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纳申请表范文(精选9篇)

2022-10-02   来源:员工军训总结

迪兹,发音是shìjì中文单词意味着过去做过的更重要的事情。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缴纳申请表的文章9篇 ,欢迎品鉴!

【篇一】住房公积金缴纳申请表

XX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XXX于20XX年X月在XX镇南环路购买宅基地一宗,为建设该房,20XX年X月农行贷款30万元,现由于偿还贷款本息有困难,现申请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XXXX元,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20XX年10月18日

【篇二】住房公积金缴纳申请表

  编号:( )公借字( )第( )号

  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如下注意事项:

  1.您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已悉知其含意。

  2.您已确保提交给银行的有关证件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您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善意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4.请您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制

  2018年3月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

  购房、建房和大修理住房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贷款

  第三章 还款

  第四章 抵押

  第五章 其他约定条款

  签订合同各方:

  甲方(即借款人):

  乙方(即贷款人、抵押权人):

  丙方(即抵押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现就乙方向甲方发放住房公积金购房、建房、大修理住房抵押借款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着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甲方必须是按规定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按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规定,在借款期间继续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 丙方以其房地产权项下之房地产及全部权益抵押给乙方,同时赋予乙方以优先处分及受偿权,作为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全部义务的担保,向乙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经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乙方接受丙方以上述房地产及全部权益,作为本合同借款的全部义务之抵押,同意向甲方提供一定期限和额度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

  第四条 合同签订原则。为明确各方权责,甲、乙、丙三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自愿签订本抵押借款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章 贷款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民币贷款(大写) 拾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专项用于甲方购买(建造、大修理)座落于 市 区房。

  第六条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将贷款挪作他用。

  甲方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房价款,授权乙方以甲方的名义转账划入售房人(或房地产代理商)设立的售房账户内,或转账划入建房和大修理住房的承建方的账户内,以监督资金的使用。

  第七条 贷款期限。

  本笔贷款期限为 年,借款具体起算日期以借据或贷款支付凭证为准,借据或贷款支付凭证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贷款利率以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并浮动 %,即月利率为 ‰(年利率为 %),本息按月计付。实际借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日的执行利率为准,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借款期间连续九个月或累计二十四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属于“长期欠缴”情况),按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甲方须提前还清贷款。如甲方不能提前还清贷款,贷款利率改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如属第二套住房的,按国家规定的上浮利率执行。

  甲方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数据为准;甲方在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包括本合同履行期内转移到外市缴存的),须于贷款发放日(或住房公积金转移之日)的次年起,每年12月31日前主动向乙方提交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承办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凭证,乙方按本条第二款的标准,判断是否属于“长期欠缴”情况。如甲方未能依时提交,视作属于“长期欠缴”情况。

  甲方恢复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或补充提交缴存凭证后,可申请于次期恢复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利率执行。已按商业贷款利率执行还款的本息差额乙方不作退回。

  第三章 还款

  第九条 甲方应从借款的次月开始,按月还款偿还借款本息,还款总期数为 期。

  第十条 还款方式。还款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方式:按月平均归还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逐月结算还清。

  每月还款额=借款本金 还款总期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30×实际占用天数

  第二种方式:按月等额归还借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n (1+月利率)n-1 ×借款金额(n=还款总期数)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还款方式:

  ⑴采用第十条第 种还款方式,即每月归还本金金额为

  元、利息逐月结算还清。

  ⑵采用第十条第 种还款方式,即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元。甲方还本付息日定为每月15日。

  第十二条 甲方每月还本付息采用划账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时应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或银行卡账户,甲方应于每月还款日之前(不包括该日)在该账户内存留足够偿还当期还本付息的存款。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每月在约定还款日直接从该账户内扣划到期应还本付息款项。

  第十三条 在贷款期限内若甲方需更改还款账号,须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批准后方可更改。

  第十四条 甲方若因还款账户内的存款余额不足,未能在规定日期还本付息,则按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五条 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甲方可提前还款:

  1.甲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 元(期)。甲方必须提前20天到乙方办理提前还款的书面申请手续。

  2.甲方提前还款时,如要缩短借款期限,变更前已还或应还的本息不作调整,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按已执行的借款时间加仍需执行时间,对应相应档次的利率执行。

  第十六条 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欠款或依法先行处分抵押房产:

  1.发现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

  2.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而又无人代其履行债务的;

  3.甲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

  4.甲方若在还款期内累计拖欠六期(即六个月)应供款,或全部借款到期超过三个月仍未清偿,在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三十天内(以挂号信函寄出时间为准)仍未能全额清还的;或在还款期内甲方曾出现两次或以上累计拖欠六期(即六个月)应供款情况的;

  5.未经乙方同意,丙方擅自同意抵押房产拆迁、出租、变卖、转让、赠与、再抵押、离婚析产或作其他处置的;

  6.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

  7.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变故。

  第四章 抵押

  第十七条 乙方抵押权与乙方债权同时存在,抵押权随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第十八条 丙方以房产及收益作为获得借款的抵押的,须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丙方以座落于 市 区房的房产抵押给乙方,作为乙方向甲方发放贷款的担保。抵押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如到期甲方未能依约还清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抵押期随之延长,直至清还全部债务。

