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十篇】

2022-06-26   来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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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各项任务落实,按照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权责统一、失责必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为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三条 建立上级党组织履行领导、指导和监督责任,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形成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党建工作机制。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四条 党支部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企业各项工作。

  (二)按照规定参与本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企业负责人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第三章责任履行

  第五条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主要包括: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研究或者参与决定本企业重大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企业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第六条党支部书记承担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的职责,主要包括:

  (一)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二)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并定期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三)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四)按照规定参与本企业重大问题的集体研究讨论,支持本企业负责人开展工作,协调企业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凝聚力。

  (五)坚持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严肃党内组织生活。

  (六)严于律己,处处起表率作用。注重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与时俱进,适应并胜任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

  第四章责任考核与追究

  第七条 贯彻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党支部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第八条党支部及其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未能严格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暑,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工作要求,上级党组织决定要求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出现国有资产流失、职工队伍不稳定、社会责任不履行、长期经营不善等情形,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特别是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本企业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放任不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重大事项隐瞒不报或者不及时、不据实报告的。

  (三)意识形态领域和思想政治工作出现重大问题,重大舆情处置不当,严重损害党和国家以及企业形象的。

  (四)违反规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用人失察、失误,任人唯亲、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严重,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失之于宽松软,领导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的。

  (五)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严重,党内监督职责不落实,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有关规定,独断专行,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合规经营规定执行不力,腐败问题严重,“四风”问题突出的。

  (八)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等得不到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被侵害,影响恶劣的。

  (九)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九条 出现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形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有不符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党支部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 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职责的责任意识,不断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党建工作实际,就健全和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

  党支部书记是本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加强东娘娘庄联办小学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以落实责任制为动力,强化主体意识,落实管党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推进东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学校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整合力量,层层抓落实。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建工作放到学校发展的大局谋划中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来开展,促进学校各项工作。

  (三)、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覆盖面、改进工作方法,使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

  (一)、统筹谋划党建工作。把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情况,统筹谋划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任务措施,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带头抓好组织实施。制定党员教育、党员发展、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等实施计划,及时督促和检查党支部工作的完成情况。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党支部制度建设,检查和监督制度的落实,促进党支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和完善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制度,抓好党员的发展工作。

  (三)、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全面保障党员权利,建立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着力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积极开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建立健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作优化党员结构。

  (四)、构建协调互动格同。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围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进步整合基层党建资原协调各方面力量积极探索抓党建、促经济、促发展的有效载体和工作机制。

  (五)、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是党的意志和主张的具体体现,因此,党支部坚定、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是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的根本保障。

第三篇: 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奖惩。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第四篇: 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XX镇辖1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2.3万,现有基层党支部29个,其中村(社区)支部18个,机关支部1个,驻京流动党支部1个,企事业单位支部9个,党员574名,其中农村党员433人,机关单位党员35人,预备党员19名,女党员98名。2015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县委组织部的指导帮助下,XX镇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总体思路,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服务功能和党员服务作用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产业大镇、集贸强镇、生态重镇、和谐古镇”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抓班子,带队伍,强基固本促规范

  (一)抓龙头,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一是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提高了工作主动性。年初制定了全镇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将全年党建工作计划纳入其中,明确了各支部的目标任务,并将党建工作纳入全镇目标管理考核;专门召开了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确定了党建分工,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书记直接抓,组织委员具体抓,其它班子成员分头抓的工作局面。二是抓领导班子的学习,提高班子思想政治水平。建立健全了镇党委中心学习组制度,制定了周密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了党的理论与政策。三是抓好作风建设,促进领导班子适应新时期需要。要求班子成员充分结合本镇开展的“下基层晓民意解民忧”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实行领导帮扶联系点责任工作制。

