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十八篇

2022-09-19   来源:调查报告

党员和干部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其他机构中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和副调查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党员。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的文章18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

  ——xx县纪委查办案件先进材料

  近年来,xx县纪委把查办案件工作当作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的重要手段来抓。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该室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真查实干,勇于创新,采取联合办案、独立办案、指导乡镇办案等

  多项措施,办案力度不断增大,办案水平也不断提高,以查办案件的明显成效,推动了xx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为xx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2014年至今,xx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违纪违法案件98件,其中:县纪委监察室查办案件48件,占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总数的49%,案件合格率达到100%。处理党员干部57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21人;一般党员干部36人。收缴违纪款31万余元。

  xx县纪委监察室在办案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一是坚持正确的办案指导思想,使办案工作有明确的方向。xx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求真务实精神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二是明确办案重点,使办案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xx县纪委监察室把查办科级领导干部违纪失职案件、影响经济发展案件、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基层干部办事不公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作为查案工作的重点。通过确立查办案件工作重点,增强了查案工作的计划性,便于开展工作。

  三是领导重视,组织保障,使案件调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xx县纪委领导非常重视查办案件工作,针对县纪委办案人员不足,先后从县审计局、农经站调来两名专业人员充实到纪委纪检监察室,还为11个乡镇配齐了纪委书记和纪检干事。同时,保证了办案经费和交通工具,使案件查办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四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办案人员的整体办案水平。一方面是通过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培训班和参加县纪委的夜校学习来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是将监察室工作人员派往巴州纪委举办的培训班学习和到其他地州及兄弟县市交流,通(更多精彩文章请关注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过学习和交流,取长补短,学习外地的办案经验。

  五是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办案机制,调动了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完善办案考核机制,把乡镇办案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纠风目标责任书》考核范围。实行纪委领导包案责任制,有效地提高了乡镇纪委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建立乡镇纪委向县纪委监察室汇报办案情况制度和县纪委对乡镇纪委办案巡查制度,有效保证乡镇纪委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奖罚机制,通过办案考核发放办案津贴,调动了县乡两级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六是真查实干,勇于创新,查案力度不断加大。xx县纪检监察室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不怕辛苦,敢于碰硬,查处了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不仅得到了县委、政府的认同,在社会上也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xx县纪检监察室广开办案思路,拓宽办案视野,通过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有关案情等方式,积极与组织、人事、财政、审计、检察院等部门取得联系,互相提供案件线索,拓宽案件来源,做到了案件线索资源共享,办案成果共用的效果。2014年以来,xx县审计局向纪委纪检监察室提供案件线索来源5件,成案3件,处理党员干部4人,县检察院提供案件线索来源17件,成案16件,处理党员干部16人。

  xx县纪检监察室在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方面,2014年查处了野云沟乡塔里克村党支部书记艾某送自己未成年的孩子非法学经一案,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方面,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8件,处分21人。受处分人员中,既有经济问题,又有失职问题,同时还有滥用职权问题。例如:2014年6月,群众举报县草湖牧场场长买某存在经济问题。该室根据群众举报,对买进某行了调查核实。经查,买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利用手中职权占用单位冰柜一台价值2400元长期不还归个人使用、非法收受他人现金3000元、违反规定报销移动和固定电话费用7216.84元,违纪总金额12616.84元,给予买买提.阿不拉留党察看一年、撤销县草湖牧场场长职务处分。2014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对县草湖牧场副场长牙某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核实,牙某在任职期间利用手中职权将牧场价值4283.7元财物和县民政局拨付给贫困户救济粮304元据为己有、收受他人贿赂480元、接受他人礼品1755元,违纪金额共计6822.7元,给予牙生·卡德尔留党查看一年、撤销xx县草湖牧场副场长职务处分。在查办这两起案件过程中,该室多次深入草湖牧场和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先核实外围,再接触调查对象,办案工作稳中取胜。2014年,群众举报xx县宾馆经理郭某以权谋私问题

  。为了查清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室深入到该单位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在办理郭某违纪案时,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外围调查,根据掌握的情况再到职工、老板、个体户中开展广泛的调查,又对该单位2014年至2014年的财务帐进行了核查。经调查核实,郭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单位财务上多次违规报销费用9513.72元、私设小金库9071.3元、假冒

  单位职工名义报销费用差旅费、出租车车费、医药费、住宿费等1417元、借用公款5000元长达2年不还,给予郭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方面,查办了6起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案件,处理科级党员干部11人,严肃了党纪政纪,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教育。2014年至2014年,对两起煤矿安全事故追究了应负领导责任3名领导干部的责任;2014年,对一起种子事故追究了2名领导干部的责任。对一起贪污棉花保险理赔款案件追究了应负领导责任的2名乡党委领导的责任;2014年初,对一起领导干部滥用职权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2014年8月,对县建设局一起安全责任事故中的3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在联合办案工作方面,加强了与县检察院、审计局联合办案的力度。联合办理了阳霞镇农税所所长阿某挪用公款51120.56元一案,县检察院对其提起了公诉,阿某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联合查办了县科委原会计马某贪污上级拨付的大农业丰收奖9700元一案,马某被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县法院作出有罪判决。通过联合办案,提高了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积累了办案经验。

  在服务经济方面,严厉查处了经济领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随着xx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经济领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个别领导干部利用手中职权进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侵占资金等行为,为发展环境和经济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该室把查办经济领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2014年至今,共查办经济违纪违法案件26起,处理党员干部26人,有效地维护了xx县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在办案质量方面严把质量关。近年来,该室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从办案的程序上严格把关,在审核证据材料的基础上,召开案件讨论会,确定案件的定性和对违纪人的处理建议。审核完毕后,将案件移送审理,以确保案件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在指导乡镇办案工作方面,采取多种办法指导乡镇办案。在总结以往指导乡镇办案经验的基础上,丰富了业务指导内容,通过电话联系、听汇报等方式指导乡镇查办案件,对于办案有困难的乡镇,及时到现场指导办案。如:2014年,哈尔巴克乡纪委在查办案件工作中遇到了难题,该室两名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与乡镇纪委一起查办案件,顺利完成了任务。加大了督办力度。对乡镇纪委立案的案件进行督促指导,要求限期办理结案。2014年,督办了阳霞镇纪委办理的一起非法转让土地案件、大道南乡纪委办理的一起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听取办案进展情况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办案。如:2014年6月,策大雅乡纪委根据群众举报,该乡民政干事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伪造他人签名和编造享受人领取名单等手段分期多次骗取“低保金”和“优抚金”,该乡纪委汇报案情后,提出从领取“低保金”、“优抚金”的每一户每一人入手查找的建议,按照这一建议,顺利地查清了该乡民政干事累计骗取“低保金”和“优抚金”7101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总的来说,xx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在办案工作中,本着对被查单位负责,对被调查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把办案责任提高到一定程度,并严格按照24字办案方针和工作程序来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力求使查案工作不断严谨、规范和制度化。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回访教育,使受到处分人员能体会到党的温暖,也增强了改正错误的信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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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利益格局的调整,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各种涉法涉诉问题通过信访渠道汇集,越来越成为社会的热点、难点,并呈现出诉求时间跨度长、诉求涉及面宽、诉求者愿望急切、处理难度大等特点。一些缠访、重复访当事人,长年累月抛家舍业、携妻带眷,到处上访,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和社会的稳定。

  一、涉法涉诉案件

  涉法涉诉案件,是指依法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理的信访案件。

  二、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

  涉法涉诉信访内容十分繁杂,既包括经济、行政、涉外等实体方面的问题,也包括繁杂法律程序问题,同时还涉及地方政策法规的执行等。

  一是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或终结程序的案件。主要包括已经提起诉讼、仲裁及行政复议的案件,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或已经作出裁决,有的已经上诉,有的甚至通过二审、重审、再审的程序,仍不服处理的案件。

  二是已经由公安或检察机关立案的刑事案件。主要包括故意伤害或杀人、非法集资或诈骗、交通肇事以及揭发举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案件。

  三是应当诉讼仲裁的事项。主要包括各类民事纠纷(如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按法律规定应当通过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但尚未进入程序。

  四是应当行政复议的事项。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依法履行职责。同时,行政复议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对于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依法向当地政府或上级行政部门提出复议。

  三、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成因分析

  1、司法机关办案瑕疵引发涉法涉诉。政法机关作为公平正义的化身,所办理的案件绝大部分称得上铁案,是经得起法律、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但极个别政法干警受权力、金钱、人情关系以及自身业务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存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办案程序等方面瑕疵,从而出现错案。虽然大多数错案通过政法机关内部纠错机制,得以纠正,但也有极少数错案成为定论,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导致当事人涉法涉诉信访。再有,一些司法人员办案效率不高,审限时间拖延,引起当事人强烈不满和抵触情绪,也将引发涉诉信访问题。这种信任危机必将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危害。还有,随着互联网、电视、报刊等传媒高度发达,一些错案、不公正、不廉洁执法行为被反复曝光,给政法机关的公正执法形象造成较大杀伤力,使得司法公信力下降,即使是正确判决也可能引发上访。

  2、当事人自身缺陷引发涉法涉诉。一些当事人法律知识少,认识水平较低,盲从于律师,不计诉讼成本,随意使用诉权,当判决结果未能如其所意,即使案件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均无不当,也就想当然地形归结为审判人员的办案不正、贪赃枉法,稍不如愿就走上信访之路。对法律、对法院的公正判决毫无警畏之心。有的当事人为满足一己私利,曲解法律,紧咬不放,反复缠访,扰正常信访秩序。有的当事人投机心理严重,认为只要把事情闹大,领导才会重视,才会有结果,于是每逢全国、省“两会”或敏感时期便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有的在上访前还有意放出风声,以期引起关注,给当地政府施压。还有的当事人好攀比,不顾信访案件之间千差万别的客观事实,看到他人通过上访得到实惠,便引发上访的念头。有的当事人在长期的非正常上访中尝到甜头,不仅得到额外补偿,拿到社保、低保,还领到困难救助救济,给其它信访件的处理带来负面效应。

  3、处纠体制不完备引发涉法涉诉。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的诉讼审判制度是实行“二审终审制”,一个案件经过二级法院审判就终结,产生法律效力,但我国诉讼法所规定的再审制度,作为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可以自行决定再审、上级法院可以提起再审、检察院可以通过抗诉引起再审。此外,上级领导的过问也能引起案件的再审。再审程序让当事人有了更多信访的时间和空间。一些当事人抓住再审诉讼程序,不论是否有新的证据,也不论是否超出法定时限,一味纠缠法院,对已生效的判决提出重新审理。从防控涉法涉诉信访制度上看,政府部门的合力并未完全形成,遇有此类纠纷往往是由政法委、法院、信访局三家担责,履行息访息诉工作任务。其它职能部门多半是能绕就绕、能推则推、能拖则拖,对处纠工作积极性不高,对待上访人员的态度冷淡,对信访问题未能尽职尽责,使一些本可就地解决的问题发展为重复访、越级访。对各部门处纠工作的督促多数是从讲政治角度来抓落实,尚没有一套上下共同遵守的制度,存在较大随意性。对信访案件,复查没有次数界定,没有级别规定,反反复复,没有终结和终局性,缺乏终结机制,导致一些涉法涉信访问题数年甚至十几年都无法息案。

  4、执行难引发涉法涉诉信访。一些案件的被执行人因经济状况差,生活困难,赔偿履行能力弱,致使申请人得到的只是“法律白条”,因其合法利益长期得不到兑现而上访。现实中也不乏一些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或故意转移、隐匿财产,或长期滞留他乡,加上个别法官因存在畏难思想,执行力度不大,办法不多等,致使法院因找不到被执行人或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造成执行难以到位,从而引发当事人不满,出现涉法涉诉信访。

  四、完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的相关对策

  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源头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发生的根本措施。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需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涉诉信访无小案的观念,形成“人人是窗口、个个是形象”理念,打造“环环相扣、件件落实,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1、凝聚各方合力,构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责任体系。重点抓好四项机制的建设:一是分工负责制。对涉法涉诉问题采取“四定五包”措施,使每一个涉法信访问题都有明确的责任领导和具体的责任人,都有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处理时限。增强相关单位处理涉访涉诉问题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分担政法部门、信访部门在此问题所承担的重压。二是个案督办制。对中央、省、市交办的重点信访件,由各级政法委负责督办,根据问题处理进展情况,对承办单位、包案领导适时采取发督办单、上门督促等方式,促使责任人及时解决问题。三是联调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或责任单位难以独自处理的案件,由政法委牵头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及当事人亲友,组建专案工作组,采取政策攻心、教育疏导、析案释法、经济补偿等多重手段息诉息访。四是救助机制。采取由财政拔专款、接受社会捐助等方式,建立维稳专项救助资金,从经济上适度解决涉法涉诉当事人的诉求。救助对象主要为:①对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生活又特别困难的当事人;