  第二十条 抵押手续办妥后,丙方应将登记标明房地产抵押权人的有效证件等资料交由乙方保管。

  抵押房产的抵押(备案)登记费用由甲、丙方负责。

  抵押房产为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的,应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丙方和甲方自抵押房产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0天内,主动配合乙方办妥抵押房产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地产权属证书)及相应抵押登记手续。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妥以上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清偿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 甲方按期或提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它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乙方应在抵押关系终止后三十天内将抵押房产的有效证件及其他有关资料交还丙方,并出具书面证明交丙方向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 在甲方未还清借款期间,丙方须妥善管理抵押房产。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将已抵押的房产拆迁、出租、变卖、转让、赠与、再抵押或作其他处置。借款期间抵押物如需处置,须经抵押权人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抵押房产除自用外,确需出租的,须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方可出租。同时,应与承租人订立租约,在租约内订明:甲、丙方因违反本合同而被抵押权人(贷款人)处分房产的,承租人应自该房产抵押权人发函之日起三十天内迁出。

  未经乙方同意,丙方擅自出租抵押房产,或者已经乙方同意,但丙方在租赁合同内未约定上述内容,在乙方需要处分抵押房产时所引起的对第三人的法律后果,应由丙方自行承担。

  丙方应准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查验该抵押房产。

  第二十四条 如出现需处理抵押物偿还债务的,乙方对抵押房产处分所得款项按下列顺序和原则分配:

  ⒈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包括拍卖费用);

  ⒉代扣抵押物应缴税费;

  ⒊偿还所欠乙方的全部欠款本息和违约罚息,以及乙方为取得赔偿和实现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⒋出现本合同第三十二条情况,应由甲方负担的费用;

  ⒌扣除上述款项后,若有剩余金额应返还丙方,若有不足则向甲、丙方追索偿还。

  第五章 其他约定条款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抵押的房产发生继承、遗赠等行为,以不影响乙方的债权和抵押权为前提,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自接受该房产之日起计三十天内持有效证件与乙方到原登记机关办理产权变更的有关手续,在承继、受赠甲方权利的同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甲方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偿还甲方尚欠乙方的全部剩余贷款本息。

  第二十六条 当发生任何对甲方有不利影响的任何纠纷、诉讼或仲裁时,应于1周内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第二十七条 甲方的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与本合同第五条的地址相同;

  □其它地址:

  邮政编码:

  所有寄往上述地址的函件或发往上述联系电话的短信,均视作有效送达。如甲方的联系电话或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未能及时通知乙方,导致无法及时联系或送达函件,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对本合同内的任何条款,如有变更或解除,必须由双方以书面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形式确认。

  第二十九条 签订本合同所需缴付之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平均负担。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三方当事人签字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丙方、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各一份,乙方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如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未能依约如期还贷,构成违约,经催还仍不履约的,乙方将对甲方提起诉讼,甲方应承担因提起诉讼所发生的费用、及乙方聘请律师诉讼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为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专款专用原则,对信用评级较低和在本市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须签订《同意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五条 三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地址: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篇三】住房公积金缴纳申请表

尊敬的领导:

  本人XXX,XXX年XX月XX日入职。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我已具备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故特申请缴纳住房公积金,望有关负责领导审阅并批准我缴纳住房公积金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年XX月XX日

【篇四】住房公积金缴纳申请表

  2xx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扶企惠民主题,突出监管服务,通过实施一系列贷款新政和便民服务举措,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严格防范风险,使住房公积金使用效能得到提升,为促进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和支持百姓实现住有所居发挥积极作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实施利民新政,支持职工购房。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该中心按照“扩内需、保增长、重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思想,适时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政策,去年底出台了公积金8大新政,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提高到5万,同时降低了首付比例,延长了贷款期限,提高缴存基数,放宽了贷款资格要求。贷款新政的实施,为职工尤其是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为让更多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及贷款新政,市公积金中心在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广播电视、广场咨询加强宣传的基础上,还创新宣传方式,与文联、作协联合举办“我与住房公积金”有奖征文,开展公积金条例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开展“住房公积金服务进万家”活动,发放“市民手册”、“企业手册”2万份,使公积金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二、坚持扶企扩面并重,努力扩大覆盖面。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该中心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全局,把支持企稳回升作为工作中心,对确因企业下行、经济效益欠佳的企业实行降低缴存比例、延缓缴存期限的政策。上半年为近1家企业减缓公积金缴存。与此同时,对有条件缴存公积金而未开户的单位加强催建催缴,扩大公积金覆盖面。

  三、推出八大便民举措,提升服务效能。

  今年以来,针对住房信贷消费增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大幅提升的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推出了8大便民服务举措。按照科学、合理、全面、高效、只填一张表的要求,实施了公积金贷款流程再造,对贷款全部流程全面梳理,注意分析每个流程中可以简化的表格、程序,重新制定了工作流程,贷款效率大大提高;坚持领导和机关人员值班制度;实行服务窗口导服制度;第一次向城区、邗江近1.5万人发放贷款对账单;向贷款人免费提供复印服务等,最近正在研究实施全市统一公积金客服热线,以切实为贷款人提供一流服务。

