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1
为预防春期传染病在学校内的爆发流行,南溪区教育体育局明确要求,从4月18起,全区所有学校对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
目前,各学校已明确专人负责卫生防疫工作,严格落实晨检、午检和因病缺勤的病因追踪制度,一旦发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学生,第一时间向疾控中心报告和主管部门报告,切实做到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避免疫情的蔓延和扩散。凡学校未认真落实导致疫情扩散的,区教育体育局将严肃追责。同时,各学校及时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学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和疫情处理措施,做到人人知晓,人人能处理。
传染病的防控涉及到师生的生命财产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区教育体育局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学校筑牢安全防线,全力保障师生安全。
小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2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各类信息、各项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全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对市外返乡人员特别是湖北、广州、浙江、江苏四省,武汉、孝感、黄冈、温州等疫情较重地区返乡人员及密切接触者,进一步梳理排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表”,一律落实隔离措施。返乡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告,要宣传动员城乡居民向所在村居社区提供返乡人员信息并如实报告。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掌握本部门本企业返岗(复工)人员情况并做好登记报告。
二、明确责任单位和报告事项。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是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的责任单位。报告事项如下:返乡人员身份信息、返乡(返岗)时间、健康状况、体温情况、接触者信息、隔离措施、医疗措施等。
三、严格报告程序和时间。报告事项应时时更新、动态跟踪。要明确专人专职负责联系、汇总、报送等有关工作。所上报的各类信息、数据须经各镇街、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于每天中午12:00点前分别按要求报区疫情防治、社会随访等专班。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时限第一时间准确、全面上报信息数据。同时,要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外传、泄露相关信息数据。对不按要求上报、泄露信息者,给予严肃处理。
小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x大和十x届x中、x中全会精神,确保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参考文本的通知》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实现教育部提出的“到20xx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杨浦区教育系统于20xx年3月启动学校章程建设工作,至20xx年10月章程制定工作基本结束。根据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统一部署,我系统开展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自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概况
杨浦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主要特点有:
一是组织保障。区教育局于20xx年3月成立了由局长直接领衔的“杨浦区教育系统学校章程建设领导小组”,教育督导室常务副主任领衔的“杨浦区教育系统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小组”和市区专家组成的“杨浦区教育系统学校章程建设专家小组”,以保障章程建设的高质量、高效率。
二是理念建构。依据“章程是学校的基本法,是学校依法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教育职能的基本准则,是现代学校制度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一指导思想,按照“分类指导、试点先行,逐步推广”这一工作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依法立章,开展章程建设工作。
三是分段推进。我系统将全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其中20xx年3月~20xx年4月为部分试点阶段,共选取了15所试点学校,涵盖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全学段,涉及公民办两类;20xx年5月~20xx年10月为全面建设阶段,有152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完成章程制定工作。至此,杨浦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基本全面完成,共计167所学校,包括所有公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162所及其他教育单位5所(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杨浦区业余大学、杨浦区少年宫、杨浦区少科站、杨浦职业技术学校)。
四是形态完整。即工作覆盖块面广,基本全纳;开展培训力度大,分类分层;执行程序规范强,依法合规;建设过程指导实,浸润互通;专家评审核准严,科学谨肃;后续思考推进深,扎实落地。
五是成效显现。通过本次自查,我们认为杨浦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总体情况比较理想,能充分对接杨浦整体教育综合改革的项目推进,能深度融入现代学校教育治理结构的重构再造,能有效保障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建设的目标达成,引领杨浦学校的依法办学、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主要做法与有效经验
(一)统筹安排,分步推进,做稳章程建设基础
1.试点先行,奠定工作基础