  ②对实体有疑问但依法不足以提起再审的“瑕疵案”,且当事人同意息诉息访的;

  ③对依法无法处理但又符合情理的涉法信访人;

  ④对已走完法律程序的,生活上极贫极弱的上访人。此外,民政部门对一些涉法涉诉的弱势群体应给予适当关爱,将他们纳入低保等救助范围。

  2、坚持公正司法,从司法环节上最大限度避免涉法涉诉信访。一是努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增强司法能力。二是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注重在群众涉访较多的政府职能部门,如城建、国土、农林、卫生、交通等部门设立多元化纠纷调解室,采取组建调委会、派驻法官、司法行政人员等措施,打造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于一体的纠纷处理模式,尽可能把纠纷解决在部门、化解在诉前,防止社会矛盾纠纷过多地向法院聚集,增加法院的压力。三是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坚持常规检查与个案评查复核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从司法环节上防控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同时,要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防止错案的发生。四是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从强化领导、部门联动等方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着力化解执行积案,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信力。

  3、完善考评体系,转变对信访问题的聚焦点。当前信访工作考评机制侧重于上访量和交办件的处理,为防止过度关注信访量和个案的处理,而衍生出拦访、截访和不惜打破法律、政策界限,盲目“花钱买平安”,以损害法律的权威和政策的威信为代价等不正常现象的发生,上级信访部门、维稳机关应当建立上访量、个案处理与信访渠道、信访秩序、服务民生等统筹兼顾的信访考评体系,在关注上访量、个案化解的同时,综合分析评判一个地方的信访问题,将关注重点放在群众涉访内容是否涉及公权力侵犯群众利益、行政机关不作为、司法机关执法不公等,此类既可能有损政府威信、法律威严,又可能在源头上引发信访案件的上访件。从而减少因过于关注信访量、个案处理而造成的变相限制人身自由、破坏法律既判力、乱开政策口子等到一系列负面效应。

  4、加强普法教育,增强法规权威性。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案件的发生,一方面要增强司法人员遵从“法”的信仰,依法公正办案。另一方面也要提升普通民众的法律认知水平和对法律的崇敬心理。在涉诉涉法信访案件中,有不少上访当事人是因为法律知识缺乏,法律素质低而走上信访道路的。当前涉访者中五十岁以上的老同志比较多就是一个比较好的例证。他们当中不少人对法律缺乏基本的信仰和敬畏,当法院的裁定不能与自己的意愿相符时,便无理取闹,盲目缠访、闹访,完全不顾忌其行为后果。他们的行为在导致自己的权益难以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对法律的权威性也是一种损害。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尽可能地提高上访者的法律素质,使其知法、守法、用法、敬法,从而增加在法律层面上解决信访问题的可能性。

  5、治理无序上访,打造依法信访的良好氛围。一是建立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制度。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特别是上访人无理取闹、缠访缠诉案件,承办单位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律师和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参加公开听证和答询,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舆论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达到息访息诉的效果。二是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对法、理、情都无合理成份且长期缠访、闹访的当事人以及借助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恶意煽动、策划、组织上访的,由公安机关介入,固定相关证据,搜集违法犯罪事实,依法给予打击。三是建立完善终结机制。由上级信访部门、维稳机关制定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操作规程,对已走完法定程序、一定时限内未再出现上访、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等情形的信访案件,及时予以销案,不再列入信访考评范围。

第三篇: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

  近年来,年轻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不断出现,不仅毁了年轻党员干部的前程和人生,还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应引起高度关注。

  一、年轻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现状及特点

  分析*县情况,年轻干部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问题同样易发多发。*年*月至*年*月,*县纪委监委共查办案件*件*人,其中*后党员干部*人,占所查办人数的*.*%,*人中,*岁以下的*人,占*.*%;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占*.*%;党纪重处分*人,占*.*%,政务重处分*人,占*.*%;职务违法*人,占*.*%(其中贪污贿赂*人,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问题*人,占*.*%。这些违纪违法案件虽然涉案金额不似发达地方一样动辄几百万元或上千万元,但其性质与各地通报的案例情况基本相似,违纪违法人员大都“三观”不正,缺乏纪律规矩意识和政治责任意识,胆大妄为,所犯问题性质严重、手段恶劣,其中大部分不仅违纪,而且破法,低龄化突出,危害性很大。

  二、年轻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原因分析

  从近几年来*县查办的案件看,年轻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年轻党员干部自我要求不严,纪律规矩和法律意识淡漠,违纪违法低龄化现象突出。由于涉世不深,缺乏社会阅历,加之纪律规矩淡薄、法律意识淡漠,一些年轻党员干部在是非、风浪面前禁不起考验,遇到别有用心之人,很容易成为“围猎”的对象和利用的工具。如*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某中队“*”后辅警*,受他人利诱,盗用中队正式民警数字证,登录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帮助他人处理各类车辆非现场违章记录,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多次收取他人贿送的“好处费”共计*万余元。

  二是目无纪法,见利忘义,把工作岗位当成为个人谋利的工具。个别年轻党员干部见利忘义、见钱眼开,通过非法手段谋取大额利益,违纪违法情节严重。如*县公安局*后辅警段某,利用自己在*县公安检查站查缉的便利,多次为他人放行拉有走私物品的车辆,*个月内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万余元,平均每月收取近*元。

  三是缺乏社会责任感,权力集中或资金密集的岗位人员问题多发。有的年轻党员干部心思不在工作上,缺乏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法意识,而所在的岗位资源、资金富集,故只要违纪破法的口子一打开,便一发不可收拾,短时间内大量敛财聚财,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如*县*镇某村党支部党员*,利用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开发票、收据等方式收取客户购房款*万余元,并占为己有。*最终被开除党籍,受到法律制裁。

  四是“三观”扭曲,思想道德严重滑坡。有的年轻党员干部整天沉迷于网络,在虚拟世界中天马行空,在真实世界里无所作为。有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出了问题,贪图享乐,贪慕虚荣,玩物丧志。如*县*镇某村党总支党员、村民小组原组长*,将*万余元集体资金非法占为己有,将本小组部分地块的经营权违规转让给他人骗取转让金*万余元,贪占、骗取的*万余元资金全部被其用于赌博、偿还网络贷款和个人日常消费,最终被开除党籍,受到法律制裁。

  五是缺乏严格的教育和监管。由于用人单位缺乏严格的、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监管,一些年轻干部入职后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不够,私欲膨胀,容易被不良嗜好和物质欲望冲昏头脑,甚至不惜以身试纪试法。如*县纪委之前办理的一个案件中,一名刚参加工作不久的某基层单位财务人员许某,采取虚列补助名册、模仿领导签名等方式,在两年时间内套取资金*万余元供个人日常消费,最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受到法律的制裁。

  六是辅助性岗位、公益性岗位人员问题易发值得警惕。这些人员大都“非专业出生”,素质参差不齐,有的上岗之前未经过正规严格的培训,而用人单位对这些人员的管理相对滞后,提供的待遇也偏低,因此,面对监管漏洞和岗位权力的诱惑,这些人员极易发生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问题。如*县公安局辅助人员王某,利用财务人员的职务便利,将该为同事上缴保险的*万余元费用占为己有,致使该参保的人员未按规定缴纳保险。

  三、防范年轻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几点建议

  针对年轻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特点及原因,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抓好管理、做好防范。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年轻党员干部文化水平和专业水平相对较高,但也存在较为明显的短板,即思想政治教育不到位,对国情、社情、民情缺乏深刻的认识和感受,宗旨意识和为民服务情怀相对淡漠,关键时刻难以掌控自己。为此,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年轻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年轻党员干部传承好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努力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中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

  二是加强纪律规矩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纪法意识。针对年轻党员干部工作时间不长、基层历练不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树牢,拒腐防变的能力较低,但却在重要岗位或者关键环节任职,极易出现问题的实际,加强年轻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帮助他们树牢纪律规矩意识,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守纪律,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三是严把选人用人关口,从源头上做好防范。在人员招聘、干部考录中,在强调专业化的同时,把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格、行为习惯、个人修养、纪律观念等当作首要要求,严把政治关、思想观、廉洁关、素质能力关。同时,有针对性地抓好干部任前培训,让年轻干部带着政治责任感、社会责任感上岗,怀着敬畏之心入职,在职业生涯中扣好“第一粒扣子”,走好第一步。对于警务辅助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招聘时要严格标准,在管理中要完善制度,督促他们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发挥好作用。

  四是抓好日常教育监管,防患于未然。年轻干部大都思想活跃,用人单位和党组织要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决不能在日常监督上缺位。要经常开展交心谈心,将不良现象和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绝不能“只用兵不管兵”,为日后的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埋下祸根。

第四篇: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

  行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风、政风建设的具体表现。加强自身行风建设是保证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推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的重要保证,是我们**部门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的客观要求,是人民群众对**部门的强烈期盼,是树立**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通过对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党的先进性教育的学习,全面总结了自己近几年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深入剖析,努力做到自我检查,找准问题,对症分析,以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反省、修正缺点的目的。

  一、个人存在的问题

  1、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方面比较欠缺,特别是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开展理论学习不够。对政治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思想深钻细研不够,满足于学习了,不全面、不系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在学习内容上,对**专业方面还比较认真,忽视了对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

  2、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如努力工作却又得不到别人的理解时,会有出力不讨好等委屈的感觉,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到戒骄戒躁。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有时不够冷静,影响自己的思想及工作情绪。二是工作失之于软,管理失之于宽。教育干部职工的思想还不够,组织纪律方面抓得不够严格。虽然建立健全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执行起来有时还不能做到严要求。

  3、思想观念仍需解放。在转变职能,服务发展上,思想观念缺乏超前意识和前瞻性,工作方式方法按步就班缺乏创新、独创性的点子,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首先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切实地把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益、服务为民放在首位,在具体工作中,总认为**工作在体现服务上不好掌握,有难度、有困难,形成了心理上的压力,而没有好地去探索切入点,因而工作上放不大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满足于现状。

  4、在细节上需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我一直在勤政廉政上比较严格要求自己,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自我,但在慎微慎独上做得还不够。表现在认为有时吃一餐饭,抽一包烟、做一下车不是大事。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与私的考验涉及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细微之处见精神,小节之处看品格。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切实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这样才能有力地杜绝和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5、是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抓得不力,学习制度坚持不好,抓落实少,没有检查、考核措施,虽然强调自学,但个人自学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忘掉,有的迫于工作需要,现学现用,存在“现蒸热卖”的情况,抓学习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也缺乏必要的辅导和业务培训,有的同志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深度不够,仅满足于对法律法规基本内容、基本条款的了解,不求全面掌握;不少同志半路“出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学习中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在**的监督、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

  二、产生问题的根源

  1、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实事求是的说,我还是比较爱学习的,但近几年来,由于工作中要忙于日常事务应酬,考虑事情又太多,静不下心来,加上有时把学习理论当软任务,把业务工作作为硬指标,便出现了不愿意挤出时间来学习,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脱节的现象。同时始终认为自己事业心比较强,只要不犯错误,思想是不会变到哪里去,尽心尽职地做好工作就行了,因此,也就放松了学习,造成了小成即满的思想状况。同时也就放松了干部职工的学习,形成了轻视理论、忽视学习的倾向,也正是由于缺乏坚实的理论的指导,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好的经验少。

  2、对为民服务、为民理财的宗旨观念理解不深、不透。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宗旨观的最基本形式。总的说,这方面做的是不错的,但在思想的认识上、行动的自觉性上有差距。有一些模糊认识,感到宗旨观是一个大概念,是一个政治类的要求和理念,有时觉得在实际工作中,在具体行动上难以准确把握,没有完全做好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而新形势下服务对象对**工作的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3、思维方式不够科学。一是认识问题有偏颇。对政治形势研究较少,敏锐性不强,总觉得了解全面局势、掌握外界动态,制定方针政策是上级领导的事,自己是执行者,只要把上级的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就行了,缺乏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这种思想是不对的,片面的,说明自己的不成熟。

  二是没有熟练的运用好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工作忙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在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主要和次要的关系的能力上还有欠缺。

  4、抓职工队伍建设的管理力度不够。近年来,个人工作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组织和群众都给予肯定,但少数职工上班迟到,下班溜号,上自由班。还有的职工不思进取,上班炒股,下班打牌,虽没形成大的气候,但也不同程度影响了其他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我只是采取“教育从严,处罚从轻”,搞说服教育,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有老好人现象,总是为了团结而失去一些原则,总认为只要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就行了,往往是谈的多督办的少,认为谁人出问题他自己负责。没从长远角度认识到如果小事不抓,小问题不纠就有可能出现人的问题,就不能做到“防微杜渐”,会影响到**队伍的形象,削弱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三、整改措施、努力方向