  (二)硬支部,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

  一是认真落实“一定三有”工作机制。为解决村干部“没干头、没盼头”的思想和工作积极主动性不高的问题,除了保证干部的工资待遇定期足额发放,为符合条件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之外,我镇还制定了《XX镇村级重点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每年对班子的整体情况进行考评,并设立相应奖项,对工作突出和进步的村级领导班子进行考评奖励,对于工作上积极进步的村委会班子成员优先入党,落实“干好有希望,收入有保障,退休有所养”的承诺。而被连续两年评为后进村的班子,进行通报批评和诫免谈话,达到了奖励先进,激励后进的目标。积极足额及时落实离任“两老”生活补贴发放、80岁以上的老党员荣誉补贴发放等。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将全镇194名村小组长的生活补贴发放到位。

  二是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针对当前很多要日常村务议事机制不合理的情况,我们通过在全镇17个村推行“4+2”工作方法即“四议两公开”的工作程序,在一些村的道路硬化、新农村建设、筹资筹劳等重大事项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实现了村务工作向规范化、民主化、程序化的转变,让群众明白,让干部清白,拉近了干部群众距离,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全镇17个行政村均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各自然村成立了村民理事会。

  三是做好村级组织场所建设工作。今年以来,芦西、赛塘村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分别对村部进行了完善建设,为党员干部与群众的工作、学习交流提供了重要场所和平台,丰富了基层党员组织生活。对全镇17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深入调查摸底,分别为坊下、古巷村向上争取村部建设经费共xx万元,并为古巷、沿江、红星村申报20xx年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三)强队伍,提升党员综合素质。一是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提高队伍水平。充分结合《XX县贯彻〈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本地实际,制定了《XX镇2014—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以集中轮训、远程教育、现场教学、课堂讨论等多种形式,重点开展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农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新党员培训、党员创业就业培训等,全年轮训党员干部达200余人次。特别是本镇通过开展“网学,讲学,考学”三学活动,使得党员干部素质有了一定提升。

  二是抓好党员的发展管理,培养新鲜血液。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新党员的发展工作。注重在致富能手中培养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重点在有文化、乡土人才、“双带”能力强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并实行积极分子培养备案制,从源头上保证党员队伍的质量,为党组织输入新鲜血液。截至目前,已培养发展预备党员7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5名,女党员2名。严格党费收缴标准,足额收缴,建立收缴台帐,做到及时、明细、公开。三是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夯实干部基础。在选优配强村级干部队伍上,我镇坚持把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好干部选上来,用起来。在此次换届选举中,我镇下派4个指导组28名机关干部指导村(居)两委换届,产生支部书记18名,其中新当选3名,连任15名,大学生到村任副书记1名。

  (四)搭载体,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一是深入开展了“下基层晓民情解民忧”活动。成立镇、村两级走访组,将低保户、五保户、贫困党员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走访对象,开展民情恳谈、干部夜访,发放调查问卷、撰写民情日记,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活动开始以来,全镇党员干部共走访慰问全镇贫困户800人次,共收集意见建议26条,目前已完成23条。结合“民事直通车春风化积案”工作方法,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2起,劝访2起,组织矛盾纠纷排查34次。二是扎实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全镇建立4个基层连心小分队,解决群众诉求23个;通过实施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帮扶机制,以入户调查、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分析原因,对古巷、松山两个软弱涣散村制定整改措施。经过5个多月的整顿,两个软弱涣散村各项工作有了明显的进步,扎实推进了软弱涣散村的整顿升级。同时还积极加强与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或软弱涣散村所挂点的第一书记的沟通联系,加强村级建设;“七一”表彰了全镇4个优秀基层党组织和50名优秀共产党员、开展了“身边好人”的评选,培养身边典型,进一步传递了正能量。三是做好基层党组织五星创评活动。对全镇17个行政村、1个社区、7个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党组织按规定比例分类评级定星,自评二星级4个、三星级11个,四星级8个,五星级2个,并按文件要求建立三个工作台账。同时,结合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实现了“二星”及以下党组织转化提升。

  二、知不足、下决心,力促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虽然我镇的基层党建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县委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总体要求仍有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党员和干部培育的形式较为单一;二是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工作作风与加快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三是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现状与农业、农村工作发展新阶段的要求不完全适应,四是经常性深入村级组织调查研究有所欠缺,对一些深层次问题研究思考的不够。

