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是一种公文格式,专指陈述调查本身或由调查得出的结论,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精选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
近年来,海城区纪委旗帜鲜明管党治党,保持定力惩贪治腐,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党内政治生态持续不断优化净化。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日,透过现象看本质、抽丝剥茧治根底是进一步推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对此,海城区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分析问题的表现、原因和治理对策,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思路和方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措施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及考核办法,督促各级党组织成立主体办,层层签订责任状。推行区委常委会“每月一专题”“凡会必提”“纪委书记同级监督”三项制度和领导干部履责纪实制度。紧盯“关键少数”,区纪委书记谈话提醒、约谈四家班子领导或街道、部门负责人共183人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函询63人,诫勉谈话10人,对5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追责党员领导干部5人。排查廉政风险点1912个,立行立改,对账销号。多管齐下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二)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等“四风”顽疾开展专项督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2起,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49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1人,整改清退违规金额39.05万元。在全市率先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11名转非科级干部严重脱岗、违反组织纪律等问题,党纪政纪处分10人,全区20多人主动提前或按时退休,辞去公职1人,腾出编制20多个,解决多年来混编用人等老大难问题,市委王乃学书记对此专门作出批示在全区推广经验。开展教育系统“海城廉教”专项工作,查处教育行业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13个,纪律处分13人。开展“正风肃纪春风行动”,查处工作作风案件14件,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8份,在广西日报等媒体刊登信息,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办案机制,实行全员办案制度和红黄蓝预警制度。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16件,立案319件,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284人,其中科级干部3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01件,涉案金额超过1300万元,严肃查处了张枭杰、黄克彰、麦运庄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区本级自办案件116件,7个街道办案159件,案件总数连续三年过百件,远超2016年前五年案件数之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99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教育处理人数占比92%,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人数占比5%,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行为立案审查人数占比3%。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87名反映失实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
(四)打好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组合拳”。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纪理念,开展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立案4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人;开展查处城市执法重点领域“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查处党员干部参与“两违”等问题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工作,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69起,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64人,集中通报典型案例55起,我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全市作交流发言;打响“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第一枪”,查处张枭杰(原海西派出所所长)、古连政等人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张枭杰受到“双开”处分,2人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全社会形成强大震慑,以实际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格局。建好用好海城清风网、纪检监察微博、微信、短信平台,增强传播力。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广西三起县级扶贫办主任严重违纪案件警示录》等90余场,参加旁听庭审240余人次,通报各类案例36批122起。组织拟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14批107人次。成立纪检监察信息中心,报送信息323篇,市级以上媒体采用294篇。培育高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赤西村廉政文化广场、海城区六小“海城廉教”示范点,完善海城区检察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评选推荐市级“勤廉榜样”5名,结合壮族“三月三”“红色星期六”“廉政电影展播”、新时代讲习所、社区“道德讲堂”开展群众性廉教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倡廉的浓厚氛围。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持续深化“三转”,为7个街道增设纪工委书记职数,制定纪委(纪工委)正副书记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向全区53个区直部门综合派驻2个纪检组,实现监督全覆盖。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区检察院划转编制11名(不含派驻纪检组),转隶人员8人,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为6个。依法成立海城区监察委员会,完成办公场所和办案区规范化建设,自治区信息化建设检查组专程前来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成功办结首例留置案件,区监委共立案7件,移送司法机关2人。将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台纪法衔接制度和工作规则,做好以老带新“传帮带”,实现机构、人员、工作“三融合”。
