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十五篇】

2022-10-12   来源:实习总结报告

普选是指一个组织按照民主程序和本组织章程更新领导层的组织行为。普选是指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领导人和国家机关成员的任期届满。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的文章15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一、两推一选

       1、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2、本次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的办法。

  “两推一选”,即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

  也就是首先由党员及群众推荐产生初步人选,然后通过组织考察,党委审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后,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最后由支委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

  3、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差额占应选人数的20%,实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

  正式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4、召开选举会议时,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产生。

  5、如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代写,但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6、新一届支委会成员的赞成票应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以上,对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

  如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在落选的候选人中进行差额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也可经大会同意对不足名额不再选举,以后另行增补,已进行两次选举均未选出的,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7、在新一届支委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并报镇党委审批。

  二、两推直选1、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2、本次换届选举实行“两推直选”的办法。

  “两推直选”,即由乡镇党委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结果,考察提出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名单,由村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3、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差额占应选人数的20%,实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

  正式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4、召开选举会议时,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产生。

  5、如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代写,但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6、一次投票选举根据计票结果,采取如下方法确定支部书记:若书记票过半数者只一人,此人当选为支部书记;书记票无过半数者,在书记票、副书记票、委员票累计票数过半数者中,以书记得票多者当选为书记;若书记票、副书记票、委员票累计票数过半数者中书记得票多人相等,以累计票最多者当选为书记;若三职累计票过半数者多人,且票数相等,应当对票数相等者进行再次投票,以得书记票最多者当选为书记。

  确定副书记也照此办法办理。

  但计算副书记票数时,应加其所得书记票数。

  计算委员票时,应加其书记、副书记所得票数。

  党支部委员如何选举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问答

  一、支部委员会委员应具备哪些条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第三条和第六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员各级领导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建设,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做出实绩;(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换届选举的,一般有哪些程序?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换届选举时。

  一般有以下程序:

  (一)清点到会人数。

  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均指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

  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方可进行选举;

  (二)通过选举细则(或选举办法);

  (三)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四)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

  (五)大会工作人员当场检查票箱,分发选票,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六)选举人填写选票,按一定顺序投票;

  (七)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八)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九)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三、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如何产生?

  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但是,有的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7人,这样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党支部书记(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主持工作。

  这些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党支部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如何提名?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提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

  一般程序是:由上届委员会提出拟担任下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名额和条件;组织所属党组织或党员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组织上进行考察了解;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提交新选出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

  五、在什么情况下选举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选票?在选举过程中,到会参加选举的党员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自己填写选票时,可以委托到会参加选举的其它党员代写选票。

  被委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

  因故请假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应视为缺席,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党的支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时,党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之内?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但从实际情况看,由于种种特殊原因,有的党员确实无法到会参加选举。

  为了保证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党总支同意(直属支部报校党委同意),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一)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二)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三)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四)年高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五)工作调动,外派锻炼,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毕业分配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均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绝不允许因实到会党员数达不到规定人数而擅自减少应到会人数,绝不允许在大会场外搞流动投票。

  七、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分工有哪些要求?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分工一般应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八、党支部书记人选的推荐要注意那些条件?按照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福建省委实施细则第六章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兼任教研室(研究室)主任或副主任,推荐人选时应给予考虑,原则上要求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第2篇: 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一)换届选举

  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至三年。结合我部实际情况,我部各基层党组织的任期时间为:党委每届任期四年,总支、支部每届任期三年。基层党组织任届期满后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1、换届选举工作的准备

  (1)提高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换届选举是支部生活的一件大事。选举前,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提高党员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把换届选举作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教育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增强组织观念,作好思想准备。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换届选举是加强组织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制度,党支部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并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合力的原则,推荐好委员候选人。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落实党员选举权、被选举权,确保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好选举的组织工作。

  2、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1)召开支委会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报上级党委批准,并领取《基层党组织候选人登记表》。

  (2)起草支委会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支委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支委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在党员中充分征求意见。

  (3)酝酿候选人。支委会根据党章的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支委会的组成名额,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支委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并填写《基层党组织候选人登记表》。

  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4)上级党组织审批。将候选人登记表、选举办法等报上级党委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5)制作选票,准备投票箱。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6)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大会会场要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与会人员着装整齐。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其主要程序是:

  ①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选举有效。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即可进行选举。

  ②通过选举办法。

  ③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应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④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⑤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⑥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

  ⑦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选举。

  ⑧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⑨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当选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从落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再重新进行差额投票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7)召开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党支部书记一般应通过选举,由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担任。

