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范文(通用6篇)

2022-08-18   来源:工作报告

机关和单位,是指国家机关和从事国家管理、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包括国家元首、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篇一】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一)对上级部门发来的秘密文件资料和机关制定的秘密文件,由专人负责收发和存档,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传阅。传阅密件应当使用专用文件夹,要有登记签收手续,不得横向传阅,阅办人阅后应及时将密件退回。

  (二)借阅、查询密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机要室内进行,查询人要在登记本上签字后方可查阅。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抄录、复印、拍照、录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审批手续;摘抄时只能抄录有关内容,不得抄录日期和编号。

  (三)机关各业务科室、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职保密员负责登记、整理,按时间要求归档。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密件及印制过程中的安全。印制密件,必须按批准份数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样、半成品、印板、废品等应当按规定及时销毁,需要保留的软盘、光盘等应当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应当及时送到交办单位。

  (五)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经制发机关批准。复印件要视同原件密级进行管理。绝密级文件不得通过传真机传输。

  (六)对绝密的机关秘密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须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七)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人所掌握的国家、单位秘密,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机关秘密。对外提供涉及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秘密,批准人员应向本单位保密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严禁在无保密装置的有线、无线电话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八)本机关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加强管理,并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学习。

  (九)机关各科室购买软盘、计算机及维修计算机须由党政办公室严格把关,存有保密数据和文件的软盘一律不得带回家或各科室相互借用。

  (十)保密领导小组半年检查一次全机关保密工作,年终进行保密工作总结,对查找出的不足,限期改正,对问题严重的科室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严格控制各项国家秘密和知悉范围,因工作需要扩大知悉范围的,须经领导批准。

  (十二)本制度由保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二】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保委关于“保密工作科学化”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特制订本局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从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出发,局机关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保密工作,并落实一名兼职保密人员从事保密管理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并填写《党政领导干部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检查表》,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十条保密守则,履行七项保密工作职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参加“保密法制宣传月”的各项活动,组织机关涉密人员除进行在岗保密教育外,还要参与保密部门举办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保密纪律等专题教育培训;并把保密教育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意识。

  四、搞好文档管理。切实加强对文件制作、收发、传递、阅办、存储、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重点落实对密件、密品的管理措施,建立传递签名登记和回收制度,并按《盐城市涉密载体回收销毁制度》的规定及时处置。同时,搞好文件整理、归档工作。对机关的所有文件按有关规定区分和确定永久、长期及短期等类别,并建立台帐,实行分类管理。

  五、规范信息发布。严格管理互联网上传信息,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与敏感信息不违规上传到互联网和政务外网,并做到上网时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保密技术检查软件和防范设备。

  六、加强工作秘密管理。对于非国家秘密,但属于局机关内部事项、敏感信息等工作秘密,在保密期内划清界限,责任落实到位,严格保密管理。

  七、定期组织检查整改。定期开展机关保密工作检查活动,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好保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八、搞好上传下达工作。加强与保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互相交流情况,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积极完成保密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开展调查研究。不失时机地组织调研活动,对局机关的保密工作进行探讨研究,并及时上报保密工作信息;同时注意积累资料,建立机关保密工作资料台帐。

  十、严格督查考核。将本制度列入机关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检查监督,实行年度考核,确保保密工作制度得以有效落实。

【篇三】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一、办文拟稿

  (一)文件起草一律由承办科室负责办理

  (二)起草文件、信息、总结、汇报、先进事迹材料等一律使用公文拟稿纸,正确拟定文件标题、主送和抄送机关、密件、是否公开及主题词等。

  (三)起草文件要字迹清楚,文理通顺,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引用有关文件、规定,必须要准确、完整,起草文件原稿要符合文件归档要求。

  (四)拟文由科室负责人审核(规范性文件在科室审核后,再由办公室和法规科共同审核)后,交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发。

  二、打印、核校、装订

  (一)打印材料版面、标题、标点符号等要合理、规范、准确。

  (二)校对由办文科室负责。

  (三)各科室凡需到外印刷材料的,须先打报告经局长批准后,一律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印刷,承办科室提供清样、负责校对。