  通过对政风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的学习理解,让我认识到个人在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决不是小事,绝不能忽视。它能妨碍**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部门和人民的关系,影响**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己决心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1、深入学习有关理论,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契机,实现工作的新突破。一是解决认识问题,树立紧迫感,增强自觉性。通过自查自纠,敲起警钟,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不学习的危害性。今后我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必修课,特别是在学习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三个代表”精神实质上花大力气,在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学习理论的自觉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在学习的系统性上下功夫,对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实践自身欠缺的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要做出学习计划,不仅要学习好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还要学习好现代科技方面的知识,要学法律,懂管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将理论同环保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为官。

  2、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干部职工的呼声,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利益要求和愿望,真实把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增强工作透明度,围绕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实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着力实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多倾听党组其他成员的意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无论是具体分管还是没有分管的科室,对他们的具体工作情况都给予了关心,定期与科室领导谈心,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进一步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看到光明,坚定胜利的信心;面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冷静思考,妥善处理,不悲观失望;面临挑战的时候,要沉着应对,知难而进,不头脑发热。遇到意见分歧,要坦诚相见,及时沟通。对违反党的宗旨和纪律的错误行为,要敢于批评。广纳善言,闻过则喜,经常检讨自己的工作,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格言,来鞭策自己。抓工作作风,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抓组织纪律,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要服务大局,整体推进。增强纪律观念,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干部的新形象。

  3、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应工作需求。用新的思维去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要求自己,自我加压。以学习为载体,注意思想的解放,观念的创新,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保持积极向上、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局联系起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这次行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一是要正确认识**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关系。审批即为服务。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出发,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寓服务于审批,在审批中强化服务。二是要正确处理**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既不因发展经济而牺牲**质量,也不因**而影响全市经济增长,把握好经济发展与**之间的平衡点,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进步,实现**与经济增长的“双赢”。

  4、廉洁奉公,从严律己,为**系统行风政风评议作贡献。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淡薄名利,克己奉公。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严以律已,以诚待人,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地置于党的集体领导下;严格按照党的有关纪律要求约束自己,经常做到自查、自省、自警、自励,正确行使人民赋于的权力,不搞以权谋私,不搞钱权交易,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做一名真正的人民公仆;想方设法提高办事效率,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接待来办事的群众,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自觉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六项禁令”和**系统职业道德规范。

  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是加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全市**工作、提升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我要以此次政风行风评议为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行动,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优先的方针,坚持以**为重点,不断加强**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为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

第五篇: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

  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一定要紧紧围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一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分析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新规律及深层次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作案主体多元化、家族化,违纪违法侵害的客体具有多样化、复杂化,违纪违法主观方面往往利用“合理化”、“合法化”的形式作掩饰,违纪违法客观方面的社会危害性具有隐蔽化、智能化,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的主要特点。分析其原因有主客观二方面,主观方面:放松自我教育,思想麻痹松懈;爱慕面子虚荣,滋生攀比心理;贪图安逸享乐,追求腐朽生活;明知故犯敛财,试图侥幸漏网。客观方面:干部的培养教育淡化,对干部的监督乏力,制度的落实不到位,预防工作凸显薄弱。遏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对策:一是要探索和把握腐败案件的作案规律;二是要探索和把握腐败案件的发案规律;三是要探索和把握腐败案件的破案规律;四是要探索和把握腐败案件的防范规律,第一,建立宣传教育机制;第二,建立制度防范机制;第三,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第四,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第五,建立测评预警机制;第六,理顺监督机制,保障各监督主体充分协调发挥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一批隐藏较深的违纪违法分子被挖了出来,受到法纪的严惩,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体制和市场经济转轨所产生的一些负面影响,不同阶层、不同行业领域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腐败案件仍时有发生,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规律性特点的案件逐渐暴露出来。如何把握近年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腐败现象脉络,做到蛇打七寸,攻其要害,有效遏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已成为各级执纪执法机关亟待解决的课题。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原因

  人与权力、利益的结合,为什么会产生腐败?这是因为:其一,人的天性是有缺陷的,在一系列人区别于动物的高级心理活动中,有一根本特征,即占有和支配心理。这是腐败产生的根源;其二,权力本身蕴含着导致腐败的因素,权力本身具有强制性、扩张性、支配性,权力的这种本性往往与人类自身的弱点联姻,从而使双方互相强化,并诱惑人们去扩张权力。当没有外部制约或制约不力的时候,其腐败因素随时可能恶性膨胀,走向另一面;其三,高回报的利益是引发腐败的催化剂。人类的绝大多数行为无不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腐败行为的演变过程往往循此路径发展。

  (一)主观方面

  1、放松自我教育,思想麻痹松懈。剖析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纵观其人生历程,不难发现,大多数领导干部在成长之初或任职之初,有着远大的理想抱负,政治思想是可靠的尚具有一定的党性观念,工作上勤奋敬业,积极努力。但是随着政治上的进步,地位身份发生了变化,加之长时间不注重理论学习,放松自我教育。在一些公务活动和人际交往中思想麻痹松懈。从开始的受之有愧到习以为常,从谨慎行事到肆无忌惮,其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逐步偏离了正确的轨道,导致思想滑坡、人格蜕变。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恶性膨胀,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哲学。将人民交给的权力当作谋私的工具,使公共权力异化成了私有权力,一门心思想着如何利用职权多捞钱财。

  2、爱慕面子虚荣,滋生攀比心理。大凡在领导干部中有一个“领导形象”的概念,有些领导干部能把这个“形象”与党的形象紧密联系起来,而有些领导干部却把这个“形象”与个人的虚荣面子狭隘地混为一谈,往往以“看看人家”又想想自己,滋生攀比心理,造成心理天平倾斜,并从另一方面产生“武装形象”的欲望和念头,唯恐寒碜自己。甚至奉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利用权力大搞裙带关系,任人唯亲、封妻荫子,结帮拉派,于是,着手实施“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和“千里做官为求财”的人生信条。

  3、贪图安逸享乐,追求腐朽生活。有的领导干部一旦做官掌权,便贪图安逸享乐,失衡心态造成自我补偿心理,羡慕他人灯红酒绿的“气派”转而“傍大款”,与个体老板打得火热,搞权力共享、利益分享,疯狂敛财,包养情妇,认为“天老大、我老二”,目无组织、心无群众、专横跋扈,追求腐败奢侈生活。

  4、明知故犯敛财,试图侥幸漏网。在违纪违法领导干部中,多数是明知行为不轨而为之。其中的缘由就是侥幸心理作祟,有的自以为隐蔽而忘乎所以;有的以不一定能查到自己头上自我安慰;有的以“关系网”、“保护伞”撑腰而有恃无恐;有的以早已订立的攻守同盟做好自我保护准备;有的甚至东窗事发仍负隅顽抗试图侥幸过关。

  (二)客观方面

  1、干部的培养教育淡化。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级党委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加大了力度,推进民主选举,加强任前公示,严把考察程序,增强透明度,扩大知悉面。又通过党校培训和平常组织的政治学习来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的确有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但是,在他们走上领导岗位后,在继续成长过程中的培养教育却往往被忽略、被淡化,甚至把对干部成长过程中的培养完全等同于提拔重用或泛泛的学习教育。如果对领导干部重任用、轻培养,就如同只注重栽种树苗,而不注重施肥、浇水和防病灭虫,最终就会枯萎、死亡。并且培养教育的形式不多,内容有限,效果不佳。

  2、对干部的监督乏力。我们把干部的政绩纳入任期管理考核,往往在理解上偏重于“只讲收获、不看耕耘”。其实,看一个领导干部的政绩,其创造政绩的过程也是很重要的。忽略了过程,也就相应弱化了环节中的监督,一级管理一级,一级监督一级的两个作用显得失调。于是,造成拉关系、浮夸、搞假政绩的现象滋生,腐败的温床随之应运而生。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存在严重缺陷。

  3、制度的落实不到位。这些年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纪违法的制度应该说不少,某些违纪违法的干部对相关制度也是了解知悉的,关键在于落实上缺乏力度,存在“死角”,制度形同虚设,导致干部首先不遵守制度而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4、预防工作凸显薄弱。预防腐败工作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工作职能、职责尚未健全落实,惩防体系的建设工作还存在不够主动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等。

  遏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对策

  当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有其特殊性,要切实有效地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方面要从源头上机制上加大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才是治本之策,另一方面要进一步狠抓违法案件的查处,增强威慑力,做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

  l、抓思想教育,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是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基本途径,也是遏制腐败行为产生的治本之策。在教育内容上,要着重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近几年查处的表现形式不说相同,违纪违法案件多数是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问题,尽管作案方式和方法不同,但根本原因还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因此要加强党性教育,解决理想信念问题。二是加强宗旨观念教育。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三是要加强拒腐防变教育。当前,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免疫力”,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教育的对象上,从实际来看,当前县域内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对象应选择科局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村支两委负责人。在教育的形式和手段上,既要靠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要加强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弘扬正气,凝聚人心,又要深化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原因当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2、抓制度建设,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要使领导干部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必须用科学的制度和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其行为。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完善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二是抓好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要以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为重点,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针对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完善相应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三是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针对当前发案的特点和原因,应着力抓好以下制度建设:

  (1)重大事项集体决定制度。凡是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一定要经过党委或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支两委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任何人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

  (2)实行权力分解制度,对有审批权的部门和管人、管钱、管物的部门实行权力分解,制定相互制约的制度,防止个人以权谋私;

  (3)严格执行政(村)务公开制度,杜绝暗箱操作。对重大决策、财务收支等情况,凡是能公开的,应一律公开,对未真正落实政(村)务公开的单位,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强化财政监控,规范落实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政府采购等制度,严格把好财政资金和其它资金收支审批关,堵塞漏洞,杜绝一切违规资金的运作行为。

  3、抓监督检查,增强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能力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根本保证。历史经验和现实情况都充分证明,哪里有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哪里就会有腐败。只有加强制约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才能有效防止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的现象。一是要健全权力的内部制衡机制,即以权力制约权力,通过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理顺各权力监督机构的组织和运作体制,以实现最佳的监督效益。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带头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要完善权力的外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建立评议评估机制和有效落实廉政报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廉政巡视等制度,形成对党员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有效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严以律已、廉洁用权。三是强化行政监督,充分运用执行监督手段,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促使国家公务员廉政勤政。

  4、抓惩治,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通过大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建立一道严格的党纪国法防线,遏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滋生和蔓延。一是要把握办案重点,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要把经济类的违纪案列为重点,把党员干部贪污贿赂挪用挥霍公款案件列为重点,把妨碍经济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列为重点。二是认真查找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针对作案复杂隐蔽化,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有效办法,主动出击,积极查找案件线索,扩大案源。三是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不单纯办案,要通过查办案件,及时发现掌握发案单位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办案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相关规范措施加以防范。

