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范文(通用3篇)

2022-08-02   来源:工作报告

实施方案:交易单据&ldquo方案&rdquo规划文件,是指机关或者单位为了贯彻上级机关的意见和计划,从自身实际出发,对重大工作或者重大活动进行精心部署和具体安排的规划文件。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2年县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2022年县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以超常力度、非常措施,深入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力实施八大工程20项行动,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32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7993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着力从解决要素支撑“有没有”向能力提升“好不好”转变,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向共同富裕目标迈进。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做法,逐项分类调整优化现有帮扶政策,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把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作为稳定脱贫的新起点、全面小康的新亮点、乡村振兴的新支点,用脱贫攻坚的体制机制推进乡村振兴,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为我省如期实现“十四五”转型出雏型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目标任务。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五年过渡期。到2025年,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脱贫劳动力内生发展能力、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社会保障兜底能力和乡村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持续加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省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四)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适应目标任务变化,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兜底救助、投入保障和要素支撑类政策保持稳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产业就业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开发式帮扶政策调整优化、加大力度;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各部门根据中央政策,从我省实际出发,对照“四个不摘”要求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新政策出台前,原有政策一律不能退,力度不能减,确保政策连续性。

  (五)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运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对接,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强化动态监测,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通过农户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等,跟踪监测其收支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及时发现返贫风险,落实帮扶措施,实现动态清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六)建立完善精准施策分类帮扶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以激发内生动力为主,针对性落实好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加强技能培训,通过产业支持、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和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支持勤劳致富,防止泛福利化倾向和政策养懒汉。对没有劳动能力的,针对性落实兜底保障政策,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深入推进移风易俗,防止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和高额彩礼、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致贫返贫。

  (七)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完善落实健康帮扶、慢病诊疗等支持政策,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建立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拓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方式,动态保障基本住房安全。巩固已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成果,加强运维管护,解决好水源性、季节性缺水问题,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八)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聚焦全省1122个集中安置区、47.2万搬迁群众,以社会融入为目标,以产业就业为重点,将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贯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过程。推动后续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支持搬迁群众自主创业,提高组织外出就业精细化水平。提升完善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动教育、医疗、社会福利、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扩容升级,确保搬迁群众与迁入地群众共享公共服务资源。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完善以居委会为主体、群团自治组织为辅助、物业为保障的社区组织管理服务架构,派驻驻点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协助社区提升治理能力,促进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九)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省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督促脱贫县落实管理主体责任,统筹乡镇、村及相关部门,抓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权属部门或单位要明确管护责任,确保资产正常运转、保值增值。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确保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确保所联结脱贫人口的权益和收益。2021年底,全面摸清扶贫资产底数,完善动态监管台账,确保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十)集中支持一批重点帮扶县帮扶村。综合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财力水平、农民收入、巩固任务和城镇化率等因素,将全省117个县(市、区)分为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县、整体推进县和重点帮扶县三大类,统筹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和成效考核。脱贫地区可自主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省、市两级统筹资源,集中支持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县级要加大对重点帮扶村的支持力度。各级要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重点帮扶县、帮扶村定期开展监测评估。

  (十一)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继续实施和完善领导联系帮扶、县际结对帮扶、企业合作帮扶、学校医院对口帮扶机制。实施民营企业“千企兴千村”行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托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在市域内开展县际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结对帮销。加强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支持引导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单位,积极参与乡村产业开发和助医、助教、助学、助残等帮扶济困活动。

  三、增强脱贫县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能力

  (十二)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着力抓好4.5万个产业扶贫项目后续运营,提升带动帮扶能力。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农产品五大出口(商贸)平台基地建设向重点帮扶县倾斜布局,建设一批“特”“优”种养基地。抓好农产品品种、品质、品牌和标准化生产。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十三)着力抓好农产品产销衔接。深化拓展消费帮扶,持续开展“五进九销”活动,举办脱贫地区消费帮扶产品对接承销展会。发挥线上线下专柜、专区、专馆平台作用,多渠道促进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瞄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消费市场,签订农产品互购协议,开拓省外消费目的地。提升41个脱贫县国家电商扶贫示范建设水平,开展直播带货、网上主题销售、鲜活农产品走出山西网上行等活动。加大冷链、物流、仓储、场租等销售流通环节支持力度。

  (十四)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业。以“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板块为重点、“三个人家”为抓手,依托红色文化、关隘文化、渡口文化、生态文化、历史村镇,创新“旅游+”为主导的多产业融合,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帮扶能力强的乡村旅游项目,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村。

