中随机抽查中46个社会组织对其进行规范性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社会组织进行整改到位。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所有行政行为都按照法定程序,今年涉及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有3起,最后都以我局胜诉而告终。

  (五)规范制度建设,突出民政工作特色。我局坚持将治创建工作同民政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坚持突出民生特色,积极参与市政府政策性文件的出台,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服务水平。今年6月,我局以市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关于对印发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修订),进一步完善对特大病困难群众的救助程序。于9月份,又再次对该办法进行了完善,加大对特大病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我局在20xx年法治创建工作中,能始终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紧密结合自身的职能,并在“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中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执法程序上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执法队伍建设问题,因受人员编制性质的制约,我局相当一部分无参加对应岗位的执法证考试资格,造成执法上岗人手不足。

  三、20xx年法治工作思路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

  (二)继续加强干部学习培训。一是继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法制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民政专业法制培训和市政府执法培训,考取执法证。

  (三)继续规范依法行政。一要完善政策体系。要及时修订和完善与民政法律法规相适应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体系。二要规范行政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方面的基本程序,特别是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登记、低保五保和重点优抚对象确认、低收入家庭认定、村(居)选举等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xx年,常州市财政局认真贯彻《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财法〔20xx〕4号)提出的任务目标,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六稳”“六保”任务的重要保障,财政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政管理行为不断规范,财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为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提供了坚实保障。现将一年来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1.以法治助推制度建设,依法行政制度取得新成效

  健全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制度。紧紧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目标,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强化预算约束、防范财政风险。强化预算管理制度意识,代拟了市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20xx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积极架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常州整体绩效管理体系。探索“红黄绿”预算评审制度,完善绩效管理结果运用机制。依据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结果、预算执行进度、预算执行偏差率、审计监督情况综合评审,评审结果按“红黄绿”分类。

  2.以法治引领“放管服”,放管服改革取得新成效

  完善政务服务网建设,根据政务服务网建设相关要求,及时认领、修改完善行政权力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及相关办事指南,市财政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符合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相关指标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综合一窗。积极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突出关键环节,聚焦政府采购、专项资金、PPP和政府债务、行业诚信建设等领域工作的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信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20xx年制定《关于加强全市财政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针对财政业务工作中可能引发信用风险的重点环节,加强日常动态监控管理、强化信用约束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等措施、联合惩戒等多种手段,推动社会诚信持续向好,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在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中,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电子票据相关政策指引,全市市级公立医院实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试点并顺利通过验收,实现了财政医疗票据网上申领、自助打印、实时查验、在线核销,有效简化了部门间的办事手续。

  3.以法治规范高效履职,财政依法行政收获新成果

  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要求,从制度层面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全过程有据可依。全年新增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同时,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持续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提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建立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流程和审核机制,保证公开的信息内容合法、准确。重点推进财政预算、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实现非涉密部门预决算公开全覆盖,公开率达到100%。权力清单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按照“互联网+监管”所涉及财政监管事项清单认领和清单录入要求,完成市财政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录入,对权力事项动态调整进行合法性审查。

  4.以法治促进程序完善,财政行政决策取得新进展

  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暂行程序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要求,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信息公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复议诉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防范违法行政于未然,从而有效控制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率,保证行政诉讼案件的胜诉率。20xx年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胜诉率达100%。建立公职律师管理机制,推动公职律师在参与重大事项合议、法律事务咨询论证、重点工作推进以及复议诉讼调解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公职律师在财政业务领域发挥专业作用。

  5.以法治保障公正执法,财政监督权威有了新加强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完善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强化财政执法监督,健全内控制度体系,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内控长效机制。

  6.普法造浓法治氛围,法治意识思维获得新提升

  制定《常州市财政局20xx法治工作要点》,并进行责任分解和组织实施,财政普法呈现三方面特点:创新普法宣传多形式。通过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法治宣传,12000余人参加了“财政宣传月”活动,不断拓展财政普法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开展多层次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全体财政干部《走进民法典》法治专题讲座。完成党员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核,在规定时间内总通过率达到100%。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庭审观摩活动,在法治实践中强化法治意识和思维。

  二、聚焦问题,找准差距弱项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落实“放管服”改革方面,按部就班多,欠缺新方法、新举措;在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环节没能及时回应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在涉法涉诉管理方面,法治意识不强、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在法治教育宣传方面,自选动作亮点不够多。“财政宣传月”活动已经连续开展7年,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措施、方法等都落入了一定的窠臼,亟需打造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新亮点。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委书记、局长坚持“财为政服务,法为财保障”工作理念,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提升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及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与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合并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同时明确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压实法治责任。主持制定《常州市财政局20xx法治工作要点》,对市委、市政府提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和财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任务分解,压实法治工作责任。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研究分析存在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有针对性提出落实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举措。

  3.严格依法决策。完善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全面梳理规范岗责流程和风险点,明确全局岗位及职责。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无决策文件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情况。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组织干部参加江苏省行政执法领证考试。落实信息公开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局班子成员出庭应诉率达100%。

  4.带头学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心策划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增强法治观念,带领提升全局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主持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深入研讨《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民法典》《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原则,带头主动用法,持续推动财政业务迈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四、全力出击,全面奏响20**年法治政府建设攻坚最强音

  1.开阔思路眼界,探索优化“放管服”改革新路径。站在改革发展最前沿、最高端,思考谋划财政“放管服”改革工作,破除思想藩篱,针对工作流程中的堵点、机制创新中的难点、服务对象的痛点,开阔思路眼界,开辟新路径,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积极推动事项网上办理。

