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执法示范单位申报材料范文(精选12篇)

2022-09-19   来源:工作报告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派出所执法示范单位申报材料的文章12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第1篇: 派出所执法示范单位申报材料

  近年来,我局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统一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围绕基层执法的重点和难点,大胆突破,推陈出新,以提升执法主体素质,加强执法监督和执法保障,创新执法制度,率先开展执法场所改造等手段强势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上新台阶。我局党委提出要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命名为契机,站在新的起点,继续规范和深化全局执法规范化工作,继续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领导重视,下定决心强制入轨。自公安部印发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后,我局党委对执法规范化建设高度重视,先后五次召开党委会专题进行研究,召开了全局科所队长会议作了具体部署,明确这是“一把手”工程,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要求执法场所功能区块改造在限定时间内按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并分批到**、**等地参观考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参观回来之后,各执法单位因地制宜,立即着手执法规范化建设及场所功能区块改造工作,局里在经费仍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全额予以保障。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和全市公安局长会议后,局党委更是下定决心,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警种、全建制、全要素推进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精心谋划,贴近实际全面改造。在具体改造过程中,在坚持贴近实际原则和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不搞一刀切,充分结合现有办公条件和执法办案实际,由执法办案单位拿出设计方案和图纸交局党委审定后,再由局法制大队、后勤科等职能部门和办案单位共同实施改建,于6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各派出所已全面完工,11月份投入使用,共投入资金近200万元。在改建过程中,分二个层次进行:一是派出所,办公场所划分为办案区、办公区、办事区和生活区四个区块,实行功能合理分区并物理隔离,候问室、讯问室、询问室、调解室、信息采集室、物证室、档案室、值班室、办证大厅根据标准进行设置;二是刑侦、经侦、禁毒、看守、交警等其他执法单位,根据各自执法特点进行分期分区改造;全部改建完成后,全局各执法单位的硬件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区块设置更加规范,基础设施更加齐全,各功能区域案事件流转顺畅,保证所有人员安全,民警办案不受影响,所有办案区内均安装的视频录像监控系统,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实时监督管理,严防刑讯逼供、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等执法安全问题的发生,使民警执法办案更加规范、安全。

  三、软件推动,确保运转高效规范。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过程中,我局始终以硬件为切入点,以软件建设为推动力,坚持“两手抓”,以硬件带动软件,以软件促进硬件效能发挥最大化,在原先基础上,主要抓了以下四方面规范:一是深化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认证,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今年开始全面实行执法资格等级制,对全局民警分期进行执法素质集中培训,通过严格的法律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所有民警的岗位执法资格重新进行认证,现全局民警全部通过初级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同时,为发挥中层干部的示范作用,狠抓了中层办案制度落实,出台了《**县公安局中层办案规定》,明确了中层办案数量、相应职责等系列规定。二是党委带头全警学习执法细则,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坚持以问题为牵引,针对执法各环节存在的程序性问题,局党委成员带头,组织全体民警开展学习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活动。同时,制定完善了进入办案区后案件流转程序及相关执法标准细则,及时推行派出所领导“坐堂制”,有力地推进执法流程化。三是注重从源头上抓起,进一步规范接处警工作。强化“接处警是执法工作的源头”意识,狠抓110接处警“三项规范”的落实,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职能科室定期开展检查指导,进一步明确值班民警的职责、规范接处警行为、规范调查取证及现场勘查等,着力从源头上做到每案每事规范。四是加强个案评判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充分发挥法制员审核把关作用,法制部门加大评判力度,坚持每月抽查并通报案件质量,与纪检督察等部门形成监督合力,认真落实追责制度,推动每一位办案民警办案习惯的良好养成,提升执法质量。

第2篇: 派出所执法示范单位申报材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公安部部署和省厅《全省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南通实际,现就全市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为抓手,全面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深入推进派出所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全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成一批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全市派出所整体工作水平处于全省前列,在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评选表彰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基本原则

  创建活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战导向,既要对标对表找差距抓落实,又要发扬经验促创新增优势,努力体现时代特征和本地特色。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紧扣主题、务求实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积极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警务运行机制,切实增强派出所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的效能。

  (二)因地制宜、百花齐放。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服从服务于实战,把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要义与本地派出所工作实际有机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争先创优、善于创新的生动局面,着力打造富有生命力的特色品牌。

  (三)公平公正、择优命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从严从实、好中择优的要求,在全面创建、逐级推荐的基础上,表彰一批创建成效显著、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派出所,表彰一批在创建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派出所长和“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

  (四)积累经验、辐射推广。充分发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的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有效辐射带动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提升化解矛盾、守护平安、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三、评价标准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作为根本追求,把提升派出所的实力、活力、战斗力和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主要标志,构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评价标准体系。

  (一)坚持党建统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显著。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派出所工作和队伍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广大民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派出所党组织健全,“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有效落实,党建活动有阵地、有载体、有措施、有亮点。党组织向警格延伸覆盖,党员社区民警兼任社区(村)副书记全面落实,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坚持群众路线,新时代群众工作卓有成效。民警群众工作能力强,日常执法执勤等群众工作主题教育培训合格,熟练应用移动警务终端,注重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建立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防范知识、普法教育宣传有力,群防群治、治安信息员队伍和平安类社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辖区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积极性较高。社区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要求配备到位,“两个就地、三个必到”、走访慰问、警民恳谈等制度有效落实,群众对社区民警的知晓率超过95%。

  (三)坚持源头治理,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社区警务工作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常态化防范化解机制比较完善,就地吸附工作成效明显。派驻式人民调解室全面建成,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达到规定要求,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在90%以上,涉及公安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在95%以上。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稳控工作扎实有效,最近两年辖区未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民转刑”案件及进京或集体赴省涉公安机关管辖信访事项。

  (四)坚持以防为主,切实做到“平安不出事”。“一标多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工作成效显著,智慧警务和智能技防小区建设成效明显,信息采集率和准确率在95%以上。预防减少违法犯罪措施有力,“无黑社区(村)”“零发案小区(村)”“平安校园”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有亮点、有典型、有成效,群众法律意识和素养得到提高,“盗抢骗”“黄赌毒”、传销、非法集资等多发性治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最近两年辖区未发生有影响的涉政、涉恐、涉邪案事件,违法犯罪警情稳中有降,群众安全感指数较高。

  (五)坚持服务为先,切实做到“服务不缺位”。《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执行有力,派出所窗口服务规范,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效率质量高。自助、预约、代办、上门服务等便民举措落实,服务向警务室延伸推行有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公安“微警务”和窗口服务同步开展,实现各类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最近两年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规办理、群众信访投诉被查证属实等问题,群众满意率指数较高。

  (六)坚持从严治警,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过得硬。派出所办公秩序井然、内务设置规范,“一岗双责”得到落实,队伍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保密制度完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民警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作风严谨、警容严整。减负松绑、爱警暖警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民警年休假全休率高于90%。派出所办公生活设施完好、功能齐备,警营文化建设有特色,全警实战训练常态开展,民警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强。最近两年本单位未发生民警、辅警违纪违法案件和内部安全问题。

  积极投入省厅开展的争当“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活动,把广大民警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评价标准:一是具有对党忠诚、勇于担当的政治品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具有不忘初心、亲民爱民的为民情怀,满腔热情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三是具有勤奋踏实、积极创新的敬业精神,岗位实战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四是具有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道德操守,清清白白做人,无违纪问题。

  四、主要任务

  坚持全覆盖、全要素,高站位、高标准,以九大工程牵引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正确导向,全面形成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的良性格局。

  (一)基层党建“红色细胞”工程。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全市公安派出所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争创示范点、支部书记争做示范带头人、党员民警争当示范岗为主要内容的“三争”创评活动,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积极探索党建队建融合发展,以高质量党的建设推动公安派出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使每个基层党员民警都成为过硬先锋模范。打造党建工作联盟,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每个县级公安机关党委(党组)成员、机关警种部门至少挂钩联系1个派出所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2次基层党建调研走访活动,派出所每年至少2次向局党委汇报党建工作,并利用辖区党建平台资源优势,定期组织党员民警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开展共建活动,学习借鉴地方党组织先进经验。建立党建责任清单,按照《关于加强基层派出所党建工作的六项措施》,全面规范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党员民警队伍管理、基层党建示范引领等六个方面工作以及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等10项任务清单,同时,按照《教导员日常工作规范》,以“政工日志”、“五卡一证”管理为载体,推进党建制度的规范落实。规范基层议事规则,按照《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将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民警岗位分配变动、立功嘉奖、评先奖优、干部选拔推荐、职业规划引导、违规违纪查处等重大干部人事问题纳入议事内容范围,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和议事能力,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在派出所决策中的话语权。

  (二)智慧派出所创新工程。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智慧派出所的人财物投入。大力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派出所工作有机融合,改造警务流程,创新警务模式,提升警务效能。按照可视化、扁平化要求,升级改造派出所综合勤务指挥室,配置安装小型情报指挥可视化屏,直观展示派出所值班备勤、接警处警、案件侦办、社区警务等勤务状况,提升派出所精准指挥水平;升级智慧打防手段,做强派出所小型作战单元,提升打击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住“升级版”技防城和“雪亮工程”建设的有利契机,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快推动视频监控设备高清化改造,以及人脸识别、无线射频、WiFi嗅探、“微卡口”等智能系统布建安装,积极构建科技防控网络,提升派出所立体防控水平。优化调整派出所执法功能区,安装一体化信息采集仪,对带入办案区审查人员,运用人脸识别、身份核查、指纹比对、后台资源库比对等手段,对人员身份信息进行精准、快捷采集核查,数据信息实时推送办案民警,提高案件侦讯、办理实效。推广应用智能案卷管理柜、物联网储柜管理技术,对案卷、涉案财(证)物存放、保管、调用、归还等轨迹全程留痕实时管理、优化智慧执法机制,提升派出所规范执法能力。