  (十五)稳步提升光伏产业帮扶实效。管好用好光伏扶贫5479座村级电站、53座集中电站,抓紧确权到村,抓好运维监管,建立大数据监测调度平台,规范完善公益岗位设置管理,确保发电效率高、后续运维好、收益分配准、监管主体实、稳定运行久,持续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十四五”期间,全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每年稳定在18亿元以上。

  (十六)挖掘乡村特色产业潜力。把乡村工匠、非遗文化传承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范围,坚持以实操能力为导向、实用技能为重点,抓好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乡村特色建筑队伍,让“土专家”“乡创客”和能工巧匠在农村创业中发挥引领作用。

  (十七)提升生态建设项目帮扶效益。全力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彩化财化行动。跟进落实退耕还林奖补、造林绿化务工、森林管护就业、经济林提质增效、特色林产业增收“五大项目”相关政策,持续抓好新造林管护,引导脱贫劳动力参与绿化生态工程建设。大力提升干果经济林、林下经济、种苗花卉、森林康养等产业效益。到2025年,全省脱贫地区聘用生态护林员稳定在1.8万人左右。

  四、增强脱贫劳动力内生发展能力

  (十八)实施技能提升工程。落实“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要求,实现持证赋能、就业增收。实施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引导培训和评价功能一体化的技能培训机构优先培训脱贫劳动力,进一步提高培训后持证率。积极推荐培训合格人员上岗就业,提升培训后就业率。2021年,组织全省脱贫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70万人次以上,到2025年,全省脱贫劳动力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全部实现持证。

  (十九)培育提升劳务品牌。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开展省际间劳务协作,提升吕梁山护工、临汾技工、天镇保姆、五台泥瓦匠等特色劳务品牌知名度和带动效应。到2025年,力争每个重点帮扶县至少培育一个在全省或全国叫得响的特色劳务品牌。

  (二十)引导鼓励转移就业。深入持续开展“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搭建人岗对接平台,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鼓励和帮助脱贫人口转移就业。加大劳动力“海外转移”特别是向日本等国家和地区转移力度。抓住阶段性用工短缺契机,逆周期调节,精准对接和组织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增收。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增加岗位供给,扩大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十四五”期间,每年转移就业脱贫地区劳动力30万人。

  (二十一)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调整优化乡村公益岗位政策,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动态管理机制。在过渡期内,原深度贫困县沿用小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工程采用议标方式交扶贫专业工队实施的政策。支持脱贫地区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维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提高劳务报酬占比,鼓励脱贫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收益。

  (二十二)支持返乡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带就业,引导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工商业主、“新乡贤”等返乡留乡下乡创新创业。在过渡期内,经认定的“扶贫车间”小微企业继续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

  五、增强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二十三)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重点解决脱贫地区保留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高质量推进黄河、长城、太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建设,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完善农村客运和物流基础设施,统筹管护和运营好农村公路,打造内畅外联的农村交通网络。统筹推进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到2025年,在脱贫地区新改建“四好农村路”4000公里。

  (二十四)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采取新建、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提升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保障水平。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备用水源建设、抗旱应急供水和水质检测工作,健全供水工程管护长效机制,保障脱贫群众供水水质。加强脱贫地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到2025年,脱贫地区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稳定在95%左右,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2%以上。

  (二十五)实施农村电网和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支持脱贫地区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网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推进风电、光电等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优先将光伏帮扶项目接网纳入电网升级改造。到2025年,脱贫地区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坚固耐用的现代电网。

  (二十六)实施通信网络设施改善提升工程。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4G覆盖,优先推动太行山、吕梁山片区,以及使用需求大、人口密度高、基础条件好的行政村和农村生产作业区、旅游景区、产业项目区等有条件地区实现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转型升级。2021年实现全省行政村4G网络普遍覆盖,到2025年,基本实现乡镇级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5G网络覆盖。

  (二十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逐步调整并扩大政策支持覆盖范围,拓宽保障方式,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建试点,不断提高全省农房抗震安全水平。到“十四五”末,全省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十八)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按照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一部署,支持脱贫地区统筹开展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特色风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特色明显的美丽乡村。到2025年,所有脱贫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效覆盖自然村比例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至少提高5个百分点,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以上。

  六、增强脱贫地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二十九)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按照“就近就便服从就优”的原则,加快推进小学向乡镇以上集中,中学向县城集聚,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保持教育帮扶政策稳定,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增加脱贫地区公费师范生供给。

