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关系到旗帜、道路和国家政治安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的文章20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为规范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管理,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考勤制度
1、服务中心考勤签到。除节假日外,每周实行五天工作日制,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
2、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岗,不准闲聊,不准利用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3、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因事需要离开岗位的,应预先填写请假条,并经服务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请假期满要销假,无故超假或不及时销假者,按缺勤处理。
二、学习管理制度
4、坚持集中学习和平时学习相结合,每月组织集体学习4次,学习时间一般确定为每周一下午。
5、集体学习由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其他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参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内容重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农的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各类业务知识。
6、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除参加集体学习外,要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自学,不断拓宽知识视野。
三、项目办理制度
7、实行首问告知制。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介绍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和注意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及时给予受理,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热情引导至对应的办事岗位办理。
8、受理的事项需要调查核实的,必须安排专人进行调查;需进行公示的,要通过村务公开栏、宣传栏或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9、办理结束后要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服务信息,并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工作。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材料的,应电话答复不予受理的原因。
四、档案管理制度
10、窗口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由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档,再交由档案管理人员归档。非涉密的资料还应及时录入或上传至村级组织网络管理系统。
11、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资料及时编目,并对档案资料的存放、查阅、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做到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12、归档的案卷必须材料齐全、内容完整、排列有序,无污损,无残缺。
13、档案室内要做好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要定期进行清卷扫除,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1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查阅档案需经服务中心主任同意方可查阅。查阅档案时要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注明查阅内容、查阅日期及查阅人姓名。
15、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法规,严禁将涉及服务对象隐私的资料或本中心涉密资料、信息向无关人员透露。
五、财物与保卫管理制度
16、办公用品使用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不得私自将办公用品带离中心或挪为私用。
17、爱护办公设备,避免浪费办公耗材,下班时应及时关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照明等电器设备,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
18、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重要资料或贵重物品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以防失窃。
19、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对各种突发事件或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应采取制止措施,必要时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六、考核奖惩制度
20、考核奖惩制度按照《隆中办事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七、监督管理制度
21、服务中心要设立投诉箱和投诉电话,认真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举报,并接受社会监督。
22、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影响中心管理秩序和效率,损害办理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2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阵地面积充足、配套设施到位、职责制度健全、档案资料规范”的标准和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要求,完善四项制度,打造开放式非公企业党群活动服务中心。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服务指南,明确服务项目内容、办事流程和办结期限;建立党员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制度,设立专用登记薄,明确接待、登记、办理、反馈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建立党员谈心制度,热情接待谈心党员,积极为党员排忧解难,了解党员思想状况;建立党代表工作室服务承诺、情况报告、双项评议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困难党员帮扶救助制度,明确帮扶内容、条件和方式等。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制度。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建立首问负责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和相关人员责任等内容;建立限时办结制度,规定有关服务项目内容的办结反馈时间;建立情况报告制度,明确报告内容和形式,及时登记报告重要情况。
设施管理制度。制定党建阅览室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图书借阅管理制度;制定党员电教设备管理使用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制定党群活动室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活动设施和器材管理服务制度。
党员活动制度。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开授党课;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围绕企业发展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党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志愿者服务制度,组建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党代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组织开展党代表调研视察、接待群众、走访党员群众等活动;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开展读书、娱乐、弘扬企业精神的各类活动。
实行代办员值班制
由代办员轮流值班,受理党员群众代办申请,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
实行首问责任制
首问责任人认真记录党员群众申请代办事项,并负责代办事项的全程办理或及时移交给有关承办人,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服务事项做到:“一册登记、一人负责、一个答复”。
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党员群众申请所办事项,代办员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条件、时限、程序和所需要的全部材料,方便党员群众办事。
实行服务承诺制
对能够实行代办的事项,承诺工作期限,实行全程代办,所办事项结束后,及时将办理结果通知委托人;对不能办理的,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必要的解释,争取党员群众理解,对超越代办范围的,指导党员群众到相关机构进行办理。
实行登记备案制
认真填写《待办事项记录》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结果详细记录,并整理存档。
第二篇: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一、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1.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由街道党工委密切配合县委宣传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社会舆情、思想道德、网上舆情等进行分析研判。
3.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对待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
4.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1.街道党工委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2.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
3.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
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4.党工委要对各村(社区)各科室加强思想文化管理指导,对其由于工作原因自办的微信订阅号、公共服务号、网站、报纸、刊物等各类媒体,要向街道党工委报备。自觉接受街道党工委对媒体的统一管理制度。
5.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街道内干部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过程;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引导互联网上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维护上网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上网应当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开展健康的网上活动。
二、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分析、
评估所属网络的安全状况,配备网络安全设施,制定有效的安全保障方案;加强网络安全监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明确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对于网络故障,要及时发现、及时定位、及时解决;对于影响到骨干网运行的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对于影响到其他上级网络的故障,要及时向上级网络管理部门报告。
四、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计算机网络病毒防控体系。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产生、传播、复制和扩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及时处理,及时升级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
五、要加强用户、系统和设备等的账号口令管理,重要系统和设备的账号口令由专人保管,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严防账号口令泄露。
六、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七、不得进行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
加的;
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5、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八、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四、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
宣传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要掌握新闻传
播规律,尊重记者的劳动,充分调动新闻单位和记者关心、支持街道工作的积极性。对新闻媒体关注的街道热点问题,各科室应配合党政办,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接受记者的采访,准确、客观地介绍全街道工作的具体情况,加强正面引导。
1.党政办负责管理新闻媒体对街道的采访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媒体的采访要求;各科室一般不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
2、新闻媒体申请采访街道领导或向街道领导约稿,由党政办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拟写采访提纲,报经街道领导本人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党政办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方可刊载。
3.新闻媒体申请街道内有关科室,由党政办将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街道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
4.各科室接到采访要求后,应当尽快提供所需资料或协调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并对是否需要核稿提出要求。对确实无法安排的采访要求,应及时反馈党政办,以便党政办与媒体沟通,调整采访计划。一般情况下,不通过电话接受媒体的采访。
5.对于影响较大的突发街道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相关科室应根据街道安排,主动协助党政办配合媒体的
采访需求,积极解疑释惑,传播科学知识,以避免新闻单位刊播不准确的信息,误导群众。
6.街道所有新闻采访实行预约制,对未经预约直接到党政办或打电话要求采访的,被采访者应当将其介绍到党政办履行预约程序。对于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的,不应直接接受其采访,以免带来负面影响。
7.除根据需要安排的采访活动外,街道人员一般不以公职身份主动向媒体发表谈话或接受采访。
五、新闻发布会制度
1.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街道的中心工作,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公众介绍街道重大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针对舆情动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形成街道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保证街道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
2.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发布街道重点工作进展信息和突发公共街道事件信息;介绍街道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以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外界对街道工作所产生的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通过及时发布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驳斥谣言;公布医院重大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街道机密。
3.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街道内建立信息员和网监员队伍,作为新闻发布工作联络员,协调处理与街道领导和各科室有关的新闻发布事宜;根据新闻发布的内容、目的和要求,从
