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13篇】

2022-10-19   来源:调查报告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文章13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第一篇: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37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协议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黄朝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黄祥武(县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督导室主任)

  陈建熙(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傅朝阳(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林  峰(县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林庆廉(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郑捷斌(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成   员:王金炼、张元顺、黄建辉、傅黎晖、林民强、黄国雄、彭宗枝、黄兴伟、张国云、杨兰娥、吴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监测办),办公室主任由黄祥武兼任,设在县教育督导室,设置六个工作小组,负责全县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综合工作组

  组   长:张元顺、吴  喜

  成   员:吴鹏腾、杨宗海、范双梅

  工作职责:负责与上一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样本校联系沟通及本县测试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督学的具体组织与管理,具体工作:

  1.组织召开全县质量监测动员大会;

  2.配合中教股、初幼教股和进修学校召开培训会;

  3.配合中教股、初幼教股和进修校安排各样本校督学和测试工作人员;

  4.开展测前准备工作的专项督导,进行测前准备的问题排查;

  5.协调招考中心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

  6.陪同国家、省、市巡视组对样本校测试工作专项督检;

  7.撰写、提交质量监测实施情况阶段总结。

  (二)测试工作组

  组    长:黄兴伟、张国云、杨兰娥

  成    员:陈明发、洪丽文、蔡翠林

  工作职责:负责质量监测具体实施工作,对样本校做好监测前的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具体工作:

      1.制定监测实施细则;2.做好监测经费预算;3.指导样本校配齐监测用仪器设备、文具物品和工作手册;4.组织召开样本校测试工作人员培训会,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自身职责,做好监测工作。

  (三)信息工作组

  组    长:黄建辉、傅黎晖

  成    员:张志鹏、郑华枫

  工作职责:1.负责上报属地学校信息; 2.审核并提交样本校测试年级学生、校长和教师信息;3.为各样本校的信息上报工作和监测过程提供技术支持。4.督促指导样本校做好网上材料上传工作,并全程跟踪落实。

  (四)保密工作组

  组    长:林民强

  成    员:陈成普、郑云龙

  工作职责:1.负责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的安全保密工作;2.完成监测工具的回邮工作。

  (五)疫情防控组

  组    长:黄国雄

  成    员:林春香、胡丽容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监测防疫指导方案,对样本校开展监测的制定的防疫方案进行指导,对样本校的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监督检查。

  (六)后勤工作组 

  组    长:彭宗枝

  成    员:王雄亮、黄彬彬

  工作职责:做好监测工作的后勤保障;负责车辆安排,做好国家、省市巡视员住宿接待工作。

  三、工作安排

  1.3月28日,成立仙游县2020国家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3月31日,综合工作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监测办召开福建省2020年国家监测信息上报培训会网络视频会议。信息工作组负责收集审核学校信息。

  3.4月3日前,综合工作组上报县级联络员、信息员名单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平台的实施管理系统中。

  4.4月14日前,综合工作组布置全县各中小学按文件要求填报学校信息,上报至信息工作组审核汇总后,由综合工作组在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平台的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中提交全县学校信息。

  5.8月18日,国家监测中心抽取样本校。

  6.8月20日,综合工作组公布仙游县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校名单并发放相关样本学校的账号。

  7. 8月24日,组织县监测实施工作组成员参加教育部基

  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召开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网络视频会。

  8.8月25日前,监测办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仙游县样本校信息上报布置工作,并在监测样本校微信工作群传达国家级、省级培训会议精神。

  9.9月1日前,测试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制定仙游县县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细则和防疫方案,并发送给各样本校。

  10.8月20日至9月6日,各样本校上报测试年级学生、校长与相关教师信息。信息工作组审核样本校提交的信息后,由综合工作组汇总上报国家监测中心。

  11.9月10日前,由信息工作组遴选确定样本校相关监测工作人员名单并汇总至综合工作组。

  12.9月15日前,监测办组织综合工作组、信息工作组、测试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各样本校,召开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培训会。测试工作组组织学习、解读2020年国家质量监测县级监测实施工作细则;测试工作组和综合工作组布置样本校负责人、主监测员、监测员等相关工作人员测试程序与规范要求工作;疫情防控组对各样本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指导。

  13.9月14日至18日,各样本校开展校长与教师问卷调查系统的填答练习,测试年级学生模拟填涂答题卡练习。

  14.9月14日至25日,综合工作组、信息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和测试工作组开展测前准备工作的专项督导。

  15.9月25日前,监测办对各样本校开展测前准备进行指导、监督与宣传教育,设置并公布社会监督专线;综合工作组提交样本县测试规范培训完成和配备监测文具情况报告表。

  16.9月27日前,由县保密工作组负责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完成测试准备工作的问题排查。

  17.9月26日至29日,监测办组织人员陪同国家、省、市巡视员开展测前、中、后的工作督导检查,进行测试前、中、后问题排查,确保质量监测工作万无一失。后勤工作组做好国家、省、市巡视组督导检查的后勤工作。

  18.9月28日,2020年国家质量监测考试正式开始,监测办组织六个工作组对测试全程跟踪、现场采集数据,监控测试过程,处置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报告测试完成情况,样本校按照要求上传测试情况记录表、测试完成情况。

  19.9月29日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保密工作组负责完成监测工具的回邮工作。

  20.10月15日前,信息工作组审核、提交各样本校上报的测试生基本信息。

  21.10月16日前,综合工作组、测试工作组总结提县级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实施工作总结

第二篇: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科学规范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推动实施素质教育,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原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二、监测原则

  (一)客观性。采取抽样调查方法,科学设计监测指标和监测流程,准确反映教育质量状况及其影响因素。

  (二)规范性。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充分考虑不同地区教育教学差异和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规范流程,严格操作,确保监测结果真实有效。

  (三)引导性。全面监测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重点考察学生健康水平、综合素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推进素质教育有效实施。

  三、监测学科

  为全面反映学生的知识和能力水平,依据我国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考虑相关学科对学生发展的影响程度,借鉴部分国家和国际项目的做法,监测学科确定为语文、数学、科学、体育、艺术、德育。

  四、监测对象

  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对各学段各学科的划分情况,考虑学生认知和学习能力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监测对象确定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

  五、监测周期

  为保证监测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有效跟踪义务教育质量变化情况,最大限度提高监测效益,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监测两个学科领域。具体安排是:第一年度监测数学和体育,第二年度监测语文和艺术,第二年度监测科学和德育。

  六、监测时间

  综合考虑学习内容的完整性和便于组织测试等因素,每年测试时间选择在6月中旬,具体时间在当年测试方案中确定。

  七、监测内容

  为了测查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程度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参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监测学科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语文。重点测查语文基础、文本阅读、书面表达,识别与推论、整合与解释、评价与鉴赏,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二)数学。重点测查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知识的了解、理解和运用,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三)科学。重点测查生命科学、物质科学、地球与宇宙,知识的了解、理解和运用,科学问题的探究、解释、解决,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四)体育。重点测查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力量、速度、耐力,兴趣与态度,健康、睡眠和锻炼习惯等状况。

  (五)艺术。重点测查对艺术作品表现形式、民族艺术作品特点、中外艺术作品表达主题和情感的了解、理解,对民族艺术的兴趣、喜爱,以及艺术活动的参与等。

  (六)德育。重点测查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日常生活中道德行为规范的掌握,基本国情、地理和历史常识、安全和法律常识等的了解,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关系的认识。

  为全面掌握义务教育总体情况,为相关政策制定和改进管理提供依据,在监测六个学科领域表现水平的同时,调查影响学业水平的相关因素,包括所监测学科领域的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以及学校管理等。

  八、监测工具

  监测工具包括纸笔测试工具和现场测试工具。纸笔测试工具分为学科测试卷和调查问卷。学科测试卷主要测查学生的学业水平,题型分为选择题、填空题以及开放式问答题等三种;调查问卷主要调查影响学生学业水平的相关因素,分为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三种。现场测试工具主要用于体育、科学、艺术等学科领域,通过学生的现场演示和项目参与,考查运动、操作、创作能力。

  九、监测样本

  为了保证监测结果的代表性和数据的准确性,根据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生量大、面广的特点,采取抽样监测方式。监测样本采取分层不等概率方式抽取,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抽取县(市、区)。根据人口总量、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状况,在全国31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取样本县(市、区),样本数量为全国总县数十分之一左右。每个省(区、市)不少于6个样本县(市、区)。