  (三十)提升健康服务水平。持续巩固基本医疗保障成果,夯实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持续做好农村大病专项救治,做实做细慢性病签约服务的基础上,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推进“一站式”结算。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机构救治能力建设,持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支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健全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政策。持续加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改善。

  (三十一)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完善农村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定额资助。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大病保险继续对困难群众进行倾斜支付。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将脱贫攻坚期省、市、县投入的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资金等其他保障措施资金统一并入医疗救助基金。

  (三十二)完善农村养老和儿童关爱服务。加快推进农村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深入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打造一批标准化中心敬老院和区域性养老中心。优先保障高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需求,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现精准供养,做到不漏一人。将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

  (三十三)提升公共文化综合服务实效。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脱贫地区倾斜,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提升服务实效。延伸公共文化“微阵地”,在重点帮扶县新建、改建、扩建一批标准化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建立健全常态化流动文化服务机制。搭建公共文化“微平台”,及时精准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推行“互联网+”文化服务模式。创优公共文化“微服务”,开展电影、戏曲、歌舞等传统民间文化到乡村、进万家巡演活动。树立扶志扶德“微典型”,深化感恩奋进教育,弘扬尊老孝亲美德,以优秀传统文化感召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七、增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社会保障兜底能力

  (三十四)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依托,充分利用相关行业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分层分类做好帮扶救助。到2025年,符合条件的特定人群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三十五)组织实施好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鼓励子女通过缴费提高父母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各地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全部保费。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从2021年起,脱贫地区重点人群补充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三十六)强化农村低保兜底政策。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对脱贫户及低收入家庭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继续实施“单人保”政策。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继续按“单人保”政策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过渡期内,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

  (三十七)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救助供养标准与低保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挂钩联动、同步调整。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供养能力和服务质量,确保有入住意愿的特困人员实现集中供养。

  (三十八)增强临时救助制度可及性和救助时效性。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三十九)统筹用好社会救助资源。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精准识别,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引入志愿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慈善机构参与社会救助。

  八、增强乡村治理能力

  (四十)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领导地位,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创新党建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机制,发展壮大脱贫村集体经济,增强村党组织凝聚力。

  (四十一)推进移风易俗。发挥群众自治的基础作用、法治建设的保障作用、道德建设的教化作用,形成“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长效机制。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到2025年,脱贫地区农村形成优生优育、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崇德向善、勤俭节约、孝亲敬老的社会新风尚。

  (四十二)持续深化平安乡村建设。着力加强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深入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创建,着力化解群众身边因上访、事故和案件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不断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

  九、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四十三)财政投入政策衔接。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省市县根据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重点用于特色产业发展。原深度贫困县提取30%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全部留县级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整理。有关县要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统筹县级可支配财力,支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偿还。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通过现有支出渠道支持。过渡期前3年脱贫县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逐步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确保以工代赈投资落实到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得低于财政资金的15%。现有财政相关转移支付继续倾斜支持脱贫地区。对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周转金、政府采购等政策,调整优化并继续实施。全面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四十四)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继续发挥再贷款精准滴灌作用,落实好扶贫再贷款展期政策,运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乡村振兴的信贷投入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加强存量扶贫小额信贷管理,脱贫攻坚期内签订的扶贫小额信贷合同(含续贷、展期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制定出台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有关政策。持续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和防止返贫致贫保险。推动全国性银行业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县域地区信贷投入。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探索建立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带动脱贫户增收致富的挂钩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鼓励依法合规开展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具抵押融资。继续加大支持脱贫地区企业上市工作力度。

  (四十五)土地支持政策衔接。过渡期内,每年继续对脱贫县单列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原深度贫困县计划指标不足的由省级协调解决。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2021年年底前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四十六)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继续执行。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继续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特别是“三放宽一允许”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脱贫地区和重点帮扶县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继续落实职称向基层倾斜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工作、爱岗敬业的一线教师进行职称评审时,不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论文等作硬性要求,以实际工作业绩评价为主。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向脱贫地区和重点帮扶县基层流动。支持脱贫地区和重点帮扶县职业院校建设一批集实践教育、社会培训、企业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省级高水平专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继续支持脱贫地区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困难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面向全省选派科技特派员。

  十、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四十七)做好领导体制衔接。健全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构建责任清晰、执行有力的领导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面统筹协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建立完善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及时研究有关衔接工作重大问题,制定重要政策,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对重点帮扶县、重点帮扶村,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双签”责任书。压实行业部门帮扶责任。