实际效果出发,充分利用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记者采访等不同形式,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4.专题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发布会不定期召开,可由党政办应上级部门或社会需求,根据街道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或突发街道事件处置工作需要,报请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有针对性地安排,街道党政办和各科室共同组织实施。
5.发布新闻通稿。街道工作动态信息,由街道党政办以发布新闻通稿的形式提供给新闻媒体,同时可将新闻通稿在网上刊载。对于某些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在提供新闻通稿的同时,可安排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表声明或谈话,也可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街道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采访。
六、新闻宣传审查制度
1.为加强和改进街道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构建团结向上的良好舆论环境,处理好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的平衡,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街道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弘扬正气、推进社会文明程度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完善稿件审签制度,加强对舆论监督稿件的审核把关。一般性舆论监督报道的采访安排由街道宣传工作分管领导审签。涉及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或在重要时段、栏目、节目刊播的舆论监督报道,必须送街道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
3.对于记者采写的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内容,刊发后会引起重大影响的新闻报道,要报请党政办把关,对于重大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要报请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签,其它报道按照单位的稿件审签制度进行把关。
4.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新闻审查把关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本单位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进行审核把关。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宣传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对于拿不准的新闻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报道,要报请党政办把关。
5.新闻审查的重点是新闻稿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导向性。未经核实的重要稿件,必须认真核实,否则不得刊播。要正确分析和引导社会热点,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6.新闻审查中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新闻出版的保密规定,严防在报道中泄密。对是否涉密的界限不清时,采访报道前要征求新闻主管部门或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
7.新闻审查中要注意尊重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新闻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要尊重个人权益和隐私。点名批评要慎重,在不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一般不对公民个人点名批评。对领导干部的点名批评要从严控制,确需点名批评的,必须经被批评领导上一级党工委织审核同意。涉及未成年人舆论监督报道,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披露姓名、住址、肖像等相关信息和音像资料。
8.新闻从业人员要认真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高扬主旋律,发挥新闻宣传的抑扬功能,大力提倡正面宣传报道,合理适度地开展舆论监督,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对于不按程序上报审查、刊发后对改革发展大街道和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的失实报道,要对当事人和责任单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第三篇: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个接听来电、接待来访、接收来信的工作人员。
二、首问责任人负责承接事项的办理或协调,协助联系办理机关和部门,尽最大可能提供周到的服务。
三、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一)对服务对象的来电、来访,要认真答复,详细做好记录,做到既快捷高效,又符合国家政策。对于职权之外、不清楚、不确切的问题应及时请示领导。
(二)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或当场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条件要求等信息,直到服务对象听明白为止。
(三)不属于本人办理、但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认真记录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办理事项的主要内容等,并负责转交或及时联系责任部门式责任人处理。
(四)不属于本人所在部门,但属于本街道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不得回绝,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
(五)不属于本街道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尽可能地协助提供有关机关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
(六)首问责任人或承办部门承办人要主动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四、对违反首问负责制的首问责任人,按规定追究责任。
一次告知制度
一、一次告知制度是指申请人到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有关事项时,经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所需的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等。
二、 对服务对象要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应当场受理,对其所提供的手续或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并能当时办理的要即时办理;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全部手续和资料,或不予受理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三、申请人按要求补齐有关手续和材料后,经办人应及时受理即办或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四、申请事项涉及多个科室或手续,如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未作明确规定的,经办人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将办事程序和有关要求告知申请人。
五、凡需一次告知的服务事项,除电话咨询为口头告知外,均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经办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手续齐全的,须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二、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所有服务事项均应向社会承诺办结或答复时限。
三、申办事项不需进行审批或确认登记的,或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即告知,如有必要,可出具书面凭证。
四、最大限度地压缩办理时限。手续齐备、条件符合的简易事项,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结,能当日办理的当日办结。需审核请示的事项,应于2个工作日内办结,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向服务对象做好解释说明。
五、经办事项需上级机关批准的,应当在承诺期未满前上报,并告知服务对象本部门上报的时间、上级批准所需时间等。上级批准时间不计承诺办结的时限。
六、因服务对象自身原因导致超过办结时限的,不视为违反限时办结行为。
第四篇: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执行和宣传“会计法”,维护财政法规、财经纪律,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2、编制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计划,拟定学校具体财务管理制度(方法),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
3、坚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则,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学校的经济活动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财务人员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日常财务工作。
5、学校财务工作系指学校行政及工会的工作,学校财务人员在上级财务部门的领导下,统一处理各项财务工作。
6、根据财务监督制度的需要,设置会计、出纳财产管理员岗位。
7、会计人员要做好学校财务预、决算工作,准确做好学校帐务、结算上报工作,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表表相符,认真执行会计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8、学校出纳人员要认真管理好学校的现金、票据、保险箱。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报销手续,认真履行出纳岗位制度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9、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学校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各种凭证内容必须填写完整。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业务,不做假帐,不设帐外帐,不设小金库。
10、做好财务档案工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传阅、复印会计资料,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资料。
11、认真执行财产管理制度,并制定本单位财产管理办法,不擅自购买控购商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12、在财务会计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在维护财务制度或财经纪律有成绩者、在财务管理理论有创见并促进学校财经工作管理者、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损失浪费有成绩者由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奖励。
13、不遵守财务制度,工作失职,造成学校经济或其它损失者,由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惩处。
第五篇: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第一章 评估服务部管理制度
1、具备合法的相关从业资格.
2、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熟悉评估服务程序和规范要求. 3、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证明及语言表达能力。
4、做好评估服务宣传工作,公开服务热线电话,热情接待每位需求者。 5、对老年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建立老年人数据库。建立健全评估服务对象和服务队伍的档案。
6、负责对评估服务队伍的组建评估、管理、考核、协议书的签订等工作。 7、对评估服务对象进行定期回访和情况反馈,接受老年人的投诉,协调处理投诉案件。 8、服务内容多样化,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不断调查和增设服务项目。 第二章 评估服务部站长职责
1、了解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评估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负责评估服务部的全面工作,做好服务站工作人员的考勤、奖惩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接待投诉。
3、负责对评估服务人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业务培训.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经常与工作人员交流,及时掌握服务中的情况. 4、适时掌握服务对象需求变化,及时调整服务项目,做好技能培训。按照老人的不同需求,安排工作人员,适时上门听取意见。根据老人及家属意见,合理调整评估服务方式方法。 5、组建和管理服务队伍,监督、指导服务人员开展工作,协调解决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的矛盾纠纷。 6、落实评估回访工作,根据服务对象的意见,充实服务内容、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章 评估服务部工作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严格依照执行。具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岗位技能。
2、服从中心领导,认真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事项。关心集体、互敬互爱、互帮互助,树立服务中心良好形象。
3、严格执行服务中心指定的工作流程,受理群众诉求,落实服务人员,跟踪服务质量。
4、尊重所有老年人,热心为老年人服务,严禁用简单粗暴或冷漠的态度对待老年人.
5、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熟练掌握为老服务知识、技能,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6、工作期间佩戴工号牌,规范作业,注意安全,严禁酗酒上班,杜绝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7、热情礼貌的为老年人服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老年人发生争执。上门服务时,不得接受老年人的任何馈赠. 8、工作期间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中心领导和社区领导报告. 第四章 评估服务队伍管理制度
1、接受统一管理、指导,及时为评估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认真参加服务站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服务素质和服务技能. 3、严格执行制定的工作流程,不得有意延长服务时间和提高价格。 4、开展承诺服务,坚持中心各项服务制度,做到守时守信,有问题及时解决。 5、接到服务指令后,要认真填写服务记录薄,完成服务后,要请住户签署意见及工作时间等,并将记录薄送交服务站备案。 6、工作时间不得饮酒,规范作业,注意安全,杜绝安全隐患,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7、热情礼貌的为客户服务,不管在任何情况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严禁偷盗现象发生。 第五章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中心的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管理程序,使中心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中心全体职员,即中心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本中心的规定外,本中心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条 管理权限
总经理确定中心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评估部经理工作职责:
1、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2、负责中心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3、负责中心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4、组织中心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5、组织中心人事培训工作.