(七)推进政治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成立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制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修订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规范巡察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组建2个固定巡察组,建立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共开展五轮区委巡察工作,完成对全区22个部门(街道)的巡察任务,发现问题线索114条,向纪检机关移送49条,根据巡察移交线索,立案40件,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33人。开展两轮村级“交叉巡察”,在第一轮村级“交叉巡察”中,实现行政村巡察全覆盖、纪委监委领导定点指导全覆盖、廉洁监督员参与巡察全覆盖、被巡察村(社区)立案全覆盖和巡察问题“直查快办”全覆盖等五个“全覆盖”。已对32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29条,向纪检机关移送24条,立案20件,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八)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围绕“五整治五提升”“五学五讲五表率”开展工作提升年、素质提升年活动,先后选派2人参与自治区纪委专案,10人参与市纪委专案,招录和选调20名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组建由81人组成的基层党组织纪检员(廉洁监督员)队伍、73人组成的信息员队伍和54人组成的网评员队伍等3支队伍,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选派90多人次参加中央、自治区、北海市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举办“廉系北部湾·清风微论坛”理论学习活动,以学习新思想实现新作为。
二、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研判和当前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城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明显成效,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党风政风不断上扬、政治生态向上向好,为开创党和海城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当前我区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区”,诸多领域深层次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在增多,加大了引发局部风险的概率;从严从紧抓纪律,纪律松弛现象得到一定程度扭转,但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依然淡薄,心存侥幸,违纪行为依然易发多发。这些现实的问题,反映出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
(一)个别单位党组织对落实政治建设重点任务重视度不高。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偏松偏软。如逸夫小学原校长安妮,为追求行政效益,以“教师午托管理费”“午托管理工资”等方式向逸夫小学全校在编教师违规发放补贴共计120.3381万元,没有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致使逸夫小学及教育局共4名工作人员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17年3月,海城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安妮党内严重警告、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二是学习贯彻中央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存在以行政班子会、党政联席会替代党委(党组、党工委)会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对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浮于面上、行动力弱。三是少数党组织抓早抓小力度不够,“红脸出汗”没有形成常态。在政治建设重点任务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党组织没有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不重视党员干部常态化提醒谈话,存在“老好人”思想,对干部管理不能坚持从严从实,导致部分党员政治意识淡薄、政治觉悟较低。
(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个别单位及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问题树倒根在。如对海城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局长曾允华、中街街道办事处正科级干部肖德坚等11名转任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了立案审查。立案的11人转任非领导职务之后,经常不上班,严重脱岗;或多次因私离开北海,不报告个人去向,或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出国旅游等。2017年海城区纪委对10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责令辞职1人,并在媒体公开曝光,形成了有效震慑。在开展“正风肃纪春风行动”中发现,海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人员冼耀全长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办公室主任罗卫波不及时予以制止,2018年5月,罗卫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海城区工信局干部吴天铭在工作时间浏览军事、汽车、体育等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累计时长358分钟,2018年5月,吴天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在高压态势之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个别重点领域仍然存在。如市委巡察组在巡察中收到群众对海城区扶贫办在实施2013年翁山村蔬菜种植产业开发项目中搞平均主义造成专项扶贫资金浪费问题的反映,2013年6月,时任扶贫办主任的郭钧等人在产业扶贫方案的制定、审核、实施过程中,未考虑实际情况,工作流于形式,造成扶贫项目资金浪费。2018年4月,郭钧等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此外,还存在个别窗口部门在服务群众方面尽管“门好进、脸好看”但仍然“事难办”,将“管卡压”变“推绕拖”,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栏目长期不更新。有的部门写文件、制文件机械照搬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
(四)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利欲熏心、权力寻租。如由海城区纪委监委主办首件留置案,在原海西派出所所长张枭杰案件中,张枭杰违反政治纪律,不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扫黑除恶”等决策部署,顶风违纪,为涉黑涉恶活动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涉传销、涉黄、涉赌、涉毒等活动、人员提供保护,从中索要或收受好处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为涉黄涉赌等涉黑涉恶团伙提供保护或曲从私情。2018年9月,张枭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在查处张枭杰案件过程中还发现了33条涉黑涉恶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从张枭杰案以点带面,刨根究底,连根拨起。
(五)城市执法重点领域“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城市管理、城市执法中存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吃拿卡要”、收“保护费”等突出问题,如原海城区“两违”综合整治办高德街道中队负责人韩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取他人好处费18.3万元,在他人违规建房时不予巡查阻止和拆除。2017年11月,韩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原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德中队科员裴金松利用巡查和管理辖区内违规占道经营的职务之便,9次向管理范围内的多家店主索要好处费共计现金6700元,并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宴请共3次。2017年11月,裴金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级处分。这些问题,反映出城市执法仍存在乱象丛生、城市执法人员鱼目混珠的状况,长此以往,容易出现城市执法不严格、不公平,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而导致幸福感安全感被侵蚀的隐患。