  (三)“全要素”网格警务工程。按照中央、部省关于创新网格化治理机制、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的系列部署要求,探索构建“共治型”网格、“平安型”网格、“智慧型”网格、“服务型”网格、“实战型”网格“五位一体”的网格警务,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履行好公安机关保一方平安稳定的职责使命。按照“一个民警+两个辅警+N个网格员”的模式,推动网格民警、辅警和网格员捆绑运作,实行信息联采、矛盾联调、风险联控、治安联防、事件联处、服务联动。推动传统型的社区警务向现代化的网格警务转变,以网格单元的小平安保障社会治安大稳定,力争做到“大事不出社区、小事不出网格”,实现两个明显下降和两个明显提升,即风险发生率和辖区发案率明显下降,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打通公安内网与网格化社会管理平台通道,完善源头信息实时录入、动态更新、跟踪管理机制,建立一点采集、多点核查、全网共享的基础信息采集新模式,提升派出所基层治理水平。

  (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程。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全面排查、源头化解、精准盯防、高效管控等各项工作措施,及时发现和调处一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三清”、“三不放过”,即矛盾纠纷底数清、重点纠纷、重点人员情况清、责任人分工明确责任清;排查工作留有死角不放过、工作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中出现拖拉、推诿、不负责任不放过。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人群等方面开展针对性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加强特殊人群帮教帮扶工作,依靠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做好帮扶救助,落实管控措施。深化“公调对接”,在派出所全面推广三所联调、庭所共建等创新举措,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及时有效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形成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的矛盾纠纷常态化多元化防范化解机制。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推行村(居)委主职干部兼任治保、调解主任,压实村(居)委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形成主职干部主抓、“两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村(居)委治理格局。动态分析评估可能影响本地区安全稳定、可能引发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突出矛盾问题,及时提请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参照解决信访问题“一清三定”原则,落实源头稳控化解措施。

  (五)平安社区升级工程。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高质量平安为目标,以“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娱乐服务场所”、“平安家庭”建设为载体,努力打造“零发案、零犯罪、零事故、零上访、零问题少年、零矛盾上交”的“六零”社区。引入视频门禁、电子路门牌、无感知人脸识别等技术,全方位获取各类动态信息,努力实现治安要素的全时空感知。加强出租房和场所行业治安管控,加强重点地区清查整治,努力消除治安隐患,严密阵地控制。开展危险物品安全系列检查,强化寄递物流安全监管措施,加大从业单位和人员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管住危险品。深入实施全警情报战略,做实做强以网格员、保安员、快递员等“八大员”为主体的信息员队伍,落实提供情报信息奖励政策措施,做活情报信息源头。突出商贸集中区、企业聚集区和居民住宅区,科学划分防范单元,有效整合利用保安员、网格员、志愿者、楼栋长等力量联勤联防,开展巡逻值守、排查隐患等“平安守护”活动,全力打造平安共同体。在派出所建立未成年人“关爱之家”工作站,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积极推广平安志愿者、净网志愿者、警民驿站、警邻守望,夕阳红巡逻队、红袖标平安员等做法,加快培育具有公益性、专业性、行业性、权威性的平安类社会组织。推广建设安防体验馆,普及公共安全知识,提升群众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

  (六)服务群众“民心”工程。牢固树立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百姓转的理念,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做优做全派出所服务工作。在业务量较大的派出所,以及人口众多、交通便利、硬件条件较好的警务室(站),统一规划建设集港澳证二次签注、交通违法处理和身份证办理发放、“微警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自助服务区,提供24小时自助式服务。积极引导辖区居民使用“微警务”、政务服务公安“旗舰店”等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报警求助、政策咨询、办事办证、防范宣传等警务服务事项在线解答、网上办理,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融合线上线下警务服务流程,探索将派出所、警务室、警民驿站等基层单元,打造为全聚合、“一站式”的警务服务窗口,创新采取“快递配送、社区代办、驿站自提”等服务方式,推动相关业务“线上受理、就近办结”。推动以“破小案、办小事、解小优、帮小忙、惠小利”为主要内容的新“五小工程”落地生根,有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七)明责减负增效工程。坚持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派出所工作目标,赋予派出所警务实战和队伍建设管理相应的自主权,保障派出所做实做强防范管控主业。全面加强城市派出所“三队三室”、农村派出所“所队合一”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鼓励派出所实行弹性工作、错时工作等运行模式。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为公安派出所减负10项措施》,完善派出所与专业警种部门刑事案件办案分工协作机制,探索推行侦查部门独立承担重大案件侦办工作模式,由专业警种为主办理刑事案件,派出所只负责办理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显、自身能够独立承办,以及嫌疑人被当场抓获或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各警种部门不得将应由自身承担的办理刑事案件任务转嫁给派出所。全面推进城区街面警务服务站建设,加快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5在线服务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对接,全面落实为派出所分流非警务类报警求助事项渠道和工作机制。取消社区民警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指标,把工作重心从向派出所下任务、压指标、抓考核,转移到重实战、强指导、优服务上来;最大限度精简会议、文件、报表、台帐和派出所参加的专项行动,大型活动现场安保和集访事件现场处置尽量不动用派出所警力,警种部门不得自行向派出所部署专项行动。紧密结合“数据赋能”攻坚行动,上级公安机关及警种部门要尽可能向派出所民警开放数据资源和专业手段,为派出所实战服务提供数据和情报信息滴灌式、精准化支撑服务。

  (八)扎根社区“育警”工程。全面推行社区民警兼任居(村)委副书记或副主任,更好地发动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区平安建设。制定派出所警力配置标准,完善警力补充调整机制,科学调配派出所警力,充实加强社区警务力量,原则上,城市和县城镇地区按实有人口1:5000,农村地区按1:8000的标准配备社区民警,达不到上述标准的,按照缺1名民警至少配3名辅警的要求,在原有社区辅警人数基础上予以增配,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专职辅警。引导社区民警沉入社区、扎根社区,专职社区民警在社区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做实警务室,坚持“两个就地、三个必到”工作制度;及时提炼汇编优秀社区民警工作方法,组织社区民警学习推广应用,为全市社区民警创先争优、社区警务提档升级树立标杆。健全倾斜基层长效机制,新提任的县级公安机关领导优先从派出所长中选拔,新提任的派出所主要领导优先从基层所队副职中选拔,警员职务选拔向派出所社区民警倾斜,从事社区警务工作满30年的民警优先晋升职级。加大派出所民警的表彰力度,县级公安机关年度申报市局记功人员中基层派出所民警占比不少于50%。对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优秀社区民警”的由市局给予表彰奖励。对多次获评全市公安机关“优秀社区民警”,事迹特别突出的,市局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申报记功表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设置社区民警工作经费,为社区民警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九)保障服务“惠警”工程。树立“机关围绕基层转、领导围绕民警转”的导向,健全完善领导挂钩帮扶后进派出所、机关民警轮流驻所工作制度,每年为派出所办一批实事好事。制定服务指南,简化优化流程,努力实现派出所到上级公安机关办事“不见面办理”或“最多跑一次”。强力推动警力下沉,除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岗位外,新警原则上分配到派出所、巡特警队等一线实战单位,且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确保派出所警力占县分局警力、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均在40%以上。着力解决派出所执法执勤用车和警用装备不足问题,严格落实派出所内部安全防范措施。统筹派出所民警、辅警备勤休息用房建设。确保基层民警每人一张床、住所民警每人一间房。认真落实定期体检、心理疏导、值班加班轮休等关爱民警措施,建立健全依法履职免责、容错纠错、权益救济保障、举报澄清正名等制度,切实保障民警的合法权益。

  五、方法步骤

  公安部从2019年开始评选命名100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以后每两年评选命名100个。省厅从2019年开始,评选表彰“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10个、先进单位20个、“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50名。以后每两年一届。市局每年评选一次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同步开展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评选活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一)全面创建。各地公安机关紧密联系本地派出所建设工作实际,精心研究制定创建方案,加强谋划部署,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形成所有派出所踊跃创建、派出所全警创建的浓厚氛围,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逐级推荐。县级公安机关对照创建标准,充分考虑城市、农村派出所不同情况,按照“一地一品牌,一所一特色”的要求,在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确定一批派出所进行重点培育。每届评选时,每个县(市区)公安(分)局经组织初审、局党委(组)研究后,各推荐申报一个派出所和一名派出所民警参加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的评选。

  (三)审查评议。对推荐对象,由市局采取内部审查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审核把关。内部审查重点考察创建实效,广泛听取所属公安机关和本级相关警种部门特别是派驻纪检、督察、审计、人事、法制部门反映,并征求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外部评议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测评等形式,邀请群众代表、社会知名人士及相关领域专家等,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四)评选表彰。市局对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推荐申报对象组织评审,评选表彰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5个、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10名(优先从优秀社区民警中产生)。被评为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的,择优推荐参加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评选。同时,从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中择优推荐参加全省“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评选。被评为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和“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的集体和个人,由省厅予以表彰。

  (五)动态调整。对工作滑坡的派出所,经所在地公安机关逐级提出撤销命名的意见,市局撤销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命名;属于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先进单位的,报请省厅撤销命名;属于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报请公安部撤销命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出台政策措施,为创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市局成立全市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公安局长陈旭担任组长,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松华、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顾坚任副组长,市局相关警种部门为成员单位。在市局治安支队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治安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政治部组教处、宣传处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地要参照市局模式,加强创建活动组织领导,细化创建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每个派出所参与创建活动,确保每项工程扎实推进。