第六篇: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

  一、当前农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
  自2012年以来,某农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4件,结案14件,给予14名党员干部党纪处分,其中,给予党纪重处分5人,轻处分9人;被处分党员干部科级4人,一般干部10人,挽回经济损失560余万元。违纪案件主要呈现四个新特点:
  一是经济类案件高居首位。共查处12件,有12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占案件总数的85.71%,主要表现是违规贷款归个人使用,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账外私设“小金库”,违反财经纪律和经济违法犯罪,多数是与利用土地谋私牟利有关。
  二是失职类案件位居次之。共查处2件,有2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占案件总数的14.29%。例如,畜牧公司党支部书记王某,在任职期间单位私设“小金库”资金达到30多万元,违反八项规定公款搞福利、吃喝、旅游等等,作为党支部书记的王某参与公款搞福利。明知各级纪委严格要求,尤其十八大以后,但在单位出现错误时不制止,也不反映,党支部书记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没有发挥作用,监督责任缺失。
  三是单位“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较多。共查处单位党政“一把手”违法违纪案件10件,被追究责任者10人,占案件总数的71.43%。例如某作业站站长李某,在任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变通的方式贪污风险理赔款0.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产生的原因
  剖析农场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既有管理、制度方面缺失造成的,也有监督、体制不健全的因素影响,总之是各项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不思进取,信念动摇,是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主觀原因。一些干部忽视学习,放松思想改造,丢掉根本宗旨,滑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泥潭。他们面对眼花缭乱的世界,信念动摇,心理失衡,私欲膨胀,置党多年的教育培养、家人的支持于不顾,不择手段,以权谋私,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2、素质较低,意识淡漠,是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客观原因。从近5年立案查处的领导干部来看,大多数干部文化程度及综合素质较低。14个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只有2个是第一学历,其余12个都是二学历,为个人政治需要仅限交钱拿文凭。浅薄的文化素养造成了这些基层领导干部平时疏于政策理论的学习,忽视了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对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以及制度、法律知之甚少,纪律意识及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有些干部在被查处后还不认为自己已经触犯了党纪国法。
  3、管理松散,制度缺失,是党员干部目无法纪的制度原因。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无章可循,特别是财务管理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度缺失,存在漏洞;一些单位虽然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但也仅仅停留在纸上、贴在墙上;一些单位则根本没有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
  4、监督不力,权力失控,是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体制原因。一些单位或部门的“一把手”往往处于核心位置,在抓班子、带队伍、促事业方面起着关键性作用,负有监督责任的党支部书记,却对这些领导的监督长期缺位或不力,致使“一把手”的腐败日渐蔓延,并最终导致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
  三、当前遏制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对策
  针对当前违法违纪问题案件的原因,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联系实际,采取有力对策,加以有效遏制。总的工作方针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
  1、加大领导力度
  领导干部在惩腐上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帮助排阻清障,就会鼓舞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士气和斗志,攻坚克难,取得案件检查工作的突破。反之就会形成中梗阻,影响办案实效。因此,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既要亲自批办大案、要案,也要亲自过问查办案件,更要亲自包办重大案件,为查办案件质量、遏制案件发生提供领导保证。
  2、加强队伍建设
  现在,反腐败形势发生了新变化,腐败者的智商越来越高超,手段越来越隐秘,如果停留在传统办案思维能力方法上,必然会使工作质效大打折扣。要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着力抓好办案队伍建设,多措并举、理论实践培训结合,尽快提高逻辑判断能力、询问笔录能力、文书制作能力、综合归纳能力、建档立卷能力,尽快适应办案新任务的需要,为查办案件质量、遏制案件发生提供组织保证。
  3、加强工作创新
  做好工作,必须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机制制度和方法。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创新工作,才能显活力见实效,实现事半功倍,开创纪检工作新局面。
  4、加强纪律审查
  摸排案件线索是做好案件检查工作的关键和前提。实践证明,抓不住线索,查办案件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要通过深入挖掘线索,对已经掌握的案源精查细核,努力提高成案率。一要运用综合手段拓展案源。利用信访接待、专项检查、执法监察、经济责任审计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等手段,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了解情况,从中发现案件线索。二要严格责任追究扩大案源。针对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发挥不力,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行为,要跟踪寻源,对构成违纪的必须追究到位。三要加强沟通联系抓住案源。与公、检、法、审计部门保持经常性联系,定期进行案件信息情况通报。对于已经由公、检、法、审计部门查处和审结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催办移交案件,及时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5、加强源头治本
  有效遏制违法违纪案件发生,除大力惩处之外还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实践证明,从源头治腐,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是遏制腐败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1)要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多样化的教育,用廉政理论武装头脑,用廉政条规筑起防线,用廉政典型引导示范,用反面案例警钟长鸣,特别是要充分运用管理局和农场的案件查处成果,用身边的案例进行针对性警示教育,力争教育效果的最大化,促进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廉洁从政,勤政为民,不想腐败。
  (2)要抓好反腐倡廉制度。要联系贯彻落实党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年—2017年工作规划》,联系农场、分公司工作实际,联系反腐倡廉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联系权力运用、干部任用、资金使用;联系办案中发现的经营管理上的薄弱环节,积极探索创新健全完善,并着力推进落实反腐败的工作机制,制度体系,健全权力运行约束机制,突出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做到靠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使党员干部不能腐败。
  (3)要抓好反腐倡廉监督。要按照农场、分公司新形势发展要求,及时改进监督策略及方法。发挥党内监督、行政监察、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综合作用,突出抓好公开化办事制度,建立覆盖基层单位的网络举报平台,让党员群众多参与监督;要针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土地发包、各项收费、惠农政策补贴、财务收支两条线等工作加大监管力度,防止监管失控,从源头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让党员干部不敢腐败。
  通过抓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形成一套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遏制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整治体系。

第七篇: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

  根据上级《关于开展**违纪违法案反思剖析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违纪违法案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反思,重点从“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为民情怀”四个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明确了今后整改和努力的方向,现反思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政治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学习的自觉性不强,对党性修养和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经常以工作忙、事务性工作多等理由,很少挤出时间静下心系统全面的来学习。二是学习存在实用主义倾向。遇到问题才去翻理论、找政策,往往一忙起来,就放松了政治理论的学习。三是自我要求不够严。在平常的工作生活中,对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有时认为是生活小事,警惕性不高,抵制不良风气的意志不够坚定,对党员干部谈到一些低级趣味的观点和言行,没有第一时间亮明自己的身份,表明自己的态度,直面提出批评,自我要求不严格。

  (二)精神状态方面

  一是开拓创新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于领导安排的任务,认为尽心尽力抓好落实就行了,思想上有按部就班,不求创新的思维定势,在一些工作上惯性地用老办法去处理,缺乏攻坚克难的志气、敢闯敢干的锐气、大胆负责的勇气。在面对复杂工作局面时的一些新举措、新办法还不够多。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思考和研究不够。二是谋事创业的激情还不够高。作为局党组班子成员,对于全局性工作的谋划主动思考问题不够,组织协调工作不大胆,顾虑多,怕干得过头了。对自己分管和牵头负责的一些重要工作,做了不少工作,但督促检查和推动落实的措施跟进不够,对于上级部署和比较关注的一些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推动工作,但与上级沟通和主动汇报工作很不够。

  (三)工作作风方面

  一是工作上还存在急躁情绪。有时布置下去的工作任务,总想着尽快完成,尽管知道一些事情解决起来需要时间,但还是不断催促,给分管科室同志解决问题预留的时间和空间不足。二是坚持深入基层不够扎实。自己下企业的次数不少,也多次深入园区和部门开展调查研究,但大多数时候是向园区和企业相关负责同志了解下情况,提出一些相关要求,直接面对基层企业工人了解情况的机会不多,很少就某一问题进行深入、具体、专题性的研究,缺乏钻劲和韧劲。

  (四)为民情怀方面

  一是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对服务对象反映的小问题、小事情,总是以有具体的科室负责,应该由他们先行办理,产生了高高在上的错误思想;二是联系群众不够紧密。习惯召开科室会议来了解社情民意,深入基层企业了解民意,解决民困不经常,到企业开展工作存在提前打电话现象。对企业生产困难问题关心不够,解决不彻底;三是抓工作不够全面。没有很好地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统一起来,顾眼前多,顾长远少,对上级关注的事、领导安排的事抓得紧,对群众期盼的事关注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出在表面上,根子生在思想上,从更深层次上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理想信念还不够牢靠。从工作经历来看,经济一线部门呆的时间短,遇到的坎坎少,缺乏对经济工作的真正了解。随着实际生活工作条件的改善和职位升迁,逐渐滋长了自己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心理,理想信念逐渐减弱,开始产生了一些惯性思维和懈怠思想,觉得革命奋斗的道理大家都懂,理论学习是老生常谈,忽视了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坚持不懈改造,消磨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精、神、气。面对具体困难问题,办法不多、点子很少,一筹莫展。客观上是缺乏精神意志的磨练,主观上根源还是在于忽视了对我党艰苦奋斗这一优良传统的继承和运用,理想信念有所减弱,造成在面对矛盾和困难时,锐意进取精神不足,攻坚克难作风不强。

  (二)宗旨意识还不够主动。认为自己在部门工作多年,经验不少,加之工作、事务缠身,以致学习理论的劲头没兴趣,解决实际问题矛盾的时间少了,精神状态和进取心也不够了。深入剖析这种思想,还是考虑个人的利益多了一些,考虑群众的利益少了一些。由于宗旨观念在头脑中扎得不够牢,总认为基层、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带有共性的问题,没有很好地针对问题沉下去。说到底,是主观上思想放松了改造,精神产生了懈怠,党性修养出现了滑坡。

  (三)党性修养还不够扎实。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事务主义”思想,从党员领导干部的角度出发主动抓好自身思想建设的自觉性差,强化党性修养不够深、不够硬。把主要精力放在具体工作事务上,放松了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不以为患、反以为荣,觉得自己党性修养还可以,没有静下心来细学党的文献,研究领导讲话,造成理想信念不够清晰,不能够用党的理论正确指导工作,不能够用良好的党性修养及时纠正自身出现的偏差,造成自己同“三严三实”的要求存在差距。说到底,是主观上思想放松了改造,精神产生了懈怠,党性修养出现了滑坡。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及其原因,本人将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坚持落实好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每周安排1次自学,每月安排1次集中学习,做到反复温习、熟记于心,切实形成敬畏纪律、遵规守矩、不踩红线、不越雷池的良好氛围。同时,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指导工作的根本依据,在任何情况下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将始终坚定政治信仰,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思想,做好心无杂念、行不乱章。始终强化党性修养,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小事小节上守住底线,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增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的自觉性。

  (三)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认真践行党的宗旨,贯彻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路线方针,进一步完善调查研究制度,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求所愿、所缺所需,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集中力量办好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实事,做到解决不到位不放过,确保为群众排忧解难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四)进一步严守纪律规矩。本人将始终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把牢政治方向,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始终按照《党章》、《准则》和《条例》要求,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自觉按原则和规矩办事,坚决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第八篇: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

  近年来,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频发多发趋势,对此,眉县纪委积极探索当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腐败的特点、规律,严格履行教育、监督、惩处职能,严肃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大、危害程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违法违纪人员,教育了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优化了干事创业环境。近三年,全县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6人,挽回经济损失1403万元。
  近年来腐败案件的表现形式及特点
  (一)从案件类别来看民生类问题较多。在近三年查办的86个案件中,涉及民生类的案件共67件,占案件总量的77.9%。主要表现在一些承担民生工程的部门以及部分村组干部贪污、侵吞、挪用各种惠农资金、土地补偿款、扶贫救灾款、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款、拆迁安置款等专项资金。
  (二)从人员类别来看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近年来,因国家政策和项目建设不断向农村倾斜,村组干部贪污受贿等经济违法犯罪问题也在逐年上升,主要表现在民生工程、土地征迁赔偿、财务管理、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方面贪污受贿、挥霍浪费、虚报冒领等。2011年涉及村组干部的案件总量的33%,2012年占案件总量的40%;2013年占案件总量的50%。
  (三)从案件性质来看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类问题较为突出。在近三年查处的86件案件中,涉及到贪污贿赂及失职渎职问题的案件各占16起,占案件总数的37.2%,位居第一。这些案件中不仅有领导干部也有村组干部,涉案金额多则几十万,少则几千元。如某单位原副局长张某在协调工程项目征地建设过程中受贿4.2万元;某中心原主任李某,在任职短短3个月时间内,收受贿赂达11.2万元,贪污公款0.7万元。
  (四)从作案手段来说逐渐隐蔽多样。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国家种类补偿资金、惠民资金;合伙作案、公款私存或转借他人以获取利息,或借给亲友使用;财务管理混乱,吃喝挥霍,随意开支等。如某村四名村干部合伙,将西宝高铁征地补偿款、地面附着物赔偿款、灌溉渠赔偿款等共计7.3万余元,采取虚报冒领方式予以私分。
  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多发的原因分析
  (一)少数干部个人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漠。从近三年立案查处的领导干部来看,大多数干部文化程度及综合素质较低,浅薄的文化素养造成了这些基层领导干部平时疏于政策理论的学习,忽视了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纪律意识及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有些干部在被查处后还不认为自己已经触犯了党纪国法。
  (二)个别人私欲膨胀,思想道德滑坡。一方面,个人私欲膨胀,宗旨意识淡化。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权力观,谋利之心膨胀,放任之心膨胀,贪腐之心膨胀,将本来用以为国家干事业为人民谋福利的领导职权当作谋求私利、捞取钱财、寻求退路的手段。另一方面,思想道德滑坡,挡不住诱惑。在市场经济下,受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个别干部不能自持,最终把手伸向了集体或掌管的专项资金。
  (三)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一是教育缺失。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监管不到位。由于“一把手”领导权力过于集中,上级监督太远,不能经常;同级监督太软,心存顾虑,所以监督表现得尤为失之于软。特别是有些农村干部,书记、主任一肩担,集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家长制作风更为严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流于形式。三是村组账务混乱。农村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落实不到位,对资金运作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在实际执行上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有一些村会计形同虚设,通常就是个记账员,村里一切开支均由村支书或主任掌握;还有些组上甚至没有会计也没有账目,组长一人说了算。四是村务、财务公开不到位。推行的村务、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征地补偿、民生资金、财务收支等问题,不公开或有选择地公开,避重就轻。
  对策建议
  (一)加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个人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每年通过思想纪律作风整顿、眉坞大讲堂、干部法制培训等形式,在全县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的群众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扶眉战役烈士陵园红色教育基地、张载祠官德教育基地、县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杨文洲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利用身边一些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寓教于案。三是狠抓农村基层干部教育。针对基层干部文化层次和工作实际,采取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教育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思想政治和廉政教育,有效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二)强化监督,将权力置于监督之中。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管。经常对各级各部门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在干事的同时不出事。二是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管。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推行民主评议干部活动,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强化“民主理财”、“民主议事”,把村级各项事务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重大事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政府投资项目、扶贫救灾资金、强农惠农等民生领域各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廉洁规范运行。四是加强对工作之外的监管。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管,延伸监督触角,通过鼓励群众举报、开展明察暗访等,对利用公款吃喝宴请、借婚丧嫁娶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三)加大惩处,增强案件震慑力。一是加大问责问效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省纪委领导干部警示训诫防线及眉县《机关效能问责办法》等制度规定,综合运用组织处理、警示训诫、行政问责等措施,对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严格问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二是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破坏环境、影响发展和阻碍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失职渎职案件,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中的权钱交易、贪污贿赂和以权谋私案件,特别是严查少数镇村组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利用宗族势力欺压群众、截留挪用扶贫救灾等专项物资和侵占集体财产等行为。通过严查重治,提高震慑力,惩前毖后、警示育人。
  (四)完善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各项制度建设,加大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制度执行有力、刚性十足。二是规范权力运作机制。对主要部门、重点权力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轮岗交流,对过度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制定相互制约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建立健全办公、招待等费用定项限额管理制度,严把财会人员任职关,强化对财务的监督审计力度,杜绝一切违规资金运作。四是加强党务、政务、村务和财务四公开。严格执行党务、政务、村务以及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间隔,制定检查考评、责任追究等操作办法,创新公开的手段、形式,不断增强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第九篇: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

