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一般指党的建设党的建设不仅是党的工作的概念,也是党务工作的概念。指党为保持自身性质而进行的一系列自我完善活动,不仅包括党务工作,还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章4篇 ,欢迎品鉴!

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篇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以下简称党建带群建),实现党建和群建工作整体推进、共建互促,进一步扩大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现就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措施
1.带思想建设,确保群团组织正确的政治方向。党组织要发挥对群团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引导群团组织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支持群团组织探索具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加强对各自服务对象的研究和指导,引导广大职工、妇女、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高岳街道建设发展中建功立业。
2.带组织建设,扩大党群组织和工作覆盖。着力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统筹协调功能,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的网格化党群工作网络。对有党组织而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实行党建带群建,依照法律和有关章程积极开展工作,扩大工、青、妇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对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通过建立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实行群建促党建,推动企业建立党组织,实现党群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有效覆盖。
3.带队伍建设,增强党群组织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各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按照规定,选好配强基层工、青、妇组织干部。党组织要推荐优秀党员骨干担任群团组织负责人,共同抓好群团组织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群团干部成长的关注和培养,及时将优秀的群团干部吸纳到党组织中。加强群团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组织、动员、服务广大职工、青年和妇女的本领,切实增强群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行不是企业出资人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工会主席、副主席,党组织委员兼任团组织和妇女组织负责人。
4.带阵地建设,实现活动场所共建共享。对于党员多且集中的企业,以“党员之家”建设,带动群团组织阵地的配套建设,把党员之家、职工之家、半边天家园、青年之家整合为“党群之家”一块阵地。按照综合利用、资源共享的原则,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集聚的区域,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集办公、学习、服务、活动“四位一体”,由党群组织共同建设、共同使用,丰富党员、职工、青年、妇女的文化活动。制定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群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对获得国家、市、区级荣誉称号的党群组织,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配套奖励。
5.带载体建设,联合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活动。各级党群组织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拓展和创新党群工作载体,综合运用网络论坛、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党建带群建工作格局,将党建工作与群建工作、群团活动有效融合,借助党组织的影响力,吸引党员群众参加活动;借助工会的覆盖面,带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借助共青团的青春活力和创新思维,使活动更具生机与活力;借助各级妇联的优势,调动各类女性人才的积极性,有效扩大活动的影响面。在活动的设计上,既体现党、工、青、妇的不同特点,又做到统一、精简、集中、高效,根本目的是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向心力,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
1.明确领导责任。工委定期听取党群共建的工作情况,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党建带群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把群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按照政治上重视、制度上落实、工作上支持的原则,指导和帮助工会、共青团、妇联搞好自身建设,改进群团组织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通过党群共建,推动党群组织设置一体化、阵地建设一体化、活动载体一体化、作用发挥一体化,使党群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相结合,党群组织作用的发挥与企业管理目标相结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优秀员工的示范作用与一线岗位任务相结合,使业主、党员、群众目标同向、发展同步。
2.建立联席制度。建立XX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群共建联席会议制度,由企业党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负责人共同参加,定期研究解决党建和群团组织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党群共建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和安排部署,做到党群工作统一部署规划、统一检查指导、统一考核验收,形成统筹协调、互相促进的工作机制。
3.建立考核机制。要将党建带群建工作与述职评议考核结合起来,与创建优秀基层党组织工作结合起来,与推优评先结合起来,与发展党员工作结合起来,促进群团组织健康发展。应建而未建群团组织或不支持群建工作的企业党组织,不得参与各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评选活动,党组织负责人不得作为各级先进个人和政治安排的推荐对象。完善非公党建经费保障制度和兼职党务工作者岗位津贴制度,对于在党建带群建工作有突出表现的党组织负责人给予奖励。按照“双强六好”标准,树立一批有较强指导意义的党群共建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营造党群共建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关工委联系党和职工、青年、妇女、青少年的桥梁作用,扎实推进群团工作创新,以党的政治优势促进群团组织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以党的组织活力激发群团组织的工作活力,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尤其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强化党对群团工作的两道,进一步完善“党建带群建,群建服务党建,党群共建”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和作用,激发群团工作创造力和感召力,充分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和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团结教育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全面提升新形势下群团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及措施