  (二)认真推荐申报。今年是“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推荐评选的第一年,各县(市区)公安局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提前做好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的审查评议和推荐的准备工作,名单和材料上报市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时间以市局具体通知为准。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请示、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审批表、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个人奖励审批表和事迹材料,并附驻县(市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和督察部门的审核意见。今后每年7月底前完成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的审查评议和推荐工作。

  (三)加强监督指导。县(市区)公安(分)局对推荐申报对象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市局将取消该单位当年所有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对获评派出所,其所属县级公安机关要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优化工作机制。市局将总结提炼一批创建典型经验做法,提供各地学习借鉴。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公安(分)局要制定专门的创建活动宣传方案,坚持宣传工作与创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创建活动中的感人事迹,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使创建过程成为推树典型示范引路的过程,向群众报告工作的过程,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要创新方法,组织入围派出所参加公开创建大会、向人民报告工作,并采用适合的媒体形式传播,把评判权交给群众,既把立得起、叫得响、过得硬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推荐出来,又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市局将在治安支队主页上设置“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专栏,及时刊登各地经验做法和先进事迹。

  (五)强化结果运用。公安部推荐参选国务院命名表彰“人民满意派出所”的,将从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中产生;评选全国优秀公安局,优先考虑创建活动成效突出的公安局。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的民警在警员职务晋升、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等比例高于机关30%,并在表彰奖励、评先竞优、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予以倾斜。要注重示范引领,把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打造成为派出所工作示范培训基地,带动派出所工作整体提升。要树立鲜明导向,对公安部命名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省厅表彰的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及所在县级公安机关,市、县公安机关要在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强联系指导、予以重点倾斜。

第3篇: 派出所执法示范单位申报材料

  xx县城市管理局成立于xxxx年6月,主要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供水、城市燃气等管理和执法职能。自成立以来,xx县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文明执法、共建和谐”原则,牢固树立“执法为公,服务为民”理念,以普法学法为依托,以法制建设为基础,以法制宣传为平台,以依法行政为目的,努力增强依法管理观念,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有力促进了xx城管工作快速发展。局下属城管大队被省建设厅评为xx年“xx省城市管理执法先进单位”。xx年城管大队机动执法中队被市总工会授予市级“工人先锋号”称号。

  一、以普法学法为依托,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城管工作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而且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因此必须要有一只知法懂法、执法规范的执法队伍。自城管局成立以来,一是高度重视,完善机构。把学法普法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进行部署,并专门成立了法规股,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建立学习制度,规定局党组每季度集中学法不少于一次,干部职工学法每月不少于6小时,学习笔记不少于6000字。三是加强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五年来,年年邀请市、县法律专家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法律培训班,重点学习了与城管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二、以法制建设为基础,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为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确保城市管理有法可依,我局高度重视法制建设,一是收集和整理了涉及城市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印发至每个干部职工手中,同时专门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城建监察执法手册》,保障了城管执法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健全制度。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听证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执法制度,保证了执法工作的依法依规执行。

  三、以法制宣传为平台,营造良好执法氛围

  为使群众了解城管法律法规,我局坚持了宣传先行原则,一是每年均制定法律宣传工作计划,通过“三进”,即宣传进社区、宣传进群众、宣传进现场,采取了分散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上门宣传与媒体宣传相结合“二结合”的方法,深入乡镇、社区,积极开展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近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使市民进一步了解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提高自觉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二是积极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活动,安排了专人进驻社区,接受群众执法咨询。三是开通城管“12319”24小时服务热线,推出《xx综合执法》、《xx城管》简报,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努力营造了良好的执法氛围,让社会各界了解城管,理解城管,支持城管。

  四、以依法管理为目的,促进城管工作发展

  近年来,我局牢固树立“执法为公、服务为民”的执法理念,按照“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坚持一手抓执法,一手抓服务,努力做到执法与服务同步,城管形象日益提高。一是坚持完善制度、规范行为。相继建立健全了执法人员“四监督、五公开、六要、七戒、八不准、九项规定、十条禁令”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一一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重视前期的立案调查取证工作,做到事实清楚、处罚有据,并统一规范了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保程序到位。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按照“一宣传二教育三强制四处罚”的原则,以宣传教育为主,以强制处罚为辅,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从思想上引导其正确认识违法行为。四是坚持依法办事、依法执法,聘请了法律顾问,及时咨询法律问题,涉及行政处罚等重要法律问题坚持由法律顾问把关,确保应用法律条款正确。五是坚持简化手续、便捷高效,精简了审批事项,规范了审批程序,简化了审批手续,压缩了审批周期,确保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及时、高效、快捷。六是坚持公平公开、廉洁执法,克服人情关和说情关,做到了廉洁自律,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违法行为,使群众受到处理却心服口服,做到了“三个确保”,即确保了执法后无一例申请行政复议、无一例激化社会矛盾、无一例引起规模上访,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更得到了大多数群众的认可。

第4篇: 派出所执法示范单位申报材料

  一、领导重视,下定决心强制入轨。自公安部印发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后,我局党委对执法规范化建设高度重视,先后五次召开党委会专题进行研究,召开了全局科所队长会议作了具体部署,明确这是“一把手”工程,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要求执法场所功能区块改造在限定时间内按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并分批到**、**等地参观考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参观回来之后,各执法单位因地制宜,立即着手执法规范化建设及场所功能区块改造工作,局里在经费仍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全额予以保障。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和全市公安局长会议后,局党委更是下定决心,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警种、全建制、全要素推进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精心谋划,贴近实际全面改造。在具体改造过程中,在坚持贴近实际原则和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不搞一刀切,充分结合现有办公条件和执法办案实际,由执法办案单位拿出设计方案和图纸交局党委审定后,再由局法制大队、后勤科等职能部门和办案单位共同实施改建,于6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各派出所已全面完工,11月份投入使用,共投入资金近200万元。在改建过程中,分二个层次进行:一是派出所,办公场所划分为办案区、办公区、办事区和生活区四个区块,实行功能合理分区并物理隔离,候问室、讯问室、询问室、调解室、信息采集室、物证室、档案室、值班室、办证大厅根据标准进行设置;二是刑侦、经侦、禁毒、看守、交警等其他执法单位,根据各自执法特点进行分期分区改造;全部改建完成后,全局各执法单位的硬件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区块设置更加规范,基础设施更加齐全,各功能区域案事件流转顺畅,保证所有人员安全,民警办案不受影响,所有办案区内均安装的视频录像监控系统,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实时监督管理,严防刑讯逼供、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等执法安全问题的发生,使民警执法办案更加规范、安全。

  三、软件推动,确保运转高效规范。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过程中,我局始终以硬件为切入点,以软件建设为推动力,坚持“两手抓”,以硬件带动软件,以软件促进硬件效能发挥最大化,在原先基础上,主要抓了以下四方面规范:一是深化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认证,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今年开始全面实行执法资格等级制,对全局民警分期进行执法素质集中培训,通过严格的法律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所有民警的岗位执法资格重新进行认证,现全局民警全部通过初级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同时,为发挥中层干部的示范作用,狠抓了中层办案制度落实,出台了《**县公安局中层办案规定》,明确了中层办案数量、相应职责等系列规定。二是党委带头全警学习执法细则,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坚持以问题为牵引,针对执法各环节存在的程序性问题,局党委成员带头,组织全体民警开展学习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活动。同时,制定完善了进入办案区后案件流转程序及相关执法标准细则,及时推行派出所领导“坐堂制”,有力地推进执法流程化。三是注重从源头上抓起,进一步规范接处警工作。强化“接处警是执法工作的源头”意识,狠抓110接处警“三项规范”的落实,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职能科室定期开展检查指导,进一步明确值班民警的职责、规范接处警行为、规范调查取证及现场勘查等,着力从源头上做到每案每事规范。四是加强个案评判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充分发挥法制员审核把关作用,法制部门加大评判力度,坚持每月抽查并通报案件质量,与纪检督察等部门形成监督合力,认真落实追责制度,推动每一位办案民警办案习惯的良好养成,提升执法质量。

第5篇: 派出所执法示范单位申报材料

  近年来,我局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统一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围绕基层执法的重点和难点,大胆突破,推陈出新,以提升执法主体素质,加强执法监督和执法保障,创新执法制度,率先开展执法场所改造等手段强势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上新台阶。我局党委提出要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命名为契机,站在新的起点,继续规范和深化全局执法规范化工作,继续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领导重视,下定决心强制入轨。自公安部印发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后,我局党委对执法规范化建设高度重视,先后五次召开党委会专题进行研究,召开了全局科所队长会议作了具体部署,明确这是“一把手”工程,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要求执法场所功能区块改造在限定时间内按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并分批到**、**等地参观考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参观回来之后,各执法单位因地制宜,立即着手执法规范化建设及场所功能区块改造工作,局里在经费仍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全额予以保障。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和全市公安局长会议后,局党委更是下定决心,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警种、全建制、全要素推进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精心谋划,贴近实际全面改造。在具体改造过程中,在坚持贴近实际原则和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不搞一刀切,充分结合现有办公条件和执法办案实际,由执法办案单位拿出设计方案和图纸交局党委审定后,再由局法制大队、后勤科等职能部门和办案单位共同实施改建,于6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各派出所已全面完工,11月份投入使用,共投入资金近200万元。在改建过程中,分二个层次进行:一是派出所,办公场所划分为办案区、办公区、办事区和生活区四个区块,实行功能合理分区并物理隔离,候问室、讯问室、询问室、调解室、信息采集室、物证室、档案室、值班室、办证大厅根据标准进行设置;二是刑侦、经侦、禁毒、看守、交警等其他执法单位,根据各自执法特点进行分期分区改造;全部改建完成后,全局各执法单位的硬件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区块设置更加规范,基础设施更加齐全,各功能区域案事件流转顺畅,保证所有人员安全,民警办案不受影响,所有办案区内均安装的视频录像监控系统,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实时监督管理,严防刑讯逼供、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等执法安全问题的发生,使民警执法办案更加规范、安全。