   近年来,随着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都市区的叠加建设,中牟县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但这也成了诱使农村干部违纪违法的一大因素,导致农村基层“苍蝇式”腐败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主要表现在以权谋私、作风粗暴、挥霍浪费、优亲厚友、派系纷争。究其原因,一是高速发展下的心理失衡;二是特权思想下的心态畸形;三是奢靡之风下的观念扭曲;四是监管不力下的权力滥用;五是惩处不严下的心理侥幸。所有这些,都导致了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数量居高不下。

      要想解决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严把入口。通过组织程序和民主选举程序,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廉洁奉公、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为他们提供想干事的机会、能干事的平台、干成事的位子,为减少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奠定基础。

      加强教育。一是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农村法纪法规等纳入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内容,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意识。二是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案件通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让不想腐、不敢腐观念入脑入心,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能力。三是积极探索廉政教育新载体,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扩大廉政文化示范点覆盖面。

      健全制度。一是在民主决策方面,规范完善“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农村基层决策民主化、制度化。二是在民主监督方面,深化农村基层“三务”公开,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创新村务公开模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群众民主权利。三是在基层社会管理方面,建立村组干部绩效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村组干部评优评先、提拔使用、工资报酬等挂钩,不断增强了村组干部工作的主动性。

      强化监督。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同时,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勤廉“双述双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等活动。

      严查重处。紧盯农村基层“苍蝇式”腐败案件不放松,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同时,针对案件中所暴露问题和薄弱环节,协同发案单位查找漏洞,建章立制,达到“查处一起案件,解决一批问题,健全一批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第十篇: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

  近年来,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频发多发趋势,对此,眉县纪委积极探索当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腐败的特点、规律,严格履行教育、监督、惩处职能,严肃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大、危害程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违法违纪人员,教育了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优化了干事创业环境.近三年,全县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6人,挽回经济损失1403万元.

  近年来腐败案件的表现形式及特点

  (一)从案件类别来看民生类问题较多.在近三年查办的86个案件中,涉及民生类的案件共67件,占案件总量的77.9%.主要表现在一些承担民生工程的部门以及部分村组干部贪污、侵吞、挪用各种惠农资金、土地补偿款、扶贫救灾款、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款、拆迁安置款等专项资金.

  (二)从人员类别来看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近年来,因国家政策和项目建设不断向农村倾斜,村组干部贪污受贿等经济违法犯罪问题也在逐年上升,主要表现在民生工程、土地征迁赔偿、财务管理、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方面贪污受贿、挥霍浪费、虚报冒领等.2011年涉及村组干部的案件总量的33%,2012年占案件总量的40%;2013年占案件总量的50%.

  (三)从案件性质来看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类问题较为突出.在近三年查处的86件案件中,涉及到贪污贿赂及失职渎职问题的案件各占16起,占案件总数的37.2%,位居第一.这些案件中不仅有领导干部也有村组干部,涉案金额多则几十万,少则几千元.如某单位原副局长张某在协调工程项目征地建设过程中受贿4.2万元;某中心原主任李某,在任职短短3个月时间内,收受贿赂达11.2万元,贪污公款0.7万元.

  (四)从作案手段来说逐渐隐蔽多样.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国家种类补偿资金、惠民资金;合伙作案、公款私存或转借他人以获取利息,或借给亲友使用;财务管理混乱,吃喝挥霍,随意开支等.如某村四名村干部合伙,将西宝高铁征地补偿款、地面附着物赔偿款、灌溉渠赔偿款等共计7.3万余元,采取虚报冒领方式予以私分.

  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多发的原因分析

  (一)少数干部个人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漠.从近三年立案查处的领导干部来看,大多数干部文化程度及综合素质较低,浅薄的文化素养造成了这些基层领导干部平时疏于政策理论的学习,忽视了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纪律意识及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有些干部在被查处后还不认为自己已经触犯了党纪国法.

  (二)个别人私欲膨胀,思想道德滑坡.一方面,个人私欲膨胀,宗旨意识淡化.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权力观,谋利之心膨胀,放任之心膨胀,贪腐之心膨胀,将本来用以为国家干事业为人民谋福利的领导职权当作谋求私利、捞取钱财、寻求退路的手段.另一方面,思想道德滑坡,挡不住诱惑.在市场经济下,受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个别干部不能自持,最终把手伸向了集体或掌管的专项资金.

  (三)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一是教育缺失.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监管不到位.由于“一把手”领导权力过于集中,上级监督太远,不能经常;同级监督太软,心存顾虑,所以监督表现得尤为失之于软.特别是有些农村干部,书记、主任一肩担,集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家长制作风更为严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流于形式.三是村组账务混乱.农村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落实不到位,对资金运作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在实际执行上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有一些村会计形同虚设,通常就是个记账员,村里一切开支均由村支书或主任掌握;还有些组上甚至没有会计也没有账目,组长一人说了算.四是村务、财务公开不到位.推行的村务、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征地补偿、民生资金、财务收支等问题,不公开或有选择地公开,避重就轻.

  对策建议

  (一)加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个人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每年通过思想纪律作风整顿、眉坞大讲堂、干部法制培训等形式,在全县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的群众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扶眉战役烈士陵园红色教育基地、张载祠官德教育基地、县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杨文洲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利用身边一些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寓教于案.三是狠抓农村基层干部教育.针对基层干部文化层次和工作实际,采取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教育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思想政治和廉政教育,有效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二)强化监督,将权力置于监督之中.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管.经常对各级各部门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在干事的同时不出事.二是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管.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推行民主评议干部活动,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强化“民主理财”、“民主议事”,把村级各项事务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重大事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政府投资项目、扶贫救灾资金、强农惠农等民生领域各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廉洁规范运行.四是加强对工作之外的监管.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管,延伸监督触角,通过鼓励群众举报、开展明察暗访等,对利用公款吃喝宴请、借婚丧嫁娶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三)加大惩处,增强案件震慑力.一是加大问责问效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省纪委领导干部警示训诫防线及眉县《机关效能问责办法》等制度规定,综合运用组织处理、警示训诫、行政问责等措施,对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严格问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二是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破坏环境、影响发展和阻碍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失职渎职案件,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中的权钱交易、贪污贿赂和以权谋私案件,特别是严查少数镇村组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利用宗族势力欺压群众、截留挪用扶贫救灾等专项物资和侵占集体财产等行为.通过严查重治,提高震慑力,惩前毖后、警示育人.

  (四)完善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各项制度建设,加大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制度执行有力、刚性十足.二是规范权力运作机制.对主要部门、重点权力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轮岗交流,对过度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制定相互制约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建立健全办公、招待等费用定项限额管理制度,严把财会人员任职关,强化对财务的监督审计力度,杜绝一切违规资金运作.四是加强党务、政务、村务和财务四公开.严格执行党务、政务、村务以及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间隔,制定检查考评、责任追究等操作办法,创新公开的手段、形式,不断增强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第十一篇: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祖国南大门,沿海沿边沿疆,有壮、瑶、苗等12个世居少数民族,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直接影响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为进一步了解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与规律,提出预防和纠正措施,确保基层团结稳定,近期,自治区纪委对2010年以来全区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主要特点
  据统计,2010年至2014年4月,全区查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214件,占全区案件总数的43.4%,其中涉及村干部案件1764件。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把手成为发案高危群体。违纪违法主体多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站所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基层,一些干部大权独揽,办事不民主,一人说了算,容易利用自身职务便利贪污受贿。
  民生类违纪违法案件突出。各项强农惠农补贴的发放正成为村干部违纪重灾区,集中表现在危房改造、粮食补助、民政救济、扶贫资金、土地征用补偿等领域。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资金量大、监管环节多,一些地方在资金分配和发放过程中侵吞、截留、挪用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突出,严重损害农民群众利益。2010年以来,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涉及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腐败案件152件,结案104件,处分107人。
  群体违纪违法呈上升趋势。前几年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多为“单兵作战”,极少出现集体参与作案现象。但近几年出现了由单独向合伙违纪发展的趋势,有的甚至发展成班子成员集体违纪。据不完全统计,全区查处的农村基层干部群体违纪违法案件,2010年为42件、2011年为53件、2012年为81件、2013年为93件。
  违纪违法形式各式各样。有的利用村结算往来账的机会隐蔽作案,从账面上很难找出破绽;有的将拆迁补偿与土地补偿“浑水摸鱼”作案;有的采取收入不计账的手段直接侵吞、截留;有的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贪污集体财产;有的利用经手管理、发放使用补偿和各种下拨资金之便,直接截留。
  顶风违纪屡禁不止。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广西迅速出台了贯彻落实意见,全区各级认真执行,促进了党风政风转变。但是仍有不少基层干部顶风违纪,如今年4月,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有关领导干部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在公务接待中违规上酒、饮酒,致该镇拟任副镇长的钟谢飞酒后意外死亡。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来宾市有关部门进行了查处,对违反作风纪律建设有关规定的11名责任领导进行了严肃处理。
  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原因分析
  宗旨意识不强。一些基层党组织抓党风廉政教育机制不完善,教育形式单一,重用轻管,导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存在“空对空”的问题,出现不少“法盲干部”、“纪盲干部”。一些村干部虽然任职多年,但平时不注意加强党性修养,拒腐防线松懈。有的认为工资待遇低、工作量大,在办事过程中收取一点“服务费”、“误工费”理所当然。
  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内部监督“弱”。有的村规章制度、监督机制不健全;有的村根本没有规章制度;有的村虽然制度上墙,但形同虚设,没有很好地落实与执行,往往是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个人说了算,其他班子成员不敢提不同意见。二是民主监督“软”。目前推行村务、政务公开,对农村干部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但是有些村公开的内容有限,表面的东西多,群众最关注的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内容很少,一些村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不高,使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手段难以到位。有的群众认为只有乡镇干部、村干部帮忙才可以拿到补贴指标,不敢监督。
  部分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中只重视布置任务、下达指标,不重视监督落实措施,更没有检查、指导、监督基层开展工作。尤其当前强农惠农资金较多,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漏洞较多,只重视结果,忽视中间环节,监管措施缺失。一些案件中,相关资金拨付的上级单位只将资金拨付到村或者由村干部领取后就不管不问,对资金的发放和去向缺少必要的监管。
  纪检监察力量比较薄弱。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较多较杂,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纪检监察员基本上都是兼职,对业务不熟悉,难以发挥作用;乡(镇)纪委履职时受到地方党委很大制约,有的乡(镇)对群众反映的村干部问题不仅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反而护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同时,乡(镇)纪委书记在本乡开展工作也存在较大畏难情绪,以致惩治不严。
  预防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对策建议
  强化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督促基层党组织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好选用干部关,将那些公正廉明、吃苦耐劳、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的人选出来用好。对那些不顾大局、作风霸道、私欲膨胀、以权谋私的党员干部,如经批评教育仍不悔改,坚决清理出班子。
  强化基层干部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政策理论学习教育,是遏制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一条基础性措施。要针对基层干部的文化层次和工作实际,灵活采取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教育形式,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法制、党纪政纪条规和道德教育。要充分发挥各级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经常性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
  强化村务公开工作。加快推进村级规范化建设,制定统一标准,对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间隔、检查考评方法、责任追究等作出详细规定。建立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及民主理财小组等,村务公开的内容由村监会审查后公布,同时制定出台村干部离任审计、村务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手段、形式,推进“阳光村务建设”。
  强化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完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民主议事、政务公开、款项拨付、项目实施跟踪督办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同时,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关键部门、关键环节的监管。
  强化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增强基层办案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增强对涉农违纪违法行为的威慑,彻底打消少数基层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同时,注重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方,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第十二篇: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