  (8)将选举结果和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

  (二)建立党支部

  部门机关成立新的司局,如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建立党支部的工作程序是:

  1、向上级党委上报申请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委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与支部换届选举程序相同)。

  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对经机关党委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选举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向上级党委上报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党委批复。

  (三)支部委员的增补

  支部书记、副书记和纪检委员在届期内出缺,可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最后报上级党委审批。其他支部委员在届期内出缺,可直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最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3篇: 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党员大会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经党委批准,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根据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的规定,确定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预备名单,经党委审查同意后,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然后根据多数党员的竟见确定。

  四、选举设监计票人×名,其中监票人×名,计票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监票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交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计票人员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指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五、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有效。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每个有选举权的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另选他人时,在画“×”的候选人姓名正下方相应的方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也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画写选票要选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画写全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全票无效;画写部分模糊不清,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八、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所缺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按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提出候选人,再次进行选举。

  九、公布计票结果时,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公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委员当选人名单。[宣布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情况时,先宣布书记当选人名单,再宣布副书记当选人名单,(若副书记有2人及以上,则副书记的当选人名单按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宣布)最后宣布委员分工情况]

  十、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4篇: 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一、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共XXX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名,由支部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上一届支部委员会书记主持。

  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二、本次选举的选票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在选举中支部委员得赞成票从多至少列前三位的且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半数为当选。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则将得票相同的候选人再次组织党员进行选举,重新计票,得赞成票多者且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的当选。

  三、对选票上的支部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X”;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将另选人的姓名写在选票下排姓名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

  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作废。本次选举所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收回的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无效,需重新进行选举。

  四、选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

  五、推选的监票人负责监督选举中的一切事宜,投票完毕,由监票人监督核计票数,并报告计票情况。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者宣布。

  中共XXX党支部委员会

  201X年X月X日

第5篇: 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一、参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件(暂行)》等党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新一届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中国共产党本届委员会负责组织。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书记1名,副书记1名,实行等额选举;委员5名(含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按照应选人数的20%比例规定,委员候选人6名(含书记1名、副书记1名),差额1名。

  五、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各党支部、党员和广大干部职工提名推荐,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确定出候选人初步人选;通过公示,确定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请县直机关工委批复后,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六、本次大会选举为两张选票,即:中国共产党环保局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和中国共产党环保局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选票。

  七、在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八、本次换届选举采用“两推一选”方式进行,即候选人由党员和群众共同推荐确定,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委员,再由新当选委员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九、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空格内画“О”,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相应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方的空格内画“О”。

  九、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选举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总计票人投票,接着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十一、选举设监票人1名,记票人1名,由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名,大会通过。计票人1名,由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指定。已作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二、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为当选,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票数必须过半)。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十三、选举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并报告得票数,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十四、填写选票时一律用钢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书写要清楚,字迹符号辨认不清的为无效票。

  十五、未到会的正式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六、本选举办法由中国共产党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研究处理。

第6篇: 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员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村党支部负责。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名单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

  四、经中共xxx乡党委批准,村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委员候选人4名,差额1名,差额比例33.3%;设书记1名,差额1名,差额比例100%。

  五、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报乡党委;乡党委结合村党支部班子成员任期考核,召开党委会议,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乡党委结合“两推”情况,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组织实施考察,并反馈村党支部。村党支部召开委员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报乡党委批复;提交党员大会确定正式候选人;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召开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议,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中,

  提出书记候选人人选,报乡党委审批后,在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书记。

  六、选举时,实到会的党员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票用钢笔、碳素笔或圆珠笔填写。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之前的空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之前的空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不赞成者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将另选人姓名填在另选人姓名栏中的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之前的空格内画一个“○”。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八、计票时要确认有效票、无效票。有效票指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中,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的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票指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选票。无效票又称作废票,主要看以下两点:一是选票上的赞成票多于应选名额;二是选票上选举人表达意愿的符号全部不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填写符号全部不规范或填写符号全部无法辨认。选票部分符号不规范或部分符号无法辨认的,规范和能够辨认的部分有效。

  九、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选举;或者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经多数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同意,也可不再另行选举。

  十、选举设监票人xx名,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村党支部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由会议主持人从回忆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一、到会的党员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票箱。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实到会有选举权的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代写选票。得票情况由监票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向党员大会报告,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大会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经乡党委批准后,提交党员大会研究决定。

  中共xxx乡xx村支部委员会

第7篇: 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本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经机关党委批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应选×名,差额×名。

  四、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由本届支部委员会在组织支部党员酝酿提名和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提出预备人选名单,征求党支部和党员意见,报机关党委批复同意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进行选举。