  (二)抽取学校。根据地理位置、城乡分布、学校类型等因素,采用按规模成比例概率抽样(PSS)方法,在样本县(市、区)抽取样本学校,每个样本县(市、区)抽取的小学不少于12所,初中不少于8所。

  (三)抽取学生。在每所样本学校的四年级和八年级随机抽取不少于30名学生,每个省(区、市)抽取学生总数不少于3600名。

  十、统一测试

  为了保证测试操作规范,全国所有样本县(市、区)、样本校按照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统一测试。测试安排在本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十一、水平划定

  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等级标准的划定,参照我国教育教学中常用的“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借鉴国际通行方法,将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Ⅰ、水平Ⅱ、水平Ⅲ和水平Ⅳ四个水平段。

  十二、监测报告

  根据报告目的、内容和阅读对象的不同,主要形成基础数据报告、分省监测报告和国家监测报告三类报告。

  (一)基础数据报告。主要呈现以县为单位的原始数据汇总,供监测评价机构内部分析使用,不对外公开发布。

  (二)分省监测报告。分省(区、市)呈现学生在学科领域的表现水平,影响该省(区、市)学生学业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供各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参考,不对外公开发布。

  (三)国家监测报告。主要呈现全国学生学业水平总体状况,影响学生学业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向社会公开发布。

  十三、组织实施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承担业务培训、工具研发、数据采集、形成报告等工作。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测试组织和过程监督。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测试。

第三篇: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确保广大测试学生和监测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预防和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做到“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现制订我校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如下:

  一、加强防疫保障

  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我校和考试期间的防疫工作指导和支持,完善考场的防疫工作措施和处置流程。

  (一)环境防疫管理

  1.扩大外警戒范围。为防止出现外送考人员聚集,外围要设立警戒线,扩大警戒区域范围,除本校原有师生员工外,仅限测试学生和监测工作人员进入。

  2.加强食宿管理。开展卫生防疫专项行动,就餐区域开展安全和环境卫生治理,进行消毒、通风等处理,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确保测试学生和工作人员食宿安全。加强食堂管理,包括所有食堂工作人员的行踪管理以及近14日体温和健康状况的管理等,同时要求食堂要加强消杀工作。尽可能不买进口的农产品或者冷冻的食品,食品一定要煮熟,不得生吃。实施分散用餐。需要集中用餐的要严格坚持分批次、错峰安排、保持间距,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确保安全。餐前餐后必须洗手。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做好食品留样,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建立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

  3.有序组织交通。有序组织,确保测试学生能顺利到达考场。提醒测试学生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准备好测试室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

  (二)测试室入口通道防疫管理

  1.在测试室入口设置体温检测通道,配置检测设备和工作人员,对所有进入测试室的测试学生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在测试试室入口准备一定数量的快速手消毒液供测试学生使用。学生完成测试教室入口体温检测相关程序洗手后直接进入测试教室,不得再随意走动。

  2.测试教室旁设置体温异常测试学生复检室和防疫特殊通道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身体异常测试生由专人引领入场等候处置,安排校医等专业人员进行复核,个别学生身体不适不能坚持完成测试,经确认后,准其退出测试,交医护人员处理。

  (三)设置防疫管理

  1.每个考场按30名测试学生进行编排。测试教室座位须单人、单桌、单行排列,桌口尽量朝前。测试学生座位横向间距不得低于80厘米,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

  2.做好测试教室防护措施和消杀工作。测前对测试办公室、测试教室等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对空调通风系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等处理。测试期间应持续开窗通风,保持测试场所室内空气流通。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每天开窗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

  (四)加强防疫物品配备等条件保障。按每人每半天1只的标准为监测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测试学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测试学生口罩自备)。要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

  二、强化各类人员保护措施和防疫培训

  (一)加强人员配备和防疫培训

  1.安排专业校医到现场指导测试学生、测试工作人员防疫、检疫事宜以及对有疑似症状测试学生进行专业评估。

  2.工作人员要履行相应的防疫工作职责。监测办配备一定数量的机动主监测员,配备一名机动监测员并参加培训,以备处理突发事件处置。

  3.加强对监测工作人员防疫基本技能的培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确保参训人员掌握传染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各样本校内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等基本内容。

  4.加强测试学生个人防护技能培训。要提醒测试学生自觉服防疫工作安排,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要做好口罩、消毒纸巾等个人防护用品的准备。测试学生之间要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测前14天尽量在校内活动减少外出,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聚集的场所。不要离开居住地,保持居家或家校两点一线。养成勤洗手、戴口罩的好习惯。不服从安排的,取消测试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实施测试学生及监测工作人员测前健康状况监测

  1.学生须至少于测前14天申领健康码。测前14天前到考试结束,负责对学校学生、监测工作人员进行全员连续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测前第14天和测前第7天,组织对所有测试学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2.对所有监测工作人员和相关年级学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在测前14天要对样本校所有监测工作人员和测试年级学生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要求学生于测前14天每日记录师生健康状况、目前所在地、是否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等信息。测前14天内或考试期间如发现身体异常监测工作人员或学生及测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活动轨迹的,要立即报告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监测工作人员不得承担监测工作,学生不得参加测试。

  (三)加强对测试学生入场和考试防疫管理

  1.测前,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学生防疫与安全须知,熟知测试的各项要求。未申报健康码的学生要如实填写个人健康调查表。

  2.各测试教室入口检测体温。所有测试学生和监测工作人员进入各测试教室必须佩戴口罩和检测体温,测试学生要注意与周边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距离。测前,各样本校组织所有进入各样本校的监测工作人员和测试学生沿体温检测通道逐一接受体温检测。要控制入场速度,保证间隔,有序入场。持绿色“健康码”,体温低于37.3℃正常的测试学生、监测工作人员方可进入。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

  3.若测试当天参测学生因体温检测异常或出现发热、咳嗽、呕吐、腹泻、嗅味觉异常等相关症状不能入校参加测试,按照缺测进行处理,主监测员在《测试情况记录表》中说明情况,同时样本校出具证明并将证明随《测试情况记录表》一并装入“测试情况记录袋”。该生不必参加后续测试,按缺席测试生处理。若监测工作人员测试当天因体温检测异常或出现发热、咳嗽、呕吐、腹泻、嗅味觉异常等相关症状不能入校组织测试,样本校须及时将情况上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经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机动人员代替完成现场测试的相关工作。

  4.要在测试试室入口准备一定数量的快速手消毒液供测试学生使用。测试学生使用快速手消毒液消毒双手后,应直接进入考场考试,进行违禁物品检查和进一步身份核验等工作。尽量避免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

  5.测试学生进入测试教室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要统一规范对测试学生佩戴口罩的监管,测试学生需佩戴口罩进入各样本校,测试学生进入测试教室前脱下口罩,做好个人口罩保存工作,入测试教室后不需要佩戴口罩,如测试学生需在测试教室内佩戴口罩的,可向监测员领取统一配备的口罩。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测试教室监测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所有测试学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四)全方位做好测试学生心理辅导

  组织心理老师和班主任通过个体辅导和团体辅导等方式帮助学生调适心理和身体状态,缓解紧张情绪、减轻心理压力;引导学生适当参加文体活动,注意劳逸结合,引导家长有意识地为孩子减压。做好预防预警,针对性落实心理干预,切实做好心理疏导。测试后,要加强家校沟通,不要给孩子过多的压力,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三、严格落实测试前后的防疫措施

  (一)做好消毒工作。测前,各样本校要指定专人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各样本校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测试学生、监测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二)做好测试教室降温和通风工作。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测试办公室和测试教室可以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如使用冰块降温,应保证冰块及制冰使用的水卫生安全。在使用电风扇或冰块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三)加强测试结束后的防疫工作。每场测试结束后,测试学生要按监测员的指令有序疏散,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监测员在监测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四、做好跟踪统计上报工作

  (一)全员要求。所有测试年级学生必须准时上报本人的健康状况信息,学校每天跟踪统计测试学生健康状况,确保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所有测试年级学生健康状况。

  (二)专人负责。统一组织对本校学生及师生员工“粤康码”注册情况进行核查。

  五、应急事件处置机制

  按照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和省的要求,规范、严密、安全、有序开展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杜绝和减少重大事件发生。要专门就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时的评估、甄别、报告、处置流程进行细化,明确不同情形下的处置具体程序,明确各部门在各流程处置节点上的工作职责。要充分做好应对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试卷安全保密和考试实施等各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要专门针对可能的极端天气影响,提前做好各项防范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测试安全顺利。

  有关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如下:

  (一)监测工具的保密: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出现泄密,应立即实施现场保护,并向区监测办和市监测办汇报,并立即组织有关力量排查。

  (二)临场处置机制:对于监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紧急情况,根据其对测试有效性的影响程度不同,分别采取以下处理方法:

  1.在测试过程中发生的特殊问题,在符合检测规范与要求、不影响测试工作正常秩序、不涉及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的情况下,由校长、责任督学按照《广东省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示例共同商议解决,并将具体情况记录在《测试记录》上,必要时向区监测办做出口头或书面汇报。

  2.对于校长、责任督学无法解决的问题,校长、责任督学须立即上报区监测办,由区监测办上报局监测办。在符合监测实施原则,不影响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的情况下,由局监测办商议,做出应急处置,并于处置后做出书面汇报。

  3.凡涉及监测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不能按照规定的测试要求与程序执行监测实施工作,或发生其他重大事件(案件),须立即将情况报告到局监测办,局监测办立即逐级上报至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具体应急事件示例及处置办法参照《操作手册》“应急事件处置预案”。

  在测试中出现严重影响测试工作的重大事件(案件),特别是发现如泄密、失盗、严重损毁等重大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态发展扩大,在紧急处理的同时,要按照3级应急事件进行处置,立刻逐级上报至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因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不力或不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篇: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教育强区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切实增强全系统教学质量意识,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区中小学实际,特制订《xx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评方案》。

  一、健全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评体系

  1.区级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评。区教研室、督导室和招生办具体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评工作,制定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教育局每学年组织召开1-2次教学质量监测工作会,做好学情、教情分析,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

  2.校级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评。建立校长负责制,农村小学以乡镇为单位,农村初中和城区中小学以校为单位,每学期召开1-2次专题会议,重点研究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评相关的制度、计划、实施、改进等工作。加大对教学质量的监测力度,提高质量监测的信度,有效监测影响教学质量的要素,为提升教学质量提供有力保证。

  任课教师要以实施有效教学为目标增强质量意识,狠抓教学环节和过程;认真研究学生、吃透教材、创新教法、精心组织、善于反思,不断提高执教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善于破解,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和同事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教学理念、方法和措施,适时进行学科教学监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完善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评制度

  3.小学六年级质量测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区小学六年级质量测评管理办法,加强质量测评的过程管理,对违反质量测评管理制度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小学六年级质量测评科目设置及组织形式应体现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课程计划和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促进小学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高考、中考质量测评管理制度。教研室对各学校高三年级、九年级教学进行重点调研指导。教研室和招生办每学年对高考成绩和中考成绩进行质量分析,并进行通报。质量分析结果作为教育局评估考核学校办学水平和校长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各高、初中学校要成立毕业班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复习备考工作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毕业班教学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5.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测评制度。中小学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由分管局长负责,教育股和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统一测评某一学段考试科目(与期末考试同步)。各乡镇、各学校要认真分析统一测评科目的反馈结果,召开教学质量专题分析会,对辖区内各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进行全面分析,制定科学有效的措施。

  6.教学质量管理学期报告制度。每学年教学质量监测工作结束后,招生办要将监测结果记入数据库并形成质量监测分析报告,在全区通报。监测结果作为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和校长考核的重要依据,测评成绩优秀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7.听课检查制度。教育局长、副局长、乡镇教育专干和校长要带头走进课堂,了解课改情况,掌握教学实情。每学年教育局长、副局长听课不少于12节,分管业务副局长24节,兼职教研员40节,专职教研员60节,乡镇教育专干30节,校级领导30节,分管业务副校长40节,教师20节。教育局每学年对以上人员的听课情况进行1—2次专项检查,中小学校长听课记录由教育局长亲自检查,所有检查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并把校长、乡镇教学督查人员听课检查结果与绩效量化考核挂钩。

  8.教学常规管理检查评价制度。教育局每学年对城区中小学和农村初中、中心小学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价,反馈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下达整改通知书。学校要按照反馈意见,向教育局提交整改措施并及时予以落实。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9.教学质量评价激励机制。教育局每学年召开一次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评工作会议,表彰奖励教学质量先进学校、优秀校长和先进教师。各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考评激励机制,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三、落实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评责任

  10.教育局将加强对中小学期末检测、毕业年级质量监测和非毕业年级质量抽测等监测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改进,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努力推动全区中小学教学质量迈上新台阶。

  11.教育督导室要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作为一项核心工作常抓不懈。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为抓手,详实掌握情况,发现工作亮点,促进学校快速提高办学水平。

  12.教研室要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工作重心,深入调研学校教学状况,专题研究制约教学质量提高的各种因素,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学校加以改进,提出教学改革发展的建议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小六毕业考试和非毕业年级质量测评工作,做好数据统计和总结反馈工作,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要精心组织初高中学校制定切实有效的备考复习方案,开好备考工作研讨会,努力提高复习备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全面深入开展课题研究与教学研讨活动,多措并举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13.招生办要具体负责高考、中考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考试环节严密、操作规范、有序开展。要将质量监测数据及时汇总并记入数据库,对数据反映出的问题进行系统归类整理,及时通报,以促进学校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4.校长和教师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下功夫研究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大力加强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建立学校全员监测、全面监测、全程监测的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阵地作用,强化师生的主观能动性,使教学成为不断反思、改进、提高的动态过程,推动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四、明确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评内容

  15.教学管理工作评价:教学管理工作评价实行分级管理制。教研室、督导室负责对城区中小学和乡镇初中、中心小学进行教学管理工作评价;乡镇负责对所属其它小学(含教学点)进行教学管理工作评价。

  (1)教学常规:主要评价学校及其教学组织的管理能力、课程开设、计划、活动、教学常规检查及评价和教师的备课、上课、辅导、作业、考试、评价等方面工作情况。

  (2)教育科研:主要评价学校课题立项、课题研究过程、课题结题、研究成果等方面工作情况和校本研修的制度建设、教师专业发展、集体备课、评课议课、校本课程开发、承担或参与教研活动、校本教研成果展示、活动及成效宣传等方面工作情况。

  具体评价内容及办法见《xx区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考评表》(教学管理工作评价满分100分)。

  16.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评价项目(以教育局抽测结果为依据):①平均分;②优秀率;③及格率;④全区同类学校排名。

  具体计分办法:

  ①平均分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平均分,计40分,每高于平均分1分,加0.5分,每低平均分1分,减0.5分;

  ②优秀率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平均线,计10分,每高于平均线1个百分点,加0.2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2分;

  ③及格率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平均线计10分,每高于平均线1个百分点,加0.2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2分;

  ④同类学校均分第一名计40分,以后名次每退1名少计1分,至0分为止;

  基准分100分,上不封顶,下至为零。

  17.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小学评价对象为全区所有小学毕业年级,以小学六年级质量测评成绩为考评依据;初中评价对象为全区所有初中毕业年级,以榆林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为考评依据。高中评价对象为全区所有高中毕业年级,以榆林市教育局、市招办公布高考成绩为考评依据。

  评价项目:

  (1)小学教学质量监测项目:①平均分;②优秀率;③及格率;④全区同类学校排名。

  具体计分办法:

  ①平均分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平均分数,计40分,每高平均分1分加0.5分,每低平均分1分减0.5分;

  ②优秀率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平均线,计10分,每高平均线一个百分点加0.2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2分;

  ③及格率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平均线,计10分,每高一个1个百分点加0.2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2分;

  ④全区同类学校均分第一名计40分,以后名次每退一名少记1分,依次递减至0分为止;

  基准分100分,上不封顶,下至为零。

  (2)初中教学质量监测项目:①平均分;②优秀率,③及格率;④全区同类学校排名;⑤统考500分以上学生区属高中录取率;⑥保送生成绩转换中考成绩。

  具体计分办法:

  ①平均分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平均分数,计40分,每高平均分1分加0.5分,每低平均分1分减0.5分;

  ②优秀率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平均线,计10分,每高平均线1个百分点加0.2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2分;

  ③及格率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平均线,计10分,每高平均线1个百分点加0.2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2分;

  ④全区同类学校均分第一名计35分,以后名次每退1名少计1分,至0分为止;

  ⑤统考500分以上学生区属高中录取率100%,计5分;录取率95%—99.9%,计3分;录取率90%—94.9%,计2分;录取率85—89.9%,计1分。

  ⑥一中保送生前十名每名总成绩以一中当年统招学生最高成绩加20分计,其余保送生以当年一中统招新生最高成绩计;苏中和二中保送生以学校当年统招新生最高成绩计,所有成绩计入保送生初中毕业学校总成绩。