(六)新时期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监察体制改革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制度研究不透,容易导致执纪审查调查程序滞后、脱节,释理说法的能力不强。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机关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办法不多,有的街道纪工委存在“等靠要”思想,部分基层廉洁监督员未能发挥监督检查作用,问题线索排查能力还较为欠缺。
【篇2】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
2021年上半年,按照党总支的具体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着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
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并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对党员干部开展思想教育,针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廉洁风险点源进行排查,警示党员干部严守法律底线,从身边小事做起,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坚实防线。结合公司“转观念、树新风、增效益、促发展”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对照查摆出个人问题及整改清单13个,查摆出问题33个。
2、牢记主体责任
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主体,认真践行主体责任,3名支部委员在工作中亲自安排、亲自督导、亲自部署。对作风建设、存在的苗头性问题亲自研究、亲自剖析,做到责任上肩“不甩手”,主动扛责“不甩手”,始终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讲政治”的理念,切实增强主体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部门业务密切联系在一起。
3、建全工作机制
为了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结合部门各阶段工作,积极开展三联示范点工作,部门班子成员密切联系班组,及时了解掌握每名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疏导思想上的疙瘩,切实纠正错误观点认识,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分工明确“不缩手”。对党支部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对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层层传导压力,划分党员责任区,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在部门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聚焦执纪问责。对腐败“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做到领导有力“不松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不定期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形成震慑作用,在党员干部婚丧嫁娶方面,严格执行报备管理,今年,部门有2名党员结婚,全部按照婚前、婚后报告制度执行,截止到现在没有出现一起违规违纪问题。
4、组织开展多种活动
充分利用建党99周年这一历史机遇,结合“战严冬”主题教育和“提质增效”专项行动,通过党员大会宣讲形式任务教育3次,深入班组开展谈话谈心活动4次,组织党员义务献工活动8次,组织参观廉洁文化公园,经受心灵洗礼,既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又树牢了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意识,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1.“一岗双责”落实不够。一是主动作为不够、担当精神不强。个别党员干部不深入细致开展工作,以“远程监控”、“电话安排”遥控指挥,没有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二是压力传导不够,力量层层递减。落实主体责任具体行动和措施不多,会议部署多,亲自督导落实少,对重点工作不敢负责,缺乏责任意识。
2.执纪问责较为宽松。在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上,总认为大家平时工作辛苦,对一些小毛病及苗头性问题没有及时指出。
3.缺乏主动学习的意识。在学习过程中,往往只关注集中组织的学习内容,个别党员干部思想存在松懈,不能够主动学习业务相关知识,暴露出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方式创新不足、工作方法过于简单等现象。
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迎接公司督察组检查过程中,暴露出了日常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隐患,一些基础工作粗心大意,个别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态度不够端正、工作标准还有差距,危机意识不足,偶尔有侥幸心理。
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顿什么问题,确保成为团结务实、清正廉洁、积极向上的集体。
三、2021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将继续落实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更具体、更深入。
一是抓主体责任落实,明确责任目标。把落实责任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要求,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自觉意识。不断强化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对制度建设、纪律处分等工作加强研究、督促。
二是抓示范责任落实,抓班子带好队伍。部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切实做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既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
三是抓监督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压到班子成员身上,制定全面科学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和办法,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四是抓教育责任落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教育引导,明确目标任务,组织党员干部更加深入的学习党的章程和反腐倡廉的系列讲话,定期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使党员干部增强理想之敬、纪律之畏。使党员干部警钟长鸣,时刻保持一颗廉政之心。
以上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不足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篇3】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的指导下,科学技术局党组以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局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我局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组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我局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组中心工作之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并重,同部署落实、同检查考核,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书记黎翔同志能够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转变作风执行。分管领导抓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工作,形成了全局干部全员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为落实检查考核,我局印发《江海区科学技术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积极配合巡查工作。针对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能马上改的马上改,不能马上改的提出整改计划,建立整改台帐,确保问题得到相应解决。
二、加强干部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