(一)党建带工建
1、加强组织建设,全面提升职工素质。
一是要及时做好新会员的发展工作,在干部的正常调动、流动中,要及时做好会员的迁出和转入,及时接转新调入职工的组织关系,使新调入干部职工能及时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应有的待遇。二是
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维权职能,切实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素质。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推进干部职工素质工程,培养“四有”干部职工为主体,持续打造“学习型工会”为目标,不断创新舞台,拓宽渠道,不断夯实干部职工思想理论基础,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努力在工会会员中树立“终身学习、团队学习、全员学习”的学习理念,在工会范围内形成“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良好氛围。要结合工会会员的工作任务、思想状况、文化素质,技术技能等实际,引导工会会员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做到政治信念坚定,思想道德纯洁,科学文化知识水平有新的提高,业务能力和技术技能明显增强。
2、完善机制,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制度。
一是坚持重大事情集体讨论研究制度。要坚持做到凡属工会范畴的重大事情,均由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充分发挥工会委员班子的智慧和作用。二是要建立正常地学习、研究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开展学习活动,研究和布置日常工会工作。同时,每个季度要召开一次工会小组长会议。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委员或小组长联席会议。三是坚持慰问、探望制度。工会是困难职工的依靠,是传递爱心的窗口。坚持各级人员的走访慰问制度,做到“三必访”,即职工生病住院必访,职工家庭纠纷必访,职工天灾人祸必访;规范会员患病住院的探望费,以及会员及直系亲属生老病死丧葬困难补助费标准;坚持对下派到县、乡、村挂职的干部每年进行定期走访慰问,对因家庭突发事情或本身家庭困难的职工由其个人向局工会申请,由委员会集体研究,给予适当的困难补助。四是
坚持并完善资料档案归档制度。要做到工会每次会议都有会议记录,工会的各种资料统一归档,档案齐全。五是坚持严格的财务报批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工会财务开支报批手续完整,实行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工会财务要认真负责,及时做好财务的季度报、年报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会统计工作。
3、持续性开展“连心帮扶”和“金秋助学”活动,弘扬中华民族美德。
要积极响应市总工会的号召,持续性开展连心帮扶活动,每个党员干部与被帮扶对象一起分析致困原因,寻找脱贫途径,立足扶志、扶技、扶智相结合,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计划,明确帮扶目标。领导干部要深入挂钩帮扶单位,了解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努力做到“输血”帮扶与“造血”帮扶并举。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的同时,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坚定战胜困难的信心,增强摆脱困境的能力,促进困难职工家庭自力更生、艰苦创业,逐步走上致富道路。要发扬“帮扶济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互爱精神,大力弘扬了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患难与共的传统美德。
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篇3
为贯彻中央“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提升全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就实行“一定两述三评”制度,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行“一定两述三评”的重要意义
坚持党要管党,是各级党组织及其书记的首要职责。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带头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力提升了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基层党组织书记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不到位,影响了基层党建工作开展。实行“一定两述三评”,是强化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责任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基层组织建设年成果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基层党建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的有效载体。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一定两述三评”工作,进一步强化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为建设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打造“***的苏州”和魅力***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落实责任,一抓到底。着眼强基固本、提能增效,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书记抓、抓书记,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基层党建工作体系。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四化同步”,推进“五个跨越”、建设“五个城市”来谋划基层党建工作,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更好融入中心、推动发展,更好贴近基层实际、服务群众,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服务党员群众的先锋队。
3、坚持以人为本,群众满意。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根本,发挥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组织群众作用,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服务党员群众上下功夫,注重办实事、解难事、惠民生,把党员群众凝聚到党组织周围。
4、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特点,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平衡推进,不断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内容和形式