  基准分100分,上不封顶,下至为零。

  (3)高中教学质量监测项目(适用于除市一中外的其它高中学校):①上线率;②上线人数;③进步幅度;④全市个人排名。

  具体奖励办法:

  ①二本及二本以上上线率不低于上一年度,奖励学校20万元,一本上线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奖励学校1万元,二本上线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奖励学校0.8万元;

  ②本学校二本及二本以上上线率与全市上线率相差幅度与上一年度相比,每进步一个百分点奖励学校5万元。

  ③市苏州中学考生个人总成绩进入全市文史类或理工类前50名,市二中考生总成绩进入前100名,每入围1人,奖励学校3万元。市二中考生个人总成绩达到一本分数线,每入围一人,奖励学校五千元。

  市苏州中学和市二中高考奖励根据两校高一新生入学中考成绩,给学校下达三年后高考任务指标,该指标随全省高考年度招生计划的调整而适时适度调整,如圆满完成任务,奖励每校10万元,超出任务指标,每考上一名二本奖励学校xx元,考上一本奖励学校5000元。

  18.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以教学管理工作评价、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抽测评价、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三个方面的综合积分为评价依据。

  评价项目及权重:①教学管理工作评价占20%;②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占10%;③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占70%。综合积分满分为100分。教学管理项目得分以每年“双常规”检查考核为依据。

  综合积分作为表彰“教学质量优秀学校”的依据。

  五、运用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评结果

  评价采取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综合评价与单项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奖励学校数量以同类学校25%计(出现小数以四舍五入取舍)。

  19.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奖。小学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获奖学校第一名奖励学校毕业年级每班1.5万元,其后名次以每班0.2万元递减,农村与城区奖励标准相同。初中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获奖学校,第一名奖励学校毕业年级每班2万元,其后名次以每班0.2万元递减,农村与城区奖励标准相同。在当年全区统一组织的高一保送生考试中,考入市一中、市苏中和市二中前30%名内的保送生以每生1000元、中间40%名内以每生800元、后30%名内以每生500元的标准,奖励保送生初中毕业学校。

  20.教学质量进步奖。本年度学校在全区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名次与上一年度相比较,农村初中学校进步五个位次以上(含五个位次)、城区初中学校进步三个位次以上(含三个位次),奖励学校5000元(不含民办学校);农村乡镇小学和城区小学进步五个位次以上(含五个位次),奖励学校(乡镇)xx元(不含民办学校)。

  21.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奖。非毕业年级教学质监测获奖学校,小学第一名奖励所在年级每班4000元,初中奖励所在年级每班5000元,其后名次以每班500元递减,城区与农村奖励标准相同。

  22.农村初中学校教学质量监测综合评价结果进入同类学校前15名,农村小学进入前20名,城区初中学校进入前5名,城区小学进入前7名的学校,方可参评先进单位(文明学校)等荣誉,也是校长提拔任用的考核条件之一。

  23.教学质量综合评价集体奖。教学质量综合评价集体奖依据教学管理考评结果、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评价结果和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考评予以奖励。获奖学校授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集体奖”奖牌。

  24.教学质量突出贡献奖。校长是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对于学校教学质量高,工作实绩突出的校长,给予一定奖励。

  25.教学质量先进教师在教师发展性评价、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务晋升、年度考核、评优树模、兑现绩效工资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26.义务教育学校连续三年考核均为全区同类学校倒数第三名的学校,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三年内不予评优树模;连续三年考核均为全区同类学校倒数第二名的学校,进行全区通报,三年内校长不予提拔重用;连续三年考核均为全区同类学校最后一名的学校,调整校长工作岗位。

  六、附则

  1.本方案从xx年开始实施。

  2.本方案解释权归区教育局。

第五篇: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促进中小学学科教学质量的有效提升,进一步引导中小学校按照《县中小学教学常规(2020修订版)》要求,关注教学质量,抓严抓实教学管理,营造学校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求生存、谋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局工作要点》,结合《基教科2020年工作计划》,教育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实施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中小学学科教学质量监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坚持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将质量提升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中之重。引导中小学校以教学质量为核心,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了使监测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此次监测活动中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教育局成立质量监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实施办法

  1.监测时间:20xx年11月上旬。

  2.监测年级、学科及考试时间安排

  教育局决定本学期对全县所有中小学的部分年级(一个班级全员参加)、部分学科进行监测,小学监测年级为五年级,初中监测年级为八年级,中小学均监测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测试时间小学三科共90分钟,中学三科共100分钟。

  3.试卷及命题

  监测试卷统一由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命题。出题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对各年段的要求,结合各学科的正常教学进度,完全体现教材目标,考查学生基础知识的掌握与基本能力的形成情况。

  4.考场设置

  各校的监测考场统一要求设在多功能教室,确保单人单桌、间隔合理。保证被监测班级全体学生参加监测,班级人数与学生名单要与基教科掌握的相符。

  5.监考人员安排

  监测工作由教育局基教科组织具体实施。监考人员由基教科成员和其它科室工作人员组成,每个考场一名监考。要求监测工作人员要统一过程管理、严肃学生纪律,监考认真负责,到校后立即对被测班级的学生进行测试。监测结束后,试卷由监考人员和该校一名业务领导共同签名封存,送回基教科205室。

  5.试卷的批阅与成绩评定

  试卷统一由基教科组织相关人员批阅,批阅结束后认真核算成绩汇总,汇总结束后下发监测情况及结果的通报。

  6.质量分析

  各学校针对本次学生考试成绩和试卷完成情况,在成绩一周内,到基教科取回本校试卷,组织相关学科教师进行试卷分析,形成文字材料,试卷分析人签字、校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将试卷及分析送到教育局基教办206室,电子版发送邮箱,联系人:。

第六篇: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201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布署和五指山市教育局相关文件、会议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内容和对象
  1、监测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学生语文和艺术(音乐、绘画)
  2、监测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我校四年级样本学生(抽取30名样本学生),以及学校校长、四年级所有班主任、语文老师和艺术老师。
  3、统一测试时间和形式:
  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对样本学生进行测试和问卷调查,并对校长、四年级所有班主任、语文老师、语文老师和艺术老师进行问卷调查。
  二、成立学校201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黄进京
  成员:林海 程小珠
  职责:负责统筹安排全校的监测实施工作。
  (二)工作小组
  组长:林海 程小珠
  组员:王丽强、胡冬、王志海、邱海槟、王迟强、黄照东、黄凌丽、黄玲、王晓坤、黄小康、王朝雄、甘少敏、王雪艳、王素珍
  职责: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监测实施的各项工作制定方案,安排人员。
  学校建立QQ工作群,群号:179855781
  具体人员安排:
  1、现场负责人:程小珠 现场办公室负责人:邱海槟
  信息导入:胡冬 司时员:王志海
  医护人员:黄照东 保密员:黄凌丽、黄彩霞
  2、安全负责人:林海 后勤负责:王迟强
  安保人员:校警2人
  3、宣传负责人:王晓坤 摄影报道:黄小康
  信息公示、标语席卡:王朝雄
  三、参加测试、调查问卷及监测人员
  1、参加测试及问卷调查的教师、学生
  校 长:黄进京
  班主任:黄玲、邱海槟、李丽莎
  语文老师:黄玲、邱海槟、叶玉芳
  艺术老师:黄美珍、黄宝培
  四年级学生:抽取的30名样本学生
  2、参加测试培训的教师(监测员)
  语文监测员:甘少敏 艺术监测员:王丽强、王雪艳、王素珍

第七篇: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37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协议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监测办),办公室主任由黄祥武兼任,设在县教育督导室,设置六个工作小组,负责全县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综合工作组

  组   长:

  成   员:

  工作职责:负责与上一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样本校联系沟通及本县测试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督学的具体组织与管理,具体工作:

  1.组织召开全县质量监测动员大会;

  2.配合中教股、初幼教股和进修学校召开培训会;

  3.配合中教股、初幼教股和进修校安排各样本校督学和测试工作人员;

      3.开展测前准备工作的专项督导,进行测前准备的问题排查;

      4.协调招考中心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

  5.陪同国家、省、市巡视组对样本校测试工作专项督检;

  6.撰写、提交质量监测实施情况阶段总结。

  (二)测试工作组

  组    长:

  成    员:

  工作职责:负责质量监测具体实施工作,对样本校做好监测前的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具体工作:

  1.制定监测实施细则;2.做好监测经费预算;3.指导样本校配齐监测用仪器设备、文具物品和工作手册;4.组织召开样本校测试工作人员培训会,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自身职责,做好监测工作。