  (四十八)做好工作体系衔接。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按照机构队伍总体稳定、机构职能调整优化的要求,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省市县三级扶贫机构调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地方要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地结合实际调整优化机构职能,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平稳有序推进。健全常态化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基层组织力量弱的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对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对特别软弱涣散的村整建制选派干部。单位包村帮扶、驻县大队长选派随驻村帮扶点调整相应调整。制定和落实好关心关爱帮扶干部的相关政策。

  (四十九)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高质量、高标准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将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纳入省市县“十四五”相关专项规划,统筹政策、集中资金重点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规划中,产业就业、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优先向脱贫地区和重点帮扶县布局。

  (五十)做好考核机制衔接。脱贫地区和重点帮扶县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借鉴脱贫攻坚做法,实施严格的考核评估,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相衔接。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市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

第二篇: 2022年县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zsj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县委X届X次全会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扶持政策不减、工作力度不减、资金投入不减、帮扶力量不减、督查考核不减原则,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以产业就业扶贫增收入、以保障性政策落实减支出、以扶志扶智强后劲、以建好用好基础设施稳支撑、以持续做好帮扶助发展,建立防返贫机制,做好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达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X元左右,稳定解决住房、饮水安全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失学、辍学学生,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贫困村基础公共设施管理规范、良性运行,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二、抓好产业、就业、资产收益扶贫,增加收入1.坚持多措并举,增加产业性收入。围绕林果、棚栽、养殖三大主导产业,结合产业发展类型,深入实施农业产业提升工程,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强化技术服务,为贫困户配齐产业发展指导员,及时解决技术帮扶“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广“期货+保险”模式,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后整理政策扶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贫困户在全产业链增加收入。着力解决脱贫户长效产业基础不稳固,收入不稳定、不持续问题。

  2.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工资性收入。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贫政策,拓展多元就业体系,提高贫困劳动力技能和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保证有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实用技能培训,解决好学用脱节问题,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1-2门实用技能。加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发挥苏陕扶贫协作和大行业、大企业吸纳劳动力的优势,完善劳务输出精准对接机制,使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达到总劳务输出的一半以上。支持返乡、返村人员创业创新,创造就业机会。巩固生态扶贫原有措施,全县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X个、特设岗位X个。进一步拓宽本地企业吸纳、社区工厂(扶贫车间)安置、能人大户带动等就业渠道,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X人稳定就业,低保线以下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疾或不便远出的低收入群体,通过公益特岗、专岗实现就近就业,2021年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脱贫户不脱岗。

  3.深化“三变”改革,增加资产性收入。通过“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激活各类生产要素潜能,促进贫困户深度参与产业化进程,获得稳定分红收益。对X个贫困村已经支持到位的互助资金加强管理,对其带动脱贫情况进行绩效考核。鼓励村党支部、村委会兴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同时防止“一股了之、一合了之”等问题。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牲畜托养和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参股配股等形式,壮大资本金,增强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执行力和社会治理能力。

  三、落实各类保障性政策,减少支出4.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持续落实“三共同”工作办法,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落实养老保险政策,确保脱贫户养老保险全覆盖。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X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做到低保政策全覆盖,符合五保条件的要做到五保政策全覆盖。对在册贫困户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实行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对象等特殊贫困群体给予基本保障。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社会救助力度。

  5.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坚持精准施治减少患病贫困人口存量、精准预防控制患病贫困人口增量“两手抓”,完善“四重保障机制”,严格执行《X市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医疗救助办法》,做到日常门诊救助、特殊慢性病及特大疾病门诊救助全覆盖。对贫困户大病患者进行精准救治,做到大病救治全覆盖。加强全科医师团队管理,进一步完善贫困户慢性病“1+1+1”签约服务工作机制,开展签约服务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加大明察暗访及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分配、评优树模、职称晋升等挂钩,确保应签尽签,服务到位。加强贫困村卫生室管理,全力推动村医服务补偿、培养培训和养老保障等政策的落地实施,实行村医县招镇管村用,不断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完善“救护车辆+医疗设备+全科医师团队+远程医疗”流动医院模式,开展流动医院巡回医疗服务,切实解决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不足问题,方便群众就医,减少医疗支出。完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用大数据精准监测农户健康状况,预防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

  6.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各学段学生精准资助不落一人。夯实“七长”责任,落实控辍保学十项制度,对因病、因残不能到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全面落实送教上门政策,确保全县贫困户家庭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建好管好镇街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

