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工作自查报告锦集七篇

2023-10-18   来源: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资助工作自查报告锦集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幼儿园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幼儿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幼儿园贫困家庭幼儿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固下面对xx年秋我校的幼儿资助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秋季,我园共有幼儿149人,接受国家专项救助资金的幼儿17人,接受园内救助幼儿21人,共计38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15500元。

二、主要做法

1、宣传资助政策。

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园长任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教育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和镇政府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盐亭县教育资助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由银行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4、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篇2】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xx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为规范学生资助管理,确保党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各主任为组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自查小组,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整改。现将相关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三年来各类资助项目、资助人数、资助金额为:1、寄宿生生活补助

20xx年春季寄宿生资助项目,共有寄宿生80人,其中受资助贫困寄宿生80人,补助金额50000元。20xx年秋季寄宿生资助项目,共有寄宿生96人,其中受资助贫困寄宿生96人,补助金额60000元。20xx年春季寄宿生资助项目,共有寄宿生96人,其中受资助贫困寄宿生96人,补助金额60000元。20xx年秋季寄宿生资助项目,共有寄宿生102人,其中受资助贫困寄宿生56人,补助金额35000元。20xx年春季寄宿生资助项目,共有寄宿生102人,其中受资助贫困寄宿生56人,补助金额65000元。20xx年秋季寄宿生资助项目,共有寄宿生121人,其中受资助贫困寄宿生109人,补助金额68125元。

二、自查整改情况

自20xx年春季以来,对寄宿生生活补助,各班主任在准确统计所有校内外寄宿生前提下,收到县局下达的补助指标后,立即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认定领导小组,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认定细则,完善学生申请、信誉承诺、班级评议、学校初审、校内公示等程序,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对学校寄宿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准确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不存在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现象存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生活补助,优先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寄宿学生享受生活补助,确定享受对象后张榜公示(公示材料留存影像资料),公示无异议后将花名册上报学校,学校审核汇总后上报教育局审核。同时学校准确将享受补助学生“家庭经济信息”、“困难学生认定”、“资助名单”等信息准确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义教子系统。

以上各种资助项目学校严格执行上级各种文件精神,及时足额予以发放,没有存在违背有关政策及截留挪用情况,今后的工作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足额完成各项资助项目。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篇3】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575号)两文件下达后,学校对照文件规定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梳理,在原有的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的学生资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学生勤工助学经费的投入,20xx—20xx年总投入544.61万元,落实了国家、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远超过国家规定的4%—6%的上限规定。

2、建章立制,严格落实,规范管理,资助工作有序进行

学校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及时下发了“沈阳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规定”、“沈阳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沈阳建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沈阳建筑大学国家、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沈阳建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等资助工作管理文件,并于20xx年汇编成册,保障了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学校还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每年资助工作精神的调整,及时对各项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基本形成了适合学校情况的、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

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中,学校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和《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资助管理规定》的规定,狠抓程序管理,严格落实。学校在每学年进行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年中期进行一次认定调整。在认定工作中,以学院为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经学生个人提交申请、评议小组认定,学院认定小组对结果进行审核,结果无异议将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公示,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档案,最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最终审批并录入我校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

在每项资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公示制度,阳光评比、规范管理,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学校师生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等有效方式相本学院认定工作组提请复议。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在各项资助金的发放过程中,学校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对于一次性发放的,如国家、省政府、学校的各类奖学金等,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对于资助学生学习生活性的,如国家助学金、学校的各类助学金等,按月打入学生就餐卡中,保障学生生活需要。

3、形式丰富,活动多样,针对性强,构建全方位资助工作体系

到20xx年,我校开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已走过19个年头。学校在国家、省、市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通过评定奖学金、发放助学金、成立助学基金、开设订餐窗口、设立勤工俭学岗、开放阳光超市,发放越冬棉衣、接受社会捐助等多种资助形式,保障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学习生活,确保了我校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离校失学。

学校在做好生活资助工作的同时,还加强贫困学生的励志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引导他们贫困不失志,知恩报学习。每年,学校都组织多场受资助学生与社会爱心人士的见面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报告会等,宣传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矢志不移勤奋学习的感人事迹,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和爱心传递的引导。每年六月,学校都举办沈阳建筑大学自立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号召广大同学以自立自强之星为榜样,把勤奋学习作为人生进步的重要阶梯,把深入实践作为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把奉献社会作为不懈追求的优良品德,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同时,学校还将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作为思想教育的重点、要点,写入工作计划中,并要求辅导员老师要经常到学生中了解并掌握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状况,及时排解他们出现的心理危机。

学校为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心就业竞争力,还有针对性的开展“扬帆计划”培训活动。“扬帆计划”是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综合能力拓展而开展的培训活动。通过聘请从事职业规划、素质拓展培训多年的优秀教师,围绕职业生涯规划、个体角色的开发与创造,提高自信心和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展开辅导。是我校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完善资助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已经有近百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中受益。

现在学校基本形成了以“奖、助、贷”为主,以“勤、减、补”为辅的资助,以心理健康疏导、励志奋发成才的教育,“扬帆计划”培训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心就业竞争力三位一体、互为依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健康、快乐的学习生活。