  三、软件推动,确保运转高效规范。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过程中,我局始终以硬件为切入点,以软件建设为推动力,坚持“两手抓”,以硬件带动软件,以软件促进硬件效能发挥最大化,在原先基础上,主要抓了以下四方面规范:一是深化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认证,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今年开始全面实行执法资格等级制,对全局民警分期进行执法素质集中培训,通过严格的法律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所有民警的岗位执法资格重新进行认证,现全局民警全部通过初级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同时,为发挥中层干部的示范作用,狠抓了中层办案制度落实,出台了《**县公安局中层办案规定》,明确了中层办案数量、相应职责等系列规定。二是党委带头全警学习执法细则,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坚持以问题为牵引,针对执法各环节存在的程序性问题,局党委成员带头,组织全体民警开展学习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活动。同时,制定完善了进入办案区后案件流转程序及相关执法标准细则,及时推行派出所领导“坐堂制”,有力地推进执法流程化。三是注重从源头上抓起,进一步规范接处警工作。强化“接处警是执法工作的源头”意识,狠抓110接处警“三项规范”的落实,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职能科室定期开展检查指导,进一步明确值班民警的职责、规范接处警行为、规范调查取证及现场勘查等,着力从源头上做到每案每事规范。四是加强个案评判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充分发挥法制员审核把关作用,法制部门加大评判力度,坚持每月抽查并通报案件质量,与纪检督察等部门形成监督合力,认真落实追责制度,推动每一位办案民警办案习惯的良好养成,提升执法质量。

第6篇: 派出所执法示范单位申报材料

  桥东派出所“四规范”提高执法水平桥东派出所以科学发展观、十七大四中全会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和旗公安局关于强化执法监督,保证执法质量的一系列精神,强化以培训提升执法水平、以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以审核强化执法质量、以管理加强执法考评的“四项措施”,取得了人民满意、上级机关认可的好成绩,桥东派出所从2000年以来10年被四子王旗公安局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2006年、2008年被自治区公安厅评为执法质量先进单位。回顾十年来的执法实践活动主要做法是:

  一、规范法制学习,夯实执法根基

  打铁需得本身硬。作为一名执法警察,业务素质的提高,关系到案件审核的高低,也直接影响到所里的执法质量,全所组织民警不定期的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警务信息平台的应用,同时抽调业务能力优秀的干警到先进的执法部门学习,所里还以典型案件为例大家分析,讨论提高办案实践能力。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全所民警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在可以说,桥东派出所的广大执法民警是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队伍。

  二、规范执法程序,促进公正执法

  具体做法是:

  1、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法律明确规定了办理各类案件必须要走的程序和必备的法律文书及具体要求。

  2、狠抓案件审核,每起案件的卷宗和该案的平台信息必须由办案民警、办案单位负责人、法制科和分管局长审核、签字,整个办案过程始终体现一个“严”

  字。

  3、做好案卷的装订、网上案件的流转和六本台帐的记录工作。

  三、规范执法台帐,提高办案质量

  从《接处警登记表》《治安案件登记薄》《刑事案件登记薄》等执法基础台帐入手,规范书写字迹、填写标准、和填写语言;规范如实立案,建立健全如实立案登记制度,规范受案、立案、统计、上报等工作程序。每位民警设有个人执法台帐、客观真实地记载民警个人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全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自觉做到用语规范、执法严明、程序到位。

  四、规范执法档案,强化执法监督

  我所法制工作档案逐年充实和完善,到2007年这项工作初步形成类格化,2008年我们按照规范化的标准和要求,从展现形式的具体内容方面重新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格式化、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整理。专门建立了档案室进行管理,档案建设的规范为今后的法制工作铺设了一个基础扎实、便于运作的平台。在执法监督方面,派出所始终把公安执法工作作为统领所里基础性工作来抓,把执法监督工作作为牵动全所提高执法质量的准绳和动力。几年来的执法实践桥东派出所建立了由所长亲自抓,各执法民警具体负责的执法新格局,实现了强化执法监督,保证执法质量的目的。

  今后的日子里,我所一定会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强化执法监督,保证执法质量。

第7篇: 派出所执法示范单位申报材料

  xx县城市管理局成立于xxxx年6月,主要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供水、城市燃气等管理和执法职能。自成立以来,xx县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文明执法、共建和谐”原则,牢固树立“执法为公,服务为民”理念,以普法学法为依托,以法制建设为基础,以法制宣传为平台,以依法行政为目的,努力增强依法管理观念,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有力促进了xx城管工作快速发展。局下属城管大队被省建设厅评为xx年“xx省城市管理执法先进单位”。xx年城管大队机动执法中队被市总工会授予市级“工人先锋号”称号。

  一、以普法学法为依托,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城管工作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而且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因此必须要有一只知法懂法、执法规范的执法队伍。自城管局成立以来,一是高度重视,完善机构。把学法普法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进行部署,并专门成立了法规股,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建立学习制度,规定局党组每季度集中学法不少于一次,干部职工学法每月不少于6小时,学习笔记不少于6000字。三是加强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五年来,年年邀请市、县法律专家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法律培训班,重点学习了与城管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二、以法制建设为基础,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为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确保城市管理有法可依,我局高度重视法制建设,一是收集和整理了涉及城市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印发至每个干部职工手中,同时专门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城建监察执法手册》,保障了城管执法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健全制度。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听证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执法制度,保证了执法工作的依法依规执行。

  三、以法制宣传为平台,营造良好执法氛围

  为使群众了解城管法律法规,我局坚持了宣传先行原则,一是每年均制定法律宣传工作计划,通过“三进”,即宣传进社区、宣传进群众、宣传进现场,采取了分散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上门宣传与媒体宣传相结合“二结合”的方法,深入乡镇、社区,积极开展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近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使市民进一步了解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提高自觉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二是积极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活动,安排了专人进驻社区,接受群众执法咨询。三是开通城管“12319”24小时服务热线,推出《xx综合执法》、《xx城管》简报,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努力营造了良好的执法氛围,让社会各界了解城管,理解城管,支持城管。

  四、以依法管理为目的,促进城管工作发展

  近年来,我局牢固树立“执法为公、服务为民”的执法理念,按照“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坚持一手抓执法,一手抓服务,努力做到执法与服务同步,城管形象日益提高。一是坚持完善制度、规范行为。相继建立健全了执法人员“四监督、五公开、六要、七戒、八不准、九项规定、十条禁令”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一一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重视前期的立案调查取证工作,做到事实清楚、处罚有据,并统一规范了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保程序到位。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按照“一宣传二教育三强制四处罚”的原则,以宣传教育为主,以强制处罚为辅,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从思想上引导其正确认识违法行为。四是坚持依法办事、依法执法,聘请了法律顾问,及时咨询法律问题,涉及行政处罚等重要法律问题坚持由法律顾问把关,确保应用法律条款正确。五是坚持简化手续、便捷高效,精简了审批事项,规范了审批程序,简化了审批手续,压缩了审批周期,确保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及时、高效、快捷。六是坚持公平公开、廉洁执法,克服人情关和说情关,做到了廉洁自律,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违法行为,使群众受到处理却心服口服,做到了“三个确保”,即确保了执法后无一例申请行政复议、无一例激化社会矛盾、无一例引起规模上访,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更得到了大多数群众的认可。

第8篇: 派出所执法示范单位申报材料

  近年来,我局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统一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围绕基层执法的重点和难点,大胆突破,推陈出新,以提升执法主体素质,加强执法监督和执法保障,创新执法制度,率先开展执法场所改造等手段强势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上新台阶。我局党委提出要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命名为契机,站在新的起点,继续规范和深化全局执法规范化工作,继续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领导重视,下定决心强制入轨。自公安部印发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后,我局党委对执法规范化建设高度重视,先后五次召开党委会专题进行研究,召开了全局科所队长会议作了具体部署,明确这是“一把手”工程,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要求执法场所功能区块改造在限定时间内按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并分批到**、**等地参观考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参观回来之后,各执法单位因地制宜,立即着手执法规范化建设及场所功能区块改造工作,局里在经费仍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全额予以保障。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和全市公安局长会议后,局党委更是下定决心,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警种、全建制、全要素推进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精心谋划,贴近实际全面改造。在具体改造过程中,在坚持贴近实际原则和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不搞一刀切,充分结合现有办公条件和执法办案实际,由执法办案单位拿出设计方案和图纸交局党委审定后,再由局法制大队、后勤科等职能部门和办案单位共同实施改建,于6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各派出所已全面完工,11月份投入使用,共投入资金近200万元。在改建过程中,分二个层次进行:一是派出所,办公场所划分为办案区、办公区、办事区和生活区四个区块,实行功能合理分区并物理隔离,候问室、讯问室、询问室、调解室、信息采集室、物证室、档案室、值班室、办证大厅根据标准进行设置;二是刑侦、经侦、禁毒、看守、交警等其他执法单位,根据各自执法特点进行分期分区改造;全部改建完成后,全局各执法单位的硬件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区块设置更加规范,基础设施更加齐全,各功能区域案事件流转顺畅,保证所有人员安全,民警办案不受影响,所有办案区内均安装的视频录像监控系统,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实时监督管理,严防刑讯逼供、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等执法安全问题的发生,使民警执法办案更加规范、安全。