  五、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数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进行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应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不画“○”的视为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因故不能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八、选票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圆珠笔、墨水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字迹要清楚,不要随意涂改,字迹或符号无法辨认的部分不计票。

  九、选举设监票人×名,计票人×名,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监票人由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计票人由本届支部委员会指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十、计票结束后,候选人得赞成票情况由监票人按选票上的排列顺序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

  十一、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获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由高到低,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进行重新投票时,不论候选人所得的赞成票是否超过半数,以得票多的为当选人。如获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由高到低,按不少于缺额数20%的差额另行选举,获赞成票超过半数者方能当选;若仍未达到应选人数,则不再进行选举。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8篇: 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员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村党支部负责。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名单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

  四、经中共xxx乡党委批准,村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委员候选人4名,差额1名,差额比例33.3%;设书记1名,差额1名,差额比例100%。

  五、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报乡党委;乡党委结合村党支部班子成员任期考核,召开党委会议,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乡党委结合“两推”情况,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组织实施考察,并反馈村党支部。村党支部召开委员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报乡党委批复;提交党员大会确定正式候选人;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召开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议,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中,

  提出书记候选人人选,报乡党委审批后,在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书记。

  六、选举时,实到会的党员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票用钢笔、碳素笔或圆珠笔填写。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之前的空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之前的空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不赞成者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将另选人姓名填在另选人姓名栏中的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之前的空格内画一个“○”。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八、计票时要确认有效票、无效票。有效票指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中,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的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票指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选票。无效票又称作废票,主要看以下两点:一是选票上的赞成票多于应选名额;二是选票上选举人表达意愿的符号全部不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填写符号全部不规范或填写符号全部无法辨认。选票部分符号不规范或部分符号无法辨认的,规范和能够辨认的部分有效。

  九、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选举;或者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经多数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同意,也可不再另行选举。

  十、选举设监票人xx名,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村党支部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由会议主持人从回忆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一、到会的党员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票箱。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实到会有选举权的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代写选票。得票情况由监票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向党员大会报告,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大会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经乡党委批准后,提交党员大会研究决定。

  中共xxx乡xx村支部委员会

第9篇: 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中共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委员会批准,本次大会采用一次选举的方法,差额选举产生闵行二中党支部新一届支部委员5名,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三、闵行二中党支部新一届委员候选人人选由报名阶段(组织、党员、群众推荐和党员自荐)、民主推荐阶段(党员、群众推荐),并经局党委考察小组考察、测评,确定正式候选人。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候选人中直接差额选举产生委员、书记(副书记)。

  五、进行选举时,正式党员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选举人对每位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另选他人。如赞成,请在候选人姓名右面相对应的“职务”栏下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O”。如弃权或不赞成,不书写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选票“另选他人”栏中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面的小方格内画一个“O”。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七、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八、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以另行选举,候选人从落选者中确定。

  九、选举设选举工作人员5名(2名计票2名监票,1名总监票),在党员中推选产生。

  十、清点选票后,选举工作人员进行计票。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第10篇: 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第一、第二、第三党支部委员会由各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经处党委批准,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第三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均由3人组成。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委员候选人4名,差额1名。

  四、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提出建议名单,报党委同意后,作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五、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对应的符号栏内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

  七、每张选票所选赞成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九、选票一律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选票填好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规定的票箱。未到会的党员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选举设1名监票人、1名唱票人、1名计票人。监票人必须为有选举权的党员。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候选人不得作为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人选由主持人提名,提请大会通过。

  十一、大会选举结果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所得票数;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

  十二、本选举办法由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提出,经换届选举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11篇: 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本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经机关党委批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应选×名,差额×名。
  四、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由本届支部委员会在组织支部党员酝酿提名和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提出预备人选名单,征求党支部和党员意见,报机关党委批复同意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进行选举。
  五、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数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进行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应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不画“○”的视为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因故不能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八、选票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圆珠笔、墨水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字迹要清楚,不要随意涂改,字迹或符号无法辨认的部分不计票。
  九、选举设监票人×名,计票人×名,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监票人由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计票人由本届支部委员会指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十、计票结束后,候选人得赞成票情况由监票人按选票上的排列顺序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
  十一、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获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由高到低,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进行重新投票时,不论候选人所得的赞成票是否超过半数,以得票多的为当选人。如获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由高到低,按不少于缺额数20%的差额另行选举,获赞成票超过半数者方能当选;若仍未达到应选人数,则不再进行选举。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12篇: 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党员大会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经党委批准,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根据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的规定,确定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预备名单,经党委审查同意后,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然后根据多数党员的竟见确定。