 (三)信息工作组

  组    长:

  成    员:

  工作职责:1.负责上报属地学校信息; 2.审核并提交样本校测试年级学生、校长和教师信息;3.为各样本校的信息上报工作和监测过程提供技术支持。4.督促指导样本校做好网上材料上传工作,并全程跟踪落实。

 (四)保密工作组

  组    长:

  成    员:

  工作职责:1.负责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的安全保密工作;2.完成监测工具的回邮工作。

  (五)疫情防控组

  组    长:

  成    员: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监测防疫指导方案,对样本校开展监测的制定的防疫方案进行指导,对样本校的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监督检查。

  (六)后勤工作组 

  组    长:

  成    员:

  工作职责:做好监测工作的后勤保障;负责车辆安排,做好国家、省市巡视员住宿接待工作。

  三、工作安排

  1.3月28日,成立仙游县2020国家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3月31日,综合工作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监测办召开福建省2020年国家监测信息上报培训会网络视频会议。信息工作组负责收集审核学校信息。

  3.4月3日前,综合工作组上报县级联络员、信息员名单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平台的实施管理系统中。

  4.4月14日前,综合工作组布置全县各中小学按文件要求填报学校信息,上报至信息工作组审核汇总后,由综合工作组在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平台的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中提交全县学校信息。

  5.8月18日,国家监测中心抽取样本校。

  6.8月20日,综合工作组公布仙游县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校名单并发放相关样本学校的账号。

  7. 8月24日,组织县监测实施工作组成员参加教育部基

  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召开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网络视频会。

  8.8月25日前,监测办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仙游县样本校信息上报布置工作,并在监测样本校微信工作群传达国家级、省级培训会议精神。

  9.9月1日前,测试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制定仙游县县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细则和防疫方案,并发送给各样本校。

  10.8月20日至9月6日,各样本校上报测试年级学生、校长与相关教师信息。信息工作组审核样本校提交的信息后,由综合工作组汇总上报国家监测中心。

  11.9月10日前,由信息工作组遴选确定样本校相关监测工作人员名单并汇总至综合工作组。

  12.9月15日前,监测办组织综合工作组、信息工作组、测试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各样本校,召开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培训会。测试工作组组织学习、解读2020年国家质量监测县级监测实施工作细则;测试工作组和综合工作组布置样本校负责人、主监测员、监测员等相关工作人员测试程序与规范要求工作;疫情防控组对各样本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指导。

  13.9月14日至18日,各样本校开展校长与教师问卷调查系统的填答练习,测试年级学生模拟填涂答题卡练习。

  14.9月14日至25日,综合工作组、信息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和测试工作组开展测前准备工作的专项督导。

  15.9月25日前,监测办对各样本校开展测前准备进行指导、监督与宣传教育,设置并公布社会监督专线;综合工作组提交样本县测试规范培训完成和配备监测文具情况报告表。

  16.9月27日前,由县保密工作组负责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完成测试准备工作的问题排查。

  17.9月26日至29日,监测办组织人员陪同国家、省、市巡视员开展测前、中、后的工作督导检查,进行测试前、中、后问题排查,确保质量监测工作万无一失。后勤工作组做好国家、省、市巡视组督导检查的后勤工作。

  18.9月28日,2020年国家质量监测考试正式开始,监测办组织六个工作组对测试全程跟踪、现场采集数据,监控测试过程,处置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报告测试完成情况,样本校按照要求上传测试情况记录表、测试完成情况。

  19.9月29日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保密工作组负责完成监测工具的回邮工作。

  20.10月15日前,信息工作组审核、提交各样本校上报的测试生基本信息。

  21.10月16日前,综合工作组、测试工作组总结提县级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实施工作总结

第八篇: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科学规范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推动实施素质教育,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原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二、监测原则

   (一)客观性。采取抽样调查方法,科学设计监测指标和监测流程,准确反映教育质量状况及其影响因素。

   (二)规范性。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充分考虑不同地区教育教学差异和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规范流程,严格操作,确保监测结果真实有效。

   (三)引导性。全面监测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重点考察学生健康水平、综合素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推进素质教育有效实施。

   三、监测学科

   为全面反映学生的知识和能力水平,依据我国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考虑相关学科对学生发展的影响程度,借鉴部分国家和国际项目的做法,监测学科确定为语文、数学、科学、体育、艺术、德育。

   四、监测对象

   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对各学段各学科的划分情况,考虑学生认知和学习能力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监测对象确定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

   五、监测周期

   为保证监测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有效跟踪义务教育质量变化情况,最大限度提高监测效益,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监测两个学科领域。具体安排是:第一年度监测数学和体育,第二年度监测语文和艺术,第二年度监测科学和德育。

   六、监测时间

   综合考虑学习内容的完整性和便于组织测试等因素,每年测试时间选择在6月中旬,具体时间在当年测试方案中确定。

   七、监测内容

   为了测查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程度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参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监测学科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语文。重点测查语文基础、文本阅读、书面表达,识别与推论、整合与解释、评价与鉴赏,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二)数学。重点测查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知识的了解、理解和运用,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三)科学。重点测查生命科学、物质科学、地球与宇宙,知识的了解、理解和运用,科学问题的探究、解释、解决,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四)体育。重点测查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力量、速度、耐力,兴趣与态度,健康、睡眠和锻炼习惯等状况。

   (五)艺术。重点测查对艺术作品表现形式、民族艺术作品特点、中外艺术作品表达主题和情感的了解、理解,对民族艺术的兴趣、喜爱,以及艺术活动的参与等。

   (六)德育。重点测查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日常生活中道德行为规范的掌握,基本国情、地理和历史常识、安全和法律常识等的了解,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关系的认识。

   为全面掌握义务教育总体情况,为相关政策制定和改进管理提供依据,在监测六个学科领域表现水平的同时,调查影响学业水平的相关因素,包括所监测学科领域的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以及学校管理等。

   八、监测工具

   监测工具包括纸笔测试工具和现场测试工具。纸笔测试工具分为学科测试卷和调查问卷。学科测试卷主要测查学生的学业水平,题型分为选择题、填空题以及开放式问答题等三种;调查问卷主要调查影响学生学业水平的相关因素,分为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三种。现场测试工具主要用于体育、科学、艺术等学科领域,通过学生的现场演示和项目参与,考查运动、操作、创作能力。

   九、监测样本

   为了保证监测结果的代表性和数据的准确性,根据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生量大、面广的特点,采取抽样监测方式。监测样本采取分层不等概率方式抽取,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抽取县(市、区)。根据人口总量、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状况,在全国31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取样本县(市、区),样本数量为全国总县数十分之一左右。每个省(区、市)不少于6个样本县(市、区)。

   (二)抽取学校。根据地理位置、城乡分布、学校类型等因素,采用按规模成比例概率抽样(PSS)方法,在样本县(市、区)抽取样本学校,每个样本县(市、区)抽取的小学不少于12所,初中不少于8所。

   (三)抽取学生。在每所样本学校的四年级和八年级随机抽取不少于30名学生,每个省(区、市)抽取学生总数不少于3600名。

   十、统一测试

   为了保证测试操作规范,全国所有样本县(市、区)、样本校按照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统一测试。测试安排在本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十一、水平划定

   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等级标准的划定,参照我国教育教学中常用的“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借鉴国际通行方法,将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Ⅰ、水平Ⅱ、水平Ⅲ和水平Ⅳ四个水平段。

   十二、监测报告

   根据报告目的、内容和阅读对象的不同,主要形成基础数据报告、分省监测报告和国家监测报告三类报告。

   (一)基础数据报告。主要呈现以县为单位的原始数据汇总,供监测评价机构内部分析使用,不对外公开发布。

   (二)分省监测报告。分省(区、市)呈现学生在学科领域的表现水平,影响该省(区、市)学生学业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供各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参考,不对外公开发布。

   (三)国家监测报告。主要呈现全国学生学业水平总体状况,影响学生学业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向社会公开发布。

   十三、组织实施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承担业务培训、工具研发、数据采集、形成报告等工作。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测试组织和过程监督。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测试。

第九篇: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掌握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现状,推动教学评价机制,引导各校进一步重视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全州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为保证全县教学质量监测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20年全县教学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职责分工