  三、软件推动,确保运转高效规范。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过程中,我局始终以硬件为切入点,以软件建设为推动力,坚持“两手抓”,以硬件带动软件,以软件促进硬件效能发挥最大化,在原先基础上,主要抓了以下四方面规范:一是深化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认证,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今年开始全面实行执法资格等级制,对全局民警分期进行执法素质集中培训,通过严格的法律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所有民警的岗位执法资格重新进行认证,现全局民警全部通过初级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同时,为发挥中层干部的示范作用,狠抓了中层办案制度落实,出台了《**县公安局中层办案规定》,明确了中层办案数量、相应职责等系列规定。二是党委带头全警学习执法细则,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坚持以问题为牵引,针对执法各环节存在的程序性问题,局党委成员带头,组织全体民警开展学习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活动。同时,制定完善了进入办案区后案件流转程序及相关执法标准细则,及时推行派出所领导“坐堂制”,有力地推进执法流程化。三是注重从源头上抓起,进一步规范接处警工作。强化“接处警是执法工作的源头”意识,狠抓110接处警“三项规范”的落实,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职能科室定期开展检查指导,进一步明确值班民警的职责、规范接处警行为、规范调查取证及现场勘查等,着力从源头上做到每案每事规范。四是加强个案评判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充分发挥法制员审核把关作用,法制部门加大评判力度,坚持每月抽查并通报案件质量,与纪检督察等部门形成监督合力,认真落实追责制度,推动每一位办案民警办案习惯的良好养成,提升执法质量。

第9篇: 派出所执法示范单位申报材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公安部部署和省厅《全省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南通实际,现就全市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为抓手,全面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深入推进派出所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全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成一批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全市派出所整体工作水平处于全省前列,在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评选表彰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基本原则

  创建活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战导向,既要对标对表找差距抓落实,又要发扬经验促创新增优势,努力体现时代特征和本地特色。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紧扣主题、务求实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积极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警务运行机制,切实增强派出所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的效能。

  (二)因地制宜、百花齐放。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服从服务于实战,把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要义与本地派出所工作实际有机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争先创优、善于创新的生动局面,着力打造富有生命力的特色品牌。

  (三)公平公正、择优命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从严从实、好中择优的要求,在全面创建、逐级推荐的基础上,表彰一批创建成效显著、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派出所,表彰一批在创建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派出所长和“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

  (四)积累经验、辐射推广。充分发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的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有效辐射带动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提升化解矛盾、守护平安、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三、评价标准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作为根本追求,把提升派出所的实力、活力、战斗力和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主要标志,构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评价标准体系。

  (一)坚持党建统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显著。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派出所工作和队伍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广大民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派出所党组织健全,“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有效落实,党建活动有阵地、有载体、有措施、有亮点。党组织向警格延伸覆盖,党员社区民警兼任社区(村)副书记全面落实,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坚持群众路线,新时代群众工作卓有成效。民警群众工作能力强,日常执法执勤等群众工作主题教育培训合格,熟练应用移动警务终端,注重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建立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防范知识、普法教育宣传有力,群防群治、治安信息员队伍和平安类社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辖区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积极性较高。社区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要求配备到位,“两个就地、三个必到”、走访慰问、警民恳谈等制度有效落实,群众对社区民警的知晓率超过95%。

  (三)坚持源头治理,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社区警务工作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常态化防范化解机制比较完善,就地吸附工作成效明显。派驻式人民调解室全面建成,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达到规定要求,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在90%以上,涉及公安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在95%以上。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稳控工作扎实有效,最近两年辖区未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民转刑”案件及进京或集体赴省涉公安机关管辖信访事项。

  (四)坚持以防为主,切实做到“平安不出事”。“一标多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工作成效显著,智慧警务和智能技防小区建设成效明显,信息采集率和准确率在95%以上。预防减少违法犯罪措施有力,“无黑社区(村)”“零发案小区(村)”“平安校园”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有亮点、有典型、有成效,群众法律意识和素养得到提高,“盗抢骗”“黄赌毒”、传销、非法集资等多发性治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最近两年辖区未发生有影响的涉政、涉恐、涉邪案事件,违法犯罪警情稳中有降,群众安全感指数较高。

  (五)坚持服务为先,切实做到“服务不缺位”。《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执行有力,派出所窗口服务规范,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效率质量高。自助、预约、代办、上门服务等便民举措落实,服务向警务室延伸推行有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公安“微警务”和窗口服务同步开展,实现各类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最近两年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规办理、群众信访投诉被查证属实等问题,群众满意率指数较高。

  (六)坚持从严治警,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过得硬。派出所办公秩序井然、内务设置规范,“一岗双责”得到落实,队伍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保密制度完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民警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作风严谨、警容严整。减负松绑、爱警暖警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民警年休假全休率高于90%。派出所办公生活设施完好、功能齐备,警营文化建设有特色,全警实战训练常态开展,民警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强。最近两年本单位未发生民警、辅警违纪违法案件和内部安全问题。

  积极投入省厅开展的争当“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活动,把广大民警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评价标准:一是具有对党忠诚、勇于担当的政治品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具有不忘初心、亲民爱民的为民情怀,满腔热情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三是具有勤奋踏实、积极创新的敬业精神,岗位实战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四是具有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道德操守,清清白白做人,无违纪问题。

  四、主要任务

  坚持全覆盖、全要素,高站位、高标准,以九大工程牵引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正确导向,全面形成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的良性格局。

  (一)基层党建“红色细胞”工程。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全市公安派出所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争创示范点、支部书记争做示范带头人、党员民警争当示范岗为主要内容的“三争”创评活动,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积极探索党建队建融合发展,以高质量党的建设推动公安派出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使每个基层党员民警都成为过硬先锋模范。打造党建工作联盟,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每个县级公安机关党委(党组)成员、机关警种部门至少挂钩联系1个派出所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2次基层党建调研走访活动,派出所每年至少2次向局党委汇报党建工作,并利用辖区党建平台资源优势,定期组织党员民警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开展共建活动,学习借鉴地方党组织先进经验。建立党建责任清单,按照《关于加强基层派出所党建工作的六项措施》,全面规范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党员民警队伍管理、基层党建示范引领等六个方面工作以及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等10项任务清单,同时,按照《教导员日常工作规范》,以“政工日志”、“五卡一证”管理为载体,推进党建制度的规范落实。规范基层议事规则,按照《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将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民警岗位分配变动、立功嘉奖、评先奖优、干部选拔推荐、职业规划引导、违规违纪查处等重大干部人事问题纳入议事内容范围,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和议事能力,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在派出所决策中的话语权。

  (二)智慧派出所创新工程。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智慧派出所的人财物投入。大力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派出所工作有机融合,改造警务流程,创新警务模式,提升警务效能。按照可视化、扁平化要求,升级改造派出所综合勤务指挥室,配置安装小型情报指挥可视化屏,直观展示派出所值班备勤、接警处警、案件侦办、社区警务等勤务状况,提升派出所精准指挥水平;升级智慧打防手段,做强派出所小型作战单元,提升打击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住“升级版”技防城和“雪亮工程”建设的有利契机,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快推动视频监控设备高清化改造,以及人脸识别、无线射频、WiFi嗅探、“微卡口”等智能系统布建安装,积极构建科技防控网络,提升派出所立体防控水平。优化调整派出所执法功能区,安装一体化信息采集仪,对带入办案区审查人员,运用人脸识别、身份核查、指纹比对、后台资源库比对等手段,对人员身份信息进行精准、快捷采集核查,数据信息实时推送办案民警,提高案件侦讯、办理实效。推广应用智能案卷管理柜、物联网储柜管理技术,对案卷、涉案财(证)物存放、保管、调用、归还等轨迹全程留痕实时管理、优化智慧执法机制,提升派出所规范执法能力。

  (三)“全要素”网格警务工程。按照中央、部省关于创新网格化治理机制、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的系列部署要求,探索构建“共治型”网格、“平安型”网格、“智慧型”网格、“服务型”网格、“实战型”网格“五位一体”的网格警务,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履行好公安机关保一方平安稳定的职责使命。按照“一个民警+两个辅警+N个网格员”的模式,推动网格民警、辅警和网格员捆绑运作,实行信息联采、矛盾联调、风险联控、治安联防、事件联处、服务联动。推动传统型的社区警务向现代化的网格警务转变,以网格单元的小平安保障社会治安大稳定,力争做到“大事不出社区、小事不出网格”,实现两个明显下降和两个明显提升,即风险发生率和辖区发案率明显下降,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打通公安内网与网格化社会管理平台通道,完善源头信息实时录入、动态更新、跟踪管理机制,建立一点采集、多点核查、全网共享的基础信息采集新模式,提升派出所基层治理水平。

  (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程。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全面排查、源头化解、精准盯防、高效管控等各项工作措施,及时发现和调处一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三清”、“三不放过”,即矛盾纠纷底数清、重点纠纷、重点人员情况清、责任人分工明确责任清;排查工作留有死角不放过、工作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中出现拖拉、推诿、不负责任不放过。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人群等方面开展针对性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加强特殊人群帮教帮扶工作,依靠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做好帮扶救助,落实管控措施。深化“公调对接”,在派出所全面推广三所联调、庭所共建等创新举措,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及时有效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形成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的矛盾纠纷常态化多元化防范化解机制。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推行村(居)委主职干部兼任治保、调解主任,压实村(居)委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形成主职干部主抓、“两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村(居)委治理格局。动态分析评估可能影响本地区安全稳定、可能引发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突出矛盾问题,及时提请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参照解决信访问题“一清三定”原则,落实源头稳控化解措施。