  (四)打印完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打字员负责装订,装订文件应力求做到端庄整洁,格式美观,无残次漏页、空页。

【篇四】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一、加强办案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1、严格办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保密规定,进一步建立和落实办案保密工作纪律及其责任制。加强对涉案材料、办案用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U盘、软盘、移动硬盘等)、密码传真机、手机的管理。

  2、对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实行统一登记,集中管理。

  3、切实加强对领导同志批示件的管理,个人不得保存领导同志的批示件。

  4、严格遵守“四不准”。不准打听、了解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情况和案件情况;不准传播案情或者向案件当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员及其亲友传递消息;不准泄露、扩散有关举报材料、私自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人的情况和举报材料的内容;不准未经批准,擅自在新闻媒体上披露正在查处的案件情况。

  二、加强秘密文件印制、传递、借阅、归档管理

  1、所有秘密文件、有关汇报材料的打印,都必须按照领导批准的'发送范围计算印刷份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打印过程中形成的清样、废纸,应及时销毁。复印、翻印、摘录秘密文件必须经过批准,并将复印、翻印件同正本文件一样保管。

  2、对各个渠道收到的密件,由专人负责进行登记、签收、传阅、借阅、销毁,无关人员不得拆封。由领导亲启的信访件只能由领导本人拆阅。

  3、秘密文件传阅由专人传递,并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不得扩大。文件传阅夹内的文件不得拆散、取出。传递人员要随时掌握其流向,传阅完毕后及时清点收存。

  4、严格秘密文件借阅登记,规定借阅时间,控制“密级”文件阅知范围,特别是对标有“密级”文件的外借,须经分管机关的副书记批准。

  5、下发、批转秘密文件和涉案材料(领导批示件、批转信访件等),要严格登记制度,集中管理。

  三、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

  1、根据“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要求,各室用于文字处理的计算机必须做到专机专用,一律不准直接或间接与其他机关网、国际互联网连接。非本委局机关工作人员严禁使用本单位计算机。严禁在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存储、制作、传递、使用涉密文件、信息、数据以及内部资料。

  2、便携式计算机必须专人保管,不得横传或将其放置在未加保密措施的地方。使用人更换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3、不得在计算机硬盘中存贮机密级以上文件,秘密级文件必须采取加密措施。

  4、在处理涉密文件、信息时,不得有无关人员在场。

  5、处理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涉密文件必须在文中标明密级,密级与正文不得分离。

  6、存贮有涉密文件、信息的移动存贮设备(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必须标明密级,并按同级密件属性进行保管和传输,同一移动存贮设备中存有不同密级文件的,按其存贮最高密级文件标密级;存贮过涉密文件的移动存贮设备,即使已删除文件或格式化,仍需按其密级进行保管和传输,严禁将其带出机关或办案点。

  7、信息网的公文传输(邮件)仅限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传输信息、文件、通知、报表、材料和数据等。

  8、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的维护、更换、维修由办公室负责,事先必须进行消磁处理,严禁私自拿出单位维修。请外单位技术人员到机关维修或维护涉密计算机或网络,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监督。

  9、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计算机、软盘等)的报废,需书面报请委局保密领导小组批准,由办公室处理,不得随意处置或丢弃。涉密存贮设备的销毁由办公室实施,在委局保密领导小组监督下实行不可恢复性销毁。

  四、加强密码设备的管理

  1、文印室属委局机关保密重地,应控制进入文印室人员。室内工作人员要谨慎处理各类文件、材料,注意保存原件和安全保密工作。计算机、复印机、激光打印机、轻印刷设备维修人员进入文印室要进行严格监督。

  2、密码机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分管领导和省纪委办公厅总控室报告,由省纪委负责解决;与密码机相接的计算机出现故障需维修时,一定要将密码机取下,移出另存并删除带有国家机关和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后,单独请人维修。

  3、非工作时间或机房内无人时,报警器要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密码设备操作人员每天下班、节假日要做好密码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各种设施的完好、到位。