  按照州教体局要求,质量监测各环节按中考标准程序执行。

  1.教体局教研室负责试卷征订,收集各校考生上报信息,组织安排各学校考点负责人和监考教师,负责试卷押运、分发和回收,试卷扫描上传,评卷、成绩分析及保密等工作。

  2.县招办负责培训全县考点负责人和中小学校教导主任或业务副校长,熟知《中考监测规则》,负责指导考务工作;负责试卷保密工作。

  3.教体局计划基建财务股按照甘教体发〔2020〕19号和甘教发〔2017〕77号文件精神,负责质量监测经费筹措保障工作。

  4.教体局安办和各学校负责做好应急预案,如遇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按程序上报并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安办和各学校在组织质量监测工作期间要认真做好参考学生、监考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质量监测期间人员安全。

  5.全县教学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监测过程中出现的违纪问题,对严重违纪的学校和教师,移交县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由局党群办协同处理。

  二、质量监测具体安排

  (一)监测对象

  全县一至八年级所有在校学生。控辍保学“补偿+技能”教育学生不参加州统一监测,由各校自主命题、自主监测。

  (二)监测学科及命题范围

  监测学科:小学一至五年级为语文、数学、英语、藏语文等四科;六年级为语文、数学、英语、藏语文、科学、道德与法治等六科。小学六年级增加科学、道德与法治两个学科,完小英语一年级起点(考听力);七年级为语文、藏语文、数学、英语(不考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八科;八年级为语文、藏语文、数学、英语(不考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地理、生物等九科。

  命题范围:学年要求内容,以学年下学期内容为主(约占80%);命题以课程标准为依据。

  (四)考务安排

  1.县教学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考试工作。教体局派专人负责学校监测工作,校与校实行交叉监考的方式,县招办指导全县各中小学校按照中考标准进行监测。

  2.各学校考生基础信息收集、录入、确认工作,于5月30日前完成。

  3.由各学校按教体局要求,7月16日前完成质量监测工作安排。

  4.试卷接送、保管、答题卡送返及扫描安排。

  试卷接送、保管:按照州教体局要求,派专人接卷到县,到县后安排专人保管。监测前一天,由各学校考点负责人领取试卷到校开展监测工作。接卷人、保管员、考点负责人按照中考保密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答题卡送返安排:每科质量监测后,学校监考教师负责回收答题卡,按考号顺序清理后装入答题卡袋内(答题卡袋不封口),缺考答题卡,请监考教师填涂缺考标记后,一起收集装袋,并在袋面上填写学校、模式(1/2/3)、年级、科目、起止考号,然后分学科装箱密封(可利用原装纸箱)。考点负责人须将已装箱密封的答题卡安全、及时送至县中学扫描点。

  答题卡扫描时间:一至四年级7月19日—21日;五至八年级7月22日—24日。答题卡扫描由教研室负责。

  5.各学校在考试期间,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干部、家长代表参与监测考试的监督工作。

  (五)评卷及结果运用

  1.1—5年级英语、六年级科学、道德与法治阅卷时间:7月22日—23日。阅卷人员:各完小部分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教师。阅卷地点:控辍保学学校。

  2.统一网上阅卷时间:一至四年级7月23日09:00至25日下午17:00;五至八年级7月26日09:00至28日下午17:00。

  阅卷人员:各学校监测科目所有任课教师全员参加评卷,具体安排以州局通知为准。

  3.成绩公布:以州教体局公布时间为准。

  4.成绩分析汇报:8月25日,各校要充分利用质量监测分析结果,提出改进措施,汇总后报教体局。做到精准管理、精准教学、精准教研、科学指导,达到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的目的。

  三、相关事宜

  (一)高度重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质量监测工作,明确监测目的,监测结果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监测结果将为教师的绩效考核提供基础依据。

  (二)严格审核。各学校要对参考学生进行统计确认,确保所有在校学生(除因病、休学、送教上门等特殊原因外)参加教学质量监测。如出现漏报、谎报、赶差生的情况,将取消该校评奖资格,扣减该校目标考核相应分数,并提请县教学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严格纪律。全县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中考监考细则》要求规范监测行为,对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四)安全保障。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考试应急预案,如遇突发事件,务必第一时间向考点负责人汇报,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好组织监测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参加学生及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保证在全县统一监测期间人员安全。

  四、放假及开学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牧区高海拔学校除外),2020年春季学期放假时间为7月30日;控辍保学学校、学前教育阶段学生、独立幼儿园放假时间暂定为7月20日。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为8月25日,牧区高海拔学校开学时间为7月26日。各学校于8月26日、27日、28日到教研室领取书本。

  请各校(园)做好放假期间学校安全等相关工作。

  五、其他

  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配,监测工作各项费用按照甘教体发〔2020〕19号和甘教发〔2017〕77号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篇: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我校是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校,需要完成相关问卷调查,师生信息上报,八年级学生数学,心理健康,体育与健康测试等工作,为顺利完成本次质量监测工作,特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教学副校长)XX(德育

  副校长)

  联络员:XX

  信息员:XX

  保密员:XX

  测试员:XX(数学)XX(心理健康)吴

  XX(体育与健康)

  下设办公室在XX,由XX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由测试员和数据员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严格按照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部

  署,按时完成每个阶段工作任务。其工作进度安排

  如下:

  月份工作内容

  3月03.02--05.28

  下载问卷调查系统操作手册

  03.25--04.15

  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

  上报师生信息

  4月04.09--05.21

  实施管理系统

  校级-安排校内测试工作人员

  5月05.10--05.14

  下载问卷调查系统客户端安装包

  问卷调查系统作答-练习阶段测试

  05.10--05.14

  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

  查看教师练习账号

  05.27

  问卷调查系统作答-正式测试

  05.28

  体育现场测试数据录入系统学生体育现场测试数据录入

  05.28--05.29

  实施管理系统

  校级-测试情况记录表录入与上传

  05.28--05.31

  实施管理系统

  校级-测试完成情况上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研室联系。

第十一篇: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37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协议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黄朝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黄祥武(县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督导室主任)
  陈建熙(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傅朝阳(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林 峰(县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林庆廉(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郑捷斌(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成 员:王金炼、张元顺、黄建辉、傅黎晖、林民强、黄国雄、彭宗枝、黄兴伟、张国云、杨兰娥、吴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监测办),办公室主任由黄祥武兼任,设在县教育督导室,设置六个工作小组,负责全县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综合工作组
  组 长:张元顺、吴 喜
  成 员:吴鹏腾、杨宗海、范双梅
  工作职责:负责与上一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样本校联系沟通及本县测试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督学的具体组织与管理,具体工作:
  1.组织召开全县质量监测动员大会;
  2.配合中教股、初幼教股和进修学校召开培训会;
  3.配合中教股、初幼教股和进修校安排各样本校督学和测试工作人员;
  3.开展测前准备工作的专项督导,进行测前准备的问题排查;
  4.协调招考中心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
  5.陪同国家、省、市巡视组对样本校测试工作专项督检;
  6.撰写、提交质量监测实施情况阶段总结。
  (二)测试工作组
  组 长:黄兴伟、张国云、杨兰娥
  成 员:陈明发、洪丽文、蔡翠林
  工作职责:负责质量监测具体实施工作,对样本校做好监测前的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具体工作:
  1.制定监测实施细则;2.做好监测经费预算;3.指导样本校配齐监测用仪器设备、文具物品和工作手册;4.组织召开样本校测试工作人员培训会,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自身职责,做好监测工作。
  (三)信息工作组
  组 长:黄建辉、傅黎晖
  成 员:张志鹏、郑华枫
  工作职责:1.负责上报属地学校信息; 2.审核并提交样本校测试年级学生、校长和教师信息;3.为各样本校的信息上报工作和监测过程提供技术支持。4.督促指导样本校做好网上材料上传工作,并全程跟踪落实。
  (四)保密工作组
  组 长:林民强
  成 员:陈成普、郑云龙
  工作职责:1.负责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的安全保密工作;2.完成监测工具的回邮工作。
  (五)疫情防控组
  组 长:黄国雄
  成 员:林春香、胡丽容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监测防疫指导方案,对样本校开展监测的制定的防疫方案进行指导,对样本校的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监督检查。
  (六)后勤工作组
  组 长:彭宗枝
  成 员:王雄亮、黄彬彬
  工作职责:做好监测工作的后勤保障;负责车辆安排,做好国家、省市巡视员住宿接待工作。
  三、工作安排
  1.3月28日,成立仙游县2020国家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3月31日,综合工作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监测办召开福建省2020年国家监测信息上报培训会网络视频会议。信息工作组负责收集审核学校信息。
  3.4月3日前,综合工作组上报县级联络员、信息员名单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平台的实施管理系统中。
  4.4月14日前,综合工作组布置全县各中小学按文件要求填报学校信息,上报至信息工作组审核汇总后,由综合工作组在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平台的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中提交全县学校信息。
  5.8月18日,国家监测中心抽取样本校。
  6.8月20日,综合工作组公布仙游县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校名单并发放相关样本学校的账号。
  7. 8月24日,组织县监测实施工作组成员参加教育部基
  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召开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网络视频会。
  8.8月25日前,监测办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仙游县样本校信息上报布置工作,并在监测样本校微信工作群传达国家级、省级培训会议精神。
  9.9月1日前,测试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制定仙游县县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细则和防疫方案,并发送给各样本校。
  10.8月20日至9月6日,各样本校上报测试年级学生、校长与相关教师信息。信息工作组审核样本校提交的信息后,由综合工作组汇总上报国家监测中心。
  11.9月10日前,由信息工作组遴选确定样本校相关监测工作人员名单并汇总至综合工作组。
  12.9月15日前,监测办组织综合工作组、信息工作组、测试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各样本校,召开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培训会。测试工作组组织学习、解读2020年国家质量监测县级监测实施工作细则;测试工作组和综合工作组布置样本校负责人、主监测员、监测员等相关工作人员测试程序与规范要求工作;疫情防控组对各样本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指导。
  13.9月14日至18日,各样本校开展校长与教师问卷调查系统的填答练习,测试年级学生模拟填涂答题卡练习。
  14.9月14日至25日,综合工作组、信息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和测试工作组开展测前准备工作的专项督导。
  15.9月25日前,监测办对各样本校开展测前准备进行指导、监督与宣传教育,设置并公布社会监督专线;综合工作组提交样本县测试规范培训完成和配备监测文具情况报告表。
  16.9月27日前,由县保密工作组负责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完成测试准备工作的问题排查。
  17.9月26日至29日,监测办组织人员陪同国家、省、市巡视员开展测前、中、后的工作督导检查,进行测试前、中、后问题排查,确保质量监测工作万无一失。后勤工作组做好国家、省、市巡视组督导检查的后勤工作。
  18.9月28日,2020年国家质量监测考试正式开始,监测办组织六个工作组对测试全程跟踪、现场采集数据,监控测试过程,处置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报告测试完成情况,样本校按照要求上传测试情况记录表、测试完成情况。
  19.9月29日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保密工作组负责完成监测工具的回邮工作。
  20.10月15日前,信息工作组审核、提交各样本校上报的测试生基本信息。
  21.10月16日前,综合工作组、测试工作组总结提县级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实施工作总结。