  (五)平安社区升级工程。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高质量平安为目标,以“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娱乐服务场所”、“平安家庭”建设为载体,努力打造“零发案、零犯罪、零事故、零上访、零问题少年、零矛盾上交”的“六零”社区。引入视频门禁、电子路门牌、无感知人脸识别等技术,全方位获取各类动态信息,努力实现治安要素的全时空感知。加强出租房和场所行业治安管控,加强重点地区清查整治,努力消除治安隐患,严密阵地控制。开展危险物品安全系列检查,强化寄递物流安全监管措施,加大从业单位和人员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管住危险品。深入实施全警情报战略,做实做强以网格员、保安员、快递员等“八大员”为主体的信息员队伍,落实提供情报信息奖励政策措施,做活情报信息源头。突出商贸集中区、企业聚集区和居民住宅区,科学划分防范单元,有效整合利用保安员、网格员、志愿者、楼栋长等力量联勤联防,开展巡逻值守、排查隐患等“平安守护”活动,全力打造平安共同体。在派出所建立未成年人“关爱之家”工作站,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积极推广平安志愿者、净网志愿者、警民驿站、警邻守望,夕阳红巡逻队、红袖标平安员等做法,加快培育具有公益性、专业性、行业性、权威性的平安类社会组织。推广建设安防体验馆,普及公共安全知识,提升群众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

  (六)服务群众“民心”工程。牢固树立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百姓转的理念,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做优做全派出所服务工作。在业务量较大的派出所,以及人口众多、交通便利、硬件条件较好的警务室(站),统一规划建设集港澳证二次签注、交通违法处理和身份证办理发放、“微警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自助服务区,提供24小时自助式服务。积极引导辖区居民使用“微警务”、政务服务公安“旗舰店”等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报警求助、政策咨询、办事办证、防范宣传等警务服务事项在线解答、网上办理,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融合线上线下警务服务流程,探索将派出所、警务室、警民驿站等基层单元,打造为全聚合、“一站式”的警务服务窗口,创新采取“快递配送、社区代办、驿站自提”等服务方式,推动相关业务“线上受理、就近办结”。推动以“破小案、办小事、解小优、帮小忙、惠小利”为主要内容的新“五小工程”落地生根,有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七)明责减负增效工程。坚持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派出所工作目标,赋予派出所警务实战和队伍建设管理相应的自主权,保障派出所做实做强防范管控主业。全面加强城市派出所“三队三室”、农村派出所“所队合一”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鼓励派出所实行弹性工作、错时工作等运行模式。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为公安派出所减负10项措施》,完善派出所与专业警种部门刑事案件办案分工协作机制,探索推行侦查部门独立承担重大案件侦办工作模式,由专业警种为主办理刑事案件,派出所只负责办理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显、自身能够独立承办,以及嫌疑人被当场抓获或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各警种部门不得将应由自身承担的办理刑事案件任务转嫁给派出所。全面推进城区街面警务服务站建设,加快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5在线服务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对接,全面落实为派出所分流非警务类报警求助事项渠道和工作机制。取消社区民警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指标,把工作重心从向派出所下任务、压指标、抓考核,转移到重实战、强指导、优服务上来;最大限度精简会议、文件、报表、台帐和派出所参加的专项行动,大型活动现场安保和集访事件现场处置尽量不动用派出所警力,警种部门不得自行向派出所部署专项行动。紧密结合“数据赋能”攻坚行动,上级公安机关及警种部门要尽可能向派出所民警开放数据资源和专业手段,为派出所实战服务提供数据和情报信息滴灌式、精准化支撑服务。

  (八)扎根社区“育警”工程。全面推行社区民警兼任居(村)委副书记或副主任,更好地发动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区平安建设。制定派出所警力配置标准,完善警力补充调整机制,科学调配派出所警力,充实加强社区警务力量,原则上,城市和县城镇地区按实有人口1:5000,农村地区按1:8000的标准配备社区民警,达不到上述标准的,按照缺1名民警至少配3名辅警的要求,在原有社区辅警人数基础上予以增配,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专职辅警。引导社区民警沉入社区、扎根社区,专职社区民警在社区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做实警务室,坚持“两个就地、三个必到”工作制度;及时提炼汇编优秀社区民警工作方法,组织社区民警学习推广应用,为全市社区民警创先争优、社区警务提档升级树立标杆。健全倾斜基层长效机制,新提任的县级公安机关领导优先从派出所长中选拔,新提任的派出所主要领导优先从基层所队副职中选拔,警员职务选拔向派出所社区民警倾斜,从事社区警务工作满30年的民警优先晋升职级。加大派出所民警的表彰力度,县级公安机关年度申报市局记功人员中基层派出所民警占比不少于50%。对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优秀社区民警”的由市局给予表彰奖励。对多次获评全市公安机关“优秀社区民警”,事迹特别突出的,市局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申报记功表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设置社区民警工作经费,为社区民警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九)保障服务“惠警”工程。树立“机关围绕基层转、领导围绕民警转”的导向,健全完善领导挂钩帮扶后进派出所、机关民警轮流驻所工作制度,每年为派出所办一批实事好事。制定服务指南,简化优化流程,努力实现派出所到上级公安机关办事“不见面办理”或“最多跑一次”。强力推动警力下沉,除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岗位外,新警原则上分配到派出所、巡特警队等一线实战单位,且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确保派出所警力占县分局警力、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均在40%以上。着力解决派出所执法执勤用车和警用装备不足问题,严格落实派出所内部安全防范措施。统筹派出所民警、辅警备勤休息用房建设。确保基层民警每人一张床、住所民警每人一间房。认真落实定期体检、心理疏导、值班加班轮休等关爱民警措施,建立健全依法履职免责、容错纠错、权益救济保障、举报澄清正名等制度,切实保障民警的合法权益。

  五、方法步骤

  公安部从2019年开始评选命名100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以后每两年评选命名100个。省厅从2019年开始,评选表彰“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10个、先进单位20个、“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50名。以后每两年一届。市局每年评选一次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同步开展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评选活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一)全面创建。各地公安机关紧密联系本地派出所建设工作实际,精心研究制定创建方案,加强谋划部署,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形成所有派出所踊跃创建、派出所全警创建的浓厚氛围,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逐级推荐。县级公安机关对照创建标准,充分考虑城市、农村派出所不同情况,按照“一地一品牌,一所一特色”的要求,在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确定一批派出所进行重点培育。每届评选时,每个县(市区)公安(分)局经组织初审、局党委(组)研究后,各推荐申报一个派出所和一名派出所民警参加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的评选。

  (三)审查评议。对推荐对象,由市局采取内部审查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审核把关。内部审查重点考察创建实效,广泛听取所属公安机关和本级相关警种部门特别是派驻纪检、督察、审计、人事、法制部门反映,并征求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外部评议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测评等形式,邀请群众代表、社会知名人士及相关领域专家等,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四)评选表彰。市局对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推荐申报对象组织评审,评选表彰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5个、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10名(优先从优秀社区民警中产生)。被评为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的,择优推荐参加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评选。同时,从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中择优推荐参加全省“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评选。被评为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和“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的集体和个人,由省厅予以表彰。

  (五)动态调整。对工作滑坡的派出所,经所在地公安机关逐级提出撤销命名的意见,市局撤销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命名;属于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先进单位的,报请省厅撤销命名;属于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报请公安部撤销命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出台政策措施,为创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市局成立全市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公安局长陈旭担任组长,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松华、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顾坚任副组长,市局相关警种部门为成员单位。在市局治安支队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治安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政治部组教处、宣传处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地要参照市局模式,加强创建活动组织领导,细化创建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每个派出所参与创建活动,确保每项工程扎实推进。

  (二)认真推荐申报。今年是“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推荐评选的第一年,各县(市区)公安局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提前做好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的审查评议和推荐的准备工作,名单和材料上报市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时间以市局具体通知为准。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请示、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审批表、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个人奖励审批表和事迹材料,并附驻县(市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和督察部门的审核意见。今后每年7月底前完成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的审查评议和推荐工作。

  (三)加强监督指导。县(市区)公安(分)局对推荐申报对象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市局将取消该单位当年所有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对获评派出所,其所属县级公安机关要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优化工作机制。市局将总结提炼一批创建典型经验做法,提供各地学习借鉴。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公安(分)局要制定专门的创建活动宣传方案,坚持宣传工作与创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创建活动中的感人事迹,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使创建过程成为推树典型示范引路的过程,向群众报告工作的过程,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要创新方法,组织入围派出所参加公开创建大会、向人民报告工作,并采用适合的媒体形式传播,把评判权交给群众,既把立得起、叫得响、过得硬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推荐出来,又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市局将在治安支队主页上设置“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专栏,及时刊登各地经验做法和先进事迹。

  (五)强化结果运用。公安部推荐参选国务院命名表彰“人民满意派出所”的,将从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中产生;评选全国优秀公安局,优先考虑创建活动成效突出的公安局。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的民警在警员职务晋升、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等比例高于机关30%,并在表彰奖励、评先竞优、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予以倾斜。要注重示范引领,把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打造成为派出所工作示范培训基地,带动派出所工作整体提升。要树立鲜明导向,对公安部命名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省厅表彰的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及所在县级公安机关,市、县公安机关要在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强联系指导、予以重点倾斜。

第10篇: 派出所执法示范单位申报材料

 xx县城市管理局成立于x年6月,主要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供水、城市燃气等管理和执法职能。自成立以来,xx县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文明执法、共建和谐”原则,牢固树立“执法为公,服务为民”理念,以普法学法为依托,以法制建设为基础,以法制宣传为平台,以依法行政为目的,努力增强依法管理观念,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有力促进了城管工作快速发展。局下属城管大队被省建设厅评为xx年“xx省城市管理执法先进单位”。xx年城管大队机动执法中队被市总工会授予市级“工人先锋号”称号。