6、协助各部门办理中心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7、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8、根据中心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主管规划。 9、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条 职员录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中心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中心与其签定《职工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中心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职工聘用合同》时效可由中心与职员双方协商签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聘约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自动续约.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中心. 第四条 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中心的利益为重,为中心的发展努力工作. 2、牢记“客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3、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中心发展保持同步. 4、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5、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6、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7、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8、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9、明确中心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五条 保密义务
1、职员有义务保守中心的经营机密。职员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职员未经中心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中心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和资料. 第六条 行为的自我判断与咨询
职员在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中心公开谈论,为简便的判断标准; 2、向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提出咨询;
3、接受咨询的部门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第七条 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 1、职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心一切规章制度; 2、职员必须服从中心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3、职员必须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4、职员应严格保守中心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5、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6、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中心财务; 7、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中心指挥,予以协助;
8、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中心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9、中心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第八条 中心员工礼仪 第一条 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不准在上班时间内出现花指甲,如发现,每次扣10元工资。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经总经理同意的除外]。
5、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职员工作时间不宜穿大衣或过分雍肿的服装,也不能只穿长短裤、拖鞋、带钉子的皮鞋、背心、吊带衣服. 第三条在中心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中心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住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6、递交物件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无论在自己的中心,还是对访问的中心,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第九条 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中心《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1、标准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合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
2、周末及平时的晚上:原则上自行安排[但不能关手机,中心有业务时按中心安排]。
3、管理层人员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灵活安排,但每天必需填写个人一周活动表,每周五例会上向上级汇报。工作人员外出需请示,每日填写外出活动记录报告,每周五在例会上向上级汇报。
4、迟到、早退或旷工:上下午上班前和上下午下班后,职员要由本人亲自打卡或签到,若因故不能打卡或签到,应及时填写请假单报负责人签字,然后送主管备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签到必需至电通知部门经理。发现替他人打卡或签到,每次会扣除双方薪金各10元。
5、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6、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扣除薪金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中心有权予以劝退。
7、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6天,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作除名处理,中心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8、请假须填写请假单,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对请假进行备案。请病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致电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级主管,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中心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
9、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等],如需外出应请示主管。
第十条 工资待遇
1、工龄补助:在中心工作年满一年的职员,每年增加70元的工龄补助。
2、奖金:按中心奖励规定发放。
3、全勤奖励:全年出满勤,未请假、无迟到、早退、旷工者,发放全勤奖金。
4、职员工资发放日期:职员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底发给. 5、中心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工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如员工对其工资有异议,请直接与经理联系。
第十一条 奖惩
第一条 中心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1、保护中心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2、业绩突出,为中心带来明显效益者; 3、对中心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4、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中心楷模者; 5、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6、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等. 第二条 中心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1、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盗窃、殴斗、诈骗、索贿、违反中心财务制度者; 2、中心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3、在中心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中心声誉或利益者;
4、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中心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5、怠慢、欺辱、谩骂、殴打顾客,给中心形象带来损害者; 6、玩忽职守、责任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中心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7、严重违反中心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8、窃取、泄露、盗卖中心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者; 9、触犯中心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国家法律行为; 第三条 记过处罚方式 1、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 2、若职员行为给中心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中心有权起诉;奖惩记录,纳入中心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 福利
1、保险:按中心现行的保险规定,中心的在职有资质的人员,中心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按中心规定。
2、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3、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端午节、儿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中心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4、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5、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中心组织人员慰问。慰问金最高200元。
第六篇: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村规民约
为切实做好本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效地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优化人居环境,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村庄(自然村、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村规民约”,请全体村民共同监督遵守。
一、凡居住在本村庄内的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执行本村村规民约。
二、积极参加卫生活动,参与和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改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责任制,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杜绝垃圾乱扔、粪便乱排,柴草杂物等乱堆、乱放现象。
四、家禽家畜集中圈养,不得散养,狗必须拴养,死禽死畜要深埋。
五、确保村内道路及两侧和公共场所卫生整洁,无粪堆粪坑、无散养牲畜、无私搭乱建现象、无柴草垛、无垃圾,保证道路畅通。
六、保持河道清洁,不得将垃圾、农药瓶和农田杂草等一切杂物倒入各大小河道。
七、自觉维护村内绿化地段的树木,不乱砍乱伐树木,保持绿化地段无杂物、无杂草、无垃圾,确保树木生长旺盛,没有枯树枝,树木及时修剪。
八、严禁焚烧秸秆,村民有义务进行监督举报,对违反规定的农户给予相应处罚。
九、自觉维护好村内公共设施的完好性,不得随意破坏垃圾桶、垃圾池、绿地、路灯、健身器材等配套设施。
十、村委会定期进行卫生评比,并把评比结果在公示栏上公布。被评为“不清洁”的农户给予相应处罚。
十一、违反上述规定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况给予50—500元的罚款处理,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十二、按照本村农户家庭实有人数每人每月2元收取垃圾清运费。
十三、本村规民约如需修改,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十四、村委会负责监督本村《村规民约》的实施,并有权对违反者采取处罚措施。
十五、本村规民约自××年×月×日起实施。
XX村委会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充分发挥村委会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教育宣传工作,教育村民自觉遵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村清扫保洁队伍的管理,搞好村内卫生区域的划分,清扫保洁人员的调配及日常工作考核。
三、落实每日检查制度,督促村民搞好庭院卫生,组织村保洁队伍搞好公共环境卫生,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确保村容村貌整洁。
四、积极组织村民植树、养花、种草、并开展护绿活动,绿化美化农村环境。
五、积极做好村内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保持其清洁美观可用,对破坏环卫设施设备的行为进行教育和举报。
六、根据《楚雄州发改委州人居办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费指导意见》,收运及保洁费用按照“村民和村集体付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方式筹集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资金。按照“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结合当地设施设备投入、经济发展水平和收费对象承受能力等实际,建立合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收费机制,按照家庭实有人数每人每月不少于2元确定垃圾收费标准,承担必要的生活垃圾日常保洁费用。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XX村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
为营造清洁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决定建立“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望全村群众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执行。
一、包卫生清洁。各农户负责房前屋后的清扫保洁,不向门外泼洒脏水和倾倒垃圾、粪便,不乱丢瓜果皮、烟头、纸屑、塑料袋及一切生产、生活垃圾,做到房屋四周无纸屑、无烟头、无瓜果皮、无污水粪便、无乱倒垃圾、无废弃物堆积、无污水溢流、无蚊蝇滋生地、无卫生死角。做到脏了就扫,把垃圾分类投放至就近的分类垃圾池内,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二、包绿化管护。各农户加大房前屋后绿化力度,适时种植树木花草,不得擅自破坏公共林木,不得在树上乱钉、乱刻、乱挂衣物和搭建临时建构筑物,不得将垃圾倒在树根底部或公共行道上,不将污水、污物倒入门前沟渠、雨水井和路面。
三、包秩序管理。门前屋后柴草、杂物堆放整齐,做到不占道堆放杂物、建筑材料,不占道晾晒谷物,不占用人行道、公共场所停放车辆,不损坏公共设施。
XX村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为严格执行村卫生管理制度,强化卫生保洁工作,特制定如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各村以村书记为组长、各村委委员为成员组成检查小组,每月对本村人居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考核优秀的家庭授予“星级文明卫生户”称号,挂牌奖励。
二、检查范围:按卫生管理措施要求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每月例行检查一次,除此之外还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检查办法:定期检查,检查组成员统一集合,各组实地查看。不定期检查,接到临时通知统一集合,坚持平时检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法,查看后计算分数,张榜公布得分情况,并存档作为考核各组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卫生工作较差的农户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XX村保洁人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向村民宣传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带动村民积极参与。
二、负责全村垃圾清运、分类工作,做好辖区内道路、河道沿线日常保洁,保持全村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三、负责全村公共区域花草树木的灌溉及公共绿地的管护工作。
四、督促村民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
包秩序)责任,保持房前屋后环境干净整洁。
五、监督村民分类、集中投放垃圾,做到垃圾入池。
六、完成村两委交办的临时保洁任务。
XX村清扫保洁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村委会是保洁队伍管理的主体,对保洁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管理,负责对村清扫保洁工作的组织,对清扫保洁人员工作随机开展督查和考核,月底已考核成绩作为兑现清扫保洁人员工资和续聘的依据。
一、清扫保洁人员工资主要由扶贫项目村集体经济收益、向农户收取的保洁费用组成。
二、清扫保洁人员工资按照聘用合同实施工资月付。其中80%作为固定工资,20%作为浮动工资,按每月考核结果发放。
三、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发20%浮动工资,60分至80分发浮动工资的一半,80分以上发放全额浮动工资。
四、考核细则如下:
1、清扫保洁人员每周2次清扫主要干道(街道)两次,定时收集垃圾一次,并及时运至村内垃圾箱(垃圾池)内,做到巡回保洁,发现问题一次扣5分。
2、村内公共场所无白色污染物、无垃圾、无卫生死角,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3、村内主干道路无遗留垃圾、无积水、无杂物,道路两边及树坑无杂草,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4、村内房屋墙面、主干道树木、电杆等无乱涂乱画,无乱吊乱挂,无随意张贴宣传品,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5、村内垃圾收集箱(台)干净整洁、不破损、垃圾不外溢,村民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整齐,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6、沟渠内无垃圾杂物等漂浮物,发生问题一次扣2分。
7、上级检查有问题的、村民单位有投诉的,一次扣2分。
8、服从村委会的管理,完成临时清扫保洁任务,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第七篇: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第一章评估服务部管理制度