  四、提升扶志扶智实效,增强稳定脱贫后劲7.弘扬时代新风尚。大力弘扬X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浓厚氛围。大力开展各类评比竞赛活动,积极宣传扶贫成效和脱贫典型,引导贫困群众增强主体意识,摆脱对扶贫政策的单纯依赖。提升“一约四会”管理水平,着力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天价彩礼、人情消费、炫富比阔、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歪风陋俗。

  8.加强教育培训。继续深化“扶志六法”和“明理、感恩、诚信、自强”教育,

  依托“农民夜校”“讲习所”“道德讲堂”等载体,加强教育培训,增强贫困群众自尊、自爱、自强意识。通过职业教育、农技推广、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培养有科技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能力和有市场头脑的现代农民。

  9.注重激励约束。不断提高“爱心超市”管理水平,并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方式,激发贫困户脱贫信心和发展动力。实行反向约束,对“因懒致贫、因赌致贫、因婚致贫、因子女不赡养老人致贫”等精神贫困问题,建立失德、失信、失孝负面清单。对失德、失信、失孝人员,由镇村党组织及乡贤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对于屡教不改者,可采取司法干预办法,强制其依法尽责尽孝。

  10.推进典型引领。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和脱贫模范、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好公婆好媳妇等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脱贫模范先进事迹,激励更多贫困户见贤思齐,实现高质量脱贫。

  11.突出重点帮扶。强化针对性帮扶,解决脱贫信心不足的问题。关注农村单身和发展信心不足的贫困群体,通过各级群团组织、社会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他们重建生活信心。

  五、加大基础设施管护和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强化稳定脱贫支撑条件12.全面巩固“两房”建设成果。对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村居民住房安全。2020年,对全县X个集中安置点进行全面排查,彻底解决工程质量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水、电、路、气、暖、讯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为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X月底前全部入住,年底前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任务。持续加强扶贫基地、社区工厂建设,落实好产业、就业扶持政策,开辟就近就业产业门路。全面推行安置点社区化管理,提供城镇均等化公共服务,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生活好。

  13.提升农村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解决行路难、运输难的问题。加快推动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完善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保障贫困群众安全饮水。加快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三篇: 2022年县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

  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镇宁能否同全国全省、全市一道同步实现全面小康,事关“两个100年”奋斗目标大局,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意义深远。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要求,按照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相关会议精神,为确保2020年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为主线,坚持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相结合,坚持群众主体和社会帮扶相结合,坚持产业发展和促农增收相结合,坚持改善民生和夯实基础相结合,坚持保护生态和绿色发展相结合,坚持创新机制和精准扶贫相结合,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聚焦突出问题整改,强化产业就业,强化政策保障,强化扶志扶智,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确保我县建档立卡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国家脱贫标准线以上,全面解决住房、饮水安全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失学、辍学学生,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贫困村基础公共设施管理规范、良性运行,人居环境干净整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推进“四个坚持”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扶贫政策支持力度不减原则。继续贯彻落实中央“摘帽不摘政策”工作要求,在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脱贫之后,不减投入、不减政策,有效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确保扶贫政策和脱贫模式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是坚持驻村帮扶队伍建设不减原则。继续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根据贫困群体的生活生产情况、收入情况,制定帮扶措施,防止返贫。

  三是坚持发展支持产业项目不减原则。继续大力实施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特别是要培育扶持一批农业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创业,不断增强抵御因病、因学、因灾返贫风险能力。

  四是坚持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同步建设原则。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目标,按照乡村振兴发展规划,通过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解决好乡村振兴短板,实现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向乡村振兴的跨越。

  (二)认真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

  一是摘帽不摘责任。进一步压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要保持稳定,做到摘帽不摘责任。要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各级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听取各乡镇(街道)汇报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不定期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明确县、乡、村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职责,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精准施策,着力补短板强弱项,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执行三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要遍访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和走访贫困户,解决影响脱贫成效的重点、难点问题,严防返贫风险,确保脱贫质量。县级要强化督促指导考核,确保全县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县级突出强化主体责任,抓好责任、权力、资金、任务的落实,确保脱贫攻坚实效。乡村突出实施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政策、实施项目计划,确保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二是摘帽不摘政策。在确保各项扶贫政策全面落实的同时,要抓好脱贫后的贫困村、贫困户按照脱贫年度差异化给予继续享受有关扶贫政策至脱贫攻坚结束落实工作。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强化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抓好村级医务人员配备及培训工作,完善住院费用报销“一站式”结算,落实好贫困患病人口住院报销、慢性病门诊报销政策,减轻贫困群众医疗负担,确保不因病返贫。落实教育保障政策。进一步健全各年龄段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学。落实住房安全保障政策。对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危房的脱贫户,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采取脱贫户出一点、政府补助一点、社会各界资助一点的方式,做好修缮加固或推倒重建,确保脱贫户住房安全有保障。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对脱贫后的无劳动能力户、残疾户、老人户因特殊情况生活陷入困境的,给予低保救助、临时救助、产业入股、村集体经济资助、社会资助等形式保障上述脱贫户生活水平。落实产业扶持政策。巩固完善乡村特色产业,抓好产业扶贫“项目库”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带动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安排特色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实行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差异化扶持政策。拓宽渠道推进就业扶贫,大力推广“扶贫车间+”模式,充分发挥胶州扶贫协作平台作用,积极引导东部城市劳动密集型企业到乡镇投资建设就业扶贫车间,带动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脱贫。建立大额支出困难救助机制。对退出户或农户因大病、教育、住房、突发事故等因素产生大额支出,在享受现有政策仍不能负担费用的情况下,通过大额支出救助体系开展救助工作,确保“应防尽防、应帮尽帮”,脱贫攻坚路上不落下一人。