杨浦区学校章程建设的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加以推进。一是学习宣传阶段。在20xx年3月~4月期间,我们确定了试点学校和专家组名单;召开了启动会议,解读区域层面实施方案,邀请专家作如何制定章程的专题辅导;各试点学校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制定工作方案。二是起草制定阶段。在20xx年5月~10月期间,各试点学校起草了章程初稿,专家对学校进行浸润式互动指导,尤其在办学特色、课程教学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板块作了基于校情的着重指导;召开了专家指导会,就各校章程初稿及审稿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作了交流研讨;各试点学校修改章程,专家跟踪指导,形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稿。三是组织审核阶段。在20xx年11月~12月期间,各试点学校开展了章程建设交流研讨,形成可复制的成功经验,为后续推广做准备;召开了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审议,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送审;受杨浦区教育局委托,杨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对试点学校经过修订的章程进行评议审核,确定上海财经大学附属中学等15所试点学校的章程均符合相关要求,于20xx年3月31日杨浦区教育局二〇一五年第六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全部予以核准。四是总结汇编阶段。20xx年1月~4月期间区教育督导室对章程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将15所学校(幼儿园)的章程文本汇编成《学校章程从这里先试——杨浦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试点学校章程汇编》一书供基层学校参阅借鉴。
试点工作各阶段任务目标的落实为后续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2.全面建设,执行法定程序
在顺利完成章程建设工作试点的基础上,为了统筹规划全区学校章程建设的进程,区教育局于20xx年5月15日出台了《杨浦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杨浦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杨教〔20xx〕38号),全面部署全区各学校章程建设工作。
我系统于20xx年5月正式启动面上所有学校的章程建设工作,历时一年的建设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全面推进:20xx年5月为学习宣传阶段,20xx年6月~9月为制定核准阶段,20xx年10月为总结督查阶段。在各阶段中,各学校均根据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明确章程制定的方向、程序和时间表,并组建成立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章程起草工作小组,积极开展章程起草工作;专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引领、指导学校拟定符合学校实际、具有学校特色的章程;章程草案起草完毕后,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形成章程正式文本,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区教育局核准,已由区教育局二〇一五年第十七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核准工作结束后,形成杨浦区教育系统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总结,迎接市教委对各区县教育局开展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专项督查。
在全面建设过程中,我系统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充分依照相关法律条令,每一个环节均符合法定程序的规范要求,确保此项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严肃性,为下一步的依法办学、依章办学夯实了法制化基础。
(二)研训一体,深入指导,做实章程建设过程
1.分层培训,细化目标任务
在章程草案起草前,我系统在今年上半年先后组织开展了五场区域层面的分层专题培训。一个层面是由国家督学杨国顺主任和虹口区教育督导室的郑万瑜主任对全系统校园长进行培训;另一个层面是由区教育局和区教育督导室分别组织了三场全系统法人代表、工会主席和执笔人的区级培训,明确职责任务与具体操作细则。在此过程中,强调了公民办两类学校的特质,并进行了分类培训。同时,在章程草案起草前和起草过程中,学校层面均认真组织全校师生通过专题讲座、法规学习、范本解读、集体研究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学校章程的宣传、学习、培训和研讨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形成了共同的价值取向。
2.浸润指导,增强互动交流
在章程制定过程中,过程管理和指导的效度直接决定了章程文本的质量。我们将152所学校按学段和性质划分为五大组,五位专家分别深入到每组中,熟悉了解各校校情,对每一所学校的章程初稿或以书面意见或以面谈辅导的形式进行了浸润式的指导。在形成章程修改稿后,专家继续跟进,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对最后形成的送审稿,专家予以了评价。在面对面的三轮互动交流过程中,充分显现了过程指导的有效性。
(三)依法合规,凸显个性,做亮章程建设特色
1.基于法规,规范章程文本
科学、规范的章程文本是章程建设的基础,因此章程的制定与核准在学校章程建设中显得尤其重要。我系统严把章程文本的核准关口,特邀市区教育专家先后三轮对每一份章程的初稿、修订稿和送审稿进行了仔细的审核。在基于法规条令的基础上,专家们从章程的基本格式、文字要求,到章程每一条款的表述等,都逐一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学校按照认定意见认真修改。共性意见将章程制定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和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如章程“序言”的表述;“校务委员会”的功能定位;附则中“立、改、废、释”的确定;“题注”的标明;具体的规章制度不应列入章程文本等等,确保了章程文本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尤其是我们将章程初稿的审阅时间提前至各学校教代会召开之前,避免产生已形成教代会决议之后再行修改的不规范,以确保教代会审议通过章程的严肃性。
2.尊重校情,凝练特色亮点
“一校一章程”本为校而立,应避免千校一面,过于雷同。为了减轻章程的同质化倾向,除了市教委的章程模本以外,我们将62所经教育部核准的高校章程逐一分别提供给152家单位参考使用。在章程编制过程中,除去基本要素外,我们充分尊重各校办学实际,要求各学校对办学特色、课程教学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板块作了基于校情的个性化表述,凝练出各校的办学特色和个性特质,努力体现“一校一章程”。
(四)依章办学,自主发展,做强章程建设实效
1.完善体系,加强制度建设
学校章程建设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基石,是现代学校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是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章程作为学校的“基本法”,统领学校全局工作,保障学校自主运行,在学校规章制度体系中居于龙头地位。杨浦区教育系统各学校章程的制定完成,使各学校对进一步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有了更为前瞻和适切的思考。学校普遍认为,章程对内是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基本依据,是全体教职工的共同意志和行动准则,对外则是办学主张和规则的纲领,是塑造学校自身形象的宣言,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章程建设促使学校要不断完善学校教育治理结构,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2.规划跟进,提升实施成效
纲举才能目张,章程确立后,与之相配套的学校发展规划、学校管理制度、学校评价体系、学校特色建设等都成为章程实施的重要载体和基本构成。区教育局基于以上认知,拟于20xx年全面启动各学校发展规划的论证与认定工作和各学校规章制度建设的专项督导,努力提升章程的实施成效,进一步完善现代学校教育治理结构,推动学校依章办学,自主发展。