1、具备合法的相关从业资格。
2、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熟悉评估服务程序和规范要求。
3、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证明及语言表达能力。
4、做好评估服务宣传工作,公开服务热线电话,热情接待每位需求者。
5、对老年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建立老年人数据库。建立健全评估服务对象和服务队伍的档案。
6、负责对评估服务队伍的组建评估、管理、考核、协议书的签订等工作。
7、对评估服务对象进行定期回访和情况反馈,接受老年人的投诉,协调处理投诉案件。
8、服务内容多样化,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不断调查和增设服务项目。
第二章评估服务部站长职责
1、了解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评估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负责评估服务部的全面工作,做好服务站工作人员的考勤、奖惩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接待投诉。
3、负责对评估服务人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业务培训。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经常与工作人员交流,及时掌握服务中的情况。
4、适时掌握服务对象需求变化,及时调整服务项目,做好技能培训。按照老人的不同需求,安排工作人员,适时上门听取意见。根据老人及家属意见,合理调整评估服务方式方法。
5、组建和管理服务队伍,监督、指导服务人员开展工作,协调解决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的矛盾纠纷。
6、落实评估回访工作,根据服务对象的意见,充实服务内容、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章评估服务部工作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严格依照执行。具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岗位技能。
2、服从中心领导,认真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事项。关心集体、互敬互爱、互帮互助,树立服务中心良好形象。
3、严格执行服务中心指定的工作流程,受理群众诉求,落实服务人员,跟踪服务质量。
4、尊重所有老年人,热心为老年人服务,严禁用简单粗暴或冷漠的态度对待老年人。
5、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熟练掌握为老服务知识、技能,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6、工作期间佩戴工号牌,规范作业,注意安全,严禁酗酒上班,杜绝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7、热情礼貌的为老年人服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老年人发生争执。上门服务时,不得接受老年人的任何馈赠。
8、工作期间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中心领导和社区领导报告。
第四章评估服务队伍管理制度
1、接受统一管理、指导,及时为评估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认真参加服务站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服务素质和服务技能。
3、严格执行制定的工作流程,不得有意延长服务时间和提高价格。
4、开展承诺服务,坚持中心各项服务制度,做到守时守信,有问题及时解决。
5、接到服务指令后,要认真填写服务记录薄,完成服务后,要请住户签署意见及工作时间等,并将记录薄送交服务站备案。
6、工作时间不得饮酒,规范作业,注意安全,杜绝安全隐患,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7、热情礼貌的为客户服务,不管在任何情况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严禁偷盗现象发生。
第五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中心的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管理程序,使中心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中心全体职员,即中心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本中心的规定外,本中心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条管理权限
总经理确定中心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评估部经理工作职责:
1、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2、负责中心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3、负责中心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4、组织中心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5、组织中心人事培训工作。
6、协助各部门办理中心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7、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8、根据中心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主管规划。
9、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条职员录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中心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中心与其签定《职工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中心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职工聘用合同》时效可由中心与职员双方协商签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聘约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自动续约。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中心。
第四条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中心的利益为重,为中心的发展努力工作。
2、牢记“客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3、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中心发展保持同步。
4、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5、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6、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7、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8、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9、明确中心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五条保密义务
1、职员有义务保守中心的经营机密。职员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职员未经中心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中心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和资料。
第六条行为的自我判断与咨询
职员在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中心公开谈论,为简便的判断标准;
2、向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提出咨询;
3、接受咨询的部门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第七条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
1、职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心一切规章制度;
2、职员必须服从中心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3、职员必须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4、职员应严格保守中心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5、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6、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中心财务;
7、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中心指挥,予以协助;
8、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中心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9、中心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第八条中心员工礼仪
第一条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不准在上班时间内出现花指甲,如发现,每次扣10元工资。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经总经理同意的除外]。
5、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职员工作时间不宜穿大衣或过分雍肿的服装,也不能只穿长短裤、拖鞋、带钉子的皮鞋、背心、吊带衣服。
第三条在中心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中心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住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6、递交物件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无论在自己的中心,还是对访问的中心,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第九条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中心《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1、标准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合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
2、周末及平时的晚上:原则上自行安排[但不能关手机,中心有业务时按中心安排]。
3、管理层人员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灵活安排,但每天必需填写个人一周活动表,每周五例会上向上级汇报。工作人员外出需请示,每日填写外出活动记录报告,每周五在例会上向上级汇报。
4、迟到、早退或旷工:上下午上班前和上下午下班后,职员要由本人亲自打卡或签到,若因故不能打卡或签到,应及时填写请假单报负责人签字,然后送主管备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签到必需至电通知部门经理。发现替他人打卡或签到,每次会扣除双方薪金各10元。
5、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
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6、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扣除薪金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中心有权予以劝退。
7、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6天,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作除名处理,中心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8、请假须填写请假单,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对请假进行备案。请病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致电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级主管,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中心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
9、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等],如需外出应请示主管。
第十条工资待遇
1、工龄补助:在中心工作年满一年的职员,每年增加70元的工龄补助。
2、奖金:按中心奖励规定发放。
3、全勤奖励:全年出满勤,未请假、无迟到、早退、旷工者,发放全勤奖金。
4、职员工资发放日期:职员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底发给。
5、中心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工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如员工对其工资有异议,请直接与经理联系。
第十一条奖惩
第一条中心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1、保护中心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2、业绩突出,为中心带来明显效益者;
3、对中心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4、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中心楷模者;
5、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6、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等。
第二条中心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1、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盗窃、殴斗、诈骗、索贿、违反中心财务制度者;
2、中心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3、在中心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中心声誉或利益者;
4、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中心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5、怠慢、欺辱、谩骂、殴打顾客,给中心形象带来损害者;
6、玩忽职守、责任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中心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7、严重违反中心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8、窃取、泄露、盗卖中心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者;
9、触犯中心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国家法律行为;第三条记过处罚方式
1、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
2、若职员行为给中心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中心有权起诉;奖惩记录,纳入中心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福利
1、保险:按中心现行的保险规定,中心的在职有资质的人员,中心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按中心规定。
2、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3、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端午节、儿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中心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4、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5、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中心组织人员慰问。慰问金最高200元。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中心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中心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中心章程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中心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督中心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行政办公室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6、财务管理是中心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中心秘密。
二、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1、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中心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2、中心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3、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4、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5、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6、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7、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三、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1、资本金是中心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中心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账。
2、经中心领导会议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3、加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流动资产管理
1、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中心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2、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中心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3、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签。
4、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5、应收账款的管理:对应收账款,每季末做一次账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督促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账。