  四、严格风险防范,确保资金安全。

  按照贷款量激增但贷款质量不减的要求,市公积金中心出台了多项防范风险举措,强化对分中心、管理部逾期考核,与房管局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合作,实施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社会化试点,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及时排查业务运作隐患,坚决拒绝操作性风险,全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率控制在.16‰以下,远远低于建设部规定指标,各分中心、管理部个贷逾期全部为零。

【篇五】住房公积金缴纳申请表

  一、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1、公积金归集:截止12底共有485个,14523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归集35356.65万元,完成年度指标的116%,同比增长17.67%;

  2、公积金支取:截止12底,共有6281人次办理提取,提取金额28259.2万元,同比增长23.92%,提取率为79.9%。

  3、公积金贷款:截止12底,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10户,金额16102万元,贷款余额86373.32万元,同比增长7.89%,存贷比101.24%,贷款逾期率为0;

  4、公积金增值收益:截止12月实现增值收益1467.24万元。按规定时间完成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共向全县14434名缴存职工(账户)支付利息1176.05万元;

  5、廉租住房补充资金:2020年计提廉租住房补充资金274.55万元。

  二、以强化风险防控为重点,确保住房公积金运行安全

  一是严抓财务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资金内控制度,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互相制约机制,落实重大支出内部审批制度。强化资金计划和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按规定编制月度、年度资金归集、使用计划,强化计划和预算的精准性,提高执行率。进一步完善资金竞争性存放,规范协定存款管理,2020年6月底分中心圆满完成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截止12月底,完成竞争性存款6821万元,确保公积金安全增值。7月,联合县财政、县人力资源保障局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与业务工作检查,对五家存在缴存基数调整等业务办理不规范的单位,发函督促整改。8月,全面落实内审制度,积极配合开展了全省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行政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对《住房公积金专项检查的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12月,根据市中心风险大排查工作要求,成立了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保质保量完成风险排查工作。

  二是加强公积金贷款管理。严格审核楼盘准入条件,把好贷前审核、贷中监督和贷后跟踪关口,严防楼盘按揭贷款业务风险。加强逾期贷款催收工作,结合逾期情况,分类处理,通过短信、电话、发函、上门催收、法院诉讼等措施,将逾期率控制在0.02%以下,据统计截止到12月底,中心通过电话催收的客户有135人次,发放逾期贷款催收函48份,律师函2份,起诉2起,庭上调解1起,收回2笔逾期贷款本息共计92.32万元。进一步强化“期转现”工作,2020年实现“期转现”503户,整体进度良好,但存在因违建等原因而无法实现情形,目前分中心已通过追加抵押和保证担保的途径正在解决5家此类风险隐患,确保资金安全。

  三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根据市中心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分中心组建5个宣传摸排小组,在全县20多家二手房中介和房产公司摆放扫黑除恶和公积金政策宣传牌,领导带队深入一线开展线索摸排,共进行摸排20余次,向客户了解行业内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情况,积极向客户宣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严厉处置骗提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提高群众合法依法使用公积金意识,截止日前,分中心未发生骗提骗贷现象。

  三、以丰富服务内涵为核心,推动服务水平再上台阶

  一是助力房企复产复工。受疫情影响,我县房企面临经营性困难,为助力企业复产复工,我中心深入开展调研活动,针对房企实际困难,开通绿色通道,推出“提取”前置办、贷款延时办、延伸窗口快速办、申请缓缴网上办等惠企便民措施,缩短贷款办理时限,加快贷款发放速度,帮助房企资金回笼,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功能。截止目前,为县中梁城置业有限公司办理缓缴减负12060元;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20笔;办理前置提取33笔。

  二是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2020年,中心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了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队和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业务指导志愿服务队,疫情期间全力协助指导做好安益新材料有限公司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玉田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摸排宣传等工作。同时,深入企业、群众、基层开展“三服务”活动,深入宣传市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和县委县政府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助力企业复产复工。据统计志愿服务队参与社区、企业疫情防控70余次,送政策服务80余次,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公积金知识小课堂”,发送公积金政策微文41篇,在QQ、微信等办事群,答疑解惑500余次,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三是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持续配合做好“一件事”改革,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一件事”“退休一件事”“逝者身后事”等业务过程中响应迅速、联动及时,做到一网联办、一单通办,2020年已通过“一件事”平台成功办结各项业务883人件。根据政务服务网维护工作要求,涉及公积金的29项网办事项指南维护5次,基本信息准确率100%,材料准确率100%,政务服务网1.0网办率达到80%以上;目前,积极配合完成政务服务2.0相关工作,对所有事项进行测试,积极反馈测试问题,积极引导职工网上办理,目前,政务2.0办理492件,提高网办率。此外,积极融入“长三角”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一体化,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贷款信息实时共享,进一步压缩了异地贷款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有效减少异地贷款“两边跑”,极大得方便了异地缴存职工申请贷款,目前,分中心已成功通过“长三角”一体化平台办理1笔异地贷款业务。

