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范文(通用3篇)

2022-08-16   来源:心得体会

它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军队和人民组织中的公职人员,以及从事某种领导或管理工作的人员。即“ldquo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把干部监督管理与干部选拨任用、考察考核、日常管理、培养教育结合起来,使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成为“新常态”。

  一、干部选拨任用要坚持“三个注重”。加强干部选拨任用工作监督,是保证选贤任能、纯洁用人风气,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以“三严三实”为标尺,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为导向,在干部选拨任用中更加注重基层、注重实干、注重公认“三个注重”。一是要注重基层。基层是培养干部的好阵地,也是选拔干部的主战场。对于长期扎根基层、化解矛盾、服务百姓的好干部要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二是要注重实干。要善于选拔和发现一批在一线工作岗位工作扎实、业务能力突出的骨干人员,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去,让有为者更有位。三是要注重公认。干部干得好不好,群众心中有杆秤,选拨干部过程要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让广大群众参与到干部选拔中来,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和任前公示等制度。

  二、干部考察考核要实现“三位一体”。认真做好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工作的水平,是全面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正确选拔任用干部的关键环节。要健全完善干部任职考核、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三位一体”考评机制,全面准确地评价干部。一是要完善任职考核。要严格考察人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认真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严格干部档案审核,对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仔细核查,建立倒查机制,强化干部任职考核责任追究。二是要完善平时考核。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干部的平时考核,建立日常考勤管理制度,并进行不定期抽查,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三是要完善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主要包括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综合评价、等次评定等程序。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班子调整以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励惩处、级别调整的重要依据。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三、干部日常管理要形成“三项联动”。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要坚持解放思想、创新机制,使广大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干净干事创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必须坚持“三项联动、点上切入、点面结合”原则,建立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环环相扣的立体化干部监督网络,切实将干部日常监管责任靠实到人,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一是要坚持部门监督联动。组织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全面了解全县干部的道德品质、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二是要坚持服务群众联动。要坚持把干部下乡驻村调研作为干部接受教育、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要鼓励引导广大领导干部经常性地深入基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要坚持日常管理联动。全面抓好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审计监督、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信息审核、因私出国(境)专项治理等工作,切实增强干部监督的实效性,从严从实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常规工作。

  四、干部培养教育要构建“三类模式”。“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对干部的培养教育,是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只有干部的综合素质得到真正提高,择优而任的选拔基础才会坚实可靠。一是构建教学相长模式。要求每名干部在加强自我学习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特长、工作任务,准备讲稿课件,组织干部开展专题讲座,锻炼提升干部的语言表达能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构建激励竞争模式。完善“能上能下”的干部选拨机制,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热情,让更多有能力、有实绩,有所为的干部脱颖而出,走上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发挥作用。三是构建交流互动模式。结合工作需要、岗位特点、个人能力进行综合考虑,对干部进行有计划、分层次轮岗交流。通过轮岗锻炼,增强工作本领,实现干部综合能力的提升。

  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组工干部要树立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坚持把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作为贯穿组织工作的一条主线,把干部监督管理与干部选拨任用、考察考核、日常管理、培养教育结合起来,精准聚焦、强化措施、固化制度,使选人用人风气更加淳正,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在干部队伍建设上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第二篇: 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是干部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贵州省安顺强制隔离戒毒所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把它作为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实践,干部监督机制逐步完善,监督力度逐渐加大,领导干部民主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有了较大增强,为领导干部“自廉”和“抓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年来,安顺所在局党委的正确指导下,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根本目标,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规范全所领导干部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以宣传教育为基础,强化领导干部自我监督意识。坚持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指导,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把认真履职放在首位,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一是组织学习。对干部进行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特别是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通过自学、集中学、专题讨论等方法,深入学习相关条例精神,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热情支持监督、悉心保护监督和自觉遵守纪律的浓厚氛围。二是抓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坚定性。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换届选举警示教育片《镜鉴》,认真学习中央关于衡阳、南充“两案”的通报,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提高对选任干部坚持正确导向重要性的认识,也使全所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必要性、迫切性的教育,让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组织人事纪律、执法执纪、生活作风等方面做到防微杜渐,达到发现有问题苗头倾向的及时提醒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在新提拔领导干部中实行廉洁自律三项制度。从2014年1月开始,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廉政谈话、党风廉政知识测试和廉洁自律承诺制。四是建立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对述廉人员进行测评打分,接受广大民警职工的监督。