一是切实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支部会议,重点围绕全区党建工作,抓好机关党员管理,强化党支部主体作用。
二是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活动期间,我局紧扣学习主线,围绕学习目标,组织开展理想信念专题教育,持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以及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的重要讲话;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学习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和习总书记关于弘扬新时代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论述等内容。我局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参观了周恩来视察新会纪念馆和区廉政教育基地。通过学习,我局党员干部初步达成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的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
三是着重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重点学习江门市纪委编印的《警示教育读本(2019)》,观看《防范重大风险警示教育片》、《铸魂》等廉政警示片,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四是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分管科室相关同志开展深入的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廉洁自律表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指明努力方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确保了每名党员干部年度内至少有一次谈心谈话记录。我局全年开展日常谈心谈话达74人次。
三、加强作风建设,全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一)规范公务行为,狠抓纪律作风建设
在全局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四风”,巩固和扩大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同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二)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一是实行财务内审制度。由财务分管领导组织对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执行廉政谈话制度。针对工作检查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及时整改。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开展2次廉政谈话活动,党员干部每年开展至少1次廉政谈话活动;三是开展重点监督。组织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加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资金划拨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涉及大笔金额拨划的情况,对资金拨付手续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三)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党支部会议
通过组织生活会和党支部会议,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对党组和党组成员思想作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在组织生活会上,注重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系统防范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获得感。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扎实工作、与时俱进,推动科学技术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篇4】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
根据X委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2019年来,XXX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识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年”活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对因教育、制度、监督存在的不完善、不到位和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不强等因素可能导致的廉政风险进行动态监控,将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的发生。通过开展“读书思廉、XXX促廉、警示督廉、交流倡廉、家庭助廉”等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反腐倡廉的认识,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中心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为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三)强化监督,力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
1.完善制度建设。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五项重点权力暂行规定》等制度性文件,加强对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等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加大对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建全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大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强化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
2.提升工作效能。围绕保护XXX、服务经济大局,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开展“治理慵懒散、打通中梗阻”专项整治行动。
3.加强廉政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加大廉洁从政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守住底线、不碰红线。2015年来,全局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法或影响恶劣的事件。
二、存在问题
(一)“主体责任”感不强
虽然,每年都根据上级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要求,设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但真正的专题会议却很少召开。日常工作中忙于各项经济指标,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不到位,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检部门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党组成员对自己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知半解,认为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局里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的事,是具体承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职能科室的事情,没有站到整个党组这一高度和全局来看待问题,有时候甚至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工作,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相关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检查。有的虽然知道党风廉政建设,但对分管部门廉政建设不想抓、不真抓,觉得出力不讨好,往往应付了事,只是开个会喊喊口号就没有下文了。就比如X委每年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记实手册,本意是让我们党组成员切实履行好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但往往忙着忙着就忘记了,最后临检查时才想起来突击补材料。