  一、以普法学法为依托,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城管工作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而且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因此必须要有一只知法懂法、执法规范的执法队伍。自城管局成立以来,一是高度重视,完善机构。把学法普法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进行部署,并专门成立了法规股,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建立学习制度,规定局党组每季度集中学法不少于一次,干部职工学法每月不少于6小时,学习笔记不少于。三是加强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五年来,年年邀请市、县法律专家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法律培训班,重点学习了与城管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二、以法制建设为基础,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为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确保城市管理有法可依,我局高度重视法制建设,一是收集和整理了涉及城市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印发至每个干部职工手中,同时专门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城建监察执法手册》,保障了城管执法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健全制度。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听证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执法制度,保证了执法工作的依法依规执行。

  三、以法制宣传为平台,营造良好执法氛围

  为使群众了解城管法律法规,我局坚持了宣传先行原则,一是每年均制定法律宣传工作计划,通过“三进”,即宣传进社区、宣传进群众、宣传进现场,采取了分散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上门宣传与媒体宣传相结合“二结合”的方法,深入乡镇、社区,积极开展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近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使市民进一步了解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提高自觉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二是积极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活动,安排了专人进驻社区,接受群众执法咨询。三是开通城管“12319”24小时服务热线,推出《综合执法》、《城管》简报,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努力营造了良好的执法氛围,让社会各界了解城管,理解城管,支持城管。

  四、以依法管理为目的,促进城管工作发展

  近年来,我局牢固树立“执法为公、服务为民”的执法理念,按照“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坚持一手抓执法,一手抓服务,努力做到执法与服务同步,城管形象日益提高。一是坚持完善制度、规范行为。相继建立健全了执法人员“四监督、五公开、六要、七戒、八不准、九项规定、十条禁令”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一一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重视前期的立案调查取证工作,做到事实清楚、处罚有据,并统一规范了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保程序到位。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按照“一宣传二教育三强制四处罚”的原则,以宣传教育为主,以强制处罚为辅,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从思想上引导其正确认识违法行为。四是坚持依法办事、依法执法,聘请了法律顾问,及时咨询法律问题,涉及行政处罚等重要法律问题坚持由法律顾问把关,确保应用法律条款正确。五是坚持简化手续、便捷高效,精简了审批事项,规范了审批程序,简化了审批手续,压缩了审批周期,确保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及时、高效、快捷。六是坚持公平公开、廉洁执法,克服人情关和说情关,做到了廉洁自律,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违法行为,使群众受到处理却心服口服,做到了“三个确保”,即确保了执法后无一例申请行政复议、无一例激化社会矛盾、无一例引起规模上访,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更得到了大多数群众的认可。

第11篇: 派出所执法示范单位申报材料

  一、派出所基本情况

  ××市公安局新淮村派出所地处××市田家庵区淮舜中路85号,在编民警20人,辖区面积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6万余人。该所2004年度被公安部评为“一级派出所”。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五次,曾获“全省示范派出所”、“安徽省公安系统先进集体”、“安徽省公安系统人民满意公安基层单位”、“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等光荣称号。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荣获“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

  2013年,在市局、分局两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制部门的大力支持协助下,新淮村派出所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指导意见》各项工作要求,顺利通过省厅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检查验收。,该所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为契机,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为重点,不断巩固成绩,进一步解决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了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带动所里其他各项基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2013年以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亮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将执法规范化建设置于大局性、基础性的地位去谋划、部署、推进,从年初便制定工作计划,量化绩效考核指标,层层分解任务,逐月点评、推进,使民警工作更加有方向性、目的性、条理性;在警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专门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法制员、骨干民警为成员的办案队。所领导班子成员始终把“执法零缺陷”和“执法零过错”作为派出所执法工作的标准,形成了所长亲自抓、法制员具体抓、执法民警自觉抓的良好格局,所里每周例会也将执法工作作为主要议题进行部署和讨论,此举为派出所日常执法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狠抓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主体素质。群众看公安,关键在执法。为全面提升民警执法素质,该所抓住教育培训这一根本,激活执法规范化建设软实力,把抓好人的素质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突破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实行“三补培训法”即对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全员培训,普遍“补新”;对办案民警、社区民警区分情况专门培训,重点“补缺”;对有工作需要的民警特殊培训,个别“补低”。另外该所还每周都组织一次个案讲评活动,以会代训,使办案民警从优质案件中学经验,从评判分数低的案件中学教训。通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截止目前,该所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中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1名同志报考并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三)规范执法办案场所设置,提高执法安全水平。按照公安部、省厅关于执法办案场所规范设置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该所于2012年度便在全市率先进行了执法办案功能区域改造。度,为了使功能区更加安全、实用、规范,该所又进一步挖掘潜力,对执法办案场所进行改造,对接待区、办案区的每一个细节都进行反复推敲、精雕细琢,使改造后的执法场所面貌焕然一新,更加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和保障民警安全执法。硬件设施到位后,该所又从建章立制、养成教育等方面加强软件建设,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执勤行为,严格执法操作规程。为确保规范执法、安全执法,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对处置执法办案区内突遇停电、失火,违法犯罪嫌疑人突发疾病、自杀、自残、逃脱、袭警,嫌疑人家属冲击办案场所等各类紧急情况的具体处置流程进行规范,着力提高民警在询问、讯问过程中的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违法嫌疑人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等;为严格规范管理使用办案场所,建立了专门的工作台账,详细记载讯(询)问等功能室的使用情况,为有效减少执法安全隐患提供保障。

  (四)加强执法监督,实行“警务公开”,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着力推行案件办理工作“六公开”制度,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广泛接受内外监督,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首先是接受分局法制部门监督。该所对每起在办案件都积极主动听取分局法制部门审核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其次是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该所将执法办案中容易让当事人产生误解的环节,如不予立案的解释、撤案、追缴财物情况、未破刑事案件告知等可以公开的事项均主动向当事人及相关群众公开,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取得群众的谅解和支持。再次该所充分利用“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有利时机,主动登门拜访警风警纪监督员、深入企事业单位及群众中间宣传从严执法理念,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广泛接受监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全方位公开、全方位接受监督来促进民警规范执法,力争达到“严格公正、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廉洁高效”的执法要求。

  (五)落实网上执法办案,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结合全市网上办案系统全面开通这一有利契机,组织民警多次参加业务部门组织的打防控平台培训,积极应用协同办案系统和公安监督管理平台,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执法办案水平。同时,在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又新添置了办案专用电脑3台,充分发挥和应用信息化建设的最新成果,全面推进派出所警务信息化建设步伐。利用协同办案5.0信息系统,将接处警、案件办理、执法监督等全部纳入系统,全部实现了案件网上受(立)案、网上审核审批、网上制作法律文书、网上上传证据材料,有效减少了执法的随意性,杜绝了程序违法和随意用法律文书等问题的出现。

  (六)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步伐。活动中,该所成立了由所长任组长的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由法制员牵头,与办案民警、材料内勤采取检查案卷、检查接处警台账、执法档案台账、涉案财物台账、5.0版协同系统应用、法律文书、回访案件当事人等多种方式,重点查摆整改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涉案财物管理和窗口服务、治安乱点整治等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力争达到五个“确保”:即确保规范接处警、确保按程序立案、确保侦查办案无违纪、确保涉案财物无差错、确保执法办案场所规范使用。截止目前,该所共核查已办结案件518卷、在办案件278卷,核查接处警4000余起,回访当事人800余人,发现各类问题70余处,已逐一进行全面分析、查找原因,并逐项逐件确定整治纠正措施,明确整治期限,切实做到“问题不彻底整治不放过,问题案件不纠正不放过”。通过全面检查,有效掌握了日常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通过以上工作的实施,连续多年来,新淮村派出所没有发生因执法问题导致行政复议被撤诉、诉讼败诉、引发群众信访、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件,在历年的执法质量考评活动中均排名前列,在全局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下步工作中,该所将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公安形象、实践执法为民的重要环节,进一步深化改革,有效提升民警执法工作水平和服务实战的能力,积极推进警民和谐关系建设,着力提高广大群众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为辖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12篇: 派出所执法示范单位申报材料

  近年来市公安局法制办加强法制建设,以规范执法为目标,以提升执法质量为重点,用法制工作统揽全局,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全市公安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市局法制办相继被评为全市标准化党支部;全省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全省公安系统执法标兵单位;全市严打整治先进单位;市局严打有功单位,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局党委把法制办工作事迹拍成专题片《宝剑锋自磨砺出》,推荐市委组织部在全市播出。市政法委在萝北县公安局召开了全市政法系统参加的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现场会,对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一、以“三基”工程建设为主线,做到“四法”,为全局法制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他们把执法规范化作为“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把规范执法贯穿于执法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多种方式,使民警“重执法、会执法、敢执法、严执法”,为全局法制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强化宣传引导,使民警在思想认识上做到“重执法”。为了使广大民警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懂得为谁执法,怎样执法,如何才能执好法的问题,他们坚持不懈地在民警队伍中大力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深化执法质量年活动,引导民警正确认识和把握“三种关系”,提高对执法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一是明确执法与履职的关系。把执法作为履行公安职能作用的重要途径,把执法水平和效果作为体现自身素质水平和价值的一个重要标准,使民警树立“有作为才有地位”,“不执法”就是“不作为”,就是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的理念,增强执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认清执法与为民的关系。使民警切实认识到严格执法就是打击惩治犯罪,就是保护旅客群众合法权益,就是最大的爱民,把执法融入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中,从思想上消除民警对执法工作的距离和偏差。三是摆正管理与服务的关系。通过宣传教育,纠正部分民警片面追求服务而放松甚至放弃管理的思想和表现,增强民警主动管理、依法管理的意识。