  2.强化程序保障,拓宽公众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渠道。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互联网等平台,发布信息、征求意见和反馈情况。涉及特定行业、产业的,有针对性地听取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对不同企业、行业影响存在较大差别的,注重听取各类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3.提升涉法涉诉工作水平,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探索开展常态化的以案释法工作,注重收集财政执法相关案例,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通过真实案例讲解,切实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针对辖区法律专业匮乏的情况,探索开展内部挖潜和外部引援相结合,在加大财政干部法治培训教育的同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增强辖区财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4.突出财政重点,创新推动法治宣传落地见效。创新财政法治宣传内容,把财政法治文化与常州地域文化相结合。形成独树一帜的财政法治宣传特色,用群众熟悉常州地域文化宣传财政法律知识、弘扬法治财政精神,容易产生巨大的感染力量,使社会公众积极拥护和遵守财税法律法规。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方式,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从人海战术向科技战术、从传统模式向互联网模式转型,充分发挥现代传媒传递快、覆盖广、渗透强的优势,提高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探索“互联网+财政法治宣传”行动。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3

  20**年,宜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宜兴市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完善财政法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财政监督,创新普法宣传,不断创新和深化法治财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 法治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着力加强长效机制管理,将依法理财与财政改革发展同步部署、同步落实。以法治财政标准化考核指标为指引,结合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以省厅调研督查组反馈意见内部通报、兼职法治联络员联席会议等方式,及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中发现的漏洞和不足,督促科室进一步强化内控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着力形成法治建设齐抓共管的新局面。通过全局上下的不懈努力,今年我局连续第三年被省财政厅评为“全省财政法治标准化管理优秀单位”。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以擦亮打响“宜兴业”营商环境品牌为目标,对标国家和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持续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抓好惠企政策兑现,做好非盈利企业免税资格认定工作。二是持续推进“不见面”审批,压缩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许可时限,由法定10天压缩至5天。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缩减政府采购投诉事项办理时限。四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政策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做好“互联网+监管”信息录入上报,完成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现电子票据“真改真用,全面替代”。

  (三)规范文件制定确保履职有效。一是牵头制订《宜兴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初稿经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程序,现已提交市政府审议。《办法》作为规范本级专项资金的重要指引,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共清理由财政局主管实施或牵头实施的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其中继续有效6件,失效4件,建议废止8件,确保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三是落实省厅规范性文件标准化管理,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定义、范围和基本结构,做到表述规范和制定说明规范,提升财政规范性文件尤其是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水平和合法性审查能力。今年首次按照法定要求制定出台局规范性文件《宜兴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已步入法治化轨道。

  (四)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一是印发《宜兴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行细化调整,避免执法随意性。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并进行动态调整。三是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完成行政执法证件清理相关工作。四是组织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和财政内审内控等工作。受理“人民来信”提交的《履职申请书》,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对宜兴市“某项目财政支出”事项开展财政监督。

  (五)依法妥善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一是出台了《宜兴市财政局涉法涉诉事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晰管理权责,规范案件受理、办理程序,巩固涉法涉诉工作联动机制。严格实行当日登记流转制度,明确业务科室提交法制审查的期限及法制机构法制审查的期限,确保不超时、不空转。二是强化法制审查事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强化专业力量,切实防控风险,明确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处理决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等行政行为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查,未经法制审查不得提交财政部门负责人审签。先后参与合同审核、国资采购投诉、下属国企清算等各类法律事务,妥善处置“王某”上诉案,“某物资公司”、“张某”、“徐某某”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访投诉、履职申请等各类涉法涉诉案件12起,协办市政府办公室提供相关政府信息5起。至目前为止,未发生一起败诉或复议失败。同时,积极加强案例运用,推进以案释法工作。我局上报的“某系统公司信息公开案”被市依法治市办评为“年度信息公开类典型法治案例”。

  (六)深入推进财政普法教育。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财政干部专题学法等制度,加强财政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利用“财政大讲堂”等形式,系统学习《保密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编印《财政法律法规汇编》以及《法律知识题库》,人手一本下发至基层局。举办我局法律知识测试以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等系列活动。同时,为全面贯彻实施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我局积极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自查自评工作,先后参加了“宜兴司法”专栏第二轮集中履职评议,无锡市局“财政宣传月”主题征文演讲比赛。利用电子屏组织开展法治财政动漫微视频、民法典、“宪法宣传月”系列展播活动,营造法治财政浓厚文化氛围。特别是年初由我局策划制作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题动漫,在全省首次推出,得到了省厅的肯定与转载。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目前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法治干部队伍方面。受机构编制和人员年龄结构影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取得法律从业资格的专业人才较少;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方面。政策执行程序体现不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相对滞后。此外,在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指导、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手段运用还不够充分。从存在不足的深层次原因分析,主要是以前财政传统业务对部门执法能力的要求不高,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政资金涉及面广、群众维权意识加强等,都对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我们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完善制度设计,理清工作思路,坚持依法履责。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前谋划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牵头制定《宜兴市财政局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法规工作)工作要点》,并召开专题会议分解部署工作任务。多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注重加强自身法治能力建设,带头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定期开展法治专题学习,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建设指导督查,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依法行政。本年度本机关未发生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未出庭应诉行为。

  四、2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加强建章立制,把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统一起来,构建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现代财政制度体系。推进全市各类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推进法治建设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等财政业务相融合,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管。

  (二)形成法治财政管理合力。通过以案释法,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培养全体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及工作效率,推动全员参与法治财政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局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有效化解行政纠纷。

  (三)加大依法监督力度。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在预算管理、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绩效考核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作用,加强对监督检查成果的利用。同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三项制度”规范化水平,充分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财政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减少财政违法行为的发生,不断提升财政执法公信力。

  (四)增强普法宣传力度。加强惠企政策宣传,开辟惠企政策兑现“快车道”,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大力宣传解读新修订的政府采购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为重点,深入开展财政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汇编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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