4、倾注爱心,扎实工作,成效显著,资助工作获得肯定

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有效开展,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倾注了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无私关爱,调动了全校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很多特困学生被评为省、市、学校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大学生等荣誉称号;很多特困学生获得了省、市、学校的各级奖学金;很多同学还光荣地加入了党组织。获奖比例远远高于普通学生。

【篇4】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新政策,完善学生资助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教财函〔20xx〕27号)文件精神,我校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何环节,确保专项治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顺利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健全资助工作机构,确保政策落实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资助工作,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校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我校资助办公室。在领导小组指导下自查清理工作做到一把手负责牵头,副主任组织安排,各成员具体落实,各部做好工作协调配合。

二、深入思考,认真总结,规范流程一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学校领导以及各位老师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制定了公平、公正的规范化助学金申请、审核的流程,争取为学生做到全方位的服务。

1、对困难学生实施补助的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一年来,我们实行资助活动公示、公开,增强资助工作透明度。公开、公正做好贫困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对助学金的发放,我们严格按制度办事,经过申请、评选、公示、审核确定等几个阶段,接受监督,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贫困学生手中。

2、召开班主任会议,宣传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组织班主任学习文件精神。班主任在班级组织学生学习文件中申请条件相关内容,本着学生自愿申报的原则填写申请表,申请学生出具相关证明,确定班级的资助对象范围。

为了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保证助困名额的确定等各个环节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助学金均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提出申请以及上交所需材料,班主任根据本班学生家庭情况审查最困难的学生并对资料审核无误后签字,再由学生科领导审核所有资料盖章后,资料档案存放学生科国家助学金办公室档案室。通过将贫困生档案资料建立专档,加大了资助面,避免多头资助,重复救助。

3、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代表学生困难评审小组,根据申请表及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审核材料重点审核原件和复印件的一致。

4、审核评定小组,进行认真评审,最后确定拟资助名单。

5、评审结果报送张店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由张店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后,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在公示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咨询和反馈,并对相关情况予以记录,对有异议的学生进行重新审核,对条件不符学生进行调整。

6、学校财务室根据学生的检查核为学生发放助学金。

三、加强资料管理,规范资助档案资助办公室按照政策法规、助学金申请、审核评定、资金发放四类,将各类助学金资料分类存档,建立完整的助学金档案并存放在国家助学金办公室档案室,将每个受助的学生按班级建档存放以便查找,并将相关实证、照片等材料建档备查。

四、加强信息填报工作管理,及时完成资助信息填报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汇总受助学生情况表,将相关信息数据进行汇总、分类和收集,及时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完成各类报表的统计和上报。

五、扎实开展自查,确保工作实效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校按照自查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不存在通过虚报学籍、注册双重学籍或通过其他方式套取国家助学金的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实施。

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资助贫困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一方面开学初,教育局要求各学校通过专栏、新生入学须知以及利用会议向贫困生宣传国家、省和学校资助贫困生的政策、措施,让家长、学生、老师对有关资助措施应知尽知。另一方面教育局加强对助学工作操作程序、资金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规范程序,确保救助金发放规范,杜绝救助资金在发放过程中代签、代管、托管、隔期发放、滞留、截留、顶冒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救助资金发放及时、足额、准确,总支负责对各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良好的救助保障环境。

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让学生能及时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

【篇5】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一、学校基本情况

xx技工学校20xx秋开始招生,招生人数148人(男95人,女53人),现已开设计算机应用与维修(102人)、幼儿教育(46人)等两个专业,按3个行政班进行教育教学。

二、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

1、学生资助摸底情况:建档立卡户11人,连片特困地区4人,家庭困难11人共计资助学生26人。

2、自查情况:制定了《宏达技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成立了以校长何玲玲为组长的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由疏腾主任全面负责学生资助中心工作,吴小英为专职资助管理人员,华丽为兼职资助管理人员。

三、存在问题

1、因我校是今年新办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都是新手,对业务不熟悉,资料整理不规范,收集不及时。

2、因资助资金未划拨,学生助学金未发放。其中免学费148人,每人1400元/学期,共计207200元。助学金26人包括建档立卡户11人每人1025元/学期,计11275元,4人连片困难地区户每人975元/学期,计3900元,11人受助困难家庭户975元/学期,计10725元,合计233100元整。

四、解决问题

1、助学金校方先垫资,在11月中下旬,给受助学生发放到位。因本校为新办学校,学校前期投入很大,资金很是紧张,望相关单位尽快将免学费、助学金款项拔入到我校账户。

2、近期去同类技校学习,规范填写及整理好档案。

【篇6】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1、宣传资助政策。

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领导和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京山县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4、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篇7】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赣助中心〔〕29号《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xx年秋季—xx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xx年—xx年,我校先后为40名贫困高中毕业生提供了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共发放政府资助金20万元。新生入学提供路费4人,发放资金0.2万元。

xx年秋季—xx年秋季,我校先后为181名贫困普通高中生提供了国家助学金,共发放国家助学金13.495万元。

xx年秋季—xx年秋季,我校先后为3439名贫困学生提供了寄宿生生活补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66.1625万元。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4、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方案”。

5、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含宣传单)”。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贫困高中生完成高中学业而设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审定一次,新增资助,重新审定。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6、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7、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发放花名册,通过财政惠农补助一卡通发放。未统一制作资助卡发放。领取人签字。

三、各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3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56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3.35万元。

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

资助工作自查报告锦集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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