第十二篇: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宁教体发[2020]44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运用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针对监测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成立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其他学校班子成员、各班主任、体育、数学教师

  二、整改措施

  (一)关于学生数学表现存在较大差异的问题整改措施

  1.加强政策宣传,推进本校教育质量快速发展。我校严格按照上级划分的学区、认真落实《宁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的规定》和《宁强县进城务工等随迁子女入学的规定》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招生、选拔生源,尽量控制家长学生盲目“跟风热”“择校热”,为缓解“乡村弱”“县城挤”的局面努力。

  2.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教育设施设备,努力提高本校办学水平。

  3.加强教师培训,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在职在岗培训,提高专业技能,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充实本校数学教师队伍,让学生在家门口也能享受优质教育。

  4.大力做好数学教师专业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二)关于学生身体形态正常比例有所下降、肥胖率有所上升的问题整改措施

  1.扎实上好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严格按照体育课程标准开足每周4课时体育课,并将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大课间活动)、课间操和眼保健操列入课表。认真上好体育课,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在无体育课的当天落实好1节体育活动课。进一步完善充实大课间活动,大力开展跳绳、踢毽子、掷沙包、呼拉圈、武术、球类、健身操等自主活动,积极探索并开展体现本校特色的运动项目,不断增强活动的实效性。

  2.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积极响应上级号召,鼓励学生到户外去、到阳光底下去、到大自然中去,广泛开展人人参与、个个争先的群众体育活动。广泛宣传“每天锻炼一小时,每天跑步1000米,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新时代健康生活理念,深入持久地开展学生阳光体育活动。

  3.积极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使每位学生都能掌握两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在活动中培养体育运动兴趣,养成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在活动中强身健体,提高综合素养;激励学生自觉参加体育锻炼,形成生动活泼、生机勃勃、生龙活虎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4.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坚持把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为学校体育的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级办法》,加强监测培训,熟练、正确地掌握操作方法,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监测与分析,逐步实现贯彻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5.多渠道争取资金,进一步改善学校体育活动场地设施,按要求配齐配足体育器材;加强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确保每学期有一定的经费用于体育器材的添置和补充,保证学校体育设施满足正常教学、体育活动和学生日常锻炼的需要。

  6.坚持开展学校春秋季学生运动会,组织学生广泛参县级体育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学生体育竞赛活动水平,促进学生体育锻炼习惯的养成,有效提高学生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

  7.加强家校互动,引导家长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学校通过家长会、微信群和QQ群,加强对家长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关注孩子身心发展,科学安排孩子膳食,提倡健康饮食与生活方式,注重带领孩子开展户外运动和活动,以及力所能及的劳动实践,不断增强孩子体质。

  (三)关于学生视力不良率较高、睡眠时间不足的问题整改措施

  1.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加强对家庭作业内容的设计和研究,提高作业内容质量,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严禁变学生作业为家长作业。严格执行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量确保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的规定。合理制定学生作息时间,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保障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2.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要求儿童青少年眼睛发育期不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学校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家庭作业采用纸质完成。

  3.加强视力健康管理。落实《关于推进健康学校示范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学校管理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医务室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加强学生视力监测。

  4.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安装配备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落实教室、宿舍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坚持学生座位一周调换一次,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根据学生身高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5.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的读写姿势。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等迹象时,要及时了解其视力情况。

  6.强化户外体育锻炼,确保在校时每天有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禁以讲代练和挤占课外活动,认真执行每天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      依托健康教育课,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开足开齐开好健康课,向学生讲授近视形成的原因、危害,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树立学生爱眼、护眼意识,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增强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

  7.加强学生视力健康档案管理,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严格落实每学年1次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积极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每学期组织开展至少1次视力监测,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向家长反馈检测结果,对于发生问题的学生要督促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治疗。

  (四)关于体育教师教学行为不够规范、数学教师教科研水平不高专业能力不强的问题整改措施

  1.强化体育教师队伍建设,积极聘任有体育特长的人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学校兼职体育教师。

  2.充分利用培训机遇,对本校体育教师进行学科教学技能提升培训,积极整合学校现有资源,立足岗位实际,加强岗位专业培训。

  3.加强数学教师岗位培训,坚持参与县级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在校级表彰奖励等方面向数学学科倾斜,促进本校数学学科骨干教师快速成长。

第十三篇: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国教督办〔2015〕4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37号)精神和《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做好2020年我县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原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以升学率和分数作为评价学校和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二、监测时间

  场次

  学生测试

  校长与教师网络问卷填答

  学生科学测试

  09:00—10:20

  09:30至全部填答完成

  学生科学相关因素问卷填答

  10:50—11:30

  学生德育测试

  14:00—15:20

  学生德育相关因素问卷填答

  15:50—16:30

  三、监测对象

  本次质量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五年级和九年级学生,相关学校校长,参测学生在四年级、八年级时相应的科学(四年级或称为自然,八年级含科学、物理、生物、地理,以下称为科学教师)、道德与法制教师,班主任教师以及具备条件的学校配备的心理健康教师。

  四、监测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

  科学:重点测查生命科学、物质科学、地球与宇宙等知识的了解、理解和运用,科学问题的探究、解释、解决,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德育:重点测查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日常生活中道德行为规范的掌握,基本国情、地理和历史常识、安全和法律常识等的了解,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关系的认识。

  五、工作任务

  (一)教育局工作任务

  1.积极宣传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目的意义,提高全县中小学对质量监测工作的认识。

  2.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2020年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本县的工作细则。

  3.做好整个监测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及督查、指导工作,尤其是对各样本校做好业务培训工作。

  4.督促各样本校按规定要求上报有关数据,并核实汇总上报。

  5.上报全县属地范围内所有小学和初中的基本信息。

  6.做好各监测点(样本校)工作人员的选派、培训工作。

  7.切实做好监测工具的接收、保管、分发、收回和回寄工作。

  8.准备各监测点所需的文具物品。

  9.对本县监测数据的真实性、监测工程的规范性和监测工具的保密性负责。

  9.建立临场处置机制,做好重大事件(案件)发生时的专报工作。

  10.协助国家视导员、省、市巡视员开展工作。

  (二)样本校工作任务

  1.按照《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2020年实施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2.按照要求,真实、客观、准确、及时地上报监测工作的相关信息。