  四、选举设监计票人×名,其中监票人×名,计票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监票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交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计票人员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指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五、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有效。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每个有选举权的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另选他人时,在画“×”的候选人姓名正下方相应的方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也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画写选票要选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画写全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全票无效;画写部分模糊不清,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八、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所缺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按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提出候选人,再次进行选举。

  九、公布计票结果时,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公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委员当选人名单。[宣布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情况时,先宣布书记当选人名单,再宣布副书记当选人名单,(若副书记有2人及以上,则副书记的当选人名单按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宣布)最后宣布委员分工情况]

  十、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13篇: 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换届选举办法。

  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党员大会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经佳木斯市分行党委批准,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根据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20%的规定,确定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4名,其中,差额1名。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预备名单,经佳木斯市分行党委审查同意后,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然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

  四、选举设监、计票人2名,其中监票人1名,计票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监票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交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计票人员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指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五、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每个有选举权的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和投弃权。投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〇”;投不赞成票的,画“×”;如果另选他人,在选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对应的“符号”栏内画“〇”;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也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画写选票要选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画写全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全票无效;画写部分模糊不清,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八、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可在全部未当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也可按票数取不足名额+1的候选人数重新选举,具体实施中只能选择一种)。

  九、公布计票结果时,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公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委员当选人名单。〔宣布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情况时,先宣布书记当选人名单,再宣布副书记当选人名单,(若副书记有2人及以上,则副书记的当选人名单按上级行党委批准的顺序宣布)最后宣布委员分工情况。〕

  十、本选举办法经银行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20xx年8月19日

第14篇: 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心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天津供电项目部党支部委员会5人。选举由本届党支部书记路娟主持。
  三、按照中心党委的要求,天津供电项目部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党内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本届委员会研究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员,报中心党委考察、审批,并经过公示,提交党员大会通过,进行正式选举。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按照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名额20%的要求,提出委员会委员候选人6名,其中差额1名。
  五、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遇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如遇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六、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有权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和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请在选票预留的空格上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画”◯“,不画”◯“的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超过应选名额的无效。
  填写选票,必须用黑色签字,笔迹要清晰,符号要正确,符号不正确或无法辨认的做弃权处理。
  七、选举大会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计票人由本届委员会从与会人员中提名,大会通过。已提名为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八、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当众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选票,监票人、计票人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并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九、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审查签字。委员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由监票人向大会宣布计票结果,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全体党员要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真正体现自己的意愿,对有扰乱和破坏选举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十一、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天津供电项目部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报请中心党委研究、处理。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本次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15篇: 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二、经镇党委同意,本次大会选举村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选举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根据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为应选人数的20%的要求,确定本届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名。正式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村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由村党员、村级组织干部、村民代表等人员(召开户主会议或组织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参加)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推荐,并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提出,镇党委根据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情况、届末考察情况、班子结构和任职条件初审、联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按不少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后批复村党支部,提交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选举产生后,党支部书记人选须经镇党委考察,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酝酿讨论后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

     五、为了保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按照中组部规定,以下几类党员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病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虽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但因个人意见或其他非正当理由故意不参加选举大会、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报镇党委确认并同意,可参照上述几种情况不计入应到会人数。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得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等形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

     2、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者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

     3、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

     4、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

     5、丧失行为能力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宜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

     1、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3年内受行政拘留处罚累计超过 15日、正在被立案侦查的;

     2、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的;

     3、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拒不整改的;

     4、长期拖欠村级集体公款不还的;

     5、有辞职承诺情形而又不主动辞职、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7、先锋指数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

     8、连续两年被列为计划生育整治村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

     通过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当选的,经查实,当选无效。对拒不签订“三项承诺”书的,取消其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

     七、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设立秘密写票处。选举时,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时方可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遇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是否另行选举,由镇党委决定。

     八、填写选票必须使用指定的钢笔或圆珠笔,笔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党员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愿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O”或“√”;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O”或“√”,只写姓名不画“O”或“√”的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九、选举时设监票人名、计票人名。监、计票人由上届支委会从不是候选人的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中提名,监、计票人名单经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正式投票选举时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集中回避场所和投票箱。采取到会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逐个领票,逐个填票,逐个投票的方式。在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领票投票开始后,先由监、计票人员和主持人领票投票,再由候选人领票投票,然后由其他党员进行领票投票。

     十一、投票完毕,由监、计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清点选票张数并计票。

     十二、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三、选举过程中,如遇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由镇党委研究决定处理。

     十四、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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