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是指企业发现或探索准消费者的需求,让消费者了解产品,然后购买产品的过程。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营销现场作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文章5篇 ,欢迎品鉴!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营销现场作业安全工作规程篇1
中国电力网讯 为加强营销现场作业管理,规范各类营销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9月11日,国网乐安县供电公司城区供电所在二楼会议室开展了营销现场作业安全工作规程学习,城区供电所全体营销人员参与学习。
在学习中,城区供电所邓文涛深刻解读营销现场作业安全工作规程,并且强调全体电力工作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应遵守并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尤其是触电急救。进入作业现场时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现场作业人员还应穿长袖工作服、绝缘鞋,一切工作都应在保证自身安全条件下完成。
为确保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现场作业安全工作规程,提出了相应的改正措施,首先号召各工作人员熟读安全工作规程,提高工作人员自身安全意识;二是在工作中相互提醒对方不当之处,营造以安全为主的工作氛围。
经学习,城区供电所各成员均表示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工作,改除陋习,全面提高现场作业安全意识和技能。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营销现场作业安全工作规程篇2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及生产单位。
3、安全生产教育
3.1每年由生产单位自行组织对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3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4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
3.5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3.6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安全管理小组
4.1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单位负责人任小组组长。
4.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4.2.1对各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4.2.2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
4.2.3有权对有关安全措施及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进行审定。
4.2.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采取处理措施。
5、安全生产检查
5.1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进行。
5.2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5.3经常性检查
5.3.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5.3.2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5.3.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5.4自检、互检、交接检
5.4.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5.4.2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5.4.3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
5.5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5.6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够引起人身及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须列入管理对象:
6.1.1各类机械设备,手动、电动工具,电路、电力设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库、仓库等。
6.1.2易爆炸物,如锅炉、压力容器、火药、炸药等。
6.1.3强酸、强碱及亚硝酸钠等有腐蚀、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6.1.4与地面位置相差较大的作业如登高、高温、热蒸汽、超低温物体等。
6.2重点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对存有危险作业部位(工段)、不安全状态(因素)和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防范对象进行挂牌警示、作安全标志、划重点防护区或安全警戒区,并建立重点部位档案。
6.2.2重点防护区、警戒区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存放杂物、施工、携带火种。
b)在警戒区域附近实施明火作业或爆破作业前,必须通知安全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
c)机动车辆在警戒区域不得超速行驶与停留,人员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d)警戒区域内,未经分管领导允许并由专门人员陪同不得到现场参观。
6.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摘除警示和安全标记。
6.3个人及设备的管理
6.3.1生产个人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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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公司组织班长以上的干部和管理人员在三楼会议室进行了安全标准化知识的宣贯和杜邦安全文化的学习。周董以无锡全立公司的火灾案例作为开场白,阐述了企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表明了公司高层“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安全理念。会后,质检中心以班组为单位,组织员工观看了杜邦安全教育片,并进行了认真讨论,大家觉得这样的安全教育形式很好,以后要多开展。通过学习,加深了员工的安全意识,更加理解了前段时间公司开展的“反习惯性违章”活动的必要性,其目的就是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杜绝“三违”现象,防止和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安全对于我们而言,它的意义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在于机器设备的安全运转;在于员工身心的健康安宁,在于国家财产的不受损失。只有安全,我们的企业才能保持高速、迅猛的发展态势,我们的员工才能拥有幸福安康的生活。因此,在企业一心一意谋发展,集中精力搞生产的关头,更要把安全置于一切工作的首位,夯实基础,持之以恒,才能实现安全工作长治久安的局面。