  四是深入开展标准化大厅建设。分中心对每个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培训,强调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规范和工作纪律,全力打造服务到位、管理到位的五星级窗口。积极创建党员示范窗口,在窗口工作中发挥党员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服务氛围。

  继续深化预约、上门、延时等特殊服务,为老弱病残和工作时间严格的缴存职工提供无障碍的随时服务。继续深化“住房公积金延伸窗口”“乡镇住房公积金代办点”服务,加强对延伸窗口、代办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延伸窗口、代办点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疫情期间,积极引导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让企业经办人和职工“禁足”家中就能轻松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截止12月底网上受理住房公积金业务1247件。

  五是全方位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借助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宣传住房公积金,加大公积金缴存抵税、可提可贷、贷款低息等政策宣传,鼓励广大市民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及时推送公积金新政策和热点问题;在各合作银行网点摆放公积金业务指南,供职工查询和阅读;

  在人流密集的行政审批中心门口和市民广场举办大型宣传活动,面对面向群众宣传公积金政策,为职工解答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中的有关业务问题,以及我市的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服务措施。

  四、以深化党建工作为抓手,着力提升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了《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及系列讲话精神。通过系统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对新思想、新观念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深入学习《2020年推进清廉建设工作要点》、省市县纪委通报等内容,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焦点访谈》揭批台湾间谍窃密活动的专题新闻节目,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不断增加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和党纪意识,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二是切实压实责任。加强班子建设,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班子凝聚力得到明显增强。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制度得到进一步规范;活动内容形式进一步丰富,通过参观学习、观看影片、支部结对联动等,加强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党性修养得到进一步增强。落实党带群团,积极发挥工会、妇委会作用,团队凝聚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五个一、六个包”工作,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深入距县80公里远的左溪镇青竹村,倾听群众心声,竭尽所能帮扶群众。截止日前,共走访12户贫困户30人次,深入了解贫困家庭情况,共同探索脱贫致富方法,共落实扶贫资金5811元,村帮扶资金20000元。

  三是抓好日常管理。规范从严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整理完善了干部选拔一人一档,2020年5月,分中心按照相关规定晋升3名三级主任科员,9月份,根据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完成2名股级干部转任工作。加强干部培训,组织参加市中心举办的归集、贷款、财务等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出国(境)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执行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出国(境)报备等制度。

  五、2021年工作计划

  (一)防风险,始终确保资金安全运营。加强资金需求预测频次,科学分析资金需求,降低贷款发放速度,确保职工提取资金需求,有效预防和应对资金运营风险。强化贷款管理,不断健全完善贷后管理机制、措施,严控逾期率。加大骗提、骗贷和拒贷住房公积金行为打击力度,制定完善联合惩戒机制。

  (二)优服务,全面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坚持优质服务,进一步优化环境,提质增速,让办事群众有更优的服务体验。进一步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各项服务,引导公众合理选择服务方式,宣传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网等新渠道查询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和网上办理业务的流程,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网办率。

  (三)守底线,全力建设清廉住房公积金。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党性宗旨教育,构筑坚固的廉政防线,积极营造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和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将缴存职工关心的、社会关注的管理信息进一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篇六】住房公积金缴纳申请表

  2017市公积金中心行政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宁委办发〔XX〕41号)要求,为加强和改进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解决住房公积金管理涉及的民生突出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为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贡献力量。结合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职工权益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全覆盖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电台、网络、地铁移动电视等多种媒体,住房公积金“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走进房展会、意向单位政策宣讲会等各类活动,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普及率和影响力,为制度扩面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在媒体宣传20余次,举办户外宣传活动3次,举行建制扩面宣讲会7次。二是加大协作力度。积极协调区县政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落实12%缴存比例和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主动协调税务、质检、交通等部门,推进机关聘用人员和出租车行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调开发(工业)园区管委会,已推动1000多家驻区企业开户缴存。三是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经营状况良好的规模企业邮寄律师函,进行依法催建;对逾期缴存、长期停缴、少缴单位,进行电话催缴,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正常缴存。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五是壮大扩面工作力量。新增交通银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银行为归集业务承办银行,充分利用银行资源和承办队伍推进企业建制缴存工作。各项措施成效明显,全市1—5月份共归集住房公积金58.5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3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归集任务(55亿元)的37.79%;新增缴存单位2165个、新增职工59810人,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更多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着力解决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深入推进,涉及住房公积金的难点问题呈现新、奇特点。今年,中心在协助执行人民法院划扣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的案件中,发现因债务纠纷法院裁定划扣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债务的案件有逐步增多趋势,而且涉及多种债权债务纠纷,长此以往将形成有人通过主观恶意利用法院裁定达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中心敏锐意识到,这种问题不能很好解决,势必会威胁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中心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梳理情况,摸清底数,分析类型。认真理解条例本意,初步认为划扣程序应当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分类执行,杜绝恶意提取的行为。

  在分析研究基础上,及时将此情况与市中院执行局进行沟通。经沟通协调双方一致认为,住房公积金的划扣裁定应当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条件上,从民事诉讼的案由上加以区分,分类对待,更好地兼顾公积金提取条件和诉权执行。双方表示将共同在调研的基础上在南京区域内出台执行联动机制若干意见,确保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到实处,更好地保障缴存者合法权益。