  五、加强印章使用管理

  委局所有印章必须明确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要求登记备案。纪委、监察局印章、纪委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印章由办公室保管,使用由分管机关副书记审批。纠风办印章由纠风室保管。县纪委、监察局(含纠风办)印章使用涉及重大事项的报书记签批。各室印章使用管理由各室驻室负责。

【篇五】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一)对上级部门发来的秘密文件资料和机关制定的秘密文件,由专人负责收发和存档,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传阅。传阅密件应当使用专用文件夹,要有登记签收手续,不得横向传阅,阅办人阅后应及时将密件退回。

  (二)借阅、查询密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机要室内进行,查询人要在登记本上签字后方可查阅。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抄录、复印、拍照、录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审批手续;摘抄时只能抄录有关内容,不得抄录日期和编号。

  (三)机关各业务科室、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职保密员负责登记、整理,按时间要求归档。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密件及印制过程中的安全。印制密件,必须按批准份数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样、半成品、印板、废品等应当按规定及时销毁,需要保留的软盘、光盘等应当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应当及时送到交办单位。

  (五)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经制发机关批准。复印件要视同原件密级进行管理。绝密级文件不得通过传真机传输。

  (六)对绝密的机关秘密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须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七)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人所掌握的国家、单位秘密,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机关秘密。对外提供涉及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秘密,批准人员应向本单位保密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严禁在无保密装置的有线、无线电话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八)本机关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加强管理,并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学习。

  (九)机关各科室购买软盘、计算机及维修计算机须由党政办公室严格把关,存有保密数据和文件的软盘一律不得带回家或各科室相互借用。

  (十)保密领导小组半年检查一次全机关保密工作,年终进行保密工作总结,对查找出的不足,限期改正,对问题严重的科室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严格控制各项国家秘密和知悉范围,因工作需要扩大知悉范围的,须经领导批准。

  (十二)本制度由保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一、加强办案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1、严格办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保密规定,进一步建立和落实办案保密工作纪律及其责任制。加强对涉案材料、办案用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U盘、软盘、移动硬盘等)、密码传真机、手机的管理。

  2、对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实行统一登记,集中管理。

  3、切实加强对领导同志批示件的管理,个人不得保存领导同志的批示件。

  4、严格遵守“四不准”。不准打听、了解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情况和案件情况;不准传播案情或者向案件当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员及其亲友传递消息;不准泄露、扩散有关举报材料、私自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人的情况和举报材料的内容;不准未经批准,擅自在新闻媒体上披露正在查处的案件情况。

  二、加强秘密文件印制、传递、借阅、归档管理

  1、所有秘密文件、有关汇报材料的打印,都必须按照领导批准的'发送范围计算印刷份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打印过程中形成的清样、废纸,应及时销毁。复印、翻印、摘录秘密文件必须经过批准,并将复印、翻印件同正本文件一样保管。

  2、对各个渠道收到的密件,由专人负责进行登记、签收、传阅、借阅、销毁,无关人员不得拆封。由领导亲启的信访件只能由领导本人拆阅。

  3、秘密文件传阅由专人传递,并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不得扩大。文件传阅夹内的文件不得拆散、取出。传递人员要随时掌握其流向,传阅完毕后及时清点收存。

  4、严格秘密文件借阅登记,规定借阅时间,控制“密级”文件阅知范围,特别是对标有“密级”文件的外借,须经分管机关的副书记批准。

  5、下发、批转秘密文件和涉案材料(领导批示件、批转信访件等),要严格登记制度,集中管理。

  三、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

  1、根据“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要求,各室用于文字处理的计算机必须做到专机专用,一律不准直接或间接与其他机关网、国际互联网连接。非本委局机关工作人员严禁使用本单位计算机。严禁在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存储、制作、传递、使用涉密文件、信息、数据以及内部资料。

  2、便携式计算机必须专人保管,不得横传或将其放置在未加保密措施的地方。使用人更换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3、不得在计算机硬盘中存贮机密级以上文件,秘密级文件必须采取加密措施。

  4、在处理涉密文件、信息时,不得有无关人员在场。

  5、处理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涉密文件必须在文中标明密级,密级与正文不得分离。