6、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账,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五、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行政办公室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2、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账,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1)房屋、营业用房30年;(2)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3年;(3)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3年;(4)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3年。
3、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4、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六、收入管理
1、中心的收入包括购买中心服务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购买评估服务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中心损益的真实性。
2、购买服务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账外或作其他处理。
3、中心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中心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中心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4、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1)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2)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培训经费、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3)固定资产折旧费:指中心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4)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5)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5、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培训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
6、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7、中心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部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七、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1、中心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中心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培训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2)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中心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2、中心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2)弥补中心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于中心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4)向发起人分配利润,根据发起人会决议,向发起人分配利润。
八、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1、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中心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2、总结和评价中心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八篇: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为规范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管理,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考勤制度
1、服务中心考勤签到。除节假日外,每周实行五天工作日制,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
2、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岗,不准闲聊,不准利用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3、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因事需要离开岗位的,应预先填写请假条,并经服务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请假期满要销假,无故超假或不及时销假者,按缺勤处理。
二、学习管理制度
4、坚持集中学习和平时学习相结合,每月组织集体学习4次,学习时间一般确定为每周一下午。
5、集体学习由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其他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参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内容重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农的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各类业务知识。
6、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除参加集体学习外,要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自学,不断拓宽知识视野。
三、项目办理制度
7、实行首问告知制。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介绍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和注意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及时给予受理,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热情引导至对应的办事岗位办理。
8、受理的事项需要调查核实的,必须安排专人进行调查;需进行公示的,要通过村务公开栏、宣传栏或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9、办理结束后要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服务信息,并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工作。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材料的,应电话答复不予受理的原因。
四、档案管理制度
10、窗口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由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档,再交由档案管理人员归档。非涉密的资料还应及时录入或上传至村级组织网络管理系统。
11、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资料及时编目,并对档案资料的存放、查阅、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做到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12、归档的案卷必须材料齐全、内容完整、排列有序,无污损,无残缺。
13、档案室内要做好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要定期进行清卷扫除,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1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查阅档案需经服务中心主任同意方可查阅。查阅档案时要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注明查阅内容、查阅日期及查阅人姓名。
15、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法规,严禁将涉及服务对象隐私的资料或本中心涉密资料、信息向无关人员透露。
五、财物与保卫管理制度
16、办公用品使用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不得私自将办公用品带离中心或挪为私用。
17、爱护办公设备,避免浪费办公耗材,下班时应及时关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照明等电器设备,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
18、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重要资料或贵重物品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以防失窃。
19、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对各种突发事件或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应采取制止措施,必要时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六、考核奖惩制度
20、考核奖惩制度按照《隆中办事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七、监督管理制度
21、服务中心要设立投诉箱和投诉电话,认真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举报,并接受社会监督。
22、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影响中心管理秩序和效率,损害办理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2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阵地面积充足、配套设施到位、职责制度健全、档案资料规范”的标准和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要求,完善四项制度,打造开放式非公企业党群活动服务中心。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服务指南,明确服务项目内容、办事流程和办结期限;建立党员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制度,设立专用登记薄,明确接待、登记、办理、反馈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建立党员谈心制度,热情接待谈心党员,积极为党员排忧解难,了解党员思想状况;建立党代表工作室服务承诺、情况报告、双项评议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困难党员帮扶救助制度,明确帮扶内容、条件和方式等。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制度。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建立首问负责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和相关人员责任等内容;建立限时办结制度,规定有关服务项目内容的办结反馈时间;建立情况报告制度,明确报告内容和形式,及时登记报告重要情况。
设施管理制度。制定党建阅览室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图书借阅管理制度;制定党员电教设备管理使用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制定党群活动室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活动设施和器材管理服务制度。
党员活动制度。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开授党课;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围绕企业发展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党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志愿者服务制度,组建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党代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组织开展党代表调研视察、接待群众、走访党员群众等活动;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开展读书、娱乐、弘扬企业精神的各类活动。
实行代办员值班制
由代办员轮流值班,受理党员群众代办申请,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
实行首问责任制
首问责任人认真记录党员群众申请代办事项,并负责代办事项的全程办理或及时移交给有关承办人,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服务事项做到:“一册登记、一人负责、一个答复”。
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党员群众申请所办事项,代办员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条件、时限、程序和所需要的全部材料,方便党员群众办事。
实行服务承诺制
对能够实行代办的事项,承诺工作期限,实行全程代办,所办事项结束后,及时将办理结果通知委托人;对不能办理的,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必要的解释,争取党员群众理解,对超越代办范围的,指导党员群众到相关机构进行办理。
实行登记备案制
认真填写《待办事项记录》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结果详细记录,并整理存档。
第九篇: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校要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第十篇: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服务内容:
(一)代办类
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
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二)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
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三)公益事业类
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
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
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点工作和值班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点,各村村委主任任中心主任,村
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包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中
心工作人员,各社社长为中心联络员;
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4、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5、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
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6、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
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村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
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
督办、反馈和归档;
4、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重
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勘查工
作;
6、按时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
把办好群众的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热情受理群众办事事项,按照服务事项的分类,属
于村上办理的立即办;属于上级办理的,审查相关资料是否
齐全,资料不齐的告知应补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填写代办单,
作好登记表,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有关部门送交相关资料办
理;
4、上级办结后,及时取回,通知群众取件,对确实不
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5、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镇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
联系,做好情况反映和信息沟通工作;
6、做好记录登记台帐工作,把每次服务时间、对象、
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记录详细登记,每年整理存档。
第十一篇: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
四、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学校
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三、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学校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
一、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二、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 、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三、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四、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五、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学校
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
一、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
二、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
三、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四、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
五、联系沟通制度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学校
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各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
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三、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
学校
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
三、职责分工
1.中心学校党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中心学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中心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学校
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
