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三篇

2022-07-23   来源:工作报告

对策是一个中文单词,拼音是duì&删除,指古代政治事务和经济正义问题,由候选人回答。自汉代以来,它一直被用来作为一种学者选拔考试的形式。它还指处理的方法或策略。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当前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一】当前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党政一把手位高权重,对其的监督往往会陷入同体监督若隐若现、异体监督瞻前顾后、群众监督隔靴搔痒的监督困境,导致腐败案件层出不穷。究其原因,既有长期形成的政治文化传统因素,也有干部思想认识问题,还有一把手权力配置不科学等体制机制设计上的缺陷。针对一把手监督必须采取壮士断腕的勇气,敢于自我革命,加大组织管理和监察力度,加大对违纪违法的惩处力度,发动人民群众,借助网络媒体,增强监督实效。

  【关键词】党政一把手;监督;权力腐败;自我革命;国家治理

  【作者简介】董鹏鹏(1981—),男,中共贵阳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执政党建设;岑大利(1950—),女,中共中央党校文史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政治文化与官德建设。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新形势下地方治理现代化路径与政策研究”(项目编号:19XKS005)

  【中图分类号】C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1)03-0011-03

    反腐败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党的领导的关键环节和必由之路。党政一把手是“关键少数”,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体现,也是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点工作。党政一把手处于权力的中心、事业的前沿、实践的要位,在对其进行监督的过程中难免陷入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社会监督太虚的尴尬境地,造成一把手权力失控,导致一把手走向腐败或者潜在腐败。因此,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困境

    各级党政一把手是我们党带领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的排头兵,对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起着冲锋陷阵的作用。但是,由于各级党政一把手位高权重,有时候难免出现“恃权傲物”“盛权凌人”的霸道现象,久而久之滋生腐败。同时,党的组织部门和监督部门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存在一定的宽、松、软现象,导致一把手权力失控,给党的形象和事业造成巨大损失。

  1.若隐若现的同体监督。经过多年的探索,我们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已经形成主体多元、形式各样、途径多重的监督体系,但是监督的效果却并不理想。首先,上级组织部门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缺乏有力有效监督。上级组织部门主要承担管理考核干部的职能,侧重于考核,疏略于监督。其次,上级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监督管理干部,同时也承担使用、选拔、考核干部的职能,但由于监督距离较远、管理面较宽、威慑力较弱,起不到真正的监督效果。再次,同级组织部门和纪委监委监督党政一把手存在制度上的难题和现实上的困境。从制度上来说,同级组织部门和纪委监委要接受作为权力中心的党政一把手的领导,因此制度上存在监督悖论。从现实来说,同级组织部门和纪委监委成员与党政一把手都在一个单位工作,是“组织共同体”,往往会形成共存、共享、共进的同盟。由于党政一把手有干部提拔使用的推荐权,同级组织部门和纪委监委成员还指望能够得到一把手的推荐提携,对一把手的监督就容易流于形式。最后,下级组织部门和纪委监委对上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就更加无能为力,只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且下级各部门对一把手逢迎讨好还来不及,更别说主动监督了。对于上级一把手的越权、擅权、专权等行为,下级监督主体往往集体失语,保持沉默。综上,无论是组织部门的监督还是纪委监委的监督都属于同体监督,即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都属于同一个组织或者同一个系统,是权力部门内部分工的一种形式,也是权力的自我监督,某种程度上还是自己监督自己。[1]这种监督形式造成了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之间的权力默契。同时,由于都是同一体系内的不同角色,客观上有利于达成权力交易,形成权力同盟,最后往往容易产生“塌方式腐败”。