  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以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个人在学习《2011年以来的全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材料汇编》后,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些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谈学习和认识。

  一、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对于一个党的领导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汇编材料上的种种案例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

  一个民族需要一种精神力量,一个人需要有一点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诱惑所俘虏。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liuxue86.com

  二、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也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随着权力和地位越来越高,周围的赞扬和吹捧越来越多,个别领导逐渐地不清醒了,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监督的要求置于脑后,逐渐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最终从一个党的领导干部蜕化变质为人民的罪人。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

  身为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成绩,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要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领导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图美色,最终会在权力、金钱和美色考验面前跌跤翻船。党中央强调牢记“两个务必”,这是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的一个重要精神支柱。

  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能不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贯彻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受的一个很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时带头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仰不愧官,俯不愧民,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汇编材料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带给我们的思考是繁多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极深刻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面临的诱惑和考验还很多,我们一定要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就像我们每天都要洗脸和照镜子一样,做到警钟长鸣,拒腐防变。

第十三篇: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

  通过近段时间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章党史的学习,感觉自己的思想接受了一场洗礼,对照自身,我进行了深刻的剖析,现将自身发现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整改措施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不深刻。在学习时粗略的看,泛泛的看,习总书记的理论著作只有抄写政治学习笔记时才拿出来看,大多数的学习止于学习强国,目前还排在全国的440万名。

   产生原因:觉得国家大事离自己太远,只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了。没能从学习中汲取足够的精神养分和思想认知、方法经验。造成自己热情不够,思想不新,大局意识不强,安于现状。

   2、履职尽责方面,由于学习的不深入,造成头脑里东西少,工作谋划能力不足,一些会议精神的传达只是照本宣科,没能做到更进一步,更好一点。没有用先进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工作方法单一,遇事急躁,和个别教师发过火,在用心用情用力上做得不够。

   产生原因:思想上麻痹大意,只局限于具体工作,对学习内容一知半解,俯下身子静下心做的不够,做事生硬、浮躁。

   3、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缺乏“山凿一尺宽一尺,路修一丈长一丈”的攻坚克难的精神,和“只要我还干的动,我都永远为村里的老百姓做事”的恒心毅力,生活上对教师的关心帮助不够,工作上光是想法多,但是落实的少,还自满自足。

   产生原因:奋勇争先意识淡化,随大溜、过得去思想严重。俗话说“行百里者半九十”,在解决困难,推进学校发展的“最后一公里”上认识不清,功夫不够。

   二、整改措施

   1、端正思想,加强自身理论学习,合理规划学习时间,抱着“空杯心态”学习,悟原理,学新知,提高新能力。深刻学习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抗疫精神、脱贫攻坚精神和党章党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提高自身的政治站位,让自己的精神血液足够热,理论方法足够新,服务意识足够强。

   2、端正态度,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增强服务意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全体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坚定育人之心,发挥攻坚克难、奋勇争先的精神,立足岗位做贡献,办领导放心、家长满意的学校,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

第十四篇: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

     近年来,随着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都市区的叠加建设,中牟县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但这也成了诱使农村干部违纪违法的一大因素,导致农村基层“苍蝇式”腐败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主要表现在以权谋私、作风粗暴、挥霍浪费、优亲厚友、派系纷争。究其原因,一是高速发展下的心理失衡;二是特权思想下的心态畸形;三是奢靡之风下的观念扭曲;四是监管不力下的权力滥用;五是惩处不严下的心理侥幸。所有这些,都导致了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数量居高不下。

      要想解决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严把入口。通过组织程序和民主选举程序,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廉洁奉公、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为他们提供想干事的机会、能干事的平台、干成事的位子,为减少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奠定基础。

      加强教育。一是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农村法纪法规等纳入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内容,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意识。二是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案件通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让不想腐、不敢腐观念入脑入心,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能力。三是积极探索廉政教育新载体,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扩大廉政文化示范点覆盖面。

      健全制度。一是在民主决策方面,规范完善“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农村基层决策民主化、制度化。二是在民主监督方面,深化农村基层“三务”公开,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创新村务公开模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群众民主权利。三是在基层社会管理方面,建立村组干部绩效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村组干部评优评先、提拔使用、工资报酬等挂钩,不断增强了村组干部工作的主动性。

      强化监督。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同时,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勤廉“双述双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等活动。

      严查重处。紧盯农村基层“苍蝇式”腐败案件不放松,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同时,针对案件中所暴露问题和薄弱环节,协同发案单位查找漏洞,建章立制,达到“查处一起案件,解决一批问题,健全一批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第十五篇: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

  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一定要紧紧围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一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分析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新规律及深层次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作案主体多元化、家族化,违纪违法侵害的客体具有多样化、复杂化,违纪违法主观方面往往利用“合理化”、“合法化”的形式作掩饰,违纪违法客观方面的社会危害性具有隐蔽化、智能化,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的主要特点。分析其原因有主客观二方面,主观方面:放松自我教育,思想麻痹松懈;爱慕面子虚荣,滋生攀比心理;贪图安逸享乐,追求腐朽生活;明知故犯敛财,试图侥幸漏网。客观方面:干部的培养教育淡化,对干部的监督乏力,制度的落实不到位,预防工作凸显薄弱。遏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对策:一是要探索和把握腐败案件的作案规律;二是要探索和把握腐败案件的发案规律;三是要探索和把握腐败案件的破案规律;四是要探索和把握腐败案件的防范规律,第一,建立宣传教育机制;第二,建立制度防范机制;第三,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第四,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第五,建立测评预警机制;第六,理顺监督机制,保障各监督主体充分协调发挥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一批隐藏较深的违纪违法分子被挖了出来,受到法纪的严惩,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体制和市场经济转轨所产生的一些负面影响,不同阶层、不同行业领域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腐败案件仍时有发生,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规律性特点的案件逐渐暴露出来。如何把握近年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腐败现象脉络,做到蛇打七寸,攻其要害,有效遏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已成为各级执纪执法机关亟待解决的课题。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原因

  人与权力、利益的结合,为什么会产生腐败?这是因为:其一,人的天性是有缺陷的,在一系列人区别于动物的高级心理活动中,有一根本特征,即占有和支配心理。这是腐败产生的根源;其二,权力本身蕴含着导致腐败的因素,权力本身具有强制性、扩张性、支配性,权力的这种本性往往与人类自身的弱点联姻,从而使双方互相强化,并诱惑人们去扩张权力。当没有外部制约或制约不力的时候,其腐败因素随时可能恶性膨胀,走向另一面;其三,高回报的利益是引发腐败的催化剂。人类的绝大多数行为无不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腐败行为的演变过程往往循此路径发展。

  (一)主观方面

  1、放松自我教育,思想麻痹松懈。剖析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纵观其人生历程,不难发现,大多数领导干部在成长之初或任职之初,有着远大的理想抱负,政治思想是可靠的尚具有一定的党性观念,工作上勤奋敬业,积极努力。但是随着政治上的进步,地位身份发生了变化,加之长时间不注重理论学习,放松自我教育。在一些公务活动和人际交往中思想麻痹松懈。从开始的受之有愧到习以为常,从谨慎行事到肆无忌惮,其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逐步偏离了正确的轨道,导致思想滑坡、人格蜕变。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恶性膨胀,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哲学。将人民交给的权力当作谋私的工具,使公共权力异化成了私有权力,一门心思想着如何利用职权多捞钱财。

  2、爱慕面子虚荣,滋生攀比心理。大凡在领导干部中有一个“领导形象”的概念,有些领导干部能把这个“形象”与党的形象紧密联系起来,而有些领导干部却把这个“形象”与个人的虚荣面子狭隘地混为一谈,往往以“看看人家”又想想自己,滋生攀比心理,造成心理天平倾斜,并从另一方面产生“武装形象”的欲望和念头,唯恐寒碜自己。甚至奉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利用权力大搞裙带关系,任人唯亲、封妻荫子,结帮拉派,于是,着手实施“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和“千里做官为求财”的人生信条。

  3、贪图安逸享乐,追求腐朽生活。有的领导干部一旦做官掌权,便贪图安逸享乐,失衡心态造成自我补偿心理,羡慕他人灯红酒绿的“气派”转而“傍大款”,与个体老板打得火热,搞权力共享、利益分享,疯狂敛财,包养情妇,认为“天老大、我老二”,目无组织、心无群众、专横跋扈,追求腐败奢侈生活。

  4、明知故犯敛财,试图侥幸漏网。在违纪违法领导干部中,多数是明知行为不轨而为之。其中的缘由就是侥幸心理作祟,有的自以为隐蔽而忘乎所以;有的以不一定能查到自己头上自我安慰;有的以“关系网”、“保护伞”撑腰而有恃无恐;有的以早已订立的攻守同盟做好自我保护准备;有的甚至东窗事发仍负隅顽抗试图侥幸过关。

  (二)客观方面

  1、干部的培养教育淡化。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级党委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加大了力度,推进民主选举,加强任前公示,严把考察程序,增强透明度,扩大知悉面。又通过党校培训和平常组织的政治学习来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的确有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但是,在他们走上领导岗位后,在继续成长过程中的培养教育却往往被忽略、被淡化,甚至把对干部成长过程中的培养完全等同于提拔重用或泛泛的学习教育。如果对领导干部重任用、轻培养,就如同只注重栽种树苗,而不注重施肥、浇水和防病灭虫,最终就会枯萎、死亡。并且培养教育的形式不多,内容有限,效果不佳。

  2、对干部的监督乏力。我们把干部的政绩纳入任期管理考核,往往在理解上偏重于“只讲收获、不看耕耘”。其实,看一个领导干部的政绩,其创造政绩的过程也是很重要的。忽略了过程,也就相应弱化了环节中的监督,一级管理一级,一级监督一级的两个作用显得失调。于是,造成拉关系、浮夸、搞假政绩的现象滋生,腐败的温床随之应运而生。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存在严重缺陷。

  3、制度的落实不到位。这些年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纪违法的制度应该说不少,某些违纪违法的干部对相关制度也是了解知悉的,关键在于落实上缺乏力度,存在“死角”,制度形同虚设,导致干部首先不遵守制度而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4、预防工作凸显薄弱。预防腐败工作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工作职能、职责尚未健全落实,惩防体系的建设工作还存在不够主动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等。

  遏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对策

  当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有其特殊性,要切实有效地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方面要从源头上机制上加大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才是治本之策,另一方面要进一步狠抓违法案件的查处,增强威慑力,做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

  l、抓思想教育,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是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基本途径,也是遏制腐败行为产生的治本之策。在教育内容上,要着重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近几年查处的表现形式不说相同,违纪违法案件多数是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问题,尽管作案方式和方法不同,但根本原因还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因此要加强党性教育,解决理想信念问题。二是加强宗旨观念教育。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三是要加强拒腐防变教育。当前,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免疫力”,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教育的对象上,从实际来看,当前县域内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对象应选择科局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村支两委负责人。在教育的形式和手段上,既要靠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要加强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弘扬正气,凝聚人心,又要深化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原因当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2、抓制度建设,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要使领导干部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必须用科学的制度和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其行为。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完善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二是抓好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要以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为重点,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针对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完善相应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三是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针对当前发案的特点和原因,应着力抓好以下制度建设:

  (1)重大事项集体决定制度。凡是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一定要经过党委或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支两委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任何人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

  (2)实行权力分解制度,对有审批权的部门和管人、管钱、管物的部门实行权力分解,制定相互制约的制度,防止个人以权谋私;

  (3)严格执行政(村)务公开制度,杜绝暗箱操作。对重大决策、财务收支等情况,凡是能公开的,应一律公开,对未真正落实政(村)务公开的单位,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强化财政监控,规范落实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政府采购等制度,严格把好财政资金和其它资金收支审批关,堵塞漏洞,杜绝一切违规资金的运作行为。