  (三)积极探索执法工作,创新举措受到肯定

  我市存在一些民营、私营企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房地产市场存在个别开发企业拒绝购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个别经办人员刻意引导群众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损害了缴存群众合法权益。对此情况,中心采取“五阶段”催建催缴法。与建设银行联合组建多个归集扩面督导组,分政策告知、律师函催促、媒体公示名单、执法告知、行政执法五个阶段开展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积极协调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市房产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向各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金融市场行为。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召集南京地区16家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近30家群众满意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经三部门联合检查,督促整改,畅通了群众购房融资渠道,缴存群众能够轻松购房、顺利贷款。

  (四)落实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建设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知情。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对《中心信息公开目录》所列内容全部在市政务公开电子平台上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时完成行政权力网上公示。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中心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宣传册、服务窗口等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让广大缴存群众知道如何办理公积金业务。重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不断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要求,不断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做到行政执法有章可循,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规程》、《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受理运行的相关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投诉受理须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等相关规定和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审查、行政执法公示、执法人员管理等相关要求。中心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徐和宁为组长,各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审组。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施集体评审制度。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府行政业务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优化办事程序,强化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五)清理规范文件,建立重大决定备案制度

  中心十分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相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清理工作小组,进行梳理、汇总。经过清理,市政府印发的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个,拟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等4个文件的通知》进行修改,目前已经形成审议稿提交法制办进行审核。中心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8个,建议保留23个、失效5个、修改0个、废止0个。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将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向社会公布,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将纳入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报备案规定,中心及时将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贷款政策调整等工作以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布实施,并在15日内将规范性文件及制定说明、制定依据报市政府备案。

  (六)加强普法教育培训,执法队伍能力稳步提升

  制定年度普法教育培训计划,增强队伍法律素养和技能,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明确培训对象。包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侧重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含承办银行辅助执法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延伸至归集银行工作人员。二是明确培训形式。全体人员主要采用专场报告会形式,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要采用专题培训形式,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换证、年审采取法律知识考试形式。三是明确培训内容。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包括基础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加强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政策知识等;加强法治实务培训,包括立法实践技能,合法性审查实践技能,行政执法监督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的培训。四是明确培训重点。理论上侧重学习《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内容;操作上侧重培训行政执法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遇疑难问题及时争取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和法院的指导,向法律顾问(刘洪律师事务所)咨询,提高依法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七)梳理行政权力,落实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中心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定期召开各处室联络员工作会议,研究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对权力阳光电子政务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市阳光办汇报,并请阳光办领导现场指导。中心8项行政处罚权力和8项其他行政权力全部纳入阳光电子系统,整个行政执法程序实现了电子化,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均有流程、时限设定。系统内开发了包括流程监控功能、绩效评估功能和异常统计功能在内的行政监察模块,大大加强了内部监督。同时与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联网,按照市阳光办要求,实时传送中心各项行政执法权的运行状态和关键流程数据,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中心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操作人员参加了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操作培训,建立了中心网上监察监控工作制度。中心监察人员每天登录行政监察监控操作系统,查看告警事项,及时进行处理和落实处理结果,确保所有权力事项依法规范运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我市行政权力的要求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一步调整和减少行政权力,优化政务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心对现行的行政权力及时进行梳理,并及时将梳理结果上报市法制办。

  (八)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动制度和谐发展

  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坚持摸清单位信息、上门宣传政策、发缴存告知书、发限期答复律师函、行政执法的程序,强化宣传的效果和协调的作用,从而做到依据明确、程序合法、有理有据。针对经济大环境不利、部分企业经验困难的客观情况,注意把握执法工作推进节奏和力度,减缓劳资双方矛盾,促进劳动用工和谐,为亚青会、青奥会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环境。认真处理职工来信来访,帮助职工解决合理诉求。今年1-5月份共受理“12345”工单303件,群众来信50件(含书记、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柜面受理投诉13件,全部办结。中心近三年来没有发生1例行政处罚案件,无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没有发生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投诉案件。

  二、存在问题

  (一)中心执法力量薄弱。中心目前没有专职执法部门(队伍),执法人员均是兼职。行政执法力量还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群众投诉需要,往往是被动执法。

  (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缺乏联动机制。对于民营、私营企业不依据条例规定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采用虚假购房合同、契约、购房发票,假印章等手段骗提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行为,仅靠中心目前的行政手段和执法力量解决有困难,需要公、检、法、住建、人社、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动支持。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行政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提高维护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职责意识,认真执行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创新举措,完善政策,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的总体目标贡献力量。

  (一)加大归集力度,做强资金规模

  以基数调整、政策宣传、执法、部门联动、完善机制等为抓手,加强归集扩面工作。一是按照市政府协要求,商人事、财政等部门,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二是通过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普及宣传活动,使公积金制度及其优越性进一步深入人心,提高单位缴存自觉性、职工维权意识。三是充分利用组织机构代码比对成果,对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发出催缴函,对50人以上未建单位实行上门催建催缴,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工作,促使更多的单位落实公积金制度。四是推进建立归集扩面的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协调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形成归集扩面合力。