  2.瞻前顾后的异体监督。所谓异体监督,是借用外来力量监督权力主体,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不在同一个组织或系统,没有直接的隶属和利害关系,从而避免形成自己监督自己的尴尬局面。在我国权力设置体系中,人大、政协、政府、“两院”分别具有不同的地位,如人大和“两院”具有权力监督的职能,而政协、社会团体、民主党派等具有权利监督的职能。但从实践运行来看,异体监督效果并不理想,存在瞻前顾后的心理负担,导致监督积极性不高、效果不突出。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各级人大是权力机关,选举产生的“一府两院”受其监督并对其负责,但人大机关的监督存在雷声大雨点小或者只踩油门不挂挡的现象,没有产生应有的威慑力,导致一些党政一把手对人大监督不在乎。同样,“两院”在异体监督中也承担一定的职能,但只是负责事后监督。而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的监督则华而不实,一方面,这些监督主体缺少具有威慑力的权力,往往只是象征性地提出批评建议;另一方面,这些监督主体在开展工作中需要党政一把手提供方便和支持,有求于监督对象,因此难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总之,异体监督往往瞻前顾后,缺乏实效性,华而不实。

  3.隔靴搔痒的群众监督。群众对自己的利益最关切,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实际作为最敏感。借助现在的网络技术、自媒体等工具以及传统的上访、举报、检举揭发等方式,群众监督大有可为。当然,由于网络媒体发达,群众监督容易造成舆论一边倒现象,尤其一些群众看问题的方式可能存在片面化和情绪化现象,为了引起关注,往往容易夸大事实本身,企图造成轰动效应。可以说,群众监督一方面扩大了监督范围,另一方面也会引起社会不安。各级机关出于社会稳定和安全考虑,对于群众监督往往采取线下沟通交流的方式,以引导和说服为主,同时层层下压,最后导致问题久拖不决,把群众监督变成了监督群众,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助长了一把手的气焰。群众监督变成监督群众,是对权力来源和属性的认识不到位,是对党的性质和执政理念的理解不到位,没有切实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同时,各级机关也存在工作上粗枝大叶以及方式方法不精致、不科学、不合理的做法,在处理问题时往往把监督与“闹事”“搞事”等同,简单粗暴,导致群众的声音被掩盖遮蔽,不利于形成对腐败行为“人人喊打”的监督局面。

  二、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原因

  导致党政一把手权力专断、缺少监督制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长期形成的政治文化传统因素,也有一把手思想认识因素,当然也有体制机制设计上的缺陷。针对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下面做三个层面的分析。

  1.中国传统政治文化遗毒太深。政治文化是长期政治生活中形成的政治习惯、政治思维和政治传统的综合,具有民族性、阶级性、历史性的特点。“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有其独特的价值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2]但同时,“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3]。另外,中国传统文化中士农工商等级森严、学而优则仕的存身立世之道,也加固了官本位文化,且使得一些人在长期政治生活中形成了一套明哲保身、灵活机动的“帝王术”和厚黑学,这也加剧了政治现代化进程的难度。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遗留下来的“毒素”,成为阻碍现代政治运行的“毒瘤”,也使得各级机关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形同虚设。

  2.干部政治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理想信念是指政治组织中成员对政治组织理想、目标的认可和支持,并为之奋斗的热情。当前,随着一些西方文化中消费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思潮的涌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想信念产生了动摇。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实践中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由于理想信念动摇而走向腐败的案例不胜枚举,有的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有的干部声色犬马、荒淫无度,更有一些干部违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忘记初心、放弃使命,站在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

  3.一把手的权力配置不科学。对一把手权力配置的理想状态应该是,既让一把手有用权的空间,又让一把手明确用权的界限。然而在实践中,往往存在着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过于集中不能形成掣肘,没有按照“因事设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因人用权”等微观配置原则进行权力配置的现象,导致一些党政一把手不能把权力真正用于为人民服务。各级党政一把手一般都是经过长期奋斗、艰辛成长起来的,有相当的工作经验和能力,但是如果缺乏监督制约,其会丧失对权力的敬畏和对法律的尊崇,难免会产生经验主义或者主观主义,即使其做法有利于推进工作,也可能破坏程序甚至法治,给党和政府造成负面影响。一把手权力配置是否合理,直接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公平,也影响了工作质量和进程。所以,对于一把手既要能放得开,又要能管得住,让一把手有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担当有作为,同时又要让其有敬畏心、责任心,知进退、知得失。权力合理配置既体现岗位设置的智慧与胆识,也体现干部管理的格局与魄力。