  3.对本校师生进行宣传与教育,确保被抽测师生能积极、认真、如实地填答测试卷和问卷。

  4.提前做好测试当天教学秩序的调整安排,做到既不影响其他师生正常教学,又能保证国家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测试组织过程中要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监测工具的绝对保密。

  5.在校内显著位置设置“2020年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监测点公示栏”,公示测试时间、举报电话等,学生检录后公示测试学生名单。

  6.安排好通风良好、光照充足、避免噪音干扰、没有安全隐患的测试教室。测试教室应保证单人单桌,并按要求依次贴好座位号。测试前按要求对测试教室进行清扫,调整课桌间距,并在测试教室外5米处划警戒线。

  7.安排好能保证单人单桌、确保安全、避免干扰的教师问卷填答室教师。

  8.在警戒线范围内安排测试当天的现场办公室1个,室内必须有带锁的文件柜作保密柜。

  9.按要求做好对监测工具的管理、使用和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密监测工具。

  10.组织和培训各类工作人员,使他们能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操作。

  四、组织机构

  (一)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东兰县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陆遥  东兰县教育局局长  

  负责统筹安排质量监测实施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韦阳东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县教育党工委副书记   

  协助组长做好监测实施工作,负责监测工作的安全保密工作。

  副组长:梁孟业 县教育局副局长   

  负责监测业务工作总指导。

  成  员:牙朝首   东兰县教育局督导室副主任  

  负责辅助协调测试实施工作的总体安排,责任督学的组织管理,全面督促测试组织实施和总结工作。

  韦 锋  东兰县教育局安稳办主任 

  负责测试期间的学校安全稳定及疫情防控指导工作。

  覃明线   东兰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负责组织教研室相关教研员开展好科学、德育科目监测的培训和测试工作。

  黄焕荣  东兰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负责督促信息员收集整理并上报数据。

  华  健  东兰县教育局招办副主任   

  负责卷领取及保密工作。

  韦  飞   东兰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负责测试经费协调管理工作。

  韦丽珍  东兰县教育局装备股股长  

  负责测试相关电器设备的配备、收发管理工作。

  韦健龙 东兰县教育局教育股干部 

   负责全县的信息接收、报送和审核工作。

  (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韦阳东

  联络员:牙朝首

  信息员:韦健龙  

  责任督学: 每监测点2人(共44人,另行安排),负责监测工具的领取、保密和运送等工作,并组织教师与校长问卷的填答及监测全过程的总监督。

  保密员(3人):从招生考试服务中心选派。

  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督导室。

   (二)各监测点(样本校)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

  责任督学:每个样本校2人,从政府责任区督学选派,负责全面监督样本校的测试工作,组织校长与教师进行问卷填答。

  样本校校长:负责组织本校测试,对本校监测数据的真实性、监测过程的规范性、监测工具的保密性负责。副校长配合校长组织本校测试,在校长填答问卷时,具体负责本校测试组织工作。

  各样本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78号)结合本校已经执行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一校一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测试前、测试当天的疫情防控工作细则和应急处置预案。

  监测员:每个样本校1人,由样本校非测试学科(即不包括科学、地理、物理、生物、道德与法制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担任,负责配合主监测员完成科学、德育测试及科学、德育相关因素问卷的具体组织工作。

  保密员:每样本校2人,由样本校工作人员担任。负责监测工具的领取保管和送回等工作,对测试工具的安全保密负具体责任。

  司时员:每个样本校1人,由样本校教务主任或其他相关人员担任,负责按时发出报时指令。

  安保人员:每个样本校2人,由样本校保安或其他相关人员担任,负责测试场地及周边的治安保卫工作。

  医护人员:每个样本校1人,由样本校校医担任,负责学生身体不适、突发疾病等问题的临场处置和送医交接工作。

  五、具体工作时间节点及要求

  (一)8月24日前,完成样本校名单确认,召开样本校负责人及信息员动员会。

  (二)9月1日前,提交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县级实施工作细则与防疫方案。

  (三)9月6日前,完成样本校参测师生信息上报与审核。

  (四)9月15日前,完成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的统一培训。

  (五)9月14-18日,开展校长与教师网络问卷的填答练习。

  (六)9月16日前审核各样本校上报的测试生基本信息,提交县级实施工作总结。

  (七)9月25日前,指导监督各样本校进行测试准备工作,完成测试工作准备工作的问题排查,提交样本县测试培训完成情况报告表。

  (八)9月27日前,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

  (九)9月28日,监控测试过程,处置应急事件。

  (十)9月29日前,提交县级应急事件报告表,完成监测工具回邮。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顺利完成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关系到我县乃至自治区教育形象和荣誉的大事,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以科学认真的态度来对待,充分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把此次监测工作作为促进我县教育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来抓好、抓实。

  (二)明确责任,通力合作。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程序性、保密性高,因此各有关学校、相关人员必须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各样本校校长要在县“监测办”的统一领导下,层层抓好落实,要成立以校长为主监的管理实施机构,确保本次监测的真实客观、程序规范。

  (三)加强培训,严格程序。为了本次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将召开样本校校长动员会和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对样本学校校长和教导主任、巡视员和监测员、主监和副主监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等进行培训,确保各样本校监测工作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流程和要求有序进行。

  (四)加强保密,保障安全。各样本校要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监测工具的接收,保管、分发和收回的保密工作,同时要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保证整个测试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七、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1.试题在运送、保管过程中出现紧急状况。

  由于人为的因素发生失盗、泄密时,发现人首先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上级部门报告,将泄密范围控制在最小。在运送试题过程中,如果出现车辆故障或天气原因无法正常运送的情况,或者出现意外交通事故,押运人员首先要坚守现场,保护试题不被泄露,同时及时报告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转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必要时拨打110报警,请求公安、交警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控制现场,确保试题安全。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堵车等要立即报告交通、公安、交警等协作单位出警处置、疏导交通,必要时交警部门要固定警员、固定时段,在县城固定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确保试题安全顺利到达测试点。

  2.火灾事故。

  测试题在运送途中或在保密室内发生火灾,保密人员要马上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及时查明火情,切断火源、电源,迅速报警,并报告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转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

  3.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测试过程中,如发生打架斗殴等群体性事件或个体伤人重大突发事件,迅速报警并协助公安保卫人员控制局面,平息事态,

  并将当事人带到值班室处理。如有人员受伤,测试点医生要及时处治,如受伤较重要及时送往医院。

  4.食物中毒事件。

  测试期间卫生防疫部门要做好测试点的卫生排查工作,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及时启动卫生防疫部门应急预案,报告至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转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同时马上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食物中毒的源头进行调查,进行必要查封处置。

  5.出现疫情。

  测试前或测试中发现考生中出现疫情,要立即向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部门报告,根据卫生防疫部门和自治区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做好相应工作,根据疫情发展随时向卫生防疫部门、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办续报情况,并听候进一步的指示。

  6.恶性自然灾害。

  如当地预报有遇台风、地震等恶性自然灾害不能进行正常开展测试时,样本县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并加盖公章,与监测工具一并寄回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测试中发生洪灾、泥石流等灾害时,要取消测试,并及时组织人员安全疏散。

  (二)测试点偶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1.测试工具及学生名册中出现问题。

  测试工具包内出现种类不全、学生名册与密件不符或错漏、

  卷袋内装试卷与本场测试内容不符、测试卷数量不对等情况时,

  按照《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中应急预

  案要求处理,同时报自治区级巡视员和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学生发生晕场、疾病的情况。

  监测员报告样本校主监、责任督学、自治区级巡视员,并准其退出测试,交医护人员处治。

  3.考场秩序受到外来干扰。

  监测员尽力排除并立即报告样本校主监及责任督学。样本校主监、责任督学如无法排除,则请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逐级上报。

  4.监测员或者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误。

  责任督学、样本校主监要立即纠正,监测员、工作人员在测试过程中有意作弊,违反测试纪律时,样本校主监要立即纠正,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其他偶发事件。

  监测员立即报告样本校主监、责任督学和省级巡视员,根据《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要求,按照临场处置机制采取相应处置办法,必要时逐级上报,请示解决。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13篇】

https://m.habasit-longbelt.com/baogao/180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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