  (二)科学调度资金,保障群众刚性住房消费需求

  住房公积金的生命力在于使用,需要竭尽全力支持群众使用,资金保障尤为重要。一是调度现有资金用于放贷。通过使用新职工住房补贴和贷款风险准备金用于放贷,保障群众刚性住房消费需求。二是制订资金紧张的应对方案。针对个贷率超过100%的资金运行状况,考虑从财政、商业银行筹措资金,形成融资预案。同时,草拟使用政策调整方案,以供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三是在保障个人贷款需要的同时,做好保障房项目贷款发放和新项目申报工作。

  (三)加大行政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认真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设立、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积极作为,让人民群众看到执法成效。把职工投诉单位作为执法重点,履行行政执法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法,促进增缴扩面工作,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集中力量进行检查,特别是拖欠严重的单位,根据检查情况采取措施,要促使单位正常缴存、及时补缴。督促单位为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对单位未按时办理转移、封存、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手续的,不按规定出具提取证明的依法予以处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骗取、骗贷公积金行为,维护群众资金安全。

  (四)规范行政行为,完善执法体制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责落实,执法程序严密,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保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实行行政执法调查、审核、决定相分离制度,推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审理制度,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迎接全市执法案卷检查。巩固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继续简化、优化、细化、固化权力运行流程。

  (五)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构建阳光透明机关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形成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通过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住房公积金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加强普法宣传,使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公共场所、宣传册等,大力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扩大社会认知度,促进单位开户缴存,让职工知道如何维权和办理相关业务。通过各种途径,公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信访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认真办理“12345”工单,认真处理市委书记(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和网上留言栏,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权力阳光公开透明运行。

  (六)加强法律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以住房公积金法规、《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全员学习、培训,提高整体法律素养。制订中长期法律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集中辅导、法制讲座、专题研讨会等形式,侧重行政法,全面了解五大部门法。

【篇七】住房公积金缴纳申请表

  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坚持文明行政、公正公开,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以利于更好地为人民谋福利、办好事。下面YJBYS小编为你送上住房公积金管理自查报告

  2015年,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和市政府法制办的科学指导下,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在工作过程中,紧守国家法律法规,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依据,并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坚持文明行政、公正公开,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力求使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长足发展,以利于更好地为人民谋福利、办好事。现将我中心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严格行政执法

  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确保学习质量,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作为主要内容,制定了《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关于法制建设的制度。实现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系统化、制度化,通过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决策的行为,调动了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二、明确职责范围,抓牢工作重点

  2015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紧围绕服务广大人民在这一主题,主抓四项工作:一是抓好权限界定和职责分配。对执法依据、范围、内容、权限按岗位分解。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我们对已经制定的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等一系制度进一步做了完善;二是抓归集工作。大力加强宣传发动,加大归集力度,扩大归集覆面,把住房公积金这块“蛋糕”做大;三是抓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和网络系统建设,建立合理的风险防范机构管理体系,建立内部激励机制;四是抓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坚持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各种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切实抓好依法行政的宣传工作

  我中心贯彻和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同时对干部职工进行形象生动的法制教育,提升行政执法理念。

  我中心根据《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按照执法行为规范、监督检查有力的目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能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积极沟通,督促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效地维护了广大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了对《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宣传力度。

  四、存在的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应清醒地看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覆盖面还不广、行政执法工作尚未正常展开,影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力度;二是公积金的缴纳缺乏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相关部门应该加强重视。三是宣传力度还有所欠缺,有待扩大住房公积金的受众面。

  五、明年工作重点规划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2016年要继续加强干部职工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广大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进而有利于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切实为百姓谋福利。

  二是强化执法,密切联系,确保各项业务顺利实施。加强与银行,法院等相关部门的联系,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业务及时有效地进行。

【篇八】住房公积金缴纳申请表

  在面对今年归集、贷款任务形势相当严峻的情况下,我部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多举并措扩大住房公积金的宣传范围,继续加大贷款发放力度,认真做好收贷工作,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不断提升工作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让公积金服务窗口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

  一、XX年主要工作回顾

  XX年,我县住房公积金总体运行继续保持快速健康态势。截止XX年10月31日,全县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x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x%,比上年增长x%;全县当年向183户干部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x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x%。预计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x万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达x亿元,累计归集余额达x亿元;预计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x万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x亿元,个贷余额达x万元;当年干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x万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x万元。

  (一)归集扩面工作稳中求进

  我们始终把归集扩面作为年度工作重点来抓,不断创新工作理念,不断寻求新突破,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住房公积金的认知率和支持率。我部深入双江镇社区,走访个体工商户,采取上门服务的形式,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共x余份。同时邀请了县经信局领导对惠龙兔业、牛百岁等重点企业做了宣传工作,对企业负责人的疑问一一做了详细解答。我部在xx县体育广场电子屏专设字幕广告,在怀化日报等媒体上的宣传,专题报道住房公积金“为民,便民”的工作理念,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进一步加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宣传力度,召开住房公积金扩面座谈会。同年3月,在我部多次与教育局和财政局的衔接下,已经为xx县x名转正后的特岗老师设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为这批特岗老师补缴了XX年—XX年近x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在对特岗老师的住房公积金问题上取得进展后,我部已与县委组织部积极衔接,准备把大学生村官纳入公积金缴交范围。在扎实推进宣传工作的同时,我部不断加强县级财政代扣代缴力度,把住房公积金制度向更多的职工干部延伸,积极完善缴存单位信息,规范了单位职工的信息资料,实现了缴存人数、覆盖率、归集额指标每年递增的目标。