  6、存贮有涉密文件、信息的移动存贮设备(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必须标明密级,并按同级密件属性进行保管和传输,同一移动存贮设备中存有不同密级文件的,按其存贮最高密级文件标密级;存贮过涉密文件的移动存贮设备,即使已删除文件或格式化,仍需按其密级进行保管和传输,严禁将其带出机关或办案点。

  7、信息网的公文传输(邮件)仅限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传输信息、文件、通知、报表、材料和数据等。

  8、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的维护、更换、维修由办公室负责,事先必须进行消磁处理,严禁私自拿出单位维修。请外单位技术人员到机关维修或维护涉密计算机或网络,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监督。

  9、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计算机、软盘等)的报废,需书面报请委局保密领导小组批准,由办公室处理,不得随意处置或丢弃。涉密存贮设备的销毁由办公室实施,在委局保密领导小组监督下实行不可恢复性销毁。

  四、加强密码设备的管理

  1、文印室属委局机关保密重地,应控制进入文印室人员。室内工作人员要谨慎处理各类文件、材料,注意保存原件和安全保密工作。计算机、复印机、激光打印机、轻印刷设备维修人员进入文印室要进行严格监督。

  2、密码机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分管领导和省纪委办公厅总控室报告,由省纪委负责解决;与密码机相接的计算机出现故障需维修时,一定要将密码机取下,移出另存并删除带有国家机关和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后,单独请人维修。

  3、非工作时间或机房内无人时,报警器要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密码设备操作人员每天下班、节假日要做好密码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各种设施的完好、到位。

  五、加强印章使用管理

  委局所有印章必须明确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要求登记备案。纪委、监察局印章、纪委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印章由办公室保管,使用由分管机关副书记审批。纠风办印章由纠风室保管。县纪委、监察局(含纠风办)印章使用涉及重大事项的报书记签批。各室印章使用管理由各室驻室负责。

【篇六】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1、涉密载体有哪些种类?

  涉密载体是指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视频和音频等方式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以及半导体介质等各类物质。纸介质涉密载体是以文字、图形、符号等书面形式记录国家秘密文件、文稿、档案、电报、信函、图纸及其他图文资料等。纸介质涉密载体又称为“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或“密件”。磁介质涉密载体是以磁性物质记录国家秘密的载体,如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硬盘、移动硬盘、软盘和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光介质涉密载体是以光信号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光盘。半导体介质涉密载体是以电子器件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优盘(闪存)、存储卡等。密品是直接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产品等。这种设备或产品有的可以通过外观观察获得国家秘密信息,有的则需要通过一定手段进行测试、分析获得国家秘密信息。

  2、制作涉密载体有哪些保密要求?

  制作涉密载体包括起草秘密文件、资料和印刷、制作国家秘密载体。(1)起草秘密文件、资料的过程稿、送审稿、讨论稿、修改稿、征求意见稿,都要严格按照秘密文件、资料保密管理规定妥善保管,不能随意丢弃。(2)秘密文件、资料一旦定稿,应当严格履行定密程序,由承办人对照有关《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再由定密审核人对承办人拟定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进行审查;然后报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整个过程可以结合办文流程处理。(3)制作秘密文件、资料应注明发放范围、制作数量和编排顺序号。需要委托印刷厂印制的,应送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印制。禁止将秘密文件、资料委托非定点单位印制。(4)印制过程中的废页、废料、残页、残料、校对稿、胶片、胶版等,需要保存的,应当按照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妥善保管;不需要保存的,应当按规定销毁,不能随意处置,不得作为废品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和个人。(5)使用磁、光、半导体等介质拷贝、刻录国家秘密信息,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或定点单位进行,并在适当位置标明密级,不能托交其他社会单位或无关人员刻录、制作。(6)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承办人员及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多制、私留涉密载体。

  3、分发涉密载体有哪些保密要求?