  3、抓监督检查,增强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能力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根本保证。历史经验和现实情况都充分证明,哪里有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哪里就会有腐败。只有加强制约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才能有效防止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的现象。一是要健全权力的内部制衡机制,即以权力制约权力,通过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理顺各权力监督机构的组织和运作体制,以实现最佳的监督效益。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带头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要完善权力的外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建立评议评估机制和有效落实廉政报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廉政巡视等制度,形成对党员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有效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严以律已、廉洁用权。三是强化行政监督,充分运用执行监督手段,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促使国家公务员廉政勤政。

  4、抓惩治,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通过大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建立一道严格的党纪国法防线,遏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滋生和蔓延。一是要把握办案重点,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要把经济类的违纪案列为重点,把党员干部贪污贿赂挪用挥霍公款案件列为重点,把妨碍经济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列为重点。二是认真查找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针对作案复杂隐蔽化,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有效办法,主动出击,积极查找案件线索,扩大案源。三是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不单纯办案,要通过查办案件,及时发现掌握发案单位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办案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相关规范措施加以防范。

第十六篇: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

  一、基本案情

  郭xx,男,1966年5月出生,汉族,安徽宁国人,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11月加入九三学社,2004年当选广东省政协委员,案发时任广东省地质局下属广东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测试中心”)副主任(副处级)、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站(以下简称“珠宝检测站”)站长。

  2014年11月27日,省监察厅派驻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室对郭清宏违反政纪问题立案调查。11月28日,经省监察厅批准,对郭清宏采取“两指”措施。2015年2月10日,移送司法机关调查。

  郭清宏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如下:一是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郭清宏任珠宝检测站站长以来,私设“小金库”涉案金额约1.68亿元,情节十分恶劣,郭清宏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二是私分公款,郭清宏本人分得560万元。珠宝检测站未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测试中心)批准,用截留检测款形成的“小金库”私分奖金,2003年至2014年期间郭清宏个人分得560万元。三是公款私存,从中贪污公款5162.6067万元。

  郭清宏以珠宝检测站工作人员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用来存放检测费等收入,达到向测试中心隐瞒经营收入的目的,从中贪污公款3079.6067万元。另外,通过大量存放现金,随意支取贪污公款2083万元。四是使用贪污的公款购置房产,涉案金额757.1388万元。郭清宏利用前述贪污的公款购置房产8处,涉案金额757.1388万元。

  五是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郭清宏伙同曹姝旻(珠宝检测站副站长,另案处理)等人为了逃避罪责,组织指挥、亲自参与和指使他人销毁“小金库”涉及的财务资料,涉及金额约1.68亿元,情节十分严重。六是挪用公款。2002年7月,郭清宏挪用公款27万元,替曹姝旻支付购买广州某处房产的部分购房款。七是违规开办私人同行业公司。郭清宏违反有关规定,牵头开办了广州某珠宝贵金属鉴定中心有限公司和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

  二、案件剖析

  (一)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是“小官巨贪”。郭清宏作案时为正科级,案发时为副处级领导干部,其所主持的部门为省地质局下属三级生产经营单位(珠宝检测站,二级事业法人单位),个人和单位级别均不高。但郭清宏利用珠宝检测站站长职务之便,长期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金额竟高达1.68亿元,贪污公款5162.6067万元。涉案金额之大,令人震惊,在省直单位的下属机构中实属罕见,是“小官巨贪”的典型。

  二是作案时间跨度长。自2003年起,郭清宏便利用珠宝检测站收取的检测款私设“小金库”,至案发跨时12年。其中,2003年至2010年8月期间,先后向公款私存的21个账户存入检测费、培训费等共计6040万元。2010年下半年后,郭清宏本人或授权下属直接到珠宝检测站下设的各地办事处直接提取现金,并将大量现金存放在出租屋及本人办公室内自由支取。

  三是作案手段隐蔽、疯狂。郭清宏把珠宝检测站当成自己的“私人公司”,完全不受上级监管,一个人说了算,任意支配,肆意妄为。先后利用自己、下属、客户的20多个银行账户私存公款,以及通过大量存放现金的形式,随意挪用支取、贪污公款超5000万元。

  为掩盖罪行,郭清宏多年来一直严禁本站员工擅自与上级单位(测试中心)任何人员接触,“违者立即开除”,并要求所有员工对外口径一致,形成内部堡垒,企图“密不透风”。为逃避罪责,郭清宏从2011年起,不定期亲自或指示下属删除财务资料、销毁账册凭证,尤其是2013年珠宝检测站被省地质局审计部门审计期间,郭清宏更是疯狂销毁会计凭证、财务账册以及电脑硬盘存储的所有财务资料数据,企图逃避甚至对抗调查,情节十分严重。

  (二)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

  郭清宏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之所以发生,除了其本人目无法纪、理想信念丧失、欲壑难填等根本原因外,还包括一系列外在诱因,即在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及监督制约等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和问题。

  一是无视法纪,理想信念彻底滑坡。身为领导干部、一站之长、政协委员,郭清宏长期以来不重视政纪法纪学习,毫无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毫无自我要求和约束,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极度扭曲,贪欲膨胀。崇尚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缺乏自律又逃避监督,疯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同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上面有人不会出事,瞒报单位经营收入,藐视法纪销毁财务凭证,长期大量贪污公款,最终坠入犯罪深渊。理想信念的滑坡也导致其在行动上、生活中日益奢靡享乐,郭清宏利用贪污的巨额公款,先后在多地购买住宅、写字楼、车位等,购置各种昂贵珠宝玉石,其中仅购买单颗宝石便花费超百万元,奢靡程度令人咂舌。

  二是挥霍权力,完全不受监督约束。作为珠宝检测站的“一把手”,郭清宏“家长式”作风严重,把珠宝检测站完全当作自己的私人档口进行经营,完全游离于上级的监管之外,毫无接受监督约束意识。郭清宏(伙同曹姝旻)对该站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该站在省内各地下设的20多个办事处的经营活动具有高度的、自由的决定权,包括办事处的设立或撤销、合作经营方选择、站点人员招聘、设备仪器采购、检测业务登记审核、检测款收入存放使用、财务会计账册编造等“一条龙”运作都自己做主说了算。

  此外,测试中心原主要负责人冯超(另案处理)是曹姝旻(珠宝检测站常务副站长)的丈夫,对珠宝检测站的日常管理运作采取有所偏颇和袒护的态度,测试中心其他班子成员难以过问和不敢监督,测试中心监察、审计部门介入珠宝检测站的内部监管更是难上加难。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郭清宏利用单位管理与监督上的漏洞肆意挥霍手中的权力,欺骗上级主管单位,瞒报经营的检测收入,截留站点的收入资金,大量侵占公款。

  三是管理粗放,单位经营运作以包代管。珠宝检测站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隶属测试中心的二级事业法人单位,统一采用测试中心制定的以承包收入任务的经营管理模式。但测试中心本部对珠宝检测站人、财、物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基本上是放任不管,尤其是对珠宝检测站下设的办事处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导致珠宝检测站下设的多个办事处长期游离于测试中心本部的管理和监督之外,存在管理运作缺失制度约束,只求完成定额上缴经营收入,缺乏财务收支的监管等漏洞。各办事处的检测业务未经登记审核,检测费经营收入也不开发票。

  该中心本部对珠宝检测站各办事处选择的合作方的情况也一概不知,郭清宏利用此漏洞编造虚假的合作经营,订立对付上级的虚假合作协议,骗取截留公款。同时,珠宝检测站的人员管理严重不规范,全站实有员工近200名,但在测试中心人事部门备案管理的只有50多名,有的办事处雇了10多名员工,只有2名与测试中心本部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他人员都是以虚假“合作方”的方式聘请任用。

  办事处员工只对郭清宏等人负责,言听计从,对外口径一致,形成了“内部堡垒”、“攻守同盟”。综上所述,珠宝检测站其实就成了郭清宏等人的“私人企业”,各办事处其实就成为郭清宏等人的“私人档口”。郭清宏一手遮天,为所欲为,最终积重难返,铸成大错。

  四是监督缺位,上级单位的监管形同虚设。多年来,珠宝检测站的直接上级(测试中心)的财务部门仅对该站定额上缴的经营收入进行核算,对该站在检测业务中收取的现金或没有上缴的资金没有监控或控制不全,在财务账目设置上一直分不清上缴的经营收入来自哪个办事处,各办事处的经营效益如何也不进行考核和过问,没能有效发挥财务全覆盖及统一管理的作用,郭清宏等就是利用检测费不开发票、测试中心财务部门无法准确掌握珠宝检测站各办事处的实际收入等漏洞,大量截留各办事处收取的经营检测费用,公款私存,挪用侵吞公款。

  同时,测试中心长期以来对地质实验测试工作,尤其是珠宝检测业务预防腐败工作的形势研判不足,自认为地质实验测试机构是“清水衙门”,存在“检测是一门技术活,是服务性工作,利润低、赚钱少、总量小”的观念,长期弱化建章立制工作,对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的教育也抓得不紧。

  因此,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只满足于开会、传达文件、签订责任书“三个样板动作”,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不严,对苗头倾向性问题未能抓早抓小,对腐败行为警觉性不高,缺失自我防范和自律意识,测试中心职工群众中对珠宝检测站员工的收入早有议论,对该站的市场经营收入和员工的实际收入存疑,反映也不断,测试中心获悉后虽也曾对有关情况进行过调查了解,但大多采取应付的做法,加之珠宝检测站员工上下口径一致,没有发现实质性证据,平时调查也只是点到即止。

  三、警示与预防

  郭清宏私存、贪污巨额公款一案,是“小官巨腐”、发生在基层单位的一桩大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教训也是深刻的,发人深省。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真正做到预防为主和严惩腐败相结合,需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做到坚定理想信念,不越红线,守住底线,筑牢防线是防止领导干部犯错误,违纪违法的根本所在。要把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首要任务,做到教育更有针对性、更有警示震慑性,使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适应从严管理与监督的工作约束。

  明确重点,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案发单位和全局系统要从这次地质局系列腐败案件中认真反思,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案发的原因有哪些;针对制度上的漏洞要抓好哪些环节进行整改。同时,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政纪法纪教育,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充分利用发生在本单位本系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论纪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外化于形、内化于心,增强教育实效。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结合各单位实际,扎实做好立规矩、建制度、严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尤其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等制度的建设,加快修订和完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大额资金使用、人事管理、设备仪器采购、合同管理、违反财经纪律责任追究等制度和办法。推进规范化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建立按制度经营、依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通过深入调研、学习借鉴、广泛征集干部职工意见等方式,制定、健全、优化一套合法合规、以人为本、上下认同、行之有效、针对性强、可操性好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各单位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带好头,以自身严格执行制度的行为,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彻底解决以往不拿制度规定当回事、我行我素的任性行为,对违反者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和让其付出代价。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使领导干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始终坚持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首先,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坚决克服班子成员之间“老好人”,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一把手”要自觉带头接受监督,班子成员既要相互尊重,维护、支持“一把手”,又要大胆监督“一把手”,敢于提醒,。把监督当成班子成员间、领导干部之间一种防止犯错的“援手”,时常拉一拉,促一促,拍一拍。

  其次,强化职工群众监督,完善事务公开制度,把本单位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因、决策依据、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向职工干部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以公开保证公正。再次,加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力度。纪委要强化双重管理,加强对同级及下级的监督管理,并加强同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

  抓住干部管理的各个环节,把监督寓于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权力的严格管理之中,要让大家认识到平时的严格律己和监督是在保护干部,不要出现一旦犯错悔之已晚的情况。此外,加强审计外部监督,审计是及时发现问题、及早纠正问题、避免重大错误的有效手段。要完善单位内控机制,加大审计力度,定期对本单位及下设机构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堵塞管理漏洞。

第十七篇: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

  近年来,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频发多发趋势,对此,眉县纪委积极探索当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腐败的特点、规律,严格履行教育、监督、惩处职能,严肃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大、危害程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违法违纪人员,教育了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优化了干事创业环境.近三年,全县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6人,挽回经济损失1403万元.

  近年来腐败案件的表现形式及特点

  (一)从案件类别来看民生类问题较多.在近三年查办的86个案件中,涉及民生类的案件共67件,占案件总量的77.9%.主要表现在一些承担民生工程的部门以及部分村组干部贪污、侵吞、挪用各种惠农资金、土地补偿款、扶贫救灾款、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款、拆迁安置款等专项资金.

  (二)从人员类别来看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近年来,因国家政策和项目建设不断向农村倾斜,村组干部贪污受贿等经济违法犯罪问题也在逐年上升,主要表现在民生工程、土地征迁赔偿、财务管理、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方面贪污受贿、挥霍浪费、虚报冒领等.2011年涉及村组干部的案件总量的33%,2012年占案件总量的40%;2013年占案件总量的50%.