  三是摘帽不摘帮扶。继续实行“6421”和“543”帮扶工作机制,压实定点帮扶工作责任,乡镇实现定点扶贫成效考核全覆盖,各级帮扶单位和帮扶联系人继续履行帮扶责任,每月至少上门回访1次,对脱贫户的生产生活予以指导帮助;继续开展精准帮扶网格化工作,发挥驻村专业扶贫工作队作用,推动脱贫摘帽后的帮扶工作更加精准有效。精准管理,精准投放,发挥帮扶力量的最大效益。继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实现帮扶政策和贫困群众参与情况挂钩,鼓励贫困群众光荣脱贫、勤劳致富。

  四是摘帽不摘监管。建立返贫预警干预机制,根据脱贫户现状,进行分类跟踪。建立县、乡、村三级脱贫户返贫预警分析专业队伍。对已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分析出稳定脱贫户、巩固脱贫户、临界脱贫户和应返贫户等不同类别,根据类别采取不同的干预措施。建立精准防贫工作机制,创设“精准防贫救助金”,最大限度控制贫困增量。加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强化扶贫对象信息动态变更的日常规范,对返贫户和新增贫困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措施,确保稳定脱贫。加强对全县“十三五”时期已脱贫的贫困村进行可持续发展情况监管,确保通过持续扶持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特色产业基本形成规模,集体经济达到5万元以上,脱贫摘帽村的发展条件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四、工作任务

  坚持“以户为基、以村为体、以县为战”,持续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全面巩固提升贫困户脱贫成果;持续强化村级发展扶持,全面巩固提升贫困村退出成效;持续强化政策供给,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政策保障。

  (一)建立防贫监测保障机制,确保精准脱贫

  1.坚持“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以解决边缘户和存在返贫风险建档立卡脱贫户的特殊困难,以满足其基本需求保障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属地管理、定向保障、量力而行、因户施策的原则,在全县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范致贫返贫长效保障机制,提升帮扶工作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从根本上防范致贫返贫现象发生。切实对全县已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户、已出列的贫困村、未纳入建档立卡的边缘户着力开展防止返贫和防止致贫监测,着力提高脱贫质量,有效化解返贫致贫风险,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作好充分准备。(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各帮扶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围绕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非贫困人口不致贫“两大目标”,将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户纳入监测对象,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将存在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监测对象,确保从源头上阻止致贫。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对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定义标准,把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纳入脱贫监测户监测管理,把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户纳入边缘户监测管理。对因病因学刚性支出远大于收入,因灾、突发大病、突发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人员要及时纳入两类人员监测管理,对民政特困供养对象、长期保障户、重残、特殊困难群众等重点人群要摸清情况,符合纳入“两类人员”监测对象的要及时纳入监测管理,实现对全县监测对象精准掌握。(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各帮扶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打好产业和就业扶贫巩固提升战,有效增加收入