三、存在问题与后续思考
(一)存在问题
1.高校、部队直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问题
在本轮学校章程建设工作中,由于杨浦区情使然,复旦大学附属的中小幼单位、区域内部队所属的蓝天幼儿园等和市教委直属的中福会幼儿园均未纳入工作范围,交通大学附属中学依照教育局的部署走完了制定的基本阶段流程,但最后未送审。固然有这些学校属性的问题,但对照教育部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这一要求的指向来看,尚有改进和提升的空间。
民办学校因归属于民办非企业组织,是社会组织的一类,办学章程有民政局规定的统一模本。本次我系统的章程制定虽与区民政局有所接洽,但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了教育版本和民政版本两种模式,是否会影响民办学校的年检和资质审定,尚不得而知。目前,民办学校的章程仍由民政局核准,教育局负责备案,但如何平衡协调,体现出行业特点是后续推进过程中要有思考和对策的。
2.建立依章办学长效机制的问题
相对于章程制定来说,章程实施是一个更系统的、长期的、日常的、动态的过程,也是凸显学校办学自主性和个性特质的过程。章程的文本如何发挥立体的效能,成为学校制定规划、健全制度、完善评价、促进发展的重要纲领?章程的文本如何在保持基本要素的基础上,根据教育战略的调整、教育规律的变化和学校办学的实际不断修订、不断完善?章程的实施成效如何通过有效手段进行评估和检测?这些都是后续推进过程中要深入思考和研究的。
(二)后续思考
1.重塑学校教育治理结构,让章程建设成为学校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章程的制定充分反映和凝练了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意愿,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无论哪种办学性质的学校,都要进一步确立学校章程在学校办学中的“基本法”地位,发挥章程的纲领性作用,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由管理走向治理的战略定力。
2.健全现代学校制度体系,让章程建设成为杨浦整体教育综合改革的制度保障。章程的确立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起点,目标指向更重要的是制度体系的完善。需进一步发挥章程和制度的管理作用,将制度真正转变为学校的管理文化,转变为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转变为学生的成长需求,使杨浦的整体教育综合改革具有实施效力。
3.建立章程实施长效机制,让章程建设成为学校文化建设和内涵品质的有效助力。章程文本的制定具有阶段性,而将其内化为学校办学行为的过程却是长久的,更需要章程实施的长效机制予以保障。需进一步建立起长效的章程运行、监管、评估、保障和完善机制,提升教师、学生等各相关主体的理念认同和价值追求,在依法办学、依章办学的过程中不断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提升办学内涵品质,使章程拥有生命活力。
小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4
(一)组织管理
卫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疫情报告制度。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审核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通报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五)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六)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小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5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教厅教育规划纲要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xx〕24号)精神,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实现“到20xx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的目标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县教体系统全面开展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校章程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学校章程建设是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需要,是构建现代学校管理体制的需要,是推动学校文化建设的需要,是依法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也是依法治校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各学校要通过学校章程编制建设,结合新的教育管理体制,认真研究学校制度建设情况,全面、认真地清理、修订已建立的学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规范和制度要求,在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全面的整理和整合,形成一套系统的、适应学校管理和发展的中小学常规管理制度。
二、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学校章程的.内容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权威性。章程是学校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根本性制度,是一所学校一切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学校要以章程为基本依据,制定形成完整、统一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学校各项制度不得违背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三)稳定性。章程的内容应是学校重大的、基本的、相对稳定的事项。鼓励学校把自主创新和行之有效的教育理念及实践探索固化为制度,以此指引和保障学校创新发展的方向。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一般不入章程。一些需要细化的条款可以另外通过规章制度方式呈现。章程语言应庄重、严谨、准确、简练,避免歧义和模糊。
(四)特色性。学校章程应结合本地社会、文化特点,梳理办学历史,反映学校文脉,提炼文化精神,突出办学定位、教育理念、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特色,鼓励因校制宜,打造学校品牌。
三、学校章程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学校常规管理包括办学章程、领导常规、教师管理常规、学生管理常规、教育教学管理常规、校园管理常规和后勤管理常规等内容。管理制度涉及五个层面。
⑴.学校层面管理制度。涉及到学校行政管理、德育管理、校园管理、教学管理、教育科研管理、考试评价、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及监督保障等十一个方面。
⑵.人员层面管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生行为规范、教师绩效考核、教职工奖惩办法等管理规范。