  (二)强化教育教训,使民警在自身素质上做到“会执法”。不断引深深苦练基本功活动,将法制教育与大练兵活动紧密结合,作为一项长期性、战略性的基础性任务来抓,通过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教育培训,提高民警执法素质能力水平。一是学习制度经常化。建立和完善了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制度,通过组织开展法律讲座、现场咨询、案例点评、网上法律解答、编发购置法规资料、举办法律培训班、建立法律资料库等形式,将学法、用法贯穿到日常公安工作中,全面强化执法能力培训。二是学习对象重点化。将身处执法办案第一线的基层所队领导干部和民警特别是“窗口”单位重点岗位的民警作为执法培训的主要对象,做到“两必训”:即“首任必训”和“岗位(警种)调整必训”。对刚入警参加工作的新民警和岗位变动的民警,结合工作环境和特点进行专门培训。特别是对于警种变化,执法培训工作及时跟进,使执法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三是学习内容全面化。坚持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培训,在培训执法基本功如法律条款的运用、文书、案卷等制作的同时,拓展培训思路,强化对民警执法语言、行为的规范和养成强化对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的锻炼和学习,使民警真正能办案、会办案,办铁案。

  (三)强化干部带头,使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敢执法”。基层所队领导干部是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中坚力量,也应该成为执法工作的有生力量,所队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会执法、敢执法、严执法,执好法,为广大民警树好榜样,做好示范。因此,要求基层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四会”。一是会法律条款。在法律法规及办案程序规定等学习上,领导干部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做到民警会的,领导会,民警不会的,领导也会,民警咨询的,领导能解释出来,成为学法用法的“行家里手”。二是会实际办案。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自身实际办案能力,带领民警亲自办案,亲自参与到执法环节中,杜绝“甩手掌柜”、“纸上谈兵”的现象,不仅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作用,而且使民警产生强烈的依靠感,更能放开手脚,大胆执法,严格办案。三是会审核把关。在执法问题上,所队领导主动当好“显微镜”,严格执行办理案件审核把关制度规定,认真检查审核每一起案件,及时发现问题,跟进补强措施,将问题解决在一线,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会调解矛盾。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诸如行为人不予配合,以及由于民警语言、态度等不好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为避免矛盾产生,各级领导干部杜绝了“求稳怕乱”、“敷衍塞责”的思想,坚持正理,敢于主持公道,站在法律的角度,大局的角度,民警关系和谐的角度去处理问题,调解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制度建设,使民警在执法成效上达到“严执法”。我们坚持多管齐下,齐抓共管,把执法质量建设作为一项系统性、战略性的任务体系,从制度建设、监督管理、考核考评等方面予以规范和加强,狠抓日常管理,通过严管理,提高了执法质量和水平。一是规范执法工作领导责任制。从市局到分县局确立了执法工作一把手负责制, 把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工作同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责任挂钩,层层鉴定了执法责任状,对执法工作出了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把关不严的责任,对个案中发现的问题逐案加以纠正,对出现问题较多的单位限期予以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对于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加强制度建设,一制度作保证,堵塞执法漏洞。二是推行执法工作目标管理。对接报案—受案—确定主办民警—办理—结案—自查—审核—归档等流程进行了统一规范,各级法制部门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推行案件承办责任制,建立民警执法档案,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严把执法质量基础关。三是建立科学的奖惩机制。将民警办案质量纳入民警日常业绩考核范畴,将执法检查情况作为民警执法档案的重要内容,严格错案追究制,实行错案一票否决;定期评选样板案卷,对优质案卷主办民警给予必要精神和物质奖励,并作为推荐立功嘉奖的优先条件。

  二、强化考评监督,做到“三个注重”,将考评监督的触角在延伸至全部执法领域

  坚持实行平时考评、阶段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实现了执法质量考评监督工作的动态化、常态化。

  (一)注重考评方式,落实监督主体。法制部门改变了以往“例行公事”式的考评方式,做到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基层单位完善了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机制,改变了过去仅靠案后执法质量检查的现状,突出办案部门自我监督,实行主办民警办案自我评判、监督,基层领导结案归档前的审核监督,基层法制部门月考评、月通报的检查监督体制。同时,大力实行警务公开,推行“阳光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注重考评内容,实现全程监督。从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出,案件中的不作为、违反法定程序、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法问题大多出现在案件的办理初期,如不依法受理、立案,受理、立案后不依法开展调(侦)查活动,应当及时提取的证据不及时提取、不依法告知当事人法定的权利义务、插手经济纠纷、挪用扣押物品、降格处理等。这些案件如果没有对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诉、控告的话,极少会进入考评范围,类似问题在抽查的案件中也是很难发现的。为有效地提前发现和制止执法问题的发生,市局法制部门、督察部门、统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到被考评单位,直接在《接处警登记表》中对接处警案件进行抽查或普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按照既定的标准进行扣分,并按一定的比例计入年终考评。同时,对基层执法单位呈报审核裁决的案件,采取“一案一评”的方法,加大对各类案件的监督和整改力度,最大限度地把各单位的执法活动纳入考评范围,压缩集中考评时的随机空间,从而使考评结果更加客观真实可信,减少了执法问题的发生,实现了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定化。

  (三)注重考评方法,堵塞监督死角。一是加强对执法基础台帐的考评。在执法台帐考评方面,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顺查与倒查相结合,内查与外评相结合等方法,努力做到五个对应:刑事、行政案件与执法基础台帐相对应;立案监督与检察机关提供的情况相对应;复议案件与复议机关的案件登记相对应;行政诉讼案件与法院判决裁定相对应;民警执法违法案件和纪检监察与检察机关的办案情况相对应。二是建立多部门联合考评机制。由法制部门牵头,建立了与政工、纪检、监察、督察、控申、统计等监督部门联系机制,将各部门查处的执法问题及时纳入考评范围,形成监督合力。三是扩大监督范围。将一些容易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纳入监督范围,包括对明显不涉嫌犯罪的人实施的传唤、未经审批实施的传唤、违反案件管辖分工规定所办理的案件、超过办案时限办理的案件等。

  二、选树执法典型,严把“三个环节”,带动和促进全局规范执法工作的健康发展

  我们选择了近年来执法工作开展较好的萝北县公安局、鹤东公安分局以及执法任务较重、压力较大、问题较多的工农分局作为执法质量年活动的重点单位,由市局主要领导和执法部门领导分别承包,帮助他们研究规范执法工作,提升执法质量的方法和措施,主动为他们提供指导和服务。通过培育执法典型,这三个局短期内法制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XX年3月和6月份,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相继在萝北县公安局组织召开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现场会。萝北县公安局、鹤东公安分局均在会上做了典型经验发言,他们做法受到了省政法委的肯定。在抓典型、推广典型单位经验做法基础上,我们采取了规范执法样板卷宗评比、重大疑难案件研讨、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复议应诉诉辩比赛和执法质量查评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使执法民警从中找到了执法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教训,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进一步促进了全局执法质量的提高。为了巩固成果,我们从市局法制、刑侦、治安几个重要执法部门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基层执法服务队,深入执法问题相对突出、执法质量不高的派出所,面对面地提供咨询和服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了使公安执法达到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我们紧紧抓住三个关键环节:一是严把执法环节。针对基层公安机关在执法活动中经常存在的不如实立案、调查取证不及时以及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法律文书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大力整治,完善充实了基础台帐核对制度,建立了强制措施审核审批责任制度,案件卷宗移交、装订、归档保存规范制度、变更强制措施集体研究制度。通过制度保障,执法民警的行为得以规范,随意执法或执法不作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二是严把监督环节。我们成立了市公安局执法工作监督委员会,由市局主要领导,纪检、政工和重点执法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研究解决疑难复杂的执法问题,对严重执法过错责任予以确认和追究等。充实调整了劳教审批委员会成员,把纪委、刑侦、治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补充到劳教审批委员会,参与对劳教审批工作的监督,确保了劳教案件的质量。三是严把质量环节。由各级公安法制部门负责对每一起案件的质量进行测评,经过初评、总评,对民警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质量打分评议,并把结果装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年终同个人目标挂钩兑现奖惩,使民警提高执法质量的主动性显著增强。

  四、以苦练基本功为载体,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

  针对民警的整体素质不高,相当一部分民警又不注重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更新,凭经验、凭感觉执法,以致执法中错漏百出,已经成为当前制约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提高的一大瓶颈问题我们严格执行“三个必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培训流于形式、培训内容千篇一律、达不到培训效果等问题的发生,着力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找准症结。在培训之前先对基层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的调研,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民警业务知识的薄弱环节,然后在此基础上确定培训内容,确保培训工作有的放矢。二是对症下药。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立足岗位学业务,根据不同警种之间工作内容的特殊要求,采用集中培训与分散教学相结合、理论培训与执法实践活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做到学有所用、学以致用。三是互通有无。在充分发挥市警校教学基地培训作用的基础上,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教育培训方针,应不同警种执法工作的需要,由市局聘请专家学者对民警进行培训,同时,挑选有一定工作基础、有一定执法经验、有一定培养前途的民警到高校对口专业定向培训,为公安机关培养急需的专业人才。四是持证上岗。在全局普遍实行了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凡是承担执法任务的民警,必须经过统一严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对于执法岗位发生变化的民警,必须在通过新的考试后才能取得新的执法资格;凡是考试不合格的民警一律离岗进行培训,培训合格的重新取得执法资格,不合格的予以停止执行职务、调离执法岗位、推迟警衔的晋升、扣发津贴。这些措施有效增强了民警提高业务水平的自觉性。

派出所执法示范单位申报材料范文(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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