  涉密载体的分发范围,主要根据该国家秘密事项的知悉范围决定。(1)严格按照限定的知悉范围分发,不能擅自扩大范围。(2)分发时应认真填写《涉密载体分发表》。分发表的内容应包括收文(件)单位、发文(件)时间、文件资料标题或简要内容、文号(编号)、密级、保密期限、发放范围、缓急情况、份(件)数、总份(数)等栏目。(3)传递涉密载体应当包装密封。封装时,要仔细核对信封或封袋(套)上收文(件)单位名称与文件通知单所填写的名称是否相符,核对确认无误后,才能密封。信封或袋牌上要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文(件)单位名称。使用信封封装绝密级涉密载体时,应使用由防透视材料制作的、周边缝有韧线的信封,信封封口及中缝应当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使用袋子封装时,袋子的接缝处应当使用双线缝纫,袋口应用铅志进行双道密封。(4)认真填写供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部门交接、投递签收的交接清单。(5)涉密载体分发完毕后,要对所剩余涉密载体进行清点,发出数量和剩余数量相加要与总量相一致。分发涉密载体的各种登记清单,要保存3年至5年,已备查询。

  4、传递涉密载体有哪些保密要求?

  (1)在市内传递机密级和秘密级涉密载体,可通过机要文件交换站进行,也可以派专人传递,绝对不能委托无关人员代为传递。(2)寄往市外的涉密载体,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部门传递,不得通过普通邮政邮寄。(3)直接传递涉密载体时,应由专门人员负责,传递途中不能办理私事或进入无关场所。(4)传递涉密载体,应由收文(件)机关、单位的机要室或收发室签收,不能随意由无关人员代收。相关链接:2003年,某机关一工作人员为了帮朋友解决一技术难题,擅自将持有的涉及某军品制造标准的机密级资料通过普通邮局邮寄,被有关部门查获,该涉密人员因严重违反涉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受到严肃处理。

  5、接受涉密载体有哪些保密要求?

  (1)接受涉密载体时应检查送达的密件是否发给本机关、单位的,不是发给本机关、单位的,不能接受,并当即退给投递人员。(2)检查信封、袋、套密封是否完好无损,确认未被拆开,才能接受。如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将情况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和发文(件)单位处理。(3)检查签收单上的登记与涉密实物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不能接受,同时要及时告知发文(件)单位,并要求投递人员弄清原因。(4)各项情况检查核对无误后,由接受人员签名并注明接受时间,加盖接受单位收件专用章。

  6、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有哪些保密要求?

  (1)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在办公室或专门阅文室进行;确需在其他场所阅读和使用的,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2)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涉密载体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载体的去向。(3)涉密载体阅读、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保密室或机要室,不得横传,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不得私自留存涉密载体。(4)不得擅自复制、摘录、摘抄涉密文件、资料内容。相关链接:某机关工作人员为加班起草涉密文件,擅自将涉密文稿带回家,被小孩撕下两页纸玩纸飞机。后经多方搜索,最终只找到一页文件,另一页涉密文稿不见踪影。该涉密人员受到纪律处分。南方某市直机关因工作需要领取211份秘密级地图,交由工作人员王某保管,王某将地图放在未上锁的木柜子里。后来该单位另两名工作人员清理办公室,将211份秘密级地图当作废品卖掉,导致大量涉密地图流入社会。

  7、复制涉密载体有哪些保密要求?

  (1)复制本机关、单位产生的机密级、秘密级涉密载体,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2)复制非本机关、单位产生的涉密载体,应当经制发机关、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复制。(3)复制涉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或删除密级标志。(4)复制涉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编制序号。复制件要采取与原件相同的保密措施。(5)复制工作只能在本机关、单位内部进行;需要送外单位复制的,应交由定点单位复制。(6)严禁复制绝密级涉密载体。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属于本机关、单位产生的,必须经本机关、单位主要领导批准;非本机关、单位产生的,必须经原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

  8、携带涉密载体外出有哪些保密要求?

  (1)一般不要携带涉密载体外出。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使载体始终处于本人有效监控之内。(2)禁止携带绝密级涉密载体外出。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经本机关、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并严密封装,至少应有两人同行。(3)参加涉外活动时,不要携带涉密载体。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秘密级涉密载体的,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保密措施。(4)禁止携带绝密级涉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5)携带涉密载体外出,如遇紧急情况,涉密载体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当立即就近请求保密、公安、安全部门或其他党政机关、单位帮助,并尽快与本机关、单位取得联系。

  9、携运或邮寄涉密载体出境有哪些保密要求?

