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自查报告。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整改自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整改自查报告
为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有效地减轻了病人家庭的经济压力。根据县社保局的要求,我院对城镇医保工作自查,现将结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接到专项治理文件后,我院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以院长组长、院办主任为副组长,医保办、住院部、护理部、财务科、药械科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方案,重点对20xx年1月以来城镇医保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自排,认真查摆找准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二)严把程序,优质服务。进一步规范参合农民住院治疗的管理程序,杜绝挂床、冒名顶替等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对医护人员的上岗执业资职及超执业范围﹑超诊疗科目等事项进行了自查,未发现无执业资职人员开展诊疗服务,无超执业范围﹑超诊疗科目行为。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到病房对身份进行核实。针对参合群众复印不方便的情况,又购置复印机为其免费复印,还增设了候诊椅、免费提供茶水等,保障参合患者的权益。
(三)合理用药,合理施治。要求医生熟练掌握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严格药品管理,坚决杜绝出院带药、药品违规加价等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1、个别医生不能及时学习城镇医保新制度。对一些制度了解不深。
2、制度不够完善,未能建成长效机制。
三、整改措施
1、定期或不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城镇医保制度进行培训,并对学习内容进行测试。
2、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制定成册,全体职工每人一本,并建立建全长效机制。
20xx年8月17日
【篇2】整改自查报告
镇教办领导:
接到《临朐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后,我校立即行动,迅速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该文件。并于 xx月25日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进行了一次彻底排查,现将排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 检查人员:
二 检查结果:
1、校门:我校校门去年秋季刚刚更换,坚固结实,无隐患。
2、院墙:我校院墙于20xx年进行了加固加高,并于20xx年进行了粉刷,符合安全要求,无隐患。
3、楼梯及通道:我校楼梯设计合理,楼道内紧急疏散标志明显,安装有应急灯、灭火器等器材,无安全隐患。
4、供水:我校使用县自来水公司供水,水质合格,无二次污染,供水无安全隐患。
5、防火:我校新近配备消防器材一批,能满足学校消防使用。
6、防盗:我校在白天加强门卫值班工作,晚上聘请两名保安人员值班,新安装校园路灯一个,重要物品全部安装防盗门、窗。
7、功能教室:检查中发现我校微机室线路布局不合理。
8、校园周边环境:发现有个别小吃摊不时到学校100米内叫卖。
9、检查学生带刀具等危险品进课堂情况,无隐患。
三 整改措施:
1、重新布局微机室线路,务必要求安全。(4.30日前完成)
2、书面通知流动摊主,要求其不能到学校附近卖零食,如再发现,学校将联合执法部门取缔。
【篇3】整改自查报告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强化落实
成立了城管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的自查。局办公室认真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核定的领导职数、职工编制数,认真开展自查,逐屋核实面积,建立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台账。
二、自查情况
(一)局机关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正科级领导1名,副科级领导3名,一般人员3名,应核定办公用房18平方米+12平方米×3+9平方米×3=81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7=56平方米;设备用房(81平方米+56平方米)×9%=12.33平方米。合计149.33平方米。另附属用房:车库(40平方米×3)+食堂(3.7平方米×7)=145.9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78.911平方米;服务用房52.08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合计130.991平方米。[实习报告网 SXW9.cOm]
(二)执法大队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40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40=360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40=320平方米;设备用房(360平方米+320平方米)×9%=61.2平方米。合计741.2平方米。另附属用房:车库(40平方米×7)+食堂(3.7平方米×40)=428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102.**5平方米;服务用房63.382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合计166.327平方米。
(三)环卫所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57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57=513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57=456平方米;设备用房(513平方米+456平方米)×9%=87.21平方米。合计1056.21平方米。另附属用房:食堂(3.7平方米×57)=210.9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80.357平方米;服务用房79.104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合计159.461平方米。
(四)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15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15=135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15=120平方米;设备用房(135平方米+120平方米)×9%=22.95平方米。合计277.95平方米。另附属用房:食堂(3.7平方米×15)=55.5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80平方米;服务用房15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合计95平方米。
经清理,我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均无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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