  3.坚持多措并举,增加产业性收入。围绕我县主导产业,结合各乡、村产业发展类型,每年及时为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落实扶贫补助资金。强化技术服务,为贫困户配齐产业发展指导员,及时解决技术帮扶“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贫困户在全产业链增加收入,着力解决脱贫户长效产业基础不稳固,收入不稳定、不持续问题。(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对照产业发展“八要素”和“六个转变”要求,以坝区为重点,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因地制宜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大力推广“村社合一”成功经验,组织所有贫困农户加入合作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群众获得稳定收入。加强冷库冷链、分拣分级、精深加工等产业设施建设,接二连三,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解决好山区特色农产品销售问题。(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5.深化“三变”改革,增加资产性收入。在逐村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逐村制定实施壮大村集体经济方案,通过“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激活各类生产要素潜能,促进贫困户深度参与产业化进程,获得稳定分红收益。对农村合作社加强管理,对其带动脱贫情况进行绩效考核。鼓励村党支部、村委会兴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同时防止“一股了之、一合了之”等问题。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牲畜托养和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参股配股等形式,壮大资本金,增强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执行力和社会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6.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工资性收入。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贫政策,拓展多元就业体系,提高贫困劳动力技能和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保证有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实用技能培训,解决好学用脱节问题,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1-2门实用技能。加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发挥胶州扶贫协作和大行业、大企业吸纳劳动力的优势,完善劳务输出精准对接机制,有效组织贫困劳动力到东部城市就业。支持返乡、返村人员创业创新,创造就业机会。巩固生态扶贫原有措施,确保现有护林员岗位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本地企业吸纳、扶贫车间安置、能人大户带动等就业渠道,加大公益专岗、公益特岗开发力度,做到扶贫公益性岗位只增不减,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1人稳定就业,低保线以下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疾或不便远出的低收入群体,通过公益特岗、专岗实现就近就业,并在2020年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脱贫户不脱岗。(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硬仗,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7.按照省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和省易地搬迁挂牌督战实施方案,以安置点为单位开展真搬实住情况,后续扶持“五个体系”落实情况全面排查。聚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真搬实住情况;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和基层党建后续扶持“五个体系”情况,巩固我县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效,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目标任务按时完成,确保全县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生态移民局、县教育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8.加快完善后续扶持“五个体系”建设,提高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确保稳得住、逐步能致富。从实际出发强化安置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切实保证建设质量,不得贪大求阔。把就业放在突出位置,以县为单位、以安置点为单元,加强搬迁劳动力全员培训和就业服务指导,通过发展产业就地就业、对外劳务输出等多种方式,确保有劳动力搬迁家庭每户至少一人稳定就业。加强对搬迁群众的感恩教育和思想引导。做好旧房拆除和复垦复绿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生态移民局、县教育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全力推进,确保各项保障性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9.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落实养老保险政策,确保脱贫户养老保险全覆盖。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脱贫标准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做到低保政策全覆盖,符合五保条件的要做到五保政策全覆盖。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入口),经个人申请,按程序审核审批后,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对象等特殊贫困群体给予基本保障。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社会救助力度。(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0.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做好贫困人口、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工作,确保参保率达到100%,实现“一站式”结算全覆盖。不断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和兜底“五重”保障体系,确保贫困人口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80%。对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加强慢性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与服务,确保应签尽签,服务到位。全面改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条件,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对村卫生室推行镇村一体化管理,组织开展巡回医疗服务,方便群众就医,减少医疗支出,提高服务能力。对村医服务补偿、培养培训和养老保障等政策的落地实施,实行村医县招镇管村用,不断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完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用大数据精准监测农户健康状况,预防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1.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各学段学生精准资助不落一人。夯实控辍保学“十项”工作制度和“七长”责任。开展1名教师至少联系1名贫困学生,帮生活、帮学习的“一联两帮”活动,通过结对帮扶,使每名贫困学生都能够实现“物质上有帮助、心理上有疏导、学习上有进步”的“三有”成长目标。对因病、因残不能到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全面落实送教上门政策,确保全县贫困户家庭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确保高校结对帮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牵头单位:县教育和科技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结合脱贫攻坚普查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和改善人居环境

  12.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严格按照贫困户和贫困村退出的标准,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在巩固中稳步提升,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医疗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各乡镇(街道)和脱贫攻坚重点责任部门要按照县级要求对全县所有的农户和行政村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定人限时完成整改提高。高度重视脱贫线“边缘户”和非贫困村的发展,研究制定支持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群体的政策办法。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各帮扶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3.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展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广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最美庭院创建活动。通过整治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阶段性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帮扶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4.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对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村居民住房安全。以水路电基础设施再提升为重点,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做好基础支撑。进一步提升交通建设力度,大幅提升道路通行能力。重点完成现有县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安全隐患路段治理、油返砂治理、危桥危涵治理、平面交叉路口整治、中修罩面等完善修复工程,加大通村油路建设力度,积极争取组组通项目,使全县农村公路路容路貌再上台阶。进一步巩固提升贫困村饮水安全,对全县安全饮水进行大排查,继续推进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用水安全。加快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在生产需要的村民小组通动力电,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要加强基础设施的后续管理,探索建立相应机制,确保建成后的基础设施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护到位、长期受益。(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和科技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有效防范返贫风险和提升预警能力