安全工作是企业生产的生命线,是企业第一位的工作。抓好安全工作,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要靠企业职工自我约束,人人自律。只有不断的唤起和启发职工自律的自觉性,才能充分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才能实现职工在思想意识上由“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在行为准则上由外在约束变成内在约束,变他律为自律。
其次,需要不断提高自我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和处理事故的能力。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章程纪律,掌握并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提高业务技能来保障安全。
第三,要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全面实施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基础管理资料及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的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做到界限清晰,责任明确,达到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做到有标可依、有责可定、有量可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环环相扣,避免事故发生。
第四是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全隐患的整治可以运用PDCA模型,进行标准化的管理。
第五是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逐步培育企业安全理念和安全价值观,建立具有自己特色的人文安全文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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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
1、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进行电气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破损;绝缘电阻值是否合格;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是否有保护;保护接地、接零是否正确、可靠等;
2、自觉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和觉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从内心真正地重视安全,促进安全生产。
3、要熟悉自己工作现场主空气断路器(俗称总闸)的位置,一旦发生火灾触电或其它电气事故时,第一时间切断电源,避免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
4、不能私拆灯具、开关、插座等电器设备,不要使用灯具烘烤衣物或挪作其它用途,当设备内部出现冒烟、拉弧、焦味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切断设备的电源,并通知电工人员进行检修,避免扩大故障范围和发生触电事故;当漏电保护器(俗称漏电开关)出现跳闸现象时,不能私自重新合闸。
5、确保电器设备良好散热(如电脑、音响等),不能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防止因散热不良而损坏设备或引起火灾。
6、珍惜电力资源,养成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当要长时间离开或不使用时,要确定切断电源(特别是电热器具)的情况下才能离开。
7、带有机械传动的电器、电气设备、必须装护盖、防护罩或防护栅栏进行保护才能使用,不能将手或身体进入运行中的设备机械传动位置,对设备进行清洁时,须确保切断电源、机械停止工作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消防安全
1、营业期间安全出口门禁止上锁,严禁用其他物品将防火门卡住。
2、严禁在疏散通道里堆积物品。
3、禁止客人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到营业场所;
4、服务员要随时注意客人划着火柴和未熄灭的烟头是否落在烟灰缸外,用水将未熄灭的烟头浇灭;
5、营业场所发现异味,烟烧焦味,电器烧焦味要及时检查处理并通知相关部门;
6、每班的班后检查,要对沙发的每一个角落仔细检查是否遗留火种,电器,电源是否关闭自查无误后由本部门值班人员随从检查。确认安全后双方在班后检查记录上签名,最后关闭电源总开关,锁好门方可离开。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改正,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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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应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Q/GDW1799.1-201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Q/GDW1799.2-2013)、《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网建设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6〕212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强化本质安全的决定》(国家电网办〔2016〕624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质〔2016〕356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7〕1101号)、《国家电网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安质〔2017〕311号)、《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安全危险点辨识与预控手册(试行)》(国家电网营销〔2011〕237号)、《国家电网公司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6〕356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1加强各类作业风险管控
1.1.1实施生产作业标准化安全管控,科学安排作业任务,严格开展风险识别、评估、预控,有序组织生产工作。对于事故应急抢修和紧急缺陷处理,按照管辖范围履行审批手续,保证现场安全措施完备,严禁无工作票或事故(故障)紧急抢修单、无工作许可作业。
1.1.2根据工作内容做好各类作业各个环节风险分析,落实风险预控和现场管控措施。
1.1.2.1对于开关柜类设备的检修、试验或验收,针对其带电点与作业范围绝缘距离短的特点,不管有无物理隔离措施,均应加强风险分析与预控。
1.1.2.2对于敞开式隔离开关的就地操作,应做好支柱绝缘子断裂的风险分析与预控,操作人与监护人应选择正确的站位。监护人员应实时监视隔离开关动作情况,操作人员应做好及时撤离的准备。
1.1.2.3对于高处作业,应搭设脚手架、使用高空作业车、升降平台、绝缘梯、防护网,并按要求使用安全带、安全绳等个体防护装备,个体防护装备应检验合格。严禁在无安全保护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1.2.4对于近电作业,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落实防感应电触电措施。对低压电气带电作业工具裸露的导电部位,应做好绝缘包缠,正确佩戴手套、护目镜等个体防护装备。
1.1.2.5对于业扩报装工作,应做好施工、验收、接电等各个环节的风险辨识与预控,严格履行业扩报装验收手续,严禁单人工作、不验电、不采取安全措施以及强制解锁、擅自操作客户设备等行为。对于营销小型分散作业,现场开工前应认真勘查作业点的环境条件及风险点,并根据作业现场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安全措施。