  (二)个贷发放再创新高

  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低息贷款,帮助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是住房公积金政策惠民最明显、最直接之处。为此,我部始终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贷款发放的主要目的,积极塑造住房公积金惠民安居的社会形象。一是加大个贷力度。执行积极稳妥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推行了调整首付款比例、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降低担保费收取比例、“又提又贷”和对冲还贷等新政策;积极探索差别化信贷政策;增强对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中低价位、中小套型自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二是加强贷款管理。完善贷款管理制度,建立了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制度,实行个人信用一票否决,对个贷分类实行动态责任管理,贷款管理做到了“三真实,两到位,一及时”,有效地防止假按揭,降低个贷逾期率,提高了个贷质量。三是创新服务方式。针对前来贷款的缴存人员,我部改善服务质量,简化办事程序,缩短了贷款业务办理时间,竭力为贷款人提供便捷的服务,使广大缴存人员快乐购房、快乐贷款。

  (三)收贷工作常抓不懈

  在加大贷款发放力度的同时,贷款总量和余额不断增大,信贷员的工作量不断增加,贷款管理工作的风险也越来越大。我部严格把关,防范风险,始终注重个贷的基础性工作和个贷质量,不断强化信贷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不断加强到时催贷工作力度,做到放贷收贷两不误。同时我部建立了期房清收明细台帐,对期房转现及时进行清理,基本清除了风险。截至目前我部个贷逾期率一直控制为零。

  (四)加强学习型单位建设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建设学习型单位的通知》要求,我部每月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一次政治、业务学习,不断加强员工的政治素养、提升工作技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了资金归集、资金使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计算机信息等基础性管理。建立健全了群众投诉举报机制,在服务大厅设立了投诉举报箱,公布了有关投诉举报电话。同时,主动接受各级各职能部门、缴存单位缴存人的监督,全面构筑“自控、互控、监控”相协调的资金风险防线,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五)队伍建设日益加强

  住房公积金管理是“窗口单位”,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队伍的建设关系到住房公积金的形象。我部采取将日常工作与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措施,打造一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不怕吃苦、勤奋工作,懂业务、守纪律、讲团结、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努力塑造良好的公众形象。一是加强了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举办的各类培训。通过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等方式,强化了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依法履职本领,更好的为当地缴存职工提供服务。二是加强了团队建设。我部通过参加xx县“机关杯”篮球赛、发展新党员等活动,丰富了单位员工的业余生活,增进了同事之间的了解,对于团队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时积极参加社会捐赠、扶贫帮困等公益活动。三是加强了作风建设。我部严格执行《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标准》,认真落实了首问责任制度、挂牌上岗、限时办结、政务公开、一次性告知等文明服务制度,加大了文明服务问责力度,坚持做到“三声、四心”,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解释耐心、办事细心、接受意见虚心”,努力使办事职工有宾至如归之感,增强管理部的亲和力。     

  (六)服务水平逐步提升

  我部始终以“为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作为工作目标,将各项业务指标细化、量化在日常工作中,以令人满意的工作业绩和服务质量,诠释了以人为本和以公积金缴存者满意为终极目标的指导思想,赢得了社会一致好评。一是优化服务政策。通过发放《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指南》,达到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标准、缩短办理时限的目的。二是落实服务制度。我部坚持实行“一站式”服务,将缴存、提取、贷款、贷款担保等全部集中在服务大厅,方便缴存职工办理各项业务。三是拓展服务领域。通过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主动走上街头、到房地产商开发的楼盘宣传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供咨询服务。今年以来,我部支持了“金水岸”、“锦秀新城”、“御水湾”、“富贵花园”、“嘉鑫苑”等县内重点房地产项目建设,既帮助了干部职工轻松入住住宅小区,又繁荣了房地产市场,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

  二、XX年工作展望

  (一)总体目标

  XX年,是xx县60周年县庆,我部将在这年搬迁进入新的办公楼,届时我部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xx县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以更优质的服务回馈广大缴存人,同时争取在“xx”期间,将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实现全覆盖,继续通过宣传发动、政策驱动、执法促动等多种途径,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归集扩面力度,力争XX年完成x万元的归集年度目标;每年平均扩面新增x人,整体覆盖率达x%以上;归集、个贷增长率每年在x%以上;个贷逾期率控制在省标以内,,

  (二)工作措施

  1、以优化服务为主线,进一步放大住房公积金惠民效应。要结合我县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际和职工的需求,加强贷款新政的宣传,引导职工正确的住房消费,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做大做强个贷规模,争取明年贷款额度达到4000万元以上,从而不断放大惠民效应,拉动房市的复苏与繁荣,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要进一步优化服务,讲求办事效率,方便职工,加强跟踪管理,严格控制逾期率,提高增值收益率。要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办公环境,及早实现“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2、以作风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队伍建设。要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能力作风建设,严格内部管理,推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3、要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4、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微杜渐,增强干部职工的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以保证和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篇九】住房公积金缴纳申请表