一、专项督查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二、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
三、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各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
四、督查结果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并上报。
第十二篇: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章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第九条单位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应当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单位领导担任组长。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及时提交单位领导班子,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第十条单位进行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包括是否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是否建立单位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
(二)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三)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四)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工作人员的培训、评价、轮岗等机制;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五)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六)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单位进行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二)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
(四)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
(五)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概算投资;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六)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七)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一般包括:
(一)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三)归口管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采取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并确定牵头部门或牵头人员等方式,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四)预算控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五)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六)会计控制。建立健全本单位财会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七)单据控制。要求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项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表单和票据,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
(八)信息内部公开。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第三章单位层面内部控制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者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同时,应当充分发挥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十四条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应当相互分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单位应当实行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周期。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单位应当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经济活动的关键岗位。
第十六条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单位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会计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对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归口管理,将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流程嵌入单位信息系统中,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保护信息安全。
第四章业务层面内部控制
第一节预算业务控制第
十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条单位的预算编制应当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一)单位应当正确把握预算编制有关政策,确保预算编制相关人员及时全面掌握相关规定。
(二)单位应当建立内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或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按照规定进行项目评审,确保预算编制部门及时取得和有效运用与预算编制相关的信息,根据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根据内设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对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在单位内部进行指标分解、审批下达,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程序,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第二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折叠第二节
第二节收入业务控制
第二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六条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业务部门应当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第二十七条有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职能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第二十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理。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单位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十条单位应当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当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一)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二)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三)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签发的支付凭证应当进行登记。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当按照公务卡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业务。
(四)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由财会部门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与支出业务相关的合同等材料应当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根据国家规定可以举借债务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债务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债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不得由一人办理债务业务的全过程。大额债务的举借和偿还属于重大经济事项,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并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单位应当做好债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保管工作。加强债务的对账和检查控制,定期与债权人核对债务余额,进行债务清理,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折叠第三节
第三节政府采购业务控制
第三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单位应当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已批复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第三十五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归口管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建立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按照规定选择政府采购方式、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等事项应当加强内部审核,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政府采购文件,由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第三十七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管理。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
第三十八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妥善保管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定期对政府采购业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在内部进行通报。
第三十九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的管理。对于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应当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折叠第四节
第四节资产控制
第四十条单位应当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一)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三)按照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当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四十二条单位应当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
第四十三条单位应当加强货币资金的核查控制。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调节不符、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未达账项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强化对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
(一)对资产实施归口管理。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落实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贵重资产、危险资产、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资产,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规定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和审批程序。
(二)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资产的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置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三)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对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
第四十五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对外投资的管理。
(一)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对外投资决策与执行、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二)单位对外投资,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三)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追踪管理,及时、全面、准确地记录对外投资的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情况。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对外投资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对外投资业务的部门及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折叠第五节
第五节建设项目控制
第四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四十七条单位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
第四十八条单位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单位内部的规划、技术、财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第四十九条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单位应当采取签订保密协议、限制接触等必要措施,确保标底编制、评标等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五十条单位应当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财会部门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
第五十一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五十二条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如有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单位建设项目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五十三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建设项目已实际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单位应当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暂估入账,转作相关资产管理。折叠第六节
第六节合同控制
第五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专用章,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单位应当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财会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第五十五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工作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五十六条单位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或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单位应当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第五十七条财会部门应当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和进行账务处理。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财会部门应当在付款之前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五十八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登记的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与单位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应当同时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单位应当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
第五十九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纠纷的管理。合同发生纠纷的,单位应当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合同纠纷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并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评价与监督
第六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或岗位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内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内部监督应当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保持相对独立。
第六十一条内部审计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十二条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内部监督检查的方法、范围和频率。
第六十三条单位负责人应当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对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出具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六十四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检查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国务院审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对单位进行审计时,应当调查了解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有效性,揭示相关内部控制的缺陷,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规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篇: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为规范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管理,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考勤制度