1.1.2.6对于杆塔组立工作,应做好起重设备、杆塔稳定性方面的风险分析与预控,作业人员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作业流程,监护人员应现场监护,全面检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状态,严禁擅自组织施工,严禁无保护、无监护登塔作业等行为。
1.1.2.7对于输电线路放线紧线工作,应做好防杆塔倾覆风险辨识与预控,登杆塔前对塔架、根部、基础、拉线、桩锚、地脚螺母(螺栓)等进行全面检查,正确使用安全限位以及过载保护装置,充分做好防跑线措施,严禁违反施工作业技术和安全措施盲目作业。
1.1.2.8对于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应经专项培训。监护人员应持有限空间作业证上岗;作业人员应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作业现场应配备应急救援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1.1.2.9对于抗洪抢险作业,抢修人员进入情况不明的积水区时应采取穿救生衣等安全措施。
1.1.3在作业现场内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点,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安全警示牌、警示灯、警戒线、围栏等警示标志,必要时增加物理隔离带或设专人监护。对交叉作业现场应制定完备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设工作协调人。
1.1.4采取劳务外包的项目,对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检修和施工作业,劳务人员不得担任现场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发包方有经验人员的带领和监护下进行。
1.1.5加强作业现场反违章管理,健全各级安全稽查队伍,严肃查纠各类违章行为,积极推广应用远程视频监控等反违章技术手段。
1.2加强作业人员培训
1.2.1定期开展作业人员安全规程、制度、技术、风险辨识等培训、考试,使其熟练掌握有关规定、风险因素、安全措施,提高安全防护、风险辨识的能力。
1.2.2对于实习人员、临时人员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强化安全技术培训,证明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方可在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下作业。禁止指派实习人员、临时人员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单独工作。
1.2.3应结合生产实际,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思想、安全文化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和伤害事故发生时的自救、互救方法。
1.2.4推行作业人员安全等级认证,建立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动态管理和奖惩机制。
1.2.5创新安全培训手段,可采用仿真、虚拟现实、互联网+等新技术丰富培训形式。
1.3加强设计阶段安全管理
1.3.1在发输变和供配电工程设计中,应认真吸取人身伤亡事故教训,并按照相关规程、规定的要求,及时改进和完善安全设施及设备安全防护措施设计。
1.3.2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内容,突出说明安全防护措施设计,并对施工单位进行专项设计交底。
1.4加强施工项目管理
1.4.1工程建设要确保合理工期,工期进行调整时必须重新进行施工方案审查和风险评估,严格分包施工作业计划管理。
1.4.2加强对各项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业主、监理、承包方的安全责任,严格外包队伍及人员资质审查和准入,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做好外包队伍入场审核、安全教育培训、动态考核工作,实行“黑名单”和“负面清单”管理,建立淘汰机制。
1.4.3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将劳务分包人员统一纳入施工单位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培训、统一考核(“五统一”)。
1.4.4发包方应监督检查承包方在施工现场的专(兼)职安全员配置和履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验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
1.4.5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如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人员、电网、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应事先对承包方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安全措施。
1.4.6施工单位应建立重大及特殊作业技术方案评审制度,施工安全方案的变更调整要履行重新审批程序,应严格落实施工“三措”(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
1.4.7严格执行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项目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入场资格审查制度,审查上岗证件的有效性。施工单位要加强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人不得使用非合格专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1.4.8加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施工企业应落实对分包单位机械、外租机械的管理要求,掌握大型施工机械工作状态信息,监理单位应严格现场准入审核。
1.5加强安全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管理
1.5.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配备充足的、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经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并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和规程要求定期检验,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提高作业安全保障水平。
1.5.2对现场的安全设施,应加强管理、及时完善、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性能和功能满足相关标准、规定和规程要求。
1.6加强验收阶段安全管理
运维、施工单位完成各项作业检查、办理交接后,施工人员应与将要带电的设备及系统保持安全距离,未经许可、登记,严禁擅自再进行任何检查和检修、安装作业。
1.7加强运行安全管理
1.7.1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落实好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并按要求规范填写“两票”内容,确保安全措施全面到位。
1.7.2强化缺陷设备监测、巡视制度,在恶劣天气、设备危急缺陷情况下开展巡检、巡视等高风险工作,应采取措施防止触电、雷击、淹溺、中毒、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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