⑶.职责层面管理制度。包括各类人员(校长、党支部书记、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教科室主任、总务主任、教研组长、各科教师、教务人员、电教人员、校医、图书管理员、仪器管理员、食堂管理员等)的岗位责任等职责管理制度。
⑷.工作层面规程。包括学校德育工作规程、班主任工作规程、教学常规工作规程、学校体育卫生艺术等工作规程。
⑸.有关具体工作管理制度。按不同类型和情况,研究和制定包括诸如实验室管理制度、电脑上机制度、图书管理制度、教师进修制度、请假管理制度、清洁卫生制度、食堂管理制度、校园绿化制度等具体的制度。
四、学校章程制度汇编
《XX学校常规管理制度汇编》内容包括:
前言。
第一部分:目录
第二部分:学校基本情况简介。
第三部分: 学校章程。
第四部分:学校组织机构示意图。
第五部分:各种岗位职责、规章制度、评估考核办法等。
各级各类学校在本期内要完成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完成常规管理制度的汇编。要求编辑打印、装订成册,并连同电子文档上报县教体局监审股一式一套。
五、学校办学章程制度的报批
学校章程制度实行报批制。各学校制定的办学章程和制度汇编,须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填写《蓬溪县学校章程报批审核表》一式二份,报县教体局监审股审核后执行。
小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6
当发生传染病流行和暴发时,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疫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传染病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各教研组长为各教研组教师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零报告制度范本}.
二、每天上午7:30—8:00,中午12:40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检、午检,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教研组长负责对本组教师进行晨检、午检。
三、晨检、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如发现学生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要立即报告校医张春红,将学生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四、晨检、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五、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对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的师生,要求其居家隔离治疗。居家治疗期间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要做到每天追踪
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每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班主任及各教研组组长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报医务室张春红。
六、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张春红要将晨、午检情况汇总,如发现一个班级一周内发生3例及以上病例,或同一学校发生10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或发生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需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x)和区教育局(xxx)。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实行零报告制度:晨检、午检报告结束后,校医张春红及时将全校情况汇总,筛查,每天1:30之前向区教育局和区疾控报告学生发热信息,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按照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小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7
一、总则
(一)目的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1、按照“网络直报,逐级审核上报,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属地化管理,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监测病例遵循属地管理。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四)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乡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卫生所、个体诊所),各负其责,实施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的报告。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
卫生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审核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通报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六)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七)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九)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十)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三、计算机管理制度
1、卫生院计算机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转;
2、定期进行系统软件与硬件的维护,定期查毒,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3、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已正常运转的软件不得随意修改程序或相关参数;
4、严禁未经检查的软件或数据文件上机操作或上网下载来源不明的软件,避免病毒感染;
5、妥善保管软硬件设备资料,外借资料应登记并及时收回;
6、增强安全意识,注意机房防火。下班前应注意检查水电开关和门窗安全;
7、保持计算机室整洁与卫生,室内严禁吸烟和和放置。
四、疫情资料管理保密制度
1、做好疫情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疫情资料要存放于资料柜内并由疫情资料管理人员专人保管。
2、未经卫生部和卫生部授权公布的甲类传染病疫情和暴发性大流行的疫情病例数不准在报刊公开报导。
3、任何外单位人员来中心了解、采访有关疫情,需持有来人单位和区卫生局的证明,并经卫生院领导同意,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向新闻传媒机构的记者人员透露疫情。
4、凡未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
5、疫情保密性文件或资料的存档和销毁,应经卫生院领导批准,统一有关规定处理。
6、自觉接受保密检查和监督。
五、网络管理与维护制度