1、强化责任定目标,公开承诺。每年初,市委、县(市、区)委制订基层党建工作计划,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进行分解,制定年度目标责任书。市委书记与县(市、区)委书记、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签订责任书;县(市、区)委书记与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签订责任书;各地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员与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党组织责任书结合工作特点,从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制度落实、活动开展、基本保障等方面提出目标和具体要求;党员责任书结合个人岗位实际,从参与活动、作用发挥、工作实绩等方面提出目标和具体要求。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分乡镇(街道)、建制村、社区、国有企业、“两新”组织等领域,制定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细则,确立考核标准、方式办法,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党建目标管理体系。责任书签订后,采取会议承诺、书面承诺、公示承诺等形式,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进行双向承诺,接受监督。
2、双层双向述职责,创新形式。每年年中和年末开展两次基层党建专项述职,由下级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党组织书记代表党组织向本单位党员群众述职。下级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述职,重点突出“五讲”,即:讲管党意识,重点是谋划和指导党建工作的思路,对基层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和把握情况;讲履责情况,重点是抓党建工作的力度及落实的成效;讲特色工作,重点是党建工作创新成果以及服务大局的成效和经验;讲履责的差距,重点是查找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讲下一步的工作举措,重点是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党组织书记代表党组织向本单位党员群众述职,主要是报告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市县两级述职,一般召开全委会或党代会年会进行;乡镇述职,一般召开党员干部代表会议进行;村述职,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并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市县乡召开述职大会,既可采取全部大会发言形式,也可采取部分大会发言、部分书面交流形式。
3、公正公开评业绩,扩大参与面。结合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党建工作民主测评,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栏目,并按照“满意度分值=(“满意”比例×100﹢“基本满意”比例×60﹢“不满意”比例×0)/(1﹣“不了解”比例)”公式,进行量化评分。党组织年度目标考核得分由上级考核得分、本级述职测评得分按一定比例加权形成;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得分由上级考核得分、向上级述职测评得分和本级述职测评得分按一定比例加权形成。党员测评得分由所在党组织按责任书考核,并结合测评按一定比例加权形成。不断扩大党员群众测评参与面,普通党员、群众代表不少于参会人数的15%,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逐步扩大比例。其他各领域党组织测评应有一定数量的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并注重增加基层党员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的参会比例。积极探索委托社会民调机构,开展党员群众满意度调查。
四、结果运用
市委、县(市、区)委把年度述职评议结果作为评定各级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考核评议结果优良的党组织和党员,纳入年度评先表彰范围,对考核评议结果较差的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组织书记或党员进行诫免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等。
五、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书记要高度重视“一定两述三评”工作,将其作为基层党建抓基础、管长远的根本举措,切实履行好党建工作“第一责任”职责,积极谋划部署党建工作,抓好党建责任督办落实,精心组织定责、述职、评议各环节工作,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2、精心实施。将“一定两述三评”与基层组织建设“六个全覆盖”、基层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党员承诺践诺评诺有机结合起来,按照调研定责、公开述职、组织评议、述后整改等程序,严格步骤和标准,防止述职评议走过场、流于形式。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指导督办,确保述职评议质量。
3、整改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对述职评议中反馈的问题及意见,结合实际认真剖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内容、时限和责任人,及时抓好整改。各级党组织整改方案于述职评议活动结束后15日内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高新区工委、市临空经济区工委、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工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直管党委于每年1月底前将述职评议结果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篇4
为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突出发挥党建核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安机关党的建设整体水平,努力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现就构建“五建强警”党建工作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理念,紧紧围绕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以“建强组织、建优队伍、建实载体、建稳阵地、建好机制”为抓手,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全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着力打造具有青岛特色的公安党建模式,推动党建工作与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深度融合,切实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公安工作先行优势,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忠诚警魂不断牢固。以党建凝警心、铸警魂,政治建警方针进一步落实,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广大民警、辅警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四个意识”显著增强,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政治能力不断增强,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二)战斗堡垒坚固可靠。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支部组织体系规范健全,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党务工作严格规范,基础保障更加扎实,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民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三)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党建责任体系更加清晰、扎实落实,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有章可循,工作体系更加规范、坚强有力,党务引领警务经验做法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和制度体系,着力打造务实有效、独具特色的青岛公安党建新模式。