     以贯彻条例为契机,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2014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2015年5月份省局印发的《贵州省省直强制隔离戒毒所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办法(试行)》和2016年8月印发的《贵州省省直强制隔离戒毒所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暂行)》内容颁布和下发以后,安顺所党委高度重视,纳入党委中心组和全所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要点,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狠抓落实。并结合本所工作实际,积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加大干部监督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不断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注重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落实,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坚持做到未经民主推荐,或虽经民主推荐,但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在选拔和晋升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的工作程序。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省局科级领导选拔、非领导职务晋升办法等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条例》所规定的任用条件,对新提任的领导全部实行试用期制度。四年来全所没有民警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干部考察、民主测评、组织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情况。三是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制度。四年来,党委认真遵守《条例》工作纪律,无违规用人方面的问题,虽有少数个别民警因个人因素多次向上级反映,但经上级组织核实不存在违规用人的情况,也没有超职数配备、突击提拔、破格提拔、领导干部兼职等问题。五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对任职时间较长的科大(中)队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在审批岗位、掌管“人、财、物”重要岗位连续满3年的民警实行轮岗交流。

      以落实廉政工作为手段,加大领导干部监督力度。一是每年年初,每个领导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二是重视廉政的运用。所党委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将“政绩突出、清正廉洁”摆在首要位置;对廉洁上有问题的干部,及时采取谈话、诫勉、降撤职等组织处理措施,构成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从而形成了良好的用人导向。

  以网络建设为重点,拓宽干部监督信息渠道。通过局域网、微信平台等,把信息工作作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基础性建设来抓。一是将选拔任用干部的预选、公示等情况及时发布,征求意见。二是每年将领导干部个人的述职述廉报告在局域网内进行公示,实施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通报制度,加大了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督促力度。

  以制度建设为关键,完善干部监督机制。在对干部监督过程中,既注意制度建设,规范干部的行为,更注重制度的贯彻执行,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形成相对完整的干部监督机制。一是出台党组织议事规则,健全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机制。所党委根据省局党委要求修订了《所党委议事制度》,以自身的行为带动各级班子建设,规定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民主生活会,规范党内民主。二是认真组织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组织每位领导干部认真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三是出台廉政监督卡制度,建立惩处机制。对领导干部的不廉洁和轻微违纪行为进行量化管理,量化管理情况与评选先进、目标管理考核奖、组织处理等挂钩。

第三篇: 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这是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为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有机衔接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提供了重要遵循。

  《规定》的制定,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学习贯彻好这一法规,对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重要意义。

  贯彻执行《规定》,要坚持严的主基调。组织处理是对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领导干部采取的岗位、职务、职级调整措施,涵盖了干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情形,包括了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措施。贯彻执行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组织处理对违规违纪干部的惩戒、教育、管理等作用,坚决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的干部,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担当作为、从严修身律己、培育优良作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建功立业。

  贯彻执行《规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精准科学。组织处理关系到干部的切身利益,处理得好,可以有效督促激励干部队伍;处理不好,对干部、对事业都会带来损害。《规定》明确提出,对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为主;对问题严重的予以组织处理;对符合“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可以不予或者免予组织处理,防止组织处理泛化简单化。贯彻执行过程中要严格依规依纪,准确理解把握政策,严格工作程序。要认真调查核实,加强分析研判,做到查核问题准确全面、界定责任客观公正、处理方式轻重得当,组织处理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让被处理干部心服口服,使广大干部引为镜鉴。

  贯彻执行《规定》,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加强对受处理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关心关爱,督促他们认真反省,吸取教训,积极改正;对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干部,可以安排适当工作任务。对组织处理影响期满后,表现好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予以使用。

  职责清则任务明,任务明则制度行。《规定》的制定实施,进一步明确了组织处理谁来办、怎么办,保障了组织处理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地开展。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放在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中考量,切实抓好《规定》贯彻执行,用好组织处理手段,进一步把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要求落实到位,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取得新成效!

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范文(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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