1、卫生院负责网络管理、使用及维护,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对信息报告系统的管理。对下级机构提供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2、未经单位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数据资料向外网传递或转录。
3、防保科负责各自的网络帐号、密码管理,并注意保密,不得将帐号和密码转告他人,也不得以他人身份登录网络。
4、网络管理员要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并对各自的网络系统、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网上信息资源进行严格管理。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卫生信息网或借助其联网计算机发布、传播反动、色情或有害公共道德的信息。
6、严禁向网络上传来历不明或可能引发病毒感染的软件,系统管理员应定期使用公安部门指定的杀毒软件检测病毒。
六、疫情安全管理与保密制度
1、树立保密意识,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密措施,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2、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应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计算机安全保密措施,疫情资料要存放于资料柜内并由疫情资料管理人员专人保管,凡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
3、网络管理制定访问权限控制,专人负责密码管理,超级密码定期更换;
4、涉密信息须指定专人在专用机上处理,按密级要求采取相应加密措施并妥善处理存储介质的信息痕迹;
5、涉及国家机密的计算机信息处理,应符合国家保密局制定的工作规范和要求。
小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8
为贯彻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参考文本的通知》中“到20xx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要求,深入推进本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章程建设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x大和十x届x中、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以章程为核心的学校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凝炼办学理念、突出办学特色、加强内涵建设、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学校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全面推动学校现代制度建设,实现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分类指导
学校章程要对学校办学定位、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作出全面规范,统领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工作。根据学校不同的性质、管理体制、办学层次等特点,对学校章程的重点内容、制定或修订的程序等加强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确保章程制定或修订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改革创新
将制定或修订学校章程作为建设学校制度特别是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载体,使章程建设与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相互促进,以改革为制定或修订章程提供动力与内容,以章程建设作为改革的切入点和规章制度系统集成的载体。不断完善学校校长负责制,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
(三)坚持突出特色
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分析自身优势和潜能,发挥个性和特色,增强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实现学校管理和办学按章运行、稳步推进。
四、工作步骤
我校章程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20XX年5月底完成学校章程的建设工作。
第一阶段:制定工作计划阶段(20XX年1月—3月)
在参照市教委相关参考文本、总结以往章程建设经验、依据《浦东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参考文本》及工作方案为蓝本,特制订学校章程建设工作计划。
第二阶段:中小学校章程起草阶段(20XX年4月—12月)
学校根据《浦东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参考文本》和本校实际,组建成立学校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按相关程序开展章程制定或修订工作。
第三阶段:章程备案核准阶段(20XX年1月—5月)
1.学校章程网上公示,交与全体教师审阅,征询意见和建议。
2.召开教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学校章程。
3.将章程报送至教育署备案核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章程起草小组,明确学校校务办为牵头部门。校长室负总责、校务办具体负责、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等部门支持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学习宣传
学校利用校园网、公示栏等,对学校章程建设进行宣传。通过学习和宣传,充分认识制定或修订学校章程对于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意义,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章程建设的积极性、自觉性,切实提高开展学校章程建设的能力,提升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水平。
(三)严格制定程序
学校在章程起草过程中,坚持民主、科学、公开的原则,采取开门立法的方式,广泛听取学校内部组织、师生员工的意见,充分科学论证,全面反映学校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以及教职员工、学生的要求与意愿,使章程起草过程成为学校凝聚共识、促进管理、增进和谐的过程。
(四)严格规范内容
学校章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制定或修订,明确学校行使办学自主权相关事项的基本规则、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明确学校内部各种权力的运行规则,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突出对师生权益、地位的确认与保护。
(五)推进依法治校
学校以制定或修订章程为契机,以章程为依据,认真清理和修改学校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完善内部决策及监督机制,依法推进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健全师生权利保障与救济机制,落实民主监督制度,推动学校整体改革,推动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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