  (三)从案件性质来看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类问题较为突出.在近三年查处的86件案件中,涉及到贪污贿赂及失职渎职问题的案件各占16起,占案件总数的37.2%,位居第一.这些案件中不仅有领导干部也有村组干部,涉案金额多则几十万,少则几千元.如某单位原副局长张某在协调工程项目征地建设过程中受贿4.2万元;某中心原主任李某,在任职短短3个月时间内,收受贿赂达11.2万元,贪污公款0.7万元.

  (四)从作案手段来说逐渐隐蔽多样.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国家种类补偿资金、惠民资金;合伙作案、公款私存或转借他人以获取利息,或借给亲友使用;财务管理混乱,吃喝挥霍,随意开支等.如某村四名村干部合伙,将西宝高铁征地补偿款、地面附着物赔偿款、灌溉渠赔偿款等共计7.3万余元,采取虚报冒领方式予以私分.

  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多发的原因分析

  (一)少数干部个人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漠.从近三年立案查处的领导干部来看,大多数干部文化程度及综合素质较低,浅薄的文化素养造成了这些基层领导干部平时疏于政策理论的学习,忽视了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纪律意识及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有些干部在被查处后还不认为自己已经触犯了党纪国法.

  (二)个别人私欲膨胀,思想道德滑坡.一方面,个人私欲膨胀,宗旨意识淡化.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权力观,谋利之心膨胀,放任之心膨胀,贪腐之心膨胀,将本来用以为国家干事业为人民谋福利的领导职权当作谋求私利、捞取钱财、寻求退路的手段.另一方面,思想道德滑坡,挡不住诱惑.在市场经济下,受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个别干部不能自持,最终把手伸向了集体或掌管的专项资金.

  (三)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一是教育缺失.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监管不到位.由于“一把手”领导权力过于集中,上级监督太远,不能经常;同级监督太软,心存顾虑,所以监督表现得尤为失之于软.特别是有些农村干部,书记、主任一肩担,集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家长制作风更为严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流于形式.三是村组账务混乱.农村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落实不到位,对资金运作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在实际执行上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有一些村会计形同虚设,通常就是个记账员,村里一切开支均由村支书或主任掌握;还有些组上甚至没有会计也没有账目,组长一人说了算.四是村务、财务公开不到位.推行的村务、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征地补偿、民生资金、财务收支等问题,不公开或有选择地公开,避重就轻.

  对策建议

  (一)加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个人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每年通过思想纪律作风整顿、眉坞大讲堂、干部法制培训等形式,在全县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的群众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扶眉战役烈士陵园红色教育基地、张载祠官德教育基地、县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杨文洲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利用身边一些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寓教于案.三是狠抓农村基层干部教育.针对基层干部文化层次和工作实际,采取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教育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思想政治和廉政教育,有效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二)强化监督,将权力置于监督之中.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管.经常对各级各部门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在干事的同时不出事.二是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管.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推行民主评议干部活动,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强化“民主理财”、“民主议事”,把村级各项事务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重大事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政府投资项目、扶贫救灾资金、强农惠农等民生领域各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廉洁规范运行.四是加强对工作之外的监管.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管,延伸监督触角,通过鼓励群众举报、开展明察暗访等,对利用公款吃喝宴请、借婚丧嫁娶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三)加大惩处,增强案件震慑力.一是加大问责问效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省纪委领导干部警示训诫防线及眉县《机关效能问责办法》等制度规定,综合运用组织处理、警示训诫、行政问责等措施,对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严格问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二是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破坏环境、影响发展和阻碍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失职渎职案件,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中的权钱交易、贪污贿赂和以权谋私案件,特别是严查少数镇村组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利用宗族势力欺压群众、截留挪用扶贫救灾等专项物资和侵占集体财产等行为.通过严查重治,提高震慑力,惩前毖后、警示育人.

  (四)完善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各项制度建设,加大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制度执行有力、刚性十足.二是规范权力运作机制.对主要部门、重点权力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轮岗交流,对过度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制定相互制约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建立健全办公、招待等费用定项限额管理制度,严把财会人员任职关,强化对财务的监督审计力度,杜绝一切违规资金运作.四是加强党务、政务、村务和财务四公开.严格执行党务、政务、村务以及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间隔,制定检查考评、责任追究等操作办法,创新公开的手段、形式,不断增强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第十八篇: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

  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一定要紧紧围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一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分析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新规律及深层次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作案主体多元化、家族化,违纪违法侵害的客体具有多样化、复杂化,违纪违法主观方面往往利用“合理化”、“合法化”的形式作掩饰,违纪违法客观方面的社会危害性具有隐蔽化、智能化,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的主要特点。分析其原因有主客观二方面,主观方面:放松自我教育,思想麻痹松懈;爱慕面子虚荣,滋生攀比心理;贪图安逸享乐,追求腐朽生活;明知故犯敛财,试图侥幸漏网。客观方面:干部的培养教育淡化,对干部的监督乏力,制度的落实不到位,预防工作凸显薄弱。遏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对策:一是要探索和把握腐败案件的作案规律;二是要探索和把握腐败案件的发案规律;三是要探索和把握腐败案件的破案规律;四是要探索和把握腐败案件的防范规律,第一,建立宣传教育机制;第二,建立制度防范机制;第三,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第四,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第五,建立测评预警机制;第六,理顺监督机制,保障各监督主体充分协调发挥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一批隐藏较深的违纪违法分子被挖了出来,受到法纪的严惩,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体制和市场经济转轨所产生的一些负面影响,不同阶层、不同行业领域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腐败案件仍时有发生,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规律性特点的案件逐渐暴露出来。如何把握近年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腐败现象脉络,做到蛇打七寸,攻其要害,有效遏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已成为各级执纪执法机关亟待解决的课题。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原因

  人与权力、利益的结合,为什么会产生腐败?这是因为:其一,人的天性是有缺陷的,在一系列人区别于动物的高级心理活动中,有一根本特征,即占有和支配心理。这是腐败产生的根源;其二,权力本身蕴含着导致腐败的因素,权力本身具有强制性、扩张性、支配性,权力的这种本性往往与人类自身的弱点联姻,从而使双方互相强化,并诱惑人们去扩张权力。当没有外部制约或制约不力的时候,其腐败因素随时可能恶性膨胀,走向另一面;其三,高回报的利益是引发腐败的催化剂。人类的绝大多数行为无不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腐败行为的演变过程往往循此路径发展。

  (一)主观方面

  1、放松自我教育,思想麻痹松懈。剖析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纵观其人生历程,不难发现,大多数领导干部在成长之初或任职之初,有着远大的理想抱负,政治思想是可靠的尚具有一定的党性观念,工作上勤奋敬业,积极努力。但是随着政治上的进步,地位身份发生了变化,加之长时间不注重理论学习,放松自我教育。在一些公务活动和人际交往中思想麻痹松懈。从开始的受之有愧到习以为常,从谨慎行事到肆无忌惮,其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逐步偏离了正确的轨道,导致思想滑坡、人格蜕变。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恶性膨胀,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哲学。将人民交给的权力当作谋私的工具,使公共权力异化成了私有权力,一门心思想着如何利用职权多捞钱财。

  2、爱慕面子虚荣,滋生攀比心理。大凡在领导干部中有一个“领导形象”的概念,有些领导干部能把这个“形象”与党的形象紧密联系起来,而有些领导干部却把这个“形象”与个人的虚荣面子狭隘地混为一谈,往往以“看看人家”又想想自己,滋生攀比心理,造成心理天平倾斜,并从另一方面产生“武装形象”的欲望和念头,唯恐寒碜自己。甚至奉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利用权力大搞裙带关系,任人唯亲、封妻荫子,结帮拉派,于是,着手实施“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和“千里做官为求财”的人生信条。

  3、贪图安逸享乐,追求腐朽生活。有的领导干部一旦做官掌权,便贪图安逸享乐,失衡心态造成自我补偿心理,羡慕他人灯红酒绿的“气派”转而“傍大款”,与个体老板打得火热,搞权力共享、利益分享,疯狂敛财,包养情妇,认为“天老大、我老二”,目无组织、心无群众、专横跋扈,追求腐败奢侈生活。

  4、明知故犯敛财,试图侥幸漏网。在违纪违法领导干部中,多数是明知行为不轨而为之。其中的缘由就是侥幸心理作祟,有的自以为隐蔽而忘乎所以;有的以不一定能查到自己头上自我安慰;有的以“关系网”、“保护伞”撑腰而有恃无恐;有的以早已订立的攻守同盟做好自我保护准备;有的甚至东窗事发仍负隅顽抗试图侥幸过关。

  (二)客观方面

  1、干部的培养教育淡化。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级党委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加大了力度,推进民主选举,加强任前公示,严把考察程序,增强透明度,扩大知悉面。又通过党校培训和平常组织的政治学习来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的确有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但是,在他们走上领导岗位后,在继续成长过程中的培养教育却往往被忽略、被淡化,甚至把对干部成长过程中的培养完全等同于提拔重用或泛泛的学习教育。如果对领导干部重任用、轻培养,就如同只注重栽种树苗,而不注重施肥、浇水和防病灭虫,最终就会枯萎、死亡。并且培养教育的形式不多,内容有限,效果不佳。

  2、对干部的监督乏力。我们把干部的政绩纳入任期管理考核,往往在理解上偏重于“只讲收获、不看耕耘”。其实,看一个领导干部的政绩,其创造政绩的过程也是很重要的。忽略了过程,也就相应弱化了环节中的监督,一级管理一级,一级监督一级的两个作用显得失调。于是,造成拉关系、浮夸、搞假政绩的现象滋生,腐败的温床随之应运而生。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存在严重缺陷。

  3、制度的落实不到位。这些年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纪违法的制度应该说不少,某些违纪违法的干部对相关制度也是了解知悉的,关键在于落实上缺乏力度,存在“死角”,制度形同虚设,导致干部首先不遵守制度而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4、预防工作凸显薄弱。预防腐败工作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工作职能、职责尚未健全落实,惩防体系的建设工作还存在不够主动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等。

  遏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对策

  当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有其特殊性,要切实有效地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方面要从源头上机制上加大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才是治本之策,另一方面要进一步狠抓违法案件的查处,增强威慑力,做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

  l、抓思想教育,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是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基本途径,也是遏制腐败行为产生的治本之策。在教育内容上,要着重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近几年查处的表现形式不说相同,违纪违法案件多数是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问题,尽管作案方式和方法不同,但根本原因还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因此要加强党性教育,解决理想信念问题。二是加强宗旨观念教育。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三是要加强拒腐防变教育。当前,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免疫力”,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教育的对象上,从实际来看,当前县域内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对象应选择科局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村支两委负责人。在教育的形式和手段上,既要靠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要加强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弘扬正气,凝聚人心,又要深化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原因当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2、抓制度建设,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要使领导干部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必须用科学的制度和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其行为。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完善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二是抓好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要以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为重点,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针对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完善相应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三是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针对当前发案的特点和原因,应着力抓好以下制度建设:

  (1)重大事项集体决定制度。凡是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一定要经过党委或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支两委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任何人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

  (2)实行权力分解制度,对有审批权的部门和管人、管钱、管物的部门实行权力分解,制定相互制约的制度,防止个人以权谋私;

  (3)严格执行政(村)务公开制度,杜绝暗箱操作。对重大决策、财务收支等情况,凡是能公开的,应一律公开,对未真正落实政(村)务公开的单位,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强化财政监控,规范落实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政府采购等制度,严格把好财政资金和其它资金收支审批关,堵塞漏洞,杜绝一切违规资金的运作行为。

  3、抓监督检查,增强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能力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根本保证。历史经验和现实情况都充分证明,哪里有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哪里就会有腐败。只有加强制约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才能有效防止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的现象。一是要健全权力的内部制衡机制,即以权力制约权力,通过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理顺各权力监督机构的组织和运作体制,以实现最佳的监督效益。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带头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要完善权力的外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建立评议评估机制和有效落实廉政报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廉政巡视等制度,形成对党员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有效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严以律已、廉洁用权。三是强化行政监督,充分运用执行监督手段,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促使国家公务员廉政勤政。

  4、抓惩治,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通过大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建立一道严格的党纪国法防线,遏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滋生和蔓延。一是要把握办案重点,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要把经济类的违纪案列为重点,把党员干部贪污贿赂挪用挥霍公款案件列为重点,把妨碍经济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列为重点。二是认真查找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针对作案复杂隐蔽化,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有效办法,主动出击,积极查找案件线索,扩大案源。三是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不单纯办案,要通过查办案件,及时发现掌握发案单位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办案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相关规范措施加以防范。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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