  禁止邮寄或非法携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因工作需要确需邮寄出境的,凡是外交信使可以到达的地方,必须交由外交信使(含临时信使)或国家保密局核准的单位和人员携运,确需自行携出境的,应当根据携运国家秘密载体的密级,分别到有权批准的部门办理《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许可证》(简称《许可证》)(1)携运机密级涉密载体出境,须经中央和国家机关保密工作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工作部门批准,核发《许可证》;(2)携运秘密级涉密载体出境,须经中央和国家机关保密工作机构或地市级(含)以上保密工作部门批准,核发《许可证》;(3)申请办理《许可证》时,需要向有关保密工作部门和机构提交涉密载体产生机关和本单位同意出境的证明;(4)禁止携运绝密级涉密载体出境。经批准携运涉密载体出境后,凡可以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其他驻外机构代为保存的,应尽快交其代为保存。无法交使领馆保存的,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携运出境的涉密载体,必须存放在具有防盗报警和防窃照技术装置的专制保密箱中。绝对禁止把涉密载体夹放在行李中托运。如遇紧急情况时,要尽快与我驻外使领馆或其他驻外机构取得联系,并及时报告国内。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出境,按以上规定办理。

  10、保存涉密载体有哪些保密要求?

  (1)涉密载体必须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文件保密柜内保存。绝密级涉密载体应当专库专柜保存。(2)离开办公室时,应当将涉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并关锁门窗。(3)个人因公持有的涉密载体,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清退。严禁个人持有和私自保存涉密载体。相关链接:2004年,某涉密单位一干部下班后不按要求将涉密笔记本电脑锁进保密柜,而是随便放在办公桌上,夜里,笔记本被偷,造成泄密。

  11、涉密载体立卷归档有哪些保密要求?

  涉密载体立卷归档时,应对其密级和保密期限重新进行鉴定。属于本机关、单位产生的涉密载体,符合解密、降密或变更保密期限条件的,应当按保密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解密、降密或变更保密期限后再归档保存。不属于本机关、单位产生的涉密载体,归档前是否进行密级变更和解密,由涉密载体产生机关、单位决定,涉密载体保存机关、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密级和保密期限。涉密载体在立卷归档时经过鉴定仍然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在档案卷宗适当位置做出与卷内涉密载体相同的密级标志。卷内有多份涉密载体的,按其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做出标志。

  12、汇编、摘抄涉密载体有哪些保密要求?

  (1)汇编、摘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2)经批准汇编的秘密文件、资料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与原件一致。(3)秘密文件、资料汇编本,应当按所汇编秘密文件、资料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做出密级标志和进行保密管理。(4)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的笔记本和其他形式的涉密载体,要做出与原件一致的国家秘密标志和进行同样措施的保密管理。

  13、销毁涉密载体有哪些保密要求?

  (1)涉密载体是否销毁由机关决定、单位决定,并由专人负责。(2)决定销毁的涉密载体,应进行清点登记造册,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3)销毁涉密载体,应严密封装,由专人押送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涉密载体销毁单位销毁。(4)严格禁止将拟销毁的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或转送他人。

  14、个人能保存和销毁涉密载体吗?

  涉密载体不属于私人物品,不能由个人私自保存和处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有个人暂时使用的涉密载体,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及时交还机关、单位保密室保存。工作人员调离原工作单位,或因离休、退休、辞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应将个人使用和管理的涉密载体全部清理退还工作单位。参加涉密会议领取的涉密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会后应交机关、单位保密室保管,个人不得私自持有。个人不能私自销毁涉密载体。

  15、涉密载体为什么不能随意交他人保管和处理?

  使用、处理和保管涉密载体有严格的保密规定。使用和管理涉密载体,只能是工作需要和职权范围内的行为。随意将涉密载体交他人特别是不属于知悉范围内的人员保管和处理,是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知悉范围,会导致涉密载体失去有效控制而造成泄密。

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范文(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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