  三、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对策

  1.加大惩戒力度,提高违法乱纪成本。遏制一把手权力腐败,须加大惩戒力度,让腐败分子感受到切肤之痛,这样才能形成震慑力。具体而言,一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一把手在道德、政治、纪律等方面要严格要求,针对发现的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一经查实,不管主观有意还是无意,都采取顶格处理。当然对于为谋求经济发展或者改革创新而产生的决策失误,应另当别论,不能因为反腐败而影响党政一把手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二是实行终身追责制。一些一把手之所以腐败,就是想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一些私利,担心权力过期作废,也想为子孙后代积攒一些财富。一些干部认为退休后便能逃之夭夭或者平安落地,于是在位期间疯狂敛财。终身追责制就是不论官员离开职位多久,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有责必追,有案必查,不论年龄,不问生死。三是实行利害关联制。腐败行为有时候不是一个人就能独立完成的,从反腐败斗争实践来看,腐败越来越多地呈现出群体性特征。因此,对于腐败行为的查处和监管应实行利害关联制,形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互相关联的网状结构。让权力行使者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同时对相关人员负责,如领导的司机、秘书、下属等若触犯党纪国法也要追究领导本人的责任。同样,领导推荐、提拔、任用的人员出现问题,也要倒查责任。

  2.加强组织管理,加大纪检监察力度。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组织和监督部门必须出重拳、下狠手、发死力。一是组织部门多管。改变党政干部有人用没人管,有人考没人核的尴尬局面。组织部门对干部的监督不仅要体现在选拔时期,也要把功夫用在平时,注重加强对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交际方面的监督,并将之纳入组织考核档案,强化约束,形成高压线。二是监督部门多督。各级监督部门要转变观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各级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要敢说话、敢批评、敢于秉笔直书,监督不怕得罪人,调查走访不怕辛苦。要注意倾听群众意见,收集网上相关言论,征集社会上有关线索,全面撒网、重点监督,把监督工作做细做早做实。要敢碰硬、敢动粗、敢出手,时常敲打和提醒相关监督对象,既显示监督部门的存在感,也把握好监督的主动权。三是巡视巡察多用。实践证明,巡视巡察有利于发现一些人情案件、重大案件、遗留案件。因此,巡视巡察要定期进行,充分发挥其威慑效果。同时,要借鉴古今中外反腐败的相关制度设计进行实践创新,让反腐败利剑时刻高悬在党政一把手的头上,使其不寒而栗,从而有效完善国家监察体系。

  3.重视网络监督,增强群众监督实效。网络是把双刃剑,虽然信息的大量泛滥也会干扰正常的反腐工作,但是不可否认,网络信息对反腐败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有效、合理利用网络工具,有利于加强对腐败分子的震慑。一是关注网络舆情。舆情是社会发展的晴雨表,网络舆情不容小视,小事件往往容易酿成大灾难。群众在现实情况下投诉无门或者找不到合理的发泄渠道,往往会借助网络夸大甚至扭曲事件,以期引导舆论,引起关注。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网络舆情也是现实痛点问题的折射,每个网络舆情通常都对应着复杂的现实问题,反映着群众某些正当的利益诉求。因而,关注网络舆情就是关注民生、关注权力,也是关注党政一把手监督。二是相信群众判断。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动力,对于群众的反映和上访要切实予以重视。从现实来看,大量的上访案件都牵涉权力扩张造成的人民群众利益损失,或者因为新官不理旧事造成的懒政怠政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讲,漠视群众问题就是纵容权力,不把群众利益当回事就是对官员腐败的不闻不问。三是发动群众力量。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不应该被无视,动员群众关注国家发展、参与政治生活,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现代政治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就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可以组织群众听证会,让人民群众对身边的小事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推动民主决策;就关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可以组织专家论证会,听取专家的建议看法,接受专家的监督和论证;还可以广泛举办各种记者发布会、推介会、意见征集会等,充分尊重和利用社会各界力量,集思广益,这也是一种对权力的监督和协助。

  对于一把手的监督归根结底就是对权力的监督,预防权力滥用,防止官员腐败,是政治发展亘古不变的主题。现代政治发展要求从人治向法治、从武治向文治、从力治向巧治转变,改变治理思路、创新治理手段、提高治理水平,可以有效对党政一把手权力进行规约,推进现代政治文明进程。

  参考文献:

  [1]郭文亮,王经北.同体监督异体化·异体监督同体化:改革和完善我国权力监督机制的路径与对策[J].理论探讨,2010(5):105-108.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5.