(四)品牌亮点特色突出。坚持抓点带面、示范引领,打造一批具有青岛公安特色、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推出一批党建工作典型经验、案例和工作法,培育一批理念先进、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富有黏合力的党建品牌和服务品牌,带动全市公安党建整体上水平、创一流。
(五)党建引领更加凸显。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把党的建设落实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树立“大抓党建、抓大党建”理念,坚持党旗引领战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注重从党建上找原因,将公安党建与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深度融合,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的强大动力。
(六)队伍战斗力不断提升。广大民警、辅警纪律规矩进一步严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敢于负责、崇尚实干,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全面提升。各级公安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忠诚践行“护航发展、守护平安”职责使命,推动各项公安工作实现新突破,勇当全省排头兵、争做全国领头雁。
三、工作措施
(一)建强组织
1.建强基层党组织。发扬“支部建在连上”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开展全市公安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基本情况摸底排查,规范党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按期进行换届,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提升全市公安机关党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
2.开展基层党支部提升工程。全面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创建,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规范》,围绕组织设置、班子建设、组织生活、党建品牌、党建资料等方面,对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出刚性要求,统一印制《党支部工作记录薄》,为广大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务活动提供规范化标准。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开展等级化创建,实施分类管理,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党支部建设提档升级。
3.规范临时党组织设置。制定《临时党组织管理办法》,创新战时党建工作机制,推行支部建在战场上、阵地上、一线上,在执行重大任务、外出办案、脱产训练等较长时间的临时性任务中,成立临时党组织,跟进落实思想教育、组织生活、关怀帮扶、创先争优等措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4.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坚持党建统领,加强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各级群团组织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党群共建模式,形成强大合力,促进基层组织力提升。
(二)建优队伍
5.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配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常态化考察机制,加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和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推行“党章宣誓制度”,新任党组织班子成员任职时开展党章宣誓,增强“尊崇党章、维护党章、贯彻党章”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齐心协力履行好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
6.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每年初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确定年度党建突破项目,进行集中攻关。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严格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至少听取1次下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不断压实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
7.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政治委员、教导员、指导员和纪检员,履行好政治建警、抓党建队建、强化党内监督的主业,守好党建队建“主阵地”、种好党内监督“责任田”。各单位要选拔培养政治可靠、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专职党务工作者,具体从事日常党务工作。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每年分层次对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题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抓党建工作的专业水平。
(三)建实载体
8.开展政治轮训。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健全完善政治轮训制度,常态化开展全警政治大轮训,每年至少举办1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各类培训班,不断提升广大民警的政治能力,确保全警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
9.实施“主题党日+”制度。制定《“主题党日+”制度实施规范》,每月固定一天为活动日,每年“七一”等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一次集中的主题党日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和党员队伍实际,规范规定动作,不断在“+”上出实招、求创新,切实使主题党日成为理论武装、党性锤炼、民主议事、志愿服务、推动工作的重要载体。
10.规范民警荣誉仪式。定期举行升国旗、唱警歌、警衔授予、入警宣誓、从警特定年限纪念、荣誉退休、公安英烈缅怀等活动,增强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试点推行“4+N”政治生日制度,通过赠送纪念卡、开展谈心谈话、重温入党誓词、发表感言等活动,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强化身份认同,推动党员“政治生日”成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有效载体。
11.深化党建品牌创建。围绕“护航发展、守护平安”职责使命,在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推出“雷霆先锋”等一批理念先进、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党建品牌,形成“一线贯穿、亮点纷呈”的青岛公安党建品牌矩阵,发挥党建品牌组织引领作用。