1、服务中心考勤签到。除节假日外,每周实行五天工作日制,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
2、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岗,不准闲聊,不准利用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3、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因事需要离开岗位的,应预先填写请假条,并经服务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请假期满要销假,无故超假或不及时销假者,按缺勤处理。
二、学习管理制度
4、坚持集中学习和平时学习相结合,每月组织集体学习4次,学习时间一般确定为每周一下午。
5、集体学习由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其他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参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内容重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农的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各类业务知识。
6、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除参加集体学习外,要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自学,不断拓宽知识视野。
三、项目办理制度
7、实行首问告知制。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介绍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和注意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及时给予受理,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热情引导至对应的办事岗位办理。
8、受理的事项需要调查核实的,必须安排专人进行调查;需进行公示的,要通过村务公开栏、宣传栏或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9、办理结束后要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服务信息,并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工作。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材料的,应电话答复不予受理的原因。
四、档案管理制度
10、窗口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由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档,再交由档案管理人员归档。非涉密的资料还应及时录入或上传至村级组织网络管理系统。
11、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资料及时编目,并对档案资料的存放、查阅、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做到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12、归档的案卷必须材料齐全、内容完整、排列有序,无污损,无残缺。
13、档案室内要做好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要定期进行清卷扫除,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1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查阅档案需经服务中心主任同意方可查阅。查阅档案时要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注明查阅内容、查阅日期及查阅人姓名。
15、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法规,严禁将涉及服务对象隐私的资料或本中心涉密资料、信息向无关人员透露。
五、财物与保卫管理制度
16、办公用品使用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不得私自将办公用品带离中心或挪为私用。
17、爱护办公设备,避免浪费办公耗材,下班时应及时关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照明等电器设备,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
18、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重要资料或贵重物品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以防失窃。
19、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对各种突发事件或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应采取制止措施,必要时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六、考核奖惩制度
20、考核奖惩制度按照《隆中办事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七、监督管理制度
21、服务中心要设立投诉箱和投诉电话,认真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举报,并接受社会监督。
22、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影响中心管理秩序和效率,损害办理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2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阵地面积充足、配套设施到位、职责制度健全、档案资料规范”的标准和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要求,完善四项制度,打造开放式非公企业党群活动服务中心。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服务指南,明确服务项目内容、办事流程和办结期限;建立党员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制度,设立专用登记薄,明确接待、登记、办理、反馈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建立党员谈心制度,热情接待谈心党员,积极为党员排忧解难,了解党员思想状况;建立党代表工作室服务承诺、情况报告、双项评议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困难党员帮扶救助制度,明确帮扶内容、条件和方式等。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制度。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建立首问负责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和相关人员责任等内容;建立限时办结制度,规定有关服务项目内容的办结反馈时间;建立情况报告制度,明确报告内容和形式,及时登记报告重要情况。
设施管理制度。制定党建阅览室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图书借阅管理制度;制定党员电教设备管理使用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制定党群活动室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活动设施和器材管理服务制度。
党员活动制度。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开授党课;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围绕企业发展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党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志愿者服务制度,组建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党代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组织开展党代表调研视察、接待群众、走访党员群众等活动;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开展读书、娱乐、弘扬企业精神的各类活动。
实行代办员值班制
由代办员轮流值班,受理党员群众代办申请,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
实行首问责任制
首问责任人认真记录党员群众申请代办事项,并负责代办事项的全程办理或及时移交给有关承办人,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服务事项做到:“一册登记、一人负责、一个答复”。
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党员群众申请所办事项,代办员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条件、时限、程序和所需要的全部材料,方便党员群众办事。
实行服务承诺制
对能够实行代办的事项,承诺工作期限,实行全程代办,所办事项结束后,及时将办理结果通知委托人;对不能办理的,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必要的解释,争取党员群众理解,对超越代办范围的,指导党员群众到相关机构进行办理。
实行登记备案制
认真填写《待办事项记录》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结果详细记录,并整理存档。
《党群服务中心相关制度》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
2、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3、支持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按照章程开展工作。
4、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6、做好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篇: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党史,我党的历史之精髓,也是我党的从1921年7月1日成立以来整个发展过程的全部历史。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历次代表大会的情况、党章的不断完善过程、党在各个不同时期的组织建设和发展状况、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发展历程和全部史实的记载。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有利于我们学生党员能够更好的了解党的历史,更好的从革命先烈身上学习党员的优良品质。知党情、跟党走能够更好的让同学们知道党的方针与政策、知荣辱。为此我院召开一次“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的党员民主生活会。
时间:2012年5月10日
地点:艺术中心A101教室
参会人员:艺术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张磊同志,艺术学院学生党支部08、09、10级所有党员、预备党员。
主持人:艺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宣传委员孟祥玉
记录人:甘泉
会议记录:
一、 党员、预备党员全勤符合民主生活会条件
二、 活动安排
1、 召开“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讨论会,围绕“如何有效的学习党史、了解党情、跟党走”这一主题进行讨论,提高学生党员的党性、荣誉观,并在广大学生中形成“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的良好局面。
2、 党小组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从我做起”大讨论。
孟祥玉:我们应该清楚的了解我们的党从1921年7月1日成立以来整个发展过程的全部历史,及党的历次代表大会的情况、党章的不断完善过程、党在各个不同时期的组织建设和发展状况、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发展历程和全部史实的记载。
张健华:我们要认真的全面的了解党史,就是了解党是如何执政的。即怎样把马克思与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提出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与改革开放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一方面通过宪法和法律把它们变成国家的意志,贯彻到国家生活的各个领域;一方面通过其各级组织、各级干部,团结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运用广泛的统一战线,调动一切 积极因素,实现宏伟的社会主义建设目标。二是执政党自身的建设,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的队伍的发展、壮大,党的干部的培养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继承、发展,党纪党规的确立和监督、检查,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等等。
王志强: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党员队伍迅速壮大,目前总数已达8000余万人,其中1990—2000年间入党的有2100多万人,约占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这期间,文化程度较高的年轻党员大量增加,比如,2000年新发展的党员中,35岁以下的年轻党员占70%多,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约占80%,同时,干部队伍结构变化加快,新老交替加速进行。因此我们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的工作,防止极少数腐败分子影响着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的素质,削弱了党的战斗力。
于鹏程;要从党情的客观实际出发。我们党现时期在党的建设上之所以提出这样而不是那样的观点,之所以作出这样而不是那样的决策,归根结底,依据于客观实际包括党情;党内对于这些观点、决策存在的种种模糊认识,也需要在正确认识客观实际包括党情的过程中得以澄清。
朱佳妮: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党,立党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做到了让人民当家作主,所以中国共产党是伟大的政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就是为了更好了解党的执政方针,更好的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付出自己的一片力量。
学生支部张书记总结道:当然,“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还能从很多方面谈到,仅就这几方面的内容是不足以解释好“如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的。但是从这几个方面看出一个共性: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从自身做起,充分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我们学生党员要加强自身思想建设,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作为新世纪的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用自己的亲身实践去为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要知党、爱党、跟党走。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这是为了告诫每位党员,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拥有正确的入党动机,是正确行动的精神力量,要求我们只有树立了正确的入党动机,才能经受住党组织的考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能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党,认识党,知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第十五篇: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1)接待党员办理、咨询、救助等情况时,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服务范围的应向党员说明清楚,或及时报组织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2)对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况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二、窗口值班制度
(1)工作日每天安排一人在窗口值班,退休党员志愿者、街道党员轮流,负责窗口接待和引导来访人员到办公室。
(2)双休日每半天安排一名在职党员志愿者窗口值班,街道工作人员轮流,负责接待来信、来电和来访。
(3)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遇紧急情况及时向街道、领导报告。
三、情况报告制度
(1)建立基础台帐,记载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
(2)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反映处理结果。
(3)对党员的重大救助或反映重要的情况,应及时上报上级组织部门,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特殊情况要实行一事一报。
(4)定期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组织部门报告。
四、信息交流制度
(1)党员服务中心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有关工作,交流服务信息,沟通相关情况。
(2)党员服务中心应及时编印有关服务内容、服务信息、工作体会、服务案例等资料。
第十六篇: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根据省、市、区委统一部署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具体目标,深入推进“自我革命、自我净化、自我提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教育收获和体会
通过学习,加深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加深了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理解,提高了自己崇规、守规、执规意识,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坚决了“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更加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对我们党面临“四大风险”“四大考验”的严峻复杂形势有了更为精准的理解,在工作中更加敢于担当、敢于冒险、敢于直面问题和解决难题
二、调查研究时效
主题教育调研活动深入开展以来,我通过采取实地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辖区村居调研,认真梳理当前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现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薄弱环节以及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认为必须要在以下几方面做出整改:
1、要创新宣传内容、载体和方式,要形成符合时代要求和实践需要的新认识、新思想。通过思想认识的进一步提高来实现工作思想的创新,适应新的宣传文化形式,创新渠道、载体、形式,努力实现传播效应最大化并找到正确打开工作新局面的举措。