  15.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以中央、省、市各级脱贫攻坚考核、巡视巡查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以“干部作风提升年”为抓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夯实“三级书记”抓扶贫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彻改。对中央、省、市反馈的各类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全面开展“回头看”,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大排查、大整改,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县区和相关部门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解决好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问题,使各类问题整改彻底并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涉及问题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

  16.强化带贫益贫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带贫益贫机制指导意见,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明确贫困户股权配置,赋权带动贫困户增收。加大龙头企业特别是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增强其带贫益贫的积极性。支持农户配套生产经营设施,增强产业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直接受益水平。强化开展产销对接,推进消费扶贫,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县级电商扶贫线上线下馆,提升农产品商品化率,增加贫困户农产品市场收益。打造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和主题园区,广泛吸纳贫困户参与,带动贫困群众在二三产业增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涉及问题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

  17.建立实时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脱贫不稳的贫困人口”和“建档立卡之外的边缘人口”的摸底监测、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新致贫人口和返贫人口及时帮助补齐短板,并将监测预警和帮扶情况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全程记录,动态管理,防止返贫和新的贫困发生。(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8.坚持政策措施稳定不变。对退出村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即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对2014年以来,尤其是脱贫攻坚战以来的脱贫户要严格落实“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做到政策落实不改变,结对帮扶不脱钩,收入监测不间断,督查考核不放松。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非贫困村给予适当帮扶和支持,对出现大病、残疾、灾祸的非建档立卡人口(边缘户)争取政策,最大限度地开展“点对点”精准帮扶,有效防止出现新的贫困。(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各帮扶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9.持续推进社会扶贫工作。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整县帮扶工作,扎实推进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行动,深化民主党派助力脱贫攻坚。认真总结社会帮扶模式成效。按照省市要求,认真做好“建工会促就业”行动、巾帼扶贫行动、“春晖行动”、“扶贫日”等系列活动。全面推广应用“中国社会扶贫网”,积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凝聚起全面收官的强大合力。(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0.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坚持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整顿一个、提升一个。认真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集中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整顿,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扩大村级“两委”班子“一肩挑”比例,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扎实开展农村干部学历教育,每年至少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集中轮训一遍,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执行政策、引领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加大从致富能手、新型职业农民、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力度。强化帮扶力量,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抓好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培训,增强发展经济、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能力。(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牵头;责任单位:各帮扶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把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摆在重要位置,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坚持县级领导脱贫攻坚包干责任制;继续坚持由行业部门、驻村单位、乡镇(街道)、村支两委逐级抓落实的联动责任制。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严格落实责任。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要统筹做好上传下达、政策制定、政策培训、业务指导、对外宣传、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的督查督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工作有序推进。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审计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和审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各乡镇(街道)是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重要任务、协调重点环节、解决重大问题,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各村包保单位、驻村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帮助包保村制定年度巩固提升计划,因户制定帮扶措施;派驻各村的“第一书记”、驻村队员、包扶责任人要全面履职,全程参与巩固提升工作。

  (三)强化考核奖惩。建立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考核机制,把考核、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年度考核、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对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成绩优异、帮扶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成效不明显、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对脱贫质量不高、工作不落实、政策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造成返贫现象的责任人和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大宣传引导。要全面落实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制度,大力宣传我县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攻坚成效和先进典型,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倡导勤劳致富的社会风气。要加大宣传报道工作,认真总结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积极加强和中省市相关媒体的沟通联系,不断加大镇宁县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特色、亮点在中央、省、市媒体上的宣传报道力度。

  (五)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各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镇宁自治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目前脱贫攻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制定本部门、本乡镇的年度工作计划,狠抓关键环节,确保目标任务实现。

2022年县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范文(通用3篇)

https://m.habasit-longbelt.com/baogao/157868.html

推荐访问

分享

热门关注

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整改工作报告范文三篇

工作报告

关于省人大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发言稿【三篇】

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发言稿【7篇】

工作报告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代表发言稿范文汇总六篇

工作报告

县政府工作报告分组讨论会发言稿(锦集5篇)

工作报告

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范文(通用4篇)

工作报告

政协委员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发言稿(锦集3篇)

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发言稿简短(锦集6篇)

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分组讨论会发言稿范文(精选6篇)

工作报告

市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发言稿(合集七篇)

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