  2020年11月,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大理州企业开办一个工作日改革方案》,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2020年下半年,按全省“红黑榜”指标评价看,大理州企业开办耗时评估为0.754个工作日,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州市开展2020年度综合营商环境评估结果反馈,大理州“开办企业及注销企业”指标中,因开办企业各环节未实现全流程并联办理,开办企业耗时按照6个环节累加值测算为4个工作日,开办企业耗时较长、便民服务有待优化。为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提升服务效能,推进全州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在继续执行好《大理州企业开办一个工作日改革方案》的基础上,特制定此方案。

  一、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一)推行全程网办,实现线上并联审批。将大理州公积金企业存缴登记接入云南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企业存缴登记线上办理。依托云南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整合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存缴登记、银行开户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实现线上并联审批“一窗通”,做到开办企业“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公积金中心,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税务局、州人社局、州人行,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7月30日前)

  (二)设置综合窗口,实现线下并联审批。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在全州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企业开办及注销综合服务窗口”,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公积金中心、人行等部门进驻窗口,实行企业开办事项集中办公,提供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存缴登记、银行开户以及印章注销、税务注销、社保注销、银行开户注销、公积金注销、企业注销业务。整合各部门申请材料,实现“一表填报、一窗发放”,企业开办、注销线下并联审批“一窗通”。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增设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各企业开办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政企座谈会,拓宽政企沟通渠道。(牵头单位:州政务局,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税务局、州人社局、州公积金中心、州人行,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三)巩固改革成果,保持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全州各级市场监管、公安、税务部门要持续巩固大理州企业开办一个工作日改革成果,按照改革要求将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耗时压缩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人社、公积金中心、人行等部门要进一步压缩其他开办环节耗时,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存缴登记、银行开户每个环节耗时压缩至0.2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全面实现并联办理。各企业开办单位,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从减少环节、优化流程入手,持续深化登记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确保企业开办综合耗时控制在1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税务局、州人社局、州公积金中心、州人行,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二、持续降低企业开办成本

  继续严格执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企业开办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印章刻制企业尽量设置在政务服务大楼附近,免费向印章刻制企业提供用房的政策不变,申请人可就近选择印章刻制企业,有多家印章刻制企业的地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严禁指定。按照主动向企业送执照、送印章的要求,从2021年7月1日起,州级和各县市提供免费刻制公章及免费邮寄营业执照服务,费用由州级和各县市财政分别承担,实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零成本。州级审批开办的企业由州市场监管局制定经费补助方案,县市审批的企业由各县市自行制定补助方案。改变税控设备“先买后抵”的领用方式,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实现新税控设备零成本。(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三、持续提升便民服务质量

  继续推进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交材料规范,进一步简化材料,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当场许可。各部门要制定完善各环节注销便利化措施,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快则快的原则,最大限度压缩印章注销、税务注销、社保注销、银行开户注销、公积金注销、企业注销时间。全面推行“云南省企业注销服务专区平台”应用,实行各有关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发布债权人公告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登记信息和企业开始清算的信息及时推送至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对企业注销进行同步指引,将各自办理注销业务的流程、方式和结果通过平台告知企业,让企业能够“一网”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提升企业办事体验。(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税务局、州人社局,州公积金中心、州人行、州商务局、大理海关,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四、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工作作风实的同志到窗口工作。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好差评”工作制度、AB角工作制度,做到微笑服务、规范接件。窗口配备专人,为新开办企业及注销企业申请人做好咨询引导,现场辅导,手把手“帮办”,提升企业和社会公众对企业开办的认知度和体验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综合能力素质。(牵头单位:州政务局,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税务局、州人社局、州公积金中心、州人行,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五、持续加强工作统筹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反馈存在问题和优化提升措施,举一反三,压实责任,挂账整改。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加强沟通,密切合作,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企业开办涉及的单位每季度要定期在本系统内通报各环节耗时情况,将通报报州政府督查室,由督查室对工作明显滞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落实。企业注销涉及的单位要在6月25日前制定完善并组织实施注销便利化措施。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对照优化提升措施,统筹责任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并分别于6月30日、12月5日前将工作情况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房公积金缴纳申请表范文(精选9篇)

https://m.habasit-longbelt.com/junxunzongjie/175733.html

推荐访问

员工申请公积金怎么写 向公司申请公积金范文
分享

热门关注

2023员工军训总结报告三篇

员工军训总结

工会会计制度 - 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3篇

员工军训总结

学校师生员工入校体温检测和晨午晚检制度【3篇】

员工军训总结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通用9篇)

员工军训总结

员工培训建议和意见(通用11篇)

员工军训总结

员工自荐书(通用9篇)

员工军训总结

员工随笔文章范文四篇

员工军训总结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7篇】

员工军训总结

员工思想动态分析报告范文(通用6篇)

员工军训总结

村纪检委员工作总结15篇

员工军训总结