【篇二】当前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权力过分集中于“一把手”个人手中,权力运作缺乏有效的制约。重大决策权相对集中,民主集中制往往形同虚

  设。

  二是权力的行使与承担的责任相脱节。我国政府及政府内部的组织管理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党委系统实行的是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委员会集体领导制度。但往往出现了重大决策失误、失职渎职、用人不当等问题,却没有去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三是一些“一把手”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过于自信,总以为自己不错,无可挑剔,用不着别人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有的自视高人一等,自认为不受监督乃天经地义;甚至有个别的“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听不进他人的意见,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拒绝监督或

  逃避监督。

  四是对“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往往只注重对“一把手”的工作实绩特别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党政“一把手”存在的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处理起来也是避重就轻。

  五是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便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提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的担心被“一把手”误解自己有“野心”、想“篡权”,不敢监督;有的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当成“闹不团结”,影响自己的前程,不愿监督。因此,往往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团和气的状况。

  六是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位卑微,上级“一把手”的态度可以决定自己的前途命运,担心打击报复,故宁可“多栽花少栽刺”,信奉“是非面前莫开口”的处世哲学,不敢挺直腰杆对上级领导进行监督。

  七是群众不知情,无法开展监督。有的“一把手”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不经过群众讨论,重大决策不与群众商量,使群众很难真正有效地行使民主监督权。

  八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没法监督。目前,对一些“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导致监督管理工作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收不到应有的实效。

  二、采取对策:

  一是强化自我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切实改变重选拔轻教育的倾向,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不断提高对自我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警钟长

  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是强化上级监督。县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承担起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主要责任。要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与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定期谈心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函询回复制度,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要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对那些长期拉帮结伙、工作平庸、群众意见大的“一把手”,上级组织部门要及时发出诫勉通知,限期改正。对没有改正甚至出现新问题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三是界定权力范围。在建立权力制约机制上,除要认真贯彻落实已有的领导工作制度外,还应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建立严格限制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相关制度。如,建立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审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上,都必须经集体讨论研究,班子成员包括“一把手”每人都只有一票的权力,任何个人都无权作出决定;建立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制度。集体决策后必须按照分工由领导个人负责贯彻和落实,任何个人都不能越权插手他人负责的工作;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等,以制度严

  格制衡一把手权力行使。

  四是强化党内监督。要把目前党内法规对罢免问题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制定操作性强的罢免程序,使罢免制度得以实施和发挥作用。还比如,要建立同级监督责任制,不仅要有实施同级监督的具体内容、尺度和责任,而且要有不接受监督和放弃监督如何处理的具体规定,做到监督有条例,操作有细则,从而使党内监督有章可循,提高党内监督的效能。

  五是强化群众监督。首先,要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把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因、决策依据、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保证公正。其次,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包括信访举报和民意测验、民主评议为主的群众监督,人大和政法系统的法制监督,政协和群众团体的民主监督,报纸、电视、电台的新闻舆论监督等。第三,要让干部群众在领导干部的任免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拓宽群众参与干部工作的渠道,扩大领导干部民意测验、民主推荐的范围,使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升降去留拥有发言权。

  六是强化财经监督。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对领导干部行使事权、财权进行监督和审计。一要逐步扩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二要把审计的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期内审计为主,由被动的事后审计改为主动地事前和事中审计。三要运用好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把审计结论作为考核、

  评价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七、强化责任追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对负有责任的“一把手”,提出责任追究的处理意见及建议,并严格实施。既要杜绝那种借口集体负责,而实际上谁都不负责任的现象,又要避免不分责任轻重,搞“一锅端”的做法,更要防止本末倒置,在责任追究上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切实使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受到应有的责任追究。

【篇三】当前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权力过分集中于“一把手”个人手中,权力运作缺乏有效的制约。重大决策权相对集中,民主集中制往往形同虚