  下一步,我镇将以“三大工程”为抓手,抓基层打基础,强班子带队伍,创特色出品牌,大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努力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

  (一)提高认识,创新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继续深入开展“网学、讲学、考学”三学活动,充分利用每次的党建工作例会、镇村两级大会、党员大会、远程教育平台、书记上党课等形式,加强全镇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性、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使干部克服“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中心、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的思想,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

  (二)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除了镇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外,其他班子成员也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健全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将党建工作纳入村级重点目标管理考评和干部考评,与奖惩挂钩,引导干部自觉地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提高服务能力。三是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农业科技、法律法规、公民道德等知识培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有针对性地发展培养一批新党员,要对全镇的大学生、退伍军人、返乡创业人员、致富能手等有为青年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党员发展对象信息库,着重发展35岁以下、高中学历以上的青年党员,特别是女党员。表现突出的党员可培养为村级后备干部,并为他们提供锻炼机会,让他们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和群众纠纷调解,积累工作经验和提升处事能力。四是落实党内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走访调查、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督查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宣传好经验做法,通报批评缺点与不足。

  (三)加大投入,为党建工作提供保障。一是确保党务干部队伍专业化。设立专职党务工作者,保证其专业和稳定性,使基层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多提供党务工作者培训学习机会,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二是完善经费保障。不断加大对基层组织开展活动、表彰奖励和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力争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增长到x万元/年;确保全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年工资收入不低于xxxx元、社区干部不低于x万元、村民小组长不低于xxxx元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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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奖惩。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第六篇: 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X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第七篇: 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党建责任制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权责统一、失责必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提高公司效益、增强公司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公司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司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力和战斗力,为“再造山西电建形象,逐步实现振兴崛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党建责任制管理

  以制度为支撑,实行分级管理。建立上级党组织履行领导、指导和督导责任,各单位党委(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专职副书记承担直接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形成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党建工作机制。

  党建责任制制度

  推行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与体制设计,坚持和落实“四同步”“四对接”,做到党的建设和本单位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根据党章、公司法、中央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设立党的组织和工作机构,按照责权对等原则,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建责任制内容

  各单位党委(支部)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具体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加强对各单位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在各单位贯彻执行;落实公司党委工作要求。

  (二)研究讨论本单位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三)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加强本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四)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支部纪检委员)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本单位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

  (五)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注重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干部职工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

  (六)领导各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和群团工作。

  党建责任制履行

  各单位党组织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主要包括:

  (一)加强本单位党的建设规划,统筹谋划推进本单位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制度,制定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强化过程控制,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二)定期召开党委(支部)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及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公司党委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听取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党的建设重要问题,部署党的建设重点工作;落实党委(支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本单位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研究讨论本单位重大问题。

  (三)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定期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基层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加强对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四)适应公司及本单位改革发展、转型升级需要,坚持市场化导向,推动干部选任管理方式与分层分类、市场化选聘、人才多元化发展相匹配。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和把关,管标准、关程序、管考察、管推荐、管监督,保证党组织对干部、人才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权,严格执行“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20字选任标准。

  (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支部纪检委员)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六)落实“三个基本”要求,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建设。加强各单位党建基础保障,健全本单位党的组织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的工作经费,加强各单位党委(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培训;突出支部规范化建设,规范党组织换届选举、“三会一课”、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发展党员等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注重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推动基础工作全面进步。

  (七)组织领导党内学习教育,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八)定期研究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工会、共青团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推动各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从全局出发把握新闻舆论工作,注重发挥宣传工作正能量,重视典型引路,积极选树“一先两优”、劳模等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基层党建先进经验。

  (九)建立健全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按照公司党建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报告本单位开展党建工作情况,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用好用足考核结果。

  (十)加强党建工作创新,开展党建重大课题研究,建设和完善党群信息系统,促进党建优势转化,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标准化管理水平。

第八篇: 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X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党建

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第九篇: 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X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

  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第十篇: 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X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关于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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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 支部党建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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