(二)履责方式单一
虽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年初我们就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分解,制定出了一系列岗位职责、制度、目标和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到分管领导、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然而,现实结果还是依旧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责任状签过了,但是责任内容只停留在“明确”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实。
(三)日常监督缺乏
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工作人员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单一。党组成员对分管科室(单位)在党务、政务、财务情况监督过少,对廉政情况长期失察,致使个别科室(单位)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淡薄,只是在上面布置的时候动手抓一下,检查的时候临时应付一次,考核的时候重视一会儿。在实施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时,有顾及同志面子的想法,有时谈问题会浅尝辄止、点到为止,没有达到红脸扯袖的目的。虽然目前还没有发生相关人员因违纪违规被处理的情况,但是长期听之任之,则会埋下较大的廉洁隐患。
(四)纪检监察职能不专
长期以来,我局长期没有专职纪委书记,在全X实施纪检派驻后,也无相对应纪检组入驻,长期以来,都是由我局副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但由于当前XXXXXX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该副书记还承担大量其他业务工作,影响了纪检工作的专职性。同时,长期以来,承担全局纪检监察工作的都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基本都是兼职的,在工作上基本是有名无实,只在紧急时临时调度,这都致使我局纪检力量不足、工作被动、琐碎,无系统性,缺乏创新。同时,办公室在日常纪检监察工作开展过程中,有时顾虑可能较多。一方面,怕得罪人,认为都在一个单位办公,得罪人太多,给自己添麻烦;另一方面,怕影响全局在全X的考评成绩,X直机关工委在对各机关单位实施党建考核时,如果发生干部违纪违规的情况,则党建工作实施一票否决,最终影响到全局的年度考核总成绩。长久下来,产生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做材料,不动真招的想法。
(五)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
干部轮岗交流不足。XXX局是一个专业技术性部门,每个科室之间都有业务上的独立性,有时担心因人员轮岗导致业务工作断层,故而部分科室长时间以来没有实施干部轮岗制度,部分科室负责人在存在任职8年以上的现象,既不利于干部成长,也易滋生腐败。没有形成能上能下制度。存在科室负责人只要没犯大错误就不免除其职务的固有思维,受制于岗位、职数等原因,新入职年轻同志在具备了扎实业务功底和优良意志品质的情况下,没有上升渠道,导致工作积极性受挫。混岗使用情况严重。长期以来,XXX局一直存在行政、参公、事业人员混岗使用的情况,混岗使用人数达到12人,占全局在编人员比例达到25%。聘用人员招聘程序不严谨。目前全局聘用人员共有24人,但是一直以来,都缺少相对公开的招聘方式和严谨的招聘形式,往往只是递交报名表,班子内部组织面试后,就择优录用,没有从应聘人员的德、能、廉、智等各方面进行综合、科学的考量,同时对聘用人员的考核缺少行之有效的方式。
(六)廉洁纪律执行不严
公务接待控制不严。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没有发挥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的作用;对“四风”隐身变形、花样翻新等问题,抵触不够,批评不够,反击不够;对不良风气和奢靡之风有时甚至听之任之、随大流。在来人接待、迎来送往上有铺张浪费现象,有时为了招商引资、业务开展存在超标准接待的情况。存在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公务接待费用高的问题。错误地认为,接待得档次高了,就是对客商或是上级来客的尊重。唯恐接待水平低了,怠慢了客商,会影响了投资商的投资意向,将接待看成是与投资商交往的唯一途径,与客商之间关系庸俗,对待客商“亲”有余而“清”不足,在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经费的情况。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XXX局在公务用车改革前有个别领导存在公车私用现象,如接送上下班等。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后,局里保留一辆公务用车、一辆执法用车,在公务活动车辆安排中有时不及时报批,或不批即用。同时由于XX执法、信访处理业务量太大、管理面积太广,有长期租用社会车辆和私车公用的情况,XXX局由于行政编制较少,长期以来人员混岗使用,而事业人员没有公务用车补贴,因此事业人员出行使用公车亦较多。
(七)工作纪律执行不力
制度执行时紧时松,有制度不执行,抓得紧一点就正常,松一松就反弹,缺少钉钉子精神。对违反制度行为的处理,“雷声大雨点小”,制度就象“橡皮筋”。失之于宽。制度制定宽泛,缺乏严肃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对违反制度行为的处理不具体、不明确。比如,科室工作人员甚至个别班子成员出去办事不打招呼,迟到、早退现象还有发生,工作期间有串岗现象,有利用工作电脑炒股、网购、看视频、打游戏的现象,而对这些现象,班子成员也只是口头提醒,甚至视而不见,没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八)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
存在无依据发放奖金补贴现象,2015年度,在无相关依据的情况下,工资外发放值班乘车补助3.89万元。存在占用专项资金现象,2015年度。从土壤地表水专项资金、XXX信息及应急能力建设、XXX监测与监察标准化建设、污染源普查资金、X级XXX工作经费等相关项目中占用33.13万元,列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此外,还存在部分入账发票不规范、漏记固定资产、个别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等相关问题。
(九)“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还有发生
在班子中突出表现在:当有涉及到多个科室的综合性业务工作时,存在不愿牵头、不想担责的思想,过于强调“稳”,认为多干事不如少干事,少干事不会出事,导致部分工作在推进过程中没有达到相关要求。部分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待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没有履行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总觉得对待上级交办的工作是大事,服务企业、群众的事情可以放一放。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深化推进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个人修养。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自觉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XXXXXX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切实抓好责任书的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执行,加强监督制约
完善局内部审计制度,严格财务、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对的XXX项目资金使用和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推进制度落实,规范资金使用。
(四)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提升工作作风
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大力整改存在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担当精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风清气正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大明查暗访、通报曝光、问责处理、整改落实力度。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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