  设。

  二是权力的行使与承担的责任相脱节。我国政府及政府内部的组织管理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党委系统实行的是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委员会集体领导制度。但往往出现了重大决策失误、失职渎职、用人不当等问题,却没

  有去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三是一些“一把手”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过于自信,总以为自己不错,无可挑剔,用不着别人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有的自视高人一等,自认为不受监督乃天经地义;甚至有个别的“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

  行,听不进他人的意见,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拒绝监督或

  逃避监督。

  四是对“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往往只注重对“一把手”的工作实绩特别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党政“一把手”存在的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处理起来也是避重就轻。

  五是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便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提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的担心被“一把手”误解自己有“野心”、想“篡权”,不敢监督;有的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当成“闹不团结”,影响自己的前程,不愿监督。因此,往往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团和气的状况。

  六是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位卑微,上级“一把手”的态度可以决定自己的前途命运,担心打击报复,故宁可“多栽花少栽刺”,信奉“是非面前莫开口”的处世哲学,不敢挺直腰杆对上级领导进行监督。

  七是群众不知情,无法开展监督。有的“一把手”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不经过群众讨论,重大决策不与群众商量,使群众

  很难真正有效地行使民主监督权。

  八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没法监督。目前,对一些“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导致监督管理工作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收不到应有的实效。

  二、采取对策:

  一是强化自我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切实改变重选拔轻教育的倾向,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不断提高对自我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警钟长

  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是强化上级监督。县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承担起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主要责任。要建立健全上级

  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与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定期谈心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函询回复制度,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要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对那些长期拉帮结伙、工作平庸、群众意见大的“一把手”,上级组织部门要及时发出诫勉通知,限期改正。对没有改正甚

  至出现新问题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三是界定权力范围。在建立权力制约机制上,除要认真贯彻落实已有的领导工作制度外,还应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建立严格限制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相关制度。如,建立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审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上,都必须经集体讨论研究,班子成员包括“一把手”每人都只有一票的权力,任何个人都无权作出决定;建立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制度。集体决策后必须按照分工由领导个人负责贯彻和落实,任何个人都不能越权插手他人负责的工作;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等,以制度严

  格制衡一把手权力行使。

  四是强化党内监督。要把目前党内法规对罢免问题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制定操作性强的罢免程序,使罢免制度得以实施

  和发挥作用。还比如,要建立同级监督责任制,不仅要有实施同级监督的具体内容、尺度和责任,而且要有不接受监督和放弃监督如何处理的具体规定,做到监督有条例,操作有细则,从而使党内监督有章可循,提高党内监督的效能。

  五是强化群众监督。首先,要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把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因、决策依据、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保证公正。其次,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包括信访举报和民意测验、民主评议为主的群众监督,人大和政法系统的法制监督,政协和群众团体的民主监督,报纸、电视、电台的新闻舆论监督等。第三,要让干部群众在领导干部的任免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拓宽群众参与干部工作的渠道,扩大领导干部民意测验、民主推荐的范围,使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对“一

  把手”的升降去留拥有发言权。

  六是强化财经监督。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对领导干部行使事权、财权进行监督和审计。一要逐步扩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二要把审计的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

  期内审计为主,由被动的事后审计改为主动地事前和事中审计。三要运用好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把审计结论作为考核、

  评价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七、强化责任追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对负有责任的“一把手”,提出责任追究的处理意见及建议,并严格实施。既要杜绝那种借口集体负责,而实际上谁都不负责任的现象,又要避免不分责任轻重,搞“一锅端”的做法,更要防止本末倒置,在责任追究上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切实使违法违纪的领

  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受到应有的责任追究。

当前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三篇

https://m.habasit-longbelt.com/baogao/155432.html

推荐访问

分享

热门关注

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整改工作报告范文三篇

工作报告

关于省人大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发言稿【三篇】

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发言稿【7篇】

工作报告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代表发言稿范文汇总六篇

工作报告

县政府工作报告分组讨论会发言稿(锦集5篇)

工作报告

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范文(通用4篇)

工作报告

政协委员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发言稿(锦集3篇)

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发言稿简短(锦集6篇)

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分组讨论会发言稿范文(精选6篇)

工作报告

市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发言稿(合集七篇)

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