12.加强典型示范带动。实施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程,各分市局、有条件的警种部门分别打造一批示范党支部,推出一批基层党建工作典型经验、工作法、典型案例、服务品牌,市局适时进行评选观摩。注重典型宣传和骨干带动,加大先进党组织、党员的培育、宣传力度,经常性开展优秀事迹展评。每年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13.开展岗位建功活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落实党员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广泛开展警民共建、结对帮扶、警民恳谈、志愿服务等活动,深入推进“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不断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在重大安保、维稳处突、服务大项目建设、护航经济发展等工作一线,广泛建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突击队”,开展“亮身份、亮承诺、比作风、比奉献”等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党员民警先锋模范作用。
(四)建稳阵地
14.建立两级公安党校。升级改造市局党校,支持基层党委依托民警教育训练基地建立基层党校,作为党员民警、辅警“初心淬炼中心”,坚持“弘扬抗大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对本单位所属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常态化培训,加强党性锻炼,引导广大民警、辅警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真正把初心使命熔铸到灵魂中、融入到血脉里。
15.开展党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制定《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标准》,结合“大抓基层、大抓基础”工作,抓住基层所队办公用房建设的契机,立足各单位实际,坚持“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标准规范、节俭实用”原则和“阵地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活动经常化”目标,各分市局、有条件的警种部门、基层所队要建立“党员活动室”、党性教育长廊、“党性体验馆”“组织生活室”“廉政教育室”“党建文化墙”等,真正把党建活动场所建成党员政治学习的中心、思想教育的阵地、传授知识的课堂、议事参政的场所、宣传公安文化的窗口。突出公安机关政治属性,在办公场所突出党徽、警徽、“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等政治文化元素,营造浓厚政治文化氛围。
16.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依托公安信息网,升级改造各级公安党建信息网站,作为理论学习、交流工作、展示成效的综合平台,形成主题鲜明、全面覆盖的红色阵地。定期刊发简报,加强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统筹网上网下党建阵地资源,创新打造具有青岛公安特色的智慧党务平台,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五)建好机制
17.党建工作体检机制。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各级党组织每年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1次“全面体检”,重点排查梳理党组织设置、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和党性锻炼等具体情况,以及在年度重点任务落实、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跟踪抓好整改,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
18.党建工作评价考核机制。把党建工作纳入全市公安机关综合考核体系,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管理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19.党组织联建共建机制。支持基层党支部与业务关联紧密、执行共同任务的党组织、党员探索建立“党建联盟”,与有业务联系的党组织开展联建共建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聚合功能,实现“组织联建、党员联管、要事联商、活动联办、服务联抓、资源联享”,合力打造区域党建共同体,不断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能力。
20.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探索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督察、审计、政工、警务保障、法制、信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大监督格局。市局每季度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建立党员民警廉政档案,定期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运用好“曝光台”制度,曝光典型案例,让广大民警、辅警受警醒、明底线、守规矩。
21.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严管与厚爱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在全警倡导“有困难找组织”的鲜明导向,倾心用力落实好各项暖警爱警措施,做到“党员有需求、组织有回应”。建立“书记有约”制度,搭建党组织书记与党员的沟通平台,经常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思想状况,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建立困难党员慰问帮扶制度,建立困难党员信息台账,每年春节、“七一”等重要节点,对老党员、患大病、家庭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以及因公牺牲党员家属开展走访慰问,及时开展帮扶救助,体现党组织温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带头研究谋划,亲自部署推动,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建工作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推进落实。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统筹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形成党建合力。严格落实党建述职报告制度,每年底,下级公安机关党组织就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加强基层党建等工作向上级公安机关党组织进行述职。建立市局党委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畅通上下联系渠道,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突出问题。
(二)密切协作、狠抓落实。市局将进一步研究出台“五建强警”党建工作体系相关配套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一体推进、狠抓落实,防止“碎片化”“浅显化”。政工、纪检、秘书、业务各部门要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任务深度融合,围绕党建中心,健全联席制度,密切配合协作,做到党建、队伍、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督导、同落实,从根本上解决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
(三)典型引路,营造氛围。各级政工部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提升标准、率先行动,努力建成走在前列的示范党组织。要加强典型培育和经验总结提炼推广,适时在各党组织间开展观摩交流活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用好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深入宣传全市公安党建工作成效,充分调动广大民警、辅警参与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全警抓党建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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