2、要增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以及创新意识。新形式新任务对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新形势下要调动群众积极性,紧密结合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得具体实在、入情入理、可亲可信。
3、要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干部队伍建设。要完善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人员配备。树立科学的管理思想,配备宣传专职人员,定期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宣传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和工作技能,完善通讯员网络,以保证收集信息及时,发布信息准时,贯彻渠道畅通。
三、查摆到的问题
(1)理论学习方面。一是对理想信念的坚守还不够,没有像老一辈革命家、优秀共产党党员那样为理想而奋不顾身去拼搏、去奋斗、去献出自己的全部经历。二是大局意识不够强。缺乏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去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理论自觉性。三是学习实践性不够强,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忽视了理论联系实际。
(2)思想政治方面。一是政治敏感性还不够强。在政治信仰上始终是坚定的,但是对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认识还不够高,对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研究不够透彻、理解不够系统,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视不够,忽视了意识形态领域的教育和管理。二是对“四个意识”理解认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践行“四个自信”的自觉性上还有一定差距,政治敏锐性和政治洞察力还有待加强。
(3)干事创业方面。一是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没有真正的豁出去,以自身的模范行动为广大党员干部做示范、树标杆。二是改革创新意识不够强劲。有时仅停留在确保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和推进日常工作上。存在工作按部就班,想问题、做决策顾虑较多,开拓创新少。三是部署工作不够细致。日常工作中,有时只注重结果,没有太多关注过程和细节,缺乏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致使一些工作落实不够理想。
(4)为民服务方面。一是为民服务的意识还需增强。潜意识中在处理对上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的关系上出现偏差,造成联系基层、服务群众不深入,为民解难事、办实事上还不够有力有效。二是为民服务的能力还需提升。对基层鲜活的典型经验学习总结的不够,指导工作主观意志成份多,对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拓思路、出点子还不够。
(5)清正廉洁方面。一是对廉洁自律意识不深入,理解过于片面,对组织监督制约必要性有所忽视。二是对自己廉政清廉相关问题接受批评时主动性不强,自觉性不高。
四、根源剖析
从深层次分析自身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根源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思想方面,理论学习有所放松。只把学习当成一项任务,没有真正当成一种习惯,主观上对加强理论学习的紧迫感认识不足,忽视了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对深层次问题研究还不够,用理论指导实践的工作能力有待加强,抓思想政治学习的力度不够,学习掌握的内容只能“撑撑门面”。
(二)在政治方面,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对党的思想路线、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和方针政策等认识不全面,缺乏科学有效的执行力、敏锐的政治洞察力以及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从政治角度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不强,认识事物看表面不能看清本质,对事物的认识理解不深刻、不全面,没有真正让学习到的理论指导实践、指导日常工作。
(三)为民服务解难题方面。看问题、想事情缺乏群众立场,忘记了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为管好自己、干好工作,不让群众有意见就够了;在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个人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存在以个人利益为重和在多做与少做上患得患失的思想,没有真正树立起虚心向身边老党员和老同志学习的意识。
(四)在干事创业敢担当方面。攻坚克难举措不多。工作时间短,主动研究工作少,攻坚克难意识不够强,创新性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特别是破难题新思路、新举措不多,处理问题瞻前顾后、放不开手脚,缺乏勇挑重担、敢于担责、锲而不舍的工作勇气。
(五)清正廉洁作表率方面。有时把自己等同于普通党员,标准上只求不违规、不求作表率,令行禁止的意识不够深入。
五、整改情况的自我评估
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大局意识、学习实践性,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和方法去认识问题、分析问题,提升解决问题的自觉性。在一定程度上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政治敏感性,坚定政治信仰,以及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认识,对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进行系统研究和系统理解,坚定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四个意识”理解认识,自觉践行“四个自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以自身模范行动,为广大党员干部做示范、树标杆,进一步提升改革创新意识,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上推进日常工作上开拓创新,工作开展要紧密有序,对落实情况及时监督指导。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深入基层听民声、防实情、查民意、解民困。充分理解廉洁自律意识,要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做到在奢靡之风、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生气。主动接受对自己廉政清廉相关问题批评,提高自觉性。
六、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理论学习方面。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2、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养成勤学好学的好习惯。3、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不断把学习的成果转变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二)思想政治方面。1、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刻把握信念坚定这个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2、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修养,提升政治站位。3、提高辩证思维能力,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的重要论述,加深对创新发展理念的理解和把握,要做到切合实际具体落实。
(三)干事创业方面。1、要提高工作标准,增强担当精神,认真履职尽责。对分管宣传工作,要逐项细化,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2、深入研究宣传部门的各项工作,抓好各项工作的开展,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工作实效。3、认真听取大家意见,磨炼信念,多历练能力,多解决问题。
(四)为民服务方面。从实际出发,从老百姓的所想、所需、所求出发,坚持群众路线,定期对居民群众进行走访,对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听真话、访实情,要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为民所想,为民所为;要永葆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带头表率的作用。
(五)清正廉洁作表率方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正确立“三观”,强化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事业观,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标记“红线”。
七、其他事项
本人及家人无经商办企业。本人不存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本人不存在重大事项报告、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问题。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出 3 条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第十七篇: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当前,必须树立宽广视野,强化战略思维,强化担当意识,严格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守好阵地、管好队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1、充分认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复杂性,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要深入学习宣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党的思想理论和大政方针政策,充分运用各种平台、载体、手段,形成主流思想舆论的强大势能。
2、强化阵地意识,聚焦互联网、高校、宗教、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巩固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要加强阵地建设,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硬任务严格落实,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抓好统筹协调,打好综合战、协同战。
3、党员领导干部对不当言论要敢于发声、敢于举旗亮剑,当“战士”不当“绅士”,理直气壮与错误思想作斗争。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巡视巡察重要内容,加强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4、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创新网络内容建设,把提升网上正面宣传流量和水平作为主攻方向,最大限度壮大网上正能量,对宣传党和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红色内容”,大力扶持、积极鼓励。
5、组建宣讲员队伍,深入基层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宣讲和百姓微宣讲;打造网评员队伍,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发声,用网民语言积极主动回应网民关切,加强正面引导,凝聚共识;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广泛参与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用先进文化理念教育群众、引导群众;强化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预判、分析、处理等能力,确保其关键时刻能站出来、顶得住、冲得上、打得赢。
第十八篇: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一、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
二、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做好流动党员接收、管理工作;
三、协助街道党工委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党建工作,并提供有关工作指导;
四、协助街道党工委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五、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
六、负责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
七、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八、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整体设置、切实加强志愿者自身业务能力建设、文明实践活动方案制定,文明实践各类活动、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的整理和保管;
第十九篇: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为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二、领导机构
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各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网络安全领导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在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附件)。
三、工作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街道党工委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总则,各分管领导和科室对负责业务领域、包抓村(社区)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副主任分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各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各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和包抓村(社区)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牵头单位:党政办、纪工委、基层科。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基层党组织)
(二)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训。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扎实抓好党组中心组为龙头,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要内容。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管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党政办、基层科,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基层党组织)
(三)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有关分析研判情况及时报党组和信息科。(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科室)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城市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党政办、基层科、为民服务大厅、经济发展办。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基层党组织)
(五)加强“两微一端”管理。按“谁组建、谁负责”管好微信群,切实对各科室、各业务微信群管理,办好“灞桥街道办事处”公众微信号,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灞桥街道板块的日常管理维护。(牵头单位:党政办、基层科。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基层党组织)
(六)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大力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充分挖掘先进典型,规范选人用人机制,及时通报反面典型案例,坚持用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牵头单位:党政办、纪工委。责任单位:各科室)
(七)防治邪恶势力侵入和出国出境人员管理。坚决打击和防治邪恶势力侵入,抓好“扫黑除恶”工作,净化城区精神环境,设置文明创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加强对出国出境人员管理,严防腐朽思想渗透。(牵头单位:党政办、综治办、纪工委。责任单位:各科室)
(八)加强综合治理防治不稳定因素。认真开展综合治理,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隐患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信访举报投诉,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少数民族人员合法权益。(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各科室)
(九)加强涉密文件的管理。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加强对涉密文件、办公电脑管理使用。(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科室)
(十)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制订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联合相关单位部门开展全国文明城活动。(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基层党组织)
第二十篇: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1)接待党员办理、咨询、救助等情况时,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服务范围的应向党员说明清楚,或及时报组织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2)对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况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二、窗口值班制度
(1)工作日每天安排一人在窗口值班,退休党员志愿者、街道党员轮流,负责窗口接待和引导来访人员到办公室。
(2)双休日每半天安排一名在职党员志愿者窗口值班,街道工作人员轮流,负责接待来信、来电和来访。
(3)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遇紧急情况及时向街道、领导报告。
三、情况报告制度
(1)建立基础台帐,记载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
(2)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反映处理结果。
(3)对党员的重大救助或反映重要的情况,应及时上报上级组织部门,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特殊情况要实行一事一报。
(4)定期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组织部门报告。
四、信息交流制度
(1)党员服务中心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有关工作,交流服务信息,沟通相关情况。
(2)党员服务中心应及时编印有关服务内容、服务信息、工作体会、服务案例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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